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對歷史文化遺產的開發有什麼政策
中國期刊全文數據來庫 前1條自
1 楊麗霞,喻學才;中國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研究綜述[J];旅遊學刊;2004年04期
中國博士學位論文全文資料庫 前2條
1 孟華;中國山嶽型「世界自然—文化遺產」的人地和諧論[D];河南大學;2006年
2 黎明;少數民族文化遺產的現代傳承與法律保護[D];蘭州大學;2007年
中國碩士學位論文全文資料庫 前7條
1 侯獻國;文化遺產與丹巴碉樓[D];四川大學;2007年
2 劉建平;論歷史文化名城歷史街區的法律保護[D];四川大學;2004年
3 王乃春;我國世界遺產管理中的利益沖突和對策研究[D];青島大學;2006年
4 趙曉寧;論我國世界遺產地周邊環境資源開發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D];四川大學;2006年
5 李燕;南京歷史文化資源的挖掘、保護與管理機制研究[D];南京農業大學;2006年
6 鄭艷萍;廬山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利用研究[D];廣西師范大學;2006年
7 王曉梅;陝西省遺址文化遺產資源管理模式變遷及創新[D];西北大學;2007年
推薦點資料吧,沒找著相關的條文政策,希望有所幫助。
② 國家在歷史文化名城、街區保護方面頒布了哪些法律
國家在歷史文化名城、街區保護方面頒布了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專》《保護非物屬質文化遺產公約》等。
法規有:《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另有一些地方法規和部門規章。
③ 中國有關歷史、文化遺產等的保護法
《國際保護文化遺產法律文件選編》
《外國保護文化遺產法律文件選編》
《西班牙歷史遺產法》
《希臘古物法》
《埃及文物保護法》
《日本文化財保護法》
經驗也可以說是發展史
讀讀這些書或許有幫助
④ 國家在歷史文化名城,街區保護方面頒布了哪些法律
國家在歷史文化名城、街區保護方面頒布了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等。
法規有:《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
另有一些地方法規和部門規章。
⑤ 關於中國文化遺跡保護的法律有哪些
1982《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1950《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
《禁止珍貴文回物圖書出口暫行辦答法》
《古文化遺址及古墓之調查發掘暫行辦法》
《關於徵集革命文物的命令》
《關於保護古文化建築的指示》
1966《國家歷史保護法》
1970《國家環境政策法》
1974《考古與歷史保護法》
1979《考古資源保護法》
1996年還有幾個起草的~但是我不知道頒發了沒有,所以不寫了~~~
復制粘貼很無聊的~我還很努力的打了半天字呢~樓下不要湊熱鬧了~不信有人會比我還專業的~
⑥ 在地方立法中歷史文化保護事項包括什麼內容
沒地方立法中,歷史文化保護思想包括什麼內容歷史文化保護思想,包括了很多內容,包括歷史文化的推進發展。
⑦ 中國對傳統文化的保護政策及現行的措施
1、賦予傳統文化特殊權利
利用我國的著作權法開展對傳統文化的保護,主要有以下幾種權利:在我國傳統文化中,不乏一定的傳統文化形象被侵害的實例。
例如:六小齡童起訴網游侵害孫悟空肖像權案,利用《著作權法》保護作品完整性的相關法條來保護這類具有標志性的角色一定的權利,這樣在我國傳統文化形象受到侵害時,即能夠運用相應法律法規予以處罰,保護傳統文化的權益。
另外,對於我國傳統文化的保護,同樣應該包含其他的權利,例如:改編權、攝制權、翻譯權等,所以,在立法完善對傳統文化著作權保護後,也能夠起到對於傳統文化一定的保護作用。
2、設立相關傳統文化保護的職能部門
對於傳統文化的保護工作,我國現今是由多部門協作管理的,但是,從更好、更有效地對傳統文化的保護開展工作的方面來看,設立一個專職的國家傳統文化保護主管部門仍然是必要的。「音著協」,是專門維護作曲者、作詞者和其他音樂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非營利性機構。
同樣,為了應對傳統文化的著作權保護問題,開展對我國傳統文化的保護也是需要一定的職能部門的,建立一個長期、全面、行之有效的保護機制,用系統的觀點提出一整套現實有效的措施,用於維護我國傳統文化的合法權益,防止其被不法侵害。
3、傳承傳統文化的精神理念,進行系統性的文化教育
這里的教育既包括由國家組織的小學、中學、大學及以上的國民教育,也包含了具備基礎教育功能和高等教育功能的非行政教育。上述兩種教育形式無論哪一種,都有傳承和弘揚我國傳統文化的責任。
國家教育主管部門針對這一狀況,制定相關教育制度,將傳統文化融入日常教育,保障教育階段傳統文化的有效傳承。通過進行系統性教育,讓人民群眾將仁愛、敬業、孝順和誠信等價值理念內化於心,成為自覺的行為准則和精神追求。
還要藉助實際的文化形式來引導受教育者。如在傳統文化課程中,適當的引入文學或哲學的經典名篇。對於傳統文化的傳承,要循序漸進,讓人自然地產生興趣,從被動學習到主動傳承。同時,也要注重對文化自信的培養,通過培養文化自信,讓更多的人加入到對傳統文化的弘揚中來。
4、加大傳統文化的宣傳力度
「知識產權」、「著作權」是近年來,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新名詞。因而,為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加強相關法律的宣傳力度與引導,宣傳傳統文化具有著作權,引導以民族藝術家為代表的相關人員加強知識產權的運用、保護和管理,營造傳統文化流傳的良好氛圍。
主要有以下幾種建議:第一,針對人們對於知識產權了解薄弱的情況,在學校、社區、公司開設普及班,加大人們對於傳統文化了解。
第二,派遣專家、學者前往偏遠地區、民族民風豐富之地,開設省、村學習班,普及知識產權,並收集傳統文化,匯編成冊,同時,鼓勵相關的權利機構或組織,運用一定的法律知識保護自身權益。
5、建設完備的法律保障體系
保護我國傳統文化需要的不僅僅是一個專業的部門,更需要的是盡快建立較為完善的法律體系,用以保護我國傳統文化的權益。一個體系的建立離不開法律作為保障。
通過制定中國傳統文化保護法律法規,可以用國家的意志強制賦予中國傳統文化以相應的法律地位、確認中國傳統文化保護體系內各項制度的普遍法律效力、信息的權威性和指導作用。
⑧ 中國歷史文化保護法
你說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改法是為了加強對文物的保護,繼承版中華民族優秀的權歷史文化遺產,促進科學研究工作,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根據憲法,制定的法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於2007年12月29日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修訂通過。
⑨ 有無 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全國性立法
我國現代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活動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紀二十年代,1928年成立古物保存委員會。古物保存委員會是中國歷史上由中央政府設立的第一個國家級文物保護管理機構,蔡元培任主任委員。這一機構的設立與隨後《中國古物存法》及其施行細則的頒布,開啟了國家對文物實施保護與管理的歷史。
1929年在北京成立民間學術研究機構,中國營造學社,朱啟鈐任社長,梁思成、劉敦楨分別擔任法式、文獻組的主任。學社從事古代建築實例的調查、研究和測繪,以及文獻資料搜集、整理和研究,編輯出版《中國營造學社匯刊》,開始系統的運用現代科學方法研究中國古建築。1946年學社停止活動。中國營造學社為中國古代建築史研究作出重大貢獻。
1930年,當時的國民政府公布《古物保存法》共17條,對文物的含義、保存要求、文物的發掘等做了規定,1931年公布《施行細則》,共19條,增加了保護古建築的內容。
1948年清華大學梁思成先生主持編寫了《全國重要文物建築簡目》,共收入 22 個省、市的重要古建築和石窟、雕塑等文物465處。《全國重要文物建築簡目》是中國現代最早記載全國重要古建築目錄的專書,成為以後公布全國第一批文物保護單位的基礎。編此簡目的主要目的是供中國人民解放軍作戰及接管時,保護文物建築之用。
以上為第一階段,中國現代文物保護的開啟與初步的探索階段。
1950年建國之初,正是百廢待興之時,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即發布了保護文物古跡的政令。包括頒布《禁止珍貴圖書出口暫行辦法》、《古文化遺址及古墓葬之調查發掘暫行辦法》、《關於地方文物名勝古跡保護管理辦法》、《關於徵集革命文物的命令》、《關於保護古建築的批示》等。
1956年國務院開展第一次全國文物普查,此後1981進行了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登記不可移動文物近40萬處,為發展我國文物事業奠定了基礎。2004年4月,國務院又啟動了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
195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規定:"國家保護名勝古跡、珍貴文物和其他重要歷史文化遺產"。
1961年3月,國務院頒布了《文物保護管理暫行條例》,奠定了我國文物保護法律體系的基礎。同時,公布了首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80處,實施了以命名"文物保護單位",來保護文物古跡的制度。2006年5月公布了第六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080處,現在共有全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351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約7000餘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約6萬余處。
以上為第二階段,新中國的文物保護的探索與初步發展階段。
1977年10月,國家文物局頒發《對外國人、華僑、港澳同胞攜帶郵寄文物出口境定、管理辦法》,我國開始實施文物出境鑒定製度。1989年2月,文化部發布了《文物出境鑒定管理辦法》,2007年文化部又發布了《文物進出境審核管理辦法》和《文物出境審核標准》。
1982年2月,國務院公布首次24個歷史文化名城,標志著歷史古城保護制度的創立。截止2007年9月,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已達110座
1982年11月頒布《文物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關於文物保護的法律。該部法律分別於1992年、1997年進行了部分條款的修改。
1984年1月國務院頒布《城市規劃條例》,規定城市規劃應當切實保護文物古跡,保護和發揚民族風格和地方特色。此後我國一些相關法規中也都相應的規定的文物保護的內容。1989年12月頒布《城市規劃法》,其中規定編制城市規劃應當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城市傳統風貌、地方特色和自然景觀。城市新區開發應當避開地下文物古跡。
1985年1月,中國政府加入《保護世界自然和文化遺產公約》。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開始與國際接軌。2006年11月,文化部公布了《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開始對世界遺產實施監測巡視制度。
1986年國務院確定將文物古跡比較集中,或較完整地保存某一歷史時期的傳統風貌與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區、建築群、小鎮、村落,劃定為歷史文化保護區加以保護。現北京已公布歷史文化保護區40處,浙江省歷史文化保護區43處,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12處等。
1987年,中國有了首批"世界文化遺產"長城、故宮等,1987年和1990年泰山、黃山首批列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1992年,九寨溝、黃龍、武陵源首批列入"世界自然遺產",1997年,我國首次有古城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分別是平遙和麗江。2000年首次有村落"皖南古村落"列入世界文化遺產。現在中國共有世界遺產33處,居世界第三位。
1989年10月,國務院公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下文物保護管理條例》,明確了水下文物內涵和外延,對水下文物考古和文物保護做出了規定。
1997年3月,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加強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方政府、各有關部門將文物保護"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體制改革,納入各級領導責任制",即文物保護"五納入"。
1997年3月,全國人大公布的新《刑法》,專節規定了妨害文物管理罪。新刑法規定了走私文物罪、盜竊文物罪、故意損毀文物罪,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過失損毀文物罪、倒賣文物罪、國有博物館、圖書館私出售或者私贈文物藏品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失職造成珍貴文物損毀流失罪等。
2002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修訂後的《文物保護法》,針對新期文物保護存在的問題,對文物保護管理做了全面規定,是我國文物法制建設的重要里程碑。2003年5月,國務院公布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2007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文物保護法部分條款進行了修改。
2003年11月及2005年9月建設部、國家文物局分兩批公布中國歷史文化名鎮44個,中國歷史文化名村36個。
2005年12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通知確定自2006年起每年6月份的第二個星期六為"全國文化遺產日"。
2006年9月國務院公布《長城保護條例》,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第一個單項行政法規。
2007年4月,國家在北京、內蒙古、河北、甘肅、陝西、山西、山東、寧夏等全國13個省、市、自治區全面展開長城資源調查。這是落實國家《長城保護工程(2005-2014年)總體工作方案》十年計劃的第一步。
以上為第三個時期:改革開放之後的法制化保護與保護開改、綜合治理的全面發展時期。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四項基本內容是:舊城的整體保護、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具有保護價值的建築的保護等四項內容。
⑩ 國家在保護文化遺產方面頒布了哪些法律 法規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 國辦發[2005]18號 2005年3月26日 保護和促進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公約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的有關文化多樣性和行使文化權利的各種國際文書的條款,特別是2001 年通過的《世界文化多樣性宣言》,於2005 年10 月20 日通過本公約。 國務院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 國發[2005]42號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的決定。(2004年8月28日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於2003年11月3日在第32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上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同時聲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另行通知前,《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暫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文化部、財政部聯合發出《關於實施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的通知》二00四年四月八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刑法》中的妨害文物管理罪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犯罪的補充規定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對刑法補充規定 以及地方性法規 http://www.gg-art.com/law/index.php?bookid=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