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秉公執法說的是歷史上的哪個人物
出處《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
公元前271年,趙奢擔任當時趙國的稅務最高長官回。趙國都城邯答鄲城裡,趙王的弟弟平原君開了九家大型店鋪,分別由其九個官家負責,這九個官家侍仗權勢,偷稅逃稅,抗拒繳納國家稅款,並將前去收稅的稅務官打傷。趙奢聞此事,為了維護稅法的尊嚴,冒著被殺、罷官的危險,依據當時的法律,果斷地處死了這九個管家。
這下子可把平原君惹火了,氣勢洶洶地找趙奢算帳,揚言要殺死趙奢不可。趙奢鎮定自如,據理力爭:「你是趙國國內受人敬重的權貴,如果任憑你家藐視稅法,那麼國家法律的力量就會被削弱;國家法律的力量被削弱了,那麼國家的實力就會被削弱;國家的實力如果被削弱了,那麼迥邊的其他國家就會虎視耽耽,趁機侵犯我國,到時候,趙國沒有了,你還有什麼富貴榮華:以你平原君所處的地位,如果能奉公守法,上下才能團結一致,上下團結一致,國家才能強大,國家強大了,政權才能穩定。」
平原君被趙奢的這一番大義凜然的話深深感動了,頓時怒氣全消,內心十分慚愧,悄悄地走了。
趙奢的秉公執法,不徇私情,很快使趙國財務充實,國泰民安
② 秉公執法的名人是誰的
有海瑞,最出名的還是包拯,殺駙馬斬王爺,包青天說的就是秉公執法的包拯包大人。
③ 秉公執法的人物有哪些
1、包拯: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奎星轉世 ,由於民間傳其黑面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2、任長霞:
任長霞是河南省商丘市睢縣人,20世紀末至21世紀初的中國警察界先進人物,曾被作為先進典範在全國學習。工作期間,被譽為「警界女神警」。她始終把人民群眾的疾苦和安危放在心上,解決了十多年積累的控申積案。
3、郭占利:
郭占利1957年4月生,中專文化,中共黨員,山西省偏關縣地方稅務局會計師。從1994年擔任編關縣地稅局局長以來,帶領全局職工秉公執法,大膽改革,使該局的各項工作走在了全區的前列。
(3)秉公執法歷史人物指的是誰擴展閱讀:
秉公執法存在問題的原因:
1、忽視秉公執法的重要性,法治觀念淡薄
公安機關作為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國家重要執法機關,在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擔負著重要的歷史責任。究其原因,是在思想深處沒有牢固樹立秉公執法的意識,沒有貫徹實事求是、調查研究的工作方法,一味地沉緬於舊的、不合時宜的觀念和做法之中。
2、宗旨意識淡薄,特權思想嚴重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黨的唯一宗旨,也是公安工作的宗旨。公安機關民警執法的目的,是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維護社會安定和諧。這種特權思想嚴重、宗旨意識淡薄的行為嚴重破壞了警民魚水情,對待執法工作採取這種不正確的態度,極易導致冤、假、錯案,影響司法公正,影響公安機關的形象。
3、業務經費不足,外部執法環境差,執法監督不力
我國是社會主義發展中國家,人均gdp相對較低,尤其是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導致地域經濟差距懸殊。公安體制改革一再強調要保障公安業務經費,不給公安機關下任務、定罰沒指標。但是地方財政心有餘而力不足,地方財政的工資發放尚有困難。
④ 秉公執法形容的是哪個革命人物
秉公執法是一個漢語詞彙,意思是秉持公正之心,嚴格執行法律。 古人曾對公、正下過定義:「秉復無私謂之公,反公為私」
⑤ 相關秉公執法的名人有誰
相關秉公執法的名人有:
1、包拯:
包拯廉潔公正、立朝剛毅,不附權貴,鐵面無私,且英明決斷,敢於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師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後世將他奉為神明崇拜,認為他是奎星轉世 ,由於民間傳其黑面形象,亦被稱為「包青天」。
2、任長霞:
任長霞是河南省商丘市睢縣人,20世紀末至21世紀初的中國警察界先進人物,曾被作為先進典範在全國學習。工作期間,被譽為「警界女神警」。她始終把人民群眾的疾苦和安危放在心上,解決了十多年積累的控申積案。
3、郭占利:
郭占利1957年4月生,中專文化,中共黨員,山西省偏關縣地方稅務局會計師。從1994年擔任編關縣地稅局局長以來,帶領全局職工秉公執法,大膽改革,使該局的各項工作走在了全區的前列。
4、趙奢:
趙王任用趙奢掌管全國的賦稅,全國賦稅非常公平合理,民眾富足,國庫充實。
5、王以通:
王以通從政三十多年,大多在巡按,監察的崗位上,他無論行使什麼權力,向朝廷匯報或建議都實事求是,行使手中權執法不阿,人皆憚其風范,他兩袖清風,秉公執法。
⑥ 秉公執法形容哪個人
秉公執法指持心公正無私地執行法律法規可以用來形容司法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
司法工作人員:是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九十四條本法所稱司法工作人員,是指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司法工作人員的范圍。)
偵查:負有偵查職責的人員。這些人員包括各級公安、國家安全、檢察等依法行使偵查權的機關中負責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進行偵查、訊問職責的人員。
(6)秉公執法歷史人物指的是誰擴展閱讀:
檢察官:負有檢察官職責的人。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和其他專門人民檢察院的組成人員負責批准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和進行法律監督。
審判:負有司法義務的人。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地方各級人民法院、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員、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書記員。
監督:負責監督的人員。它包括各級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機關的監獄勞動教養部門的工作人員,負責監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和勞動教養人員。
⑦ 秉公執法形容哪個歷史人物
公職法形容歷史上的包拯最為恰當不過的,同時還可以形容北宋年間的扣准也恰當。
⑧ 歷史上的秉公執法的人物與這些人物的事件
獨到計策——趙廣漢
寬大教化——黃 霸
斷案如神——狄仁傑
專職法官——徐有功
剛毅清正——寇 准
法醫鼻祖——宋 慈
為民伸冤——況 鍾
剛直不阿——海 瑞
正直敢言——袁可立
廉吏第一——於成龍
Top1 獨到計策——趙廣漢
【人物簡介】
趙廣漢,字子都,西漢涿郡蠡吾縣(今河北博野縣)人,一代名臣.執法不避權貴,生活的年代大致在漢昭帝後期及漢宣帝前期(公元前73年前後)。《漢書》說:「廣漢為人強力,天性慧於孝職。」他為官廉潔清明,威制豪強權貴,嫉惡如仇,以強有力的手腕治理地方治安,處置豪門權貴,深受百姓愛戴,同時,善於思考,非常講究策略和方法,他的一些辦案和懲惡計策獨到而有效,深得百姓贊頌。趙廣漢身為京兆尹,清正廉明,威制豪強,由此得罪了皇親貴戚。後來,趙廣漢又因辦案得罪了當朝丞相和司直,他們羅織罪名,誣陷趙廣漢,最終使得趙廣漢慘遭腰斬。臨刑時,長安的無數百姓和官員,自發聚集在皇家宮殿前,齊齊跪下,他們有的神情肅穆,有的低泣,有的則大哭,前來送別廣漢,出現了萬人集結為之送行的動人場面。其最終遭朝廷腰斬處死的結局,更為其不平凡的經歷增添了一層迷離的色彩。
趙廣漢年輕時做過郡吏、州從事,以廉潔和禮賢下士出名,先被推舉為秀才,擔任管理物價的平準令,後又被察廉為陽翟縣令,因政績突出,遷為京輔都尉,不久擢升為守京兆尹(代理京兆尹),之後調任為潁川都的郡守,約兩年後調回長安任守京兆尹、京兆尹,直至被朝廷腰斬。
在潁川郡任太守期間,是趙廣漢前期治理的最佳階段,他不畏強權,精明強干,剛到任的幾個月時間,就做了兩件大事:一是打擊豪門大族的勢力,緩和社會矛盾;二是加強地方管理,轉變當地的不良風氣。其威名由此流傳,《漢書》本傳中就把擅長處理政務說成是他的天性。
趙廣漢在擔任京兆尹時,表現出高度的責任心,處理各項公務,往往通宵達旦。並且善於思考,講究辦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間,京兆地區政治清明,官屬和百姓無不交口稱贊。趙廣漢為官廉潔清明,威制豪強,深得百姓贊頌。《資治通鑒》所記「京兆政清,吏民稱不容口」,是對趙廣漢最好的評價。
【斷案經歷】
宣帝登基的第一年(公元前73年),趙廣漢被調往潁川郡擔任太守。潁水郡治所大致在今河南省范圍,因境內有潁水而得名,陽翟為郡治所,趙廣漢曾做過陽翟的縣令,對那裡的情況較熟悉。潁川存在著嚴重的問題,需要一位政績優良、作風凌厲的官員前去治理整頓,趙廣漢無疑是一位合適的人選。
誅殺首惡,峻邢立威。初到潁川任上,便著手調查研究,發現不少豪強貴族勢力交結龐大,官員與地方富豪結為朋黨,社會烏煙瘴氣。惡名昭著的原氏、褚氏兩大家族,更是結為姻親,胡作非為。趙廣漢經過明察暗訪,搞清了本郡豪門大族的基本情況,果斷採取「擒賊先擒王」的方法,把原氏、褚氏兩大家族中作惡的頭領抓了起來,在公布了他們行盜全賊、為害一方的罪狀後,立即斬首。趙廣漢誅殺首惡,一時威震全郡。趙廣漢手下的官員杜建,資格老,根基深,為人一向霸道。他參加昭帝陵墓的預建工作,指使門客從中非法牟取暴利。趙廣漢根據舉報掌握了這些事實,他先是警告杜建懸崖勒馬,但杜建當面唯唯諾諾,背後不思悔。趙廣漢見規勸無效,便將杜建逮捕歸案。這下為杜建說情的人便紛至沓來,其中有宮廷太監,有豪紳官員。趙廣漢知道處置杜建會有很大的阻力,但為了維護國家法紀,他毫不留情。趙廣漢通過內線掌握了杜家人劫獄的密謀,先派出手下官吏去警告主謀者:「如果你們真的想這樣干,將依法把你們滅門!」然後,趙廣漢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果斷將杜建斬首棄市。此招震懾力不言而喻,百姓交口稱贊。
發明了中國最早的舉報箱。據《後漢書》記載:「又教吏為缿筒,及得投書……吏民相告訐,漢得以為耳目。」。為了有效地抑強懲惡,為民除害,趙廣漢受「存錢罐」的啟發,他令手下人製成瓦質的「缿筒」,獎賞告密。「缿」筒,類似古代儲錢或接受告密信件的器具,形狀如瓶,有小孔,口很小,投放簡牘,可入而不可出,謂之「受吏民投書」,這種「缿筒」,可以說是中國最早的舉報箱。有了這種舉報箱,官吏、民眾相互揭發,趙廣漢擴大了視聽,社會上各種消息都能很快地傳到他的耳朵里,根據得到的線索,組織力量及時查處,極大地穩定了社會治安。
巧用「離間」法,瓦解強豪。潁川的豪強既與官府勾結,又互相連姻,結成幫派。趙廣漢巧用離間之法,分化瓦解豪強權貴,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後漢書》中所說:「厲使其中可用者受記,出有案問,既得罪名,行法罰之,廣漢故漏泄其語,令相怨咎。」趙廣漢獎勵一些可利用之人,讓他們接受自己的指令舉告不法,在收到告發信以後,一經核實,便依法治罪。趙廣漢還故意泄漏一些揭發材料,同時故意隱去揭發者的姓名,一旦有人投書揭發,就削去揭發者的名字,而假裝成某一豪強大族子弟所寫,讓大族間互相猜疑埋怨,相互告發,以引發他們的內訌。自此後,豪強內部果然出現了分裂,這樣,一個個地擊破,從而使奸黨散落,風俗大改。由於趙廣漢實施了各種強有力的監管措施,一些不法分子也因此再不敢頂風作案,因為一旦作案,趙廣漢也很快就能把他們抓獲。
公元前72年,宣帝重新任命趙廣漢為守京兆尹,一年後,轉為正式京兆尹。趙廣漢聲名在外,這次復任京兆尹,京城百姓很是高興。趙廣漢精力充沛,辦事認真,接見百姓廢寢忘食。趙廣漢治理京兆六年,執法如山,連皇親國戚對他也有所畏懼,不敢造次,因而轄區內豪強斂跡,治安狀況良好,政清民和,百姓安居樂業,各得其所。官員及百姓皆稱他「發奸摘伏如神」「以為自漢興,治京兆者莫能及」。
運用「鉤距」法推問破案。他善於運用「鉤距法」尋找線索、靈通信息。據《漢書·趙廣漢傳》記載》:「﹝廣漢﹞尤善為鉤距,以得事情。鉤距者,設欲知馬賈,則先問狗,已問羊,又問牛,然後及馬,參伍其賈,以類相准,則知馬之貴賤不失實矣。」,所謂「鉤距」就是旁敲側擊,輾轉推問,被問的人都稀里糊塗的了,趙廣漢卻腦子轉得飛快,馬上就判斷出打聽出來的結果是不是合理准確。運用這種方法,使趙廣漢對不軌之人的來歷、根基、巢穴都清楚了解,對官吏收取、貪污的不義之財的來歷和數量,都細致掌握。別人都想學他這一招,但沒有一個人能學得像他那樣精通。
趙廣漢最讓人吃驚的是他的信息非比尋常地靈敏。經常能把藏匿的壞人壞事揭露出來,就連一些隱藏得很深的情況也能了解得非常清楚,上上下下對此都非常佩服。
【斷案故事】
運用「鉤距」法推問,蛛絲馬跡破綁架案
有一次京城發生了一起綁架案:有兩個劫賊了解到宮中侍衛蘇回很有錢,便在半路將他劫持,接著向他的家人敲詐勒索。
接到報案,趙廣漢從蛛絲馬跡中尋找線索,最後找到了劫賊的住處,馬上帶著官兵趕去。他想到硬沖進去抓人可能使人質受傷,為了穩住罪犯,趙廣漢自己在庭院站下,叫長安丞龔奢敲門通告。龔奢敲門後對裡面的劫賊說:「裡面的人聽著,京兆尹趙君要我傳話,勸你們千萬不要殺害人質。他是皇帝的侍衛,殺了他,你們也完了。如果你們現在自首,將得到良好的待遇,萬一有幸碰到大赦的機會,說不定還可以獲得寬大!」兩個劫賊素聞趙廣漢威名,想想也沒其他出路,知道無法逃脫,被迫放了人質,開門叩頭請罪。趙廣漢也有禮貌地說:「幸好你們讓人質活了下來。」他們被關進監獄後,趙廣漢實現諾言,叫看守好好對待他們,並送酒肉給他們吃。
按當時法律,犯這種大罪的人要被處死,行刑時間在冬天。趙廣漢就為他們預先安排好了棺材以及安葬用品,並派人告訴他們安心服刑。兩個劫賊被趙廣漢的舉動所感動,嘆服:「死無所恨!」表示死後決不怨恨。
Top2 寬大教化——黃霸
【人物簡介】
黃霸(公元前51年~公元前130年)西漢宣帝時大臣。字次公,淮陽陽夏(今河南太康)人。生活於漢武帝、漢昭帝和漢宣帝時代。因為通曉文法、明察秋毫、為官清廉、文治有方,性情又溫良懂得謙讓,為政外寬內明,力勸耕桑,推行教化,治為當時第一。少學律令,醉心仕宦,武帝末補侍郎謁者,任河南太守丞。宣帝時,任揚州刺史、穎川太守。後為御史大夫、丞相,封建成侯。
黃霸為人精明聰敏,熟悉文法,性溫良有智謀,善於領導,議處合法,受到吏民的尊敬。武帝末年地方官吏多以嚴酷為能,而黃霸獨以寬和知名。宣帝時任揚州刺史、穎川太守,在任期間,「使郵亭鄉宦皆畜雞豚,以贍鰥寡貧窮者。然後為條教,置父老師帥伍長,班行之於民間,勸以為善防奸之意,及務耕桑,節用殖財,種樹畜養,去食谷馬。米鹽靡密,初若煩碎,然霸精力能推行之。」「霸以外寬內明得吏民心,戶口歲增,治為天下第一」(見《漢書·本傳》)。後為太子太傅,遷御史大夫。宣帝五鳳三年(前55)代丙吉為丞相,封建成侯。黃霸長於治民而不善為朝政,任丞相時多不稱意。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51)卒,謚曰定侯。
後世將他與龔遂作為「循吏」的代表,稱為「龔黃」。「循,順也,上順公法,下順人情也。」
【斷案經歷】
漢武帝後期,為加強中央集權而制定了極其嚴酷的法令,同時建立了察舉制度,並任酷吏,以嚴刑法。昭帝繼位後,朝中嚴格遵循武帝時期的法律制度,以嚴刑峻法來控制各級官員。於是一些世俗官吏為迎合皇上旨意,就以在執法上能盡量採用嚴刑酷法作為一種有才能的表現,以能吹毛求疵作為衡量能力的標准。
反觀黃霸斷案卻崇尚仁政,反對酷刑;對疑案堅持從輕處理;主張對犯罪實行外寬內明,教化為先,把重點放在防患於未然上,所以,黃霸為官,百姓擁護,朝廷滿意,屬下悅服,受人稱頌,並處理了不少疑案,因此官位屢屢上升,從一年俸二百石的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
黃霸為治理天下,多次頒發刑律均告之於民,達到家喻戶曉,使犯罪率大大降低。同時他還制定安民條款,規勸黎民遵章守法,棄惡從善,勤事農桑,節約資財,就連平民的家常瑣事,他也考慮得周到得體。他常派官員微服私訪,並親自以平民身份,深入民間,了解官吏情況,關心百姓疾苦。
在潁川仼職八年期間,政治較為清明,故一時間,潁川出現了「太平盛世」。朝廷下詔贊揚:「黃霸能上達聖意,下順民心,加強教化,孝子,悌弟,貞婦,順孫增多,耕者讓壟,家庭和睦,路不拾遺,夜不閉戶,贍養孤寡,贊助貧困,八年內無重大案犯。」朝廷下詔稱黃霸可作「國家棟梁之材」,然後給他加俸祿,御史大夫。
【斷案故事】
智斷爭兒案
前漢時期,穎川郡有一家富戶,兄弟倆在一起生活,他們的媳婦都懷孕了。兄長的媳婦生了個死胎,但是一直隱瞞著不告訴別人。弟弟的媳婦生了個男孩,兄長媳婦便生了惡念,將孩子強奪過來並聲稱是自己所生。雙方各執一詞,一直論爭了3年都未能斷決。
穎川太守黃霸聽聞此事後,派人把孩子抱到法庭中間,命令她們妯娌倆上去爭奪,表示誰能把孩子搶過去,便將孩子判給誰。兄長媳婦爭奪時用力很猛,一副不管不顧的樣子;反觀弟弟媳婦,既想把孩子爭回來,又恐怕會傷著孩子而不敢使勁兒用力,表情極為悲傷。看到這里,黃霸頓時明白了其中緣由,斥責兄長媳婦說:「你只想得到兒子,怎麼會顧慮到用力爭奪會使孩子受到傷害呢?孩子是誰所生,這件事已經非常明白了。」隨即把孩子歸還給了弟弟媳婦,兄長媳婦只得認罪。
Top3 斷案如神——狄仁傑
【人物簡介】
狄仁傑(630-700年),字懷英,號德英,唐代並州太原府陽曲縣(今山西太原陽曲縣)人。為唐朝武周時的著名宰相,剛正廉明,執法不阿,以身護法。死後葬於神都---國都洛陽(今河南省洛陽市)白馬寺中,立有一碑,上書「狄公仁傑之墓」。初任並州都督府法曹,轉大理丞,改任侍御史,歷任寧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職,官至同鳳閣鸞台平章事、內史。
狄仁傑為官,正如老子所言「聖人無常心,以百姓心為心」,為了拯救無辜,敢於拂逆君主之意,始終保持體恤百姓、不畏權勢的本色,始終是居廟堂之上,以民為憂,後人稱之為「唐室砥柱」;他在武則天統治時期曾擔任國家最高司法職務,判決積案、疑案,糾正冤案、錯案、假案;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判決了大量的積壓案件,涉及1.7萬人,其中沒有一人再上訴伸冤,其處事公正可見一斑,是我國歷史上以廉潔勤政著稱的清官。先後舉薦了張柬之、桓彥范、敬暉、竇懷貞及姚崇等數十位干練的官員,皆為唐朝中興之臣,朝中政風為之一變。狄仁傑曾犯顏直諫,力勸武則天續立唐嗣,李唐得以維系。狄仁傑的一生,可以說是宦海浮沉,狄仁傑每任一職,都心繫民生,政績卓著。在他身居宰相之位後,輔國安邦,可謂推動唐朝走向繁榮的重要功臣之一。一生上承貞觀之治、下啟開元盛世的武則天時代,為國貢獻卓著。
久視元年(700年),狄仁傑病故,朝野凄慟,武則天聞訊泣言之:「朝堂空也!」贈文昌右相,謚曰文惠;唐中宗繼位,追贈司空;唐睿宗即位之後又封之為梁國公(所以後世稱其為:狄梁公)。狄仁傑墓地在今孟津老城西二公里的邙山腳下,梁周村。
【斷案經歷】
因為狄仁傑在地方工作出色而勤懇,特別判案方面才能十分突出,在地方上積累了將近20年的斷案經驗後,上元二年(675年),也被調到中央,當上了大理丞。這個官職品級不高,只是從六品,但地位重要,負責京師案件拘審判斷罪,同時也復核全國各地的判案。
狄仁傑剛到大理寺上任的時候,積壓的案件已經非常多。他一心撲在工作上,夜以繼日,筆不停批,整整奮戰了一年,就把積壓案件全都清理了,涉案人員達17000人之多,事後竟然一個喊冤的都沒有。數量之多,質量之好,在當時傳為佳話,在今天看來也堪稱神奇。他明察善斷,循律准確,拆訴冤獄,頗得時人稱贊,一時名聲鵲起。狄仁傑的這段傳奇經歷,後人據此編出了許多精彩的傳奇故事,荷蘭漢學家高羅佩更是以此為題材,編了一本《大唐狄仁傑斷案傳奇》。經後世文人的藝術創作,成就了狄公的「神探」之名。
唐高宗儀鳳元年(676年),狄仁傑當上了「侍御史」。侍御史是御史台官員,屬於監察系統。狄仁傑非常好地履行了自己的職責。侍御史,也是負責審訊案件的,只不過對象不是普通人,而是百官。可以說,御史就是官員中的「憲兵」,御史的別稱就叫「憲銜」。在任職期間,狄仁傑很不客氣地彈劾了高宗的兩個寵臣、權臣。一是司農卿韋弘機,此人為高宗修了很多宮殿,都特別寬敞壯麗。狄仁傑上奏章彈劾韋弘機引導皇帝追求奢泰,韋因此被免職。另外左司郎中王本立因為受寵,恃恩用事,也被狄仁傑毫不留情地揭露彈劾,而且狄仁傑對皇帝的說情也一點不買賬,最終將他拉下了馬,「一時朝廷肅然」。從六品的狄仁傑,硬是為朝廷整了一回風。當然,這也仰賴高宗對他的支持和寬容。
這時期的狄仁傑,給世人的印象是能力超強,判案如神又鐵面無私,很像後來人們心目中的包公形象。這大概就是狄仁傑會被認為是「神探」的重要原因。
今天很多人把狄仁傑當做「神探」,這有一定的民意基礎。據史料載,他長期在政府司法部門工作,主持過很多案件的審理。此外,狄仁傑確實愛民如子,也得到老百姓極大的愛戴,是人們心中的青天大老爺。最後就是他性格剛強,不畏權貴,在「危機」面前既有智慧,又善於靈活應變。以上種種,都是「神探」的潛質。
狄仁傑具備的破案的天賦。敏銳細致的觀察力、嚴謹科學的思考力、精巧縝密的推斷力、超乎尋常的想像力、負責認真的態度。
【斷案故事】
斷指案
據載,狄仁傑任官期間,屢破奇案,懲凶雪冤,在民間廣為傳頌。
傳說,狄仁傑早年在洛陽任洛州刺史,一次他帶著馬、喬二人外出微服私訪。途中經過一個松滕交織、群猴嬉鬧的山坡,他發現一隻猴子在擺弄一隻戒指。出於職業敏感,狄仁傑留心察看,在不遠處的一個山洞裡發現一具男屍。驗屍結果發現:男屍左手四指均被切斷,其中一指上留有戴過戒指的痕跡。狄仁傑斷定:那隻猴子弄的戒指,必與這具男屍有關。
為查明案情,狄仁傑一行三人沿山路繼續前行。不久他們到了洛陽城外,狄仁傑猛然看到路邊一家葯材店正在加工葯材。他看到一名葯工正在用鋒利的切刀切葯,心裡一動就走過去,想試用一下切刀,老闆董掌櫃立刻說:「別動它!一不小心,就會把手指切斷的!」狄仁傑一驚,直覺告訴他,這切刀可能剛剛切斷過指頭,很可能與男屍的斷指有關。
於是狄仁傑就在葯店附近展開調查,逐漸使案情大白:原來,一位在東都賣藝的女藝人,被從長安來的後生賈公子愛上了。她要求賈公子斷去小指一截,以表真情。正在兩人談情之時,恰恰葯店老闆董掌櫃的公子經過這里。董公子也看上了這位女藝人,便上去調戲糾纏,賈公子見狀,怒打董公子一頓,兩人從此成了死對頭。
幾天以後,賈某來到葯店,請董掌櫃為他斷去一截小指,以表達對女藝人的忠心。這時恰巧被董公子撞見,出於報復。他抓起葯杵從背後猛擊賈公子頭部。不想,一下子竟把賈公子打死了。黃掌櫃在驚慌之中,一刀下去切斷了賈公子的四個手指。他們父子為了掩蓋罪行,連夜拋屍山洞中,拋屍中,賈公子所戴的戒指掉到地上,被玩耍的猴子拾到。
最後,黃公子在人證物證面前認罪伏法,被斬首示眾。
漆屏案
傳說,狄仁傑在御史任上,曾審理過一個發生在江夏的奇案。故事是這樣的。巡按御史狄仁傑到江夏時,正好碰到衙門血案交接審理。案情是:江夏縣令滕侃,酒後人室內休息時,忽覺頭暈目眩,昏倒在地,醒來後發現,夫人的胸口插著自己的雕花匕首,慘死在床;而外間的丫環對此情此景卻全然不知。滕縣令見狄御史後,就請他代理自己審理夫人被殺一案。
狄仁傑接案以後,就到滕夫人墓地祭奠。在墓地,狄仁傑覺得案情復雜,就決定先和縣令談談關於夫人的情況。在縣令的書房內,滕侃向狄仁傑講述了自己書房內四扇漆屏的故事。第一扇是一位書生夢見四位仙女,他想娶其中最美麗的一位為妻;第二扇是書生赴京趕考;第三扇是書生考中進士,衣錦榮歸,路過一座閣樓,樓上小姐與他夢中的美麗仙女一模一樣,後來後倆成了親;第四扇是洞房花燭。這四漆屏就是縣令生活的寫照。後來,第四扇漆屏被修改了。書生手中的筆換成了一把匕首,直插夫人的前胸。縣令解釋說,他患有一種癲狂症,第四扇是他病發時親手修改的,他極害怕這一切成為現實,但最終還是在他病發時出現了「衙內血案」。
狄仁傑發現案情中有很多疑點,就開始圍繞疑點開展調查。他首先查清,縣令所說全是謊言,是在為自己開脫,因為他知道,根據唐代法律,精神病者殺人不償命。接著,他慢慢查清了真凶,真凶孔三貓見案情即將敗露,就前來行刺,被喬泰擒獲。
大堂上,孔三貓招供了犯罪經過,原來孔三貓一天夜裡去縣衙行竊,先吹迷魂葯迷倒夫人和丫環,在偷竊時又想強姦夫人,夫人反抗,孔三貓就抓起床頭匕首刺死夫人後逃後。此時,縣令酒後回房,聞到迷魂葯而暈倒。醒後見夫人被殺,就誤以為是自己酒後所為,便向狄仁傑編造了「四漆屏」的故事。
⑨ 秉公執法可以形容哪些名人
「秉來公執法」通常用於形容包拯、自趙奢等歷史名人。
秉公執法一般形容持心公正無私地執行法律法規,可以用來形容司法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是指公正地執行法律;秉公執法是一個漢語詞彙,一般形容持心公正無私地執行法律法規,可以用來形容司法工作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是指公正地執行法律。通常指的是國家工作人員在執行公務的過程中,需要秉持法律的公正、正義、不偏不倚,堅持以法律為依據,事實為准繩原則的執法過程。
(9)秉公執法歷史人物指的是誰擴展閱讀:
「秉公執法」的反義詞介紹:奉公守法
1、讀音:fèng gōng shǒu fǎ
2、表達意思:意思是奉公行事,遵守法令。形容辦事守規矩。
3、出處:出自清代石玉昆《三俠五義》第十一回:白安聞聽,不覺心驚,道:「小人索日奉公守法,並無此事呀。」
4、用法:聯合式;作主語、謂語、定語;含褒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