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跪求!!!中國法律思想史平時作業(1)(2)(3)(4)的答案!
1、 以德配天
這是西周時期的法律思想。意思是說周公的權力是「天」授予的,這是「天命」。但它不是固定不變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會失去天命。
2、 宗法
即以血緣為紐帶調整家族內部關系,維護家長、族長的統治地位和世襲特權的行為規范。
3、 周公制禮
即在周公主持下,對以往的宗法傳統習慣進行補充、整理,制定出一套以維護宗法等級制度為中心的行為規范以及相應的典章制度、禮節儀式。
4、 明德慎罰
這是西周統治者汲取殷商滅亡的教訓而提出的思想。「明德」就是加強自我剋制,實行德政。「慎罰」主張謹慎用刑,反對濫殺無辜。
5、 律學
即法律注釋學。它原是經學的一個學支,用儒家經書中的經義研究、解釋法律,屬於正統儒學。律學始於漢,晉代達到鼎盛。
6、 理學
產生於宋,完成了封建正統法律思想哲理化的官方學術。它以程朱理學和陸王心學為主流。認為「理」是世界萬物的本源,是先天地而生,忠孝仁義、三綱五常千古不變。理學彌補了封建正統法律思想理論形式上粗淺直觀的缺欠。
7、 鑄刑書
這是春秋失去子產的一項法律改革。即將刑法鑄造在金屬器物上,予以公布。它開創了世界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沖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縛;打破; 「刑不上大夫」的傳統。
8、 《春秋》決獄
就是以《春秋》的精神和實例作為審判的法律根據,從而把儒家經典法律化。這是董仲舒最先提出的。其實質是一種「原心論罪」說。
9、 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這是董仲舒向漢武帝提出的主張。即以儒家思想統治其他各家,使儒家的仁義禮樂作為維護封建統治的工具。其目的是為了加強封建中央集權,維護國家統一。
10、神權法
這是夏、商、西周三個歷史時期的法律指導思想,它形成於夏代,極盛於殷商,動搖於西周。夏、商時期神權法的主要內容是「天命」、「天罰」,到了西周就演變成「以德配天」的君權神受說。
11、 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這是西周時期禮治的基本特點之一,。所謂「禮不下庶人」,是指禮主要是用來調整奴隸主階級內部關系的,各級貴族按禮規定所享受的各種特權,奴隸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刑不上大夫」是說刑罰的鋒芒指向勞動人民,而不是指向奴隸主貴族
12、 不法先王,不是禮義
這是鄧析思想的主要傾向,也是他主張改革、反對周禮的理論基礎和思想主旨。意思是說:「先王」極其「禮義」並非不能改變的聖物,「先王」的所作所為、「禮義」的宗法原則也不是千古不變的教條。先王的禮義法令是可以批評,可以否定,可以廢棄的。既然「先王」不值得效法,「禮義」不見得正確,那麼從現實出發制定新法便是必然的、正當的。
13、《竹刑》
鄧析私自編定的一部適應新興地主階級要求的刑法。因為寫在竹簡上,所以稱為「竹刑」。 《左傳》曾記載「鄭四喘殺鄧析而用其竹刑」的說法。
14、為國以禮
這是儒家禮治論的主張,儒家在「禮崩樂壞」的春秋戰國時期要求恢復和加強以貴族政體為核心的一整套宗法等級制度,主張「復禮」。「 為國以禮」的具體內容有:禮是根本的國家制度;禮的范圍擴大到民間,突破了西周的「禮不下庶人」原則;「舉賢才」補充周禮的「親親」原則;禮是「五倫」原則的條文化、制度化
15、為政以德
這是儒家德治論的主張,儒家繼承和發展了西周的「明德慎罰」,但也進行了改造。儒家突出了「德」的政治意義,主要包括寬惠使民和實行仁政,認為「德」是治理國家、取得民心民力的主要方法;二是抬高了「德」的地位,認為「德」高於君主的權力,高於國家及法律,是區分「仁君」與「暴君」的標准,是執政、司法的指導方針。「為政以德」表現在法理思想上,就是「以刑輔德」、「以德去刑」、「恤刑慎殺」。
16、父子相隱
這是孔子最早提出來的,是「為親者諱」的周禮原則在判斷是否與犯罪問題上的反映。孔子認為,父子之間應該互相隱瞞犯罪,而不應該互相告發。這一主張是以家族為本位的宗法制度在司法方面的具體表現,也是後來封建法律允許親屬相隱的張本。
17、化性起偽
這是荀況提出的禮、法起源的一個前提。因為人性的放縱會造成不可收拾的惡果,所以必須對它進行改造,即「化性起偽」。「偽」,指後天的人為作用。聖人極其禮、法就是為了改造人類的惡性而產生的。
18、兼相愛,交相利
這是墨家法律觀的核心,墨家以「兼愛」和「交利」為標准衡量各國的法律制度,評價各家的思想學說,特別要將它貫徹到立法司法之中。「兼相愛」是針對「別相惡」而言,指不分親疏、貴賤、貧富,一視同仁地愛所有的人。「交相利」是針對「交相賊」而言,主張人們互相幫助,共謀福利,反對互相爭奪
19、天志
「天志」是墨翟實現其「兼相愛,交相利」的社會理想而提出的表現形式。「天」有賞善罰惡的意志,「天志」規范制約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天志」是法律的來源,「天志」是最好的法律,「天志」的核心是「兼相愛,交相利」。墨翟推崇「天志」的目的在於強調法律的公正和平等
20、無為而治
「無為」作為一種政治原則,在春秋末期已經出現。使「無為而治」系統化而成為理論的是《老子》。他們人為統治者的一切作為都會破壞自然秩序,擾亂天下,禍害百姓。要求統治者無所作為,效法自然,讓百姓自由發展。「無為而治」的理論根據是「道」,現實依據是變「亂」為「治」;「 無為而治」的主要內容是「為無為」和「無為而無不為」,具體措施是「勸統治者少干涉」和「使民眾無知無欲」。
21、以刑去刑
在中國法律思想史上,商鞅是第一個系統提出「禁奸止過,莫若重刑」的重刑論思想家。他的重刑理論,建立在性惡論的基礎上,以達到「以刑去刑」的目的。商鞅的「以刑去刑」是針對仁君「以德去刑」的觀點而提出的。主要包括刑主賞輔、不賞善、輕罪重刑等內容。
22、信賞必罰
這是韓非提出的執法要求。韓非八賞和罰稱為君主手中的「二柄」,是貫徹法令的關鍵,要使賞罰必信。而且還要注重公平,一律依法行使賞罰。
23、治民無常、唯法為治
韓非提出的維護君主利益的法律觀,意思是治理民眾沒有什麼常規可循,只有用「法治」才行。「法治」是對付那些奸佞之民的唯一有效的辦法。
24、事皆決於法
這是秦朝的法治思想,秦朝統治者秦始皇為了保持自己的權力,維護和加強封建統治,就要求任何方面都要有法律法令來進行統治。具體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制定各種法律,使「皆有法式」;二是嚴刑峻法,深督輕罪;三是視法治為萬能,要求後繼者遵循他制定了法度行事;四是秦始皇集國家權力於一身,完全實現獨裁政治。以上各方面都體現了「事皆決於法」的法治思想。
25、黃老學派
黃老學派產生於戰國中期,是齊國稷下學宮的一個學派。黃老學派的代表作是《老子》,學說的核心是「無為而治」、與民休息。西漢王朝總結秦朝驟亡的教訓,主張黃老學派的學說作為治國的指導思想,將它運用到政治和法制實踐中,並取得顯著的成效。
26、三綱五常
這是董仲舒為了維護封建等級制提出了的理論。「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五常」是指「仁、義、禮、智、信」。「 三綱五常」體現了整個封建統治的各種關系,成為封建立法的指導思想,是封建統治階級用來控制人們思想、防止人民「犯上作亂」的思想武器
27、文武張設
這是王充法理思想的一個方面。他認為一德一力,一文一武,都是治理國家不可缺少的工具,要「文武張設」、禮法兼用。但比較起來,王充認為禮義德教更為重要。
28、以禮率律
張斐認為法律的基本精神是禮,所有的律條都必須折中於「禮樂」,與「禮樂」相符合。這就是他所主張的以禮率律。張斐的這一思想弘揚和推進了封建正統法理思想所堅持的禮法合一、納禮入律的立法原則。
29、以輕代重,化死為生
這是楊堅立法、司法方面的思想主張。楊堅曾兩次下令修訂新律,即《開皇律》。《開皇律》廢除一些酷刑,減省一些刑律,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前代刑罰的野蠻性。
30、安人寧國
李世民軍臣汲取隋王朝迅速滅亡的教訓,提出了「安人寧國」的治國方略。他們採取了一系列與民休息、不奪農時、輕徭薄賦、少興土木兵戈的政策,重視法制,力戒奢靡,從而出現了社會安定、經濟繁榮、「百姓安樂」的局面。在這種「安人寧國」的方針指導下,李世民時代出現了「貞觀之治」。
31、德禮政刑
德、禮、政、刑,即德治、教化、政令、刑罰,是封建統治階級治理國家的主要方法,最早由儒家創始人孔丘提出。孔子認為政刑的作用是有限的,只有德治、教化才是根本的治國方法,他首先提出重德輕刑、以德去刑的主張。西漢董仲舒以「天人合一」的神學目的論為基礎,論證了「大德小刑」、「德主刑輔」的原理,成為封建正統法理思想的一個重要理論支柱。南宋朱熹把這一原理根植於唯心主義理學,認為德禮政刑在本質上是一致的,都統一與封建道德倫理規范。丘睿針對理論與實踐脫節的矛盾,提出德主刑輔、明刑弼教的德刑關系說,使傳統的「德主刑輔」說更為全面和系統。
32、原情定罪
丘睿重視法律作用,維護法律尊嚴的思想在司法是反映為幾方面內容,其中之一就是「原情定罪」。他認為,審理案件單靠有限的法律條文是不夠的,還應注意以往的判例,衡量犯罪的情節和行為人的動機、目的。司法官必須因情以求法,對情有可原者,應予以寬免。他反對「移情就法」、搞「客觀歸罪」
33、祖宗不足法
王安石提出的變法理論之一。他針對守舊派提出的「祖宗之法不可變」,指出:祖宗之法應當效法,但效法不等於硬搬;制定法律制度的目的在於使天下安寧,民富國強,為達到此目的,歷代王朝都要根據當時的國勢民情確立制度,而對前代法律有所更改。
34、天變不足畏
王安石提出的變法理論之一。王安石變法伊始,守舊派利用當時的自然災害指責變法,要求復舊。王安石用唯物主義天道觀力排眾議。他認為人事與天道各有其常,兩不相關。自然界的災異現象有時和人類社會的動亂、變故同時發生,這是一種偶然的巧合,二者並沒有必然的因果聯系。
35、一家之法
這是黃宗羲對維護君主利益的法律的一種稱呼。他認為這是沒有「一毫為天下之心」的法律。將天下的利益盡歸君主,勢必引起天下之亂,違背了立法的本旨,是「非法之法」。黃宗羲的「一家之法」是針對整個封建制度而提出的,是對整個封建法制的批判。
36、有治法而後有治人
這是黃宗羲提出的「法治」觀。他認為「法」的作用大於「人」的作用,應該重視法治的定立與實行。法治實行的是代表天下人民利益的「天下之法」,是平等的法律,而非「一家之法」。軍臣上下都要嚴格遵守奉行「天下之法」。
37、師夷長技以制夷
這是魏源總結鴉片戰爭失敗的慘痛教訓之後,提出的口號。要求學習西方資本主義先進的科學技術,製造新式武器,以達到戰而勝的目的。他要求要善於「師夷」,夷之「長技」有三:一戰艦,二火器,三養兵練兵之法。
38、《資政新篇》
洪仁軒的主要著作,是他向西方資本主義國家學習的結晶,其顯著特點是打上了資本主義的烙印,帶有民主與科學的因素,體現了歷史的新趨勢。
39、中學為體,西學為用
張之洞為了調和地主階級頑固派和資產階級改良派之間的矛盾,系統地總結了自己的洋務實踐,把前輩的思想歸納為「中學為體,西學為用」這樣一個口號,成為洋務派的思想武器。張之洞的《勸學篇》全面闡發了「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思想。「中學」是指以孔孟之道為核心,維護三綱五常的儒家學說。「西學」只能為「中體」服務。就政治法律制度來說,西方的君主立憲、民主共和、三權分立、天賦人權等都與「中體」相違,都應予以摒棄;要堅持維護綱常名教為本的舊法律、堅持寬猛相濟、剛柔結合;用不變質的方法整頓舊法律?/font>
40、托古改制
這是康有為在戊戌變法前,為了實現他的改良主張而提出的一個辦法。他為了否定封建經典,否定封建正統思想,宣傳自己改制立法的變法主張,把孔子打扮成「托古改制」和「改制變法」的祖師爺,目的是借「古聖」來論證變法維新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41、太平之世不立刑
這是康有為提出的理想社會的理想狀態。他設想了一個大同世界,社會上致人犯罪的政治經濟根源消失了,人性可以得到充分的發展,社會達到「治至刑措」。
42、參考古今,博稽中外
這是沈家本確定的修律的基本原則。西方資產階級國家的法律不中國封建舊法律文明、進步,因此需要取人之長補己之短。同時,中國的禮教風俗和歐美不同,因而治世的法律必須適應自己的國情。所以要兼采中西,博採眾長,不可偏廢。
43、有其法者,尤貴有其人
沈家本法理思想的一個重要表現方面。他認為有了好的法律,還要有好的執法之人,才能推行資產階級法治。他主張司法長官要知法,應具有專門學識,還要有專門的法學博士教授法律。
44、三民主義
三民主義是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的總稱,是孫中山為了解決近代中國社會面臨的民族解放、民主革命、社會改革三大歷史任務而提出的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政治、經濟和理論綱領,也是其法律思想的理論基礎和指導原則。三民主義分舊三民主義和新三民主義兩個階段。
45、節制資本
在新三民主義階段,孫中山規定新民主主義的主要原則之一。限制資本主義的發展,防止私人資本主義操縱國計民生。這一主張具有反對帝國主義、發展國民經濟的意義,反映了中國社會不能再走西方資本主義老路的客觀歷史要求
46、五權憲法
「五權憲法」孫中山獨特的憲法思想,也是他民權主義的主要內容。「五權憲法」的精華是「直接民權。」「五權憲法」的核心是把政權和治權分開,由人民掌握政權,政府實施治權。人民的政權包括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復決權等四權。政府實施治權,採用五權分立制度,即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考試權、監察權相互獨立、相互制約。孫中山的「五權憲法」是一種中國式的近代革命民主主義的憲法學說。
你看看吧!!後面的問題我就不知道了
B. 大工08秋季學期《中國法制史》在線作業3
絕對100分
才做好還熱呼呼的呢
多選回
1.BC
2.ABC
3.ABCD
4.ABCD
5.ABCDE
6.ABC
7.ABCD
8.ABCD
9.ABD
10.ABC
判斷答
BAABB
單選
1-5
AADBC
6-10
DAABB
11-15
CCBCB
C. 電大2014春法本中國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冊作業答案
求資源, 在線等
D. 北航09秋學期《中國法制史》在線作業二
1B 2A 3D 4C 5D 6B 7B 8C 9D 10D 11C 12B 13A 14A 15C
E. 求電大11年秋中國法制史第3次任務_0008 的答案啊
中國法制史是電大本科的科目!提問請說清楚!這種無里頭的提問怎麼幫你解決!
讀本科的人了連題目都問不清!
F. 東財09秋學期《中國法制史》在線作業一
不查書,有難度。都是死記硬背的知識。
G. 急求奧鵬教育,東師法學專業,中國法制史15秋在線作業123的答案。
中國法制史15秋在線作業1的參考答案:
一、單選題
1、D2、B3、A4、A5、A
1. 《大明律》在體例上分為( )篇。
A. 三
B. 五
C. 六
D. 七
2. 中國歷史上最後一部以刑為主、諸法合體的法典是
A. 《大清律集解附例》
B. 《大清律例》
C. 《大清新刑律》
D. 《大清會典》
3. 西周時期的官府在受理訴訟以後,雙方當事人都應該交納訴訟費用,民事案件的訴訟費用稱( )。
A. 束矢
B. 鈞金
C. 傅別
D. 質劑
4. 宋代以有無不動產為標准,將戶口分為( )。
A. 主戶與客戶
B. 主戶與佃戶
C. 主戶與農戶
D. 農戶與客戶
5. 御史台( )專掌糾察朝儀、巡視京都以及朝會、郊祀等。
A. 殿院
B. 台院
C. 察院
D. 大理寺
6. ( )時期 廢除秦代三族罪及妖言令。
A. 漢惠帝
B. 漢文帝
C. 漢高祖
D. 漢景帝
7. 康熙時 ,為解決律與例之間輕重互異的矛盾,編制完成 《刑部現行則例》
A. 刑部現行則例
B. 問刑條例
C. 康熙會典
D. 理藩院則例
8. 宋代創設的( )五刑的執行方法。改變了封建制五刑的執行方法
A. 刺配
B. 凌遲
C. 折杖法
D. 具五刑
9. 西周時期審判案件時判斷當事人陳述真偽的一種觀察方式是:
A. 五刑
B. 五行
C. 五聽
D. 五過
10. 秦代的「非所宜言」犯罪所屬罪名類型是:( )。
A. 危害皇權罪
B. 侵犯財產和人身罪
C. 瀆職罪
D.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