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英國教育體制的目的
英國教育是權力下放的。在聯合王國各個組成國家中,教育系統各不相同,也由不同政府監管:英國政府負責英格蘭地區的教育,威爾士政府負責威爾士地區的教育,蘇格蘭政府負責蘇格蘭地區的教育,北愛爾蘭行政局(Northern Ireland Executive)負責北愛爾蘭地區的教育。
盡管權力下放,但各構成國之間的教育系統還是有許多相似之處的。它們都是五級教育:早期、小學、中學、高中、繼續教育(FE)和高等教育(HE)。
除北愛爾蘭是4歲之外,所有地區的兒童在5歲至16歲之間都要接受義務教育, 在此之前可以在幼兒園讀書。FE和HE不屬於義務教育,如果想要接受HE則需要參加GCE A levels(或得到同等證書),全日制學生一般在大學或學院中接受這些教育。
「國民教育課程」(National Curriculum)自1988年開展,為英格蘭和威爾士5至18歲學生的教育構建總框架。蘇格蘭和北愛爾蘭也有類似的項目。
作為傳統上國際教育排名靠前的國家,英國展開了國際學生能力評估計劃。蘇格蘭在此計劃中的表現一般強過英格蘭,其次是北愛爾蘭和威爾士。
(1)英國教育改革歷史意義擴展閱讀:
各項階段
在英格蘭、威爾士及北愛爾蘭等地皆有五種教育階段:早期教育(early years),小學(primary),中學(secondary),擴展教育(further ecation)(FE) 以及高等教育(higher ecation)(HE)。
法律規定於5歲(北愛爾蘭為4歲)到16歲為全日制的義務教育年齡。在英格蘭義務教育或是訓練延長到18歲(1997年9月1日後出生適用)。這項全日制的義務教育並非一定得在學校,也有部分家長選擇在家教育。
在接受義務教育年齡到達之前,家長也可以讓幼兒去幼兒園學習。 擴展教育非義務教育,並且包含非高等教育的進修(或是專科)學校以及高等教育技術學院(Higher Ecation institutions)(HEIs)。
第五階段為高等教育(Higher Ecation),則是通過A levels或者是BTECs以及其他同等測驗後,前往大學或是高等技術學院或是學院就讀。
英國國家課綱(National Curriculum)(NC),於 1988 年開始制定,為英格蘭以及威爾士的5~18歲間的教育大綱。
雖然這個課綱並非強制性,並大多由公立學校遵循,而某些私立學校,私立學院(academies),自由學校(free schools)以及家庭教育(home ecators) 可以設計自己的課程。
在蘇格蘭,制定「卓越教育課綱」(Curriculum for Excellence programme),而北愛爾蘭,則使用「通用課綱」(common curriculum)。
2. 簡述英國經濟改革的背景和歷史作用
戰後30多年來,英國兩黨奉行「巴茨克爾主義」,這是一種建立在凱恩斯主義理論和「各階級合作主義」基礎上的福利資本主義。隨著這一政策逐漸失靈,以瑪・撒切爾夫人為首的保守黨政府為根治「英國病」開出了另一個處方。其基本內容是,在經濟上強調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減少國家干預,推行私有化和貨幣主義政策;在政治上反對英國工黨的「社會主義」,打擊工會和勞工運動,強化資本主義制度。
撒切爾主義在整治英國經濟方面取得比較明顯的成就。自1982年以來英國經濟保持了8年的持續增長,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有顯著提高,商品競爭力增強,持續18年的財政赤字從1987年度起開始轉為盈餘。一時間英國似乎甩掉了「歐洲病夫」的帽子。同時,英國的年通膨率由80年代初的近22%降至80年代中的不到4%。這曾被看作撒切爾主義的一大突出成就。但是近年來通貨膨脹又卷土重來,目前已達11%左右,再次位居西方主要工業國家之首。為抑制通貨膨脹所採取的高利率政策,又導致生產和消費需求下降,企業倒閉,失業率上升,使英國經濟滑入衰退。這就不能不使人們對撒切爾主義能在多大程度上扭轉英國相對衰落的發展趨勢產生疑問。
還應該指出,瑪・撒切爾政府所取得的一些成就,是以加劇社會矛盾為代價的。80年代初實行的嚴厲的緊縮政策,曾使失業人數超過300萬,約佔全部勞動力的13%。隨著高技術新興工業部門在南部的發展和北部老工業區的衰敗,英國的南、北差距日趨加大。稅制改革使富人獲得巨大好處,而加重了一般平民百姓的負擔。今年4月開始推行的不問財產多寡而按人頭納稅的地方稅制,更是遭到普遍的反對。有人說,撒切爾夫人治理下的英國,富人變得更富,窮人則更窮了。
3. 從古至今英國歷史上重大的教育制度改革論文
教育制度是一個國家各級各類教育機構與組織體系有機構成的總體及其正常運行所需的種種規范、規則或規定的總和。它包含有學前教育機構、學校教育機構、業余教育機構、社會教育機構等,還包括各機構間的組織關系、各機構的任務、組織管理等,它的設立主體是國家,是國家教育方針制度化的體現。 教育制度是一個社會賴以傳授知識和文化遺產以及影響個人社會活動和智力增長的正式機構和組織的總格局。是社會制度中的一種,與政治、經濟、文化、宗教、家庭制度並存於社會結構之中。
首先,教育制度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各級各類的教育機構與組織,而不是指一些非教育機構或組織及處於分散和孤立狀態的教育機構或組織。例如,教育制度的實施一般並不涉及家庭、企業以及其他一些公共活動場所,原因就在於這些機構與組織並不是專門化的教育機構或組織,它們只是具有一定意義的非專門化的教育影響作用而已。又例如一些短期或長期的培訓班盡管擔負起一定的教育培訓的任務,但它們不是在一個國家或地區教育機構或組織系統之內的,屬於一些零星的教育活動,因此,也不在教育制度規范之內。國家在制定各項教育制度時,也很少將這些臨時性的教育機構與組織包括在自己的系統之內。其次,教育制度是指教育機構與組織體系賴以存在和運行的一整套的規則,如各種各樣的教育法律、規則和條例,等等。
教育制度的主體是「學制」。
4. 近現代英國教育的發展給我們的啟示論述題
17—18 世紀英國的學校教育
初等教育
一種是國教教會控制的學校;另一種是非國教教會的個人或團體創辦的慈善學校。最有代表性的是星期日學校,亦稱「主日學校」),1780年由傳教士雷克斯在英格蘭創辦,這是一種在星期日為在工廠做工的青少年進行宗教教育和識字教育的免費學校。它在星期日把貧民階層的兒童聚攏起來,既可防範、減少社會秩序的混亂,又可用宗教宣傳來麻醉兒童的精神,因而得到統治者的支持。
中等教育
文法學校和公學。文法中學是沿用傳統名稱,目的是培養一般官吏。公學,相對於私人延聘家庭教師的教學而言,由公眾團體籌資興辦,教學設施設備條件好,收費高,目的是培養一般的公職人員。二者都比較注重古典文科教學和宗教課程且與初等教育不銜接,體現出明顯的雙軌制。
高等教育
中世紀建立起來的古典大學,最著名的是牛津(1168)和劍橋大學(1209),它們以上層社會青年為主要 教育對象,以古典文科與神學為主要教育內容。
19 世紀—20 世紀初的學校教育
初等教育
導生制學校(蘭卡斯特——貝爾制),1798 年由英國傳教士蘭卡斯特和貝爾創造的一種新的教學組織 形式,又稱為蘭卡斯特——貝爾制或相互教學制度,即由教師選擇一些年級較高或年齡較大、成績優秀的學生充任「導生」,作為助手,先讓他們接受教學內容,再讓他們轉教其他學生的一種教學制度。這種教學方法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師資短缺的困難,又有助於初等教育的發展,故在英國廣泛流行,對歐、美等 其他國家也有影響。但採用這種方法不可避免的造成教育質量下降,最終被人們所拋棄。
1870 年《初等教育法》
又稱福斯特法案。主要內容有 ▼
➀國家對教育有補助權和監督權;
➁全國劃分學區,設立學校委員會管理本區的教育;
➂對 5—12 歲兒童實施強迫的初等教育;
➃在缺少學校的地區設立公立學校;
➄學校中世俗科目與宗教科目分離等。
意義《福斯特法案》是英國第一個關於初等教育的法案,其中最有意義的是它宣告了強迫的初等義務教 育的實施,標志著國民初等教育制度的正式形成,由此奠定了整個英國教育制度的基礎。
中等教育
自 19 世紀以來,英國的中等教育發展迅速。原有的中等教育在產業革命的沖擊下,已不能滿足現代資本 主義發展的需要了,社會要求改革中等教育、增加實用科學、改革宗教教學、削減古典課程比重的呼聲越 來越高。19世紀後葉起,原有古典主義傳統佔主要地位的英國中等教育受到了較大沖擊,並開始向實科教 育與現代化方向邁進。
1861—1864年。克拉雷頓委員會對九大公學進行調查,並針對其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建議。在該報告的影響下,公學發生了一些變化:首先是課程內容有所擴充,雖以古典學科為主,但英語、現代語、 數學和科學等學科日益受到重視;其次是公學董事機構的改革,成立了校長會議。
1864—1868年。湯頓學校委員會對900餘所文法學校進行調查,並提出了報告,建議按社會階層設立三類學校,具有明顯的階級性,盡管沒有被採納,對後來的中等教育發展產生了重要影響。
高等教育
19 世紀以後,產業革命帶來了文化科學知識的勃興,要求大學研究、教授實用的新課程,進一步促進了英國高等教育的發展。
新大學運動1828年,倫敦大學學院成立,揭開了新大學運動的序幕。這所學院不進行宗教教學, 重視自然科學,1829年,國教派成立英王學院,除在宗教教學問題上的分歧外,這兩所大學開設的課程大 多相同。1836年,兩院合並為倫敦大學。19 世紀下半葉,在倫敦大學的帶動下,許多城市學校紛紛成立, 如曼徹斯特、伯明翰、利物浦等。
這些新大學的共同特點是:私立,不問教派,男女均可入學,採用寄宿 和走讀兩種制度,重視數學、科學和商業。城市學院的興起改變了英國高等教育傳統,從此,科學步入高等教育的殿堂,除貴族和上層階級、中產階級也有機會進入高校大門。
大學推廣運動
19世紀40年代,全日制大學以校內或校外講座的形式將教育推廣到非全日制學生。它加強了大學與社會 之間的聯系,促使社會中下層階級和女子有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推動了課程改革和高等教育機構的 發展。
20 世紀英國的學校教育
《巴爾福教育法》與教育行政管理體制的變化
1902 年英國頒布《巴爾福教育法》。該法案的主要內容為 ▼
❶設地方教育當局管理學校教育,規定地方教育當局的主要職責是保證滿足初等教育的要求,享有設立公立中等學校的權利,並為中等學校和師范學校提供資金。
❷地方教育當局還負責對私立學校和教會學校的資助,並對其進行一定的控制。
《巴爾福法案》是 20 世紀英國制定和頒布的第一個重要的教育法案。它的頒布結束了英國教育的長期混 亂狀態,促進了英國中等教育的發展,奠定了英國教育領導體制的基本形式,即形成英國的以地方教育局 為主體,中央議會、教育委員會(1944 年改教育部)和地方教育局相結合的教育行政領導體制,對後來英國教育領導體制和中等教育的發展有重要影響。
《費舍教育法》
1918 年,英國國會通過了文教大臣費舍爾提出的初等教育法案,稱《費舍教育法》,內容如下 ▼
➀加強地方當局發展教育的權利和國家教育委員會制約地方當局的許可權;
➁地方當局為 2—5 歲的兒童開設幼兒學校;規定 5—14 歲為義務教育階段;小學一律免費;
➂地方教育當局應建立和維持繼續教育學校,向 14—16 歲的年輕人免費提供適當的學習課程、教學和 體育訓練。 該法案調整了中央和地方教育當局的關系,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實行全國統一計劃的可能性,在建立完整 的國家教育制度方面邁進了一步。該法案促進了初等教育的普及和發展,但並沒有解決面向所有兒童的中 等教育問題,反而規定了繼續教育的條款而掩蓋了對中等教育的關注,而繼續教育也由於當時的經費不足 而被擱置起來,雙軌制的問題實質上並未得到解決。
5. 英國歷史主要改革及影響
8世紀末遭丹麥人侵襲,1016年至1042年為丹麥海盜帝國的一部分。
1066年諾曼底公爵渡內海征服英格蘭。1215年約翰王被容迫簽署大憲章,王權遭抑制。
1337年至1453年英法進行「百年戰爭」,英國先勝後敗。
1536年威爾士與英格蘭合並。
1588年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樹立海上霸權。
1640年英國在全球第一個爆發資產階級革命,成為資產階級革命的先驅。
1649年5月19日宣布成立共和國。
1660年王朝復辟,1688年發生「光榮革命」,確定了君主立憲制。
1707年英格蘭與蘇格蘭合並,1801年又與愛爾蘭合並。18世紀後半葉至19世紀上半葉,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完成工業革命的國家。19世紀是大英帝國的全盛時期,1914年佔有的殖民地比本土大111倍,是第一殖民大國,自稱「日不落帝國」。
英國於1920年設立北愛蘭郡,並於1921年至1922年允許愛爾蘭南部脫離其統治,成立獨立國家。
6. 二戰後英國的教育改革是什麼
面向21世紀的英國基礎教育改革
2005年07月26日14:22:47 新華網
(本文已於1997年02月23日發表)
近年來,英國政府面對教育質量下降的問題,相繼推出一系列措施改革基礎教育,把它作為決定英國在21世紀國際地位的關鍵因素之一。
今年2月初,英國政府發表報告指出,英國中小學教學質量之差已到了必須改革的地步;去年的調查也指出,英國近一半的小學、五分之二的初中不符合標准,六分之一課程的教學質量令人失望;多項調查還表明,英國中小學生的英文、數學、歷史和地理知識等明顯落後於中國、日本、韓國等亞洲國家的學生。
專家認為,這是過去二三十年英國片面強調減輕中小學生負擔、減少學生之間和學校之間的競爭、過分尊重學生獨立性的結果。去年2月英國發表教育監察報告,強烈抨擊了這種弊端,指出過去25年來「過分強調獨立性,反對傳統的課堂教育,忽視發音和朗讀練習,放鬆基礎算術教學」等對英國基礎教育造成了巨大損害,太多的小學生仍藉助於手指數數、不能正確地使用直尺等測量工具、在估算數量方面太不著邊際。
英國基礎教育質量滑坡和中小學生素質下降,已引起英國政府和百姓的強烈關注。英國政府把教育改革放在重要位置,發表教育白皮書,推出「提高中小學水平計劃」等中長期改革計劃。
「適應社會需要」是英國教育改革的指導思想。去年12月發表的教育白皮書指出,英國政府應當使青少年具備成年後工作和生活中獲得成功所必需的關鍵技能、行動標准和人生觀等,青少年應當更適應社會的需要,在成年後更順利地進入工作角色。今年2月11日,英國教育與就業部提出,要加強不使用計算器的數學教學、加強1900年之前的英國古典文學教育和英國歷史教育,在技能方面要重點加強學生的社交、數學和應用信息技術的能力。
為了這個目標,英國政府陸續提出了許多大刀闊斧的措施。首先是改革基礎的考試體制,提高考試標准。英國教育和就業部40年來首次決定改革相當於大學預科的A級課程考試,改變考試委員會的組成,提高考試標准,並把每門課的補考次數限制為1次。其他教育改革措施還包括:公布學校排名、鼓勵學校之間的競爭;努力提高教師水平;增加家庭作業時間;鼓勵家長監督孩子學習;將高技術引入教學,修建「校園信息高速公路」等。
一些教育專家認為,目前進行的教育改革對英國的影響將是深遠的,但要取得很大成效尚需要十幾年到二十幾年的時間。
7. 論述英國學前教育發展的趨勢及其對我國學前教育改革的啟示
摘 要
學前教育對人一生的發展和社會的整體發展都有非常重要的奠基作用,因此,各國 都開始廣泛關注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
1816 年,空想社會主義者歐文在英國建立了世界上第一所幼兒學校,歷經近兩百年 的發展,英國的學前教育形成了許多鮮明特點,有很多值得其他國家學習、借鑒的地方。 本文綜合運用文獻法、描述法、比較法等研究方法,在分析學前教育、幼兒教保、托幼 機構等相關概念後,在追溯英國學前教育近兩百年發展歷史的基礎上,以 2008 年 9 月 開始在英國全國推行的《早期基礎階段》方案為藍本,系統地梳理了英國學前教育的發 展現狀,從而概括出英國學前教育的發展特點,對我國學前教育的發展提出了幾點啟示。
正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從 1816 年第一所幼兒學校興建開始,根據英國的社會、 歷史發展進程,分析了英國學前教育發展的三個階段;第二部分以《早期基礎階段》方 案為藍本,分析了英國學前教育的政策框架、機構設置、教育目標和內容、教學革新、 師資配備與培訓以及質量保證六個方面的發展;第三部分,在前兩部分的基礎上,對英 國學前教育的發展特點進行了總結、歸納;最後根據英國學前教育的發展特點對促進我 國學前教育事業的發展提出了一些思考和建議。
關鍵詞:
英國 學前教育 歷史 現狀 特點 啟示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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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英國《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內容是什麼意義何在
(1)《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內容
1988年,英國國會通過了由教育大臣貝克負責制定的教育改革法案,即《1988年教育改革法》,從而掀起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英國最大規模的一次教育改革。該法為當代英國教育體制全面進行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據。該法的主要精神是改革普通教育,同時兼顧高等教育。其主要內容是:
①規定實施全國統一課程。在義務教育階段開設三類課程:核心課程、基礎課程和附加課程。核心課程和基礎課程合稱為「國家課程」,是中小學的必修課程。核心課程包括英語、數學和科學。
②改革考試制度。在整個義務教育階段舉行四次全國性考試,分別在7、11、14、16歲時舉行。
③改革學校管理體制,加強中央對教育的控制。規定地方教育當局管理的中小學,在多數家長要求下可以擺脫地方教育當局的控制,直接接受中央教育機構的指導。這一政策稱為「擺脫選擇政策」,被認為是英國打破過去中央、地方兩級分權管理教育的傳統,走向中央集權制的重要一步。
④改革高等教育的管理和經費預算。廢除英國高等教育「雙重製」,即英國的各類學院由地方管理,而大學則由中央管理的體制。一些高等院校將脫離地方教育當局的管轄,成為獨立機構,取得法人地位。
(2)《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意義
從英國《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主要內容可以看出,該法案涉及的的問題十分廣泛,而且非常重要,在一定程度上觸動了英國教育的某些傳統。因此,它在英國引起的反響異常強烈,被認為是自1944年《巴特勒教育法》以來英國歷史上又一次里程碑式的教育改革法案。總體而言,這次改革強化了中央集權式的教育管理,對過去從來沒有做過統一規定的課程、考試等問題開始進行全國劃一管理,這對英國未來教育發展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
9. 英國的教育制度有著怎樣的發展過程呢
英國教育體系分為三大部分:小學(5歲到11歲)、中學(11歲到18歲)和高等教育。在英國,16歲的學生需要參加普通中等教育證書(GCSE, 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cation)考試。考試結果分為A*-G各個等級,得到五個A*-C結果的學生通常會繼續學習兩年,參加三科(或以上)課程的中學高級水平考試(A-Level)。本科院校將根據學生該考試的結果進行錄取。
英國中學的類型
傳統寄宿式中學
非傳統式中學
6th Form高級中學-英國中學的類型
英國中學教育制度
英國教育制度素來在學術品質與提供完善照顧方面享有盛名,至今世上無人能出其右。數百年來,在許多院校有許多不斷擴充的學習中心來提供英國及外籍學生學習,另有大量新近成立的院校加入傳統學校的行列,以確保英國學制不只趕得上日益繁復,日趨科學化社會的腳步,也在探求無盡的知識與完美領域不斷超越學習的界域。
英國不僅是一些最古老、最著名的學校、學院和大學的故鄉,它也同樣有最新興的、最富革新精神的院校。教育不只是教師和政府,也同樣是家長與學生長期討論的話題。英國教育和台灣教育到底有什麽區別呢?
★ 英國學生獨立能力強。在獨立學習方面,英國學生要高於台灣學生。英國的每個中學生都能夠去圖書館查閱文獻,尋找自己需要的信息來完成一個比較正規的Project。Project的漢語意思是「計劃」、「設計」、「規化」。實際上類似台灣的「科研論文」。英國中學生的Project完全從學生的興趣和社會實際出發,題材極為廣泛。從理化生實驗、數學建模到英國的歷史、地理;從環境保護到關愛生命;從反恐到世界和平;從政治到經濟……,應有盡有。有些Project有理有據,不亞於台灣大學生的畢業論文。
★ 英國學生的獨立生活能力也強於台灣學生。不分擔家務勞動的學生很少見,他們從小就幫助父母擦汽車、剪草坪。小學生打工的也很多,送報紙是最常見的了,錢雖然掙得不是很多,卻擁有了面對社會、獨立處理問題的機會。到了假期,加油站、快餐店、超市,到處都有中學生在忙著幹活。一個假期下來,不但能掙幾百英鎊,更重要的是他們變得自信、老練。
★ 英國學生的團隊意識強。在英國,人們普遍推崇Team spirit——團隊精神。團隊精神是指一個人與大家協同工作的能力或態度,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合作能力。英國學校歷來都很重視對學生進行「團隊精神」教育,在公共場所或集體活動中,個人必須服從大家。如果哪個學生為了自己出風頭而連累了大家,他就會被一致斥為「沒有團隊精神」。
★ 英國學生的身體素質好。體育不但是英國中學的重要課程,而且每天下午四點鍾開始,大部分學生又都出現在運動場上。大量的體育鍛煉,加上合理的充足營養,使英國學生大都身強力壯、精力充沛。那種肌肉發達、動作靈活的運動員型學生到處可見。就連女生對體育也十分熱衷。體育好、學習好的學生才備受同學們的推崇。
★ 英國學生的探究精神強。英國學生做事十分開放,敢想敢幹,不受條條框框的束縛,他們認為「只要不被禁止,就可以做」。所以,成功的機會也相對較多。每個學生都有自己的思想和行動。他們不迷信課本、不迷信權威,也不像台灣學生那麽關注問題的答案、關注他人的看法。對問題不但有自己的見解,而且特別注重科學論證。注重在探究中尋找答案。
英國學生的學校生活,一般的學校都是從早晨九點上課到下午四點放學。四點過後,學生大多去參加各種各樣的課外活動。英國學校的課余活動很豐富:話劇團、樂隊、合唱團、壘球、棒球、橄欖球、游泳、跑步、網球、壁球,應有盡有。每天的家庭作業一般只需40分鍾即可完成。在課程設置方面,從初中起,學生就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專業(一般選三至五門學科,但不能少於三科,其中不包括英語)。他們上課的方式與台灣也不一樣。在台灣,一個班級的學生每天都在同一間教室裏上課,不同的任課老師進進出出。而在英國,進進出出的是學生,不同的學科在不同的教室上課,不同的學科有不同的同學。課間的走廊裏,學生們都在快速地尋找下節課的教室。那種感覺和大學差不多。最關鍵的還是兩國的師生關系的差異。在台灣,教師是無所不能的權威,很少有學生會對老師產生懷疑。老師的淵博、老師的自信、老師的嚴厲,使學生對他們由教生畏,害怕與老師接近。英國的老師依然是知識的源泉,但他們除了思想還有感情。他們和學生的距離似乎要近一些,他們會和學生談天、交心。
台英學生的綜合素質的差異,自然與其文化背景、社會環境的不同是分不開的。教育體系的不同,基礎教育最根本特點的差異是問題的關鍵。首先,台灣的基礎教育的特點是應試、選拔。這就決定了我們的課程起點高、難度大、知識面窄。我們的學生課業負擔過重:要考太多的試、要背太多的知識、要寫太多的作業,要參加太多的課外輔導班。學生沒有任何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來滿足自己的愛好。而即使是在基礎教育改革轟轟烈烈的今天,我們的老師基本上不敢鼓勵和挖掘學生們學習以外的各種潛能,因為學校的一切都還是以中考成敗論英雄。
相比之下,英國教育似乎更關心人的實際能力,以及在其解決問題中的創造力。他們給學生身心發展上更大的空間,學生們有足夠的時間、精力和機會去接觸外部的世界,接觸他們賴以生存的環境和與之息息相關的社會。打工也好,project作業也好,團隊活動也好,這些都會對學生未來的成年生活有著巨大的影響和幫助。
而英國政府則希望英國的每所學校,最終都能夠發揮起自己的特色,他們認為需要改變教育體制來使學生個體的潛能得到充分發展,而不能強迫學生來適應教育體制結構。
台灣學生若克服語言的困難,並把持住認真嚴謹的學習態度,留學英國大致上都能有不錯的表現. 咨詢時,不需刻意美化國外留學生活,但需鼓勵學生面對困難及挑戰,進而豐富自己的人生。
10. 英國《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內容是什麼意義何在
一、英國《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內容:
1988年,英國國會通過了由教育大臣貝克負責制定的教育改革法案,即《1988年教育改革法》,從而掀起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英國最大規模的一次教育改革。該法為當代英國教育體制全面進行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據。該法的主要精神是改革普通教育,同時兼顧高等教育。其主要內容是:
1.規定實施全國統一課程。在義務教育階段開設三類課程:核心課程、基礎課程和附加課程。核心課程和基礎課程合稱為「國家課程」,是中小學的必修課程。核心課程包括英語、數學和科學。
2.改革考試制度。在整個義務教育階段舉行四次全國性考試,分別在7、11、14、16歲時舉行。
3.改革學校管理體制,加強中央對教育的控制。規定地方教育當局管理的中小學,在多數家長要求下可以擺脫地方教育當局的控制,直接接受中央教育機構的指導。這一政策稱為「擺脫選擇政策」,被認為是英國打破過去中央、地方兩級分權管理教育的傳統,走向中央集權制的重要一步。
4.改革高等教育的管理和經費預算。廢除英國高等教育「雙重製」,即英國的各類學院由地方管理,而大學則由中央管理的體制。一些高等院校將脫離地方教育當局的管轄,成為獨立機構,取得法人地位。
5.實行「開放招生」政策戰後英國的中小學招生,一般都由地方教育當局根據計劃予以保證,所以公立學校同行間缺乏競爭意識。1988年教育改革法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這一狀況。1980年教育法案首次賦予了家長在公立學校體系內自由選擇的權力,並規定家長有權獲得關於被選學校情況的詳細資料。該法案規定,除非這些學校已人滿為患或有其它充分理由拒絕,否則家長的選擇一般都應該得到滿足。1980年教育法雖賦予了家長給自己的子女選擇學校的權利,但是由於受歡迎的學校招生名額有限,家長在行使選擇權利時常常受到限制。另外,法案規定實行按就學人數分配教育經費,這意味著更多的學生就是更多的經費。法案要求地方教育當局按照經過批準的公式給本地區學校分配經費,改變了傳統公共教育經費各校平均分配的方式。根據公式分配的經費中有75,根據該校在學人數分配,以鼓勵學校吸引和留住學生,其餘25,可以參照其它因素分配。所有公式須得到教育和科學部批准,地方教育當局就公式中的要素作出決定以前須與學校的地方管理團體協商。按公式分配教育經費的制度,使開放招生制度名副其實。
6.設立新型的中等教育機構市立學院是1988年教育改革法設立的新型的中等教育機構。法案規定,國務大臣可以和任何人達成協議,建立市立工藝學院的獨立學校或市立藝術工藝學院的獨立學校。這兩種學校必須設在城市地區,為全部或主要來自學校所在地區的11--19歲的不同能力的學生提供教育。在開設廣泛的課程方面,市立工藝學院重點放在科學和技術方面;市立工藝藝術學院重點放在將技術應用於表現和創造性藝術方面。這兩種學校由國務大臣提供經費,不受地方教育當局的管轄,可以取得工商企業的贊助,學生入學免費。市立學院實際上是一種中等技術學校。它與綜合中學一樣,以11,18歲青少年為主要對象,但又不同於綜合中學。綜合中學由地方教育當局管理,而城市技術學院由獨立於地方教育當局的校董會管理。它不同於文法中學,因為它向各種能力的學生開放。所開設的課程偏重於科學和技術教育以及有關企業實用的課程。學校與工商界保持密切的聯系,採取校內教學與到企業中實踐相結合的方法,培養企業急需的精通技術的中等人才。城市技術學院的辦學經費約80,來自中央,20,由當地企業贊助。一方面是想讓企業參與辦學,企業的捐助成為這類學校經費的主要來源。一方面是打破地方教育當局對中等義務教育的壟斷,擴大家長在子女就學場所上的選擇餘地,提高中等教育辦學質量。
二、英國《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意義:
從英國《1988年教育改革法》的主要內容可以看出,該法案涉及的的問題十分廣泛,而且非常重要,在一定程度上觸動了英國教育的某些傳統。因此,它在英國引起的反響異常強烈,被認為是自1944年《巴特勒教育法》以來英國歷史上又一次里程碑式的教育改革法案。總體而言,這次改革強化了中央集權式的教育管理,對過去從來沒有做過統一規定的課程、考試等問題開始進行全國劃一管理,這對英國未來教育發展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