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條約有哪些最好是表格形式(時間、內容、國家、意義)
中國歷史上簽過的不公平條約 第一次鴉片戰爭簽訂的有: 從第一次鴉片戰爭(1840——1842 )到八國聯軍戰爭(1900——1901 )的六十多年中,帝國主義強加於中 國的不平等條約多達數十個。這是帝 國主義侵華的歷史罪證,也是舊中國 統治者喪權辱國的記錄,中國人民永 遠不能也永遠不會忘記這些歷史!
中英《南京條約》 又稱《江寧條約 》。1842年8月29日簽訂。條約規定 :1、中國開放廣州、廈門、福州、 寧波、上海五處港口;2、割讓中國 領土香港;3、中國賠償二千一百萬 。 1843年7月22日和10月8日,又簽訂 了兩個補充條約:《五口通商章程》 《虎門條約》。進一步規定了英國帝 國主義在華的特權:1、壓低中國關 稅,規定進口稅率5%;2、允許外國 兵船停泊在中國通商港口;3、准許 英國在「五口」租界。
中美《望廈條約》 1844年7月3日簽 訂。又稱《五口通商章程》。條約使 美國取得了英國《南京條約》同樣的 特權,並又規定:擴大領事裁判權, 允許美國兵船自由出入中國通商港口 。
法《黃浦條約》 1844年10月24日簽 訂。即《五口貿易章程》,使法國除 取得了英、美在中國的同樣特權外, 還增加:1、允許和保護在通商港口 建造天主教堂和墳地;2、取消清政 府對天主教的禁令,發還教堂。
第二次鴉片戰爭簽訂的有: 中英《天津條約》 1858年6月26日 簽訂。主要內容是:1、英國公使得 駐北京,並在通商港口設領事館。 2 、增開南京、台南、漢口、九江等九 個通商口岸。 3、英國人可以往內地 游歷、通商。 4、英國商船可以在長 江各口往來。 5、中國給英國賠償白 銀四百萬兩等。
中法《天津條約》 1858年6月27日 簽訂。使法國除取得英國上述特權外 ,又規定: 1、允許天主教入內地自 由傳教。 2、法國兵船可以在通商口 岸停泊。 3、中國給法國賠款白銀二 百萬兩。
中俄《璦琿條約》 1858年5月簽訂 。主要是:1、中國將外興安嶺以南 、黑龍江以北的大片領土割讓給俄國 。 2、烏蘇里江以東至海的中國土地 改由中俄共管。
中俄《天津條約》 1858後6月13日 簽訂。主要是: 1、允許俄國在上海 、寧波、福州、廈門、廣州、台南、 瓊州七口通商。 2、准許在中國設領 事,並派兵船在通商口岸停泊。 3、 准許俄國教士入內地自由傳教。 4、 日後中國若給其它國家以通商等特權 ,俄國得一律享受。
中美《天津條約》 1858年6月18日 簽訂。主要是: 1、美國公使駐北京 。 2、增開潮州(汕頭)、台南通商。 3、擴大最惠國待遇等。
中英《北京條約》 1860年10月24日 簽訂。又增加: 1、開天津為商埠。 2、准許英國招募華工出國。 3、割 佔九龍司地方一區。 4、增加賠款為 八百萬兩。
中法《北京條約》 1860年11月2日 簽訂。又增加: 1、開天津為商埠。 2、准許法國招募華工出國。 3、任 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土地,建造自 便。 4、增加賠款為八百萬兩。
中俄《北京條約》 1860年11月2日 簽訂。增加: 1、中俄共管的烏蘇里 江東至海的大片中國領土劃給俄國; 2、規定蒙、新西北邊界,割占巴爾 喀什湖以東、以南的大片中國領土; 3、開放喀什噶爾為商埠等。
中美《續增條約》 1868年7月28日 簽訂。主要是: 1、擴大掠奪華工; 2、美國可在中國設學校; 3、對僑 民不得「欺侮凌虐」。
中葡《天津條約》 1887年12月1日 簽訂。主要是: 1、允許葡萄牙永駐 澳門; 2、同樣享受英、美等在中國 的特權。
中俄《伊犁條約》 1881年2月24日 簽訂。主要是爭奪伊犁河流域的中國 領土,並將兵費增為九百萬盧布
『貳』 求中國歷史上所簽訂的所有不平等條約得時間和意義
第一次鴉片戰爭簽訂的有:
1.中英《南京條約》
又稱《江寧條約》。1842年8月29日簽訂。條約規定:1、中國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港口;2、割讓中國領土香港;3、中國賠償二千一百萬。
1843年7月22日和10月8日,又簽訂了兩個補充條約:《五口通商章程》《虎門條約》。進一步規定了英國帝國主義在華的特權:1、壓低中國關稅,規定進口稅率5%;2、允許外國兵船停泊在中國通商港口;3、准許英國在「五口」租界。
意義: 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2.中美《望廈條約》
1844年7月3日簽訂。又稱《五口通商章程》。條約使美國取得了英國《南京條約》同樣的特權,並又規定:擴大領事裁判權,允許美國兵船自由出入中國通商港口。
3.中法《黃浦條約》
1844年10月24日簽訂。即《五口貿易章程》,使法國除取得了英、美在中國的同樣特權外,還增加:1、允許和保護在通商港口建造天主教堂和墳地;2、取消清政府對天主教的禁令,發還教堂。
第二次鴉片戰爭簽訂的有:
1.中英《天津條約》
1858年6月26日簽訂。主要內容是:
1、英國公使得駐北京,並在通商港口設領事館。
2、增開南京、台南、漢口、九江等九個通商口岸。
3、英國人可以往內地游歷、通商。
4、英國商船可以在長江各口往來。
5、中國給英國賠償白銀四百萬兩等。
2.中法《天津條約》
1858年6月27日簽訂。使法國除取得英國上述特權外,又規定:
1、允許天主教入內地自由傳教。
2、法國兵船可以在通商口岸停泊。
3、中國給法國賠款白銀二百萬兩。
3.中俄《璦琿條約》
1858年5月簽訂。主要是:
1、中國將外興安嶺以南、黑龍江以北的大片領土割讓給俄國。
2、烏蘇里江以東至海的中國土地改由中俄共管。
4.中俄《天津條約》
1858後6月13日簽訂。主要是:
1、允許俄國在上海、寧波、福州、廈門、廣州、台南、瓊州七口通商。
2、准許在中國設領事,並派兵船在通商口岸停泊。
3、准許俄國教士入內地自由傳教。
4、日後中國若給其它國家以通商等特權,俄國得一律享受。
5.中美《天津條約》
1858年6月18日簽訂。主要是:
1、美國公使駐北京。
2、增開潮州(汕頭)、台南通商。
3、擴大最惠國待遇等。
6.中英《北京條約》
1860年10月24日簽訂。又增加:
1、開天津為商埠。
2、准許英國招募華工出國。
3、割佔九龍司地方一區。
4、增加賠款為八百萬兩。
7.中法《北京條約》
1860年11月2日簽訂。又增加:
1、開天津為商埠。
2、准許法國招募華工出國。
3、任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土地,建造自便。
4、增加賠款為八百萬兩。
8.中俄《北京條約》
1860年11月2日簽訂。增加:
1、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東至海的大片中國領土劃給俄國;
2、規定蒙、新西北邊界,割占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的大片中國領土;
3、開放喀什噶爾為商埠等。
9.中美《續增條約》
1868年7月28日簽訂。主要是:
1、擴大掠奪華工;
2、美國可在中國設學校;
3、對僑民不得「欺侮凌虐」。
10.中葡《天津條約》
1887年12月1日簽訂。主要是:
1、允許葡萄牙永駐澳門;
2、同樣享受英、美等在中國的特權。
11.中俄《伊犁條約》
1881年2月24日簽訂。主要是爭奪伊犁河流域的中國領土,並將兵費增為九百萬盧布。
12.中英《煙台條約》
或稱《滇案條約》,1876年9月13日簽訂。主要是:
1、英國得派員至雲南調查;
2、英國可經甘肅、青海、四川等地進入西藏,轉赴印度;並可由印度進入西藏;
3、增開宜昌、蕪湖、溫州、北海為通商口岸;
4、租界免收洋貨厘金;
5、減少進口稅;
13.中法《會議簡明條約》:
1884年5月11日簽訂。
主要是:1、清政府承認法國與越南訂立的不平等條約;
2、允許在中越邊境開埠通商;
3、調回在越南的中國軍隊。
14.《中法新約》
又稱《越南條約》,1885年6月9日簽訂。除要中國承認法國在越南的特權外,還降低了中越邊界的進出口稅率;日後中國修築鐵路應向法國商辦;法國退出台灣、澎湖。
甲午中日戰爭(1894-1895)時訂立的
1.中日《馬關條約》
1895年4月17日簽訂。主要是
1、中國承認朝鮮由日本控制;
2、日本強佔台灣、澎湖列島和遼東半島;
3、賠償日本軍費二億兩;
4、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
5、允許日本人在各通商口岸任便設領事館和工廠;
6、日軍佔領威海衛,俟賠款付清後才撤退。
2.中日《交收遼南條約》
1895年11月8日簽訂。竟要清政府以三千萬兩「贖回」遼東半島。
意義:大大加深我國半殖民地化程度
八國聯軍戰爭(1900-1901)時訂立的:
八國聯軍戰爭(1900-1901)時訂立的:
1.《辛丑條約》
1901年9月7日,清政府與英、美、俄、德、日、法、意、西班牙、奧地利、荷蘭、比利時十一國簽訂。主要是:
1、中國賠款四億五千萬兩,分三十九年還清,年息四厘,本息合計達九億八千多萬兩;
2、將北京東交民巷劃為外國使館區,中國人不準居住;
3、拆毀大沽炮台及京師至海通道之各炮台,外國軍隊駐扎北京和從北京到山海關沿線的十二個重要地區;
4、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或參加「與諸國仇敵」的各種組織,違者處死。
5、各地官員如發生「傷害諸國人民」事件,必須立即鎮壓,否則立即撤職,永不任用;
6、清政府承認附和義和團的錯誤,向帝國主義「道歉」。
意義:中國完全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叄』 八上歷史不平等條約時間、內容、意義、雙方表
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國政府或大多數中國人認為是不平等的條約。
1. 中俄蒙協約(民國4年(1915年)6月7日,中國與俄國,簽約地點:外蒙古,恰克圖)
2. 民四條約(二十一條)(民國4年(1915年)5月25日,中國與日本,簽約地點:北京)
3. 滿洲里界約(1911年(宣統3年)12月20日,中國與俄國,簽約地點:滿洲里)
4. 中英續訂藏印條約(1906年(光緒32年)4月27日,簽約地點:北京)
5. 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正約(1905年(光緒31年)12月22日,簽約地點:北京)
6. 辛丑條約(1901年(光緒27年)9月7日,簽約地點:北京)
7. 廣州灣租界條約(時間:1899年(光緒25年)11月16日;簽約地點:廣州灣;中國與法國)
8. 訂租威海衛專條(時間:1898年(光緒24年)7月1日;簽約地點:北京;中國與英國)
9.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時間:1898年(光緒24年)6月9日;簽約地點:北京;中國與英國)
10. 中俄旅大租地條約(1898年(光緒24年)3月27日,簽約地點: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國彼得堡簽訂了《續訂旅大租地條約》)
11. 中德膠澳租界條約(1898年(光緒24年)3月6日,北京;中國與德國)
12. 中日通商行船條約(1896年(光緒22年)7月21日,簽訂於北京)
13. 中俄密約(1896年(光緒22年)6月3日,莫斯科)
14. 馬關條約(1895年(光緒21年)4月17日,馬關,與日本)
15. 中英會議藏印條款(1890年(光緒16年)3月17日,印度加爾各答;補充修訂:1893年12月5日,大吉嶺)
16. 中葡和好通商條約(1887年(光緒13年)12月1日,與葡萄牙,北京)
17. 中英煙台條約(1876年(光緒2年)煙台;中國與英國)
18. 中日北京專條(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19. 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爾巴哈台)
20. 中德通商條約(1861年(咸豐11年)9月2日,天津)
21. 北京條約
a) 中俄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10年)11月14日,北京)
b) 中法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10年)10月25日,北京)
c) 中英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10年)10月24日,北京)
22. 天津條約
a) 中法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27日,天津)
b) 中英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26日,天津)
c) 中美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18日,天津)
d) 中俄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13日,天津)
23. 中俄璦琿條約(1858年(咸豐8年)5月28日,璦琿)
24.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豐4年)7月5日,上海)
25. 中俄伊犁塔爾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豐元年)8月6日,伊犁)
26. 黃埔條約(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與法國,黃埔)
27. 望廈條約(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與美國,望廈)
28. 虎門條約(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與英國,虎門)
29. 南京條約(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與英國,南京)
1917年,德國和奧匈帝國因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成為中國的敵對國,而被廢除不平等條約。1917年蘇聯自願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事後未完全兌現,亦無退還條約中獲得的領土)。1943年,美國和英國自願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義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成為中國的敵對國失去他們的特殊地位。1946年,法國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立後,不承認以前簽訂的所有不平等條約。
(二)日本
1. 日美親善條約(神奈川條約) 1854年 日本,美國
2. 日美修好通商條約 1858年 日本,美國
3. 日俄和親通好條約 (下田條約)1855年 日本,俄國
(三)朝鮮
1. 江華條約(日朝友好條約) 1876年,朝鮮,日本
2. 濟物浦條約1882年 朝鮮,日本
3. 日韓議定書 1904年 朝鮮,日本
4. 日韓新協約 1904年 朝鮮,日本
5. 日韓保護協約 1905年 朝鮮,日本
6. 第三次日韓協約 1907年 朝鮮,日本
7. 日韓合並條約 1910年 朝鮮,日本
8. 朝美修好條約 1882年,朝鮮 美國
9. 駐韓美軍地位協定 韓國 美國
(四)土耳其
1. 色佛爾條約
2. 摩德洛斯停戰協定
(五)埃及
1. 英埃條約 1936年 埃及,英國
(六)其他國家
1. 維持現狀協定 1947年 錫金 印度
2. 特里亞農條約 1920年 匈牙利 協約國
3. 美巴條約 1903年 巴拿馬 美國
『肆』 不平等條約一覽表
1. 中英 廣州和約 余保純 六百七十萬兩 27-5-1841;
2. 中英 南京條約 耆英,伊布里 二千一百萬兩 29-8-1842;
3. 中英 南京條約補充條款 耆英 22-7-1843;
4. 中英 虎門條約 耆英 8-10-1843;
5. 中美 望廈條約 耆英 3-7-1844;
6. 中法 黃埔條約 耆英 24-10-1844;
7. 中俄 瑗琿條約 奕山 六十萬方公里 28-5-1858;
8. 中俄 天津條約 桂良,花沙納 13-6-1858;
9. 中美 天津條約 桂良,花沙納 18-6-1858;
10. 中英 天津條約 桂良,花沙納 26-6-1858;
11. 中法 天津條約 桂良,花沙納 27-6-1858;
12. 中英 天津條約補充 桂良 8-11-1858;
13. 中英 北京條約 奕欣 一千叄百萬兩 24-10-1860;
14. 中法 北京條約 奕欣 25-10-1860;
15. 中俄 北京條約 奕欣 四十多萬方公里? 4-11-1860;
16. 中俄 勘分西北界約記 明誼 四十四萬方公里 10-7-1864;
17. 中美 增續條約 前美公使蒲安臣 7-28-1868;
18. 中英 新修條約普後章程 不詳 23-10-1869;
19. 中日 修好條約 李鴻章 13-8-1871;
20. 中日 北京條約 奕欣 31-10-1874;
21. 中英 煙台條約 李鴻章 13-9-1876;
22. 中俄 里瓦幾亞條約 崇厚 2-10-1879;
23. 中俄 伊黎條約 曾紀澤 七萬方公里 二百八十萬兩 24-2-1881;
24. 中法 會議簡明條款 李鴻章 11-5-1884;
25. 中日 天津條約 李鴻章 18-4-1885;
26. 中法 新約 李鴻章 9-6-1885;
27. 中英 煙台條約 續增條約 不詳 9-6-1885;
28. 中葡 北京條約 奕□ 1-12-1887;
29. 中英 印藏條約 升泰 17-3-1890;
30. 中美 華工條約 楊儒 7-3-1894;
31. 中日 馬關條約 李鴻章 二億兩 7-4-1895;
32. 中日 遼南條約 李鴻章 叄千萬兩 8-11-1895;
33. 中俄 密約 李鴻章 3-6-1896;
34. 中德 膠澳租借條約 李鴻章 6-3-1896;
35. 中英 展拓香港界址條約 李鴻章 9-6-1898;
36. 八國聯軍 辛丑條約 李鴻章 十億二千二百七十萬兩 7-9-1901;
37. 中英 續定印藏條約 羅生戛爾曾 7-9-1904;
38. 中日 會議[滿州善後條約] 22-12-1905;
39. 中日 二十一條條約 陸征祥 9-5-1915;
40. 中日 軍事協定 □雲鵬 16-5-1918;
『伍』 鴉片戰爭後 中國 不平等條約 及其意義內容
恥辱
不平等條約一覽表
南京條約 1842年8月 英國
主要內容
1.割香港島給英國
2.賠款2100萬銀元
3.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
4.中國海關收取英商進出口貨物的關稅稅率要與英方商定
影響
1.中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開端
2.主要矛盾由地主階級與農民階級的矛盾,
轉化為外國資本主義與中華民族的矛盾,封建主義與人民大眾的矛盾
3.外國資本主義與中華民族的矛盾成為最主要的矛盾
4.中國人民從此肩負起反對外國資本主義侵略和本國封建統治的雙重革命任務
5.中國進入了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
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門條約 1844年 英國
主要內容
從中攫取領事裁判權、片面最惠國待遇和在通商口岸租賃土地房屋拘留等特權
望廈條約和黃埔條約 1844年 美國和法國
主要內容
取得更多的侵略權益
天津條約 1858年夏 俄美英法
主要內容
1.外國公使進駐北京
2.增開沿海沿江是10處商口岸
3.外國軍艦商船可以在長江各口岸通航
4.外國人可以到中國內地游歷、通商、傳教
5.清政府賠償英法兩國經費各200萬兩白銀,賠常英商損失200萬兩白銀
北京條約 1860年 俄國
主要內容
1.清政府承認天津條約有效
2.增開天津為商埠
3.割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
4.對英法兩國的賠款各增至800萬兩白銀
天津條與北京條約的共同影響
清政府開始被列強控制,中外反動勢力公開勾結,共同鎮壓中國人民的反抗
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加深了
北京條約 1860年 俄國
至19世紀80年代 ,侵佔中國東北和西北150多萬平方千米的領土
馬關條約 1895年4月 日本
主要內容
1.割遼東半島、台灣及其附屬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
2.賠償日本軍費2億兩白銀
3.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日本輪船可以沿內河駛入以上各口岸
4.日本可以在華通商口岸投資設廠,產品運銷中國內地免收內地稅
影響
1.中國的領土和主權再一步遭受受嚴重損失
2.此後帝國主義爭相在中國劃分勢力范圍,掀起瓜分中國的狂潮
3.迫使清政府不得不向列強進行政治大借款
4.新通商口案的開辟使外國侵略勢力進一步深入中國內地
5.允許日本在華投資辦廠,拓展了其對華資本輸出的途徑,嚴重阻礙了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
6.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
辛丑條約 1901年9月 英美俄日法德意奧
主要內容
1.清政府向各國賠償白銀4.5億兩,分39年還清,本息共計9.8億兩
2.賠償以中國的關稅和鹽稅做抵押,中國的稅收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外國控制
3.在北京東交民巷設立「使館界」,屆內不許中國人居住,各地駐兵保護
4.拆毀北京至大沽的炮台,准許各國派兵駐守北京到山海關鐵路沿線的戰略要地
5.懲辦義和團運動中曾與列強「作對」的官吏,永遠禁止中國人民成立和參加反帝性質的各種組織
6.改總理衙門為外務部,位居六部之上
影響
這樣的使館界成為列強在中國都城的佔領地
清政府徹底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鎮壓人民的工具
列強可通過外交途徑加強對清政府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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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列出了部分中國政府或大多數中國人認為是不平等的條約。
中俄蒙協約(民國4年(1915年)6月7日,中國與俄國,簽約地點:外蒙古,恰克圖)
民四條約(二十一條)(民國4年(1915年)5月25日,中國與日本,簽約地點:北京)
滿洲里界約(1911年(宣統3年)12月20日,中國與俄國,簽約地點:滿洲里)
中英續訂藏印條約(1906年(光緒32年)4月27日,簽約地點:北京)
中日會議東三省事宜正約(1905年(光緒31年)12月22日,簽約地點:北京)
辛丑條約(1901年(光緒27年)9月7日,簽約地點:北京)
廣州灣租界條約(時間:1899年(光緒25年)11月16日;簽約地點:廣州灣;中國與法國)
訂租威海衛專條(時間:1898年(光緒24年)7月1日;簽約地點:北京;中國與英國)
展拓香港界址專條(時間:1898年(光緒24年)6月9日;簽約地點:北京;中國與英國)
中俄旅大租地條約(1898年(光緒24年)3月27日,簽約地點:北京。1898年5月7日在俄國彼得堡簽訂了《續訂旅大租地條約》)
中德膠澳租界條約(1898年(光緒24年)3月6日,北京;中國與德國)
中日通商行船條約(1896年(光緒22年)7月21日,簽訂於北京)
中俄密約(1896年(光緒22年)6月3日,莫斯科)
馬關條約(1895年(光緒21年)4月17日,馬關,與日本)
中英會議藏印條款(1890年(光緒16年)3月17日,印度加爾各答;補充修訂:1893年12月5日,大吉嶺)
中英煙台條約(1876年(光緒2年)煙台;中國與英國)
中日北京專條(1874年(同治13年)10月31日)
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1864年(同治3年)10月7日,塔爾巴哈台)
中德通商條約(1861年(咸豐11年)9月2日,天津)
北京條約
中俄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10年)11月14日,北京)
中法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10年)10月25日,北京)
中英北京條約(1860年(咸豐10年)10月24日,北京)
天津條約
中法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27日,天津)
中英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26日,天津)
中美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18日,天津)
中俄天津條約(1858年(咸豐8年)6月13日,天津)
中俄璦琿條約(1858年(咸豐8年)5月28日,璦琿)
上海英法美租界租地章程(1854年(咸豐4年)7月5日,上海)
中俄伊犁塔爾巴哈台通商章程(1851年(咸豐元年)8月6日,伊犁)
黃埔條約(1844年(道光24年)10月24日,與法國,黃埔)
望廈條約(1844年(道光24年)7月3日,與美國,望廈)
虎門條約(1843年(道光23年)10月8日,與英國,虎門)
南京條約(1842年(道光22年)8月29日,與英國,南京)
1917年,德國和奧匈帝國因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成為中國的敵對國,而被廢除不平等條約。1917年蘇聯自願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事後未完全兌現,亦無退還條約中獲得的領土)。1943年,美國和英國自願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義大利和日本因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成為中國的敵對國失去他們的特殊地位。1946年,法國放棄其在中國的特權。
『陸』 中國近代史5大不平等條約及其意義
《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的影響:1、社會性質的變化。中國自給自足的封建經濟逐步解體。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2、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社會的主要矛盾,由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的矛盾,開始轉變為外國資本主義和中華民族的矛盾,封建主義和人民大眾的矛盾;而外國資本主義和中華民族的矛盾,成為各種社會矛盾中最主要的矛盾。3、社會革命任務(革命對象)的變化。。中國從此進入了舊民主主義革命時期。
《天津條約》
影響:是對中國主權的又一次嚴重的破壞,使英國又獲得了一系列侵略特權。它為英國通過其駐華使領人員對中國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施加影響提供了條件,並使得英國資本主義的侵略勢力擴展到了華南、長江流域和東北,更加靠近出口貨物的產地和進口貨物的行銷地,從而更加有利於其向中國傾銷商品和掠奪中國的原料,對中國社會經濟造成巨大的破壞。
《北京條約》
影響:1、政治上,它使中國損失了更多的主權和領土,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半封建化的程度進
一步加深;清朝統治者投靠外國侵略者,開始成為他們的附庸與工具,中外反動勢力公開勾
結,共同鎮壓中國人民的反抗。2、經濟上,外國侵略勢力擴張到沿海各省,並伸向內地,方便了他們傾銷商品,掠奪廉價原材料和勞動力,使中國受到資本主義經濟的侵略性沖擊。3、鴉片貿易合法化、華工出國及允許外國人前往內地傳教,都使中國的社會矛盾更加激化。4、外國公使駐京加強了對清政府的影響和控制。 5、英法聯軍佔領北京,火燒圓明園,對滿清王朝刺激較大,開始痛定思痛,進行「洋務運動」。6、《北京條約》剛一簽字,英、法、俄等公使就立即表示,只要清政府認真「履行條約」,就可以得到「任何援助」。1861年1月,清政府設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1862年1年,清政府對太平天國事件確立了「借師助剿」的方針,引用外國軍隊來幫助鎮壓內亂。
《馬關條約》中國進一步淪為半殖民半封建社會
《辛丑條約》中國完全淪為半殖民半封建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