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古代人吃人是在哪個朝代
西晉末年到東晉時期的五胡十六國那一段時間···
2. 中國古代有真實吃人史嗎
《白鹿原》中有一段關於吃人的文字,同樣寫的慘烈無比,比起紀曉嵐的「菜人」更專多了一層悲涼屬和絕望!
當時,關中大旱,連續出現「人相食」的故事,一個剛過門的媳婦恰好遇到當下大災。一天,聽到自己的公婆和丈夫悄聲說話,停步偷聽,原來是公婆勸慰兒子:現在正值荒年,如果一家餓死,倒不如先將你媳婦殺掉充飢,等到荒年一過,母親再給你續娶一門如何?」媳婦聽後大吃一驚,慌忙逃竄回娘家,與家人備說詳情,母親勸解了一番,她躺下休息。睡夢中被一陣說話聲吵醒,仔細一聽原來是父親與哥哥在窗下低聲密談,哥哥對父親說道:「妹妹與其被外人吃掉,倒不如我們自家先吃」。聽完這話這個飢腸轆轆的年輕媳婦當場便瘋癲了。
3. 中國歷史上為什麼要吃人
中國的歷史從秦算起就是封建社會,廣大人民幾乎沒有自由可言,甚麼連生命都掌握在封建階級手裡,魯迅口中被人吃的人就是指下層的勞動人民。
4. 中國歷史是不是一部吃人的歷史
看到群里有朋友說:「中國整部二十四史就是一部人殺人和人吃人的歷史」。 還有朋友說:「中國整部華夏史都是血流成河,屍骨成山的獨裁統治歷史,沒有一天是真正民主」。 他們不好,也就是咱的歷史不好,從遺傳學的角度,咱老祖宗的根有問題,咱現在出什麼問題都不奇怪。魯迅先生的當年,也是這種想法,在他的小說《狂人日記》里,先生提出一個觀點:封建禮教是吃人的禮教。在文學作品提出一些學術觀點,未嘗不可,而且,魯迅沒有否定中國歷史,只是說了禮教的「壞話」,禮教的問題可是體制的問題,他的這一觀點,有點對事不對人的味兒。但必須注意,作家在文學作品裡說事兒,以虛構為主,受作家本人的主觀意識控制,最好不要把文學作品裡的觀點,太當一回事兒。但一些成功的文學作品,到讀者那兒,作者的文學觀點,就被當作學術總結蓋棺定論,最後歷史的真相被文學扭曲,文字把原本模糊的過去,重新的排版,就如同眼下熱演的一些歷史劇一樣,觀眾把那些東西當成了歷史,歷史死了,強權會在旁邊獰笑。 柏揚是在《中國人史綱》這部歷史學術作品裡,把魯迅文學觀點,升格為學術見解。他說中國歷史里存在「吃人的一面」。 歷史是中性的,有好有壞、有美有丑、有善有惡。柏揚把魯迅文學觀點升格為學術見解,可能溶進了柏揚性格上一點點偏見,論題的大方向沒有問題。可後來,有人把「歷史吃人一面」論題里,「一面」去掉,「歷史吃人」,「革命」為「吃人歷史」。柏揚的論題文字重新排版之後,比魯迅還要有革命,比柏揚還尖刻,變成對中國歷史最徹底的否定。 這種行為的背後,是對中國歷史的苦大仇深,要除之而後快。 明朝,被壓迫的李自成們做得多,清朝,不得志的洪秀全們做得多。 「吃人」史觀發展到極致認為:一部二十四史,只寫了「吃人」兩字。中國所有的歷史,都是帝王將相的歷史。這種「史觀」形成,因為:一、史書讀得少,以一癍窺全豹而不得。二、中了《通鑒》類史書的毒。 魯迅說自己是讀了《通鑒》,而萌生寫《狂人日記》念頭。柏揚在《中國人史綱》里,也提到自己「歷史吃人一面」觀點,源自《通鑒》,而歷史上的《通鑒》是一種什麼性質的書? 《通鑒》、《史記》、《二十四史》,是中國史學作品裡一個比較著名的品牌。《通鑒》有司馬光編寫的《資治通鑒》,還有清朝人畢沅編寫的《續資治通鑒》。所有讀《鑒》之人,可能忘了,《通鑒》成書的目的,是古代的史學家們把歷朝、歷代興與亡通編出來,供皇帝參考的內部讀物,是古代的「內參」。據說《資治通鑒》成書之後,北宋王朝對於讀者,也有一個行政級別的限制。 後來改朝了,換代了,從前的「內參」解密了,普通老百姓享受到了皇帝才能享受的文字服務。但許多讀「鑒」之人,不明「鑒」成書的政治背景,把「鑒」里人物,當做是全部的歷史人物,把「鑒」里提到的事件,當作是全部的歷史事件,最後以「鑒」為基礎,推導中國歷史,在魯迅就得到封建禮教,是吃人的禮教。 在柏揚就得到:歷史吃人的一面。 在一些想革歷史命的作家們那兒:二十四史,只寫了吃人兩字,中國的歷史,都是帝王將相的歷史。後來就有了,近兩百年以來,中國人出現了兩次破四舊運動。這史毒,中得可不是一丁點兒深。 中國五千年的文明歷史,精彩紛呈,其中被用文字記載下來,人物或事件,不足真實存在的萬萬分之一;被人用學說,固定下來的文化、哲學,不足其真實存在的萬萬分之一;被人用文字記載下來的發明創造、科學技術,不足其真實存在的萬萬分之一。 五千年的文明過程中,肯定存在「人吃人」、或「禮教吃人」現象。但絕對不可能,「二十四史,只寫吃人兩字」,「中國的歷史,就是一部帝王將相的歷史」。記載歷史的著作汗牛充棟,有《通鑒》,有《史記》,還有每一朝的國書。《通鑒》是供皇帝御覽政治讀物,帝王將相的事兒,說得多了些。但《史記》卻是人物、時事、民生並重。有帝王將相的傳紀,司馬遷還用相當長的篇幅,記載歷朝歷代的貨殖(經濟)志、天文志、地理志、地方誌、文化志、文藝志等。所以世外想告訴一些苦大仇深的朋友,或者一些想著法子,讓中國人苦大仇深的朋友,他想要說事兒,不要拿著中國的歷史說事兒,世外可以這么說,中國歷史對得起任何一位活著的中國人。
5. 我想知道 中國歷史有那些人吃人的故事
古代的吃人可分為兩類情況:
第一類情況是,由於天災或戰亂造成了嚴重的社會飢荒,人們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類為食。這種現象史書常見記載,每個朝代在遭逢大飢荒的年頭都會出現吃人的慘象,即使是盛世也不能免,像白居易詩中所寫的「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只是盡人皆知的一次。有的朝代在災年或災區,人肉還會公開在集□上出售 北宋末年靖康之亂時,江淮之間民眾相食,一斗米要數十千錢,人肉的價錢比豬肉還便宜,一個少壯男子的屍體不過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貴)。明代萬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東大飢荒,蔡州有人肉□,慘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間(1864、1865),皖南到處人吃人,人肉開始賣到三十文一斤,後來漲價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時,江蘇句容、溧陽、溧水等處賣到八十文一斤。這種現象當然是違背人性的,但在那種每個人都面臨著餓死威脅的情況下,靠吃人肉來活命還能夠使後人理解。
另一類情況是屬於殘忍行為的吃人。由於目的不同,這類情況的各種具體表現有差異,有的人以吃人肉來炫示凶暴,有的人聽信左道邪術以吃人肉來治療某種疾病,有的人因懷有仇恨以吃敵方的肉來發泄報復情緒,等等,同飢荒年頭被迫吃人肉相比,都更帶野蠻性和殘酷性。這種吃人不屬於刑罰的范圍,但它和以各種酷刑懲罰人的做法有某些相似之處,充分顯示了古代人的殘忍意識和苛虐心態。
歷史上有不少凶暴的將帥用人肉充作軍糧,所到之處,就地擄掠民眾為食物。十六國時,前秦苻登領兵征戰,把殺死的敵兵叫做「熟食」。他對軍士們說:「你們早上作戰,晚上就可以飽餐肥肉,不必擔心挨餓。」於是,部下都甘願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飽後再作戰,因猛異常。唐末時,秦宗權常派遣部將四處屠殺百姓,他的軍中不帶米面,把殺死的人用鹽腌起來,隨軍攜帶,作為軍糧。唐末楊行密圍攻廣陵時,城中糧草罄盡,守城軍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販賣,專門派人殺戮他們,像屠宰豬羊似的,這些人被殺時,竟然一聲也不喊叫。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當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白米萬錢一斛還買不到,百姓相食成風。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他對軍士說:「世上最美的食物,還能有超過人肉了,只要國中有人,我就不用擔心沒有軍糧。」於是下令,讓部下分道捕獲婦女和兒童,蒸熟分配給士兵當飯。每攻下一座城鎮,朱粲就傳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給各部,需要時就殺著吃。後來朱粲降唐,高祖李淵派部將段確接受投降並勞軍,宴席間,段確飯酒半醉時,對朱粲開玩笑說:聽說你愛吃人肉,那到底是什麼滋味啊?」朱粲反唇相譏,說:「如果是剛喝過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豬肉一樣。」段確大怒,罵道:「你這狂賊,既然已入我唐朝,不過是一個奴才罷了,還敢吃人嗎?」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將段確殺死,烹食其肉。清代褚人獲《隋唐演義》中有一回名為「□人肉朱粲獸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唐末黃巢起事時,率軍圍困陳州,擄掠百姓為軍糧,把人放在大石碓中連骨搗爛,煮熟當飯。
五代時的趙思綰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領兵占據長安時,城中沒有吃的,就殺婦女兒童為軍糧,按一定的數目分給各部,每當犒軍時,就殺碭百人。趙思綰愛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綁在木柱上,剖開肚子,割下肝臟,炒熟飽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臟的人還在慘叫。趙思綰從作亂到敗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這種以人肉代替軍糧的行為,在某些正義之師中也不能免。如史載安史之亂時,張巡守睢陽,兵士共食三萬人。當時人們相信這是事實,非常吃驚,韓愈卻獨持不同意見,認為是不可能的,並寫文章進行考辯。後世也曾有人重論此事,說張巡的軍隊所食三萬不是百姓,而是陣亡的士兵的屍體;又說張巡殺死愛妾、許遠烹熟書童的事也與事實不符,實際上是張巡的妾見情勢危急而自殺,許遠的書童是 憂懼而暴亡,張許二公借機用他們的肉犒賞士兵,作堅固軍心的手段。雖然史籍有所誇大,但不論黃巢還是張巡,因軍中缺糧而吃人肉的事總是有的。古時戰爭殘酷,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時刻,環境逼使人性異化,回歸到動物界同類相食的狀態。這樣的情況並非僅見於唐代。北宋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侵,戰亂四起,官兵和百姓都無糧可食,於是就把死人全部用鹽腌起來,曬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溫組織義軍抗金,兵敗後乘船渡海到臨安,隊伍進城後還在吃攜帶的人肉乾。他們把這人肉乾叫做「兩腳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饒把火」(意思是說這種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輕的婦女叫「不羨羊」(意思是說這種人的味道佳美,超過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爛」(意思是說小孩子肉嫩,煮的時候連肉帶骨一起爛熟)。亂離時人民遭受的苦難,由此可想而知。
元朝末年,天下動亂,乃兵四起,駐守淮右的官軍缺糧,也捕人為食。他們認為小孩的肉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辦法有許多種。有的是把人放在一隻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個鐵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腳捆綁起來,用開水澆在身上,然後用竹掃帚刷掉人身體外層的苦皮,再割剝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裝在大布袋裡,放進大鍋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塊,用鹽腌上,隨吃隨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兩條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兩只乳房,其餘的部分扔掉。種種酷毒做法,難以詳述。他們把這種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說吃了之後美味無窮,還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僅此可見一斑。
6. 歷史上有沒有人吃人的時代
太多了,沒的吃了就吃人
亂世最多,就是軍閥混戰時期,困守孤城也會吃人
東漢末版年,袁術的部隊吃人
五胡亂權華時期,苻登和姚萇作戰,就吃殺死的敵人,號稱"熟食"
安史之亂,張巡困守睢陽(可能是這個地名),先殺了自己的愛妾勞軍,回來就吃死了的老百姓
7. 中國歷史著名的人吃人事件有哪些
明代萬曆四十五來、四十源六年(1617、1618)山東大飢荒,蔡州有人肉□,慘不忍睹。清同治三、四年間(1864、1865),皖南到處人吃人,人肉開始賣到三十文一斤,後來漲價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時,江蘇句容、溧陽、溧水等處賣到八十文一斤。這種現象當然是違背人性的,但在那種每個人都面臨著餓死威脅的情況下,靠吃人肉來活命還能夠使後人理解。
8. 中國歷史上發生的吃人事件有哪些
最殘忍的是五胡亂華時期,外族把漢人稱為兩腳羊,當做軍糧來吃。比較有名的吃人事件,版一是周文王被迫吃了自己權的兒子三塊肉 封神演義中有記載二是劉安殺妻子給劉備吃,三國演義中有記載三是介子推割自己的肉給晉文公吃四是易牙殺自己的兒子給齊恆公吃五是春秋時兩個傻瓜,為了表示勇武,自己吃自己肉。結果流血過多而死
9. 為什麼魯迅說中國的歷史是吃人的歷史
因為以私有制為基礎構建的國家,是以殘酷的階級剝削為主要存在形式,而這樣的社會對於被統治階級來說是災難,被壓榨無異於被人吃…所以,魯迅先生形象的比喻中國五千多年奴隸和封建社會是吃人的社會。
10. 中國食人史的資料
例1——北宋末年靖康之亂時,江淮之間民眾相食,一斗米要數十千錢,人肉的價錢比豬肉還便宜,一個少壯男子的屍體不過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貴)。例2——明代萬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東大飢荒,蔡州有人肉□,慘不忍睹。例3——清同治三、四年間(1864、1865),皖南到處人吃人,人肉開始賣到三十文一斤,後來漲價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時,江蘇句容、溧陽、溧水等處賣到八十文一斤。這種現象當然是違背人性的,但由於天災或戰亂造成了嚴重的社會飢荒,人們為了生存而被迫以同類為食。在那種每個人都面臨著餓死威脅的情況下,靠吃人肉來活命還能夠使後人理解。
還有一種是讓人不能理解的例4——十六國時,前秦苻登領兵征戰,把殺死的敵兵叫做「熟食」。他對軍士們說:「你們早上作戰,晚上就可以飽餐肥肉,不必擔心挨餓。」於是,部下都甘願效力,打完仗就吃人肉,吃飽後再作戰,因猛異常。例5——唐末時,秦宗權常派遣部將四處屠殺百姓,他的軍中不帶米面,把殺死的人用鹽腌起來,隨軍攜帶,作為軍糧。例6——還是唐末楊行密圍攻廣陵時,城中糧草罄盡,守城軍士就抓百姓到集□上販賣,專門派人殺戮他們,像屠宰豬羊似的,這些人被殺時,竟然一聲也不喊叫。例7——隋末的朱粲(讀càn),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當時襄陽、鄧州一帶大災荒,白米萬錢一斛還買不到,百姓相食成風。朱粲乘亂起兵,常捕捉民間幼兒蒸熟吃肉。他對軍士說:「世上最美的食物,還能有超過人肉了,只要國中有人,我就不用擔心沒有軍糧。」於是下令,讓部下分道捕獲婦女和兒童,蒸熟分配給士兵當飯。每攻下一座城鎮,朱粲就傳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給各部,需要時就殺著吃。後來朱粲降唐,高祖李淵派部將段確接受投降並勞軍,宴席間,段確飯酒半醉時,對朱粲開玩笑說:聽說你愛吃人肉,那到底是什麼滋味啊?」朱粲反唇相譏,說:「如果是剛喝過酒的人,他的肉就像糟藏豬肉一樣。」段確大怒,罵道:「你這狂賊,既然已入我唐朝,不過是一個奴才罷了,還敢吃人嗎?」朱粲亦大怒,就下令將段確殺死,烹食其肉。清代褚人獲《隋唐演義》中有一回名為「□人肉朱粲獸心」,就描述了朱粲的暴行。唐末黃巢起事時,率軍圍困陳州,擄掠百姓為軍糧,把人放在大石碓中連骨搗爛,煮熟當飯。
例8——五代時的趙思綰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領兵占據長安時,城中沒有吃的,就殺婦女兒童為軍糧,按一定的數目分給各部,每當犒軍時,就殺碭百人。趙思綰愛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綁在木柱上,剖開肚子,割下肝臟,炒熟飽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臟的人還在慘叫。趙思綰從作亂到敗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這種例子多的數不勝數,應該改夠你用了。再說一個最讓人感到恐怖的就是在元朝——元朝末年,天下動亂,乃兵四起,駐守淮右的官軍缺糧,也捕人為食。他們認為小孩的肉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吃人的辦法有許多種。有的是把人放在一隻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人烤熟;有的是把人放在一個鐵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人的手腳捆綁起來,用開水澆在身上,然後用竹掃帚刷掉人身體外層的苦皮,再割剝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人裝在大布袋裡,放進大鍋里煮;有的是把人砍成若干塊,用鹽腌上,隨吃隨取;有的是只截取男人的兩條腿,或者只割下女人的兩只乳房,其餘的部分扔掉。種種酷毒做法,難以詳述。他們把這種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說吃了之後美味無窮,還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僅此可見一斑。
要是還有疑問,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