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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紀檢組織建設歷史發展情況

發布時間:2021-03-06 05:39:55

1. 如何進一步加強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

加強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是深入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保證。要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加強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為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保證和促進中央的各項戰略決策真正落實到基層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對此,筆者結合北京市的工作實際,提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建議: 進一步完善區縣政府部門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設置 當前,一些區縣的重要政府部門和直屬單位,既沒有紀檢監察機構,也沒有紀檢監察幹部,權力運行處於缺乏日常監督的狀況。監督既是一種約束,也是對幹部的關心、愛護和保護。加強監督是規范權力運行的前提和保障。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在區縣政府部門和直屬單位中,決策權和執行權的運行機制相對完善,黨組織和行政領導班子履行決策權,有關分管領導和職能部門履行執行權,但是監督權往往沒有落到實處,或者處於從屬地位。建立健全監督機構,加強預防教育和監督檢查,有利於及時糾正決策失誤,提高決策質量和水平,也有利於規范權力行使,確保依法行政。 二是明確設置標准。通過深入調研,摸清紀檢監察機構的設置情況,查找監督的薄弱環節,提出設置紀檢監察機構的具體標准。重點是在沒有設置紀檢監察機構的區縣政府部門和直屬單位中,審批許可權相對集中、人財物等管理許可權較大、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人員較多的部門,設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 三是抓好組織實施。根據當前區縣機構編制普遍緊張的實際,加強與組織、編制等部門的溝通協商,認真匯報設置的依據和理由,爭取重視和支持。 積極推進區縣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 在推進區縣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中,應做到「三個切實加強」: 一是切實加強對派駐機構的領導和管理。做到派駐機構工作直接對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幹部工作由紀檢機關直接管理,行政後勤由紀檢監察機關統一管理。為了便於監督,統一管理後派駐紀檢組長可繼續擔任駐在部門黨組成員,派駐監察機構負責人可以參加駐在部門有關會議;作為黨組成員,派駐紀檢組長個人應該接受黨組的領導,但不參加業務分工,紀檢監察工作直接對紀檢監察機關負責。 二是切實加強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應把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作為監督的重點對象,突出監督的重點內容,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和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落實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等黨內監督制度以及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情況實施監督。 三是切實加強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反腐倡廉工作。要進一步明確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對本部門及所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派駐機構應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對於駐在部門及系統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重要問題和薄弱環節,可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提出改進或加強的意見建議,適時向領導班子通報,齊心協力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探索完善鄉鎮街道紀檢監察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目前,大多數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長期在一個地區任職,紀(工)委委員大多數是兼職,承擔了很多其他工作;紀(工)委編制較少,人員力量分散。在目前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下,鄉鎮街道紀(工)委職能作用的發揮受到很大限制,必須採取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的途徑來解決問題。 一是強化職能作用。進一步突出鄉鎮街道紀(工)委的監督職能,加強對鄉鎮街道紀(工)委業務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督促鄉鎮街道紀(工)委全面發揮職能作用。 二是創新工作機制。結合鄉鎮街道紀(工)委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強理論探索和實踐創新,改進工作方式方法,改革完善鄉鎮街道紀(工)委的工作機制。比如,針對案件查處、案件審理等薄弱環節,可以考慮採取由區縣紀委職能部門牽頭,出台配套制度,明確工作原則和具體操作程序,分片組建專項工作協作小組,實現異地辦案、交叉審理,以減少阻力、整合資源。 三是構建監督網路。要高度關注村級紀檢力量的配備問題,把區縣、鄉鎮、村級監督力量整合起來,切實做到區縣、鄉鎮、村級紀檢力量層層落實,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層層有人抓,實現基層反腐倡廉工作重點下移、工作重心下移。 積極探索推進區縣巡視工作 開展巡視工作,對於加強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政建設和幹部隊伍作風建設等方面情況的監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拓展巡視工作的領域和范圍。已經開展巡視工作的區縣,可以把巡視工作的領域從區縣直屬委辦局、鄉鎮街道,延伸到區縣直屬重點企事業單位。 二是結合實際探索建立巡視機構。在還沒有啟動巡視工作的區縣,可以堅持從實際出發,整合現有的幹部資源,採取抽調已到齡改任非領導職務但沒退休的同志參與巡視等有效辦法,先將這項工作開展起來,積累經驗,達到既推進工作、又發揮幹部作用的目的。 三是進一步完善巡視工作機制。及時總結巡視工作的經驗,掌握新形勢下巡視工作的特點和規律,不斷創新巡視工作的方式方法。特別是要在充分運用巡視成果上下工夫,採取多種巡視形式,逐步建立集中巡視與經常性監督相結合的長效工作機制。

2. 鄉鎮紀檢組織建設都有哪些軟體資料

不了解

3. 怎樣搞好鄉鎮紀檢組織建設

鄉鎮紀檢組織是最基層一級的紀檢機關,直接面對基層、面對群眾,對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維護社會穩定發揮著重要作用。鄉鎮紀檢組織職能作用發揮得如何,直接關繫到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關繫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成效,關繫到黨的執政地位和基層政權的鞏固。
建立科學的考核激勵的機制。一要建立科學嚴密的績效考評體系。研究制定科學的考核內容、考核標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盡可能的客觀、全面、真實、准確。按照責任目標、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獎懲「四位一體」的標准著力解決好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以強化基層紀檢幹部工作責任、注重業績考評為著力點,採取幹部自我測評、群眾民主評議、上級機關點評結合,隨機抽查、平時檢查與年終檢查驗收結合的方式,進行業績綜合評分排位。評分作為對紀檢幹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與評獎相結合,充分調動紀檢幹部工作的內在積極性。二要建立合理的激勵機制。統一設定與現行經濟狀況相宜的紀檢監察幹部辦案獎勵機制,提高幹部工作的積極性。
進一步加強教育培訓力度。按照分級分類和全員培訓的原則,對紀檢機構幹部實施全覆蓋、多手段、高質量的培訓,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協調上級增加鄉鎮紀檢幹部參加培訓的名額,進行政治思想和業務教育培訓,進一步提高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增強我鎮紀檢幹部的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
加大工作經費、辦案設備保障的投入。在地方財政壓力大,嚴重缺少辦公經費和辦案設備的問題上,應參照公、檢、法等通過上級部門支持資金和實物的做法,爭取上級下撥專門的經費或相關辦案設施,從而逐步解決工作經費不足的問題。

4. 急需一份鄉鎮紀檢組織建設情況調研報告

作為鄉鎮紀檢組織,直接面對廣大人民群眾,面對生活和工作在農村一線的黨員、幹部,承擔著保持政治穩定、服務經濟發展、保護群眾利益的重要職能,是推動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最積極、最重要、最現實的力量,是我們黨和政府紀檢監察系統中最基礎的組成部分。鄉鎮紀檢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在新形勢下,我們通過對鄉鎮紀檢組織建設情況的調查和研究,感到鄉鎮紀檢監察組織自身建設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勢必對工作帶來不利影響。
一、鄉鎮紀檢組織建設存在的問題
鄉鎮紀檢組織建設與幹部隊伍建設總體上呈健康發展的態勢,是一支黨委、政府信任,幹部群眾滿意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但我們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績的同時也清醒地認識到,鄉鎮紀檢監察組織自身建設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鄉鎮紀檢組織力量單薄。在人力方面,我縣13個鄉鎮、2個管委會、1個街道辦,配備專職紀委書記16名。紀委書記在分管工作方面,與黨政班子其他成員一樣,主要精力放在做好鄉鎮中心工作上。每個鄉鎮紀委委員職數為3至5人,每個鄉鎮配備1名專職紀檢幹部。鄉鎮紀委委員、專職紀檢幹部絕大多數是站所負責人,工作任務繁雜,在遇到紀檢工作與其他工作相沖突時,他們不可能抽出很多的精力去搞紀檢工作,同時又要按其它分管領導的要求去下鄉駐村或做一些應急性事務。長此以往,紀委書記和紀檢幹事或紀委委員都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紀檢工作上,基礎力量薄弱成為鄉鎮紀委工作現狀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並直接導致鄉鎮紀委工作缺乏主動性,完全處於應付狀態。
二是鄉鎮紀檢組織開展工作缺少主動性、積極性。鄉鎮紀委是由鄉鎮一級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與黨委、政府完全融為一體,人和事都與鄉鎮黨委、政府分不開。由於缺乏獨立性,紀檢工作的開展,與鄉鎮中心工作的開展都離不開村幹部的協助,紀檢幹部一方面要查處違規違紀的鎮、村幹部,另一方面又害怕得罪他們,完不成中心工作任務。加上鄉鎮紀委所處的工作圈子小,人事基本不流動,遺留人際關系多,致使紀檢幹部患得患失,不能主動開展工作。上級紀委對鄉鎮紀委工作考核與幹部提拔任免、評先樹優不直接掛鉤,也是鄉鎮紀委工作人員工作積極性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紀檢工作幹得好與不好,鄉鎮黨委基本不作參考,在幹部任免獎懲中還是依據中心工作、應急性工作的完成情況。這些問題和現象,致使紀檢幹部失去信心,不安心本職工作,工作缺少主動性、積極性。
三是鄉鎮紀委幹部紀檢監察業務不夠熟悉。紀檢監察工作業務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工作,但目前很大一部分鄉鎮紀檢監察幹部是從其他崗位交流過來,未曾從事過紀檢監察工作,對紀檢監檢查工作的嚴謹性沒有一個深刻的認識。絕大部分紀委書記還要分管信訪、綜治等工作,接待應酬較多,很少鑽研紀檢業務,導致工作無主次、辦信辦案無章法、管理無制度、檢查無資料。同時,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向縱深推進,反腐倡廉的任務越來越艱巨。違紀案件涉及范圍越來越廣,違紀人員作案手段越來越詭秘,呈現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趨勢,反調查能力在不斷增強。而紀檢監察幹部長期在同一地域、同一崗位工作,知識結構單一,辦案手段傳統,懂財會、懂法律、懂電腦的專業人才為數不多,執紀能力相對落後。加之平時業務培訓相對較少、從事業務工作的時間、精力也不多,因此,鄉鎮紀委幹部普遍存在業務知識不足,辦案能力較低等問題,鄉鎮紀委幹部的業務素質急待加強。
四是業務經費不足,辦案設備缺乏。在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任務的增加,以及紀檢監察機關工作量增大,地方財政壓力較大,業務經費明顯不足。相比較,其他部門上級都有資金或是車輛等實物支持,而紀檢監察機關沒有下撥專門的經費或相關辦案設施。
二、鄉鎮紀檢組織建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思想認識存在誤區。一方面部分領導思想認識有誤區。當前我們以發展為第一要務,重經濟發展,輕黨員幹部教育管理,認為懲處了其管理和使用的黨員幹部,就等於給其臉上抹黑,對紀委工作不夠重視、不夠支持,有的甚至錯誤地把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同阻礙經濟發展劃等號。另一方面有的紀檢幹部思想認識有誤區。一些鄉鎮、管委會紀檢幹部兼職較多,片面認為紀檢工作幹得如何無所謂,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實的、硬的、有用的;有的被單位領導「敬而遠之」,履行不到監督職能;有時事務纏身,兼顧本職工作少,發揮作用不到位;有的認為紀檢幹部隊伍交流「換血」緩慢,「老化」趨勢明顯,形成了大部分紀檢監察幹部的「終身制」,導致在幹部中出現了做紀檢監察工作「沒奔頭」的思想情緒,一定程度造成不能形成奮力爭先的競爭氛圍。
二是考核制度存在缺陷。按照現行管理體制,鄉鎮紀檢監察組織實行上級機關和鄉鎮黨委雙重領導。但是在實際運作上,鄉鎮黨委政府對紀檢監察組織享有絕對支配權(鄉鎮紀檢監察組織的編制、年終考核、津貼補助發放等都在鄉鎮,並接受鄉鎮黨委的領導),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對鄉鎮紀檢監察組織的領導則僅局限於業務指導層面。管理體制沒有完全理順,導致上下級紀檢監察幹部之間在工作上特別是在案件查處以及量紀定性等方面,仍存在意見不一致、協作不到位的現象。同時,現行體制下,鄉鎮紀委書記,監督同級黨委的職責也顯得力不從心。
三是幹部交流存在弊端。幹部交流是永葆幹部幹事創業激情的一種很好的方式,但作為紀檢監察幹部,因為專業性較強,不僅僅需要理論知識,還需要實踐,一名紀檢監察幹部需要日積月累的參與案件調查,不斷提升自己的辦信辦案能力,方能勝任此項工作。鄉鎮紀委書記的大面積交流,一批對紀檢檢查工作不熟悉的同志走上紀檢監察工作崗位,需要很長一段熟練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鄉鎮紀檢監察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對鄉鎮紀檢組織建設的建議
當前,應從加強隊伍建設、健全考核制度、減輕工作壓力、強化教育培訓等方面入手,使鄉鎮紀檢組織高標准履職盡責、高效開展各項工作。
一是人財物上充實基層紀檢監察力量。人力方面進一步加強,每個鄉鎮紀委除了紀委書記,還應至少配備一名紀檢監察幹事,確保紀檢檢查工作順利開展;物力方面進一步充實,為鄉鎮紀檢組織更新配齊電腦、列印機、傳真機等必要的辦公設備,方便鄉鎮紀委辦信辦案;經費方面進一步加大,上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匹配一定的資金,並向基層傾斜,彌補地方財力有限導致紀檢監察業務經費不足影響正常工作開展的缺陷。
二是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和激勵機制。考核方面:要積極探索建立科學機制。鄉鎮紀委要負責監督鄉鎮黨委,又要接受鄉鎮黨委的領導,錢、財、物、年終考核都在鄉鎮,鄉鎮紀委是運動員,又是裁判員,極其不科學。如何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學的考核機制,消除鄉鎮紀委工作的顧慮是一件勢在必行的事情。有的地方將鄉鎮紀委的人、財、物、年終考核等收歸紀委,這樣鄉鎮紀委就不怕「得罪人」,可以大膽開開展工作。激勵方面:要提高政治經濟待遇。在政治上,要疏通紀檢監察幹部輸出渠道,建立交流和選拔任用機制,使紀檢監察幹部進的來,出得去,盤活人力資源,激發熱情,推進工作。如工作達到一定年限的,應優先考慮,交流到其他部門領導崗位,要與紀委機關規格相一致,高看一等,厚愛一層。在經濟上,要統一設定紀檢監察幹部的補貼津貼和辦案獎勵機制,提高辦案補貼標准,縮小地域差別和行業差別,想方設法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幹部工作的積極性。
三是減輕鄉鎮紀檢監察幹部重負。作為基層紀檢組織,其本職工作是搞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而將鄉鎮經濟建設、新農村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悉數壓在紀委書記、紀檢幹事頭上,必然導致他們對本職工作有所忽視,作為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市縣紀委必須與各鄉鎮黨委溝通減輕鄉鎮紀委的工作負擔,將工作重心放在紀檢監察業務中。
四是建立資格准入制度。要提高紀檢監察機關的門檻,實行資格准入,力求凡進必考,逐步縮小組織任命的比例,擴大法定考試進人的比例,堅決杜絕安置性進人和照顧性進人,為建設高素質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打好基礎。
五是強化紀檢監察幹部教育培訓。一方面,要根據工作需要,對新進入鄉鎮紀檢組織的幹部加強業務知識培訓,對現有的紀檢監察幹部進行更新知識培訓。另一方面,加大培訓投入,提高培訓質量,增加跨省市互相學習、培訓、交流、觀摩的機會,確保每名紀檢監察幹部每兩年外出培訓一次以上,並通過以會代訓、以案代訓等形式,進一步提升鄉鎮紀委監察組織的辦信辦案能力。同時,通過培訓,提升自身素質,正確認識自己所從事的紀檢監察事業,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

5. 如何加強基層紀檢組織建設

加強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是深入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保證。要用發展的思路和改革的辦法,深化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加強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為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保證和促進中央的各項戰略決策真正落實到基層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對此,筆者結合北京市的工作實際,提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建議:
進一步完善區縣政府部門和直屬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設置 當前,一些區縣的重要政府部門和直屬單位,既沒有紀檢監察機構,也沒有紀檢監察幹部,權力運行處於缺乏日常監督的狀況。監督既是一種約束,也是對幹部的關心、愛護和保護。加強監督是規范權力運行的前提和保障。
一是統一思想認識。在區縣政府部門和直屬單位中,決策權和執行權的運行機制相對完善,黨組織和行政領導班子履行決策權,有關分管領導和職能部門履行執行權,但是監督權往往沒有落到實處,或者處於從屬地位。建立健全監督機構,加強預防教育和監督檢查,有利於及時糾正決策失誤,提高決策質量和水平,也有利於規范權力行使,確保依法行政。
二是明確設置標准。通過深入調研,摸清紀檢監察機構的設置情況,查找監督的薄弱環節,提出設置紀檢監察機構的具體標准。重點是在沒有設置紀檢監察機構的區縣政府部門和直屬單位中,審批許可權相對集中、人財物等管理許可權較大、內設機構及下屬單位人員較多的部門,設置派駐紀檢監察機構。
三是抓好組織實施。根據當前區縣機構編制普遍緊張的實際,加強與組織、編制等部門的溝通協商,認真匯報設置的依據和理由,爭取重視和支持。
積極推進區縣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 在推進區縣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統一管理工作中,應做到「三個切實加強」:
一是切實加強對派駐機構的領導和管理。做到派駐機構工作直接對紀檢監察機關負責,幹部工作由紀檢機關直接管理,行政後勤由紀檢監察機關統一管理。為了便於監督,統一管理後派駐紀檢組長可繼續擔任駐在部門黨組成員,派駐監察機構負責人可以參加駐在部門有關會議;作為黨組成員,派駐紀檢組長個人應該接受黨組的領導,但不參加業務分工,紀檢監察工作直接對紀檢監察機關負責。
二是切實加強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應把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作為監督的重點對象,突出監督的重點內容,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和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落實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等黨內監督制度以及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情況實施監督。
三是切實加強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反腐倡廉工作。要進一步明確駐在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對本部門及所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負有全面領導責任。派駐機構應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對於駐在部門及系統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重要問題和薄弱環節,可以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提出改進或加強的意見建議,適時向領導班子通報,齊心協力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探索完善鄉鎮街道紀檢監察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目前,大多數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長期在一個地區任職,紀(工)委委員大多數是兼職,承擔了很多其他工作;紀(工)委編制較少,人員力量分散。在目前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下,鄉鎮街道紀(工)委職能作用的發揮受到很大限制,必須採取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工作方式方法的途徑來解決問題。
一是強化職能作用。進一步突出鄉鎮街道紀(工)委的監督職能,加強對鄉鎮街道紀(工)委業務工作的領導和管理,督促鄉鎮街道紀(工)委全面發揮職能作用。
二是創新工作機制。結合鄉鎮街道紀(工)委面臨的突出問題,加強理論探索和實踐創新,改進工作方式方法,改革完善鄉鎮街道紀(工)委的工作機制。比如,針對案件查處、案件審理等薄弱環節,可以考慮採取由區縣紀委職能部門牽頭,出台配套制度,明確工作原則和具體操作程序,分片組建專項工作協作小組,實現異地辦案、交叉審理,以減少阻力、整合資源。
三是構建監督網路。要高度關注村級紀檢力量的配備問題,把區縣、鄉鎮、村級監督力量整合起來,切實做到區縣、鄉鎮、村級紀檢力量層層落實,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層層有人抓,實現基層反腐倡廉工作重點下移、工作重心下移。
積極探索推進區縣巡視工作 開展巡視工作,對於加強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黨風廉政建設和幹部隊伍作風建設等方面情況的監督,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拓展巡視工作的領域和范圍。已經開展巡視工作的區縣,可以把巡視工作的領域從區縣直屬委辦局、鄉鎮街道,延伸到區縣直屬重點企事業單位。
二是結合實際探索建立巡視機構。在還沒有啟動巡視工作的區縣,可以堅持從實際出發,整合現有的幹部資源,採取抽調已到齡改任非領導職務但沒退休的同志參與巡視等有效辦法,先將這項工作開展起來,積累經驗,達到既推進工作、又發揮幹部作用的目的。
三是進一步完善巡視工作機制。及時總結巡視工作的經驗,掌握新形勢下巡視工作的特點和規律,不斷創新巡視工作的方式方法。特別是要在充分運用巡視成果上下工夫,採取多種巡視形式,逐步建立集中巡視與經常性監督相結合的長效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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