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四大名著版權被日本注冊,是怎麼回事
集體失語:當「四大名著」被日企搶注之後 新華網浙江頻道 采寫:張道生 文/圖:呂律 日本游戲公司申請注冊的《西遊記》、《水滸傳》商標將於4月14日通過國家商標局的初審公告期。實際上早在此之前,包括《西遊記》、《三國演義》、《紅樓夢》和《水滸傳》在內的中國古典四大名著中,除《紅樓夢》外,日本企業已申請注冊了大量相關游戲商標。 與日本企業瘋狂搶注「四大名著」作為游戲商標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的動漫企業面對日企的搶注風潮,似乎一夜之間集體患上了「失語症」。直到最近,浙江省的多家游戲、動漫企業才聯合起來,打響「四大名著」商標保衛戰。這是為什麼呢? 日本游戲企業搶注「四大名著」 《西遊記》、《三國演義》、《紅樓夢》和《水滸傳》作為我國古典四大名著,同時也是世界文學的瑰寶。在中國,四大名著已經逐漸超越文學的范圍,成為人們為人處事、經 中國古典「四大名著」中,除《紅樓夢》外,日本企業已申請注冊了大量相關游戲商標。世治國,甚至是感情生活的另一種「教科書」。 隨著文學譯介工作的推進,四大名著在世界范圍內的影響力日益擴大,這一點在東亞國家尤其明顯。隨之而來的是,一些外國企業從聲名日顯的四大名著中發現了潛在的商機。特別是一些日本的游戲企業,頻頻申請注冊與四大名著相關的商標。 記者從中國商標網查詢到,早在2004年3月2日,日本的巨摩株式會社就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第9類(計算機游戲程序;可以從全球通訊網路上下載的計算機游戲程序;與電視機連用的計算機視頻游戲機等)「水滸傳」和「西遊記」商標,並通過了初審。今年1月,國家商標局發布了商標注冊公告,公告期到4月14日為止。 進一步的查詢後記者發現:日本光榮株式會社在2002年12月19日申請《三國志戰記》後,2003年又申請了《真三國無雙》商標,2004年3月2日又相繼申請《三國志---馳騁沙場》、《三國志戰記》、《三國志網路》、《三國志無雙》等8個系列商標,還申請了《孔明傳》等商標。巨摩公司除了申請《西遊記》、《水滸傳》商標外,還申請了《三國志麻將》、《巨摩三國志麻將》等商標。 據記者統計,日本游戲企業申請注冊的四大名著相關游戲商標數量達到數十個。除《紅樓夢》以外,其他三大名著都已有相關商標被日本企業申請注冊。 日企行為引發民間熱議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日本企業搶注「四大名著」對於中國來說究竟是福是禍,在民間引發了激烈的爭論。 一些人士認為,古典四大名著在中國具有崇高的文學地位和文化價值,也讓海內外的文化界感受到了中國傳統精神的魅力和沖擊,是國人引以為豪的美好事物,被當作商用開發將對中國傳統文化產生不良影響。 動漫、游戲正在成為年輕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精明的商人馬上嗅到了其中的商機。圖為某動漫商店外駐足觀賞的年輕人。浙江大學中文系碩士研究生吳明告訴記者說:"將表達中國人民美好文化傳統的四大名著的名稱作任何商業使用,都將使中國人在感情上難以接受,畢竟世界上不是每一樣事物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 「古典四大名著的名稱作為商標使用在游戲等產品上,還將會使國人,尤其是廣大青少年對古典文學名著產生認知上的錯誤。」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隨著知識接受方式的不斷改變,尤其是網路時代的到來,社會公眾特別是廣大青少年大量地從網路上獲取信息,網路已成為他們獲取知識的重要途徑。從國內外現有游戲開發過程來看,出於游戲本身的設計要求,勢必會更改原作中的某些情節、或臆造某些故事、或刪減某些內容,甚至不排除增加、誇大其中的兇殺、暴力等方面的內容。通過將四大名著名稱作為游戲商標使用,極有可能使廣大青少年在尚未閱讀四大名著的情況下,先入為主地接受游戲中所設計或構造的情節。這樣,勢必會造成廣大青少年對古典文學名著的誤讀。 相比於文化上的擔憂,來自經濟界的人士則更加擔憂一旦四大名著相關商標被日本公司注冊成功,將會使一大批國內軟體產業、動漫產業無法開發和利用這些作品。 近年來,我國的版權產業得到較大的發展,但與發達國家相比,其規模是相當小的,如果名著商標被國外游戲商注冊,國內相關游戲商和周邊產業,將面臨著侵權的危險。 浙江中南集團卡通影視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動漫、游戲業發展的最大優勢就在於我們擁有悠久的歷史文化,而這又恰恰為動漫、游戲創作提供了取之不盡的資源。如果中國的傳統文化被外國企業搶先注冊,對民族動漫、游戲業發展無疑將造成重大阻礙。」 由於國產游戲缺乏創新和知識產權意識,來自日韓等國的游戲更加受青少年喜愛。 中國動漫企業緣何失語 與一些人的擔憂不同,另一些人則認為應當更多地從此事件中吸取教訓,鞭策國內企業盡早重視知識產權問題。當然,這樣的擔憂是不無道理的。從2006年年初日本企業搶注四大名著一事進入人們的視線以來,國內的動漫、游戲企業始終對這一事件沉默不語。 從一些公開媒體的報道來看,最早對日本游戲企業的搶注行為提出異議的是一些非動漫企業。溫州喜倍兒服飾有限公司3月3日曾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要求撤消日本巨摩公司注冊"水滸傳"游戲商標的申請。該公司老總在浙江博弈商標事務所看到相關公告後表示:《水滸傳》是全中華民族的文化遺產,它不應該成為任何企業或個人,特別是外國企業謀取商業利益的工具。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廣東、福建等地。廣東中山歐卡曼制衣貿易有限公司不久前正式委託北京紅徽國際知識產權事務所,來京將相關商標的異議申請書和爭議申請書遞交給了國家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 「要下決心把動漫產業打造成溫州打火機那樣的興盛」、「振興民族動漫業,打造動漫之都」。在發展動漫產業呼聲高漲,全國各地紛紛舉辦動漫節的情況下,國內動漫企業對 目前動漫產業高燒不退,全國各地都興辦「動漫節」,建「動漫城」。然而對於動漫遊戲知識產權的認識卻沒有跟上腳步。於日本企業搶注「四大名著」作為游戲商標的行為悶聲不吭的做法實在令人費解。 對此杭州比因美特卡通影視有限公司負責人認為,業內對此事態度冷淡主要原因在於我國動漫遊戲產業尚處於起步階段,企業大多把注意力放在如何拓展市場上,忽略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另一方面,國內的動漫企業大量還處於產業鏈的初級階段,僅限於為國外動漫企業貼牌加工,原創意識還不強,客觀上也造成許多動漫企業對日本企業的行為不聞不問。 「不要讓美國來創作我們的花木蘭,更不要將胡編亂改的三國演義賣到中國來。」香港漫畫協會會務總監郭峰呼籲說。令人感到欣慰的是,眼看著巨摩、光榮等日本游戲公司相繼以四大名著的名稱向國家商標局申請商標,浙江省動漫、游戲產業終於坐不住了。 4月初,浙江省電視藝術家協會動漫專業委員會聯合杭州比因美特卡通影視有限公司、浙江中南集團卡通影視有限公司、杭州安高卡通影視有限公司和知水仁山劇本研究中心等多家動漫、游戲企業,在溫州喜倍兒家居服飾有限公司對《水滸傳》商標注冊提出初步異議的基礎上,共同向國家商標局對這些核准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要求國家商標局依法撤銷這些以四大名著為名稱的商標初步審定,駁回其注冊申請。 代理此案的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浙江省知識產權研究會會長李永明說:「針對日本巨摩株式會社申請在第9類《西遊記》、《水滸傳》兩個尚處於初審公告期的商標,我們將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對已通過初步審定的第41類(書籍出版;收費圖書館;廣播和電視節目製作;夜總會;健身俱樂部;翻譯;)《三國志戰記》、《真三國無雙》,第9類《三國志網路》等商標將要求國家商標局依法撤消對其的初步審定。」(完)
Ⅱ 請問歷史類的書籍怎樣才能規避版權問題
大眾化歷抄史故事很明顯不存在版權的,襲一本書如果80%的內容是紅紅的,那就很明顯有問題了,如果想要規避的話,剔除掉不存在版權的歷史故事(這個不用規避),就是把作者的一些個人觀點進行自我加工,改頭換面但不換意思,或者加註表明是引用,這樣應該好點
Ⅲ 日本把三國的版權從中國文化部買啦
假的。。只是有一點。。三國文化的推廣日本確實起了相當大的推進作用
Ⅳ 有哪些著名的書是公共版權的
1、紅樓夢
《紅樓夢》是一部具有世界影響力的人情小說作品,舉世公認的中國古典小說巔峰之作,中國封建社會的網路全書,傳統文化的集大成者。小說以賈、王、史、薛四大家族的興衰為背景,以賈府的家庭瑣事、閨閣閑情為中心,以賈寶玉、林黛玉、薛寶釵的愛情婚姻故事為主線。
描寫了金陵十二釵的人性美和悲劇美,歌頌追求光明的叛逆人物,通過叛逆者的悲劇命運預見封建社會必然走向滅亡,揭示出封建末世危機。
2、三國演義
元末明初小說家羅貫中所著,是中國第一部長篇章回體歷史演義小說。描寫了從東漢末年到西晉初年之間近100年的歷史風雲。全書反映了三國時代的政治軍事斗爭,反映了三國時代各類社會矛盾的轉化,並概括了這一時代的歷史巨變,塑造了一批叱吒風雲的英雄人物。
3、西遊記
明代小說家吳承恩所創作的中國古代第一部浪漫主義的長篇神魔小說。主要描寫了唐朝太宗貞觀年間孫悟空、豬八戒、沙僧、白龍馬四人保護唐僧西行取經,沿途歷經磨難(連同唐僧出生到取經前的磨難共九九八十一難),一路降妖伏魔,化險為夷,最後到達西天,取得真經的故事。
4、水滸傳
全書描寫北宋末年以宋江為首的108位好漢在梁山起義,以及聚義之後接受招安、四處征戰的故事。《水滸傳》也是漢語文學中最具備史詩特徵的作品之一。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用白話文寫成的章回小說之一。
5、駱駝祥子
通過人力車夫「祥子」一生幾起幾落、最終沉淪的故事,揭露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國社會底層人民的悲苦命運。祥子的遭遇,證明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時代里的勞動人民想通過自己的勤勞和個人奮斗來改變處境,是根本不可能的。
Ⅳ 著作權侵權案件中如何認定抄襲和剽竊
抄襲和剽竊是同一概念,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
判斷文字雷同是否構成抄襲和剽竊的依據有以下幾點:
一、字數的多少 「使用」相同或相似文字的字數多,並多處「使用」,或反復「使用」,相同或相似程度高。如果僅僅是幾句話,或少數文字雷同,不構成抄襲。但是雷同字數的多少不是判斷抄襲與否的主要依據。
二、「使用」文字在作品中的地位 即使有的作品「使用」他人作品雷同的文字不多,但是足以構成該作品的精髓或主線,也構成侵權。如「使用」他人創作的經典故事,該故事在該作品中佔有重要地位,或貫穿全文,且故事的描述基本一致就構成抄襲。
三、是否是合理引用 《著作權法》第22條的規定,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而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或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超過「合理使用」限度的「使用」行為當然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侵權」,就是抄襲。 判斷是否合理使用,可參考目的性要件、比例性要件、形式要件和合法性要件等因素。
四、兩者使用相同描述是否屬於公共知識領域 根據著作權法基本原理,作品的構成元素、原生材料、事實等創作素材屬於公有領域,任何人都可以利用他們進行創作。一部作品的獨創性正在於作者運用其獨特的技巧、知識、判斷等思維和表達能力對這些原始素材進行獨特加工。因此,創作新作品時,對他人既有作品中所表述的歷史背景、客觀事實、統計數字等可以自由利用,但絕不能完全照搬他人對上述素材的描述方式。當某一思想只有唯一的或為數極少的表達時,即表達與思想融合為一時,該表達才進入公共領域而為著作權法排除保護,如:科學公式、發明方案,設計方案,國家法律、時事新聞、歷法、通用表格等。否則,對「共知知識」、「客觀事實」的介紹同樣要受著作權法保護。 即使對於作為公共知識的歷史人物和歷史故事,無論何人何處的表達都不可能具有唯一性。「每個時代都會根據現實需要重新詮釋歷史,所以,相同的歷史才可以寫出無數不同的關於歷史的文字。」 每個作者對於歷史人物和歷史故事的描寫,即表達方式,是一種個人創作的結果,是一種智力成果,應受法律保護。
Ⅵ 我想把我講的故事錄下來,通過音像製品出版發行,請問要什麼程序和途徑
1、找家製作公司或工作室錄制
2、准備好版權相關證明和小樣找家出版社報版
3、設計製作包裝
4、拿出版社的復制委託書找壓碟廠壓碟
5、包裝好就可以發行了
你可以自己發行,也可以委託一家發行公司發行
Ⅶ 四大名著版權被日本注冊,是怎麼回事
集體失語:當「四大名著」被日企搶注之後 新華網浙江頻道 采寫:張道生 文/圖:呂律 日本游戲公司申請注冊的《西遊記》、《水滸傳》商標將於4月14日通過國家商標局的初審公告期。實際上早在此之前,包括《西遊記》、《三國演義》、《紅樓夢》和《水滸傳》在內的中國古典四大名著中,除《紅樓夢》外,日本企業已申請注冊了大量相關游戲商標。 與日本企業瘋狂搶注「四大名著」作為游戲商標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的動漫企業面對日企的搶注風潮,似乎一夜之間集體患上了「失語症」。直到最近,浙江省的多家游戲、動漫企業才聯合起來,打響「四大名著」商標保衛戰。這是為什麼呢? 日本游戲企業搶注「四大名著」 《西遊記》、《三國演義》、《紅樓夢》和《水滸傳》作為我國古典四大名著,同時也是世界文學的瑰寶。在中國,四大名著已經逐漸超越文學的范圍,成為人們為人處事、經 中國古典「四大名著」中,除《紅樓夢》外,日本企業已申請注冊了大量相關游戲商標。世治國,甚至是感情生活的另一種「教科書」。 隨著文學譯介工作的推進,四大名著在世界范圍內的影響力日益擴大,這一點在東亞國家尤其明顯。隨之而來的是,一些外國企業從聲名日顯的四大名著中發現了潛在的商機。特別是一些日本的游戲企業,頻頻申請注冊與四大名著相關的商標。 記者從中國商標網查詢到,早在2004年3月2日,日本的巨摩株式會社就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第9類(計算機游戲程序;可以從全球通訊網路上下載的計算機游戲程序;與電視機連用的計算機視頻游戲機等)「水滸傳」和「西遊記」商標,並通過了初審。今年1月,國家商標局發布了商標注冊公告,公告期到4月14日為止。 進一步的查詢後記者發現:日本光榮株式會社在2002年12月19日申請《三國志戰記》後,2003年又申請了《真三國無雙》商標,2004年3月2日又相繼申請《三國志---馳騁沙場》、《三國志戰記》、《三國志網路》、《三國志無雙》等8個系列商標,還申請了《孔明傳》等商標。巨摩公司除了申請《西遊記》、《水滸傳》商標外,還申請了《三國志麻將》、《巨摩三國志麻將》等商標。 據記者統計,日本游戲企業申請注冊的四大名著相關游戲商標數量達到數十個。除《紅樓夢》以外,其他三大名著都已有相關商標被日本企業申請注冊。 日企行為引發民間熱議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日本企業搶注「四大名著」對於中國來說究竟是福是禍,在民間引發了激烈的爭論。 一些人士認為,古典四大名著在中國具有崇高的文學地位和文化價值,也讓海內外的文化界感受到了中國傳統精神的魅力和沖擊,是國人引以為豪的美好事物,被當作商用開發將對中國傳統文化產生不良影響。 動漫、游戲正在成為年輕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精明的商人馬上嗅到了其中的商機。圖為某動漫商店外駐足觀賞的年輕人。浙江大學中文系碩士研究生吳明告訴記者說:"將表達中國人民美好文化傳統的四大名著的名稱作任何商業使用,都將使中國人在感情上難以接受,畢竟世界上不是每一樣事物都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 「古典四大名著的名稱作為商標使用在游戲等產品上,還將會使國人,尤其是廣大青少年對古典文學名著產生認知上的錯誤。」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隨著知識接受方式的不斷改變,尤其是網路時代的到來,社會公眾特別是廣大青少年大量地從網路上獲取信息,網路已成為他們獲取知識的重要途徑。從國內外現有游戲開發過程來看,出於游戲本身的設計要求,勢必會更改原作中的某些情節、或臆造某些故事、或刪減某些內容,甚至不排除增加、誇大其中的兇殺、暴力等方面的內容。通過將四大名著名稱作為游戲商標使用,極有可能使廣大青少年在尚未閱讀四大名著的情況下,先入為主地接受游戲中所設計或構造的情節。這樣,勢必會造成廣大青少年對古典文學名著的誤讀。 相比於文化上的擔憂,來自經濟界的人士則更加擔憂一旦四大名著相關商標被日本公司注冊成功,將會使一大批國內軟體產業、動漫產業無法開發和利用這些作品。 近年來,我國的版權產業得到較大的發展,但與發達國家相比,其規模是相當小的,如果名著商標被國外游戲商注冊,國內相關游戲商和周邊產業,將面臨著侵權的危險。 浙江中南集團卡通影視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中國動漫、游戲業發展的最大優勢就在於我們擁有悠久的歷史文化,而這又恰恰為動漫、游戲創作提供了取之不盡的資源。如果中國的傳統文化被外國企業搶先注冊,對民族動漫、游戲業發展無疑將造成重大阻礙。」 由於國產游戲缺乏創新和知識產權意識,來自日韓等國的游戲更加受青少年喜愛。 中國動漫企業緣何失語 與一些人的擔憂不同,另一些人則認為應當更多地從此事件中吸取教訓,鞭策國內企業盡早重視知識產權問題。當然,這樣的擔憂是不無道理的。從2006年年初日本企業搶注四大名著一事進入人們的視線以來,國內的動漫、游戲企業始終對這一事件沉默不語。 從一些公開媒體的報道來看,最早對日本游戲企業的搶注行為提出異議的是一些非動漫企業。溫州喜倍兒服飾有限公司3月3日曾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要求撤消日本巨摩公司注冊"水滸傳"游戲商標的申請。該公司老總在浙江博弈商標事務所看到相關公告後表示:《水滸傳》是全中華民族的文化遺產,它不應該成為任何企業或個人,特別是外國企業謀取商業利益的工具。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廣東、福建等地。廣東中山歐卡曼制衣貿易有限公司不久前正式委託北京紅徽國際知識產權事務所,來京將相關商標的異議申請書和爭議申請書遞交給了國家商標局和商標評審委員會。 「要下決心把動漫產業打造成溫州打火機那樣的興盛」、「振興民族動漫業,打造動漫之都」。在發展動漫產業呼聲高漲,全國各地紛紛舉辦動漫節的情況下,國內動漫企業對 目前動漫產業高燒不退,全國各地都興辦「動漫節」,建「動漫城」。然而對於動漫遊戲知識產權的認識卻沒有跟上腳步。於日本企業搶注「四大名著」作為游戲商標的行為悶聲不吭的做法實在令人費解。 對此杭州比因美特卡通影視有限公司負責人認為,業內對此事態度冷淡主要原因在於我國動漫遊戲產業尚處於起步階段,企業大多把注意力放在如何拓展市場上,忽略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另一方面,國內的動漫企業大量還處於產業鏈的初級階段,僅限於為國外動漫企業貼牌加工,原創意識還不強,客觀上也造成許多動漫企業對日本企業的行為不聞不問。 「不要讓美國來創作我們的花木蘭,更不要將胡編亂改的三國演義賣到中國來。」香港漫畫協會會務總監郭峰呼籲說。令人感到欣慰的是,眼看著巨摩、光榮等日本游戲公司相繼以四大名著的名稱向國家商標局申請商標,浙江省動漫、游戲產業終於坐不住了。 4月初,浙江省電視藝術家協會動漫專業委員會聯合杭州比因美特卡通影視有限公司、浙江中南集團卡通影視有限公司、杭州安高卡通影視有限公司和知水仁山劇本研究中心等多家動漫、游戲企業,在溫州喜倍兒家居服飾有限公司對《水滸傳》商標注冊提出初步異議的基礎上,共同向國家商標局對這些核准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要求國家商標局依法撤銷這些以四大名著為名稱的商標初步審定,駁回其注冊申請。 代理此案的浙江大學法學院教授、浙江省知識產權研究會會長李永明說:「針對日本巨摩株式會社申請在第9類《西遊記》、《水滸傳》兩個尚處於初審公告期的商標,我們將向國家商標局提出異議;對已通過初步審定的第41類(書籍出版;收費圖書館;廣播和電視節目製作;夜總會;健身俱樂部;翻譯;)《三國志戰記》、《真三國無雙》,第9類《三國志網路》等商標將要求國家商標局依法撤消對其的初步審定。」(完)
Ⅷ 神話與歷史-古希臘英雄故事的歷史和文化內涵的版權
作者簡介
圖書簡介
目錄
編輯推薦
Ⅸ 有一則報紙上的真實歷史故事,我們想改變成劇本,當時我們開始改編的時候,這個故事還沒有出書,我們劇
如果你能證明小說和劇本完成的時間差很短,不足以支持一次抄襲,那麼就沒什麼侵權。內畢竟歷容史事件是公開的,不涉及版權的。如果兩者情節有明顯區別,那麼也沒問題,歷史事件大家都在用,不可能你用了就不許我用。但是如果情節雷同的很嚴重就不好說了
Ⅹ 將傳統戲曲故事改編成小說會涉及侵權嗎
不會,神話故事和復民間傳說沒制有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具體署名作者,也就沒有版權之說。就算有,對版權的期限,簡單來說,對個人而言,是死後五十年,署名權等精神權利期限無限制;對單位和法人而言,是作品首次發表後五十年。
比如你提到的八仙過海,是明朝傳說,到今天早過了版權保護期限了。
很多戲曲劇目本身就脫胎於歷史名著,比如三國戲水滸戲等。撇開侵權不侵權不談,這些故事已有深入人心的成形的小說。再改編也沒多大新意。除非改的像大話西遊倩女幽魂……一樣,完全跟人們頭腦中的固定印象脫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