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常識:古代史書體裁
2019年度國家公務員考試常識判斷備考積累,古代史書體裁:
編年體史書是按在世皇帝的年號記載(即按年代順序記載)歷史事件。
如,《資治通鑒》、孔子《春秋》、"春秋三傳"左丘明《左傳》(又名《春秋左氏傳》)、《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等。
國別體以國(諸候國)為主體記載,即按國家分類記載歷史。
代表作主要有《國語》、《戰國策》以及《三國志》。
紀傳體,以為人物立傳記(皇帝的傳記稱「紀」,一般人的稱「傳」,特殊情形的人物稱「載記」,記載制度、風俗、經濟等稱「志」,以表格排列歷史大事稱「表」)的方式記敘史實。
斷代史
以朝代為斷限的史書,此體裁創始於東漢史學家班固所著的《漢書》。
紀事本末體是以事件為中心的著史體裁。
代表作為南宋袁樞的《通鑒紀事本末》。
Ⅱ 求古代各朝代的官職名稱及等級
中國歷代職官
由於夏朝到秦朝2000多年間的關於職官的資料很少,而且真偽難辨。很長一段時期研究職官要麼完全依據《周禮》,要麼忽略不談。但是《周禮》成書較晚,其中內容和銅器銘文相比多有不符,許多學者都認為不能完全依據此書來研究西周的職官。如果忽略,則這段時期的職官完全是個空白。現在一般以甲骨文、金文以及比較可靠的文獻來研究秦朝以前的職官制度。
夏商時期
夏商時期國家規模比較小,機構也簡單,沒有明確的職務分工。
在這個時期,國家的君主稱為「後」或「王」。在王以下權力最大的是「史」,也稱為「巫」。他們是上帝與人間的溝通者,上帝的旨意由他們傳達給君主,再由君主來執行。甲骨文中很多都是進行這種行為的紀錄。
夏朝的職官如羲和(主管歷法)、大理(主管訴訟)等都是由巫史擔任的。巫史的職務一般是世襲的。此外,王的親屬子女也經常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但是大都沒有明確的職務名稱。商朝後期,王族的長老有稱為「父師」、「少師」的,對王負有輔佐、指導的責任,如箕子、比干。
這一時期的國君還有一些管理家務的奴僕,稱為臣、宰等。他們本來是一些奴隸,由於得到君主的寵信,有時也參與一些政事。
西周-春秋時期
這一時期國家的最高君主成為「王」,又稱「天子」、「天王」。王位一般由嫡長子(參看宗法)繼承,預定的王位繼承人稱為太子。王的正妻稱為「後」。此外,諸侯的封地稱為「國」,大夫的封地叫做「邑」。他們都是天子的臣民。王室機構是中央政府,諸侯和大夫的機構是地方政府。軍政大權掌握在王室和外戚的手裡,巫史的地位大大降低。
王以下地位和權力最大的是太師、太傅、太保(合稱三公)。在王年幼或缺位時,可以代行王的權力。這一時期形成了以卿士為首的政務部門,是最高的政務官,兼掌軍事、行政、外交等事,一般由2、3人擔任。
卿士以下,開始有明確的職務分工,司徒掌管土地和勞役;司馬掌管軍事;司空掌管土木工程建設;司寇掌管刑罰。太史的地位很高,與三公、卿士並列,但是其職權范圍小了很多,主要掌管歷法,起草政府文書,記載國家大事等。御史掌管檔案,太卜掌管占卜,宗伯掌管禮儀和祭祀,樂師掌管音樂和教育。相是輔導君主禮儀的臨時職位,一般由諸侯、太史或大行人擔任。
總管王家事務的稱「宰」,掌管王家膳食的稱「膳夫」,掌管王家車馬的稱太僕,負責王宮警衛和教習武藝的稱為「師氏」,王宮的衛士叫做虎賁。西周開始王宮使用宦官做雜役,稱為寺人。
諸侯的職官設置與王室大致相同。執政的卿由周天子任命,世代相襲,稱為「卿」,但是不能稱為「卿士」。
戰國-清朝末年
這一時期長達2300多年。君主地位非常高,權力高度集中。巫史和宗族的地位下降,而君主的臣僕和侍從的地位上升。秦朝以後,國家機構的設置日趨復雜,職務分工越來越細,職官的設置非常復雜。
職官的分類
中國的職官系統非常復雜,變化也比較多,下面簡要介紹了各種類型的職官的沿革。
國君
國君是一國之主,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是最大的官。戰國以前,國君稱為「後」或「王」。王是至尊的意思,代表上天統治人民,又稱為「天子」、「天王」。春秋之後,諸侯國也開始稱王。到了戰國,有的諸侯國甚至稱「帝」,但是未成定製。到了秦朝建立後,秦始皇才開始使用皇帝的稱呼,並一直沿襲到清朝的滅亡。受此影響,皇帝的正妻稱為皇後,皇帝的母親稱為皇太後。歷史上的一些少數民族政權,國君的稱號也不一樣,例如:
單於(匈奴)
昆莫(烏孫)
候婁訇勒(高車)
可汗(鮮卑、回紇、柔然、突厥、契丹、蒙古)
贊普(吐蕃)
宰相
宰相是國君之下最高的行政長官,歷代叫法不一,只是一個通稱。參看宰相。
中央各部門長官
從西周開始,政府部門開始分化。西周分為六個部門,各設長官:司徒、司馬、司空、司寇、大行人、宗伯。到了秦朝統一後,進行了重大調整,形成了所謂的「九卿」。
九卿包括:
奉常(掌管宗廟禮儀和歷法、醫療)
郎中令(宮廷守衛、議論)
衛尉(掌管宮門警衛、朝貢)
太僕(掌管皇帝的車馬和全國的馬政)
廷尉(掌管司法)
典客(管理少數民族)
宗正(管理皇族事務)
治粟內史(管理國家財政)
少府(管理皇帝的財政,以及國家政務)
另外執金吾掌管京城治安,將作大匠掌管土木營建,大長秋管皇後旨意的傳達和後宮事務管理。他們與九卿合稱「十二卿」。
魏晉以後,中央機構又進行了一次大的調整,尚書機構迅速發展。秦朝時的尚書台只是屬於少府下面的一個機構。魏晉以後尚書台從少府中獨立出來,改名為尚書省,成為中央執行政務的總機構。尚書省下分為各曹。到了隋唐時期,漸漸演化為六部,一直沿用到清朝。即:
吏部掌管官員的任免考核
戶部掌管全國的土地、財政
禮部掌管祭祀、教育和考試
兵部掌管軍事
刑部掌管司法
工部掌管土木建築和交通
六部形成後,九卿職權大大縮小了。
武官
西周時不設武官,官員文武兼管。到了春秋時期晉國設置中、上、下三軍,國軍任命軍隊統帥,才開始有了武官的設置,但是三軍將領仍然兼管政事。秦漢以後,武官的設置大致可以分為:
警衛皇宮和京師的軍隊將領
掌管軍事行政的武職
領兵作戰的將帥
西漢時,太尉(後改稱大司馬,東漢時又改了回來)掌管全國的軍事行政,統兵作戰的武官有大將軍、車騎將軍等,還有名目繁多的雜號將軍。魏晉以後,大司馬、太尉、大將軍等成為了虛銜,沒有實權。都督中外諸軍事或大都督是全國最高統帥。
西魏、北周實行府兵制。全國分為100個府,每府以郎將統領。隋朝和唐朝繼續實行府兵制。中央禁軍設十六衛。都督管數州的軍事。唐高宗以後,都督帶使持節的,稱為節度使。中唐以後,府兵制破壞,從募兵中組成中央禁軍,共十個軍。其中神策軍實力最強,設護軍中尉和中護軍,為禁軍統帥。唐代戰時有元帥、副元帥為最高統帥。元帥一般以皇族擔任,副元帥為大臣擔任。中唐以後又以宦官監軍,稱都監。唐代還有經略使、招討使、制置使、團練使等武職,多為節度使、觀察使、刺史等擔任。
五代後周設殿前司,以都點檢為禁軍統帥。宋朝時,正規軍稱為禁兵。由殿前司,侍衛親軍馬軍司,侍衛親軍步軍司分別統領。教練武藝的軍官稱為都教頭,教頭。禁軍調度權歸樞密院,由皇帝親自指揮。南宋時,禁軍已經不存在,收編了諸將所轄部隊,稱為御前軍。出兵時其統兵將領稱為「某州駐扎御前諸軍都統制」。
遼朝守衛京師的部隊稱為「御帳親軍」,設侍衛司統領。警衛皇帝的部隊稱為「宮衛騎軍」,設宿衛司統領。北樞密院掌契丹兵馬,南樞密院掌漢人兵馬。作戰時設天下兵馬大元帥。金朝的皇帝親軍由殿前都點檢司統領。戰時設元帥府,由都元帥指揮。元朝成吉思汗的衛隊稱為「怯薛」。樞密院為最高軍事機關。
明朝軍隊實行衛所制。皇帝親軍初為十二衛,後來增至二十六衛,錦衣衛就是其中之一。
清朝軍隊分為八旗和綠營兩大系統。臨時徵召的部隊稱為勇軍,例如曾國藩的湘軍就是這種。
監官與諫官
中國古代職官的一個特點就是監官的發達。監官是監察各級官吏的。諫官則是規勸君主的過失,使其改正。隨著專制體制的加強,到了清朝時,監官與諫官已經合並,統稱為言官。
監官的設置始於戰國,最初由御史兼任。直到西漢末年,御史才成為監察官的專稱。並一直沿用到清朝。
諫官在西周時雖然沒有專職,但是公卿大夫都有進諫的職責。春秋初年齊桓公設大諫,為諫官設置的開始。秦漢時有諫官之職但是沒有專門機構。隋唐時,門下省逐漸成為諫官的主要機構。遼以後,諫官名存實亡,甚至不復存在。明清時,諫官的性質與監官相近。
君主的秘書與文學侍從
君主的秘書是從史官中分化出來的。主要負責君主詔令的起草、君主言行的記載、官書的編撰等。在商朝時就已經有太史、內史等富於秘書性質的官職。
秦漢時期,御史大夫為秘書之長。魏晉以後,中書省掌管秘書的工作。唐代時,又設翰林院,負責起草詔書和作為文學侍從。又有學士院,最為君主對文人的禮遇,學士的地位往往高於宰相。
學官
學官又叫教官,指主管教育的官員和政府任命的老師。西周時學校有師氏教武藝,樂正教詩書禮樂。秦朝和漢朝有博士官,教授經學。隋唐以後有國子監作為政府的學校,設有祭酒等職。
宮廷事務官
宮廷事務官是指為君主及其家屬服務的職官。它起源於君主的家臣。戰國時期設有少府,到秦漢時成為了九卿之一,其中設有很多官職,都是為君主服務的。魏晉以後,宮廷事務改由門下省負責。隋朝時改稱殿內省,唐朝改為殿中省。到了明朝,不設總管宮廷事務的機構,其職責由宦官和女官分掌。清朝則以內務府總管宮廷事務。
地方長官
另請參看中國行政區劃
西周實行分封制,地方長官分為諸侯和大夫兩級。秦朝統一後,萬戶以上的縣稱為令,萬戶以下的縣稱長。漢代時,京師所在的郡分為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相當於郡太守。另外,漢武帝時設13州,長官為刺史。京師所在州的長官稱為司隸校尉。
唐朝時每道設觀察使,又有節度使為地方的軍政長官。到了宋代,縣一級的長官稱為知縣,府一級的長官稱為知府。
明朝省級官員稱為承宣布政使司負責行政,都指揮使司管軍事,提刑按察使司管監察。中期以後,有總督,巡撫縱觀一省軍政。清朝於明朝大體相同。
佐官、屬官與胥吏
在長官之下,有數量非常龐大的佐官、屬官與胥吏,他們有些類似於現代的公務員。其設置也非常復雜,各個朝代的叫法也不相同。比如清朝的師爺就是這種性質的。
榮譽性質的官職
在中國古代的職官制度中,還有非常復雜的加官、試官、贈官、加職、加銜、兼官等情況。
官員的級別
中國古代的官職有非常嚴格的等級制度,表示等級的有:
爵位:多根據親緣關系和功勞大小而定,並且長期不變,可以世襲。
勛官:主要用於獎賞有功人員所定的稱號。
品:是區分官員等級的標志。
散官:表示官員實際等級的稱號
Ⅲ 2019河南公務員考試行測常識判斷-高頻考點的基本歷史知識
對於行測考試當中的常識,估計大家都是捨不得丟,卻又不知道如何來撿。其實在常識的考試當中,歷史知識所佔的比例可以說是很高了,所以只要你掌握一些基本的歷史知識,就會拿下常識的這部分分數。中公教育專家在此給大家總結一些基本歷史知識,希望能對大家備考有所幫助。
我們都知道,中華民族有上下五千年的歷史,這個年代記下來怕是得要命,但是我們不需要掌握每一個具體年代,只需要知道每個朝代的更替,有個時間上的大概把握就好了,所以大家需要記的第一個知識點就是朝代歌。夏商西周繼,春秋戰國承。秦後西東漢,三國西東晉。兩晉南北朝,隋唐大一統。五代和十國,宋遼與夏金。元明清三代,中國疆土定。對於隋唐、元明清大家應該都比較了解,歷史劇看了不少,那麼其實做題的時候也可以結合所看的電視劇來進行。雖說電視劇會有很多虛構的情節,但是基本的歷史時間是吻合的。
【例1】以下各項按時間先後順序排列正確的是:
A. 秦朝-南朝-北朝-唐朝
B. 三疊紀-泥盆紀-侏羅紀-白堊紀
C. 法國大革命-美國南北戰爭-辛亥革命-五四青年運動
D. 《論語》-《百年孤獨》-《三國志》-《戰爭與和平》
【中公解析】A項,南朝包含劉宋、南齊、南梁、南陳四朝;北朝包含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和北周五朝。南北兩勢雖各有朝代更迭,但長期維持對峙形式,因此為南北朝並存。正確排序應為秦朝—南北朝—唐朝。B項,泥盆紀距今約4.1億—3.55億年,三疊紀距今約2.5億—2.05億年,侏羅紀距今約2.05億—1.35億年、白堊紀1.35億—6500萬年。正確排序為泥盆紀—三疊紀—侏羅紀—白堊紀。C項,1789年爆發法國大革命,1861年-1865年爆發美國南北戰爭,辛亥革命1911年爆發,五四青年運動發生於1919年。C項對應正確。D項《論語》、《三國志》我們即使不知道具體年份,也了解他是我國古代早期的作品,而《戰爭與和平》、《百年孤獨》都是西方國家的作品,相較於我國會晚許多,所以排序錯誤。正確排序為《論語》—《三國志》—《戰爭與和平》—《百年孤獨》。
此外,大家也可以記憶一些歷史典故,方便做題。
【例2】下列雕塑作品表現唐太宗李世民生平戰功的是:
A. 馬踏匈奴 B. 擊鼓說唱俑
C. 昭陵六駿 D. 乾陵石雕
【中公解析】A項,馬踏匈奴石雕,突出表現在大型紀念性石刻和園林的裝飾性雕刻上,是漢朝驃騎將軍霍去病墓石刻,是留存至今的一組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大型石雕作品。B項,擊鼓說唱俑是出土於四川成都市東漢墓,它代表了東漢陶俑的平實感人的生活氣息和藝術風格。C項,昭陵六駿是指陝西醴泉唐太宗李世民陵墓昭陵北面祭壇東西兩側的六塊駿馬青石浮雕石刻,反映唐太宗生平戰功。D項,唐代乾陵石雕刻,在今陝西乾縣梁山,是唐高宗李治和武則天合葬陵墓前石雕群像。因此,本題答案為C。
讀史可以使人明智,鑒以往可以知未來。雖然我們不能預知未來,但是了解一定的歷史知識會讓我們拿到更多的分數,也會在平時與人交談中顯得不那麼無知。
Ⅳ 中國各朝代選官制度
1、夏、商、周時代:「世卿世祿制」,盛行於夏、商、周時代。原始社會末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的禪讓制破壞後,出現了「大人世及以為禮」的世襲制。世襲制的特點是王權與族權統一。它通過家族血緣關系來確定政府各級官員的任命,依血緣親疏定等級尊卑和官爵高下。
擔任官員的大小貴族必須經國學教育,學習相關禮儀知識方可上任。即「三代以上出於學」。凡定爵位與官職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歷史發展的角度看,它是歷史的進步,其根源在於生產力的發展。
2、魏晉南北朝時期:實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門第出身。
中正官的設置,既保留了漢代鄉閭評議的傳統,又改變了漢末名士請議左右鄉議和地方大族操縱選舉的局面,把品評與選官的權力收歸中央。這對杜絕朋黨,破除門閥起了一定的作用。
特別在實行初期,對加強曹魏政權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起初,這一制度是致力於解決朝廷選官和鄉里清議的統一問題,是對漢代選官傳統的延續,也是對曹操用人政策的繼承。
3、科舉制:隋煬帝以後至清末(清末新政)(唐朝時期是科舉制的鼎盛時期)。
歷史沿革:隋文帝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採用分科考試的方法選拔官員;隋煬帝時,始建進士科,科舉制形成;
唐朝繼承和完善科舉制度:貞觀年間,增加考試科目,以進士、明經兩科為主;武則天時,增加科舉取士的人數,首創武舉和殿試;開元年間,任用高官主持考試,提高科舉考試地位,後成定製。
北宋的科舉制比唐朝有了進一步發展:考試分為鄉試、省試、殿試三級,嚴格科舉考試程序,舉人經禮部考試後須經殿試才算合格,錄取權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試成為定製;
考試科目逐漸減少,進士科成為最主要科目;實行糊名制,採取「彌封」「謄錄」即將試卷上的姓名、籍貫密封,防止考官舞弊;錄取名額比唐朝大大增加。明朝沿襲了前代科舉取士制度。
(4)公務員考試中國歷史朝代表擴展閱讀
選舉意義重大
選官用人是國之大事,為了保證人才選拔,國家一方面大力發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斷探索和完善選官制度。 「中興以人才為本」,自古有「得人者昌」,「失賢者亡」之說。因此認真總結中國古代選官用人的成功經驗與失敗教訓,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選舉發展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過「世卿世祿」制度產生。戰國時,「世卿世祿」制逐漸廢除,官吏的選舉發生了根本變化。秦在統一之前,「仕進之途,唯闢田與勝敵而已」,而勝敵是其主要途徑。秦統一後的官吏,也就多出於軍功。
到了漢代,朝廷為了適應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封建國家統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礎上,建立和發展了一整套選舉統治人才的選官制度。這套制度包括察舉、皇帝徵召、公府與州郡辟除、大臣舉薦、考試、任子、納資及其他多種方式,不限於一途,而且還可以交互使用。
以後,我國古代官吏選用又分別出現了魏晉時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濫觴的科舉制。這些選官用人制度對當時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時也表現出各種弊端。
Ⅳ 古代的「公務員」考試是怎樣的
Ⅵ 科舉制度起源於那個朝代
科舉制度始於隋朝,隋文帝楊堅創立。
科舉萌發於南北朝時期,隨著士族門閥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興起,魏晉以來選官注重門第的九品中正制已無法繼續下去。
創建於隋朝,自隋唐科舉制度確立以來,平民通過讀書考試獲取入仕機會,基本就是靠科舉。隋文帝即位以後,廢除九品中正制。
據史載,開皇三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詔舉「賢良」。應為開皇七年(587年),又令京官五品以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干濟」二科舉人。
隋煬帝大業三年四月,詔令文武官員有職事者,可以「孝悌有聞」「德行敦厚」「結義可稱」「操履清潔」「強毅正直」「執憲不饒」「學業優敏」「文才秀美」「才堪將略」「膂力驕壯」等10科舉人。進士二科,並以「試策」取士。
概括:
中國科學制度是中國歷史上的考試選拔官員的一種基本制度。他淵源於漢朝,創始於隋朝,確立於唐朝,完備於宋朝,興盛於明、清兩朝,廢除於清朝末年,歷經隋、唐、宋、元、明、清。
根據史書記載,從隋朝大業元年(605)的進士科算起到光緒三十一年(1905)正式廢除,整整綿延存在了1300周年。
(6)公務員考試中國歷史朝代表擴展閱讀:
1、第一個狀元:
唐高祖武德五年(公元622年),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狀元出現了,朝廷任命吏部考功員外郎申世寧主持貢舉,取進士四人,第一名是孫伏伽,貝州武城(今河北南宮)人。
在隋末曾考取秀才,人唐以後擔任萬年縣法曹,是低級小官。前後1300年的科舉制為歷代王朝選拔了數以百萬計的舉人和十多萬進士。
現在可知的有姓有名的狀元共有599人,其中唐代141人,五代十國16人,兩宋118人,遼代54人,金代31人,元代32人,明代89人,清代114人,張獻忠大西國1人,太平天國3人。
科舉史上唯一的女狀元是太平天國三年 (公元1853年)的傅善祥。雖然那時開科取士不是唯一的入仕之路,但也是選拔人才的主要通道,使大批天下寒士俱歡顏,浩浩盪盪的進軍京都。
它打破了豪門世族對政權的壟斷,使官場知識結構產生極大的變化,它是一大進步。
2、科舉發展
唐太宗、武則天、唐玄宗是創立完善科舉的關鍵人物。在唐朝,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
常設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後來漸廢。
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進士考時務策和詩賦、文章,明經考時務策與經義;前者難,後者易)。
唐高宗以後進士科尤為時人所重。唐朝許多宰相大多是進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生徒,一個是鄉貢。由京師及州縣學館出身,而送往尚書省受試者叫生徒;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及第後再送尚書省應試者叫鄉貢。
由鄉貢入京應試者通稱舉人。州縣考試稱為解試,尚書省的考試通稱省試,或禮部試。禮部試都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闈也就是考場的意思。
Ⅶ 中國各個朝代的官制
中國歷代職官
由於夏朝到秦朝2000多年間的關於職官的資料很少,而且真偽難辨。很長一段時期研究職官要麼完全依據《周禮》,要麼忽略不談。但是《周禮》成書較晚,其中內容和銅器銘文相比多有不符,許多學者都認為不能完全依據此書來研究西周的職官。如果忽略,則這段時期的職官完全是個空白。現在一般以甲骨文、金文以及比較可靠的文獻來研究秦朝以前的職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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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時期
夏商時期國家規模比較小,機構也簡單,沒有明確的職務分工。
在這個時期,國家的君主稱為「後」或「王」。在王以下權力最大的是「史」,也稱為「巫」。他們是上帝與人間的溝通者,上帝的旨意由他們傳達給君主,再由君主來執行。甲骨文中很多都是進行這種行為的紀錄。
夏朝的職官如羲和(主管歷法)、大理(主管訴訟)等都是由巫史擔任的。巫史的職務一般是世襲的。此外,王的親屬子女也經常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但是大都沒有明確的職務名稱。
商朝開始有成型的朝廷和百官,與王一起構成完整的國家政權。商朝的官職大致以宗教官員為主。周啟商制,形成了完整的官職制度。從《周禮》可知有輔佐周王進行統治的三公(太師、太傅、太保),以及位於三公下的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六卿。在周朝,宗教官員的權力和地位受到了很大的削弱。在六卿之外,設有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官來分理庶務。
商朝和周朝都施行世卿世祿制度(又稱世卿制度),就是說從王開始,諸侯以及各級官吏都是世襲的,這與西方中世紀的情形是一樣的。
這一時期的國君還有一些管理家務的奴僕,稱為臣、宰等。他們本來是一些奴隸,由於得到君主的寵信,有時也參與一些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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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春秋時期
這一時期國家的最高君主成為「王」,又稱「天子」、「天王」。王位一般由嫡長子(參看宗法)繼承,預定的王位繼承人稱為太子。王的正妻稱為「後」。此外,諸侯的封地稱為「國」,大夫的封地叫做「邑」。他們都是天子的臣民。王室機構是中央政府,諸侯和大夫的機構是地方政府。軍政大權掌握在王室和外戚的手裡,巫史的地位大大降低。
王以下地位和權力最大的是太師、太傅、太保(合稱三公)。在王年幼或缺位時,可以代行王的權力。這一時期形成了以卿士為首的政務部門,是最高的政務官,兼掌軍事、行政、外交等事,一般由2、3人擔任。
卿士以下,開始有明確的職務分工,司徒掌管土地和勞役;司馬掌管軍事;司空掌管土木工程建設;司寇掌管刑罰。太史的地位很高,與三公、卿士並列,但是其職權范圍小了很多,主要掌管歷法,起草政府文書,記載國家大事等。御史掌管檔案,太卜掌管占卜,宗伯掌管禮儀和祭祀,樂師掌管音樂和教育。相是輔導君主禮儀的臨時職位,一般由諸侯、太史或大行人擔任。
總管王家事務的稱「宰」,掌管王家膳食的稱「膳夫」,掌管王家車馬的稱太僕,負責王宮警衛和教習武藝的稱為「師氏」,王宮的衛士叫做虎賁。西周開始王宮使用宦官做雜役,稱為寺人。
諸侯的職官設置與王室大致相同。執政的卿由周天子任命,世代相襲,稱為「卿」,但是不能稱為「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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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
秦始皇兼並列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集權制帝國。秦朝中央官制的特點是丞相總攬政務,三公、九卿總己以聽於丞相,皇帝對重大政務作最後的裁決。西漢建立,以黃老之術治國,凡事不欲更張,故官制延襲秦制,略有損益而已。但是自漢武帝開始皇權取代相權成為一種規律,後世的官制演化一直延續者這條規律。漢武帝以用兵匈奴為由將原屬少府的尚書改組為直接隸屬於皇帝本人的秘書班子,從而親決政務,建立了以內朝為核心的統治體系。從此以丞相為首的外朝只能辦理例行公務。西漢哀帝時罷丞相,置大司徒,與大司馬、大司空並稱三公,亦稱三司。罷御史大夫官,以御史中丞為監察機構的長官,成立御史台。由此,這一中國獨有的獨立監察體系得以建立,一直延續到清末。東漢時,政出尚書,三公坐而論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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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
曹魏設中書省,得預機務,起草和發布政令,取代尚書台成為決策機構,則尚書台分曹辦理庶務。西晉,改漢代的侍中寺為門下省,充以貴戚子弟有才俊者,以及卓有學識的平民,侍從左右,以備皇帝顧問,長官為侍中。侍中原屬少府,是照料皇帝起居的官。此時的侍中因為接近皇帝,加上皇帝始終在不斷建立自己的私人班子與正式的官僚機構抗衡,所以侍中以及門下省的權力迅速擴大,在南北朝的南朝四個王朝中已經取代尚書、中書,成為主要的政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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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
隋朝,正式建立了以中書、門下、尚書三省為國家最高的政務機構的三省六部制,改尚書諸曹為吏、戶(度支部、民部)、禮、兵、刑(都官部、工六部。各部長官稱尚書,次官稱侍郎,各轄四司,尚書省左右丞分領二十四司事。三省六部制在唐朝得到了繼承和完善。三省六部制的建立是中國古代政治體制和官制的劃時代的一次變革,這次變革的主要意義在於將原來皇帝私人事務與國務不分的九卿體制分離開。以三省六部為代表的機構只處理國務,原來的九卿多處理與皇帝私人有關的事務,而且九卿服從六部的政令。三省六部制度對後世的政府組織影響深遠,甚至中國的周邊國家如朝鮮、越南、日本等均採用過。三省長官原為真宰相,唐中期成為榮譽頭銜,以同中書門下三品(簡稱同三品、一度改稱同二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簡稱同平章事)為宰相。晚唐、五代,宰相權力為樞密使、三司使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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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
宋代基本上為兩省制,中書、門下和為一省,另以樞密院管軍、三司掌財賦。元豐改制前,各級官職均為代表品秩的虛銜,「非奉敕不治本官事」。政務以差遣官為之。元豐改制後,始以本官理政。
元代以中書省統領百官,頗類漢時的相府制度。中書省置令,往往為皇太子兼任,實際政務由中書令之下的左右丞相處理。軍事制度延續宋制,以樞密院統軍。與宋代不同的是,元代的樞密院直接指揮戰事,並得於戰區設立行樞密院。元代監察機構特別發達,御史台權力極大,原非前代與後世可比。元代官制的另一個特點是宗教官署權力極大、而工匠、手工業管理機構也很發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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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
朱元璋稱吳王,建國金陵的時候,官制一同元朝,間有損益。建立明朝之後,仿唐宋故事釐定官制,以中書省統轄六部,中書省置丞相。明洪武十三年,以胡惟庸謀反,廢中書省、丞相官,詔永為例。以六部尚書任天下事,等於是皇帝兼首相。置大學士以充皇帝顧問兼理文字。明成祖始以大學士入文淵閣辦事,參與機務,後世稱「內閣」,而仍以翰林院為名。明仁宗起,內閣有代皇帝批答大臣表章、草擬敕令的權力,成為事實上的宰相,但因為明太祖後世嗣君不得置丞相的詔令,遂以「輔臣」稱之。
清廷入關,以範文謀、洪承疇建言,仿明制設立內閣等百官制度。但是軍國大事往往以召開議政王大臣會議的形式決定之,內閣奉行而已。雍正設軍機處,直屬皇帝、簡滿漢大臣入軍機處辦事,另立奏摺制度,集大權於皇帝一身,內閣徒具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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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官的分類
中國的職官系統非常復雜,變化也比較多,下面簡要介紹了各種類型的職官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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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君
國君是一國之主,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是最大的官。戰國以前,國君稱為「後」或「王」。王是至尊的意思,代表上天統治人民,又稱為「天子」、「天王」。春秋之後,諸侯國也開始稱王。到了戰國,有的諸侯國甚至稱「帝」,但是未成定製。到了秦朝建立後,秦始皇才開始使用皇帝的稱呼,並一直沿襲到清朝的滅亡。受此影響,皇帝的正妻稱為皇後,皇帝的母親稱為皇太後。歷史上的一些少數民族政權,國君的稱號也不一樣,例如:
單於(匈奴)
昆莫(烏孫)
候婁訇勒(高車)
可汗(鮮卑、回紇、柔然、突厥、契丹、蒙古)
贊普(吐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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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相
宰相是國君之下最高的行政長官,歷代叫法不一,只是一個通稱。參看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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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各部門長官
從西周開始,政府部門開始分化。西周分為六個部門,各設長官:司徒、司馬、司空、司寇、大行人、宗伯。到了秦朝統一後,進行了重大調整,形成了所謂的「九卿」。
九卿包括:
奉常(掌管宗廟禮儀和歷法、醫療)
郎中令(宮廷守衛、議論)
衛尉(掌管宮門警衛、朝貢)
太僕(掌管皇帝的車馬和全國的馬政)
廷尉(掌管司法)
典客(管理少數民族)
宗正(管理皇族事務)
治粟內史(管理國家財政)
少府(管理皇帝的財政,以及國家政務)
另外執金吾掌管京城治安,將作大匠掌管土木營建,大長秋管皇後旨意的傳達和後宮事務管理。他們與九卿合稱「十二卿」。
魏晉以後,中央機構又進行了一次大的調整,尚書機構迅速發展。秦朝時的尚書台只是屬於少府下面的一個機構。魏晉以後尚書台從少府中獨立出來,改名為尚書省,成為中央執行政務的總機構。尚書省下分為各曹。到了隋唐時期,漸漸演化為六部,一直沿用到清朝。即:
吏部掌管官員的任免考核
戶部掌管全國的土地、財政
禮部掌管祭祀、教育和考試
兵部掌管軍事
刑部掌管司法
工部掌管土木建築和交通
六部形成後,九卿職權大大縮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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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官
西周時不設武官,官員文武兼管。到了春秋時期晉國設置中、上、下三軍,國君任命軍隊統帥,才開始有了武官的設置,但是三軍將領仍然兼管政事。秦漢以後,武官的設置大致可以分為:
警衛皇宮和京師的軍隊將領
掌管軍事行政的武職
領兵作戰的將帥
西漢時,太尉(後改稱大司馬,東漢時又改了回來)掌管全國的軍事行政,統兵作戰的武官有大將軍、車騎將軍等,還有名目繁多的雜號將軍。魏晉以後,大司馬、太尉、大將軍等成為了虛銜,沒有實權。都督中外諸軍事或大都督是全國最高統帥。
西魏、北周實行府兵制。全國分為100個府,每府以郎將統領。隋朝和唐朝繼續實行府兵制。中央禁軍設十六衛。都督管數州的軍事。唐高宗以後,都督帶使持節的,稱為節度使。中唐以後,府兵制破壞,從募兵中組成中央禁軍,共十個軍。其中神策軍實力最強,設護軍中尉和中護軍,為禁軍統帥。唐代戰時有元帥、副元帥為最高統帥。元帥一般以皇太子、親王擔任,實際並不出征,遣大臣擔任副元帥,負實際責任。中唐以後又以宦官監軍,稱都監。唐代還有經略使、招討使、制置使、團練使等職,為臨時指揮一方戰事的統帥,多為節度使、觀察使、刺史等擔任。
五代後周設殿前司,以都點檢為禁軍統帥。宋朝時,正規軍稱為禁兵。由殿前司,侍衛親軍馬軍司,侍衛親軍步軍司分別統領。教練武藝的軍官稱為都教頭,教頭。禁軍調度權歸樞密院,由皇帝親自指揮。南宋時,禁軍已經不存在,收編了諸將所轄部隊,稱為御前軍。出兵時其統兵將領稱為「某州駐扎御前諸軍都統制」。
遼朝守衛京師的部隊稱為「御帳親軍」,設侍衛司統領。警衛皇帝的部隊稱為「宮衛騎軍」,設宿衛司統領。北樞密院掌契丹兵馬,南樞密院掌漢人兵馬。作戰時設天下兵馬大元帥。金朝的皇帝親軍由殿前都點檢司統領。戰時設元帥府,由都元帥指揮。元朝成吉思汗的衛隊稱為「怯薜」。樞密院為最高軍事機關。
明朝軍隊實行衛所制。皇帝親軍初為十二衛,後來增至二十六衛,錦衣衛就是其中之一。
清朝軍隊分為八旗和綠營兩大系統。臨時徵召的部隊稱為勇軍,例如曾國藩的湘軍就是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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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官與諫官
中國古代職官的一個特點就是監官的發達。監官是監察各級官吏的。諫官則是規勸君主的過失,使其改正。隨著專制體制的加強,到了清朝時,監官與諫官已經合並,統稱為言官。
監官的設置始於戰國,最初由御史兼任。直到西漢末年,御史才成為監察官的專稱。並一直沿用到清朝。
諫官在西周時雖然沒有專職,但是公卿大夫都有進諫的職責。春秋初年齊桓公設大諫,為諫官設置的開始。秦漢時有諫官之職但是沒有專門機構。隋唐時,門下省逐漸成為諫官的主要機構。遼以後,諫官名存實亡,甚至不復存在。明清時,諫官的性質與監官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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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的秘書與文學侍從
君主的秘書是從史官中分化出來的。主要負責君主詔令的起草、君主言行的記載、官書的編撰等。在商朝時就已經有太史、內史等富於秘書性質的官職。
秦漢時期,御史大夫為秘書之長。魏晉以後,中書省掌管秘書的工作。唐代時,又設翰林院,負責起草詔書和作為文學侍從。又有學士院,最為君主對文人的禮遇,學士的地位往往高於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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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官
學官又叫教官,指主管教育的官員和政府任命的老師。西周時學校有師氏教武藝,樂正教詩書禮樂。秦朝和漢朝有博士官,教授經學。隋唐以後有國子監作為政府的學校,設有祭酒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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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廷事務官
宮廷事務官是指為君主及其家屬服務的職官。它起源於君主的家臣。戰國時期設有少府,到秦漢時成為了九卿之一,其中設有很多官職,都是為君主服務的。魏晉以後,宮廷事務改由門下省負責。隋朝時改稱殿內省,唐朝改為殿中省。到了明朝,不設總管宮廷事務的機構,其職責由宦官和女官分掌。清朝則以內務府總管宮廷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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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長官
另請參看中國行政區劃
西周實行分封制,地方長官分為諸侯和大夫兩級。秦朝統一後,萬戶以上的縣稱為令,萬戶以下的縣稱長。漢代時,京師所在的郡分為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相當於郡太守。另外,漢武帝時設13州,長官為刺史。京師所在州的長官稱為司隸校尉。
唐朝時每道設觀察使,又有節度使為地方的軍政長官。到了宋代,縣一級的長官稱為知縣,府一級的長官稱為知府。
明朝省級官員稱為承宣布政使司負責行政,都指揮使司管軍事,提刑按察使司管監察。中期以後,有總督,巡撫總管數省或一省軍政。清朝與明朝大體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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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漢
秦始皇懲封建割據之禍,廢置諸侯。全國分為三十六郡(後增、拆為四十餘郡)。郡轄縣,施行郡縣二級制。郡設郡守、郡尉、監御史,分掌政、軍、監察,郡守為長官,但監御史不隸屬郡守,自成體系。萬人以上的大縣置令,不足萬人的縣置長。另設縣尉,掌刑獄;設縣丞,為次官。
漢沿秦制,唯改郡守為太守,郡尉為都尉而已。漢武帝時,置十三州(部)刺史各一人,以六條詔書分察諸郡,屬於監察官性質。東漢末,改刺史為州牧,統轄諸郡軍政,形成州、郡、縣三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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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晉南北朝
魏晉南北朝時期,施行州、郡、縣三級制,但刺史不統軍。用兵之州的刺史帶「使持節、都督諸軍事」、「持節、都督諸軍事」、「假節、都督諸軍事」銜,得以節制兵馬。
南北朝時期,戰事分起,各國疆界無過於魏晉者,而好增置州、郡,使州、郡的數目不斷增長。尤其是南朝置僑郡、雙頭郡,所謂「十室之邑,亦立州名;三家之村,虛張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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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五代
隋文帝廢郡,復二級制。隋煬帝末年改州為郡。唐朝復改郡為州。唐朝仿漢刺史原意,分置十「道」,為監察區,每道分遣四品以上朝臣一人,稱黜陟使、按察使、采訪處置使等,四時巡察本道,對本道州、縣官員有罷免和建議提升的權力。軍事方面,唐初在戰區和邊要之地置總管(後改都督),掌數州軍事。唐玄宗時起,因府兵制敗壞,實行募兵制,遂於邊境地區設節度使,專管邊境軍務。為戰時後勤保障需要,節度使多兼京官、御史大夫、營田使等高級頭銜,兼領所轄各州的民政、軍政、監察、財賦,位高權重。安史之亂後,節度使往往割據一方,不奉中央政令,節度使的任免或世襲、或軍中自推,史稱「藩鎮」。五代戰事紛仍,地方凋敝,藩鎮成為事實上的一級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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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
宋太祖懲唐五代藩鎮之禍,逐步消除了節度使的權力,節度使一職遂為虛銜。於形勝之地改州為府、要地設軍、監,與州同級。遣京官原銜出知州、縣事,稱「知某州軍州事」(「州」指民政,「軍」指地方軍隊),「知某縣事」,簡稱「知州」、「知縣」。宋朝又有路的行政設置。路設都轉運使、提點刑獄、提舉某路常平公事等官,本來為監察、催征財賦的專門官員,後漸漸成為州之上的一級地方。用兵地區臨時設經略使、經略安撫使等官,事平則停。軍事方面,設都監、總管、防禦使、都防禦使、團練使、都團練使等官,其中團練為文官、都監、防禦為武官。
元朝的地方政府級次與設置較為混亂,有行省、路、府、州、縣五級制,同時也有行省、府、州、縣四級制。另東北設都司兼管軍民,如奴兒干都司。邊地也有以行樞密院領民政者,另在少數民族地區設宣慰司,西藏地區為宣政院直轄,漠北為諸王分地,內地亦有諸王、皇後、太後、公主分地者,領於諸王皇後、太後、公主府,不隸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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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
明朝改元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仍稱省,分設布政使司掌民政和財政、提刑按察使司掌刑獄、都指揮使司掌軍事,合稱三司。省轄府,州有隸於府的散州與隸於省的直隸州之別。直隸州得轄縣,散州與縣無別、唯散州知州品級較縣為高。實行省、府(直隸州)、縣(散州)三級制。提刑按察使司下設道,有分巡道、分守道之別,道設按察分司。
明朝中央監察機構都察院分遣監察御史巡察各地,稱「巡按」,巡按品秩不高但權力極重,得斥罷府縣官,對於三司也有實際上的罷免權,唯不常駐。如臨事遣京官出巡,則稱巡撫,事畢即還。明宣宗時,在關中、江南等處設巡撫,常駐,節制三司,有領兵的權力。因用兵,遣大臣充總督常駐地方,帶兵部尚書或兵部侍郎、都御史銜。督撫同在一區的,則總督為巡撫上官。自督撫設,三司地位大降,形同屬吏。
清沿明制,仍設府、州、縣。又有廳的設置,與州平級,也有直隸廳與散廳之分,長官稱同知。分巡道、分守道只保留名義上的區別,道的長官改稱道員,不再隸屬於按察使,成為府之上的一級地方,形成省、道、府(直隸州、直隸廳)、縣(散州、散廳)的四級地方體制。後期也有專門辦理某項事務的道員,如海關道、巡警道等,與作為一級地方的道不同。巡撫成為一省的主官,唯直隸不設巡撫(雍正時河南一度專設總督,不設巡撫)。總督有兼轄二、三省者(如兩江總督、轄江蘇、江西、安徽),也有轄一省者。總督轄一省者,該省則無巡撫。也有個別省份只有巡撫而不隸於總督者。總督、巡撫軍民兼治,但總督偏重於軍事,帶兵部尚書銜,巡撫偏重於民政,帶兵部侍郎銜,不受總督管轄的巡撫帶節制兵馬銜。各省仍設布政使、按察使,分管民政、財賦、司法。布政使又稱藩台、方伯,按察使又稱臬台。東北為盛京將軍轄地,外蒙古統於駐烏里雅蘇台辦事大臣,內蒙分設各盟,新疆分統於伊犁將軍、駐烏魯木齊辦事大臣,青海設西寧辦事大臣,西藏設駐藏大臣。清末光緒年,新疆、東北陸續建省,而青海、西藏、內外蒙古依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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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官、屬官與胥吏
在長官之下,有數量非常龐大的佐官、屬官與胥吏,他們有些類似於現代的公務員。其設置也非常復雜,各個朝代的叫法也不相同。比如清朝的師爺就是這種性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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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性質的官職
在中國古代的職官制度中,還有非常復雜的加官、試官、贈官、加職、加銜、兼官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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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的級別
中國古代的官職有非常嚴格的等級制度,表示等級的有:
爵位:多根據親緣關系和功勞大小而定,並且長期不變,可以世襲。
勛官:主要用於獎賞有功人員所定的稱號。
品:是區分官員等級的標志。
散官:表示官員實際等級的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