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古代社會結構
就中國古代社會的政治結構而言,無論是朝代更迭還是社會變革,也無論是分裂還是統一,高度的中央集權與君主專制都是主體形態。其核心是地方權力歸於中央,中央權力歸於君主。這一政治結構的設計師是戰國時代的韓非。
韓非認為,國家權力運行與管理的實現,應當做到「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這里所說的「聖人」就是君主。中央對於地方,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指揮自如;君主對於全國,則是「天下之事無小大,皆決於上」。
以對地方與人口的管理為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的觀念根深蒂固,中央王朝通過全國劃一的戶籍管理、土地賦稅管理以及嚴格的上計制度,將所有的土地與人口都納於其直接控制之下,地方政府缺少自主權與支配權,實際上只是中央王朝的派出代理機構。
宋朝以後,州縣長官都改作「知州」與「知縣」。「知」就是代理、兼任,這些人的正式職務都是中央官員,是以中央官員的身份兼任地方,如清官包公的第一個職務就是以中央王朝的「大理評事」兼「知建昌縣」。
這一點與歐洲中世紀大相徑庭。歐洲中世紀各國之君與中央政府是小政府與有限君權,地方的控制者是分封采邑而形成的領主,領主對封地內的所有事務擁有全權,國君對於領主封地內的土地與人民無權過問。
當時歐洲流行著一則格言,即「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這與中國自古以來固有的「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觀念的實質正好相反。
與之相聯系,在中國古代的社會管理上,王朝政府幾乎是唯一的主體。中國古代的各級政府是實施社會管理的全能的一元化政府從中央到地方,有著構造齊全、涵蓋幾乎所有事務的機構與管理者。從國計民生的大小事務,到司法、治安以及宗教、教化等,都在各級政府的一元化管理體系之中。
如經濟事務的管理,從農業到工商業,無一遺漏中央王朝既有大農令、大農丞、勸農使,又有均輸官平準官,還有工部、戶部、少府等。縣一級則有工曹、戶曹、市曹等,連縣城中的市場也設有市令與均平令進行市場秩序與物價管理。
社會精神文化生活也是在一元化的管理下,倡導什麼禮俗,尊崇什麼宗教,以至於表彰孝子烈婦,調和鄰里之爭都在政府的統轄之下。與之相應,中國古代歷史上沒有獨立於政府管理之外的宗教體系與宗教組織,也沒有自成體系、相對獨立的工商業行會或居民自治組織。
雖然中國歷史上存在著工商業行會,也有過村社組織,但都在政府的管理之中,實際上是政府體系的末梢或變體,一旦成為異己的力量,政府會毫不猶豫地將其加以革除。
而在歐洲中世紀,則是另一番景象。從經濟體系看,歐洲是典型的二元體系一方面是領主領地內自給自足的庄園經濟體系,另一方面則是游離於其外自發形成的城市工商業經濟體系。無論是君主還是領主,對城市工商業與市民都沒有形成有效的管理,工商業行會的自主管理與市民自治是主要的管理模式。
宗教體系也是如此。歐洲中世紀的教權和君權雖然經歷過激烈的斗爭,但從總體上看,是君權屈服於教權。宗教體系獨立於國家體系之外,制約著人們包括君主與領主的精神世界與社會生活,實際上也制衡著君主權力的行使。
B. 古代中國到現代,社會性質發展歷程
秦時期(公元前21世紀~前221年) 原始社會到戰國時期。原始社會時間很長,但無文字記載,其間經過原始的群居生活到氏族公社的出現。原始群居生活的標志有元謀人、藍田人、北京人以及山頂洞人,這幾種文化的歷史跨度從距今 170萬年前到 1 萬 8 千多年前之間。進入階級社會後,經歷了夏、商、西周,以及春秋、戰國等歷史階段。先秦是中國歷史上自原始社會進入文明社會的重要歷史階段。公元前 21世紀 ,夏朝建立 ,「 天下歸家」,父子相傳、兄弟相傳成為制度,家庭、私有制、階級和國家成為現實,標志著中國文明社會的開始,奴隸社會經歷過夏(約公元前21~前16世紀)、商(約公元前16~前11世紀)、西周( 公元前 11世紀 ~ 前 770年 )三個歷史階段,在春秋(公元前770~前476) 、戰國(公元前475~前221)之間演進成封建社會。
秦漢時期(公元前221~公元220)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結束了長期諸侯爭戰的局面,完成了統一中國的大業,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的統一的多民族的國家——秦(公元前221~前206)。秦始皇著手集中權力,宣布自己為始皇帝,並以後世子孫代代相承,進一步確立了父傳子的世襲制度。
繼秦之後,漢高祖劉邦和漢光武帝劉秀相繼建立西漢(公元前206~公元25)和東漢(公元25~220),統稱漢。漢承秦制,進一步完善了封建專制主義的統治秩序。
秦漢時期是中國封建社會的上升時期,在中國古代史上有著重要的地位。秦始皇統一中國及秦王朝的建立,具有劃時代意義。秦漢時期建立和完善了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以及諸如建立郡縣制等一系列有利於統一的措施,一直為後世帝王的專制統治所效法。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220~589)東漢末年爆發了黃巾起義,豪強地主在鎮壓黃巾起義的過程中,加強了自身的力量,釀成封建割據混戰的局面。此後歷經三國(220~280)、西晉(265~316,見晉)、東晉(317~420,見晉)、南北朝(386~589) ,凡360餘年。其間,三國時魏、蜀、吳鼎足天下,東晉時十六國紛爭不已,南北朝時南朝與北朝長期對峙,除西晉實現短期統一之外,中國基本上處於分裂時期。
這一時期,中國南方經濟有了較大發展。西、北各少數民族陸續內遷,各民族之間的遷徙和雜處促進了融合。對外經濟文化交流至林邑 (越南中部) 、 扶南(柬埔寨境內)、朝鮮半島、日本、中亞諸國、大秦(羅馬帝國)。
C. 中國古代社會的政體形式是
一、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我國封建社會的基本政治制度)
1、內涵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是我國封建社會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專制主義和中央集權制。
君主專制是指決策的方式,中央集權是指一種政治體制,兩者的結合構成了我國古代政治制度的基本特點。君主專制強調君主個人權力至高無上,國家大事由其人獨斷。中央集權是指全國的政治、經濟和軍事等權力集中於中央,地方受命於中央,地方長官只能在允許的范圍內行使自己的權力,強調中央對地方的統治。
二者相輔相成,後者是前者的前提和基礎;前者是後者的必然產物。其目的都是從政治制度上保證中央政府的權威和群住個人的權威。皇權至高無上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的根本特徵。
2、產生根源/兩大基礎
理論基礎:法家思想。另一方面,封建地主階級也需要有一個強有力的政權保護封建土地所有制,鎮壓人民的反抗。
經濟基礎:封建小農經濟。
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既是封建國家鞏固統一的需要,也是維護封建經濟基礎的需要。因為分散的自然經濟,要求有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權,維護社會的安定和國家的統一,以保證小農經濟生產的發展。
在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中,生產力沒有發生質的變化,作為上層建築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也就得到了鞏固
3、發展演變
戰國形成、秦朝確立、西漢鞏固、隋唐完善、北宋加強、元朝發展、明清強化並漸趨衰弱。
4、發展趨勢
一是不斷改革中央行政結構,不斷地削弱相權,以加強皇權。
二是不斷改革地方行政結構,加強中央對地方,特別是對邊疆地區的嚴密管轄,在元明清三朝,再沒有出現過國家大分裂。
三是對人們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強,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獄就是典型的表現。
5、兩對矛盾
(1)皇權與相權的矛盾:皇權加強,相權削弱。
(2)中央政府與地方割據的矛盾:中央權力加強,地方勢力削弱。
6、構成
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度包括皇帝制度、中央官制、軍事制度、選官制度、法律制度和地方行政制度。
7、評價
(1)積極作用:①有利於多民族封建國家的建立、鞏固 和發展,有利於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的完整。②能有效地組織人力、物力和財力進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和生產活動,有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③在統一的社會環境下,有利於民族大融合,有利於各地區經濟、文化的交流、發展和提高,使我國古代人民創造了領先於世界的古代文明。 (2)消極影響:①君主專制易形成暴政統治和導致腐敗現象的出現,成為阻礙歷史發展的因素。②在思想方面獨尊一家箝制了人們的思想,出現了萬馬齊喑的可悲局面。③在明清時期,嚴重阻礙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和發展。 概括地說,在封建社會前期,其積極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會後期,其消極作用逐漸增大,尤其是明清時期,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進一步強化,束縛了社會生產力的進步,在中國邁向近代社會進程中的歷史危害尤為嚴重。評價這一歷史現象時,應該將其放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進行辯證地分析和探討,不能一概而論,從而對君主專制制度做出科學地全面地認識和評價。
二、選官制度
選官制度是保證封建制度的重要舉措,歷代統治者對此極為關注;選拔標准有家世、財產逐漸發展到才學,形式日益嚴密,選拔標准逐步趨向公平、客觀。
1、秦國
按軍功授爵,打破了奴隸主貴族世襲爵位的制度。
2、兩漢
漢朝建立了一整套選舉人才的選官制度,其中,察舉即選舉,是一種由下而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是兩漢選用官吏最主要的途徑;察舉制,初期以「鄉舉里選」 為依據,注重鄉里輿論對某位士人德才評判的權威性,後期門第望族成為選舉的主要依據,世家地主因此而發展起來。
另外,西漢皇帝還徵召才能之士,令官吏陪同入京,授予官職。
3、魏晉:實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門第出身。
4、科舉制
(1)歷史沿革
隋文帝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採用分科考試的方法選拔官員;隋煬帝時,始建進士科,科舉制形成;唐朝繼承和完善科舉制度:貞觀年間,增加考試科目,以進士、明經兩科為主;武則天時,增加科舉取士的人數,首創武舉和殿試;開元年間,任用高官主持考試,提高科舉考試地位,後成定製。
北宋的科舉制比唐朝有了進一步發展:考試分為鄉試、省試、殿試三級,嚴格科舉考試程序,舉人經禮部考試後須經殿試才算合格,錄取權由皇帝直接掌握,殿試成為定製;考試科目逐漸減少,進士科成為最主要科目;實行糊名制,即將試卷上的姓名、籍貫密封,防止考官舞弊;錄取名額比唐朝大大增加。
明朝沿襲了前代科舉取士制度。為嚴厲控制士人的思想,科舉試卷僅從儒家的四書、五經中命題,而且只准用程、朱理學的觀點,不許發揮個人見解;答卷的文體,有嚴格的規定,分八個部分,稱為「八股文」。八股取士制度,嚴重地束縛了人們的思想。
20世紀初,由於國內形勢的劇變,封建科舉制度已不適應形勢的需要。1905年,清政府廢除了科舉制度。
(2)評價
實質:科舉制的開創,是社會經濟發展、階級關系變動的產物。
①積極作用:
A.開放考試,吸收了不少寒士進入政權,有益於擴大和鞏固封建統治的政治基礎,改變了封建前期世族門閥把持朝政的局面;
B.廣大庶族地主通過科舉入士做官,給封建政權注入了生機和活力;
C.選拔官吏從此有了文化知識水平的客觀依據,有利於形成高素質的文官隊伍;
D.讀書—考試—做官三者聯系,把權、位與學識結合起來,營造了中華民族尊師重教的傳統,刻苦勤奮讀書的氛圍;E.促進了文學的繁榮,如唐以詩賦取士,促進唐詩繁榮。
②消極作用:
A.明清實行八股取士,從內容到形式嚴重束縛應考者,使許多知識分子不講實際學問或束縛了知識分子的思想;
B.八股取士所帶來的脫離實際的學風,對學術文化的發展產生了極為消極的影響;
C.清末科舉制度嚴重阻礙了科學文化的發展,是導致近代中國自然科學落後的重要原因之一;
D.科舉制度不利於知識創新,更不利於創新人才的培養。
E.明清八股取士為封建統治者培養的忠實奴僕,嚴重桎梏了人才的成長,是統治者加強專制主義皇權統治的重要手段。
三、中央官制
1、歷史沿革
秦朝統一全國後,在中央實行三公九卿制度。三公是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丞相幫助皇帝處理全國政事;御史大夫執掌群臣奏章,下達皇帝詔令,兼理國家監察事務;太尉負責管理軍事。三公以下設九卿,分掌朝廷和國家各項行政事務。
三省六部制由隋文帝首創,唐太宗時進一步明確了三省的職權。三省為中央政府最高機構。中書省負責草擬和頒發皇帝的詔令,門下省負責審核政令,尚書省負責執行國家的政令。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三省下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具體負責各項行政事務。
宋太祖將宰相的職權一分為三,總攬中央行政權力。在宰相之下增設參知政事為副相,分割宰相的行政權;設樞密使管理軍事,分割宰相的軍權;設三司使管理財政收入等,分割宰相的財政權。
D. 分析中國社會歷史上的權力結構
秦-- 皇帝--三公九卿 (郡縣制 三老牆夫)
漢-- 初-郡國並立(布衣將相,黃老之治) 漢武帝時期-內外朝
隋唐-- 三省六部 (唐朝強化加政事堂制度)
宋-- 文官體制
元-- 仿漢制 中央--中書省(最高行政機關)--下設六部
--樞密院(最高軍事機關)
--御史台(最高監察機關)
地方--行省制度
明-- 廢相建內閣
廠衛制度
清-- 南書房(用於牽制議政王大會)
軍機處(直接管理各部)--乾隆時強化取消議政王大會,內閣已形同虛設
E. 中國古代權力支配體系是什麼神權、夫權、王權還是去王權加族權和政權求解釋!
當然是三者合一了。西漢董仲舒為什麼能確立儒學主流思想的地位,關鍵在與他的思想迎合漢武帝的需要:君權神授(神權,王權),三綱五常(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婦綱。 王權,夫權,族權都有)。
F. 中國隨著歷史的進程分工越來越細,權力卻越來越集中,這是為什麼
社會生產力的提高,是人類生產活動的人物力資源,由低等量到高等量逐漸開發運用的自然過程 。生產關系每次變更必需的物質文化積累 ,都是社會生產力提高的自然過程。
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及生產關系的變化勾畫了人類社會的發展軌跡,自有其不可生造和曲解的規律。近代社會生產力以及生產關系的變革,正是市場經濟興起並主導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
G. 中國古代政治發展史
中國古代(奴隸社會、封建社會)歷代政權的政治制度,可以分為中央政治制度、地方政治制度和選官用官政治制度。中國政治歷史的3大主線是:中央集權不斷加強、君主專制不斷加強、人才選拔不斷公正規范化。
中央集權脈絡:西周(分封制、宗法制)——秦(郡縣制)——西漢(推恩令、刺史制)——唐(節度使)——宋(收精兵、文官制)——元(行省制)——明清沿用(明廢行中書省、設三司、廠衛制)。
君主專制脈絡:西周(分封制)——秦(三公九卿制)——西漢(中外朝制)——魏晉南北朝(三長制)——隋唐(三省六部制)——宋(二府三司制)——元(中書省制)——明(廢宰相、設內閣、司禮監)——清(南書房、軍機處)。
選官用官制度脈絡:西周(世卿世祿制)——秦(軍功爵制)——漢(察舉制、徵辟制)——魏晉南北朝(九品中正制)——隋(科舉制)——唐至清沿用(唐武則天首創武舉、殿試,明朝開始限定考試內容為四書五經,採取八股取士)。
歷史總是在曲折中發展,歷朝制度既相互繼承,又各有發展。
中央集權的作用:
1、積極作用(明清之前):
① 利於多民族封建國家的建立、鞏固和發展,利於維護祖國統一與領土完整。
② 能有效地組織人力、物力和財力從事大規模的生產活動和經濟建設以及救災行動,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
③ 在統一的環境下,利於各民族的融合,利於各地區的經濟文化交流。
2、消極作用:
① 皇權專制極易形成暴政、腐敗現象,是阻礙歷史發展的因素。
② 在思想上表現為獨尊一家,鉗制了思想,壓抑了創造力。
③ 助長了官僚作風和貪污腐敗之風。
④ 在封建社會末期,阻礙了新興的資本主義生產關系萌芽的發展,束縛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妨礙了中國社會的進步。
H. 劉澤華的《中國的王權主義》《專制權力與中國社會》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中國的王權主義——傳統社會與思想特點考察》是劉澤華教授的一部新作.全書37.5萬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10月出版.這部著作以中國古代王權作為研究對象,以一系列基礎性研究為支撐,著重考察"王權支配社會"這個傳統社會與思想的特點,為讀者提供了一個剖析王權主義的完整的學術構思.
"王權主義"是劉澤華教授對中國傳統社會與思想特點的提綱挈領的概括.馬克思曾以"行政權力支配社會"來論說法國中世紀的特點.這個斷語在今天看來依然是精闢的,符合客觀歷史事實的.專制主義和君主專制制度是一種世界性的社會歷史現象.在歐亞大陸各民族,各地區社會文明史的一定歷史階段,都曾出現過"行政權力支配社會"的現象.如果說西歐中世紀"行政權力"的化身是各級封建領主,那麼中國古代社會"行政權力"的化身就是"王權"(君權,皇權等都是王權的同義詞).中國古代王權的主要構成是行政權力,王權對社會的支配實質是行政權力支配社會.劉澤華教授認為,中國傳統社會的最大特點是"王權支配社會".因此,他使用"王權主義"這個概念來概括中國古代社會的控制和運行機制."王權主義"大致可以分為三個層次:一是以王權為中心的權力系統;二是以這種權力系統為骨架形成的社會結構;三是與上述狀況相應的觀念體系.
王權主義這個概念既不是指社會形態,也不限於通常所說的權力系統,這一點務請讀者予以注意.劉澤華教授認為,從歷史的總過程看,生產力的發展狀況與生產關系決定著社會的基本形態.這是最基礎性的看法.用經濟關系解釋社會現象的合理性和意義是毋庸置疑的,特別是要回答"這個社會何以是這樣"時,必須著眼於分析生產力的發展狀況與生產關系.然而要回答"這個社會的主導力量是什麼",就涉及到具體的社會運行機制問題.在中國古代特定的社會形態范圍內,許多具體的經濟利益問題不是通過經濟方式解決的.作為基於社會經濟又超乎社會經濟的一種特殊存在,王權長期成為社會運動的主角;在各種社會權力中,王權是最高權力;在社會的諸種結構中,王權體系居於主導地位;王權崇拜成為思想文化的核心;權力的分配決定著社會經濟分配,社會經濟關系的主體是權力分配的產物.因此在研究中國傳統社會時,從王權的角度解釋各種社會現象更直接,更具體.
據我的理解,劉澤華教授的基本思路是:由於"王權"在中國傳統社會中具有綱領性的作用,這是一個歷史事實,因此用提綱挈領的"王權主義"作為研究中國傳統社會的指導性思路才可以使各種研究成果更加切近歷史事實.這就是說,"王權主義"這個概念是為了更好地研究和認識中國傳統社會的各種重大歷史現象而設定的,而這個主觀判詞又是從歷史事實中概括出來的.
《中國的王權主義》一書共分四章,每一章單獨構成一個分析單元.
"第一章王權支配社會"著重討論"君主專制帝國是政治支配經濟運動的產物"這個命題.中國的帝制形成於春秋戰國時期,定型於秦漢時期,此後傳延兩千餘年.據我的理解,劉澤華教授從三個層次分析了王權對經濟運動的支配和影響:第一個層次是政治因素在第一批封建貴族和地主產生過程中的決定性的作用和政治權力再分配在封建地主再生之路中的重要作用.第二個層次是政治因素在第一代小農形成中的決定作用.第三個層次從帝王"以天下恭養"和官僚貪污的普遍性看權力掠奪,權力侵佔等社會財富分配的特殊方式.由此可見,政治權力在封建經濟關系的形成,演變和發展的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在一定歷史條件下甚至發揮著決定性的作用,而帝國的超經濟強制和權勢者的瘋狂掠奪則在社會財富的分配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正是由於專制權力干擾,破壞了簡單再生產規律和價值規律,從而導致中國封建社會的長期性和遲滯.王權對經濟運動的支配是行政權力支配社會的重要表現.由此而形成的經濟關系,權力體系,社會結構和意識形態以及相應的社會控制和運行機制,又反過來為王權提供了最基本的支撐.
在第二章,劉澤華教授著重論證了這樣一個觀點:"政治思想是中國傳統思想的主體".他從戰國百家爭鳴與王權主義的理論發展,秦始皇皇帝觀念的世代沿襲,王權主義政治文化的總體特徵,帝王對"學"與士人的控制,政治與思想的沖突等幾個層面和角度,分析並揭示了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的政治性.
第三章是王權主義各論.在這一章,劉澤華教授分別剖析了幾種與王權主義密切相關的思想文化現象.本章各節通過分析中國傳統人文思想,特別是儒家的人文思想的具體表現,揭示了其王權主義的基本導向;通過分析君主名號,帝王尊號的政治文化意義和臣民卑賤論的特點等,揭示了王權的壟斷性和傳統思想文化的基本框架;通過分析儒家的人論,揭示了儒家"人道"原則和理想人格的王權主義屬性;通過分析儒家理想王國的特點,揭示了儒家政學說的專制主義歸宿;通過分析民本論的思維方式和政策原則,揭示了君權至上與民為國本的互補關系;通過分析聖人無我論,揭示了聖王專制的幾個特點;通過分析傳統國民主奴綜合性格,揭示了在王權主義控制下所形成的社會人格的特點.
在第四章,劉澤華教授專題研究了政治哲學與王權主義問題,如天人合一與王權主義;王,道相對二分與合二而一;王,聖相分與合二而一;尊經教條主義與多樣性等.
從上述各章節的內容和思路不難看出,劉澤華教授對於中國古代的王權主義做了深入,系統的研究,提出了相當完整的分析框架.正如作者在"自序"中所指出的:"我的這本書不是為寫書而寫的,而是二十年來對王權主義問題陸續思考的一個結集.為了避免重復,凡以前已成書的篇章,原則上不再收入."因此,這本書並沒有囊括劉澤華教授關於王權主義問題研究與思考的全部內容.但是,讀者還是可以從這本集中闡述"王權支配社會"的書中,窺一斑而見全豹.有進一步研究興趣的讀者則可通過閱讀劉澤華教授的其他著作而了解更多的學術信息.
《專制權力與中國社會》,劉澤華, 汪茂和, 王蘭仲著,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
《專制權力與中國社會》一書是1988年首次出版的,當時印了兩萬冊,很快就銷售一空。由於陰差錯,這本書一直沒有再印。這次由天津古籍出版社再版,我僅代表作者向天津古籍出版社表示衷心的感謝!
專制權力支配社會在中國有兩三千年的歷史,其影響是相當廣泛的,它不僅形成了一套體制,也形成一種文化心態。我們要從這種體制和心態中走出來,不是一蹴而就的。為了走出來,首先要正視歷史,確定歷史轉變的起點。我們經常說要了解和熟悉國情,而歷史就是國情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我們這本書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是一本國情備忘錄。欲了解中國國情者,應該翻閱一下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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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一、君主集權國家的形成與特點
(一)君主獨裁政體的形成
(二)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國家的結構特點
(三)中央集權君主專制國家的基礎
二、君主集權國家對人身的支配
(一)被征服的人
(二)被控制起來的人
(三)等級中的人
三、君主集權國家對土地的支配
(一)「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二)權力支配下的個人土地佔有
(三)政治權力與土地轉移
四、政治權力與古代社會的階級關系
(一)權力支配形態下古代中國社會的分層
(二)政治權力在封建地主產生與再生中的作用
(三)專制皇權與封建社會中的小農
五、權力與分配
(一)「權」與「利」在古代社會中的關系
(二)國家對社會產品的攫取
(三)貪污——古代社會特殊的再分配形式
六、政治支配形態下的工商業
(一)官府手工業
(二)官營商業
(三)民營工商業
七、政治權力與古代中國的城市
(一)軍事,政治與早期城市的起源
(二)政治性的城市——400年不變的格局
(三)政治性城市在社會結構中的功能及影響
八、政治權力與文化
(一)從「焚書坑儒」到文字獄
(二)「學而優則仕」——知識分子的出路
(三)傳統文化內涵的專制主義
九、君權與社會普遍危機和周期性動盪
(一)皇權與社會災難
(二)國家機器惡性膨脹與財政危機
(三)苛政在社會經濟全面崩潰中的作用
(四)周期性的社會動盪
十、關於幾個問題的思考
(一)君主專制的必然性與合理性的向背關系
(二)君主專制下人的臣僕化與社會的僵化
(三)民眾的貧窮愚昧與君主專制的互補
(四)沒有制約機構與強諫多悲劇
(五)君主專制與中國社會發展的停滯
I. 列舉中國古代四個最重要的社會階層
中國古代社會階層之分析 古代中國,社會民眾,三教九流,有「官、民」之別,有「九儒、十丐」之分,有「丘八、臭九」之說,但細想大約可分成「士、農、官、商」等階層,其中,「官」為政治群體,「士」為文人階層,「農」以農耕為生,而古代中國尚未形成大工業機器化生產,「工」或許只是些手工業生產者,可與「商」者歸於一類了,當然除此之外,還有僧眾、軍隊什麼的。階層的劃分,或許可根據生產和生活方式的不同而界定,或許可根據社會地位和作用而細分,但無論何種分法,其對社會資源的取得和分配方式應該是「核心」了。 一、士人階層 古代中國的士人階層,有著傳承中華民族文化的「薪火相傳」的偉大作用,有著「為往聖繼絕學、開萬世之大道」的歷史意義……這些話對極了。而我覺得「士人」是在政治上具有依附性、在經濟上具有寄生性的階層。士人不耕不織,參與知識"經濟",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官僚預備隊。學而優則仕,士人是知識階層,他們學習知識,想利用知識,搏取社會及政治資源或養活自己之本錢,金榜題名可梯步青雲,久困屋場矢志不移,道不盡「紅道」滄桑。而從游說致仕到薦察徵召,再到科舉,殊途而同歸,大者可圖經世濟邦之志,小則做官可得官俸作稻梁謀,最不濟也可做人師取得一定束侑……以讀書換取功名應該是士人取得社會資源的主要方式,他們對政治或官僚階層的依附是顯而易見的。 古代中國"政府"對士人的驅籠之術,也是士人缺乏獨立性人格形成的卓有成效的機制,比如科舉取士的十年寒窗對志氣的消磨、比如「書中自有黃金屋」的利祿化的引誘,比如政治清議(尚未形成組織化的協商制),甚至籠絡一些名流去修《四庫全書》什麼,讓他們老死或軟禁於文字間,哪有時間去放PP?……由此,古代士人只配做人臣,不能做人君,落第的秀才比不上流氓劉邦,並且仕途淹塞成了士人心口永遠的疼。這些士人窮則奮發,舒則苛安,志氣消殆,寒酸味起,思之多多,顧慮重重,前有誘餌,後有撫慰,寧願守株待兔,也不願辟道而行,缺乏大胸襟和鋌而走險的精神……他們習慣於攀龍附鳳,做個謀士,不敢獨樹一幟,逐鹿中原,最不濟附個風雅,自我陶醉一番。當然,話兒也不能絕對,中國士人中也有「士」之風骨,也有剛直不阿、疾風板盪之人,但曲學阿世之人更多。 二、官僚階層 在中國古代專制統治的權力生活中,確有部分官僚出於對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出於對儒學道義的信仰,為社稷民瘼而修身齊家治天下,但官僚的權力系統應該是其世俗層面的本義。中國古代有著「家天下」的體制背景,武王伐紂得天下後,大封同姓,同室子孫若非傻蛋便可封侯獲得領地,而古代中國同室操戈的兄弟政治、外戚入政的舅爺政治屢起,如漢之諸呂亂政……至今清宮戲還在被人津津樂道。而由士入仕者,多能熟練運作裙帶門生的馬弁政治,甚至政府(如宋朝)為獎勵朝臣也曾推出什麼恩蔭制度……由此可見,官僚階層對社會資源的取得大多因何而來,這是權力資源的獲得。而基於此,再加上士人階層的知識分子過剩(並非多而是擠於一橋),權力之爭成了中國古代官場的風景之一。比如頗為盛行的黨同伐異的黨爭,並且君子常被小人打倒,因為君子有所顧忌,小人不擇手段——這叫政治上的格勒善法則…… 而權力資本是可生息的。古代官僚們往往俸祿微薄,靠那麼點工資是無法過上維持其身份相應的生活的,因而貪污成風(高薪可養廉?),而基於權力的「官」成了一種極具升值空間的資源,比如賣官,政府賣私人也賣,如漢武時因國庫空虛而以官爵出售集資……當官爵可以用來投資生財時,「官」不是一種權力資源還能是什麼?——這並非一個"腐敗"所能了得! 此外,在這樣的政治環境下,中國古代官僚講權勢講德治不講法治,觀中國歷史,中國古代的所謂法律往往是帝王權力的延伸,從戰國李悝《法經》到《大清律例》,都是刑法典,是執行權力意志和維護治安的工具,而沒有基於平等、公正、契約觀念上的《民法》什麼的;中國古代官僚常常將道德上升到法的地位,以道德懲罰代替法律適用,以道德評價代替社會理性,重團體利益而輕個人利益,一遇到問題愛找陣營立場,愛說道德是非,不愛說理。 三、農民階層 農民是中國古代最基本的生產要素,但過著最為貧苦的生活。作為與官僚體系相對立的群體,農民階層獲得社會資源與分配的方式主要基於土地,這有著某種根的寓意。古代中國是農耕之國,農業生產技術低下,土地是農民唯一的生產工具和資源,因而,農民階層的生產無法擴大再生活,只在同一規模上,年復一年地過著臉朝黃土背朝天的生活,只是生存和生命的延續,只要「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育妻子,樂歲終身飽,凶年免於死」就滿足了,而無發展及「申張權利」之願景。 民以土為根,於是,矛盾由此而衍生,多出身於官僚的豪族大行兼並土地之「圈地運動」,農民土地流失,甚至出現了「大族田地有餘,而小民無立錐之地」的風景。豪族擁有土地而自己並不耕種,而將其租給農人(佃農),按時收租而已。由此,一方面政府改革往往從田地始,搞一些減田賦、井田制什麼的;一方面「有田可耕」的土地革命成了農民階層的最大的夢想,眾多起義者便祭起了「均田同耕」之類的大旗。農民缺乏資源,再加上水旱之災、賦稅之重,民生疾苦非可一言道盡。這種土地所有制,使「耕者有其田」成了欺騙農民階層最大的謊言。 農民階層對權力往往是敬而遠之的。在官本位的中國,農民養活了官僚階層卻被官僚而牧之,他們的民生權利始終缺席,總是處在被官僚階層愚弄、教化、忽視的弱勢位置上,甚至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他們木訥、順服、麻木,「民生」成了他們最大的悲哀。《秋菊打官司》與其說是中國農民 「官民」意識的覺醒的小芽兒,不如說是一幕黑色的幽默。 四、工商階層 可以說古代中國有的只是「賤商、官商」傳統,而遠沒有工商文明。據說中國商人是出於周武後殷商遺民失去土地,為生計不得不從事產品買賣的群落,古代「賤商」主要表現在:首先,政府對商人經濟活動的羈絆與利潤剝奪,如漢唐的坊市制度、鹽鐵等壟斷政策、「宮市率市」等稅收等;其次,在政治上的壓迫,如將商列為四民之末,不得與士大夫官僚同起同坐等;三是在社會輿論(道德)上的歧視,如說商人為奸詐之徒,「為商之人,心多巧枉,聚商之處,俗多淫靡」等……由此,一些販夫走卒、引車賣漿者就步履艱難了,一些工商業從業者,只能總結些「旱則資舟」之類的生意經了,而真正的工 商文明哪兒有生長的土壤?——也就談不上什麼尊重財富、財產所有權、公平、契約什麼東東了。 而令人奇怪的是,在如此商文化背景下,中國官商竟屢禁不止大為盛行。在古代中國,生財之道往往不是依靠經濟規律,而是依靠政治手段,比如官僚階層入商,這些官人剝削民膏而完成了積原始累,但當時中國產業幼稚,無法投資,於是官人開始放債生息了,於是受官僚公開或私下保護的民間高利貸風行,從而形成了頗具規模和廣泛性的的中國金融經濟形式……比如什麼紅頂商人、比如什麼權錢交易,官商使權力成為中國工商經濟中最大的資源,特權和壟斷成了其特色。 工商經濟,無法躲開財產所有權問題,財產所有權從何而來?是否受到合法的保護?……對這一問題的解答,古代中國只有一個字「政治」。漢文帝曾說:「能富通者在我也」……政治權力,使中國工商經濟在財產權上有著劫掠的色彩,並且,(富可敵國的商賈受帝王妒忌而慘遭收為國有的抄家,在中國歷史上也是有的),權力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