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潘金蓮歷史人物
《水滸傳》中的潘金蓮是個有罪的人。但她的罪在於她殺死了人,而並不是她個人品格上的墮落。她不應該承受數百年中國人一直的「淫婦」等道德意義上的唾罵。尤其當我們再深一步追究她為什麼會殺人,怎麼走上殺人之路,以及其中的道德內容,我們就會發現,潘金蓮的生命,實在是一種巨大的不幸,一個巨大的悲劇。
潘金蓮自幼為奴,後被「賞」或「賣」給矮小醜陋的武大郎為妻。這個婚姻根本沒有絲毫感情可言。而在封建道德體系的束縛下,潘金蓮別無選擇,只好忍受。那已經是一個不幸。如果她終生沒有遇見第二個男人,守在武大郎的炊屋裡,枯萎凋零而終,全如中國世世代代無數平凡女性那樣,那仍然是壓抑人性的一個巨大悲劇。如果因此中國人民就送給潘金蓮一頂道德桂冠,裝飾得再美麗,也掩飾不住其下面毀滅青春扼殺人性的罪惡。
可是生活終於沒有讓潘金蓮沿著這個悲劇走下去,卻轉向了另一個悲劇。
潘金蓮畢竟是個活生生的人,畢竟年輕美貌,無論怎樣壓抑,她畢竟需要感情生活,需要性的慰藉。這一切,武大郎都不能給予她。這情況下,與武二郎的相見,便使潘金蓮感情生活的意識覺醒了,而且如久枯乾柴遇火,一發而不可收。但是在封建道德體系的羅網里,離婚不可能,要被視為大逆不道。她只好走許多不幸婚姻迫害下的婦女走過的道路:偷情。這是一個非人道社會壓迫出來的不「道德」的行為;是一個罪惡道德體系壓迫下產生的搶奪生活權力的變態抗爭。當我們認同古希臘戲劇里的那些偷情亂倫的女性,贊美她們為偉大悲性女性時,我們為什麼偏偏要對潘金蓮那麼刻薄,辱罵了幾百年
如果武二郎同意了潘金蓮的請求,那麼根據邏輯,可能出現多種發展。第一,叔嫂通姦,長期不被發覺,在外道貌岸然,在內男盜女娼;那是中國古今社會最普遍的現象,就算事發,誰也不能說三道四。第二,叔嫂私奔成功,遠走高飛,建立新生活。我相信,潘金蓮一定也會當壚賣酒,伴武二郎終生,成一段歷史佳話。第三,叔嫂偷情一段時間,武二郎厭倦了,拔腳離去,潘金蓮要麼重歸舊日,與武大郎廝守,更殘酷地壓抑自己的人性;要麼還是遇西門大官人,寫出與現有《水滸傳》相同的一節故事。第四,叔嫂合謀,殺死武大郎,構成同樣的謀殺罪。
可是武二郎偏偏不好女色,不理解潘金蓮,不願與之偷情。於是潘金蓮便面臨了極大的挑戰。一方面春情狂泛不可回收,一方面又無渠道可泄,這是一種最容易墮入毀滅的情緒狀態。於是有權有勢又有錢的西門大官人來撿便宜了,以買賣感情和肉體為業的王婆得以入手了。潘金蓮為了掙脫與武大郎不幸婚姻的悲劇,墮入另一個更深重的悲劇,把被玩弄當作了愛情。
中國封建專制主義觀念體系的特徵之一,就是徹底否定個體的人性存在,絕對要求一切個體人性服從於群體所尊崇的理性規范。相對於社會構成,每一個體的人性都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在這種觀念的統治之下,任何要求肯定個人存在價值,要求尊重個人的情感、個人意志、個人生活的想法和作法,都被認為是違反道德戒律的,都被指責為個人品質墮落。潘金蓮就是這樣一個社會道德罪惡的犧牲品。
不幸的是,潘金蓮要求自我感情生活得到滿足的慾望,終於驅使她錯投西門大官人的懷抱。一方面,任何一個個體都必定折射出居於其中的那個社會群體。另一方面,任何一個個體都有一千條理由獨立存在,並被肯定。因此,不管潘金蓮可能有多少種生活的選擇,不論她事實上怎樣度過一生,她的悲劇絕不是一種個人品格上的缺欠,而是一個實實在在的社會悲劇。
把被人玩弄當作愛情,已經夠悲慘了。西門大官人,還進一步把一個無倚無靠的弱女子製造成殺人犯。可以想像,如果武二郎不是那般英雄了得,沒有大打出手,為哥哥報仇,那麼依西門大官人的權勢,潘金蓮自然會逍遙法外。但是也不難估計,在玩弄潘金蓮一段時間之後,西門大官人一定又會找到別的女人,而把潘金蓮一腳踢開。那時西門大官人仍然會將潘金蓮以殺人罪名投入死牢,或者又賣入娼門。總而言之,不論怎麼設想,潘金蓮總也逃不出一個悲劇的結局。
⑵ 歷史上潘金蓮到底有沒有這個人物
我看過這樣一篇關於武大郎和潘金蓮的歷史考古文章,專家大體上是這樣說,武大郎身高一米八多,為官,武大郎的鄉下親戚來找武大郎修建自己家房屋,武大郎因為屢次接濟他,這次口中沒有答應他,實際上已派人去鄉下給他親戚修建房屋,結果他這個親戚在返鄉途中,到出散播武大郎和潘金蓮苟且之事,謠言口出,被不知情的人寫成書,他的親戚回鄉看見修好的房屋,才知道自己錯了,可以說是追悔莫及
⑶ 歷史上真的有潘金蓮這個人嗎
一本水滸傳捧紅了潘金蓮,讓潘金蓮成為了眾人心中水性楊花的代表,但是水滸傳並不是一本寫實小說,而是作者施耐庵在許多民間故事資料上經過整理修改而最後形成的,所以很多角色都是虛構的,並沒有在歷史上真正存在過。
他本來想讓武大郎為他謀一個官當一當,但武大郎考慮到詞的品性不好,遲遲未給他回復,所以黃就懷恨在心,便在鄉里造謠武大郎的醜事,還四處張貼,恰巧被說書人看到了,就編成了故事來講,後來又被作者施耐庵收集了起來,就流傳到了現在。
⑷ 歷史上真的有潘金蓮這個人嗎
潘金蓮(1098年02月04日--1120年04月08日)其實,歷史上的潘金蓮並不是小說中記載的那樣。(在此,也說一下武大郎)武大郎本名武植,山東(今河北)清河縣武家那村人。武植雖出身貧寒,但聰穎過人,崇文尚武,中年即考中進士,出任山東陽谷縣縣令。而潘金蓮乃知州家的千金,住在距武家那村1.5公里處的黃金庄。史載,武、潘二人和睦恩愛,育有四子。武大郎的墓碑銘文就是最有力證據:「武公諱植字田嶺,童時謂大郎,暮年尊愛四老,公之夫人潘氏,名門淑媛。公先祖居晉陽郡,系殷武丁後裔,後徙清河縣孔宋庄定居。公幼年歿父,與母相似,衣食難濟。少時聰敏,崇文尚武,尤喜詩書;中年舉進士,官拜七品,興利除弊,清廉公明,鄉民聚萬民傘敬之。然悠悠歲月,歷歷滄桑,名節無端詆毀,古墓橫遭毀劫,令良士賢婦飲恨九泉,痛惜武公,以示後人,是為銘記焉。」銘文中的「孔宋庄」即武家那村。從中不難看出,武大郎雖然出身貧苦、歷經坎坷,但絕非沿街賣炊餅的平庸之輩。相反,他是造福一方的父母官;而本是名門淑媛、原本賢良的縣令夫人潘金蓮卻被後世描述成「裁縫家的窮苦女,九歲被賣做家妓」,且以美女盪婦的形象背負千載惡名,遭到唾罵,實在是比竇娥還要冤!據1946年武植墓的發掘者依據比例和經驗推斷,武大郎實際身高應在1.78米以上,算的上偉岸。另外,不容忽視的是,武植墓的規模比較大,並且棺木用料是珍貴的楠木,這豈是一般人家所能做到?又豈是一般人所能享有的喪葬待遇?那麼,武、潘二人的真實面貌為什麼遭受歷史殘酷的「毀容」呢?據武植的24世孫武雙福等武家後人介紹,這其中另有因由:早年貧苦的武植曾經得到過一位王姓同窗好友的資助,武植做官之後,這位王姓同窗家境敗落,便千里迢迢來投奔武植,希望能謀得一個職位。然而,在武家一直住了大半年,仍不見為官清正廉明的武植提拔他,他憤怒之下便不辭而別。為發泄心中怨恨,他在回鄉的路上還四處編造、張貼武、潘二人的各種醜事,極盡污衊損毀之能事(這或許就是後世各種故事的雛形)。而先前武植得罪過的當地惡少西門慶更是與之沆瀣一氣,煽風點火,添油加醋,很快,有關武、潘的各種謠言便傳遍街頭巷尾,且版本頗多,令其聲譽遭受極大損毀。而王姓書生回家以後才發現,武植早已為他重修了房舍,並購置了家當。這時,他對自己的行為感到無比的懊悔,並發瘋似地揭撕自己沿街張貼的污衊言論,然而,謠言一旦傳開,又如何能收回呢?後世的文學作品,不論是《水滸傳》還是《金瓶梅》,就文學創作本身而言無疑是非常成功的,其價值和地位在中國文學史上也都舉足輕重。但是,為了創作的需要或者劇情的安排,作者都不可能也沒必要對這些道聽途說的故事藍本做史學家們一樣的確鑿考證。於是,在他們取得文學創作巨大成就的同時,也對這些原本用以污衊詆毀的「謠言」的流傳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⑸ 潘金蓮歷史上真有其人嗎
潘金蓮在歷史上是真實存在的,他的丈夫也確實叫武大郎。不過,潘金蓮絕不是小說里寫的那樣,不守婦道,毒死丈夫。
潘金蓮,今河北邢台清河縣人,是知州家的千金,住在離武家不遠的黃金庄。武大郎,本名武植,小時候被稱為武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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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植出身貧寒,但是聰穎過人,後來考中進士,出任山東陽谷縣縣令。潘金蓮和武植婚後恩愛有加,和睦相處,生了四個孩子。兩人情投意合,攜手白頭,那絕對是模範夫妻啊!
而且,據武植墓的發掘考證,武植實際身高應該在1.78以上,絕不是小矮人!
但是為什麼後世會把他們說的這么不堪呢?這裡面就有個小故事了。
話說武植早年貧困,有個同窗王某,兩人關系非常好。等到武植考中進士做了官,這個王某家道中落,混不下去了。
於是,王某千里迢迢的來找武植,希望能混個一官半職。武植是個清正廉明的人,不能咱們關系好,我就給你安排工作啊。於是就讓王某在自己家住著,自己偷偷派人找到王某的老家,為他修繕房屋,購置家當。
就這么過了大半年,王某看武植還不給自己謀個一官半職,憤然離開。而且自己越想越不舒服,乾脆四處編造、張貼武植和潘金蓮的醜事。
這時候,對武植也有怨恨的當地惡少西門慶,和王某勾結在一起。兩人胡編亂造、添加加醋、煽風點火,把各種不堪入耳的情節,全都硬生生的加到武植和潘金蓮身上。
等到王某回家,看到武植為自己修繕的房屋,購買的家當,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謠言八卦的傳播速度太快了,後來,《水滸傳》和《金瓶梅》的作者聽說了這個故事,又演繹到了自己的作品中,這下,更難翻身了。
清正廉潔的武植,賢妻良母的潘金蓮,就這么被流言毀了。
武植的墓碑銘文上有這么幾句:「然悠悠歲月,歷歷滄桑,名節無端詆毀,古墓橫遭毀劫,令良士賢婦飲恨九泉,痛惜武公,以示後人,是為銘記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