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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台灣中國的關系

發布時間:2021-02-26 17:03:16

⑴ 歷史上台灣與歷朝歷代的關系

台灣在中國歷史上長期處於不太重要的位置,從秦漢時期先民發現,到三國時期版吳國控制。台灣在中權國歷史上出現的比較少。直到大航海時代的到來,海權興起,台灣對於大陸的屏蔽作用和前出作用凸顯。我們最為熟知的是鄭成功收復台灣、甲午海戰到抗日戰爭台灣光復。再到中華民族復興,台灣成為中國復興頭上的加冠冕。

⑵ 簡要歸納中國古代王朝與台灣的關系事例 盡量簡略些吧

三國時期,吳王孫權派將軍衛溫、諸葛直率一支由一萬余名軍士、三十多艘船組成的船隊到達夷洲(今台灣), 是中國大陸居民利用先進的文化知識開發台灣的開始。三國東吳圌丹陽太守沈瑩的《臨海水土志》詳細記載了當時台灣的生產和生活形態,是世界上對台灣最早的記述。

隋代大陸和台灣的接觸增多。隋煬帝曾3次派朱寬、陳棱等人前往流求(今台灣)。 9至10世紀的唐末宋初開始有漢圌族人定居澎湖。

宋元時期漢圌族人民在澎湖已有相當數量。漢人開拓澎湖後開始向台灣發展,帶去先進的生產技術。12世紀中葉南宋將澎湖劃歸福建路晉江縣(今福建晉江)管轄,並派兵戌守。大陸和台灣的聯系日漸頻繁。

元朝進一步加強對台灣的管理。元世祖曾派員到台灣宣撫,並在澎湖設澎湖巡檢司,隸屬福建泉州路同安縣(今福建廈門),雖然沒有直接將台灣島並入其內,卻是中國中央政圌府對台灣地區的首次官署設置。

明朝初期仍設澎湖巡檢司,直至1387年因實施海禁而廢除,並把居民遷到漳州、泉州一帶。1563年考量沿海治安等因素,復設澎湖巡檢司。

明朝以後大陸與台灣的人民往來不絕。永樂年間鄭和率船隊曾在台灣停留。17世紀20圌年代的明朝末葉大陸居民開始大規模移居台灣,給台灣社會經濟和文化的發展以極大推動。其時福建人顏思齊、 鄭芝龍為抗拒官圌府欺壓率閩粵居民遷居台灣,一面從事農耕、貿易,一面組織武裝力量抗禦倭寇和荷蘭人。1628年閩南大旱,百姓無以為生,鄭芝龍組織災民數萬到台灣墾荒定居,各地逐漸形成許多村落。台灣自此進入大規模開發時期。

鄭成功收圌復圌台圌灣於公元1661年南明將領鄭成功驅逐竊取台灣的荷蘭殖民者收復寶島台灣的事件,這場戰爭結束了荷蘭東印度公司在中國台灣的經營,開啟了明鄭政圌權對台灣的統圌治。

台灣清治時期,意指台灣由1683年施琅攻台至1⑧95年甲午戰爭後割讓予日本為迄,由大清帝國實質統圌治的時間,共212年,為台灣歷史到目前為止持續時間最長的分期。

在中法戰爭中,清政圌府於1884年六月授與前直隸陸路提督劉銘傳巡撫頭銜,使其負責台灣的行政與軍務。同年七月,劉銘傳到達台灣,因鑒於北部遭受法軍攻擊的情勢,親自駐守台北。劉銘傳就任管轄台灣及福建的福建巡撫時,向朝廷建議台灣與福建分離被採納,1885年十月台灣成為獨立「省」,劉銘傳被委任為第一任台灣巡撫。

由於中日甲午戰爭(1⑧94-1⑧95)的失敗,清廷被迫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和澎湖之主圌權永久割讓給日本,進入台灣日治時期。

⑶ 大陸和台灣的關系

正當台海兩岸「建立互信、擱置爭議、求同存異、共創雙贏」承認「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之時,我想用回顧歷史,摒棄雜沉之法,提醒海峽兩岸的領導人要正視歷史,面對現實,展望未來——

歷史背景

1271年~1294年間,元朝於澎湖設立澎湖寨巡檢司,將台澎諸島納入中國版圖[1].1384年明朝廢除澎湖巡檢司後,又於1563年復設澎湖巡檢司派兵駐守[2].17世紀時,西班牙人和荷蘭人曾先後短暫地佔領過台灣的部分地區,主要集中在現今台南附近,並按照當地原住民稱呼將此區域取名為「大員」(Tayouan):「大員」在閩南語中發音類似「台灣」,從而演變出今日「台灣」(Taiwan)的名稱。荷蘭東印度公司在佔領期間曾大批招募來自廣東及福建沿海的人移民到台灣開墾。1662年2月3日,南明將領鄭成功戰勝荷蘭人並在台灣建立對抗清朝、在大陸恢復明朝的基地。但是清朝政府派出由施琅率領的清軍攻佔澎湖與台灣,並於1683年使鄭氏政權歸降,首次將台灣本島納入中國版圖。然不論是鄭成功或清朝當時之統治皆未及台灣全島。清朝自1683年至1875年,一共「勘界」十二次,逐次擴張。界內之原住民稱為「熟番」,界外(番界)則稱之為「生番」。清朝政府並未將住於番界之「生番」視為其轄下國民。1871年日本因漂流到台灣的琉球民遭台灣牡丹社的原住民殺害,向清朝興師問罪,清朝大臣毛昶熙回答:「生番固我化外之民,伐與不伐,亦惟貴國所命,貴國自裁之。」1887年,台灣建省,終於正式將台灣全島納入版圖。

《馬關條約》

1895年,日本通過「甲午戰爭」強迫清政府簽訂不平等的《馬關條約》霸佔台灣,直至1945年日本在二戰中戰敗後,中國政府才重新對台灣恢復行使主權。有關台灣的全部史實及法律都證明: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馬關條約》的主要內容包括:中國承認朝鮮獨立;向日本賠款白銀2萬萬(億)兩;割讓遼東半島;將遼東半島、台灣全島及其附屬島嶼以及澎湖列島「永遠讓與日本」;允許日本在中國內地設廠,增開通商口岸等。至此,台灣被割讓,遭受日本的殖民統治長達50年之久。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是位於亞洲東部、太平洋西岸,成立於1912年的民主共和國。清朝滅亡之後,中華民國曾是當時中國的代表,並有效統治中國大陸大部分地區,首都定於南京市。但於1949年失去對大部份領土的實際控制,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將中央政府遷往台北。在此後幾十年,中華民國一直認為自己是台灣及大陸(包括外蒙古、唐努烏梁海、江心坡等地區)在內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並一直宣稱要收復大陸。該立場自1990年代已漸有所改變,中華民國不再否認中國共產黨對大陸地區的實際統治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並放棄以武力收復大陸,不過,中華民國未正式放棄對大陸地區的主權。

中華民國曾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主要戰勝國及聯合國五個主要創始會員國之一,長期在聯合國擁有中國代表席次。然而,自1971年聯合國轉而承認並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入會,在當時雙方均堅持反對在國際上豎立「兩個中國」的政治立場下,處於外交弱勢的中華民國被迫退出聯合國,國際空間也從此不斷縮小,中華民國目前不受國際社會普遍的承認。

中華民國之固有疆域

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在宣言書中指出:「國家之本,在於人民,合漢、滿、蒙、回、藏諸地為一國,則合漢、滿、蒙、回、藏諸族為一人,是曰民族統一。」對武昌起義後十數行省先後宣布獨立也作了精粹的說明:「所謂獨立,對於清廷為脫離,對於各省為聯合,蒙古、西藏,意亦如此,行動既一,決無歧趨,樞機成於中央,斯經緯周於四至,是曰領土之統一。」

1914年5月在頒布《中華民國約法》中又重申:「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從前帝國所有之疆域」,「中華民國人民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法律上均為平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為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和在國際上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民國從此結束了它的歷史地位。這是在同一國際法主體沒有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新政權取代舊政權,中國的主權和固有領土疆域並未由此而改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理所當然地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國的主權,其中包括對台灣的主權。

解決台灣問題,實現中國完全統一,是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五十年來,中國政府為此進行了不懈的奮斗。一九七九年後,中國政府以極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爭取以「一國兩制」的方式實現和平統一。自一九八七年底以來,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和人員往來有了長足的發展。但是,九十年代以來,台灣當局領導人李登輝、陳水扁逐步背棄一個中國原則,極力推行以製造「兩個中國」為核心的分裂政策,一直發展到公然主張兩岸關系是「國家與國家」,「台灣是一主權獨立的國家」等台獨行徑,嚴重損害了兩岸和平統一的基礎,危害了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整個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也危害了亞洲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穩定。中國政府始終如一地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任何把台灣從中國分割出去的圖謀。

《與台灣關系法》

《與台灣關系法》是美國總統卡特於一九七九年四月十日簽署生效的一項立法。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美兩國正式建立外交關系,同時美國政府宣布與台灣斷交、終止美台「共同防禦條約」、從台灣撤出美國軍隊。《與台灣關系法》聲稱:「美國作出同中國建立外交關系的決定是以台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這種期望為基礎的;凡是企圖以和平以外的方式來解決台灣問題的努力,都將會威脅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與安全,引起美國的嚴重關注。」並提出要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使之「保持抵禦會危及台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經濟制度的任何訴諸武力的行為或其他強制形式的能力」。

台灣地位未定論

1946年,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就二戰後統一、民主之中國的談判破裂,國共內戰再度爆發。1949年,中華民國國軍節節敗退;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正式宣告成立;12月7日,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正式遷往台北市。兩岸自此進入對立與分治狀態,中華民國政府繼續有效統治浙東諸小島、台灣島、澎湖群島、金門、馬祖、東沙群島、以及南沙群島的太平島,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效統治了中國大陸。美國總統杜魯門一開始只是被動地支持中國國民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並計劃聽任中國共產黨率領的人民解放軍佔領台灣。1950年6月25日,朝鮮戰爭爆發,使杜魯門一改「袖手旁觀的政策」轉為「介入中立的政策」。在6月27日的總統聲明中,杜魯門指出,共產主義已不僅是採用顛覆手法,而是也使用武力及戰爭手段來擴散,違背了聯合國安理會發出的維持國際和平的命令,在此種情況下,共產黨若佔領台灣將威脅在亞太地區行事的美軍,因此他派第七艦隊巡弋台灣海峽,防止中華人民共和國進攻台灣,但也阻止中華民國攻擊大陸;杜魯門同時亦提出了「台灣地位未定論」,說「台灣未來地位的確定,須待太平洋地區安全得到恢復、或對日簽署和平協定、或由聯合國考量。」

《舊金山和約》

1951年9月8日,日本與48個國家簽訂舊金山和約,在取回自身主權的同時同意「日本放棄對台灣及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權利根據及要求。」許多人認為,日本對台灣的主權是在此時才正式終結,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均未獲邀參加舊金山和約。之所以會這樣,很可能是因為在誰是中國的合法代表問題上,存在爭議。當時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政府都宣稱自己是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而英國與蘇聯在當時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而美國與日本則是承認中華民國。日本在無接收國的情況下放棄台灣主權,這在國際法實踐中是很不尋常的,但這正是約翰。福斯特。杜勒斯的計劃。中華民國就未獲邀請一事提出了抗議,而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舊金山和約違背了盟國於1942年1月1日簽署的聯合國家宣言中「不與敵人個別媾和」的限制條款,因而不是全面合法的對日和平條約。隨後在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前幾個小時,中華民國與日本終於在台北簽訂中日和平條約,但由於中華民國亟需通過和約鞏固其中國合法代表的地位,在談判中處於極度劣勢,未從條約得到任何實際利益;條約沒有超出舊金山和約的范圍,仍然只於第二條條文中載明「茲承認依照公歷一千九百五十一年九月八日在美利堅合眾國金山市簽訂之對日和平條約(以下簡稱金山和約)第二條,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台灣及澎湖群島以及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之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不過,中日和平條約第四條也規定「承認中國與日本國間在中華民國三十年即公歷一千九百四十一年十二月九日以前所締結之一切條約、專約及協定,均因戰爭結果而歸無效」,這當然就包括當初割讓台灣的馬關條約。

《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的夥伴關系條約》

《原住民族與台灣政府新的夥伴關系條約》最初是在1999年台灣「總統」大選期間,由原運人士組織各族代表與當時的「總統候選人」陳水扁於蘭嶼所共同簽訂的歷史性文件,內容包括七大項∶承認台灣原住民族之自然主權;推動原住民族自治;與台灣原住民族締結土地條約;恢復原住民族部落及山川傳統名稱;恢復部落及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恢復傳統自然資源之使用、促進民族自主發展;原住民族國會議員回歸民族代表。此條約在陳水扁當選之後雖成為民進黨政府對原住民相關政策的指導方針,但由於「條約」簽訂當時陳水扁仍未具有「國家元首」身份,因此其法律效力遭受質疑。2002年10月19日,陳水扁以「總統」身份,透過原住民各族傳統的締約儀式,代表政府與原住民族完成「新夥伴關系協定」再肯認的儀式,該條約的簽署才在台灣具有實質性的效力。

此條約的簽署,很清楚地看出陳水扁並不是台灣之子,他也不可能完全代表台灣利益。

一個中國的事實和法理基礎

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管它屬於中華民國,亦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台灣的全部事實和法律證明,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一八九五年四月,日本通過侵華戰爭,強迫清朝政府簽訂不平等的《馬關條約》,霸佔了台灣;一九三七年七月,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一九四一年十二月,中國政府在《中國對日宣戰布告》中昭告各國,中國廢止包括《馬關條約》在內的一切涉及中日關系的條約、協定、合同,並將收復台灣;一九四三年十二月,中美英三國政府發表的《開羅宣言》規定,日本應將所竊取於中國的包括東北、台灣、澎湖列島等在內的土地,歸還中國;一九四五年,中美英三國共同簽署、後來又有蘇聯參加的《波茨坦公告》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同年八月,日本宣布投降,並在《日本投降條款》中承諾「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十月二十五日,中國政府收復台灣、澎湖列島,重新恢復對台灣行使主權。

綜上所述,延續歷史脈絡,我們不難看出,雖台灣問題關乎台灣的政治地位及其主權歸屬的問題,是構成現今事實存在的中華民國的有效管轄領土的全部(這部份領土亦從未由1949年10月1日在北京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管轄),但它也只是中國內部的一個問題。幾千年沒得到徹底解決的一領土完整的問題。這樣一問題即使是各自互表,也絕不可能衍生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之問題!絕不可能因兩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政府與中華民國台灣政府)長期對峙,而讓中國領土被分割!

⑷ 在歷史上台灣和中國大陸的聯系

三國時期吳國大將衛溫抵達現在的台灣(古稱夷洲,隋代稱琉球);元代設澎湖巡內檢司;明末鄭成功打敗容荷蘭殖民者,使得台灣回歸祖國懷抱,設承天府;清初康熙帝命施琅攻台灣,台灣並入大清;清劉銘傳擊敗法國設巡撫,隸屬福建省,後設台灣省;1895年日本強佔台灣,1945年回歸祖國懷抱;1949年國名黨退守台灣與大陸對峙至今……

⑸ 有關台灣屬中國的歷史事件

三國時,吳國衛溫率萬人船隊到達夷洲(今台灣)
隋 朝 稱流 求 隋煬帝三次派版人去台灣,台灣同大陸關系加權強。
元朝時,台灣正式內屬中央政府。設置澎湖巡檢司
明朝時,被荷蘭佔領。
1662年,鄭成功收復台灣,趕走荷蘭殖民者。
1684年,清政府派施琅進軍台灣,1685年設台灣府,屬福建省。
1885年,清政府在台灣建立行省。劉銘傳為第一任巡撫。
1895年,《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島,澎湖列島等給日本
1943年,《開羅宣言》三大國宣告日本佔領的中國領土必須歸還。
1945年9月日本投降,台灣回到祖國懷抱。國民黨軍隊進駐台灣。1947年,台灣「二·二八起義」。
1949年,蔣介石退居台灣

⑹ 台灣問題的台灣和大陸的歷史關系

台灣自古就和中國大陸同屬中國領土。中國元朝政府在台灣有管理,元朝也曾派兵前往台灣。台灣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230年。當時三國吳王孫權派有萬多人官兵艦隊到達「夷洲」(台灣等地),吳人沈瑩的《臨海水土志》留下了世界上對台灣最早的記述。隋唐時期(公元589—618年)稱台灣為「流求」。隋王朝曾三次出師台灣。漢族人遷徙到台灣後,帶去了當時先進的生產技術,福建素來耕地有限,隨著北方士民的大量入閩,福建由地曠人稀、經濟落後變為地狹人稠、經濟發達的地區,宋代以後人地關系日趨緊張,特別是福建莆田,唐朝末期已經人口過多,人地矛盾非常嚴重,即使不斷填海造地,圍墾海灣,還是無法解決人地矛盾,迫使莆田人從宋朝初期就開始遷徙到台灣。土地人均耕地的減少,使人們難以為生,便開始轉向外地遷徙移民,公元12世紀中葉,宋朝將澎湖劃歸福建泉州晉江縣管轄,並派兵戌守。元、明兩朝政府在澎湖設巡檢司,負責巡邏、查緝罪犯,並兼辦鹽課。明朝後期開拓的規模越來越大。在戰亂和災荒的年代,明朝政府的福建地方當局和鄭芝龍海上武裝集團曾經有組織地移民台灣。1684年,清政府設置分巡台廈兵備道及台灣府,隸屬於福建省。至1811年,台灣人口已達190萬,其中多數是來自福建、廣東的移民,移民大量開墾荒地,使台灣成為一個新興的農業區域,使台灣的經濟得到很快地發展。這個時期,台灣與福建、廣東的來往比以往更為密切,中華文化更加全面地傳入台灣。

⑺ 台灣與大陸的歷史

中國有超過4千年的文字記載歷史,而記載台灣島的文獻距今1700年,那是三國時期吳國人沈瑩對東南沿海風土人情的記錄,書名為《臨海水土志》。公元7世紀隋朝政府派萬餘人渡海去台灣,有相當一部分人留居島上,成為大陸到台灣的又一批居民,雖然此前800餘年,中國沿海百夷部落有人登島,先後與該地波里尼西亞島族人混血成為台灣土著。

12、13世紀中國的宋朝和元朝已經在台灣島鏈中的澎湖島設立行政機構,將台灣島納入行政治轄和版圖。14、15世紀中國沿海出現了有組織的海盜與政府對抗,鄭氏家族一度占據台灣島,成為海盜集團主力,後被政府招安成為明朝沿海貿易官員,扮演著中國與外部世界貿易的中介角色。

17世紀初,荷蘭海盜以欺騙手段登陸台灣,在台南港建立軍事城堡,此後荷蘭人和西班牙人又用傳教方式在台灣南部、北部的中國人居住地建立農場,殖民擴張。1662年鄭成功率領明朝海軍力量驅逐了荷蘭殖民者,設立承天府,全面治理台灣島。這種承天府的治理直到清朝統一中國之後,變為福建省的一部分,1714年清政府派人到台灣測繪地圖,以後一直將台灣島視為「東南沿海七省之門戶」。

19世紀以後,列強以武力對東亞各國脅迫開關,中國、日本的海港城市先後遭到英國、美國艦隊和登陸部隊的侵略,其後中日兩國採取「洋務運動」和「明治維新」發展軍力,學習西方科學技術,以求自保。1871年,維新後的日本派出偽裝成漁民的武裝人員登上台灣島東部,遭到土著居民抵抗,日本借機威逼清政府讓出對硫球島政權的保護權,並對台灣提出領土要求,遭到清政府拒絕。此後,為了鞏固台灣島防禦,清政府增加對台灣島的移民,並在1885年正式成立了台灣省,派出劉銘傳治理台灣,劉任內鋪設了中國第一條鐵路、第一條海底電纜、第一條輸電線路,建立了第一家發電廠、第一家電報局,台灣工商業興盛,現代教育發達,成為當時清政府「洋務運動」中最為先進的一省,為台灣日後經濟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1894年,日本發動侵略中國的「甲午戰爭」,次年,清政府戰敗,被迫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島,當時的記者報道,全省「哭聲震天」,鳴鑼罷市,清政府官員也紛紛留守原職,與當地駐軍、民眾一道拚死抵抗日本軍隊的佔領,大陸東南沿海人民也出錢出力出人參加抗日斗爭,以後在日本統治的50年中,近60萬台灣同胞因反抗日本佔領,犧牲在日本的屠刀下和監獄中。即使在20世紀20年代以後,為了抵制日本殖民統治,林獻堂代表的勢力運用議會抗爭方式爭取做中國人的權力,而蔣渭水等知識分子和教師也用報紙和圖書的中文寫作和陳述中國歷史,向台灣同胞弘揚中國人的意識。

日本殖民統治者竭力建設台灣的目的,是讓這個富庶島嶼充當它向東南亞和西太平洋擴張的跳板。日本統治期間從台灣掠奪了大量資源和勞動力,台灣工人工資僅僅是日本工人工資的七分之一,大量的木材、煤炭、礦產、鋼鐵、蔗糖、大米運往日本。日本甚至將台灣土著人視為野獸,使用鐵絲網圈圍其居住地,並使用迫擊炮和毒氣彈對其反抗進行種族滅絕。日本教育台灣人的目的是讓他們成為馴服的奴隸,日本人從來就不允許台灣人報考大學的政治、法律類,只能學工科和醫科,成為日本人的工具。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本對台灣實施高壓統治和類似希特勒納粹文化的「皇民化運動」,逼迫台灣同胞改掉中國人姓名、放棄語言和效忠日本天皇及軍國主義,而李登輝家族和辜敏寬家族就是日本政策的最好服從者和繼承者。日本還征調大批台灣青年加入日本侵略大陸和東南亞的軍隊,甚至參與對美國珍珠港的襲擊。

1945年8月,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中國的抗日戰爭勝利,台灣及澎湖列島依照中、美、英簽署的《開羅宣言》和中、美、英、蘇簽署的《波茨坦公告》規定,歸還中國。10月25日,同盟國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儀式在台北市舉行,中國政府向世界宣布台灣及澎湖歸中國主權管轄之下。當時在台灣的西方記者報道說,台灣島到處是鞭炮和歡聲笑語,到處張燈結綵,人民歡欣鼓舞,慶祝自己又重新成為中國人,他們流著歡喜的淚水,祭告祖先亡靈,慶祝台灣終於回到了祖國的懷抱。

近代以來,台灣同胞經歷的歷史和中國大陸同胞所經歷的一樣,都深受列強殖民侵略的苦痛,同時台灣同胞也與中國大陸一道艱苦地抗爭,尋求中華民族的復興與發展。在經歷了歷次戰亂之苦後,兩岸同胞都認識到,中國大陸與台灣分離的歷史,完全是帝國主義列強侵略和殖民的結果,完全是中國長期衰弱和內亂的結果。中國的統一,不僅是民族復興的標志,更是兩岸中國人走向全面現代化必須要面對的客觀事實。

參考資料:中國台灣網

⑻ 台灣與大陸密切聯系的歷史資料

台灣歷史的真相
來源:中國台灣網

中國有超過4千年的文字記載歷史,而記載台灣島的文獻距今1700年,那是三國時期吳國人沈瑩對東南沿海風土人情的記錄,書名為《臨海水土志》。公元7世紀隋朝政府派萬餘人渡海去台灣,有相當一部分人留居島上,成為大陸到台灣的又一批居民,雖然此前800餘年,中國沿海百夷部落有人登島,先後與該地波里尼西亞島族人混血成為台灣土著。

12、13世紀中國的宋朝和元朝已經在台灣島鏈中的澎湖島設立行政機構,將台灣島納入行政治轄和版圖。14、15世紀中國沿海出現了有組織的海盜與政府對抗,鄭氏家族一度占據台灣島,成為海盜集團主力,後被政府招安成為明朝沿海貿易官員,扮演著中國與外部世界貿易的中介角色。

17世紀初,荷蘭海盜以欺騙手段登陸台灣,在台南港建立軍事城堡,此後荷蘭人和西班牙人又用傳教方式在台灣南部、北部的中國人居住地建立農場,殖民擴張。1662年鄭成功率領明朝海軍力量驅逐了荷蘭殖民者,設立承天府,全面治理台灣島。這種承天府的治理直到清朝統一中國之後,變為福建省的一部分,1714年清政府派人到台灣測繪地圖,以後一直將台灣島視為「東南沿海七省之門戶」。

19世紀以後,列強以武力對東亞各國脅迫開關,中國、日本的海港城市先後遭到英國、美國艦隊和登陸部隊的侵略,其後中日兩國採取「洋務運動」和「明治維新」發展軍力,學習西方科學技術,以求自保。1871年,維新後的日本派出偽裝成漁民的武裝人員登上台灣島東部,遭到土著居民抵抗,日本借機威逼清政府讓出對硫球島政權的保護權,並對台灣提出領土要求,遭到清政府拒絕。此後,為了鞏固台灣島防禦,清政府增加對台灣島的移民,並在1885年正式成立了台灣省,派出劉銘傳治理台灣,劉任內鋪設了中國第一條鐵路、第一條海底電纜、第一條輸電線路,建立了第一家發電廠、第一家電報局,台灣工商業興盛,現代教育發達,成為當時清政府「洋務運動」中最為先進的一省,為台灣日後經濟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1894年,日本發動侵略中國的「甲午戰爭」,次年,清政府戰敗,被迫簽訂《馬關條約》割讓台灣島,當時的記者報道,全省「哭聲震天」,鳴鑼罷市,清政府官員也紛紛留守原職,與當地駐軍、民眾一道拚死抵抗日本軍隊的佔領,大陸東南沿海人民也出錢出力出人參加抗日斗爭,以後在日本統治的50年中,近60萬台灣同胞因反抗日本佔領,犧牲在日本的屠刀下和監獄中。即使在20世紀20年代以後,為了抵制日本殖民統治,林獻堂代表的勢力運用議會抗爭方式爭取做中國人的權力,而蔣渭水等知識分子和教師也用報紙和圖書的中文寫作和陳述中國歷史,向台灣同胞弘揚中國人的意識。

日本殖民統治者竭力建設台灣的目的,是讓這個富庶島嶼充當它向東南亞和西太平洋擴張的跳板。日本統治期間從台灣掠奪了大量資源和勞動力,台灣工人工資僅僅是日本工人工資的七分之一,大量的木材、煤炭、礦產、鋼鐵、蔗糖、大米運往日本。日本甚至將台灣土著人視為野獸,使用鐵絲網圈圍其居住地,並使用迫擊炮和毒氣彈對其反抗進行種族滅絕。日本教育台灣人的目的是讓他們成為馴服的奴隸,日本人從來就不允許台灣人報考大學的政治、法律類,只能學工科和醫科,成為日本人的工具。在太平洋戰爭爆發後,日本對台灣實施高壓統治和類似希特勒納粹文化的「皇民化運動」,逼迫台灣同胞改掉中國人姓名、放棄語言和效忠日本天皇及軍國主義,而李登輝家族和辜敏寬家族就是日本政策的最好服從者和繼承者。日本還征調大批台灣青年加入日本侵略大陸和東南亞的軍隊,甚至參與對美國珍珠港的襲擊。

1945年8月,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中國的抗日戰爭勝利,台灣及澎湖列島依照中、美、英簽署的《開羅宣言》和中、美、英、蘇簽署的《波茨坦公告》規定,歸還中國。10月25日,同盟國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儀式在台北市舉行,中國政府向世界宣布台灣及澎湖歸中國主權管轄之下。當時在台灣的西方記者報道說,台灣島到處是鞭炮和歡聲笑語,到處張燈結綵,人民歡欣鼓舞,慶祝自己又重新成為中國人,他們流著歡喜的淚水,祭告祖先亡靈,慶祝台灣終於回到了祖國的懷抱。

近代以來,台灣同胞經歷的歷史和中國大陸同胞所經歷的一樣,都深受列強殖民侵略的苦痛,同時台灣同胞也與中國大陸一道艱苦地抗爭,尋求中華民族的復興與發展。在經歷了歷次戰亂之苦後,兩岸同胞都認識到,中國大陸與台灣分離的歷史,完全是帝國主義列強侵略和殖民的結果,完全是中國長期衰弱和內亂的結果。中國的統一,不僅是民族復興的標志,更是兩岸中國人走向全面現代化必須要面對的客觀事實。

⑼ 中國關於台灣歷史

簡介:

遠古時代台灣與大陸相連,約幾百萬年前由於地殼運動,部分陸地下沉,海水進入,形成台灣海峽,台灣島才與大陸分離。台灣早期住民中大部分從中國大陸直接或間接移居而來。1971年和1974年兩次在台南市左鎮區發現了台灣迄今最早的人類化石「左鎮人」。

1624年屬於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荷蘭殖民者為建立與中國、日本貿易的據點侵入南台灣。1626年至1642年西班牙殖民者也曾侵佔北台灣,後被荷蘭人驅逐。

明鄭時期鄭成功收復台灣後僅4個月即病逝,時年僅39歲。爾後其子鄭經、孫鄭克塽前後治理台灣22年,獎勵製糖、制鹽,興辦工商業,發展貿易,開辦學堂,改進原住民的農業生產方式,推動經濟、文化迅速發展。

1945年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國政府重新恢復了台灣省的行政管理機構;1949年國民黨當局退據台灣; 1954年美國同台灣當局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造成台灣同祖國分離的狀況。

(9)歷史台灣中國的關系擴展閱讀

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是「 和平統一, 一國兩制」,但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並在2005年制定的《反分裂國家法》中以 法律的形式進一步明確了 一個中國的原則。 1979年1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宣布採用和平方式統一祖國的方針。

台灣島面積35882.6258平方千米,是中國第一大島、世界第38大島嶼,南北縱長約395千米,東西寬度最大約145千米,環島海岸線長約1139千米,含澎湖列島總長約1520千米,扼西太平洋航道的中心,是中國與亞太地區各國海上聯系的重要交通樞紐及重要戰略要地。

現今的台灣地區范圍包括台灣島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金門群島、馬祖列島、東沙群島、烏丘列嶼、南沙群島的太平島與中洲礁及周圍附屬島嶼。

⑽ 用史實說明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

  1. 早在三國時期,吳國孫權就派將軍工溫率萬人船隊到夷州(今台灣),加強了大陸與夷州的聯系;

  2. 隋朝煬帝三次派人去琉球(今台灣);

  3. 元朝設立澎湖巡檢司,加強對台灣和澎湖的管轄,並每年從那裡徵收鹽稅;

  4. 1661年至1662年,鄭成功打敗荷蘭殖民主義者,收復台灣;

  5. 1683年清軍進入台灣,第二年,清政府設置台灣府,隸屬於福建省。

以上史實說明,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拓展資料:

台灣(Taiwan),位於中國大陸東南沿海的大陸架上,東臨太平洋,東北鄰琉球群島,南界巴士海峽與菲律賓群島相對,西隔台灣海峽與福建省相望, 總面積約3.6萬平方千米,包括台灣島及蘭嶼、綠島、釣魚島等21個附屬島嶼和澎湖列島64個島嶼。台灣島面積35882.6258平方千米,是中國第一大島,7成為山地與丘陵,平原主要集中於西部沿海,地形海拔變化大。由於地處熱帶及亞熱帶氣候之交界,自然景觀與生態資源豐富。人口約2350萬,逾7成集中於西部5大都會區,其中以首要都市台北為中心的台北都會區最大。

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原住民族(高山族)在17世紀漢族移入前即已在此定居;自明末清初始有較顯著之福建南部和廣東東部人民移墾,最終形成以漢族為主體的社會。南宋澎湖屬福建路; 元、明在澎湖設巡檢司; 明末被荷蘭和西班牙侵佔;1662年鄭成功收復;清代1684年置台灣府,屬福建省, 1885年建省; 1895年清政府以《馬關條約》割讓與日本; 1945年抗戰勝利後光復; 1949年國民黨政府在內戰失利中退守台灣,海峽兩岸分治至今。

台灣自1960年代起推行出口導向型工業化戰略,經濟社會發展突飛猛進, 名列亞洲四小龍之一,於1990年代躋身發達經濟體之列。 台灣製造業與高新技術產業發達,半導體、IT、通訊、電子精密製造等領域全球領先。

台灣文化以中華文化為主體,是中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原住民族的南島文化亦有影響, 近現代又融合日本和歐美文化,呈現多元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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