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華上下五千年》中的焚書坑儒的小故事400字左右
焚書坑儒是發生在中國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一位朝廷的高內官淳於越反容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儒生」(讀書人)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稱贊過去的而議論現在政策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這種措施引起許多讀書人的不滿。第二年,許多方士(修煉功法煉丹的人)、儒生攻擊秦始皇。秦始皇派人調查,將四百六十多名方士和儒生挖大坑「焚書坑」及「坑儒谷」遺址活埋。歷史上稱這些事情為「焚書坑儒」。
⑵ 焚書坑儒的成語故事
」焚書坑儒「是指兩件事。
一、在秦始皇三十四年,淳於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
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此次事件就是「焚書」。
二、在秦始皇三十五年,方士盧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敗後,私下談論秦始皇的為人、執政以及求仙等各個方面,之後攜帶求仙用的巨資出逃。秦始皇知道後大怒,故而遷怒於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審訊,抓獲460人並全部活埋。此次事件就是「坑儒」。
焚書坑儒鞏固了秦王朝的中央集權統治,鉗制了當時人們的思想,暴政也加速了秦王朝的滅亡。
這一事件開啟了封建時期愚民統治的先河。
焚書坑儒影響
1、加快了秦朝的滅亡
秦始皇焚書坑儒,意在維護統一的集權政治,反對是古非今,打擊方士荒誕不經的怪談異說,但並未收到預期的效果。這一點和秦始皇採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2、產生了嚴重的損失
焚書坑儒是秦始皇統一六國後為統制思想文化而採取的措施,戰國時期,由於社會關系發生的激烈變動,學術界呈現出一種學派林立、百家爭鳴的局面。
至其末年,諸國由分裂歸於統一;與之相應,思想文化也出現了力求兼收並蓄、冶熔各家學說於一爐的趨勢。秦始皇統一六國後,運用封建國家的權力,強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統制政策。焚書坑儒就是在這樣的歷史背景下發生的。
⑶ 焚書坑儒的小故事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下令在咸陽宮前擺酒,然後讓七十個博士上前祝壽。那時候的博士那是名副其實的博學之士。
一位叫周青臣的大臣向秦始皇拍馬屁說,陛下,秦地以前不過方圓千里,現在仗著陛下的威德,擁有了天下,改諸侯為郡縣,百姓安居樂業,不用再擔心打仗,這都是陛下您的功勞啊。秦始皇聽了,很開心。
齊國的一個博士淳於越說,微臣聽說以前的殷商和周朝都是封子弟功臣為諸侯,這樣就可以相互輔助。現在不學習古人,而揸自改成郡縣制,恐怕不會長久啊。周青臣這個人,阿諛奉承,不是忠臣。秦始皇聽了,就讓大臣們討論這件事。
丞相李斯說,陛下開創大業,是萬世之功,這些臭儒生們如何會懂?以前諸侯都在的時候,整天找一些縱橫家、說客來往鼓動人心。這其實就是天下大亂的源頭。我請求陛下下令,把諸侯國的歷史都給燒了,除了博士們,天下百姓家裡的所有《詩》《書》百家語,都燒掉。
只留下那些醫葯、種樹、占卜的書籍。百姓想學法律,就找官吏當老師。有敢說《詩》《書》的,通通斬首。有誰敢拿古代諷刺現代,就滅他的九族。秦始皇說,好。於是,焚書運動就開始了。
由此可見,焚書的主要原因是儒生不贊成郡縣制,而贊成分封制。而它的始作俑者,正是郡縣制的倡導者"一丞相李斯。但書並不是全部燒掉了,朝廷里都有備份。因為他要的效果是「以愚黔首」,不準老百姓讀,但博士是可以讀的,統治階層都可以讀。
如果他們也不讀,那豈不是和老百姓一個樣了。而且所謂的百家語,也不是通常認為的諸子百家的文章,而是縱橫家的文章。這些人的言論對干社會的穩定性造成的威脅最大,從後來道家、儒家、墨家、名家的經典流傳度來看,當時並未焚毀。
有可能焚毀百家之書的,倒是後來的大英雄項羽。因為他進了咸陽之後,放火燒阿房宮,大火三月不滅,如果說焚書,他才是焚書的禍首,至於坑儒,則更是污衊。
(3)焚書坑儒的歷史典故小故事擴展閱讀:
焚書坑儒的實質
先來看看「焚書坑儒」的實質,「焚書坑儒」的實質其實是統一思想的運動。當年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在政治結構上,廢除了分封制,在全國范圍內施行郡縣制;在文化上,統一了文字,以小篆為標準的官用文字;在經濟領域內,統一貨幣,統一度量衡。
這些措施都是國家大一統的基本要素,是國家強暴力能夠控制的要素。但有些東西是國家強力結構很難駕馭的,特別是在秦朝初年,戰國時期剛結束,百家仍然在爭鳴中,思想領域內極度混亂,而一個國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統一,最主要的條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價值觀,而思想混亂是形成共同價值觀的大敵。
因此,光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有大一統措施還不行,最關鍵最長遠的統一要素是思想的統一,形成統一的核心價值觀念,才能讓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內的統一措施有效。
⑷ 焚書坑儒的故事(100)
焚書坑儒是發生在中國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回一位朝廷的高官淳於越答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儒生」(讀書人)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稱贊過去的而議論現在政策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這種措施引起許多讀書人的不滿。第二年,許多方士(修煉功法煉丹的人)、儒生攻擊秦始皇。秦始皇派人調查,將四百六十多名方士和儒生挖大坑「焚書坑」及「坑儒谷」遺址活埋。歷史上稱這些事情為「焚書坑儒」。
⑸ 焚書坑儒的典故
焚書坑儒發生在中國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齊人淳於越反版對當時實行的權「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此即為「焚書」。
第二年,兩個術士(術通述,術士即述士,取自「述而不作」,即儒士,參見劉向《說苑》「坑殺儒士」,又參見唐陸德明《經典釋文》:述亦作術)侯生和盧生,暗地裡誹謗秦始皇,並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調查,審理下來,得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全部坑殺。此即為「坑儒」。兩件事合成「焚書坑儒」。
⑹ 傑書坑儒歷史故事人物是
秦始皇
焚書坑儒(歷史事件)
焚書坑儒,又稱「焚詩書,坑術士(一說述版士,即儒生)」,西漢權之後稱「焚書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毀書籍、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
「焚書坑儒」一詞出處《史記·卷121·儒林列傳》的說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經常被「坑儒」觀點引做證據的是《史記·秦始皇本紀》中秦始皇長子扶蘇的話(「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西漢末孔安國(孔子10世孫)《〈尚書〉序》亦言:「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西漢劉向《〈戰國策〉序》:「任刑罰以為治,信小術以為道。遂燔燒詩書,坑殺儒士」。[1]
⑺ 焚火坑儒的歷史故事
焚書坑儒發生在中國古代的秦朝。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齊人淳於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此即為「焚書」。
第二年,兩個術士(術通述,術士即述士,取自「述而不作」,即儒士,參見劉向《說苑》「坑殺儒士」,又參見唐陸德明《經典釋文》:述亦作術)侯生和盧生,暗地裡誹謗秦始皇,並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調查,審理下來,得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全部坑殺。此即為「坑儒」。兩件事合成「焚書坑儒」。
焚書坑儒,指"焚詩書,坑術士",西漢之後稱"焚書坑儒"。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和公元前212年焚毀書籍、坑殺"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
"坑儒"一詞出處是《史記·卷121·儒林列傳》的說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經常被"坑儒"觀點引做證據的是《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的始皇長子扶蘇的話("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西漢末孔安國(孔子十二世孫)《〈尚書〉序》亦言:"及秦始皇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西漢劉向《〈戰國策〉序》:"任刑罰以為治,信小術以為道。遂燔燒詩書,坑殺儒士"。
⑻ 秦始皇焚書坑儒的故事
故事內容:
秦始皇建立政權以後,視天下蒼生為芻狗,貪婪暴虐,濫施刑罰,弄得民不聊生。特別是他為了控制思想,聽從丞相李斯的建議,盡燒天下之書,引起了讀書人的強烈不滿。
當時有兩個為始皇求長生葯的人,一個姓侯,一個姓盧,兩個人私下議論說:「始皇為人,天性剛戾自用,因為滅了諸侯,統一了天下,就以為自古以來的聖賢誰也比不上他。他高高在上,聽不到批評之聲,日益驕橫。官員們為了討好他,只能戰戰兢兢地說謊欺瞞。
他還頒布法律,規定方士之術不靈就要被處死。如今大家因為畏懼,誰也不敢指出始皇之過,致使天下之事無論大小皆取決於皇帝。他竟然還用秤來稱量大臣們的上疏,如果大臣們每天呈上的疏奏(竹簡)不足一百二十斤,就不讓休息。
像這種貪權專斷的人,我們不能為他求長生不死之葯。」但是,後來二人腳底抹油,跑了。秦始皇聽說此事後勃然大怒,又因為有人舉報咸陽的諸生中有人妖言惑眾,擾亂老百姓的思想。
於是,始皇下令逮捕了一些散布「妖言」的讀書人,並且嚴刑拷打,令其互相檢舉揭發,有四百六十多名儒生被牽連進來。秦始皇一聲令下,這四百多號人遂被活埋於咸陽。這就是發生於前212年的「坑儒」事件。
「焚書坑儒」實是秦始皇滅六國後為統一思想、保護神傳正統文化、正道修煉而採取之兩項重大措施。
秦始皇雖然武力征服了六國,仁慈所致,並未趕盡殺絕,六國中妄圖恢復過去勢力者大有人在。利用思想、文化干擾,欺詐、行騙、詆毀新政、干擾正道,以至復辟,則是秦始皇面臨之嚴峻考驗。保護正統文化、統一原六國民眾文化規范勢在必行。
秦始皇從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建立統一政權開始,到實施所謂焚書之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的八年間,從六國宮廷和民間搜集了大量古典文獻。同時徵聘七十多位學者,授以博士之官。召集兩千餘學生於博士官之下,命為諸生。對古典文化清理甄別,去偽存真,保護正統文化。
⑼ 秦始皇焚書坑儒的故事。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齊人淳於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回」,要求根據古制答,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此即為「焚書」。
第二年,兩個術士(修煉功法煉丹的人)侯生和盧生暗地裡誹謗秦始皇,並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調查,審理下來,得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全部坑殺。此即為「坑儒」。兩件事合成「焚書坑儒」
⑽ 焚書坑儒的故事50字
焚書:
《史記·秦始皇本紀》: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葯卜筮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
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齊人淳於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採納李斯的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民間醫葯卜筮種樹之書以及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論《詩》、《書》的處死,以古非今的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此即為「焚書」。
坑儒:
《史記·秦始皇本紀》:始皇聞(侯生、盧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葯。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巿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葯,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訞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傳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阬之咸陽,使天下知之,以懲後。益發謫徙邊。始皇長子扶蘇諫曰:「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蘇北監蒙恬於上郡。
《史記·儒林列傳》: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
在秦始皇三十五年(公元前212年),方士盧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敗後,私下談論秦始皇的為人、執政以及求仙等各個方面,之後攜帶求仙用的巨資出逃。秦始皇知道後大怒,故而遷怒於方士,下令在京城搜查審訊,抓獲460人並全部活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