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國古代少數民族的稱謂
1、北狄
北狄的稱謂最早是起始於周代的,周朝人自稱華夏,以中原為天下之中心,版北狄是古代華夏部權落對北方非華夏各個部族的統稱。北狄的少數民族文化是仰韶文化的一個演化的分支。
2、西戎
西戎是古代華夏部落對西方與華夏部落敵對的諸部落統稱,即以戎作為對西方所有非華夏部落的泛稱 。西戎也可以指春秋戰國時期一些西戎部落建立的國家。最後西戎不斷被華夏文明所同化,逐漸演變成漢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南蠻
中國古代把南方的少數民族成為蠻,先秦 的時候「蠻方」指狁,又稱鬼方,都在西北。「淮夷蠻貊」指東方部落﹐「百蠻」指北方部落﹐「蠻荊」則是指南方部落。
4、東夷
東夷是中國古代對東方的少數民族的稱謂,古代東方部族善於使用弓箭,也以「夷」代指東方民族。
5、匈奴
匈奴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北方民族集團,祖居在歐亞大陸的西伯利亞的寒溫帶森林和草原的交界地帶,他們歷代披發左衽。據《史記·匈奴列傳》中記載,匈奴,其先祖夏後氏之苗裔也,曰淳維。
『貳』 中國古代歷史(對邊疆地區的管轄)
一、東北地區
1、秦:設遼東郡管轄。
『鏈接:秦長城東起遼東,西至臨洮(táo),明長城東起鴨綠江,西至嘉峪關。』
2、唐朝:
①唐玄宗在黑水靺鞨地區設置黑水都督府,任命其首領做都督。黑水靺鞨地區正式劃入唐朝版圖
②玄宗冊封大祚榮為渤海郡王,統轄忽汗洲,加授忽汗洲都督,從此粟末靺鞨以渤海為號。渤海也正式劃入唐朝版圖。
3、元朝:設立遼陽行省,管轄包括庫頁島在內的廣大東北地區
4、明朝:設立奴兒干都司
5、清朝
①設立黑龍江、吉林、盛京將軍轄區
②1685年和1686年,康熙命令清軍兩次進攻盤踞在雅克薩的俄軍。俄軍傷亡慘重,被迫同意談判解決中俄東端邊界問題。1689年中俄簽定第一個中俄邊界條約《尼布楚條約》,從法律上肯定了黑龍江和烏蘇里將流域包括庫葉島在內的廣大地區都是中國的領土。
『鏈接:近代史中,俄國與中國簽定的不平等條約:中近上P13』
二、西北地區
1、秦朝:收復河套平原,設九原郡。
2、西漢:公元前60年,西漢設西域都護,管理西域,保護商旅往來。標志西域開始正式歸屬中央政權。
3、東漢:漢明帝時,班超開始經營西域,西域與內地聯系加強。東漢任命班超為西域都護,管轄西域。
4、唐朝
①唐太宗置安西都護府,管轄高昌故地。
②唐高宗時派兵大破西突厥,西突厥滅亡。
③武則天時又置北庭都護府,管轄西突厥故地,後與安西都護府分治天山南北。
5、元:設嶺北行省,管轄蒙古高原地區。
6、清朝
①康熙帝鎮壓准噶爾部噶爾丹叛亂(烏蘭布通與昭莫多戰役,消滅割據勢力主力)。1757年,乾隆帝時粉碎准噶爾貴族割據勢力(前後70多年),統一天山北路。
②在烏里雅蘇台設將軍,在科布多設參贊大臣,直接掌管蒙古各部的軍政大權。
③1757年,乾隆帝鎮壓大小和卓的叛亂。
④1762年設立伊犁將軍,統管包括巴爾克什湖在內的整個新疆地區。
⑤1771年乾隆帝接待土爾扈特部回歸祖國。
『鏈接:在蒙古高原地區生活過的少數民族,匈奴,鮮卑,突厥,回紇/回鶻,契丹,金,蒙古族,清入關前採取「聯蒙制漢」的方針。』
三、西南地區
1、秦朝:設桂林郡,象郡。
2、兩漢
①漢武帝以夜郎為郡,封夜郎侯為王,賜王印。
②滇池地區的滇王,歸附漢朝,朝廷在其地設郡,漢武帝賜予「滇王之印」
③西漢末年,夷人起兵反抗,東漢初,西南夷重新並入漢朝版圖。
兩漢在西南夷地區,既任命太守、縣令,又封當地部族君長為王侯、邑長,改變了各自為政的弊端,有利於當地社會的發展。
『鏈接:漢武帝時在南越,今兩廣地區設南海等九郡,進行有效的管轄,溫州一帶的越人稱為東越』
3、唐朝:唐玄宗冊封南詔首領皮羅閣為雲南王
4、元朝:設立雲南、四川行省進行管轄,並實行土司制。
5、明朝
①實行土司制度,任當地少數民族首領擔任土司長官,允許其世襲,但他們必須忠於朝廷,按時向朝廷交納貢賦。
②永樂年間,西南兩個宣尉司叛亂,明朝派兵平定後改設貴州布政使司,貴州成為省一級行政單位。
6、清朝
①康熙帝平定「三藩之亂」
②雍正帝大規模改土歸流,加強了中央政府對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
四、西藏地區
1、唐朝
①和親,松贊干布和文成公主通婚、金城公主與尺帶珠丹結親。
②會盟,唐穆宗時,長慶會盟,會盟碑至今立於拉薩大昭寺門前
2、元朝:設立宣政院,統領宗教事務和管轄西藏地區。西藏地區正式成為元朝的行政區
3、明代
①明稱西藏地區為烏斯藏。朝廷在烏思藏設立衛所,任用藏族人擔當各級官吏,賜給印信。
②建立僧官制度,對各教派首領酌情封賜,各級僧官也由朝廷任免,法王是最高僧官。
4、清朝
①順治帝冊封五世達賴為達賴喇嘛
②康熙帝冊封五世班禪為班禪額爾德尼,歷世達賴和班禪須經中央政府冊封
③雍正帝設立駐藏大臣,標志清中央政府對西藏的管轄加強。
④乾隆帝建立金瓶掣簽制。
『鏈接:1965年建立西藏自治區,1947年建立內蒙古自治區,1955年建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958年建立廣西壯族自治區和寧夏回族自治區。』
五、台灣
1、三國:230年,孫權派大將衛溫、諸葛直率軍浮海至夷洲,加強了台灣與大陸的經濟文化聯系。
2、隋朝:隋煬帝三次派人至流求,進一步加強台灣與大陸的聯系
3、元朝:設澎湖巡檢司,加強對琉球的管理
4、清朝
①1683年,清廷命福建水師提督施琅進軍台灣。澎湖一戰,鄭軍大敗,鄭克塽投降,台灣納入清朝版圖。1684年,設台灣府,隸屬於福建省。台灣府的設置加強了台灣同祖國大陸的聯系,促進了台灣的開發,鞏固了祖國的海防,維護了國家主權和統一。
③1885年,光緒帝時,清政府認識到東南海防的重要性,在台灣建省,始成直屬中央政府管轄的最高地方行政區。
『鏈接:最早侵略/侵佔中國台灣的是荷蘭,中國近代史上最早侵略中國台灣的是英國,
中國近代史上最早侵佔中國台灣的是日本(《馬關條約》)』
『叄』 中國歷史上的疆域是怎麼劃分的
如何理解和確定中國的歷史邊疆是一個十分復雜的問題,長期以來,學術界一直見仁見智,並未取得一致認識。如有以民族成分為劃分標準的「民族邊疆」說(認為凡是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就是邊疆);以文化類型為劃分標準的「文化邊疆」說(認為凡是漢文化系統之外的地區就是邊疆);以地方行政制度為劃分標準的「行政邊疆」說(認為凡是未施行郡縣制的地區就是邊疆),等等。
對歷史邊疆認識的不同,實際上反映了人們在歷史疆域問題認識上的分歧,而正確認識歷史疆域恰恰是確立歷史邊疆的必要前提。
在關於中國歷史疆域標準的問題上,譚其驤先生和白壽彝先生曾分別提出過最有代表性的兩個觀點。譚其驤先生在主持《中國歷史地圖集》的繪制時,曾確定了一個標准:「十八世紀五十年代清朝完成統一之後、十九世紀四十年代帝國主義入侵以前的中國版圖,是幾千年來歷史發展所形成的中國的范圍。歷史時期所有在這個范圍之內活動的民族,都是中國史上的民族,他們所建立的政權,都是歷史上中國的一部分。」後來,譚先生又撰文重申此說:「從18世紀50年代到19世紀40年代鴉片戰爭以前這個時期的中國版圖作為我們歷史時期的中國范圍。所謂歷史時期的中國就以此為范圍。不管幾百年也好,幾千年也好,在這個范圍內活動的民族,我們都認為是中國歷史上的民族;在這個范圍內所建立的政權,我們都認為是中國歷史上的政權。」而白壽彝先生在批判「以歷代皇朝疆域為歷代國土的范圍,因皇權統治范圍的不同而歷代國土有所變更或伸縮」的「皇朝疆域觀」時,則提出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土范圍為處理歷史上中國疆域的標准,並將這一標准用於自己主編的多卷本《中國通史》的寫作上,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疆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共同進行歷史活動的舞台,也就是我們撰寫中國通史所用以貫穿今古的歷史活動的地理范圍」。
但這兩個標准並未得到史學界和邊疆史地學界的一致認同。有的學者就認為,以上兩個標准「把復雜多變的中華疆域企圖以一個簡單的模式套住,不問時間、地點、條件,不從發展的變化的視角,不把問題提到一定的歷史范圍之內,不對歷史疆域作動態的考察,而是從一個既定的框框出發,這就不能正確解決問題,易造成誤區」。這些批評不能說沒有一定的合理性。的確,在數千年的中華民族多元一體的歷史進程中,中華歷史疆域有一個消長、變動與形成的復雜的動態過程,並不是「古已有之」且一成不變的,不能用一刀切的標准。但是不能一刀切並不是說不可確立標准。因為,研究歷史的最終目的無非是對各種具體現象進行總結和提升,以得出規律性的認識。歷史疆域的研究也不例外。
要確立中國歷史疆域的范圍,必須重視中國古代屬於前民族國家這一重要前提,要尊重歷史的實際。就中華文明的起源來講,考古學界幾十年來所做的探索,已經初步得出結論,即在史前的漫長歲月中,中華大地起碼長期存在著六個大的文化「區系」,這些大的文化「區系」各有自己的文化淵源、特徵和發展道路,且大致處於同步發展的狀態。同時,「區系」內部和「區系」之間又存在著互相影響的關系。在這種復雜的縱橫關系中,各文化「區系」不斷組合與重組,形成「區系」范圍內大致平衡而又不平衡的多元一體的格局,並最終促成了由原始社會向文明的突破。六大文化「區系」中,以關中(陝西)、晉南和豫西為中心的中原,華夏族(後來在與其他各中華古族後裔的相互融合中發展為漢族)因在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方面高度發達,遂成為長期穩定的文明中心和政治中心,而同屬於中華古族的其他各部族,也在中原之外其他「區系」的廣闊地帶形成一個個部落共同體或政治單元,並繼續與中原互相激盪和影響,甚至伴隨著武力征服和政權的更迭。在這一過程中,政權的包容範圍越來越大,原來大致同步發展的各文化「區系」出現了更多的相互重疊,而未曾重疊的地區,因與中心區域在經濟、文化上差距顯著,遂成為邊緣地帶。
不過,這些邊緣,也僅僅是同一「天下」的邊緣,而不是「天下」或「海內」之外的邊緣。同時,中心與邊緣又不是絕對的。因為,隨著漢文化圈的越來越大,各民族之間以漢族為主幹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相互交流,於是漸次形成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秦漢以後,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逐步發展與鞏固,國家對邊疆的開發也逐步深入。在這個過程中,邊疆少數民族先後以不同方式成為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成員,中原王朝與邊疆各少數民族及地方政權之間的關系,完全不是今天意義上的國與國之間的關系。在秦漢以降歷代歷史學家筆下,「外國傳」或「四夷傳」中,有相當一部分指的就是邊疆少數民族地區,而並不是今天意義上「外國」的含義,所以在古人的心目中,邊疆民族建立的政權是包含在中國史之內的,一部「二十四史」,都曾把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包括於其中。如《新唐書》的作者就認為中原之外有「八蕃」(高麗、真臘、波斯、吐蕃、堅昆、突厥、革未革曷),其外才是不屬中華帝國的「絕域」:「其外謂之絕域」。又如,歷史上,安西、西域等地,一經漢、唐開拓,此後雖與中原王朝時離時合,但一直被視為中國版圖,即南宋偏安江南一隅,人們仍將這些邊疆地區視為中國固有的疆域,比如陸游就寫過「梁州四月晚鶯啼,共憶扁舟罨畫溪,莫作世間兒女態,明年萬里駐安西」的詩句山,並勉勵大將們「遠規復燕趙」、「屯玉關之西、天山之北」。這些話雖是文人寄託之詞,但不能說不是古人疆域觀念的反映。
歷史上少數民族建立的王朝、王國、汗國,通常也並不自外於中國,而恰恰自居為「中國」,或自認為是中國的一部分。同時,歷史上中華帝國的中心與邊緣又經常處於互動關系之中。中心區域之外的各民族都曾以各種方式參與了中華歷史的創造過程,從各方面對中華民族的形成和發展做出了貢獻。反映在中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形成和發展上,則是一個復雜的演進過程。所以,中原之外非漢族政權的存在,既是客觀的歷史存在,又有其合理性、重要性。而中國的歷史邊界,應該是譚其驤先生反復強調的,即中國的邊界決不能僅僅指中原王朝的邊界,而應該包括其他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的邊界,其他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也是中國的一部分。歷史上某一時期中國的邊界,並不等於這一時期中原王朝的邊界,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可混為一談。譚先生曾舉例說「漢朝時候,中國的北界在哪裡呢?就是匈奴的北界,一直到達貝加爾湖一帶。唐朝時候中國的北界在哪裡呢?應該就是突厥、回紇的北界,同樣,其他方向也是如此,唐朝時候(中國)西南的邊界在哪裡呢?應該就是吐蕃的邊界、南詔的邊界;東北的邊界在哪裡呢?應該是室韋的邊界,革未革曷的邊界。」據此,中華歷史疆域,就應是歷史上中原王朝及各分立的民族政權或共同體疆域范圍的總和,包括中華民族歷史上的各個部分,即不僅應包括中原王朝的中心地帶,而且還應包括歷史上各分立的邊疆政權、少數民族政權或共同體的疆域。
『肆』 如何理解和確定中國的歷史邊疆
長期以來,學術界一直見仁見智,並未取得一致認識。如有以民專族成分為劃分標準的「民屬族邊疆」說(認為凡是少數民族聚居的地區就是邊疆);以文化類型為劃分標準的「文化邊疆」說(認為凡是漢文化系統之外的地區就是邊疆);以地方行政制度為劃分標準的「行政邊疆」說(認為凡是未施行郡縣制的地區就是邊疆),等等。
對歷史邊疆認識的不同,實際上反映了人們在歷史疆域問題認識上的分歧,而正確認識歷史疆域恰恰是確立歷史邊疆的必要前提。
『伍』 中國在歷史上有哪些稱謂
歷史上外國如何稱呼中國:
震旦(Sinian),古印度對中國的稱謂。過去曾認為「震旦」是一種鴉雀,是中國特有的鳥。其實,「震旦」是5.7億年前到18億年前的地質年代,這段時間在生物演化歷程中具有承前啟後的意義。
絲國(Seres),也稱塞里斯,古希臘和羅馬對中國西北地方及其居民的稱謂,意思是「絲的」或者「絲來的地方」。
契丹(Cathe),俄語稱中國為「契丹」。遼代時期,當時的北方民族如女真、蒙古等都把中原地帶叫做「契丹」。隨著這些民族和北方或西方的交流融合,「契丹」的名字逐漸表示中國的土地。
陶瓷(China),18世紀以前,中國昌南鎮(今景德鎮)的精美瓷器在歐洲很受歡迎,人們以能獲得一件昌南鎮瓷器為榮。歐洲人因此把「昌南」作為瓷器(china)和生產瓷器的「中國」(China)的代稱。
清國人(Chink),源於清朝的「Ching」,在英文的俚語中意指「中國人」,帶有貶義。
中國風(Chinoiserie),18世紀中期,法語中專指一種非常流行的藝術風格。當時,很多設計師和工匠大量採用中國題材,如中國服飾、龍、寶塔,結合藝術家的想像創造出各種新形象。後來演化為中國風格、中國工藝品,也有「中國的」、中國人」的意思。
西內遜(Chinees),荷蘭語中專指華人的詞。現在,西內遜有兩個含義,一是指「到中國餐館里去吃飯」,二是指「中國人」。
掌櫃,19世紀初,韓國用「掌櫃」一詞來稱呼那些到朝鮮的中國人,意思是中國人精於算計,善於做生意。
船國(NuocTau),越南民間把中國說成「船國」,把居住在越南的華人稱為「三船」,意思是中國人是坐船來到越南的,中國的船舶製造業讓越南人羨慕。
「中國」自己的別名,除「華夏」外,還有「中華」、「九州」、「四海」、「神州」等稱呼。
「九州」之名, 在《禹貢》便有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九州。其它古籍如《爾雅·釋地》、《周禮·職方》、《呂氏春秋·有始覽》等也有「九州」的記載,盡管具體的州名有所差異,但記載的均為九個州。「州」正式成為政區是東漢的事。所以「九州」就成了中國的代稱,並一直沿用至今。
「中華」最初指黃河流域一帶,隨著中華帝國版圖的擴大,凡屬中原王朝所管轄的地方都統稱為「中華」,泛指全國。所以,「中國」也簡稱「華」,中國人僑居海外稱「華僑」「四海」之稱,以四境均有海水環繞而得名。
戰國齊人鄒衍,得到海外交通的啟發,大膽提出了「大九州」說。他認為《禹貢》九州合起來只能算一州,叫「赤縣神州」,同樣大小的州共有9個,組成大九州,「神州」只佔天下八十一分之一。後代的事實雖然證明這只是一種假說,但「神州」之名一直沿用到今天。
『陸』 古代邊疆稱為什麼
中國古代的邊疆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長期發展的產物和有機組成部分,不但有著較明顯的自然特徵,而且有著源遠流長的歷史特點。中國古代的邊疆政策服務於歷代王朝的大一統政治思想,至清代形成了完整的體系,其經驗與教訓至今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邊疆是一個含義較廣的概念,中外文獻中,一般把邊疆解釋為一個國家比較邊遠的靠近國境的地區或地帶。
邊疆是一個地理概念,包括陸疆和海疆。邊疆又是一個歷史概念,它是隨著國家的形成和發展而逐漸形成和固定下來的。因此,在討論中國歷史上的邊疆問題時,應考慮如下兩個相互關聯的因素:一是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邊界相連接的省區;二是歷代封建王朝邊疆的實際情況。
中國邊疆地區的發展大勢與歷史特點
疆域遼闊、人口眾多的中國是經過漫長而曲折的發展過程後大致定型的,這一過程雖然十分漫長而曲折,但總的趨勢是,自先秦時期起,在現代中國領土內開始形成一個核心區域,這個核心區域並不固定於一地,在這個核心區域建立政權的既有漢族也有其他少數民族,也經常發生王朝興衰交替現象。當然,單一的中心分成兩個或更多的中心在歷史上也是十分常見的現象,這就是所謂割據時期。但是,即使是在多政權分立時期,每個有作為的統治者也都努力實現更大范圍的統一,由此最終導致一個疆域更大的、統一程度更高的國家誕生。也就是說,每次戰亂和分裂都為下一時期進一步的統一準備了條件。至清代,中國古代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發展到了最高水平。
中國邊疆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長期發展的產物和有機組成部分。因此,不但有著較明顯的自然特徵,而且有著源遠流長的歷史特點。
首先是地域的廣闊性。中國有著遼闊的領土,其邊疆地區地域亦十分廣袤,因此在社會人文環境與自然地理條件方面往往存在巨大的差異。中國的邊疆是在分散發展演進後統一為一體的。這里所講的分散與統一均有兩重含義,分散的含義既包括整個邊疆可以劃分為若乾地區,也包括一個大的地區又往往可分為若干相對自成體系的局部;統一的含義既包括各大邊疆區域逐步統一於中國的進程,也包括各個邊疆區域內部趨於一體化的進程。
其次是民族的多樣性。在中國這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中,邊疆問題與民族問題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這不僅因為邊疆地區是各少數民族的主要聚居地,而且因為各民族在自立發展基礎上的融合是構成中國邊疆的基石。在這里,我們應該確立一個衡量民族發展的標准——任何形式的融合都是民族發展歷史上的進步。當然也要注意到,民族的多樣性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國邊疆問題的復雜性。
第三是歷史的悠久性。中國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國,中國邊疆發展史不但是人類文明史中最悠久的,而且具有明顯的連續性。中國邊疆地區的發展史一般均可追溯到上古時期的石器時代,各個邊疆地區社會發展速度或快或慢,但都或早或遲地納入了統一多民族國家連續性發展的軌道。
第四是問題的復雜性。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看,中國邊疆是統一多民族國家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必然產物,是社會多重矛盾發展疊加的結果。作為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有機組成部分,全國性的矛盾在邊疆地區也會發生,這是矛盾運動的普遍性的一面。與此同時,中國邊疆社會矛盾運動還有其特殊性,它們往往更集中地發生於一地,這就增加了邊疆地區社會矛盾的復雜性,也給辨析其發展脈絡和尋求解決方法增加了難度。
總的來說,在近代資本主義殖民者入侵以前,中國邊疆形勢發展的趨勢是有利於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形成的,即使是入主中原的北方游牧民族也從未中斷過這一進程。到了19世紀中葉,西方殖==義侵略者給中國帶來了新的邊疆危機,這是與以往截然不同的社會危機,它使得中國獨立發展的歷史面臨著中斷的危險。但是,強烈的挑戰也逐步喚醒了中國各族人民,經過百餘年艱難曲折的探索與奮斗,統一多民族的中國再次崛起,中國邊疆也在繼承數千年歷史遺產的基礎上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
中國古代的邊疆政策
中國歷史上無論哪朝哪代都有自己的邊疆問題,因此歷代統治者都會制定並實施治理邊疆的政策,以實行有效的管轄。中國古代的邊疆政策有著十分豐富的內涵,主要包括陸疆政策與海疆政策、各個歷史時期不同政權的治邊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邊防政策、與邊界交涉相關的外交政策、邊疆行政建置、邊疆經濟開發以及傳統的治邊思想等等。
中國歷史上統一的封建王朝的邊疆政策既具有繼承性,又各有特色,這里以清朝為例試作概述。這是因為清朝的邊疆政策既有繼承中國歷代封建王朝邊疆政策的一面,又有根據時代需要和自身民族特點創新發展的一面,自成體系。
清朝統治者治邊思想的基本內容包括:一、對漢族封建統治者傳統的「華夷」觀進行創新和發展。在中國歷史上,統一的王朝往往在政治上反對言華夷之別,由滿洲貴族建立的清朝就更加反對。而清朝統治者的創新之處首先是要求各民族承認清王朝為正統,其次是在調整滿漢關系的同時,十分重視聯合漢族以外的少數民族上層(尤其是蒙古上層貴族),把邊疆政策的制訂、推行和不斷完善作為基本國策的一部分。這雖然是為了達到以人數明顯處於劣勢的滿族貴族統治人口眾多的漢族人民的目的,但是在實踐上對維護多民族國家的統一,推進大一統有積極意義。二、從「中外一體」(指內地與邊疆為一整體)的認識出發,主張以積極態度治理邊疆各民族,使其起到「屏藩」、「拱衛」的作用。三、堅持「恩威並施」與「因俗而治」相結合的治理原則。前者為我國歷代封建王朝慣用的統治方針,清朝統治者亦奉行不替;後者在唐朝推行的羈縻政策中雖已初見端倪,但清朝突出強調「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使「因俗而治」方針在清代,特別在清代前期取得了較好的效果。不過,清朝統治者「因俗而治」的方針並不是對傳統的簡單繼承,而是根據統一國家的總體安全目標出發有所改變和發展。
清政府邊疆管理的各項制度與措施是清代統治者治邊思想的具體化,涉及行政、軍事、民族、宗教等諸多方面,完備而周密。其內容要點可歸納如次:一、改進和完善行政管理體制。在中央,設立理藩院,與六部平行,主管邊疆民族事務,在清代前期,理藩院還兼管中外交涉事宜。為使管理規范化,制訂並不斷修訂補充《理藩院則例》、《回疆則例》等法規,通令實施。在地方,在加強中央集權、保證政令統一的前提下,採用適合當地民族的行政體制,不強求劃一。如東北三省為將軍制下的州縣、八旗並存制;內外蒙古為盟旗制;新疆為將軍轄下的伯克、州縣、札薩克制;西藏為以達賴和駐藏大臣協同管理噶廈==制;西南地區改土歸流酌情保留土司制;台灣為隸屬福建的府州縣制,等等。二、制定籠絡安撫少數民族上層的各項政策,如封爵、給俸、年班朝覲、聯姻等。首重蒙古是清朝的基本國策,它取得了有利於清朝統治的效果。三、從治國需要出發制定對待各種宗教的方針政策。對有益自身統治的宗教加以大力扶植;對沒有威脅到政權穩定的宗教採取不幹涉的相對寬容的政策;對不利於鞏固統治或保持疆土的宗教或教派則予以嚴厲打擊。堅持宗教不能幹預皇權,限制宗教的世俗權力;堅持以法治教,眾建以分其勢的原則,等等。
清代邊疆政策具有如下三個特點:
其一,歷史的繼承性。中國古代的邊疆政策既有明確的目標和措施,又有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從中央到地方完善的行政機制。清代的邊疆政策在繼承中又有創新,我們既可以從歷史上的羈縻政策、和親政策中找到清代軍府制、盟旗制、滿蒙聯姻翟箕策措施產生、發展的歷史軌跡,又可以發現康熙大帝一改歷代固守長城、消極北防政策的雄才大略。
其二,內涵的多樣性。經過康乾盛世,清代前期的有效管轄范圍除18行省(兼有台灣)外,還包括有奉天、吉林、黑龍江、內蒙古六盟、喀爾喀蒙古各部、唐努烏梁海、新疆和西藏,是一個幅員廣闊、疆界明確的統一多民族帝國。清代的邊疆地區包括了今天的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甘肅、新疆、西藏、雲南、廣西等省區;至於沿海諸省,以及台灣、海南(包括南沙群島)則無論古今都是中國邊疆地區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地區無論在歷史發展、社會經濟、民族民俗等方面均各具特色,這就決定了清代邊疆政策內涵的多樣性。清代前期海疆政策中對沿海地區的治理和對台灣、海南的治理各不相同,陸疆政策中東北的軍府制與新疆的軍府制內容並不相同,而在西藏和西南地區,則又根據當地政治、經濟、民族的特點,分別實施駐藏大臣制和通過改土歸流來加強中央==對西南諸省的統治。
其三,影響的現實性。清朝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前期的赫赫國威和清後期的屈辱挨打,對於清代疆域的形成與變化均有直接影響。今天中國疆域的格局基本上因襲了清代的狀況,而鴉片戰爭後清政府在帝國主義列強侵略下所喪失的土地,也為今天的邊界糾紛留下禍根。因此,要解決當代的邊界糾紛,就必須弄清清代前期疆域的形成和近代以來疆域的變化以及清==邊疆政策失誤之所在,這對於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和邊疆安定都具有實際的借鑒作用。
認識中國古代邊疆政策需要注意的兩個問題
在對中國古代邊疆政策的認識上,有兩個問題需要予以特別的重視。
一是「大一統」思想在中國古代邊疆政策形成過程中的作用。「大一統」在秦漢時期變成了現實,也成為中國社會佔主導地位的政治思想之一。它是一種無形的強大的向心力,幾千年來浸潤著我國人民的思想感情。以國家統一為樂,以河山分裂為憂,是中華民族永恆的政治價值取向。傳統的「大一統」思想及王朝統一的規模對中國的疆域有很大影響。鴉片戰爭以前,古代中國曾四次出現大一統局面。其中有兩次是由漢族統治者完成的,而另外兩次則是邊疆民族入主中原後完成的。漢唐兩代致力於完成統一大業,把千餘年來中國各地區各民族孕育著的統一要求變成現實。但是與元代相比,漢唐統一的規模要小得多,蒙古貴族建立的元朝雖然只統治了近百年,但是其疆域空前廣大,它的大一統局面得到了中華各民族的承認和肯定,給中國歷史與中華民族的發展帶來十分巨大而深遠影響。滿族封建主建立的清王朝對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奠定作出的歷史貢獻是獨特的,中國歷史上任何時期的疆域版圖及其有效控製程序均沒有達到清朝的規模。因此,可以說歷史上空前的「大一統」版圖的奠定是十八世紀中國的突出特徵。自秦漢以來中國即以統一多民族國家的面貌面對世界,悠悠二千載,其間,漢、唐、元諸代均是舉世聞名的強大帝國,清王朝對全國的統一和對邊疆的經營是這一歷史進程的繼續和發展。由此可見,「大一統」思想在推動中國古代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形成和發展中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二是中國古代的邊疆政策經歷了由內邊防務為主到外邊防務為主的轉變。古代中國有漫長的統一時期,也曾多次出現分裂。統一時期的邊疆治理,通常是指中央政權對控制薄弱的少數民族地區所採取的防範和治理措施。分裂時期的邊疆治理,通常是指在政權與政權之間的對峙地區和邊遠少數民族地區所採取的防範措施。古代中國范圍內的大小政權的邊,可稱之「內邊」,所以古代中國傳統的邊務主要針對邊疆內部的問題。明代以後,情況發生了變化。明王朝的倭患持續了近200年,隨著西方殖==義的崛起,西方列強的侵略勢力也滾滾東來。17世紀以來荷蘭侵佔台灣,俄羅斯侵入黑龍江流域,鴉片戰爭以後,西方殖==義者更是用大炮敲開了中國的大門,使我國新疆、西藏、雲南、廣西等一些邊疆省區和沿海地區的外患威脅曰益突出,出現了邊疆全面危機的嚴重局面。殖==義者的入侵,可稱之為「外邊」。明代以後,在內邊防務依然存在的同時,現代意義上的邊防即外邊防務問題開始提上議事曰程。
應該指出的是,面對變化的形勢,清朝統治者仍然沉迷於以「內邊」為主的傳統邊疆政策中不思進取,致使清前期邊疆政策的輝煌很快成為明曰黃花。清後期邊疆政策的全面破產,成為導致它喪權辱國、割地賠款的一個重要原因。從這一意義上說,中國古代邊疆政策的成敗得失,直接與國家的存亡興衰休戚相關!
『柒』 中國邊疆地區有哪些
當代中國的陸疆省區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三省,內蒙古自治區、甘肅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和雲南省。嚴格地說,我們不能把整個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和黑龍江、吉林、遼寧、雲南等省都視為陸疆地區。因為內蒙古自治區雖然從人文方面看是蒙古族普遍居住的地區,從歷史方面看也有它發展的整體性和特殊性,但陰山山脈橫貫其間,使山南與山北地區在自然條件、歷史與人文特點和經濟發展水平方面,實際上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因此,將陰山山脈以北地區作為邊疆地區並考慮到行政區域的完整性,應把橫跨陰山山脈的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盟、巴彥淖爾盟也都作為邊疆地區,是較為適合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東北部深入內地的桂林、梧州地區,亦不應作為邊疆地區。黑龍江省南部哈爾濱市及其周緣地區,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長白朝鮮自治縣和集安市以外地區,遼寧省丹東地區以外地區和雲南省沿國境線諸州和地區以外地區,亦不應視之為邊疆地區。簡言之,凡是有國境線的邊境縣的總和是當代中國狹義的邊疆地區。順便提及,在當今人們習慣中,也有將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貴州等省稱之為"邊疆地區",其實這是不確切的。我們可以稱它們為"邊遠地區",但不能稱之為邊疆地區,因這些省區均不具備與鄰國相接的國界線。
『捌』 中國古代少數民族首領的稱呼
單於 、可汗.、贊普 、和卓 、土司、狼主等。
一、狼主
古時少數民族對本族君主或首領的稱呼。主要是突厥語系民族,突厥是鐵勒的一部,以狼為圖騰.{故牙門建狼頭纛,示不忘本也}.而突厥人主要講各種突厥語。突厥語為黏著語,屬阿爾泰語系,跟蒙古語、滿語是親屬語言。故北方部落多以狼頭為旗,首領以狼主稱謂。
二、單於
是匈奴人對他們部落聯盟首領的專稱。意為廣大之貌。此稱號始創於匈奴著名的冒頓單於之父頭曼單於,之後該稱號一直沿襲至匈奴滅亡。而東漢三國之際,有烏丸、鮮卑的部落使用單於這個稱號。至兩晉十六國,皆改稱為大單於,但地位已不如以前。
三、贊普
「贊普」一詞,主要是取其宗教上的含義。強調他的權力來自上天,即所謂「君權神授」,強調了贊普的血緣屬於神系,君權來自天神。
四、可汗
可汗(蒙古語:хан/ᠬᠠᠨ,土耳其語:hakan,烏爾都語:خان,又稱大汗、合罕、汗王,簡稱汗),是四世紀以後北亞民族高級政治體首領的稱謂,阿爾泰語系民族對首領的尊稱。最早出現於3世紀鮮卑部落,最初這個稱呼最早被用於稱呼鮮卑部落的酋長,漢語譯作「可寒」。
可汗作為一國之主的稱號最早始於402年柔然首領社崘統一漠北自稱。類似於漢字的國王;古代北方阿爾泰語系民族鮮卑、回紇、柔然、鐵勒(高車)、突厥、吐谷渾、阻卜、女真等部族對首領皆稱可汗;蒙古帝國滅亡後受其影響,中亞的帖木兒帝國、哈薩克汗國、布哈拉汗國等國和東歐的克里米亞汗國、喀山汗國等突厥化穆斯林國家君主也開始稱可汗。
五、土司
土司又稱土官、酋是古代中國邊疆的官職,元朝始置。用於封授給西北、西南地區的少數民族部族頭目。 土司有廣義與狹義之分。
廣義的土司既指少數民族地區的土著人在其勢力范圍內獨立建造的且被國家法律允許的治所(土衙署),又指「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統其兵、世襲其職、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狹義的土司專指「世有其地、世管其民、世統其兵、世襲其職、世治其所、世入其流、世受其封」的土官。
『玖』 邊疆是指中國的哪些地方、地區還是省份呢
中國的邊疆省區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三省,內蒙古自治區、甘肅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和雲南省。
也就是說,我們不能把整個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和黑龍江、吉林、遼寧、雲南等省都視為邊疆地區。
(9)中國歷史上的邊疆地區稱謂擴展閱讀:
邊疆,亦作「 邊壃 」。亦作「邉疆」。 1.靠近國界的領土。2.邊際。
邊疆是一個地理概念。中國的邊疆包括陸疆和海疆。
陸疆是指沿國界內側有一定寬度的地區,必須具備下述條件的地區才可稱之為陸疆地區,即一要有與鄰國相接的國界線;二要具有自然、歷史、文化諸多方面的自身特點。
據此,當代中國的陸疆省區包括:黑龍江、吉林、遼寧三省,內蒙古自治區、甘肅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藏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和雲南省。嚴格地說,我們不能把整個內蒙古自治區、廣西壯族自治區和黑龍江、吉林、遼寧、雲南等省都視為陸疆地區。
因為內蒙古自治區雖然從人文方面看是蒙古族普遍居住的地區,從歷史方面看也有它發展的整體性和特殊性,但陰山山脈橫貫其間,使山南與山北地區在自然條件、歷史與人文特點和經濟發展水平方面,實際上都存在著較大的差異。
因此,將陰山山脈以北地區作為邊疆地區並考慮到行政區域的完整性,應把橫跨陰山山脈的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盟、巴彥淖爾盟也都作為邊疆地區,是較為適合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東北部深入內地的桂林、梧州地區,亦不應作為邊疆地區。
黑龍江省南部哈爾濱市及其周緣地區,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長白朝鮮自治縣和集安市以外地區,遼寧省丹東地區以外地區和雲南省沿國境線諸州和地區以外地區,亦不應視之為邊疆地區。簡言之,凡是有國境線的邊境縣的總和是當代中國狹義的邊疆地區。
順便提及,在當今人們習慣中,也有將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貴州等省稱之為"邊疆地區",其實這是不確切的。我們可以稱它們為"邊遠地區",但不能稱之為邊疆地區,因這些省區均不具備與鄰國相接的國界線。
『拾』 中國古代歷史上各個朝代所對應的行政區和對應官員的稱謂
周代以前行政區劃不明。只有夏禹分九州(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的傳說,而不知其官員設置。因為那時是傳說時代。周代才有歷史記載。以下各朝代行政區劃按從大到小順序分述。只記述大的方面,小的變化不再一一列舉。
周:方國(諸侯國),其長官泛稱國君,依其級別分稱為分、侯、伯、子、男。
秦:郡,長官為郡守;縣,長官為令或長。
西漢:王國,各諸侯均稱王(侯國僅為食邑,非行政區域);郡,長官為太守;縣,長官為令或長。
東漢:州,長官稱牧或刺史懷(司隸部又稱司州,級別同州,設於京城及附近,長官稱司隸校尉);郡,長官稱太守;縣,長官稱縣令或縣長。
三國魏晉南北朝:大致行政劃分及官職同東漢。
隋朝:州,長官稱刺史;縣長官稱縣令或縣長。
唐朝:
道,長官稱處置使或觀察使;府,設知府、州(府州同級);府,長官稱府尹或知府事;州,和府同級,長官稱刺史;縣,長官稱縣令或縣長。唐代後期節度使成為掌握軍政大權的一級長官,統領一州或數州府。
宋朝:
路,長官稱安撫使;府,長官稱知府;州(與府同級),長官稱知州;縣,長官稱知縣。--重要之地如宋四京,長官為留守。
元朝:地方設行省、路(直隸府、直隸州)、府或州、縣四級行政區域,其長官為北面官,均稱達魯花赤。
明:兩京,長官稱尹;13布政使司(級別同兩京),長官稱巡撫;府,長官稱知府;州,長官稱知州;縣,長官稱知縣。
清:邊疆軍轄區,統一省或數省,長官稱總督;省,長官稱巡撫;府(直隸州),長官稱知府(知州);縣(散州),長官稱知縣(知州)。後期於省下或增設直隸廳,長官為同知或通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