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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法律的歷史小故事

發布時間:2021-03-14 04:13:51

『壹』 法律常識,案例分析,法規條文,與法律有關的歷史小故事

故事一

昨天早晨8點多;張女士剛起床,就聽見我們院里一片嘈雜:原來是他們院子一個老爺子由於年歲已高,反應稍慢,騎自行車壓了別人的一條小狗,牽狗人不依不饒;非得逼老爺子賠償。其實也沒有大問題,就是稍稍碰了那條畜生一下!張女士看到這種情況就穿衣下了樓,問清了壓狗的時間後;對那人說:「第一;我們需要你出示合法的養犬證、第二;您遛狗的時間不對,遼寧省有關法律規定是晚7點以後至第二天早7點之前!第三;您應該慶幸的是您的狗沒有把老爺子晃摔了,否則後果您自己合計吧!」聽了張女士的話,牽狗人也自覺理虧,搭訕了幾句就走了!

從這個故事可以看出:多掌握點兒法律常識;確實可以達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

故事二

王先生在外地工作,離家較遠,平時回家較少,大多是通過電話與家裡聯系。有一天,他正在單位上班,父親打來電話說:「昨天我和你二叔因為自留山的劃分問題吵了一架,吵得很兇,你二叔說准備找人揍我。」過了幾天,父親又來電話:「自留山的事沒有擺平,新問題又來了。」王先生一聽心裡直打鼓,連問咋回事,父親說:「我和你二叔因堂屋問題又吵架了,我准備揍你二叔,到時候萬一把他弄得哪兒不合適,就算坐班房我也豁出去了。」他還問王先生把人打傷要判幾年刑。

王先生趕緊說:「你這次無論如何也得聽我的,不能急。」父親說:「你快講,廢話少說。」王先生告訴他,打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打傷了還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兄弟之間的事還是和解為好。自留山和堂屋都屬《民法通則》調整的范疇,但裡面還涉及到《繼承法》的有關法條,一時半會兒在電話里很難說清楚,於是,王先生就把有關《民法通則》和《繼承法》的法律知識及解決中需要的相關證據給父親寄了回去,希望他和二叔能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兩個月後,父親來信說:「我與你二叔的糾紛是用法律手段解決的,大家都沒啥異議。近些日子,我們的關系在逐漸好轉。」據說從那以後,父親有空兒就給親戚朋友講他學到的一點法律知識。後來父親對法律知識越來越有興趣,村子裡發生什麼事,他總會打電話向王先生咨詢。

這個故事說明:法律看似遙遠,其實非常貼近生活,解決的都是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

『貳』 寫出十個關於法律的小故事 最好簡短點的 謝謝啦

1.張三偷了李四的母雞被抓---盜竊
2.張三偷了李四的母雞,未被抓,但終自首---盜竊即遂,但有自首情節,從輕處罰
3.張三打算偷李四的母雞,但由於害怕李四家的狗,最終繞道---盜竊未遂
4.張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雞,打開雞籠以後,發現雞窩里有蛇,最終放棄----盜竊未遂
5.張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雞,拿到母雞想溜的時候,被李四發現,逃跑-----盜竊即遂
6.張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雞,拿到母雞想溜的時候,被李四發現,扔下母雞逃跑----盜竊即遂
7.張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雞,拿到母雞想溜的時候,被李四發現,害怕其告發,遂將其致死---盜竊即遂並故意殺人即遂
8.張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雞,拿到母雞想溜的時候,被李四發現,害怕其告發,想將其致死,但過程中,看李四過於痛苦,遂逃跑-----盜竊即遂,並故意殺人未遂
9.張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雞,拿到母雞想溜的時候,被李四發現,害怕其告發,想將其致死,但李四身強力壯,並拚命反抗,將張三打傷,張三放棄所有念頭,逃跑----張三盜竊即遂,故意殺人未遂。李四正當防衛
10.張三打算偷李四家的母雞,拿到母雞想溜的時候,被李四發現,害怕其告發,想將其致死,但李四身強力壯,並拚命反抗,將張三打死,李四自首----張三盜竊即遂,故意殺人未遂。李四正當防衛。

故事夠短了吧
都是自己寫的,希望採納

『叄』 法制的歷史小故事,不限字數

三尺法
杜周是西漢時有名的酷吏,為人持重少言、內心陰刻。皆任廷尉、御史大夫專。漢武帝對他頗為欣賞。屬什麼原因呢?一是因為他逐捕深治,二是他治獄,專以皇帝旨意為准。皇帝所討厭的人構訟,他就枉法而陷之:皇帝欲開釋的人,他就網開一面,找借口釋放。有人就此責問他:「君為天下決平,不循三尺法,專以人主意旨為獄,獄者固如是乎?」所謂三尺法指的是寫在三尺長竹筒上的法律條文。對這樣的責問,杜周一笑置之,振振有詞地說:「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當時為是,何古之法乎?」應該說,杜周道的是實情,說出了封建社會里十分普遍的執法心態和現象。杜周能坦率承認這一點,還有幾分可愛之處。

『肆』 跟法的起源有關的故事有哪些

[提要]:罰弗及嗣,賞延於世。餚過無大,刑故無小。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好生之德,洽於民心,茲用不犯於有司。——皋陶

法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才出現的社會現象。它是在原始社會逐漸解體的基礎上,取代氏族社會世代相傳的習慣而產生的。

在中國,最早研究法起源問題的是郭沫若。他在對殷代甲骨、金石器和古籍佚書進行系統研究的基礎上,第一次把中國古代史放在整個人類歷史的發展過程中進行研究。但法誕生於何年何月何日,郭老也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答案。至今有關中國法的起源仍限於一些傳說和故事。皋陶的故事就是關於中國法起源的最早的故事。從這個故事中我們可以知道,早在上古時代中國就有法了。

堯禪讓給舜,舜任命皋陶為士官,此職位相當於後來的大理寺卿和現代的最高法院院長或司法部長。後來舜禪讓給禹,但禹認為皋陶賢明、正直,想把部落聯盟領袖的位子禪讓給皋陶。可惜禹還沒來得及禪位,皋陶就死了。皋陶憑何德何能可做禹的繼承人呢?從以下皋陶與舜帝的對話中,我們可以窺見皋陶為部落人民生活的安定所作出的貢獻。

皋陶主要生活在舜、禹時期。舜帝時期,華夏族與苗蠻族的戰爭接連不斷,族內犯罪也頻頻發生,真可說是一個內憂外患的時代。舜對皋陶說:「皋陶啊,現在少數民族不斷侵犯中原,搶劫的寇和殺人的賊內外並起,我任命你為士官,領導部落同苗蠻族作戰和處理族內犯罪問題,你覺得如何?」

皋陶說:「我願意為部族效勞,但鄙人才疏學淺,難以擔當如此重任。」

舜說:「沒有關系。只要你記住以下施法的原則和要求,就一定能把法官做好。對於應當處墨、劓、刖、宮、大辟五種刑罰的犯人,要各服其罪,但在執行刑罰的時候,要分不同的情況進行處理。犯輕罪的要在原野中處罰,犯較重罪的要在市朝處罰,而官吏犯罪要在部落大堂處罰,有知識的人犯罪要在鬧市處罰。對判處墨、劓、刖、宮、大辟五種刑罰以下的人,應當寬大處理;而對不忍用刑,改為流放的犯人,根據遠近,也要有所區別。嚴重犯罪的要流放到遙遠的少數民族地區,犯較嚴重罪的要流放到九州之外,一般犯罪的要流放到千里之外。只要你能明察秋毫,正確定罪量刑,就能使罪犯信服。你現在明白了吧?」

皋陶回答道:「那好吧,我就遵循這些原則盡職盡責地去做。」

皋陶果然沒有辜負舜的期望,他在做大法官期間,用獬豸(一種神獸)幫助自己判案。只要皋陶遇到不能斷的案子,他就把獬豸牽來,如果獬豸頂撞犯罪嫌疑人,就說明他有罪;如果獬豸不觸碰犯罪嫌疑人,就說明他無罪。依靠這只獬豸,皋陶不枉不縱,不偏不倚,嚴格執行各種法律,做到了罪、責、罰相當。在實施法律的過程中,皋陶還制定了許多行之有效的法規,用以懲治天下罪惡,使違法犯罪之人都被繩之以法,為整個部落的安定作出了傑出的貢獻。

法最早產生於原始社會的後期,主要是因為氏族戰爭與法的起源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中國自古以來就有「兵刑同一」和「刑始於兵」的說法。所謂兵刑同一,是說在古人看來,戰爭與刑罰或刑法是一回事,二者在本質上相同。所謂刑始於兵,則是說法律起源於遠古的氏族戰爭。皋陶的故事充分體現了這個理論。

總之,通過皋陶的故事,我們可以相信,中國法起源於上古時代。

『伍』 法制史方面的小故事

這類最好自己上圖書館去查,專業律師沒有那麼閑心去為你找。

『陸』 遵守法律的名人故事有哪些

1、西漢張釋之

其後有人盜高廟坐前玉環,捕得,文帝怒,下廷尉治.釋之案律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奏當棄市.上大怒
曰:「人之無道,乃盜先帝廟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釋之免冠頓首謝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順為差。

今盜宗廟器而族之,有如萬分之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

大意是有人在把劉邦廟里的玉環偷走了,漢文帝大怒要治罪,張釋之認為論罪當斬.漢文帝很生氣說受不了這貨太過分了,我讓你辦案就是要判誅族,結果你按照法典回答我,這搞不成。

張釋之說律法的規定就是這樣,罪惡本身是一樣的,怎能以對陛下您本人的忤逆與否而做出區別判罰?在宗廟里偷個禮器就要族誅,那如有百姓在劉邦墳上取了一捧土走了,該如何判罰?

2、唐周時期狄仁傑

儀鳳元年(676年),武衛大將軍誤砍了唐太宗陵園內的柏樹,狄仁傑說他應該被免職.但唐高宗說要殺掉,狄仁傑又說不行,罪不當死.唐高宗用了和漢文帝一樣的理由,說砍老爹陵園內的柏樹讓我不孝,必須死.狄仁傑就用了上面張釋之的例子和魏文帝曹丕與辛毗的例子來說明。

總結說,陛下的法典,各種罪名判罰都不同,哪有犯了非死的罪名卻一定要死的?法如果變換不定,那麼百姓將無所適從.如果陛下一定要改變法典(意味把這事定位死罪),那麼從今日開始(你先定了死罪,以後就都是死罪了,但武衛將軍不能死,因為此時你還沒改法律)。

3、北宋包拯

包公自幼父母雙亡,全靠兄嫂撫養成人,供養讀書,科舉中第,步入仕途。兄嫂惟一的獨子包冕作為地方官,利用職務便利,貪污用來賑災的糧錢,後被人舉報。作為監察官的包拯,親自審理此案,查明事實真相後,下令處死自己的親侄子包冕。

臨行刑時,面對嫂子的責罵,包拯表明自己不是「忘恩負義」的小人,而是因為職責所在,要嚴格執法,「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為了解脫自己的道德煎熬,包拯跪地直呼「嫂娘」,願代替侄子為她「養老送終「。

『柒』 有關法律的古代故事

1、鍘美案

陳世美家境貧寒與妻子秦香蓮恩愛和諧,十年苦讀的陳世美進京趕考,中狀元後被宋仁宗招為駙馬。秦香蓮久無陳世美音訊,攜子上京尋夫,但陳世美不肯與其相認,並派韓琪半夜追殺。韓琪不忍下手只好自盡以求義,秦香蓮反被誤為兇手入獄。

在陳世美的授意下,秦香蓮被發配邊疆,半途中官差奉命殺她,幸為展昭所救。展昭至陳世美家鄉尋得人證祺家夫婦,半途上祺大娘死於殺手刀下,包拯找得人證物證,欲定駙馬之罪,公主與太後皆趕至阻擋,但包拯終將陳世美送上龍頭鍘。

2、鼠獄

張湯是杜縣人。他父親當長安縣丞,有一次出門去,張湯當時是小孩,父親就讓他在家看門。父親回家後,看到老鼠偷了肉,就對張湯發怒,用鞭子打了他。

張湯掘開鼠洞,找到偷肉的老鼠和沒吃完的肉,就舉告老鼠的罪行,加以拷打審問,記錄審問過程,反復審問,把判決的罪狀報告上級,並且把老鼠和剩肉取來,當堂最後定案,把老鼠分屍處死。

他父親看到這情景,又看到那判決辭就象老練的法官所寫,特別驚訝,於是就讓他學習斷案的文書。

(7)有關法律的歷史小故事擴展閱讀

不少人經過「考證」說陳世美其實是清朝順治年間的進士陳年穀(號熟美),是被冤枉的,還說陳年穀的兩位同學報復誣陷,把陳熟美編成了戲曲中的陳世美。說來也巧,陳熟美和劇中的陳世美都是「均州人氏」。

在清朝之前的明朝,萬曆年間有一位自稱錢塘散人的安遇時,留下了一本書叫《包公案百家公案》,那時的書里第26回《秦氏還魂配世美》就有了均州人陳世美中狀元不認妻子兒女的故事,和豫劇《包青天》劇情的前半截極為相似。

大家只要網路一下《包公案百家公案》,就能看到這本明朝的書。只是這部書里沒寫鍘陳世美,是發配陳世美,包公戲曲受《三俠五義》影響改成鍘陳世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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