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古代歷史上被奉為最高價值的是
天下大同,
路不拾遺,夜不閉戶。
子有所教,老有所依。
㈡ 古代中國的房價也高的不得了嗎
唐宣宗大中十年,敦煌居民沈都和因為急等錢用,賣掉了自己的房子。房屋轉讓合同寫的是:這套房子按面積計價,每尺價值小麥兩碩五升,另外房子里所有傢具陳設也隨房子一起出讓,總共價值小麥二十九碩五斗六升有餘。「碩」是古代的容量單位,跟「石」通用。唐朝時期一石約有90斤,按當時麥價每斤8角摺合下來的話,那麼每平方米的房價能賣到1555元。而當時敦煌平民每月的收入一般不會超過兩石小麥,也就是在300元以下。由此可見,平民老百姓不可能買得起住房。看來房價之高古已有之,如今房價高,也算是對傳統的繼承。
不過就算老百姓買不起房子,當官兒的總得有一個像樣的住處吧。其實這也未必,要看是什麼時候。出土的青銅器上的銘文記載了商周時代房屋買賣、租賃的現象,說明那個時候就有住房交易了。不過因為商周時代人口稀少,經濟又以自給自足的模式為主,所以在唐代之前,住房交易不算活躍,房價也不算高得離譜,朝廷也能為官員提供免費的官宅。但是唐代經濟發展後,房價相應大幅攀升。而官吏也逐漸增多了起來,政府也在高房價與多官吏的壓力下,漸漸無力再為官員提供免費的官宅了。
而到了宋朝時期,那些無力自購住房的官員,都是向管理官府房產的行政部門租房。據《宋史》記載,屢從太祖、太宗出征的老將劉福去世後,他的子孫後代就失去了可以居住的私宅。
看來,當上官也不意味著全家人從此不愁住房問題了。而且唐宋時期「休官」的實際含義,並不只是失去了在某個職位上行使權力和支領全額官俸的特權,還有一大特點就是不能繼續居住在官邸里,這些休官之人不得不為住房問題而奔波。如宋仁宗時的宰相杜衍,因為為官清廉,不置私產,退休後連遷居鄉間住宅的退路都沒有,只能長期借居在南京車院,直到去世。蘇轍退居許州後,看到李方叔的新居,羨慕不已地說:「我年七十無住宅,斤斧登登亂朝夕……不如君家得眾力,咄嗟便了三十間。」於是蘇轍也為自己蓋了所房子,不過他心願雖然滿足了,一生的積蓄也花光了,真可嘆他到了這把年紀還做房奴。
其實做房奴的又何止蘇轍一人。宋朝時期有個叫張仲文的人寫了一本書名叫《白獺髓》的書,這本書里就提到了「房奴」:「妻孥皆衣蔽跣足……夜則賃被而居。」意思就是存款和借來的錢都花費在房子上了,現在只能背負債務節衣縮食過日子,不但老婆孩子身上沒一件好衣服,連被子都是向別人租來的。
清朝也有房奴。光緒年間,北京那些買不起房的人就自己蓋,蓋不起就借錢蓋,等以後慢慢還。有一首竹枝詞反映了這種情況:「搭得天棚如許闊,不知債負幾多錢?」
其實在古代,不僅有房奴,還有蝸居。北宋初年有個大學士叫陶轂,他這樣描繪老百姓的住房緊張:「四鄰局塞,半空架版,疊垛箱籠,分寢兒女。」意思就是說房子太小,只能在房子的天花板和地板的中間加一層,隔成小復式。卧室太小放不下床,就把箱子櫃子拼起來讓孩子們睡。
貸款買房其實在清代才出現,而真正意義上的住房按揭,是到民國時代才有的。
而買房子的時候,其實古代人也跟現代人一樣,要考慮很多的因素。
第一就是看房價是否承受得起。比如蘇氏兄弟,遠離首都選擇在房價相對便宜的地方買的房子。唐代詩人白居易的買房經歷更有意思,當時他的官職是「校書郎」,每月1600錢。那時候白居易在長安東郊租了4間茅屋,因為離上班的地方遠,又養了一匹馬代步,此外還雇了2個保姆,這樣一來每月開銷是7500錢,剩下8500錢存起來。但是存了10年,他也沒能在長安買下一套房子。後來白居易在陝西渭南縣買下一處宅子,平時住在單位,節假日就回渭南的家。這和現在的大都市白領差不多,在郊區買房,在城裡租房上班。
然後就是要考慮位置和周邊環境是否滿意。古人很重視居住環境,反映這種狀況的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孟母三遷了。
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房子一直都是一個牽動人心的話題。中國人的意識中,一直都認為有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後,才能叫做一個真正的家。其實幸福是一個人心中的感覺,與房子又有什麼關聯。
南在南傷的答案
㈢ 中國歷史上的土地改革(從古代到近代)
.與其他文明相比,中國是一個農業文明特別發達的古國,千百年來中國農民圍繞土地問題,進行過無數次的斗爭。土地永遠是農民生存和發展的命根子,也是中國農村的永恆主題,中國歷史就是一部土地制度的演變史。
1.中國最早的土地制度出現在西周,叫「井田制」,是我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那時,道路和渠道縱橫交錯,把土地分割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因此稱做「井田」。.「井田」在西周時盛行,為周王所有,也叫「公田」,分配給領主,領主再強迫庶民去集體耕種,領主不得買賣和轉讓井田,要向周王交一定的貢賦。井田制是商周時期佔主導地位的一種土地制度。
2.到了春秋時期, 井田制開始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秦國的商鞅推行「廢井田、開阡陌」的法令。實行土地私有制,土地可以自由買賣。這項變革瓦解了奴隸制的生產關系,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秦國也因此奠定了強國的基礎。
3.封建的土地制度基本確立後,出現了土地兼並,產生了封建地主階層。地主將土地租給無地農民,秋後收取糧租。土地過分集中造成社會生產萎縮,地主對農民的剝削加重等問題。一些有遠見的統治者出於統治需要,對土地佔有狀況進行調整,如東漢末年的「屯田制」;隋、唐實行的「均田制」以及清初的「更名田制」等,都是確保國家控制一定數量土地,同時使農民獲得一定的土地,以恢復生產,鞏固統治。雖然不能從根本上消滅土地兼並,但有助於緩和社會矛盾。
5.但在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歷史,大小農民起義連綿不斷,絕大多數的起因都是由於土地分配不均造成的。
6到了近代,中國要推翻舊的封建制度,建設工業化的現代國家,首先要改變農村封建地主土地制度,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卻沒有觸動農村封建的土地制度,地主階級和廣大農民的矛盾仍然存在,而且日益尖銳。
7.而中國共產黨則敏銳地看到了這一點,中國革命要想取得成功,爭得廣大農民支持,就必須解決土地問題,這是中國作為一個農業國家特殊國情所決定的。
8.從1931年起,中共就制定了依靠貧農、雇農,限制富農,消滅地主階級的土地革命路線。抗日戰爭時期,中共又在根據地實行減租減息的政策,使中國共產黨在農村獲得了廣泛的支持。
9.1947年,中共又在解放區搞土地改革,把被地主、富農圈佔的大片土地分給貧苦農民,幫助人民群眾實現了 「耕者有其田」的歷史夙願,應該說這是中國共產黨戰勝國民黨最關鍵的一步,解決了廣大農民最關心的土地問題,順應了民心,最大限度地激發起解放區群眾參軍參戰的積極性,從而加速了國民黨政權的覆滅。
10.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據全國解放後的新情況,頒布了土地改革法,它規定廢除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沒收地主的土地,分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耕種,藉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此後,在3.1億人口的農村開展了土改運動。到1953年,我國存在兩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徹底被消滅。
11.農民擁有了土地之後,有人擔心隨著時間的推移,土地會重新向少數人手裡集中,出現兩極分化,產生新的地主富農階層。所以,在土改運動的同時,我國又逐漸推行農村集體化,先從互助組開始,經過初級合作社,過渡到高級合作社。1956年,我國基本完成了社會主義改造,確立了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
12.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到80年代初,中國農村的土地歸集體所有,農民在集體的土地上勞動,用工分計算勞動量,到年底按每人所掙工分多少分配糧食。這種方式的弊端是,用固定標准計算工分,造成了平均主義,很難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中國糧食生產也因此長期徘徊不前。
13.上世紀80年代初,改革大潮席捲中國,農村也開始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家庭聯產承包制首先在安徽鳳陽小崗村出現。這種方式是將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開,集體將土地和生產資料按人口或勞動力比例分給農戶經營和使用,承包戶向國家和集體交納稅費和公共提留後,剩餘的可以歸農民自己所有。
14.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極大地調動和解放了生產力。在它實行的20多年來,中國的農業實現了質的飛躍,農民的收入也有了極大的提高。近期召開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了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決定,其核心仍然是圍繞土地使用制度展開,目的就是進一步解放生產力,提高農民收入,加快城鄉一體化。
土地改革運動:
①原因:
a、根本原因: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嚴重阻礙了農村生產力的發展。
b、目的:為繼續完成民主革命遺留下來的任務,廢除封建剝削制度,解放農村生產力,以調動人民革命的積極性與參加國家經濟恢復建設工作的積極性與主動性,以早日恢復和發展生產。
②概況:
a、1950土改開始。
b、與以往土地政策的區別:以往是限制打擊富農經濟,而此次採取經濟上保存富農經濟、政治上中立富農政策——這有利於減少土改運動的阻力,利於穩定民族資產階級,更利於發展農村經濟及早日恢復經濟與發展經濟。
c、結果:到1952年底除部分少數民族地區外,全國已基本完成。
③意義:
a、徹底廢除了延續兩千多年的封建剝削土地制度,完成了民主革命時期未完成的徹底反封建任務。
b、廣大農民經濟、政治上翻了身,解放了生產力,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為農業生產的發展與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
㈣ 中國古代的房價有多高
唐宣宗大中十年,敦煌居民沈都和因為急等錢用,賣掉了自己的房子。房屋轉讓合同寫的是:這套房子按面積計價,每尺價值小麥兩碩五升,另外房子里所有傢具陳設也隨房子一起出讓,總共價值小麥二十九碩五斗六升有餘。「碩」是古代的容量單位,跟「石」通用。唐朝時期一石約有90斤,按當時麥價每斤8角摺合下來的話,那麼每平方米的房價能賣到1555元。而當時敦煌平民每月的收入一般不會超過兩石小麥,也就是在300元以下。由此可見,平民老百姓不可能買得起住房。看來房價之高古已有之,如今房價高,也算是對傳統的繼承。
不過就算老百姓買不起房子,當官兒的總得有一個像樣的住處吧。其實這也未必,要看是什麼時候。出土的青銅器上的銘文記載了商周時代房屋買賣、租賃的現象,說明那個時候就有住房交易了。不過因為商周時代人口稀少,經濟又以自給自足的模式為主,所以在唐代之前,住房交易不算活躍,房價也不算高得離譜,朝廷也能為官員提供免費的官宅。但是唐代經濟發展後,房價相應大幅攀升。而官吏也逐漸增多了起來,政府也在高房價與多官吏的壓力下,漸漸無力再為官員提供免費的官宅了。
而到了宋朝時期,那些無力自購住房的官員,都是向管理官府房產的行政部門租房。據《宋史》記載,屢從太祖、太宗出征的老將劉福去世後,他的子孫後代就失去了可以居住的私宅。
看來,當上官也不意味著全家人從此不愁住房問題了。而且唐宋時期「休官」的實際含義,並不只是失去了在某個職位上行使權力和支領全額官俸的特權,還有一大特點就是不能繼續居住在官邸里,這些休官之人不得不為住房問題而奔波。如宋仁宗時的宰相杜衍,因為為官清廉,不置私產,退休後連遷居鄉間住宅的退路都沒有,只能長期借居在南京車院,直到去世。蘇轍退居許州後,看到李方叔的新居,羨慕不已地說:「我年七十無住宅,斤斧登登亂朝夕……不如君家得眾力,咄嗟便了三十間。」於是蘇轍也為自己蓋了所房子,不過他心願雖然滿足了,一生的積蓄也花光了,真可嘆他到了這把年紀還做房奴。
其實做房奴的又何止蘇轍一人。宋朝時期有個叫張仲文的人寫了一本書名叫《白獺髓》的書,這本書里就提到了「房奴」:「妻孥皆衣蔽跣足……夜則賃被而居。」意思就是存款和借來的錢都花費在房子上了,現在只能背負債務節衣縮食過日子,不但老婆孩子身上沒一件好衣服,連被子都是向別人租來的。
清朝也有房奴。光緒年間,北京那些買不起房的人就自己蓋,蓋不起就借錢蓋,等以後慢慢還。有一首竹枝詞反映了這種情況:「搭得天棚如許闊,不知債負幾多錢?」
其實在古代,不僅有房奴,還有蝸居。北宋初年有個大學士叫陶轂,他這樣描繪老百姓的住房緊張:「四鄰局塞,半空架版,疊垛箱籠,分寢兒女。」意思就是說房子太小,只能在房子的天花板和地板的中間加一層,隔成小復式。卧室太小放不下床,就把箱子櫃子拼起來讓孩子們睡~
㈤ 有沒有其他國家歷史上的房價崩盤的記錄
有,1993年日本房價全面崩盤。
日本房價的崩盤源於1985年簽定的"廣場協議",協議決定同意美元貶值。為刺激日本經濟的發展,日本中央銀行採取了非常寬松的金融政策,鼓勵資金流入房地產以及股票市場,致使房地產價格暴漲。
到1991年後,隨著國際資本獲利後撤離,由外來資本推動的日本房地產泡沫迅速破滅,房地產價格隨即暴跌。
到1993年,日本房地產業全面崩潰,個人紛紛破產,企業紛紛倒閉,遺留下來的壞賬高達6000億美元。
(5)中國歷史上地價高了之後擴展閱讀
日本房產崩盤的原因
到1989年,日本的房地產價格已飆升到十分荒唐的程度。當時,國土面積相當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日本,其地價市值總額竟相當於整個美國地價總額的4倍。
到1990年,僅東京都的地價就相當於美國全國的總地價。一般工薪階層即使花費畢生儲蓄也無力在大城市買下一套住宅,能買得起住宅的只有億萬富翁和極少數大公司的高管。
1991年後,隨著國際資本獲利後撤離,由外來資本推動的日本房地產泡沫迅速破滅,房地產價格隨即暴跌。到1993年,日本房地產業全面崩潰,個人紛紛破產,企業紛紛倒閉,遺留下來的壞賬高達6000億美元。
從後果上看,20世紀90年代破滅的日本房地產泡沫是歷史上影響時間最長的一次。這次泡沫不但沉重打擊了房地產業,還直接引發了嚴重的財政危機。
受此影響,日本迎來歷史上最為漫長的經濟衰退,陷入了長達15年的蕭條和低迷。即使到現在,日本經濟也未能徹底走出陰影。
人們常稱這次房地產泡沫是「二戰後日本的又一次戰敗」,把20世紀90年代視為日本「失去的十年」。
㈥ 中國歷史上土地制度的演變
1、井田制:
【發展過程】形成於商代,盛行於西周,瓦解於春秋,廢除於戰國。
【內容和實質】是奴隸社會的土地國有制,所有權屬於周王,所謂「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諸侯臣下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井田制是奴隸社會的經濟基礎。
【作用】適應並促進生產力發展。
【瓦解】隨著春秋時期鐵器牛耕的使用,大量井田之外的荒地得以開墾成為私田,奴隸主破壞井田制,井田制開始瓦解。
2、均田制:
【形成與發展】485年,北魏孝文帝採納漢族謀臣建議,在不觸動官僚地主土地前提下,頒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隋朝和唐朝前期基本的土地制度。
【目的】增加政府財政收入。
【內容】①國家將掌握的土地實行分配。丁男受露田40畝,桑田20畝;婦女受露田20畝,奴婢和耕牛也相應受田。②土地不得買賣。受田者年老或死亡,露田歸還國家,桑田傳給後代。③官吏在任時可按級別在官府所在地就近受田。均田制是我國歷史上較完備的一種土地制度。它以法律形式確認受田者的土地佔有權和使用權。
【性質與作用】①封建社會土地國有制度。②確認了受田者的土地佔有權和使用權。③有利於減輕農民負擔,有利於恢復經濟和民族融合。
【瓦解】隋朝和唐朝前期推行的均田制,限制了土地的買賣和無限佔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並。隨著封建經濟的發展,天寶年間,土地買賣和兼並之風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減少,均田制無法推行。
3、更名田:
【概念】1669年,康熙帝宣布原來明朝藩王的土地,歸現在更種人所有,叫作「更名田」。
【作用】一定程度滿足農民土地要求,對清朝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重點提示】封建土地所有制大體分為三種類型:國家土地所有制(如均田制等)、地主土地所有制、農民土地所有制。其中地主土地所有制佔主要地位,是封建生產關系的基礎,產生於春秋戰國時期,直至民主革命後的土改才被消滅。東漢時的豪強地主的田莊、各封建王朝時的田莊和土地兼並,都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集中體現。農民土地所有制雖不佔支配地位,但卻廣泛而分散,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建立和長期存在的基礎。均田制始於北魏,流行隋唐。這種形式往往是在經歷了一場戰亂和社會動盪之後,國家控制了大量無主土地的情況下實行。授田時,既不觸動地主的土地,又能使農民得到一定土地,因此,有利於緩和階級矛盾和經濟的發展。
土地兼並是在封建土地私有制存在的情況下,無法克服的經濟現象。土地兼並往往在一個朝代的後期表現突出,它是封建經濟發展的結果,是地主土地私有制和地主階級力量增強的表現。如:西漢末年、唐朝中後期、北宋中期、明朝中後期時,土地兼並現象十分嚴重。當土地兼並嚴重時,兩種矛盾突出起來。一是農民與地主的矛盾,二是封建國家同地主的矛盾。這些矛盾的發展將出現兩種結果,一是封建政府採取抑制兼並的措施,使兼並現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二是直接導致農民戰爭的爆發。如北宋中期王安石為抑制兼並而採取「方田均稅法」;明朝中後期張居正則採取「一條鞭法」;唐朝楊炎實行「兩稅法」也有限制土地兼並的用意。上述三例的措施在默認了土地兼並這一社會現象的前提下而採取的增加政府收入以鞏固經濟的做法,雖說在一定程度上對地主兼並土地有所約束,但是實際上這樣的辦法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由於土地兼並現象嚴重而導致的農民戰爭有唐末、北宋中期、明末農民戰爭。
㈦ 新中國歷史上經歷了幾次高通貨膨脹期
建國初期通貨膨脹 1949—1950
建國初期物價波動最劇烈的是1949年—1950年3月,先後發生了四次大的物價上漲。上漲的核心區域是上海,主要表現為戰後重建時期的物質短缺,投機活動以及管理相對混亂。
1959-1961年——困難時期的物價上漲
1959~1961年,三年困難時期,由於自然災害的影響和工作失誤,供不應求,物價上漲,國內糧、油、肉、蛋、布等主要商品貨源銳減,1961年較1957年物價上漲7.5%。
1979- 1982年 ——改革開放初期的首次上漲
改革開放後,黨的工作重心剛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這段時期,宏觀上經濟增長速度迅猛、投資規模猛增、財政支出加大導致出現較嚴重財政赤字、盲目擴大進口導致外貿赤字,外匯儲備迅速接近於零。1979年、1980年物價出現了明顯上漲,其中1980年通脹達到6%。
1984-1985年——城市改革初期的通貨膨脹
1984-1985年的通貨膨脹體現為固定資產投資規模過大引起社會總需求過旺,工資性收入增長超過勞動生產率提高引起成本上升導致成本推動,伴隨著基建規模、社會消費需求、貨幣信貸投放急劇擴張,經濟出現過熱現象,通貨膨脹加劇。
1987-1989年——貨幣政策失控導致的通脹
1987-1989年的通貨膨脹是由於1984-1985年中央採取的緊縮政策在尚未完全見到成效的情況下,1986年又開始全面松動,1987年, 國內的貨幣流量又一次迅速加大, 年增長速度達116%,導致需求量的嚴重膨脹。此期間,1988年的零售物價指數,創造了建國40年以來上漲的最高紀錄。物價的上漲和搶購風潮引發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1993-1995年 ——實行市場經濟之後的價格上漲
鄧小平南巡講話後,中國經濟進入高速增長的快車道,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擴張、金融持續的混亂。表現為房地產熱、開發區熱、集資熱、股票熱;由此導致了高投資膨脹、高工業增長、高貨幣發行和信貸投放和高通貨膨脹
2003年底-2008年——融入全球經濟(加入WTO)後的首次通脹
國內外多種因素導致的價格上漲。一方面,從國內角度看,2003年夏收因自然災害、種植面積減少等因素,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繼續發生嚴重歉收,由此,農產品價格飛速上漲;另一方面,由於城市化和房地產行業的快速發展導致了國內煤電郵運緊張,推升了通貨膨脹壓力;第三,為減少SARS對經濟沖擊而採取了寬松貨幣政策帶來了經濟的快速上行;第四,海外經濟逐步走出低谷,而中國工業融入全球經濟,而使得海外對中國產品需求增加而導致的價格上行;
2010-2011年的通貨膨脹
2008年以後,全球為應對金融危機,實行相對寬松的財政和貨幣政策,美國和歐洲採取了多次量化寬松政策,中國既採取了四萬億經濟刺激計劃,同時還採取了相對較為積極的貨幣政策,客觀上為通脹的上行提供了催化劑,加上海外大宗商品價格上漲,從而導致了持續兩年的通貨膨脹。當然,推動通脹上行的結構性因素方面,由於人口紅利消失的成本上漲也不容忽視。
㈧ 中國近代史上總共割讓了多少土地,賠了多少款
中國近代史上總共割讓了多少土地,賠了多少款?
沒有看到官方的具體統計數字。
因為這和近代共簽定了多少不平等條約有關,但現在說這一點也不有一個准確的數字。
據王鐵崖《中外舊約章匯編》列入條約1182件。《中國對外條約辭典(1689——1949)》(1994年吉林教育出版社),補充了王書所遺漏的,新增了174個,總數1356件,但未說明有多少是不平等的。不平等條約的標准:條約內容侵犯了、損害了我國主權和國家民族的具體權益。
有學者估計:歷屆政府於22個國家簽定了745個不平等條約,其中清政府從1841年5月——1912年2月共70年,簽定411個;北洋政府1912年3月——1927年5月,簽定243個;南京國民政府1927年9月——1949年6月,簽定91個。
「不平等條約制度」是費正清《劍橋中國晚清史》提出來的,也就是把不平等條約作為一個體系來研究。之所以稱「制度」,包括二層含義:①這些條約所提供的法規和各項權利,使列強在華特權得到了保護;②它打破了「天朝體制」,通過它,列強在中國建立了皇權之外的「准統治權」。
不平等條約制度形成於19世紀40——60年代,第一次鴉片戰爭是開端,第二次鴉片戰爭後真正形成。
第一次鴉片戰爭簽定了一批不平等條約,確定了後來整個條約制度的基本內容:割地、賠款、通商、關稅協定、領事裁判權、租地造屋、五口通商地傳教等,這些內容為後來的種種延伸准備了前提。
第二次鴉片戰爭後,通過《天津條約》、《北京條約》的簽定,列強的特權得到擴大,並增加的新的特權:外人管理中國海關權、內河航運權、鴉片貿易權、苦力貿易權、內地傳教等。不平等條約的適用范圍擴展到內地、北方,實現了馬戛爾尼來華時提出的要求,意味著列強消除了對華進行殖民侵略的障礙,中國則被全面地置於條約制度的約束范圍之內。
最主要的幾個:
1、鴉片戰爭和《南京條約》等第一批不平等條約的簽訂——開始淪為
鴉片戰爭結束以後,以英國為首的西方列強先後強迫清政府簽訂了《南京條約》、《五口通商章程》、《虎門條約》、《望廈條約》、《黃埔條約》。這一系列不平等條約的簽訂,給中國社會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在政治上,鴉片戰爭以前,中國是一個獨立自主的封建國家,清政府行使全部主權。鴉片戰爭以後,中國的領土、領海、司法、關稅、貿易等主權開始遭到嚴重破壞,中國獨立自主的國家地位開始喪失。
在經濟上,鴉片戰爭以前,中國是一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的封建國家。鴉片戰爭以後,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利用侵略特權,瘋狂地向中國傾銷商品、掠奪原料,逐步地把中國捲入世界資本主義市場,以小農業和家庭手工業為主要標志的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逐步解體。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2、第二次鴉片戰爭和《天津條約》、《北京條約》等的簽訂——加深
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俄美英法和英法先後強迫清政府簽訂了《天津條約》、《北京條約》等一系列不平等條約,使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了。
在政治上,中國總共喪失了150多萬平方公里的領土和主權;以1861年總理衙門設置、辛酉政變和1862年清政府向英法「借師助剿」為標志,清朝統治者公開投靠外國侵略者,開始成為它們的附庸和工具,中外反動勢力公開勾結起來,共同鎮壓中國人民的反抗。
在經濟上,外國侵略勢力從東南沿海擴展到中國沿海各省,並進一步深入中國內地,大大方便了西方列強進行傾銷商品,掠奪原料和廉價勞動力,使中國難以抵擋資本主義國家經濟侵略的沖擊,正式被捲入世界資本主義世界市場。
3、甲午中日戰爭和《馬關條約》的簽訂——大大加深
在1894—1895年的甲午中日戰爭中,中國戰敗,被迫與日本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馬關條約》的簽訂給近代中國帶來了嚴重的危害:
首先,台灣、澎湖列島等大片領土的割讓,進一步破壞了中國主權的完整,這是日本繼俄國之後,對中國領土進行的一次嚴重掠奪。它大大刺激了列強瓜分中國的野心,此後,帝國主義各國在中國劃分強占租借地,「勢力范圍」,掀起了瓜分中國的狂潮,中國的民族危機進一步加深。
其次,巨額賠款相當於清政府三年財政收入的總和,這就加劇了中國人民的負擔。清政府無力償還,只有大借外債,便利了西方列強通過貸款控制了中國的財政和經濟命脈。
再次,四個內陸通商口岸的開放和內河航線的開辟,使帝國主義勢力進一步深入到中國內地。
最後,允許日本在華投資設廠,其它列強援引「利益均沾」的條款,爭先恐後在中國開設工廠,進一步掠奪中國的廉價原料和勞動力,嚴重阻礙了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
《馬關條約》反映了帝國主義資本輸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的侵略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甲午戰爭以後,隨著列強對華資本輸出步伐的加快和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初步發展,中國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解體的進程加快。因此,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4、八國聯軍侵華戰爭和《辛丑條約》的簽訂——完全淪為
在1900年的八國聯軍侵華戰爭中,中國再次戰敗,被迫與英、俄、德、法等11國簽訂了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辛丑條約》的簽訂給中國帶來了極其嚴重的危害。
其一、巨額的賠款,是列強對中國空前的大規模勒索;為支付巨額賠款,清政府加緊搜刮中國人民,使人民生活更加貧困,社會經濟更加凋敝。
其二、在北京設立的「使館界」,實為「國中之國」,是帝國主義策劃侵略中國的「大本營」;外國公使成為清政府的「太上皇」,並通過外務部直接干涉中國內政。外國侵略者控制京津地區,使京津地區「門戶洞開」,從而使清政府完全處於外國軍隊的控制之下,便於侵略者直接派兵鎮壓中國人民的反帝斗爭。
其三、按照條約規定,清朝官吏嚴厲鎮壓中國人民的反帝斗爭,使它們進一步成為帝國主義的幫凶。
其四、改設外務部的規定,便於清政府能夠按照外國侵略者的意旨實行賣國的外交政策。
《辛丑條約》是帝國主義強加給中國的一個嚴重的不平等條約,列強除了窮凶極惡地對中國進行敲詐勒索以外,還重新確立了以慈禧太後為首的清政府繼續充當它們在華的代理人。慈禧太後竟然厚顏無恥地表示,要「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充分暴露了其賣國嘴臉。從此,清政府徹底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辛丑條約》的簽訂,標志著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統治秩序完全確立,中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最終形成
㈨ 有沒有其他國家歷史上的房價崩盤的記錄
日本出現過房價崩盤,中國經濟特區香港在金融危機的沖擊下也出現過房價崩盤。
日本:上世紀90年代初日本爆發的房地產泡沫破裂,是世界各國歷史上迄今為止最大也是最深的一次房地產危機,至今仍無完全恢復的跡象。
香港:1997年6月,一場金融危機在亞洲爆發,這場危機的發展過程十分復雜。到1998年年底,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1997年6月至12月;1998年1月至1998年7月;1998年7月到年底。返家發生動盪。
(9)中國歷史上地價高了之後擴展閱讀:
日本事件經過:
戰後50年,日本經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上世紀80年代初期日本僅用幾年時間連續趕超義大利、法國、英國和德國,成為亞洲第一強國和僅次於美國的世界第二大資本主義強國。
日本的貿易和製造業直逼美國,在電子汽車鋼鐵和造船等領域更是將美國打得毫無「招架之力」。日本經濟實力達到美國一半,外匯儲備超過4000億美元,佔世界外匯儲備的50%。
日本人成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土地成為世界上最昂貴的土地。彈丸島國的日本房地產總價值超過地大物博的整個美國,日本平均房地產價格是美國的100倍,東京大阪的價格是紐約、芝加哥的幾十倍。
日本人買下紐約最有代表性的建築洛克菲勒中心和美國人最驕傲的產業好萊塢影片公司。
尤其是日元大幅度升值使得日本人極其富有備感自豪,資金指處所向披靡。伴隨「國富民強」,大量新資金沒有去處,只好集中和積聚在十分有限的土地上,造成土地和房屋的含金量越來越高,價格和泡沫與日俱增。
日本房地產發展在世界各地中有其特殊性。日本土地狹小,人口眾多,加上經濟高度發達,房地產開發從戰後一片廢墟上建立起來。
伴隨經濟和房地產開發,土地價格尤其是主要城市的土地價格不斷上漲,高度壟斷集中,1985年東京大阪的土地價格比戰後初期猛漲了10000倍。
但是如果以為日本房地產泡沫破裂是客觀原因造成的,是無可避免的,那是不正確的。實際上即使是1985年泡沫已經相當嚴重,如果沒有後來5年時間中執行的一系列錯誤政策,泡沫破裂還是可以避免的。
1985年日元升值以及對升值錯誤的估計和預期,將日本直接推入泡沫破裂前的「最後瘋狂」。在5年短暫的「輝煌和燦爛」之後,日本經濟和房地產陷入了已經長達14年的蕭條和低迷。由此可見,包括日本在內的世界各國房地產泡沫以及破裂,都不能歸咎於客觀原因。
日本主要的錯誤政策是:
1、利率太低,資金泛濫,引導失誤監管失控。
2、盲目擴大信貸,濫用杠桿作用。
3、投資投機成風,股市樓市連動,管理監督形同虛設。
影響:
泡沫破裂後許多日本居民成為千萬「負翁」,家庭資產大幅度縮水,長期背上嚴重的財務負擔,在相當長的時間里嚴重影響正常消費。
日本銀行及非銀行機構的不良債務高達100萬億日元,最後成為壞賬的達到幾十萬億日元。倒閉和被收購的銀行和房地產公司不計其數,大量建築成為「爛尾樓」。
建築業飽受重創,1994年合同金額不足高峰期的三分之一,國民經濟陷入長達十年的負增長和零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