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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十字歷史背景故事

發布時間:2021-03-03 00:37:29

⑴ 紅十字會的來歷和歷史

紅十字歷史

19世紀中期,歐洲商業經濟日益繁榮的各國,為了爭奪市場,不斷以兵戎相見,爭地以戰,殺人盈野,爭城以戰,殺人盈城,各國的陸軍醫療部門無力單獨解決戰地傷病兵員的救護和治療問題。因此,一場血戰之後,往往陳屍遍野,呻吟呼號,悲慘萬狀,不忍卒暗。有個名叫讓.亨利.杜南(1828-19lO)的瑞士人,1859年6月25日在前往晉見法國皇帝拿破崙三世的途中,抵達義大利北部倫巴第地區。此時拿破崙皇帝正率法軍和撤丁軍為一方與奧地利陸軍為另一方,為爭奪倫巴第地區相繼在馬根塔和索爾弗利諾兩地血戰。索爾弗利諾之戰,雙方資亡四萬多人,大批傷兵被遺棄在戰場上,烈日蒸曬,無人救護,狀況十分凄慘。杜南目睹這一情景,出於對人的同情和憐憫,當即號召該地居民,同他一道組織起來,不分國籍的搶救和看護被遺棄的傷兵,前後達八天之久。
杜南回到日內瓦後,向公眾講述了他在索爾弗利諾戰地的經歷。人們鼓勵他寫書激勵世人的良知。事隔三年之後,杜南於1862年11月在日內瓦發表他的名著《索爾弗利諾回憶》一書。杜南在書中追述了他在索爾弗利諾的所見所聞和救護傷兵的故事。在書的結尾中他建議;(1)在各國成立傷兵救護組織;(2)召開一次國際會議,研究制定一項保護傷兵和傷兵救護組織權益的國際公約。他積極向德、奧諸國的統治者進行游說,他的倡議獲得了歐洲各國上層社會的熱烈支持。於是,1863年2月9日,杜南和杜福爾將軍、莫瓦尼埃律師、阿皮亞和莫諾瓦兩醫生等一道,在日內瓦公共福利會轄下組成了傷兵救護國際委員會,即人們常說的五入委員會;它的首任主席由杜福爾將軍擔任,社南是該國際委員會的秘書,紅十字會就這樣誕生了。到1880年,五人委員會正式易名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在傷兵救護國際委員會的倡議和敦促下,1863年10月26日到29日在日內瓦召開了有16個國家的36名代表參加的一次名叫預備會議的國際會議。會議通過十項決議和三項建議,特別主張:
(1)在每個國家成立救護委員會,以便在戰時協助'陸軍』醫療隊進行工作;
(2)平時開展訓練男護士的工作;
(3)救護車、陸軍醫院和醫護人員中立化;
(4)採用統一的識別標志,即白底紅十字旗幟和臂章。
五人委員會特別是杜南堅持不懈地工作,說服歐洲各國派代表到日內瓦研究制定一項保護傷兵和傷兵救護團體權益的國際公約。由瑞士聯邦委員會和法國政府出面,於1864年8月8日到22日之間在日內瓦召開了有12位全權代表參加的外交會議。會議幾乎未加修改就通過了五人委員會提出的公約草案,於8月22日正式簽定《改善戰地陸軍傷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即第一次日內瓦公約。公約僅有十條條文,概括地將1863年預備會議通過的決議用國際公約的形式從法律上肯定了下來,也為關於戰爭的國際人道主義法樹立了一個規范性的模式。國際紅十字運動和其在武裝沖突中的特殊作用,從此正式得到國際公約的承認。
隨後,在19世紀末期和20世紀初期,歐、亞、美三洲的主要國家相繼成立了43個紅十字會。中國紅十字會也於1904年5月29日在上海誕生。到1987年4月已有145個國家的紅十字會或紅新月會正式加入了這個國際紅十字運動。

紅十字標志的由來、類別和使用

現行的1949年8月12日四項日內瓦公約,正式承認三種戰地救護識別標志,即紅十字、紅新月、紅獅與太陽。1982年,紅獅與太陽標准被取消。武裝部隊醫療部門,在戰地服務過程中,使用這類標志標明所屬的醫療器材、人員、車輛、船隻、飛行器、房舍等,都受到日內瓦公約的保護,不得隨意受攻擊。現將有關情況分述如下:
一、紅十字標志的由來和類別
紅十字作為救護團體(即紅十字會)識別標志,始於1863年10月,採用「白底紅十字的臂章體為傷兵救護團體志願人員的識別標志」。隨後的日內瓦公約更以具體化,明文指出紅十字標志系掉轉瑞士國旗的顏色而成。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對瑞士表示敬意,因為瑞士的日內瓦是紅十字會的發祥地。由此可見,紅十字標志與宗教迷信沒有任何聯系。
紅十字標志通常是由五個大小相等的紅色正方形拼合成。國際紅十字的規章,對紅十字標志本身的大小、比例並沒有嚴格的規定,只說明兩條紅色長方條成垂直相交,中心至各端的長短相等就行了。我們常見的紅十字標志,因人地而異,規格不盡統一,原因就在於此。當然,最好還是前述五個正方形投合的方式製作,比較合乎大家都贊同的標准。
1876年,正在同沙俄交戰的土耳其政府通知瑞士聯邦委會說,「紅十字標志冒犯了該國土兵的宗教信仰,」該國陸軍已採用紅新月標志代替紅十字標志標明他們所使用的救護車。土耳其的體法,隨後為一些阿拉伯和伊斯蘭教占優勢的國家歷仿效,它們也相繼採用了紅新月標志。
為什麼紅十字標志冒犯了土耳其士兵的宗教信仰呢?要解釋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得簡略地回顧一小段世界史。在11世紀至13世紀之間,西歐信奉基督教,各國的王公、貴族、傳教士企圖從回教徒手中奪回聖城耶路撒冷和基督聖地,曾多次糾集教徒,前仆後繼,進行十字軍東征(最著名的有8次之多),當時他仍所使用的旗幟就是以耶酥基督受刑的十字架作為標志。十字軍東征雖以失敗而告終,但自此以後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即視十字架為禁物,忌諱使用。這種思想情緒,自然而然地就反映在紅十字標志的使用上來了。可是,象黎巴嫩、印度尼西亞、孟加拉這樣一些伊斯蘭教影響較強的國家,卻沒有採用紅新月標志,仍沿用多數國家所使用的紅十字標志。
紅新月標志,有向左和向右彎曲兩種形式,國際紅十字一般採用向右彎曲的紅新月。至於標志的大小規格,跟紅十字標志一樣,迄今尚沒有統一的標准模式可以遵循。
伊朗從1923年起採用紅獅與太陽作為該國紅十字組織的標志。但伊朗革命後,於1980年7月4日正式通告國際紅十字會,放棄使用紅獅與太陽標志,改用紅新月標志。因此,到1980年7月,1949年四項日內瓦公約所承認的三種紅十字標志,實際上只存在紅十字與紅新月兩種了。在報刊文章里,有時我們還見到「紅十字組織使用三種不同標志」的說法,顯然由於信息閉塞,已與事實不符了。
目前,在各國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標聯合會協會的144個成員中,使用紅十字標志的有119個,使用紅新月標志的有24個,餘下前蘇聯是同時使用兩種標志的唯一紅十字組織。
二、紅十字標志的使用
按照1949年8月12日第一項日內瓦公約第44條的規定,紅十字標志(紅新月標志同樣適用)具有保護和說明兩種截然不同的性質。前者指使用標志的人員、器材、車輛、機構等,是受到公約有關條款的保護;後者只是說明或表明使用標志的人員或某種東西,只是與紅十字會有關系,或從屬於紅十字會,並不受公約的保護。紅十字標志的使用,首先是軍事當局的許可權,特別是武裝部隊醫療部門的許可權。據此,紅十字標志的使用,一般應由有關軍事當局授權,不得使用於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活動。在戰時,這種受權特別給予從事救護傷病員的軍隊醫療隊,即它的人員在戰地救護過程中可以佩戴紅十字臂章;它的救護車、醫院船、醫療飛機、醫院等可以懸掛紅十字旗幟;它的醫療器材可以貼上紅十字標志;等等。交戰雙方應按公約給予保護,不得有違。但是,這些人員、器材、設施、機構等,一旦不再為戰地傷病員服務,就不再受公約的保護;醫院、救護車等如用於掩護或運送作戰部隊,那就構成違犯公約的行為了。
日內瓦公約參加國,根據公約的要求制定了嚴格的國內立法,明確規定了紅十字標志的使用方法。一般講來,紅十字會無權使用保護性質的標志,但在和平時期它可以根據國內立法的規定,使用紅十字標志,當然這種使用不含有任何保護意義。國際紅十字規定,各國紅十字會會員、青少年會員、紅十字會訓練的急救員、衛生員等,均可佩戴紅十字證章、肩章、領章、胸章、帽徽、別針等,最好在這類證章等的紅十字標志周圍鑲飾些花紋,或鑄刻上佩戴人員類別字樣。標忠尤應盡量小些,不宜過大。紅十字會全部佔用的房舍,也可塗有紅十字標志,或懸掛紅十字旗幟;一部分佔用的,只在佔用部分的辦公室懸掛紅十字標志;如屬紅十字會所有而未佔用的房舍,只能懸掛不帶標志的會牌。其他如救護車、急救站等,如系紅十字會所有並由紅十字會在使用,也可塗上有或懸掛紅十字標志。紅十字會的出版物,或募捐時出售的物品,也可印上紅十字標志。向災民免費散發的救濟品,也可印上紅十字標志。運往國外的救濟物資,貼上紅十字標志,還可以得到減免運輸費的優惠待遇,特別是緊急救濟物資還能優先搶運。非紅十字組織使用標志,事先須得到有關當局和紅十字會的同意,不得自行其是。

⑵ 紅十字的由來是什麼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由1863年2月9日亨利·杜南等5人創建「五人委員會」發展而來的。亨利·杜南在索爾費里諾戰役期間目睹戰爭帶來的可怕後果,回國後撰寫《索爾費里諾回憶錄》並主張大力發展國際公約從而為在戰場上受傷的人以及救護人員和戰地醫院提供保護並保證他們的中立性。

國際紅十字會在1863年成立於瑞士日內瓦,初名「傷兵救護國際委員會」;次年12個創始國簽署了《改善戰地陸軍傷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立意在戰爭時期為雙方傷兵提供不分彼此的救助。

中國第一次注意到這個組織是在同治十三年(1874年),當時中日兩國在台灣發生沖突,上海的《申報》與《字林西報》討論了傷兵救助問題。

(2)紅十字歷史背景故事擴展閱讀

「紅十字」標志

該組織以白底紅十字作為識別標志,採用了倒轉的瑞士聯邦國旗的顏色。1876年,土耳其與俄羅斯戰爭時,土耳其通知瑞士政府,紅十字標志冒犯了該國穆斯林軍隊的信仰,因此,該國即改採用紅新月標志。

這種單方面改變日內瓦公約條款的做法,是對紅十字運動統一性的破壞。由於戰爭正在進行,考慮到救護傷兵的緊迫性,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提出暫時接受紅新月標志,戰爭結束後,這個標志隨終止使用。

可是,這樣一來不少穆斯林國家公開表明支持土耳其,應該把「紅新月」標志作為伊斯蘭國家使用的標志。1929年召開的國際外交會議採取了妥協的做法,紅新月從此與紅十字在國際上取得了同等資格。

最近,為了「照顧」對「紅十字」和「紅新月」長期懷有抵觸情緒的以色列人,《日內瓦公約》的192個締約國在會議上通過了增加新的紅水晶標志的附加協議書。伴隨著「紅水晶」標志的生效使用,以色列加入國際紅十字運動指日可待,國際紅十字運動正在走向更廣泛意義上的普遍性。

2005年12月8日,在有192個成員國家參加的為期兩天的國際會議上,《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公約關於採納一個新增特殊標志的附加議定書》獲得通過,「紅水晶」作為國際紅十字運動的第三個標志被推廣。這個新的標志被認為不具有任何民族、宗教或者文化的內涵,因此那些不願使用現有十字標志的社會團體可以選擇使用這個新的標志。

據以色列《國土報》報道,《日內瓦公約》的192個締約國代表在5日至6日的會議上通過了增加這一新的「紅水晶」標志的附加議定書。該標志為鑽石形狀的紅水晶,白底。

另據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網站消息,選擇這個設計是因為它不含有任何政治、宗教、文化或其它內涵。它將在各方面具有與現有紅十字與紅新月標志同樣的作用。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相信新增標志將有助於強化其人道使命。

據悉,「十字」是基督教的標志,「星月」是伊斯蘭教標志,而猶太教的標志即為「大衛盾」。「紅大衛盾」為以色列全國性醫療組織標志。50多年來,以色列醫療組織由於堅持自己的立場,不願為加入國際醫療組織而失去自己的傳統標志,因此一直沒有被接納為國際紅十字會運動成員。

對於使用現有標志存在問題而又等待承認的國家紅十字會,新增標識可以使它們加入到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中成為正式會員,從而使該運動真正具有普遍性。國家紅十字會如果有此願望,並與政府達成共識,就可以在新增標志中合並使用現有標志。

⑶ 紅十字創立的背景是什麼

1863年,一位瑞士人在戰爭的驅使下揭開了歷史的大幕,走到了世界文明舞台的中央,他就是紅十字會的創始人、瑞士銀行家、慈善家亨利·杜南(HenryDunant,1828一1910)。

1859年,在義大利北部一個索爾弗利諾的村鎮,法國和義大利撒丁王國與奧地利之間爆發了一場戰爭。激戰過後,雙方死傷4萬多人,戰場上屍橫遍野,聽著無人看護的傷病員在泥水裡痛苦的哀號,看著野狗撕咬血泊里的屍體,路經此地的杜南心靈被深深震撼了,忘了自己的商業目的,他拿出隨身攜帶的大筆現金,派傭人采購紗布、葯品和其他物資,並四處奔走,動員當地婦女護理傷員。由他臨時組成的戰地救護小組挽救了無數生命垂危的戰士。索爾弗里諾的戰場經歷使他感到,無論面對傳統意義上的弱勢群體比如貧困人口,還是特定條件下的弱勢群體比如傷兵,個體的力量甚至一個國家的力量都難以承擔援助的重任,唯有全世界行動起來,人人都獻出一份愛,對弱勢群體的援助才成為可能。

在他的努力下,1863年,由5位知名日內瓦公民(包括杜南和日內瓦人享利·杜福兒將軍Henry Dufour)組成的「傷兵救護委員會」宣告成立,它就是現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前身。為了表示對瑞士的敬意,第一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議決定把白底紅十字作為這個救護傷員組織的標志(瑞士的國旗是紅底白十字),這就是現在的紅十字會標志。隨即,一個讓億萬人感戴的國際法律—《萬國紅十字公約》,即人們現在所熟知的《日內瓦公約》誕生了。

⑷ 中國紅十字會是在怎樣的歷史背景下誕生的

中國紅十字會是在內憂外患的條件下成立的。一是西方紅十字的「人道」理念傳入中國後和中國傳統的「仁愛」思想契合,為中國紅十字會的誕生提供了社會基礎;二是日俄戰爭引發的救護活動催生了中國紅十字會。
國際紅十字運動誕生後,首先於19世紀80年代傳到我國台灣。1894年7月甲午海戰後,開始在中國大陸傳播。旅日僑胞孫實甫,由於長期在日本經商,習見日人深獲紅十字會之益,感受到紅十字會活動對中國苦難群眾的重要和必要,遂與志同道合者翻譯國外紅十字組織的章程,廣為傳播西方「人道」理念。孫實甫被認為是「中國倡導紅十字會第一人」,西方紅十字的「人道」理念和中國博愛愛人、行善積德的傳統道德思想異曲同工,一經傳播,很快得到社會認同,使國人逐漸認識到紅十字會的重要性,為中國紅十字會的誕生奠定了社會基礎。
1904年2月(清光緒三十年),在我國東北旅順口,日俄雙方為爭奪在中國的特權,爆發了日俄戰爭,數十萬同胞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當時,在旅順的外國僑民都由本國政府或紅十字會出面,接運撤離戰區。宣布中立的清政府也派船接運中國同胞,遭到俄國的拒絕,船隻不準入港。為救護中國難民,上海海關道沈敦和等人出於義憤,發起成立「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這是中國最早的和紅十字有關聯的組織。為得到國際上的承認,1904年3月10日,清朝商約大臣呂海寰、工部左侍郎盛宣懷等人在上海邀請中立的英、美、法、德代表,共同協商成立了「萬國紅十字會上海支會」。當年得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承認。清政府得知後,立即予以承認,並撥白銀10萬兩作經費(各地紳商及衙門也勸募20萬兩白銀)。這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前身。1907年更名為大清紅十字會。早期的中國紅十字會是由中外合辦、政府撥款資助並得到國際社會承認的。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中華民國成立,清政府滅亡。大清紅十字會改名為中國紅十字會。1912年1月,得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正式承認。1919年7月,加入紅十字會協會。1933年,改名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先後隸屬內政部、軍委會和行政院領導。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當時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會長蔣夢麟帶領一部分人去了台灣,各地組織紛紛解體。秘書長胡蘭生等七人,於1950年組成代表團前往北京,要求中央人民政府接管。根據周恩來總理的指示,中央政府決定:鑒於紅十字會的特殊性質及歷史狀況,採取改組而不是接管的方式,將舊中國紅十字會改組為新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搬遷北京,現有總會職工除不願赴京者外,全部留用;總會所有資財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處理;將北京東城區乾麵胡同22號房屋(民國初期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舊址)騰讓出來,作為總會遷京後的會址

⑸ 中國紅十字會有哪些歷史事跡

中國紅十字會成立於1904年3月10日的上海租界,當時名為「萬國紅十字會上海支會」。在這期間在東北發生了日俄戰爭。中國紅十字會締造者是出生於茶商世家的商界和政界領袖沈敦和。沈敦和用紅十字會的中立性作為盾牌,帶人進入日俄交戰地區救護被困在裡面的中國平民百姓。沈敦和創建的紅十字組織是由中國富人和生活在中國的著名西方人構成。這個新的紅十字會在政府官員、中國精英分子、西方醫務工作者支持下,在中國東北救援了超過25萬人。
在日俄戰爭後,中國紅十字會在成倍擴大,以提供和平時期的救濟。救助不斷發生的自然災害成了紅十字會的新的工作。洪水、飢荒、火災纏繞著20世紀上半葉的中國,除此之外,還有突然爆發的內戰。這個時期,紅十字醫院分布在上海和其他城市,紅十字組織在全國各地遍地開花,中國人渴望參與愛國活動,特別是一個「現代性」的國際組織。截止20世紀20年代,有超過300個紅十字會在中國。
1906年清朝政府簽署日內瓦公約,中國正式成為日內瓦公約成員國,1907年清政府將「萬國紅十字會上海支會」改為「大清紅十字會」,由呂海寰、盛宣懷擔任第一、二任會長。公元1911年,辛亥革命成功後又改名「中國紅十字會」,但遲至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中國紅十字會」才加入現在的「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成為第23個紅十字會,並於1919年7月8日加入紅十字聯合會。在1920年代,中國紅十字會救助了其他遭受自然災害的國家。1906年,在舊金山發生的地震和火災,摧毀了城市,造成了3,000人死亡。中國紅十字會為舊金山捐獻了20,000兩白銀。1923年,在日本東京發生了大地震,中國紅十字會向日本派出救援隊,捐獻了摺合20,000美元(1923年匯價)葯品。1920年代——1940年代,中國紅十字會與美國紅十字會、英國紅十字會,國民政府和上海商界聯系緊密。1933年,當日本侵入山海關時,國民政府批准頒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將「中國紅十字會」更名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現在台灣。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從日俄戰爭開始,經過軍閥時期、十年內戰、抗日戰爭及第二次國共內戰,都在戰場上救援了大量的傷患,並提供尋人、轉信等服務。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會長蔣夢麟帶領部份人員隨中華民國政府前往台灣繼續運作。而留置中國大陸的紅十字會組織則於1950年改組為中國紅十字會。1952年,國際紅十字大會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紅十字會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唯一的合法紅十字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93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香港紅十字會、澳門紅十字會則依照紅十字運動的精神,分別於1997年及1999年脫離英國及葡萄牙紅十字會,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紅十字會,成為其享有高度自治的分會。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紅十字會及中華民國紅十字會也是兩岸交流的重要窗口之一,在海基會和海協會溝通方式建立前尤其重要,早期在未開放通郵時期,曾經負責轉信、尋人的業務,隨後兩岸紅十字會於1990年簽署《金門協議》,協助遣返來自中國大陸的偷渡客。兩地發生重大災變時,也互相透過紅十字會象徵性捐款,表達友善關切之意,著名例子如1999年九二一大地震時,9月22日中國紅十字會秘書長孫愛明表示任何國際紅十字會要捐助給台灣地震的款項和救災物資,都必須得到中國紅十字會的同意,甚至任何國家要援助台灣地震,也應徵得中國紅十字會允許方可援助,並以主權理由刁難俄羅斯等國救難隊來台救助。
2008年,中國紅基會累計接受海內外捐款15.37億元,是上年募集善款總額的9倍。其中,接受地震捐贈款物13.92億元,「紅十字天使計劃」接受捐贈1.04億元,「博愛助學計劃」接受捐贈3695萬元。2008年中國紅基會的「紅十字天使計劃」和「博愛助學計劃」兩大公益項目取得積極進展,免費培訓了400名鄉村醫生和100名鄉村教師,資助患白血病、先天性心臟病、唇齶裂、失聰、下肢殘疾等重症兒童和貧困腫瘤患者近7800名,資助107名貧困大學生完成學業,向農村中小學捐建「紅十字書庫」556個。截至2008年底,中國紅基會在全國累計援建的博愛衛生院(站)總數已達2194所,博愛學校194所,紅十字書庫1112套,受益人口已超過690萬人。
2011年3月以來陸續曝光出的盧灣區紅十字會高額餐飲費事件、郭美美事件、「大肚女孩」捐款延遲事件、總會領導每人配兩輛豪車事件等,令紅十字會與其他中國慈善組織接收捐款數額劇減。

⑹ 紅十字歷史背景簡短

紅十字會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總部設於瑞士日內瓦的人道主義機構。根據《日內瓦公約》以及習慣國際法的規定,國際社會賦予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獨一無二的地位,保護國內和國際性武裝沖突的受難者。這些受難者包括戰傷者、戰俘、難民、平民和其他非戰斗員。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起源

直至19世紀中葉,對於傷亡人員,仍然缺乏一個有組織且健全的軍隊護理體系,也沒有任何安全且受保護的機構來收容並治療戰場上的傷者。

1859年6月,一位名為亨利·杜南的瑞士商人去義大利會見法國國王拿破崙三世,希望與其探討在當時法國佔領的阿爾及利亞開展貿易時所遇到的困難。6月24日傍晚,當杜南先生途經一個叫索爾弗利諾的小鎮時,他目睹了奧地利-撒丁交戰的索爾弗利諾戰役。僅僅一天之內,竟約有4萬名交戰雙方的戰士在戰場上戰死或受傷。亨利·杜南震驚於戰爭的可怕後果,受傷戰士的痛苦以及幾乎完全沒有急救和基本護理的現實。他徹底放棄了原先旅行的目的並數天來完全投入到幫助救治和護理傷者的工作中。他動員當地百姓不帶歧視地提供援助,成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救濟援助規模。回到日內瓦的家中,杜南決定撰寫一本名為「索爾弗利諾回憶錄」的書,並於1862年自行出資出版。他將這本書送到整個歐洲主要的政治和軍事領導者手裡。除了生動描述了他在1859年索爾弗利諾的親身經歷外,他還積極主張組建一個在戰時幫助照顧受傷戰士的國家志願救濟組織。此外,他也呼籲大力發展國際公約從而為在戰場上受傷的人以及救護人員和戰地醫院提供保護並保證他們的中立性。

1863年2月9日,亨利·杜南與日內瓦知名家族中的四位主要人物一起在日內瓦創建了「五人委員會」,作為日內瓦公共福利協會的調查委員會。他們的目的是分析杜南設想的可行性,召集國際會議並討論這些設想的實施。這一委員會的成員,除杜南以外,分別是律師兼日內瓦公共福利協會主席古斯塔夫·穆瓦尼埃;具有豐富經驗的戰地外科醫生路易·阿皮亞;阿皮亞的朋友兼同事,來自日內瓦保健和衛生協會的泰奧多爾·莫努瓦;還有一位知名的瑞士將軍紀堯姆-亨利·杜福爾。八天之後,五人決定將委員會更名為「傷兵救護國際委員會」。1863年10月26-29日,由委員會召集的國際會議在日內瓦舉行以討論如何制定改善戰地醫療服務條件的可行措施。與會者共有36名:18名政府正式代表,6名其他非政府組織的代表,7名非正式外國代表,以及5名國際委員會成員。委派正式代表參會的國家和王國有:巴登、巴伐利亞、法國、大不列顛、漢諾威、黑森、義大利、荷蘭、奧地利、普魯士、俄國、薩克森、瑞典和西班牙。於1863年10月29日獲得通過並載入會議最終決議的建議包括:

1、成立國家傷兵救護協會;
2、對傷兵的保護及其中立性;
3、在戰地開展救護援助的志願隊伍的使用;
4、召集補充會議將這些理念載入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國際條約中;並且引入一個戰場醫務人員普遍使用的獨一無二的保護性標志,即帶有紅十字的白色臂環。

僅僅一年之後,瑞士政府邀請所有歐洲國家以及美國、巴西和墨西哥等國的政府參加正式的外交會議。16個國家共派出26名代表來到日內瓦。1864年8月22日,大會通過了日內瓦第一公約「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境遇」 。12個國家和王國的代表簽署了公約:巴登、比利時、丹麥、法國、黑森、義大利、荷蘭、葡萄牙、普魯士、瑞士、西班牙和符騰堡。公約包含10項條款,第一次建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則,為武裝沖突中的傷兵、戰地醫護人員和特定人道機構提供保護並保證他們的中立性。再者,公約對國際委員會認可國家救助協會規定了2項具體要求:

1、國家協會必須為本國政府認可為符合公約的救助協會;
2、相應國家的政府必須為日內瓦公約的締約國。

緊接著日內瓦公約的誕生,第一批國家協會在比利時、丹麥、法國、奧爾登堡、普魯士和符騰堡成立。同樣在1864年,路易·阿皮亞和一名來自荷蘭部隊的上尉查爾斯·范德費爾德成為在武裝沖突中受紅十字標志保護的第一批獨立和中立的代表。照料戰傷者國家救助協會的第一屆國際會議於3年之後的1867年召開。

同樣在1867年,由於在阿爾及利亞生意失敗,亨利·杜南被迫宣布破產,部分原因是他在為國際委員會不知疲倦的工作中忽視了生意利益。圍繞杜南生意來往的爭論和由此產生的負面公眾輿論,加上與古斯塔夫·穆瓦尼埃持續的矛盾,導致杜南被免去了委員會成員及秘書的職務。他被控欺詐破產並被通緝。因此,他被迫離開日內瓦並從此再沒回過家鄉。隨後的幾年中,幾乎所有歐洲國家都成立了國家協會。1876年,委員會採用了新的名稱「紅十字國際委員會」,這一正式名稱沿用至今。5年之後,通過克拉拉·巴頓的努力,美國紅十字會成立。越來越多的國家簽署了日內瓦公約並實際上在武裝沖突中予以遵守。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紅十字運動在國際上廣受尊重並獲得了巨大的發展,而國家紅會日益成為志願工作的場所。

1901年當第一屆諾貝爾和平獎頒發時,挪威諾貝爾委員會選擇將這一獎項授予亨利·杜南和一位傑出的和平主義者弗雷德里克·帕西。比獲獎的榮譽更為重要的是,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正式道賀標志著亨利·杜南遲來的名譽恢復,也肯定了他在創立紅十字中所發揮的關鍵作用。杜南9年後死於海登的一個瑞士小療養所。他的長期對手古斯塔夫·穆瓦尼埃也於此前2個月去世,古斯塔夫是委員會歷史上任期最長的主席。

1906年,首次修改了1864年的日內瓦公約。一年之後,第二屆海牙國際和平會議通過的海牙第十公約將日內瓦公約的范圍擴大到海戰。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成立以及日內瓦第一公約通過50年之際,一戰於1914年爆發的前夕,全世界已有45個國家救助協會。運動的范圍超越了歐洲和北美洲並向中、南美洲(阿根廷、巴西、智利、古巴、墨西哥、秘魯、薩爾瓦多、烏拉圭、委內瑞拉),亞洲(中華民國、日本、韓國、暹羅)和非洲(南非共和國)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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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紅十字會有那些故事

紅十字作為救護團體(即紅十字會)識別標志,始於年10月,採用「白底紅十字的臂章體為傷兵救護團體志願人員的識別標志」。隨後的日內瓦公約更以具體化,明文指出紅十字標志系掉轉瑞士國旗的顏色而成。之所以這樣做是為了對瑞士表示敬意,因為瑞士的日內瓦是紅十字會的發祥地。由此可見,紅十字標志與宗教迷信沒有任何聯系。
紅十字標志通常是由五個大小相等的紅色正方形拼合成。國際紅十字的規章,對紅十字標志本身的大小、比例並沒有嚴格的規定,只說明兩條紅色長方條成垂直相交,中心至各端的長短相等就行了。我們常見的紅十字標志,因人地而異,規格不盡統一,原因就在於此。當然,最好還是前述五個正方形投合的方式製作,比較合乎大家都贊同的標准。
1876年,正在同沙俄交戰的土耳其政府通知瑞士聯邦委會說,「紅十字標志冒犯了該國土兵的宗教信仰,」該國陸軍已採用紅新月標志代替紅十字標志標明他們所使用的救護車。土耳其的體法,隨後為一些阿拉伯和伊斯蘭教占優勢的國家歷仿效,它們也相繼採用了紅新月標志。
為什麼紅十字標志冒犯了土耳其士兵的宗教信仰呢?要解釋清楚這個問題,我們得簡略地回顧一小段世界史。在11世紀至13世紀之間,西歐信奉基督教,各國的王公、貴族、傳教士企圖從回教徒手中奪回聖城耶路撒冷和基督聖地,曾多次糾集教徒,前仆後繼,進行十字軍東征(最著名的有8次之多),當時他仍所使用的旗幟就是以耶酥基督受刑的十字架作為標志。十字軍東征雖以失敗而告終,但自此以後信奉伊斯蘭教的國家即視十字架為禁物,忌諱使用。這種思想情緒,自然而然地就反映在紅十字標志的使用上來了。可是,象黎巴嫩、印度尼西亞、孟加拉這樣一些伊斯蘭教影響較強的國家,卻沒有採用紅新月標志,仍沿用多數國家所使用的紅十字標志。
紅新月標志,有向左和向右彎曲兩種形式,國際紅十字一般採用向右彎曲的紅新月。至於標志的大小規格,跟紅十字標志一樣,迄今尚沒有統一的標准模式可以遵循。
伊朗從1923年起採用紅獅與太陽作為該國紅十字組織的標志。但伊朗革命後,於1980年7月4日正式通告國際紅十字會,放棄使用紅獅與太陽標志,改用紅新月標志。因此,到1980年7月,1949年四項日內瓦公約所承認的三種紅十字標志,實際上只存在紅十字與紅新月兩種了。在報刊文章里,有時我們還見到「紅十字組織使用三種不同標志」的說法,顯然由於信息閉塞,已與事實不符了。
目前,在各國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標聯合會協會的144個成員中,使用紅十字標志的有119個,使用紅新月標志的有24個,餘下前蘇聯是同時使用兩種標志的唯一紅十字組織。
二、紅十字標志的使用
按照1949年8月12日第一項日內瓦公約第44條的規定,紅十字標志(紅新月標志同樣適用)具有保護和說明兩種截然不同的性質。前者指使用標志的人員、器材、車輛、機構等,是受到公約有關條款的保護;後者只是說明或表明使用標志的人員或某種東西,只是與紅十字會有關系,或從屬於紅十字會,並不受公約的保護。紅十字標志的使用,首先是軍事當局的許可權,特別是武裝部隊醫療部門的許可權。據此,紅十字標志的使用,一般應由有關軍事當局授權,不得使用於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活動。在戰時,這種受權特別給予從事救護傷病員的軍隊醫療隊,即它的人員在戰地救護過程中可以佩戴紅十字臂章;它的救護車、醫院船、醫療飛機、醫院等可以懸掛紅十字旗幟;它的醫療器材可以貼上紅十字標志;等等。交戰雙方應按公約給予保護,不得有違。但是,這些人員、器材、設施、機構等,一旦不再為戰地傷病員服務,就不再受公約的保護;醫院、救護車等如用於掩護或運送作戰部隊,那就構成違犯公約的行為了。
日內瓦公約參加國,根據公約的要求制定了嚴格的國內立法,明確規定了紅十字標志的使用方法。一般講來,紅十字會無權使用保護性質的標志,但在和平時期它可以根據國內立法的規定,使用紅十字標志,當然這種使用不含有任何保護意義。國際紅十字規定,各國紅十字會會員、青少年會員、紅十字會訓練的急救員、衛生員等,均可佩戴紅十字證章、肩章、領章、胸章、帽徽、別針等,最好在這類證章等的紅十字標志周圍鑲飾些花紋,或鑄刻上佩戴人員類別字樣。標忠尤應盡量小些,不宜過大。紅十字會全部佔用的房舍,也可塗有紅十字標志,或懸掛紅十字旗幟;一部分佔用的,只在佔用部分的辦公室懸掛紅十字標志;如屬紅十字會所有而未佔用的房舍,只能懸掛不帶標志的會牌。其他如救護車、急救站等,如系紅十字會所有並由紅十字會在使用,也可塗上有或懸掛紅十字標志。紅十字會的出版物,或募捐時出售的物品,也可印上紅十字標志。向災民免費散發的救濟品,也可印上紅十字標志。運往國外的救濟物資,貼上紅十字標志,還可以得到減免運輸費的優惠待遇,特別是緊急救濟物資還能優先搶運。非紅十字組織使用標志,事先須得到有關當局和紅十字會的同意,不得自行其是。

⑻ 紅十字會的來歷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從1863年到近代的歷史可分為四部分:紅十字創建初期,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1918至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

1、紅十字創建初期

紅十字國際委員會是由1863年2月9日亨利·杜南等5人創建「五人委員會」發展而來的。亨利·杜南在索爾費里諾戰役期間目睹戰爭帶來的可怕後果,回國後撰寫《索爾費里諾回憶錄》並主張大力發展國際公約從而為在戰場上受傷的人以及救護人員和戰地醫院提供保護並保證他們的中立性。

2、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以及紅十字總體而言——已得到充分發展。各國紅十字會以從前難以想像的規模在後方提供急救隊志願者和更多支持,與此同時,紅十字國際委員會將其工作范圍擴展至保護戰俘。

3、1918至1939年

1914-1918年沖突被描述為一場「終結所有戰爭」的戰爭;紅十字將工作重點放在了維護和平上,它開始組織起來向那個方向努力。

第一次世界大戰癒合不佳的傷口、經濟災難和民族主義的抬頭導致了一些沖突的發生,而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發現自己既要在歐洲開展工作,也要在遙遠的地方——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開展工作。它要面對越來越多的平民傷亡不斷攀升的國內沖突。

4、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僅拉丁美洲和數個中立的歐洲國家免遭戰禍。在歷史上,軍用飛機使炮轟數百平方公里的敵區首次成為可能;平民中受害者的數目也首次超過了士兵受害者的數目。

從一開始,希特勒政權就發動了一場旨在征服斯拉夫民族並消滅所有猶太人和吉普賽人的種族戰爭。國際人道法包含規制戰俘待遇的規則(1929年7月27日的《日內瓦公約》),但不包括規制平民人口待遇的規則。

因此,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能夠開展活動以保護和援助戰俘,但它為某類平民——特別是被關押在集中營里的平民——所開展的工作卻是非常有限,甚至是不存在的。

(8)紅十字歷史背景故事擴展閱讀

中國紅十字會的誕生及歷史沿革具有深厚的文化歷史基礎。一是西方紅十字的「人道」理念傳入中國後和中國傳統的「仁愛」思想契合,為中國紅十字會的誕生提供了社會基礎;二是日俄戰爭引發的救護活動催生了中國紅十字會。

國際紅十字運動誕生後,首先於19世紀80年代傳到我國台灣。1894年7月甲午海戰後,開始在中國大陸傳播。旅日僑胞孫實甫,由於長期在日本經商,習見日人深獲紅十字會之益,感受到紅十字會活動對中國苦難群眾的重要和必要,遂與志同道合者翻譯國外紅十字組織的章程,廣為傳播西方「人道」理念。

孫實甫被認為是「中國倡導紅十字會第一人」,西方紅十字的「人道」理念和中國博愛愛人、行善積德的傳統道德思想異曲同工,一經傳播,很快得到社會認同,使國人逐漸認識到紅十字會的重要性,為中國紅十字 會的誕生奠定了社會基礎。

1904年2月(清光緒三十年),在我國東北旅順口,日俄雙方為爭奪在中國的特權,爆發了日俄戰爭,數十萬同胞處於水深火熱之中。當時,在旅順的外國僑民都由本國政府或紅十字會出面,接運撤離戰區。

宣布中立的清政府也派船接運中國同胞,遭到俄國的拒絕,船隻不準入港。為救護中國難民,上海海關道沈敦和等人出於義憤,發起成立「東三省紅十字普濟善會」。這是中國最早的和紅十字有關聯的組織。

為得到國際上的承認,1904年3月10日,清朝商約大臣呂海寰、工部左侍郎盛宣懷等人在上海邀請中立的英、美、法、德代表,共同協商成立了「萬國紅十字會上海支會」。當年得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承認。

清政府得知後,立即予以承認,並撥白銀10萬兩作經費(各地紳商及衙門也勸募20萬兩白銀)。這是中國紅十字會的前身。1907年更名為大清紅十字會。早期的中國紅十字會是由中外合辦、政府撥款資助並得到國際社會承認的。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中華民國成立,清政府滅亡。大清紅十字會改名為中國紅十字會。1912年1月,得到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正式承認。1919年7月,加入紅十字會協會。1933年,改名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先後隸屬內政部、軍委會和行政院領導。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當時的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會長蔣夢麟帶領一部分人去了台灣,各地組織紛紛解體。秘書長胡蘭生等七人,於1950年組成代表團前往北京,要求中央人民政府接管。

根據周恩來總理的指示,中央政府決定:鑒於紅十字會的特殊性質及歷史狀況,採取改組而不是接管的方式,將舊中國紅十字會改組為新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搬遷北京,現有總會職工除不願赴京者外,全部留用;總會所有資財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處理;將北京東城區乾麵胡同22號房屋騰讓出來,作為總會遷京後的會址。

1950年8月2日,在北京召開中國紅十字會協商改組會議(實際為新中國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紅十字會改組事宜。會議明確規定,中國紅十字會為「中央人民政府領導下的人民衛生救護團體」,定名為「中國紅十字會」。周恩來總理親自審閱了改組報告,並親筆修改了《中國紅十字會章程》。

回顧中國紅十字會艱難曲折的歷程,可以分為兩個歷史階段,即1904年誕生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前45年,和1950年改組後的50餘年。

伴隨著中國社會的劇烈變動和坎坷歷史,中國紅十字會應運而生,始終根植於廣大民眾之中,並不斷發展、壯大,在不同的歷史階段,為了「改善最易受損害群體的境況」做出了應有的貢獻。「歷史悠久,功在人間」是對中國紅十字會百年歷史恰如其分的評價。

⑼ 紅十字會的故事

紅十字會系由瑞士銀行家亨利·杜南(Henry Dunant)成立。也因此,紅十字會將他的生日5月8日訂為「世界紅十字日」,而紅十字幾乎成為圖騰的標志,也是由他祖國瑞士的國旗顏色翻轉而成。

亨利·杜南在1859年時路經義大利倫巴底,目睹奧地利、法國及撒丁王國軍隊在蘇法利諾(Solferino)悲慘的戰役,發現傷兵經常乏人照顧,情況凄慘,所以1862年自費出版了《蘇法利諾的回憶》(A memory of Solferino / Un souvenir de Solferino)一書,希望喚起社會的注意,並且號召群眾成立一個民間、中立的傷兵救援組織。

1863年,杜南與古斯塔·莫瓦尼埃(Gustave Moynier )、吉勒姆-亨利·杜福爾 (Guillaume-Henri Dufour)、路易斯·阿皮亞(Louis Appai)及西奧多·莫諾瓦(Theodore Maunoir)一同成立了「救援傷兵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the Relief of the Wounded),此即為國際紅十字運動的濫觴。

1864年,此時紅十字會運動已經擴散至歐洲12個國家,並於日內瓦首度簽署了《改善戰地陸軍傷者境遇之日內瓦公約》,即第一條日內瓦公約。

救援傷兵國際委員會於1875年改名為紅十字國際委員會 (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 ,並向外擴張至伊斯蘭國家,但由於十字是基督教的宗教符號,伊斯蘭教徒不願意接受,1876年在奧斯曼帝國採用「紅新月」標志,波斯帝國採用古老的獅子和太陽圖案。1929年國際紅十字會承認了這兩個符號。伊朗霍梅尼政變取得政權後,廢棄了紅獅子會的符號,和其他伊斯蘭教世界一樣採用紅新月會符號。國際紅十字運動才於1986年改名為「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而紅十字會聯合會則於1991年改名為「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後來以色列要求採用紅色猶太教符號,六角的「大衛之星」,沒有被紅十字會批准,因為怕此例一開,各種團體都會要求自己的五花八門符號,紅十字會正在討論准備採取一種國際通用的,沒有宗教意義的紅菱形符號。

紅十字運動一百多年來,由於在戰時及承平時機對人類社會都有卓著的貢獻,所以共獲得3次諾貝爾和平獎,加上創辦人亨利·杜南於1901年獲頒的諾貝爾和平獎,總計紅十字會獲得4次最高的和平殊榮。

紅十字會是一個遍布全球的慈善救援組織,目的為推動「紅十字運動」(或稱「紅十字與紅新月運動」),是全世界組織最龐大,也是最有影響力的類似組織,除了許多國家立法保障其特殊位階外,於戰時紅十字也常與政府、軍隊緊密合作。

紅十字會的「紅十字」是一個專有標志,依照日內瓦公約的規定,紅十字具有國際法上的效力,非戰時僅有各國紅十字會或國際委員會、國際聯合會可以使用,戰時則作為戰地醫療人員的保護標志,任何武裝部隊均不得攻擊標志紅十字的車輛、人員、設施,否則即為戰犯。

此外,在台灣、大陸及香港,紅十字標志也分別受到《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及《香港紅十字會條例》的明文保護。
1859年4月,意法聯軍與奧地利的軍隊在索耳費里諾進行了一場大會戰,雙方傷亡慘重,屍橫遍野。

這年6月,瑞士人杜南經過義大利卡斯蒂利奧內,一路上,他看到到處是腐爛發臭的屍體,心裡不是滋味兒。更使難過的是,這個小鎮上還有千名傷員,他們有的斷了胳膊,有的折了雙腿,有的躺在乾柴堆里呻吟著。

杜南雖然出生在一個富人家庭里,但從小就對貧窮、遇難的人富有同情心。他來到一所住滿病員的小學校,想以自己微薄的力量去幫助他們。
他一邊給病員喂水、敷葯、扎綳帶,一邊問:「戰爭結束已經一個多月了,你們為什麼還呆在這里?」

傷病員聽他這一問,有的唉聲嘆息,有的掩臉抽泣,有的破口大罵道:「那些當官的沒有人性,我們為他們賣命打仗。現在見我們受傷不能打仗了,就扔下我們不管了!」

噢,原來如此!杜南為他們的遭遇而憤憤不平,於是就說:「請放心!當官的不管你們死活,我會幫助你們的!」他立刻跑出學校,來到教堂,說服教士,讓他出錢出力,組織一支救護隊。救護隊員在杜南的領導下,為傷病員喂水喂飯,進行力所能及的各種護理,不少隊員還自己掏錢買來了葯品,為傷病員治療……

回到日內瓦後,杜南寫了一篇回憶錄,描述了傷病員在戰場上悲慘的遭遇,向世界發出呼籲,要求成立一個國際性的志願救護傷兵組織,建議給予軍事醫務人員和各國志願者傷兵救護組織以中立地位的國際公約。

但是,成立一個國際性的組織必須得到各個大國的支持和同意。杜南立刻給各國元首寫信,並親自四處奔波,到各國去宣傳。他的主張,得到了各國元首的廣泛支持。

1863年10月,在日內瓦召開了成立協會的籌備會議,由16個國家的36名代表參加。第二年8月8日,由瑞士發起,在日內瓦召開國際會議,正式簽訂了國際紅十字會公約。瑞士的杜福爾將軍出任首任主席,杜南擔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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