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的起源和歷史
婚姻的起源與演變
原始人類並不需要婚姻,這跟今天的靈長動物是一樣的,不必細說。後來有了氏族社會,採用的是集體群婚制,即一個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體嫁到另一個氏族。這也是在進化過程中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亂倫導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個習俗。再後來進入了私有制社會,才有了一對一或一對數的固定的夫妻關系,於是就產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於婚姻產生於私有制,所以它一直與人的財產關系密切相關。由於男子是私有制社會的主體,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財產,於是多數古代社會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搶婚、買賣妻妾等現象也源於此。由於私有制的財產由於血緣關系中的男性繼承,為了保證血緣的純凈,就有了「處女情結」和對女子性行為的嚴格約束。
當出現了部落和國家等社會組織之後,婚姻又成了一種政治籌碼。從部族的通婚,到國家統治者之間的「聯姻」,都是試圖通過婚姻來達到政治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於結盟和理順財產繼承關系。
至於在自然小農經濟社會中,婚姻則是一種勞動的分工組合,即所謂「男耕女織」,「男主外女主內」。而在現代社會中的老百姓,婚姻則是為了組成一個家庭,在滿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時,承擔為家族和社會養育後代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人的一種歸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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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起源即是對財產的保護。它是父系社會的產物,是把女人視作物,一種可供交換的財產。至於母系社會里的一些所謂的「走婚」等,並不是婚姻,只是人類繁衍的本能在生產力極為低下的情況對抗惡劣的自然環境下的選擇。那時,多生下一個孩子,當然就多一份人類活下去的可能。女人因為生育而成為神祗,有權與想性交的任意一個男性發生關系,包括亂倫。「活下去」這三個字在很大程度上還決定了母系社會剛邁入父系社會時的性行為。相當長一段時間,人們是按照供養關系,而不是血緣關系來決定是否發生性行為。但隨著生產力的逐漸提高,人類學會狩獵與農耕,私有財產出現,保護財產成了首務之急,於是,婚姻出現,妻子成了丈夫的財產。一開始規矩還不嚴,婚姻還未能完全統治性,女人在婚前還可以有性行為,所以當時普遍有「殺首子」之風俗,以求保證血緣的純凈。到後來,婚姻完全統治了性,人類徹底邁入農業社會,任何一個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說了算。女人已經完全淪為財產,她不僅是父母待價而沽的商品,也是某個男人即將購買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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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
婚姻的起源始於氏族群居時代,人類建立了最初的性關系禁規,對性行為加以規范。所以婚姻從一開始就具有約束和規范人們的性行為的功能。在現代社會一夫一妻的背景下,婚姻更成為保障性關系合法性和排他性的制度形式。
2. (簡述題)原始社會人類婚姻形態是怎樣演變的
原始社會最初的婚姻形態是亂婚,即群內所有兄弟姊妹之間都互為夫妻。不排斥長幼輩之間的婚姻關系,這種婚姻關系不構成家庭。
而人類的第一種家庭形態是血緣家族,在血緣家族內部實行內婚制,其與亂婚制最大的不同在於它排除了不同行輩間的通婚。這種婚姻制大約存在於舊石器時代早期和中期。
到舊石器時代晚期,人類的婚姻形態由血緣婚轉入族外群婚。族外群婚不但不同行輩之間的通婚,而且也禁止同一集團內兄弟姊妹,乃至母方最遠的旁系親屬之間的婚姻關系。
在新石器時代,族外婚逐漸為對偶婚所代替。族外婚是以婦女為主體,可以輕易解除婚姻關系的個體婚。初期是以丈夫採取訪問妻子的形式,夜赴晨歸(望門居);後來隨著對偶婚的鞏固和發展,丈夫遷往妻方氏族居住,於是形成居婦制(從婦居)。這是一種向一夫一妻制過渡的婚姻形態。對偶婚形成對偶家庭,其由一對較為確定的夫妻構成,但結合並不牢固,容易離散。對偶不構成獨立的經濟單位,生產資料屬母系氏族,所生子女留在母方氏族內。
進入金屬器時代後,伴隨著第一次社會大分工——畜牧業從農業中分離出來,男性勞動力在農業生產和放牧管理牲畜的生產中逐漸占據主導地位,而婦女轉而從事無足輕重的家務勞動。由此男子取得支配全部剩餘產品的權利。而對偶婚下的從婦居到此時已與男子擁有的經濟和社會地位不可調和。私有制的萌芽和個人財富的日益增加,促使男子要求改變舊地傳統,打破原有的婚姻秩序,把他的妻子帶到家中居住,以便自己的親生子女能夠繼承自己的財產,這樣對偶婚的「從婦居」轉變為「從夫居」。此後家事的發展,要求夫妻間的持久結合,不穩定的對偶婚逐漸過渡為一夫一妻制。在此期間,家族也發生變化,母系氏族徹底轉變為父系家族,並由此產生了父系大家族,其是對偶家庭向個體家庭的中間過渡環節,是現代家庭的萌芽,其主要特徵是:家長之下包括一夫所生的幾代子孫及妻室和奴隸。父系大家族解體後,婚姻關系轉變為一夫一妻制。
3. 婚姻的起源與演變
▲婚姻的起源
原始人類並不需要婚姻,這跟今天的靈長動物是一樣的,不必細說。後來有了氏族社會,採用的是集體群婚制,即一個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體嫁到另一個氏族。這也是在進化過程中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亂倫導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個習俗。再後來進入了私有制社會,才有了一對一或一對數的固定的夫妻關系,於是就產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於婚姻產生於私有制,所以它一直與人的財產關系密切相關。由於男子是私有制社會的主體,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財產,於是多數古代社會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搶婚、買賣妻妾等現象也源於此。由於私有制的財產由於血緣關系中的男性繼承,為了保證血緣的純凈,就有了「處女情結」和對女子性行為的嚴格約束。
當出現了部落和國家等社會組織之後,婚姻又成了一種政治籌碼。從部族的通婚,到國家統治者之間的「聯姻」,都是試圖通過婚姻來達到政治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於結盟和理順財產繼承關系。
至於在自然小農經濟社會中,婚姻則是一種勞動的分工組合,即所謂「男耕女織」,「男主外女主內」。而在現代社會中的老百姓,婚姻則是為了組成一個家庭,在滿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時,承擔為家族和社會養育後代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人的一種歸宿。
婚姻的起源即是對財產的保護。它是父系社會的產物,是把女人視作物,一種可供交換的財產。至於母系社會里的一些所謂的「走婚」等,並不是婚姻,只是人類繁衍的本能在生產力極為低下的情況對抗惡劣的自然環境下的選擇。那時,多生下一個孩子,當然就多一份人類活下去的可能。女人因為生育而成為神祗,有權與想性交的任意一個男性發生關系,包括亂倫。「活下去」這三個字在很大程度上還決定了母系社會剛邁入父系社會時的性行為。相當長一段時間,人們是按照供養關系,而不是血緣關系來決定是否發生性行為。但隨著生產力的逐漸提高,人類學會狩獵與農耕,私有財產出現,保護財產成了首務之急,於是,婚姻出現,妻子成了丈夫的財產。一開始規矩還不嚴,婚姻還未能完全統治性,女人在婚前還可以有性行為,所以當時普遍有「殺首子」之風俗,以求保證血緣的純凈。到後來,婚姻完全統治了性,人類徹底邁入農業社會,任何一個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說了算。女人已經完全淪為財產,她不僅是父母待價而沽的商品,也是某個男人即將購買的財產。
▲婚姻的演變
在人類社會中,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永恆不變的,它經歷了復雜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它經過最初的雜亂兩性關系發展到原始禁忌、習慣、道德和法律加以確認和調整以後,產生了對人們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范,從而形成了人類社會的婚姻家庭制度。婚姻的演變過程分為幾個階段:1、前婚姻時代的血緣團體。即同一原始群體內的男女,在兩性關系方面是雜亂的,沒有任何限制。不僅在兄弟姐妹間,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親間都沒有禁忌。這一時期存在於人類最初數以百萬年計的漫長時代。2、群婚制。隨著原始社會不斷由低級階段向高級階段發展,人類從最初毫無限制的兩性關系中,逐漸演進為各種群婚制的兩性結合的社會形式,開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為夫妻的婚姻形式。最大的特徵在於,兩性關系受到一定范圍的血緣關系的限制。期間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先經歷了血緣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親間的兩性關系,即不同輩分的男女間不得結婚;再經歷了亞血緣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間的通婚。這從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產生,使人類婚姻由族內婚向族外婚發展。3、對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長或短的時間內,過著相對穩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個男子在許多妻子中有一個主妻,一個女子在許多丈夫中有一個主夫。其產生於原始社會晚期。是從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過渡形態,從血緣結構上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礎。現居住在雲南瀘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帶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實就是對偶婚的開殘留形態。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選擇規律作用的結果,也不是男女性愛的結果,而是私有制確立的必然結果。形成了以男子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經歷了長期的演變過程,包括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四個歷史時期。
4. 人類婚姻經過什麼階段有何特徵
長久的婚姻都要經歷這7個階段:
激情期
主要指新婚期,夫妻二人如膠似漆,婚姻充滿了興奮和親昵。這個階段一般持續到婚後1年,愛情是生活的重心。
婚姻是人生的一個轉折,婚後要學會樹立兩人的觀念,凡事少想「我」,多想「我們」。要利用這個和諧階段,培養共同的生活習慣。
磨合期。
失望和沖突成了這個階段的主題。你們開始發現對方並不完美,也有很多你受不了的缺點和不足,你們開始就某件小事爭論,甚至開始懷疑自己的選擇。這個階段一般在婚後1-2年時出現。
這是非常重要的時期,處理好了,會為將來的長久廝守打下基礎。要打破對婚姻不切實際的幻想,注意換位思考,不要費盡心思改變對方,尊重更重要。
叛逆期。
你們經常吵架,一方甚至產生外遇的傾向,導致你們對彼此的忠誠產生懷疑。這個階段大多會持續數年,一般在結婚3—7年後出現。
千萬不要輕易有外遇,即使出現問題,也不能輕言放棄婚姻,互相尊重和理解,一定能走過困難時期。
合作期。
有了孩子後,你們為了家庭不懈努力,事業蒸蒸日上,共同創造著美好的未來。這個時期多在結婚5年後到來。
上有老,下有小,會讓你們每天都忙得不可開交,偶爾重溫浪漫情懷,大膽地對他(她)說「愛」,你們將成為令人羨慕的幸福伴侶。
重組期。
孩子長大了,家庭基礎穩定,愛情開始轉化為親情,你們之間多了一些謙讓,少了一些爭吵。此時,你們已經共同走過了15年的歲月。
上一階段的忙碌讓你們的身體變得不那麼靈活了,此時健康開始提上日程,兩人一起運動,一起做家務、一起度假,會讓婚姻生活變得更充實。
危機期。
中年危機到來,你們可能經歷人生的一些重大變故,例如一方父母出現重大疾病甚至離世,事業上也可能遭遇瓶頸,很多不幸的事沖擊著整個家庭。這個階段可能在結婚20年後出現。
壓力不言而喻,兩個人要學會共同面對,互相支持安慰,只要度過這個時期,你們將永遠不離不棄。
完美期。
婚姻的建設階段已結束,你們已經完全了解對方,希望對方與自己一起安享晚年。此時你們至少一起走過了25個春秋。
盡管夕陽西下讓人感到生命的悲涼,但共同回憶你們走過的婚姻之路,會帶來溫暖與幸福感。
5. 摩爾根把人類婚姻分為哪幾個階段,各自特點是什麼
摩爾根的《古代社會》一書,是一部研究「人類從蒙昧時代經過野蠻時代到文明時代的發展過程」的專著。摩爾根在這部專著中提出了以人類的智力發展狀況作為依據,將人類發展過程依次劃分為蒙昧、野蠻和文明三個大的階段,又在蒙昧、野蠻兩個階段的內部依次劃分為低、中、高三個時期。摩爾根的這一劃分方法具有獨創性,自那時至今基本沒有得到史學界的認可,遭遇到極其可怕的漠視。我認為,隨著人類社會的進一步發展,摩爾根的這一科學劃分終將得到整個人類的認可。
在此,將摩爾根關於人類發展過程劃分三個階段的主要論述原文抄錄如下:
「我們可以指出這樣幾點:人類的經驗所遵循的途徑大體上是一致的;在類似的情況下,人類的需要基本上是相同的;由於人類所有種族的大腦無不相同,因而心理法則的作用也是一致的。然而,這只能為同樣的結果作出一部分的解釋。當人類還處於蒙昧階段時,其主要制度和生活技術的幼苗即已在發育之中。繼之而來的野蠻階段和文明階段經驗的絕大部分在於發展這些原始觀念。如果我們能夠從不同大陸上的某種現存制度與一種共同根源之間找尋到共同的聯系(不論這種聯系是出現在什麼地方)那就意味著這些大陸上的居民本身也出自同一個原始種族。
如果我們將人類文化劃分為若干階段,那麼,討論上述種種事項就會方便得多了;每一個階段代表一種不同的社會狀態,並由於它本身所特有的生活方式而得以互相區別。丹麥考古學者所提出的『石器時代』、『青銅時代』和『鐵器時代』等名稱,從某些目的來看一直是非常有用的,並且對古代技術工具的分類仍有用處;但是,由於知識的進步,就必須提出與此不同的、更進一步的分期法了。當人們採用了鐵制工具或採用了青銅工具以後,並未完全廢置石器不用。冶鐵術的發明在文化史上開辟了一個新紀元,但我們很難說開始使用青銅時也曾開辟過另一個紀元。況且,石器時代與青銅時代、鐵器時代部分重疊,而青銅時代又與鐵器時代部分重疊,所以,如果我們要明確地劃分一些彼此不相重疊而顯然有別的階段,使用這些名稱就不可能辦到。
順序相承的各種生存技術每隔一段時間就出現一次革新,它們對於人類的生活狀況必然產生很大的影響,因此,以這些生存技術作為上述分期的基礎也許最能使我們滿意。不過,我們在這方面的研究深度還不足以提供必要的資料。其他方面的一些發明或發現卻能夠提供充分的進步標准,來標志人類文化順序相承諸階段的起點,就我們現有的知識來說,選用這樣一些發明和發現可以達到主要的目的。即使認為這些分期只是暫定的,也會對我們方便有利。我們會看出,下文所要提出的每一個階段都包括一種不同的文化,並代表一種特定的生活方式。
我們對蒙昧階段的初期知道得很少。這個階段又可暫分為三期,分別名之為蒙昧階段的初期、中期、和晚期;每一期的社會狀態可以相應地區別為低級蒙昧社會、中級蒙昧社會和高級蒙昧社會。
同樣,野蠻階段自然也可以再分為三期,分別名之為野蠻階段的初期、中期和晚期;每一期的社會狀態可以相應地區別為低級野蠻社會、中級野蠻社會和高級野蠻社會。
我們如果想找一些衡量進步的標准來標志上述各期的起點,並求其能絕對適用,放之四海而皆準,即使說這不是決不可能,也得說這是很難辦到的。就我們當前的目的而言,也沒有必要排斥例外的存在。只要能將人類的一些主要部落按其相對進步的程度區分為若干顯然有別的社會狀態就夠了。
(一)低級蒙昧社會 這一期始於人類的幼稚時期,而其終點可以說止於魚類食物和用火知識的獲得。這時候,人類生活在他們原始的有限環境內,依靠水果和堅果為生。音節分明的語言即開始於這一期。自有歷史以來,人類各部落中已見不到處於這種社會狀態的例子了。
(二)中級蒙昧社會 這一期始於魚類食物和用火知識的獲得,終於弓箭的發明。處於這種狀態下的人類從他們的原始環境向外擴散,遍及於地球上大部分地區。因而,在現存的部落中,屬於中級蒙昧社會的例子有澳大利亞人和大多數波利尼西亞人,當他們被發現時正處於這種狀態中。對於每一種社會狀態我們舉一兩個例子就夠了。
(三)高級蒙昧社會 這一期始於弓箭的發明,終於制陶術的發明。屬於高級蒙昧社會的例子有哈得孫灣區的阿撒巴斯卡人部落、哥倫比亞河流域部落和南北美洲某些沿海部落;不過,這是就他們被發現時而言。蒙昧階段結束於這一期。
6. 人類婚姻制度的演變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1、群婚制
群婚制它是人類社會最早的婚姻家庭形態,其本質特徵在於兩性關系受到一定范圍的血緣關系的限制或排斥。按照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中提出的婚姻家庭進化模式,群婚制可以劃分為血緣群婚制和亞血緣群婚制度兩個階段。
2、偶婚制
偶婚制是一男一女成對配偶的婚姻制度。這種婚姻制度的特點是:一個男子在許多妻子中有一個主妻,一個女子在許多丈夫中有一個主夫。就是說,在成對的配偶中有一個或長或短的時間內相對穩定的同居關系,
每個男子或女子有了一個較為穩定的或主要的配偶,並不排除男女雙方與自己的主妻或主夫以外的人發生性關系,而且夫妻關系極不穩定。
3、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monogamy)亦稱「單偶婚」、「個體婚」是文明世界的體現。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婚姻形式。
(6)人類婚姻的發展歷史順序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7. 婚姻的婚姻發展史
▲婚姻的起源
原始人類並不需要婚姻,這跟今天的靈長動物是一樣的,不必細說。後來有了氏族社會,採用的是集體群婚制,即一個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體嫁到另一個氏族。這也是在進化過程中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亂倫導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個習俗。再後來進入了私有制社會,才有了一對一或一對數的固定的夫妻關系,於是就產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於婚姻產生於私有制,所以它一直與人的財產關系密切相關。由於男子是私有制社會的主體,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財產,於是多數古代社會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搶婚、買賣妻妾等現象也源於此。由於私有制的財產由於血緣關系中的男性繼承,為了保證血緣的純凈,就有了「處女情結」和對女子性行為的嚴格約束。
當出現了部落和國家等社會組織之後,婚姻又成了一種政治籌碼。從部族的通婚,到國家統治者之間的「聯姻」,都是試圖通過婚姻來達到政治目的。直到今天,婚姻仍被富豪家庭用於結盟和理順財產繼承關系。
至於在自然小農經濟社會中,婚姻則是一種勞動的分工組合,即所謂「男耕女織」,「男主外女主內」。而在現代社會中的老百姓,婚姻則是為了組成一個家庭,在滿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時,承擔為家族和社會養育後代的責任和義務,也是人的一種歸宿。
婚姻的起源即是對財產的保護。它是父系社會的產物,是把女人視作物,一種可供交換的財產。至於母系社會里的一些所謂的「走婚」等,並不是婚姻,只是人類繁衍的本能在生產力極為低下的情況對抗惡劣的自然環境下的選擇。那時,多生下一個孩子,當然就多一份人類活下去的可能。女人因為生育而成為神祗,有權與想性交的任意一個男性發生關系,包括亂倫。「活下去」這三個字在很大程度上還決定了母系社會剛邁入父系社會時的性行為。相當長一段時間,人們是按照供養關系,而不是血緣關系來決定是否發生性行為。但隨著生產力的逐漸提高,人類學會狩獵與農耕,私有財產出現,保護財產成了首務之急,於是,婚姻出現,妻子成了丈夫的財產。一開始規矩還不嚴,婚姻還未能完全統治性,女人在婚前還可以有性行為,所以當時普遍有「殺首子」之風俗,以求保證血緣的純凈。到後來,婚姻完全統治了性,人類徹底邁入農業社會,任何一個女人的婚姻都已不能再由她自己說了算。女人已經完全淪為財產,她不僅是父母待價而沽的商品,也是某個男人即將購買的財產。
▲婚姻的演變
在人類社會中,婚姻不是自始存在的,永恆不變的,它經歷了復雜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它經過最初的雜亂兩性關系發展到原始禁忌、習慣、道德和法律加以確認和調整以後,產生了對人們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為規范,從而形成了人類社會的婚姻家庭制度。婚姻的演變過程分為幾個階段:1、前婚姻時代的血緣團體。即同一原始群體內的男女,在兩性關系方面是雜亂的,沒有任何限制。不僅在兄弟姐妹間,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親間都沒有禁忌。這一時期存在於人類最初數以百萬年計的漫長時代。2、群婚制。隨著原始社會不斷由低級階段向高級階段發展,人類從最初毫無限制的兩性關系中,逐漸演進為各種群婚制的兩性結合的社會形式,開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為夫妻的婚姻形式。最大的特徵在於,兩性關系受到一定范圍的血緣關系的限制。期間經歷了兩個發展階段:先經歷了血緣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親間的兩性關系,即不同輩分的男女間不得結婚;再經歷了亞血緣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間的通婚。這從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產生,使人類婚姻由族內婚向族外婚發展。3、對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長或短的時間內,過著相對穩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個男子在許多妻子中有一個主妻,一個女子在許多丈夫中有一個主夫。其產生於原始社會晚期。是從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過渡形態,從血緣結構上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礎。現居住在雲南瀘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帶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實就是對偶婚的開殘留形態。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選擇規律作用的結果,也不是男女性愛的結果,而是私有制確立的必然結果。形成了以男子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經歷了長期的演變過程,包括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社會主義社會四個歷史時期。
8. 古代婚姻安排的先後順序是什麼
後唐孔穎達又疏曰:「六禮謂冠一、婚二、喪三、祭四、鄉五、相見六。」六禮中,當以婚禮為本,因為有婚姻才可形成家庭,有家庭才可組成國家。
(一)結婚的形式。按周禮之規定,婚姻關系的成立,首先要滿足其三項實質要件:即「一夫一妻」、「同姓不婚」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是婚姻關系成立的原則性前提。「一夫一妻」在本文的第二部分將有專門論述。「同姓不婚」即禁止同一姓氏的家族成員之間的通婚行為。此禁忌主要基於兩方面的考慮,其一是因「男女同姓,其生不蕃」①,認為同姓結婚會影響下一代的健康,從而影響整個家族、民族的發展,說明當時對優生已有較為科學的認識。其二是因多與異姓結婚有利於「附遠厚別」②,通過聯姻的方式在政治上加強與異姓貴族的結盟,以便於擴充自己的勢力、維護既定的統治秩序。「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詩經·齊風·南山》有「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詩經·幽風·伐柯》有「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的句子即是例證。在古代,婚姻的終極目的,除繁衍後代、承嗣家族以外,就是「合二姓之好」,乃家族大事,絕非青年男女個人之事,必須由父母主持,再加上媒人撮合,才算合法,才能被宗族和社會所承認。
其次,婚姻關系的締結除必須符合以上實質要件外,還必須合乎一定的形式要件,即必須要經過「婚姻六禮」程序才能完成合法婚姻的締結。「六禮」即要求婚姻關系成立必須嚴格遵循六道禮儀程序,依次為納采(男方請媒人攜禮物向女方家求婚);問名(女方家長答應議婚後,男方請媒人問明女子生辰、名字、身分,卜於宗廟以確定是否適合婚配);納吉(卜得吉兆後,男方家即准備禮物通知女方家決定締結婚姻);納征(又稱納幣、納聘財,男方派人送聘禮到女方家,正式定婚,婚姻開始受禮法保護);請期(男家商請女方家擇定婚期);親迎(男子親自到女方家迎娶),這是「六禮」中的最後一道儀式,也是最重要、最復雜的一道儀式。西周時,要求男方先到女方的家廟拜祭其祖先,然後再用車接女方到男家。將女方迎進男方家門後,還要舉行夫婦同器共餐、共飲交杯酒等儀式。次日尚須留在家中以謁見舅姑(即公婆)。如舅姑先已去世,則三個月後在家廟祭奠舅姑,此稱為廟見之禮。廟見完成則該女子便正式成為家族正式成員(如未行廟見之禮,該女子去世,則不能葬於男家之祖墳)。
9. 4. [判斷題] 人類婚姻的發展歷史順序為
人類婚姻的發展歷史順序為,群婚,族外婚,對偶婚,一夫一妻制。
10. 摩爾根把人類婚姻分為幾個階段各自的特點是什麼
摩爾根在1877年出版了他的名著《古代社會》 , 在這部著作中, 摩爾根提出了人類婚版姻和家庭發展的五階段論權, 即: 血族群婚、「普那路亞」 家庭、 對偶家庭、 「父權制」 即「一夫多妻制」 家庭、 「一夫一妻制」 家庭。
摩爾根從研究各民族的親屬制度入手,探討了家庭婚姻的歷史。他認為親屬制度以婚姻、家庭形態為基礎,馬來亞式、土蘭尼亞─加諾萬尼亞式和雅利安式三種順序發展的親屬制,反映了與此相應的婚姻、家庭發展序列。人類自脫離了原始雜交狀態之後,經歷了順序相承的婚姻、家庭形態:血緣(婚)家庭、普那路亞(婚)家庭、對偶(婚)家庭、父權制家庭(特殊形態)和一夫一妻制家庭。介於群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之間的對偶家庭和父權制家庭未能產生新的親屬制度。普那路亞婚和級別婚都是氏族產生的根源,而氏族組織又使通婚的群縮小從而形成對偶婚。他把家庭婚姻的發展階段與社會經濟的發展相聯系,認為共產制的生活方式同血緣家庭、普那路亞家庭和對偶家庭相適應,一夫一妻制是由於私有財產的出現和繼承財產的需要而確立的。摩爾根的家庭史研究,批判和推翻了主張家庭是社會的原始細胞、父權制家庭是最古老的家庭的「父權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