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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行政特區歷史故事

發布時間:2021-03-01 18:00:49

『壹』 有關香港的歷史資料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鴉片戰爭後,英國強佔香港島,事後清政府曾試圖用武力予以收復,道光皇帝為此發下多道諭旨,但清朝始終不能捍衛領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與英國簽訂不平等的《南京條約》(原名稱《江寧條約》),割讓香港島給英國。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簽訂不平等的《北京條約》,割讓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南地區給英國。

1898年6月9日,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強行租借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區,以及200多個大小島嶼,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結束)。

通過三個條約,英國共佔有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總面積達1092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也就是現在整個香港地區的面積。

1997年7月1日,中國政府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基本法開始實施。香港進入了「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歷史新紀元。

(1)香港行政特區歷史故事擴展閱讀

20世紀80年代初,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創造性地提出了「一國兩制」的科學構想,並首先用於解決香港問題。按照鄧小平的論述,「一國兩制」是指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澳門、台灣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 。

香港回歸祖國後,「一國兩制」由科學構想變成生動現實。中央政府嚴格按照香港基本法辦事,認真履行憲制責任,堅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

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繼續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繼續保持繁榮穩定,各項事業全面發展。

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權力,也包括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權,中央具有監督權力 。

中央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堅持兩點,一是堅定不移,不會變、不動搖;二是全面准確,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不走樣、不變形,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不斷推進「一國兩制」在香港的成功實踐,是中國夢的重要組成部分。既要把實行社會主義制度的內地建設好,也要把實行資本主義制度的香港建設好。

『貳』 香港和澳門的故事和歷史

香港:

香港位於中國南部、珠江口以東,西與中國澳門隔海相望,北與深圳市相鄰,南臨珠海市萬山群島,區域范圍包括香港島、九龍、新界和周圍262個島嶼。

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1842-1997年間曾為英國殖民地。二戰以後,香港經濟和社會迅速發展,不僅躋身亞洲四小龍行列,更成為全球最富裕、經濟最發達和生活水準最高的地區之一。

1997年7月1日,中國政府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中央擁有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香港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

並享受外交及國防以外所有事務的高度自治權,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眾多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中國政府的基本國策。

澳門

澳門位於中國廣東省中南部,地處珠江三角洲西岸。北與廣東省珠海市拱北相接,西與珠海市的灣仔和橫琴相望,東與香港、深圳隔海相望。相距60公里,南臨中國南海。

1553年,葡萄牙人取得澳門的居住權,1887年12月1日,葡萄牙正式通過外交文書的手續佔領澳門並將此辟為殖民地。

1999年12月20日中國政府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經過100多年東西方文化的碰撞使澳門成為一個風貌獨特的城市,留下了大量的歷史文化遺跡。

(2)香港行政特區歷史故事擴展閱讀:

澳門特區的制度和政策,以及有關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規定為依據。根據基本法,除防務和外交事務外,澳門特區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澳門特區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澳門永久性居民組成。澳門特區保持自由港、單獨的關稅地區地位,資金進出自由和金融市場與各種金融機構經營自由。

並可在經濟、貿易、金融、航運、通訊、旅遊、文化、體育等領域,以中國澳門的名義單獨與世界各國、各地區及有關國際組織保持和發展關系,簽定和履行有關協議。

澳人治澳是指由澳門人當家作主,自行管理澳門。特區的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立法會議員、終審法院院長、檢察長必須是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其中部份職位還必須由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

『叄』 香港的歷史故事40個字

香港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鴉片戰爭後,被迫割讓給英國,後又被日本佔領。日本戰敗後,又被英國奪去,直至1997年才回到祖國的懷抱

『肆』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歷史名人,誰可以給我一些

最具代表性的香港歷史人物如下...

港督:
香港總督(簡稱港督),殖民地時期(1841年-1997年)英國派駐香港的英王代表,共歷28任(另有3任日治時期的港督,是日本人,共計31任)。香港回歸中國後此職大致由行政長官取代。

1843年,《英王制誥》頒布,宣布設置香港殖民地。英王是香港的最高統治者,總督則是英王的全權代表,兼任香港三軍司令。港督的權力很大,主持香港的行政機關行政局和立法機關立法局,兩局的議員都是由港督任命。直至1991年才有第一次立法會直選選出部分議員。早期的港督都是由英國殖民地部官員出任,1971年以後港督大多是外交官出身(麥理浩勛爵是第一位);最後一任港督彭定康則是政治家,曾任英國保守黨黨魁。

歷任港督列表

中文名 英文 任期

砵甸乍爵士,又譯璞鼎查 Sir Henry POTTINGER 1843年6月23日-1844年5月8日

戴維斯爵士,又譯爹核士 Sir John Francis DAVIS 1844年5月8日-1848年3月21日

文咸爵士,又譯般咸 Sir Samuel George BONHAM 1848年3月21日-1854年4月13日

寶寧爵士 Sir John BOWRING 1854年4月13日-1859年9月9日

夏喬士·羅便臣爵士,後為樂善美勛爵 Sir Hercules ROBINSON, later the Lord Rosmead 1859年9月9日-1865年3月11日

麥當奴爵士 Sir Richard Graves MACDONNELL 1866年3月11日-1872年4月16日

堅尼地爵士 Sir Arthur Edward KENNEDY 1872年4月16日-1877年4月22日

軒尼詩爵士 Sir John Pope HENNESSY 1877年4月22日-1883年3月30日

寶雲爵士 Sir George Ferguson BOWEN 1883年3月30日-1887年10月6日

德輔爵士 Sir George William DES VOEUX 1887年10月6日-1891年12月10日

威廉·羅便臣爵士 Sir William ROBINSON 1891年12月10日-1898年11月25日

卜力爵士 Sir Henry Arthur BLAKE 1898年11月25日-1903年7月29日

彌敦爵士 Sir Matthew NATHAN 1904年7月29日-1907年7月29日

盧吉勛爵,又譯盧嘉或盧押 Lord Federick LUGARD 1907年7月29日-1912年3月

梅含理爵士 Sir Francis Henry MAY 1912年7月24日-1919年9月30日

司徒拔爵士 Sir Reginald Edward STUBBS 1919年9月30日-1925年11月1日

金文泰爵士 Sir Cecil CLEMENTI 1925年11月1日-1930年5月9日

貝璐爵士 Sir William PEEL 1930年5月9日-1935年12月12日

郝德傑爵士 Sir Andrew CALDECOTT 1935年12月12日-1937年10月28日

羅富國爵士 Sir Geoffry Alexander Stafford NORTHCOTE 1937年10月28日-1941年9月10日

楊慕琦爵士 Sir Mark Aitchison YOUNG 1941年9月10日-12月25日

香港淪陷,香港日治時期

酒井隆中將 Lieutenant General Takashi Sakai

新見政一將軍 General Masaichi Niimi 1941年12月25日-1942年2月20日

磯谷廉介中將 Lieutenant General Rensuke Isogai 1942年2月20日-1944年12月24日

田中久一中將 Lieutenant General Hisaichi Tanaka 1945年2月1日-1945年8月15日

日治時期結束,英國復權

楊慕琦爵士復任 Sir Mark Aitchison YOUNG 1946年5月1日-1947年7月25日

葛量洪爵士 Sir Alexander William George Herder GRANTHAM 1947年7月25日-1958年1月23日

柏立基爵士 Sir Robert Brown BLACK 1958年1月23日-1964年4月14日

戴麟趾爵士 Sir David Clive Crosble TRENCH 1964年4月14日-1971年11月19日

麥理浩爵士,後為勛爵 Sir Murray MacLEHOSE, later the Lord MacLehose 1971年11月19日-1982年5月20日

尤德爵士,於任內病逝。Sir Edward YOUDE 1982年5月20日-1986年12月4日

鍾逸傑爵士[署理] Sir David AKERS-JONES[Acting] 1986年12月4日-1987年4月9日

衛奕信爵士,後為勛爵 Sir David WILSON, later the Lord Wilson 1987年4月9日-1992年7月9日

彭定康,後為勛爵 Christoper Francis PATTEN, later the Lord Patten 1992年7月9日-1997年6月30日

『伍』 關於香港的歷史故事

1891年英國搶佔新界,1982年9月,中、英兩國落實香港前途問題,

於1984年簽訂《中英聯合聲明》,

決定1997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陸』 誰能告訴我關於香港的歷史故事

香港的歷史故事:

在英國佔領香港前,香港基本上是一個荒島,島上南部的赤柱、回大潭篤答和石排灣、東部的阿公岩、水井灣等,有一些漁民居住。

英國人早年看中了香港的維多利亞港有成為東亞地區優良港口的潛力。直至19世紀後期清朝戰敗後,領域分批被割讓及租借予英國使其成為英國殖民地。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鴉片戰爭後,英國強佔香港島,事後清政府曾試圖用武力予以收復。道光皇帝為此發下多道諭旨,但清朝始終不能捍衛領土完整。

(6)香港行政特區歷史故事擴展閱讀:

20世紀80年代初,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創造性地提出了一國兩制的科學構想,並首先用於解決香港問題。

按照鄧小平的論述,一國兩制是指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澳門、台灣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

香港回歸祖國以後五十年政策不變,五十年以後更沒有變的必要。香港回歸祖國後,一國兩制由科學構想變成生動現實。

中央政府嚴格按照香港基本法辦事,認真履行憲制責任,堅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

『柒』 香港100年來10大歷史事件

這個是我個人覺得的哈
1、1834年 8月21日,英國首任駐華商務總監督律勞卑致函外交大臣格雷,建議使用武力佔領香港島。
2、1841年 1月25日,英軍乘「硫磺」號戰艦在香港島西北部的大笪地登陸。26日,艦隊司令官伯麥率領海軍陸戰隊登陸,舉行升旗儀式,正式佔領該島。6月,英國宣布香港為自由港。
3、1842年 8月29日,中英《南京條約》簽訂,香港島被割讓給英國。
4、1864年 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成立。
5、1941年 12月8日,日軍進攻香港。25日,英軍投降,香港淪陷。
6、1965年 1月,洋紫荊被選作香港市花。
7、1982年 9月23日,英國首相撒切爾夫人應邀訪華。24日,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鄧小平會見了撒切爾夫人。中英兩國政府開始就香港問題舉行談判。
8、1986年 10月,香港聯合交易所開幕,證券業邁向新紀元。
9、1996年 12月11日,董建華當選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行政長官人選,12月16日,獲國務院任命。12月2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臨時立法會產生,共60名議員。
10、1997年 7月1日,香港回到祖國的懷抱。

當然這些時間過了不只一百年,呵呵,其他肯定還有重大事件,這是我自己歸納的。

『捌』 香港的歷史和民間傳說

香港長洲、蒲苔島、東龍島發現多處史前石刻足以證明舊石器時代已有先民於香港活動。
由於有天然良港,古代香港不只是一個名不經傳的捕魚產鹽之地,還是古代海上絲綢之路一個重要中轉站!古時經水路來南中國貿易商船,會先到屯門(香港古名,也是現代香港的一個地區名)補給必須品,再沿珠江河北上廣州或再遠航去福建泉州。
唐代設屯門鎮,屬安南都護府,設邊防軍駐守,以保護外商不被海盜侵擾。這就是"屯門"這名字的來源。五代南漢時於屯門設靖海都巡,宋代置巡檢司,負責緝捕海盜。
明代建築墩台和泛房,分別派兵駐守。(大嶼山東涌仍保存有古炮台遺跡)
明正德九年(1514年),葡萄牙人佔領當時屬東莞縣的屯門,並在當地設立營寨。正德十六年(1521年),廣東海道副使汪鈜在海戰中擊敗葡人,重奪屯門。
清代設屯門寨、墩台。清末改屬新安縣。
大約明、清期間屯門因為盛產香木,又有香港的別名。
1842年《南京條約》清政府割讓香港島給英國成為英國殖民地,1860年《北京條約》令九龍半島成為英殖民地香港一部份,1898年《拓展香港界址專條》,滿清政府租借新界連同附近233個島嶼,為期99年給英國,自此新界及附近島嶼都成成為英殖民地香港的一部份。
英國人佔領香港期間,初時主要作為對華貿易基地,其後因香港占盡了天時、地利,逐漸發展成國際大都會,有"東方之珠"美譽。
1997年7月1日,英國交還香港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同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宣布成立。

『玖』 香港的歷史簡介。

英國開始對香港的殖民統治,時間是在第一次鴉片戰爭時,當時清政府戰敗於1842年8月29日與英國簽訂的《南京條約》,將香港島及鴨脷洲割讓給英國。1860年10月,第二次鴉片戰爭時清政府再次戰敗,被迫簽訂《北京條約》,將九龍半島(時稱九龍司地方一區)界限街以南及昂船洲交給英國管治。1898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將深圳河以南,界限街以北的230塊大小島嶼總計975.1平方公里的土地租借給英國,並將租借地稱為「新界」,租期為99年。從1898年7月1日開始,至1997年6月30日期滿。從而佔領香港全境。

1982年9月,英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開始就香港前途問題展開談判。雖然《南京條約》與《北京條約》皆指香港島及鴨脷洲與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及昂船洲永久割予英國,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拒絕承認《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等所有相關不平等條約,只承認香港受英國管理,而非英國屬地,並要求英國將香港島和九龍連同新界一並交還。1997年,英國政府決定將香港的主權交還給中國,但同時爭取維持英國在香港的利益。

中英雙方經過兩年多達22輪的談判,最終在1984年12月19日正式簽署了《中英聯合聲明》,決定從1997年7月1日起,中國在香港成立特別行政區,開始對香港島、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新界等土地重新行使主權和治權。

『拾』 香港被割讓的歷史故事(150字)

香港,意為出抄口香料的港口。歷史上東莞的莞香樹受蟲蛀或人式砍傷後,由木質分泌而出,經多年沉積而成,有特別香氣,故名「沉香」。可作中葯,又是製作多種香的主要原料。東莞一帶所產的這種香料最有名,故稱「莞香」。今香港新界沙田、大嶼山等地,古屬東莞,亦產莞香。當時莞香多數先運到香(土步)頭(今尖沙咀),再用小艇運至港島南邊的香港仔與鴨(月利)洲相抱形成的石排灣,然後換載「在眼雞」帆役轉運廣州,再行銷北方,遠至京師。莞香所經之地,多被冠以「香」字:集中莞香的碼頭叫香(土步)頭;運莞香出口的石排灣,就被稱為香港仔、香港圍;1 8 6 0-1 8 7 0年間,在舊圍之外又建起新圍,叫香港村,即今黃竹坑(屯阝)。原石排灣亦有幾戶人家,1 9 6 5年在此開發興建漁光(屯阝)。總之,「香港」原指石排灣、香港仔一帶,後推而廣之,擴大為香港全島乃至九龍、新界之總稱,而香港仔則獨留其原有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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