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保護歷史文化遺址
國家出台法律,政府出政策並主導保護性的旅遊資源開發,是歷史文化遺址能夠「自給自足」地保護自己。
B. 怎樣保護文化古跡
1、在闡述立法的基本原則後,從管理體系設置、民事責任、公眾參與制度和私人所有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制度以及配套的資金保障制度、程序化管理制度等方面就文物古跡保護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議。
2、在保護文化古跡過程中,要堅決摒棄這種落後觀念,形成保護文化古跡要用心去疼的新理念。樹立文化古跡是我們祖先留下的歷史創造,是中華民族精神的一部分,實為無價之寶。文化古跡是每個人的財富,每個人都應成為保護文化古跡的使者。
3、在明確文物古跡保護的主體、對象、任務、目的及意義等內容的基礎上,以環境價值觀與可持續發展環境倫理觀為內容論述了文物古跡法律保護的理論基礎。
然後,考察國際與國外文化遺產保護法律制度,並從立法模式、管理機構、保護主體等方面進行比較、總結。
(2)如何保護歷史文化地擴展閱讀:
文物保護單位為中國大陸對確定納入保護對象的「不可移動文物」的統稱,並對文物保護單位本體及周圍一定范圍實施重點保護的區域。
文物保護單位根據其級別分別由國務院、省級政府、市/縣級政府劃定保護范圍,設立文物保護標志及說明,建立記錄檔案,並區別情況分別設置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管理。
文物古跡都是國家保護物件。大多文物價值連城,有個別國家一級文物、那都是無價之寶。愛護、保護國家文物,人人有責!
C. 到底該如何保護我們的歷史古跡
政府在老城裡面是產權最終所有者,而且是目前老城裡許多房子的直接所有專者。可以屬扮演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可以用其產權來交換歷史名城保護資本。這是只有政府能夠做到、而別的任何單一開發商做不到的。另一個就是政府有公共權力。西方國家可以通過制定法律,如果規定某個地方的層高,地價一定上不去,因為如果規定建築高度很低買地後無論是拆遷還是投資,投下去收不回來。在歐洲會看到開發商從來沒有人敢打老城的主意,這不是因為老城不值錢,而是因為政府的法律規定,使老城地價不可能轉作它用。這時老城就能保護住。政府可以通過一系列公共權力來使老城的歷史文化特性得到延續和保護。
D. 如何保護我們的歷史文化資源
對此,文化界代表提議,中國應重視自己的傳統節日,所有的傳統節日應有相應的假期,將其列入國家法定假日。
E. 如何保護城市歷史文化遺產
很大的問題,有很多流派、觀點。可以參考《歷史城市保護學導論》張松,同濟大學出版社,2008
F. 如何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歷史遺產是一種保護性而非開發性的資源應通過制定發展規劃處理好發展和保護的關系。版
保護也不是說權一點都不能動、保護下來不用,保護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發揮它的作用。各地的歷史文化和自然遺產都成為豐富的旅遊資源,給當地帶來了良好的經濟效益。但歷史遺產是一種保護性的資源,而非開發性的資源,保護是第一位的。要合理利用,利用得不好不僅會影響保護,甚至造成破壞,要防止「殺雞取卵」式的利用。 對歷史遺產的利用要考慮長遠利益,過度開發將導致滅頂之災。
G. 怎樣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
(聯合因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大會 第十七屆會議於1972年11月16日在巴黎通過)
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大會於1972年10月17日至11月21日在巴黎舉行的第十七屆會議。注意到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越來越受到破壞的威脅,一方面因年久腐變所致,同時變化中的社會和經濟條件使情況惡化,造成更加難以對付的損害和破壞現象;
考慮到任何文化或自然遺產的壞變或丟失都有使全世界遺產枯竭的有害影響;
考慮到國家一級保護這類遺產的工作往往不很完善,原因在於這項工作需要大量手段而列為保護對象的財產的所在國卻不具備充足的經濟、科學和技術力量;
回顧本組織《組織法》規定,本組織將通過保存和維護世界遺產和建議有關國家訂立必要的國際公約來維護、增進和傳播知識;
考慮到現有關於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國際公約;建議和決議表明,保護不論屬於哪國人民的這類罕見且無法替代的財產,對全世界人民都很重要;
考慮到部分文化或自然遺產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因而需作為全人類世界遺產的一部分加以保護;
考慮到鑒於威脅這類遺產的新危險的規模和嚴重性,整個國際社會有責任通過提供集體性援助采參與保護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文化和自然遺產;這種援助盡管不能代替有關國家採取的行動,但將成為它的有效補充;
考慮到為此有必要通過採用公約形式的新規定,以便為集體保護具有突出的普遍價值的文化和自然遺產建立一個根據現代科學方法制定的永久性的有效制度;
在大會第十六屆會議上,曾決定應就此問題制訂一項國際公約。
於1972年11月16日通過本公約。
H. 如何保護開發利用歷史文化遺址
國外對遺址保護與開發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對大遺址保護的基礎上,提倡按發掘原貌就地保存,或者採用博物館進行保護和展示。例如義大利的學者們認為對大遺址保護的原則是不改變遺址文物原貌,採用遺址公園、遺址博物館等形式保護起來。遺址發掘出來是什麼樣就是什麼樣,決不搞什麼重建或「修復」。另外對文物古跡的保護通常不是個體保護,而是成片保護,即實行「整體保護原則」,對歷史悠久的城鎮採用法定中心區的形式進行保護,對「歷史中心區」的宏觀保護,法律規定必須保持古城的原有格局和風貌,不準以任何名義進行任何形式的破壞。國內對於遺址保護與開發的研究起步較晚,但是發展很快,眾多學者從各方面提出了自己系統的保護思路,郭蜻娟在《試談大遺址的保護與開發—兼析漢陽陵的開發》一文中提出了保護遺址文物、社會、環境資源的措施以及經營管理模式與組織形式。龔良在《論明祖陵遺址的保護利用》一文中提出遺址公園應逐步實施保護,以達到保護與利用的有機結合,其中關鍵是保護與利用「度」的掌握。黃光宇、李和平在《山地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觀念——論重慶黃山陪都遺址的保護與開發》一文中對山陪都遺址提出整體性、真實性、綜合性相結合的保護思想與方法。趙榮、張祖群等在《歷史文化名城城市精神的文化地理定位研究—以西安為例》一文中定位了西安古都的城市精神,其中由遺址等構成的文化景觀是判別城市精神的四個主要方面之一。
I. 如何有效保護歷史文化遺址
其實,很多歷史文化遺址政府保護得很好,只不過有些素質比較低的人經常去破壞,所以我覺得還是得提高國民的素質,那得從教育抓起。
J. 怎麼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歷史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長期形成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傑作,毀之不再生,催之不可成。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讓她們在今天現代化中繼續發光,正是一種現代文明的象徵。保護歷史文化遺產與現代化建設似乎是一對矛盾,但實踐證明兩者完全可以共存共榮,互相促進。-二百年前,歐洲人在產業革命初期也曾大肆破壞古建築古城堡,不過他們很快覺醒,從法律制度和市民意識上著手,嚴加保護。今天,一批批中國人去法國、英國、義大利等國,看到的是古與今、舊與新之間的和諧生輝,古城區的原汁原味,幾乎看不到拆房擴路的"舊城改造",然而那裡照樣遊人如織,環境優美,經濟發達。可是,我們不少人考察回來後只記住高樓大廈,忘記了保護歷史。中國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這些年文物保護成績是顯著的,同時對文物"建設性破壞"的情況也令人吃驚。中國現有21處世界遺產中,浙江還是空白。其實浙江是文物大省,杭州、紹興、定海、塘棲等地的古城區,原先足以與平遙、麗江媲美,甚至更有優勢。她們躲過了自然災害、政治運動,卻倒在現代化建設的誤區中,真是上對不起祖宗,下對不起子孫後代,實在令人遺憾。搶救歷史文化遺產確實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了!最近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了《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從法律上築起了又一道保護的"屏障"。只要我們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歷史文化遺產就會得到很好的保護。
為什麼歷史文化遺產的破壞屢禁不止呢?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處理好如何看待"政績"的問題。客觀上,"父母官"有壓力,總想在任期內改善群眾生活條件和市容市貌。這當然是好事。我們不但不反對,而且要盡力支持,問題是怎樣正確認識並把握"政績"。我認為,建設新城是政績,保護古城、留住中華民族的優秀遺產也是政績,後者做起來更不容易,更需要有遠見。紐約、香港歷史很短,是在海島、沙灘上建成的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倫敦、巴黎、羅馬歷史悠久,精心呵護古城,同樣可以成為著名的國際大都市。周庄、西塘等江南6個古鎮,今天名聲大振,成為旅遊熱點,其實浙江原來條件更好的古鎮有不少,但都被以"破舊"、"落後"等借口一一拆毀掉了。這些古鎮雖然面貌一新,但沒有特色和知名度,也沒有遊人和吸引力。城市化進程中必須注意保護歷史,堅持特色,而百城一面、千街一面正是現代化的一忌。杭州是有2200多年歷史的古城,有層層疊疊的歷史積淀,不能將精華與糟粕一起扔掉,在古城區內不宜採用深圳、上海浦東等新興城市的辦法。仇保興同志到杭州上任不久,就與其他市領導在記者來信中批示緊急保護河坊街及其附近地區,保古城建新區,進而將西湖申報世界遺產提上議程,邀請國內外專家獻計獻策,這適合時代潮流,符合民心,我看這就是一大政績。
對外開放使我們意識到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和艱巨性,然而,我們不少人在觀念、行為上仍處於一種蒙昧或自然滿足的狀態中。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和西湖申報世界遺產,是杭州在21世紀進一步對外開放,成為國際性的風景旅遊城市的關鍵性步驟。因此,從現在起,有關的各項工作就應當按世界遺產的標准來衡量,與世界接軌。踏踏實實,一步一步努力,再大的困難也會變小,再小的希望也會增大,直至成功。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利在當代,功在千秋。
http://www.zjol.com.cn/node2/node2352/node2354/node15917/userobject12ai146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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