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消防部隊正式建立是什麼時候
1949年建國時就成立了。
B. 求助:公安消防部隊歷史沿革
新中國成立以來,消抄防部隊經歷了幾次大的變動,大體可分為以下6個階段:
實行民警編制階段(1949年10月至1965年5月);
實行義務兵役制階段(1965年5月至1969年3月);
由軍隊代管階段(1969年3月至1973年12月);
恢復公安機關領導階段(1973年12月至1983年1月);
納入武警編制序列階段(1983年1月至1985年7月);
公安現役部隊階段(1985年7月至今)。
C. 消防隊的由來
起源(由來):
「消防」一詞,系日本語,在江戶時代開始出現這個詞。
最早見於亨保九年(清雍正二年,1724年),武州新倉郡的《王人帳前書》,有「發生火災時,村中的『消防』就趕到」的記載。到明治初期(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消防」一詞開始普及。但「消防」的根在中國。
日本的文字是從中國的漢字演變而來,漢字早在西晉太康五年(284年)就開始傳入日本。「消防」一詞不僅字形與漢字完全相同,字義也無差別。「消防」一詞的出現,充分反應了當時中日兩國文化交流密切。
火災與消防是一個非常古老的命題。在各類自然災害中,火災是一種不受時間、空間限制,發生頻率很高的災害。這種災害隨著人類用火的歷史而伴生;以防範和治理火災的消防工作(古稱「火政」),也就應運而生。
消防隊主要工作內容:
1、防火監督管理。
(1)對各類建築工程進行監督管理。
(2)實施日常的消防監督檢查。
(3)對各種消防產品質量實施監督管理。
2、滅火和搶險救援。
3、火災事故調查與火災統計。
(1)火災事故調查。
《消防法》對火災事故調查做出了明確規定,公安部還發布了《火災事故調查規定》,對火災事故調查的職責任務、工作程序和方法作出了明確規定。
為客觀、公正、科學地認定火災原因提供技術支持,成立了公安部消防局天津火災物證鑒定中心和公安部消防局沈陽火災物證鑒定中心。公安部成立了國家級火災事故調查專家組,由多個學科的專家組成。
其主要任務是受公安部指派或經公安部同意,協助、指導各地及有關部門的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對火災原因提出鑒定意見;參與研究和制定火災事故調查工作的發展規劃、技術規范和標准;收集、研究國內外火災事故調查信息;接受火災事故調查技術咨詢、培訓等。
(2)火災統計。
按照火災分類標准,我國火災分為特大火災、重大火災和一般火災。具有下列標准之一的火災為特大火災: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20人以上;死亡、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災為重大火災;死亡3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死亡、重傷10人以上;受災3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不具備有前兩項情形的火災為一般火災。
D. 中國消防的歷史和現狀及未來
歷史就不說了
說說現狀吧。人數:全國有現役制消防武警13萬左右。這13萬人裡面把院內校、後勤、政工容等非一線的機關人員減去後,大概有2萬人不到在干防火監督,8萬人在基層中隊負責滅火執勤(數字不一定準確,是本人估計),汶川地震後國家高層開始感覺到這個部隊的重要性,今後2年到將擴編3萬左右。實際對當前經濟快速發展,各類火災和搶險救援事故陡然增多的背景下,擴編這點人也只是杯水車薪。
裝備:經濟發達的地區消防裝備就相對好一點,因為這個部隊的特殊性,軍餉由國防經費出,裝備則要由地方政府購買。在經濟貧困落後的地區,裝備建設更是無從談起。連基本的辦公經費地方政府都很難全額保障。消防工作說白了沒錢是搞不起來的。
未來:新消防法即將在今年5月1日出台頒布,對防火監督、滅火救援又有了一些新要求,應該是順應時代發展的好事,但是還不知道效果怎麼樣。拭目以待。
E. 改革開放30年消防部隊的變化
滄桑巨變看消防
透過小崗村消防變化看我國農村消防發展
時光倒流三十年。
18個血紅內的指印容,摁出了一個驚天的變化。一個向死而生的變化。這張皺巴巴的發黃的紙片,現在靜靜地躺在中國歷史博物館,這印著紅色手印的契約,已經成了中國農民向飢餓宣戰的歷史見證書。
2008年是中國改革開放30周年,也是「消防」發展壯大的30年,在這30年中,消防部隊崛起於改革浪潮之顛,共同締造改革開放的偉大進程。大浪淘沙,消防部隊在經過數十年洗禮之後,已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有力助推器。
而回頭30年,我們再來到改革開放的發祥地——小崗村,「消防」在這里解纜起錨,演繹它破冰激昂闊步的30年。
突破:除隱患先樹意識
打造:安全需要硬環境
思索:消防任重道遠
歷史機遇,既有帶偶然性也帶有必然性,既是對小崗人一直以來「敢為天下先」的探索精神的肯定,也對小崗人務實勤勞的實干能力的認可。至此,改革開放的發祥地——小崗村,在沉寂了數年之後,又一次站到了歷史浪頭,引領全國人民奔向富強民主的新社會主義新農村。
F. 中國的消防部隊成立於哪一年
1965年,全國公安消防民警中隊實行義務兵役制(大隊以上幹部仍為人民警察序列),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條令條例,擔負火災預防和滅火救援任務。1982年6月,消防部隊列入武警部隊序列。同年12月召開的全國消防處長會議確定消防民警隊伍在各級公安機關和武警部隊領導下,實行分級管理、分級指揮。全國公安消防隊伍的警務、政治、後勤供應工作由武警總部規劃管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武警總隊負責統一管理本地區武警消防部隊的警務、政治和後勤工作。有關消防監督、滅火指揮、業務訓練、消防科研等業務工作,仍由各級公安機關領導。各級消防管理機構的設置,本著精簡、注重實效的原則,按照轄區大小、人口和警力等不同情況,以及消防監督任務的需要,分類定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設消防處,省轄市、地區公安局(處)設消防科,縣公安局設消防股。1985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聯合通知:企業單位實行義務兵役制的消防隊改為企業專職消防隊,由所在企業單位領導;原在公安局(處)領導下擔負當地消防監督管理任務的消防隊改為企業公安消防隊,繼續接受當地公安機關領導;各企業單位實行義務兵役制的消防幹警一律退出現役,集體轉業,繼續在原企業單位從事消防保衛工作。同年8月2日,公安部對改進、加強消防部隊的領導和管理作出規定:消防部隊是公安機關的警種之一,擔負著保衛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任務;對這支部隊必須實行統一規劃、分級管理、分級指揮的原則,堅持從嚴治警方針,按照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的要求加強領導和建設;公安部消防局和各級消防機構統一由各級公安部門領導,由武警部隊代供。1990年,公安部成立現役辦公室,武警消防部隊劃歸公安部領導管理。武警消防部隊由公安部和地方政府領導。公安部設消防局,負責對全國消防部隊的業務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消防總隊(消防局);各地(州、盟、市)設公安消防支隊(消防分局);縣(旗、市)設公安消防大隊、中隊(站),擔負滅火和搶險救災任務。隨著火災帶來的直接損失及造成的危害越來越嚴重,武警消防部隊將繼續全面實施「科技強警」和「科技興消防」的發展戰略,全面提高消防部隊的搶險救災、預防火災和消防監督能力。
直到2018年3月21日,國務院改革方案落地公布,公安消防部隊轉制敲定,現役官兵集體退役轉制移交,其編制由現役編制轉為行政編制,整體移交應急管理部,繼續承擔滅火救援和其他應急救援工作。
根據公安消防部隊整體移交應急管理部工作安排,2018年10月9日上午10時舉行「公安消防部隊移交應急管理部交接儀式」。武警消防部隊將成為一段載入史冊的歷史
G. 中國最早的消防隊出現在哪個朝代
最早專職意義上的消防隊出現在宋朝,宋朝稱軍巡鋪、防隅。
消防的發展史:
一、古代就有「救火兵、消防兵」
政府中掌管火事的部門早已有之,早在黃帝時就設了專門管理用火安全的官員,據《史記·五帝本紀》記載,黃帝在安排國計民生時,就明確提出要有節制地使用火,以防範火災,為此,黃帝還設置了專門管理用火安全的官員,稱為「火政」。到周朝時稱司煊、司耀。
二、專職消防隊出現
宋朝稱軍巡鋪、防隅,這也是中國最早意義上的專職消防隊,宋仁宗即位制定了嚴密的防火措施,挑選精幹軍士,建立軍巡鋪。主要任務是「夜間巡警」,督促居民按時熄燈,消防火災隱患。發現火警及時報告;撲救中各支部隊配合密切,有的警戒彈壓,維持秩序:有的救護,安置受傷居民;有的搶救財產;有的運水滅火,紋絲不亂。
到元明時期稱救火兵丁,清朝初年稱防範火班。
據史料記載,晚清時期南京地區火災頻發,從1875年到1903年,全城共發生了513場火災。為了應對火災多發的局面,時任兩江總督的李鴻章先後從上海洋炮局購進4架新式洋水龍,以備應急之需。當時負責操作水龍的「消防員」每救一次火,就能領到賞金一千四百文。當時,綠營軍、湘軍、淮軍等駐寧軍隊也參與滅火,他們主要負責維護火場秩序,協助水龍局運水,或是將著火建築用鐃鉤拉倒防止火勢蔓延。
三、現代消防制度
中國現代的消防隊制度始建於晚清,1868年,香港成立了中國地區最早的現代消防隊,成員是當時英國駐香港總督召集的志願者。內地第一支消防隊,是在八國聯軍攻佔天津後才出現的。義大利首先效法其國內,招募了一批華人在天津租界組織起一支官辦救火隊。
1902年,清朝政府在天津成立南段巡警總局後,租界消防隊移交由清政府管理,改稱南段巡警總局消防隊,成為中國第一支現代意義的消防隊。
曾有學者評估:中國的近代消防始於民國,民國的近代消防又始於上海,而上海的消防近代化又始於租界。
H. 消防部隊的由來
(1978年至1984年《中華人來民共和國消防條源例》頒布)
這一時期,是我國改革開放的起步階段。「十年浩劫」中陷入癱瘓的公檢法機關迅速恢復。1978年6月,經國務院批准,公安部黨組決定恢復在「文革」中被撤銷的消防局,明確其負責組織和指導全國消防業務工作。各地公安機關也迅速恢復設立消防機構,組織開展消防工作。1982年,經黨中央批准,全國消防隊伍中隊以上單位和中隊長以上原公安行政編制的幹部,編制上劃中央,集體轉變為現役單位和現役人員。此後,全國消防隊伍自上而下全部納入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序列,人員編制為武警現役編制,各省(區、市)設立武警總隊消防處(亦稱消防總隊),各地(市、州、盟)和縣(市、旗)設立了相應的消防機構。人員行政經費統一由國家財政支出,所需消防車輛器材等消防事業費由所在地方政府財政開支。
以上應該就是消防是部隊建制的由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