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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繩槍發展歷史

發布時間:2021-03-02 08:49:56

A. 冷兵器火槍的發展史希望能帶點圖片介紹謝謝````

黑火葯的本身只是一種威力中等的炸葯,歐洲到了年才懂得了它的作用。又過了50至75年後,有人發現將黑火葯裝在--頭開口的管殼內並點燃它,就具備了殺傷威力。

公元14世紀,隨著黑火葯應用於歐洲戰爭,在人類軍事史上出現了一個新的
奇跡。將硝酸鉀、硫黃和木炭的混合物裝在密閉容器內,利用點燃後產生燃燒氣體的爆炸力,使兵器和兵器系統具備了比以往的任何兵器大得多的殺傷力。不過,早期的火槍命中率低,射程短,射擊速率慢而且使用起來極不靈便,甚至早期火槍的殺傷力實際上還不如同時代的長弓和十字弓。但是,火槍的使用比較簡便,步兵經過短時間的訓練便可很快掌握,相反,要有效地使用十字弓,就得經過幾個月時間的練習,而要真正精通則需數年時間的刻苦訓練。因此從冷兵器到黑火葯兵器之間有著一個緩慢而艱難的轉變過程。經過年長日久的發展階段,黑火葯兵器才逐步代替長矛、十字弓和長弓,成了戰場上威力空前的兵器。

法國直到1566年才淘汰了十字弓,而英國則到1596年才正式將火槍作為步兵武器。同樣,奧斯曼帝國的軍隊,特別是它的騎兵部隊極不願意廢棄早已用慣了的弓箭。公元16世紀,土耳其的精銳騎兵拒絕用火槍代替手中的弓,兵器的更換遇到了很大的阻力。直到l7世紀末,十字弓和長弓才完全從戰場上銷聲匿跡。

炸葯和火槍的出現並成為戰場上的主要兵器,這是一個復雜的歷史過程。這一歷史過程必須看作是世界各地技術並行發展的綜合結果。盡管世界各國都在發展黑火葯和火箭兵器,而中國和歐洲又在差不多同一個時期里啟用了原始的槍炮,然而,槍炮在西方的發展速度卻比別的地方快得多。到了1350年,大口徑的槍和最初的手槍在歐洲已經相當普遍,中國則早於一個世紀前就開始使用原始的竹火箭來恐嚇敵軍或進行火攻了。

鑄鐵技術的發明是促使黑火葯兵器發展的最重大最突出的技術進步。在整個中世紀時代一直延用著陳舊的冶煉技術。新技術的出現,例如用水力錘粉碎礦石,利用水力進行鍛處理,以及用水力驅動更大的風箱等,使得熔煉物有可能達到很高的溫度,使鐵液化並吸進碳,這樣鐵溶液就可以從爐底通過粘土封口流出來,進入預先准備奸的砂和粘土製成的模子。從14世紀開始,萊茵河沿岸的高爐就能生產出各種形狀的鑄鐵。由於鐵比較便宜,因此鑄鐵產品的市場迅速擴大。15世紀中葉,發明了用鉛將銀從含銀的銅中分離出來的方法,這樣,銅和青銅的鑄造技術也得到了發展。發展輕型手槍是跟比較大的槍同時發明生產並得到發展的,因為,如果槍的尺寸較小,那末槍管的鍛造和鑄造也就比較容易。最早的手槍只是由一根很短的槍管構成,用鐵或黃銅製造,長度不到10英寸,口徑為25至45毫米。用一隻手持槍,另一隻手射擊。火門通常在槍管的上方。這樣小的槍很難掌握好瞄準,槍管會很快發燙以致無法用手握住。因此,有時只好把它們裝在木板上進行射擊。有跡象表明這種兵器曾經在法國克萊賽戰役被使用過。不久在它們的基礎上逐步研製成了各種各樣的手槍。

約在14世紀中葉,發明了槍托或稱槍柄,用來支持手槍的槍管。起初槍管只是簡單地夾在一根四至五英尺長的木桿上,這樣,縱然是有了一個依託,但命中率仍然很低。

由於當時火葯的質量不高,因此也影響了槍的效能。火葯在運輸過程中,比較重的硝酸鉀沉到了下面,而比較輕的炭則跑到了上面,射擊前必須將火葯稍稍地重新加以攪和方能使用。另外,在細小的粉末火葯顆粒之間缺少足夠的空隙,爆炸也就不能充分地進行。由於黑火葯存在這些缺點,因此它的用量特別大。往往火葯要佔據槍管四分之三的容積。當火葯裝好後,在槍管上面要放一木栓(稱為彈底板),最後裝上彈丸,這時候彈丸實際上已經放到了槍管的口子上了。由於火葯燃燒得又慢又差,因此不得不在槍彈內放上一些碎布片和粘土,讓火葯有足夠的燃燒空間,使槍膛內的壓力逐漸增大。所以,起初手槍實際上並沒有多大的殺傷威力,可以說只是一種心理戰的武器。火葯爆炸時所產生的巨大聲響,煙塵和火光往往使敵人騎兵的馬匹驚嚇不已。

15世紀發明了粒狀火葯,從而解決了手槍火葯爆炸所應達到的壓力問題。由於構成粒狀火葯的三種成份處於穩定不變的狀態,加之火葯顆粒之間有均衡的空隙,因此粒狀火葯的爆炸更加均勻,幾乎做到了即時爆炸。

早期的手槍用上了這種新的火葯之後,最大射程可接近200碼。不過實際有效射程僅為50碼。與長弓相比,雖然手槍的穿透力要大得多,但在很長一段時期里,長弓在速度、攻擊目標的數量,精確度和機動性等方面一直處於優勢。之所以手槍的使用不夠靈便,原因之一是它需要點火。點火的方法是將一塊燒紅的炭或一片燒紅的鐵插進槍的火門。為此,土兵就總得站在靠近火的地方,要射擊時便從火里取出炭或鐵塊進行點火。

最初的槍精確度很低,部分原因是很難握住槍柄。通常左手握在槍管後面的地方,左臂和身體夾住槍托,另一隻手用來點火。有時,土兵將槍托支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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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仍然很低,到16世紀70年代時,每三分鍾發射二發子彈就是極好的了。盡管它還有許多不足,但畢竟是最早可以真正用於實戰的輕型黑火葯兵器。而且在後來的一個世紀里,始終是步兵的制式武器。由於它的穿透力比較小,而步兵又越來越多地使用盔甲,因此迫切需要一種既能穿透金屬盔甲又能阻擋敵人重騎兵進攻的新型兵器。

滑膛火繩槍是西班牙人研製成功的一種較重型的兵器,其彈道特性也有所改進。16世紀30年代在義大利戰爭中初次用於陣地防禦。它的槍管變得更長,發射的彈丸更重,可以穿透盔甲,阻擊騎兵的沖鋒。槍管的延長和火葯的改進使槍彈具有更高的速度,射程也更遠。另一方面,由於槍變得很重,因此,實際上象一門小型的加農炮,其機動性也差了,最初滑瞠槍長達6至7英尺,重25磅,甚至更多,彈丸重10至14分之1磅。雖然贊成滑膛槍的人聲稱,如果火葯質量好,這種槍能擊斃600步(一步等於0.75米)開外的人。但是,實際上它的有效射程遠遠不足200碼。後來雖然幾經改進,一直到它代替火繩槍的時候,重量仍達14磅以上,而且必須孜在叉形支架上才能射擊。

火繩槍只能在氣候乾燥的時候使用。火繩的消耗量很大,而且在戰斗開始前和戰斗進行時火繩必須始終悶燒著,因此,非常容易發生危險。夜間作戰時易暴露,有時土兵攜帶的彈葯會發生爆炸,火葯的供應工作也十分危險。由於火繩必須在戰斗之前就點燃,因此,有時部隊遭到突然襲擊時不能及時地進行還擊。

16世紀出現了一種機械式點火裝置,即用二硫化鐵或燧石與鋼片撞擊產生火花,點燃火葯池內的引火葯。還有一種轉輪點火開關,曾對騎兵武器及其戰術產生過重大的影響。但這種裝置價格太貴又很嬌氣,因此無法普遍採用。騎兵和特種步兵曾經使用過這種點火開關,不過這種槍從未作為步兵的主要兵器取代過火繩槍。

另一種使用燧石與鋼片撞擊的點火裝置名叫彈簧點火開關,其結構是槍管側面有一擊鐵,擊鐵夾著燧石,扣動扳機時,一個V形彈簧將擊鐵松開,核擊裝在絞鏈上的彎鋼片,鋼片蓋在引火葯池上,這樣就產生一片火花,將子彈射出。火葯池上有一保護蓋,用來防止雨水進入和火葯溢出,蓋子在射擊前通過扳機打開,裝上彈葯後再用手蓋上。

公元16世紀,當作戰中已經有條件使用火槍兵器的時候,戰場上卻仍然被長矛方陣和披盔甲的重騎兵這兩種敵對的突擊作戰體制統治著。當時槍在戰場上的主要作用是加強長矛方陣的防禦力量,或者專門用來保護戰壕和堡壘等防禦工事。

早期的火槍精確度差,射程短,發射速率低,很笨重,使用很不靈便,因此使用火槍的士兵比長弓兵和十字弓兵更容量遭到敵人的襲擊。在一般情況下,火槍不是單兵使用的,而是以密集隊形進行齊射,並用來對付密集的敵人,以求總有一些子彈會擊中一些敵人。在近距離內進行密集的齊射時,槍的精確度就顯得不太重要了,再加上子彈的沖擊力和穿透力,因而火槍比早期的投擲式兵器具有更大的殺傷力。但是,15世紀時,用槍進行密集射擊的部隊容易受到敵人的攻擊,因此還得藉助子長矛兵和防禦工事的保護。如果以最大射程作騷擾射擊,或者在大規模戰斗開始之前進行散兵襲擾,這種槍的用處就非常有限。

由於火繩槍手、滑膛槍手和炮手在作戰時不可能既用火槍,又用格鬥式冷兵器,因此,他們一直仍處在輔助部隊的地位,大多編成較小的戰斗隊形,附屬於密集的長矛兵部隊,與長矛兵分開但又不獨立進行戰斗。在早期的義大利戰爭中,火繩槍和十字弓之間沖突的情況表明,前者的各種戰斗性能均占優勢;不過火繩槍與英國長弓之間並沒有發生過十分直接的沖突,因為隨著上個世紀中葉英國人被逐出歐洲大陸之後,長弓實際上已經從歐洲消失。這兩種兵器在作戰中的性能記錄表明,總的來說,在16世紀中葉之前,火槍的殺傷力並不高於長弓。在射擊精確度、射程、發射速率、輕便性以及生產製造等方面,長弓明顯地優於當時處於初級階段的火槍。與弓箭相比,火槍發射的一或二盎司重的彈丸具有更大的和更容易使人傷殘的沖擊力(包括穿透力),由於當時的火槍在任何情況下無法進行精確的瞄準,因此也不需要進行長期的訓練;另外,槍彈所引起的傷口常常會引起血液中毒,這些方面也是槍的優點。由於這兩種兵器各有利弊,沒有更多的選擇餘地。因此,在英國軍隊中長弓的廢棄過程十分緩慢,甚至直到18世紀,英國還有人企圖讓長弓東山再起,這一點是並不奇怪的。

公元16世紀,由於火槍處於當時兵器和戰術中的從屬輔助地位,因此它的殺傷力受到了限制。在整個16世紀里,盡管作戰中火槍對長矛的使用比例在緩慢增長著,同時火槍的性能也在逐步提高,但是多數戰斗是通過白刃戰決定勝負的。當時殺傷力最大的兵器不是新流行的火槍,而是老式的長矛、長槍和劍。不過,火槍雖然還處於初級發展階段,在作戰中卻是不可缺少的。16世紀的軍隊倘若手裡沒有火槍,它是決不敢跟有火槍的軍隊交戰的。火槍和長矛被納入同一個武器體系,乃是16世紀末需要解決的一個主要戰術技術課題。(立明)

B. 在古代,火器的發展歷程是怎樣的

宋代由於戰事不斷,對火器的需求日益增加,宋神宗時設置了軍器監,統管全國的軍器製造。史書上記載了當時的生產規模:「同日出弩火葯箭七千支,弓火葯箭一萬支,蒺藜炮三千支,皮火炮二萬支」。這些都促進了火葯和火葯兵器的發展。南宋時期出現了管狀火器,1132年陳規發明了火槍。火槍是由長竹竿做成,先把火葯裝在竹竿內,作戰時點燃火葯噴向敵軍。陳規守安德時就用了「長竹竿火槍20餘條」。

1259年,壽春地區有人製成了突火槍,突火槍是用粗竹筒作的,這種管狀火器與火槍不同的是,火槍只能噴射火焰燒人,而突火槍內裝有「子巢」,火葯點燃後產生強大的氣體壓力,把「子巢」射出去。「子巢」就是原始的子彈。

C. 槍發展歷程是怎樣的

據史料記載,在1259年,中國就製成了以黑火葯發射子窠的竹管突火槍,這是世界上最專早的管形射擊火器。隨屬後,又發明了金屬管形射擊火器——火銑,到明代已在軍隊中大量裝備。

14世紀時歐洲也有了從槍管後端火門點火發射的火門槍。15世紀歐洲的火繩槍,從槍口裝入黑火葯和鉛丸,轉動一個杠桿,用硝酸鉀浸過的燃著的火繩頭移近火孔,即可用手點燃火葯發射。

D. (世界歷史)葡萄牙火繩槍是什麼

火繩槍是一種早期的熱兵器。因為它靠燃燒的火繩來點燃火葯,故名火繩槍。火繩槍在火器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是現代步槍的直接原型。

火繩槍的擊發/點火部位特寫

E. 求步兵槍從火繩槍到現代步槍的發展歷程

http://bbs.tiexue.net/post_2399844_1.html
這里敘述了火器從原始的管狀火器發展到火繩槍的過程,有圖.

http://www.moon-soft.com/program/bbs/readelite46959.htm
敘述了從火繩槍以後內發展到現代步容槍的過程,包括燧發槍,膛線,後裝槍等的發展.

F. 歷史上第一次使用火繩槍作戰的是哪一場戰爭

1411年就有火繩槍的記載,15世紀之前在義大利小城邦的混戰有小規模的運用,歷史上1524年西班牙和法國的帕維亞戰役,是第一次大規模運用火繩槍參戰。

G. 介紹下世界槍械發展史

1、1259年中國製成的以黑火葯發射子窠的竹管突火槍。

2、14世紀出現火門槍,15世紀出現火繩槍,16世紀出現燧石槍(又稱燧發槍)。

3、19世紀初出現擊發槍,19世紀中葉出現金屬彈殼定裝彈後裝擊針槍,19世紀下半葉出現彈倉槍,19世紀末出現自動槍械。在這長達600餘年的發展過程中,槍械本身由前裝到後裝,由滑膛到線膛,由非自動到自動,經歷了多次重大的變革。

4、19世紀中葉以前,槍械的發展主要集中在提高點火方法的方便性和可靠性方面,19世紀末開始在提高射速方面有了突破性的進展。同時,槍械的品種由少到多,重量逐漸減輕,口徑由大到小,射程由近及遠,射速也逐漸提高。

(7)火繩槍發展歷史擴展閱讀:

槍械分類:手槍、步槍、卡賓槍、沖鋒槍、機槍、 霰彈槍、其他。

1、手槍

單手持的小型槍械,其他槍械一律可稱為長槍。

左輪手槍(英文:Revolver):用指力轉動彈倉,但不具退殼功能,一次可以裝填約五至八發子彈的手槍。

單發手槍:指沒有供彈具的手槍,子彈只能預先裝在膛部。

單管單發手槍,擊發一次後必須重新裝填的手槍,通常用於競賽或狩獵。

多管單發手槍,雖然膛室都只能預裝一發子彈,但有兩個或以上的槍管,所以仍然是多發式手槍,通常用於特殊目的如狩獵、自衛和暗殺。

中國的警用轉輪手槍

手動手槍:安裝多發子彈,但必須手動退殼的手槍。

半自動手槍(英文:Semi-Automatic Pistol):能自動裝填,但只能單發射擊的手槍。

全自動手槍(英文:Machine Pistol):支持三發點放、全自動射擊的手槍。部分型號被認為是沖鋒槍。

2、機槍

本來泛指連發的槍械,現代專指較大的適應持續連發槍械。

輕機槍:可由單兵操控的輕型機槍。

通用機槍(英文:General Purpose Machine Gun):可當作輕機槍與中型機槍使用的槍種。

中型機槍(英文:Medium Machine Gun):火力、尺寸和重量介於輕機槍與重機槍之間的槍種。

重機槍(英文:Heavy Machine Gun):擁有固定角架、大口徑的機槍。

高射機槍(英文:Anti-Aircraft Gun):改裝高射專用腳架,用以射擊低空飛行目標的重機槍。

加特林機槍(英文:Gatling-type Machine Gun):擁有多個槍管的機槍。最早期的加特林機槍擁有十個槍管,以手搖方式射擊。經改進後,旋轉能源來自於電動機(外力)或彈葯氣體壓力(內力)。外力方式多為西方國家軍隊使用,內力方式多為當時前蘇聯陣營國家軍隊使用。

H. 火繩槍的火繩槍的歷史

眾所周知,火葯的發明是中國人為世界所作出的一項傑出貢獻。自火葯從唐朝的煉丹爐中誕生時起就和戰神結下了不解之緣。
公元10世紀末期,我國北宋的軍事技術家和統兵將領根據以往煉丹家們在煉制丹葯的過程中曾經使用過的火葯配方,經過調整和修正後,配製成最初的火葯並製成初級的火葯武器用於作戰,開創了人類戰爭史上使用火器的新時代。到1259年(南宋開慶元年),壽春府(今安徽壽縣)火器研製者發明突火槍,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支單兵手持式竹製火槍。突火槍的創制,受到後世各國火器研製者的重視,被公認為是世界上最早的管形火器,堪稱世界槍炮的鼻祖。公元1206年,蒙古乞顏部首領鐵木真在斡難河被擁立為蒙古大汗,尊稱為成吉思汗。蒙古人崛起後不但在短時間內滅西夏、破西遼、亡金,還南下覆宋。在這一過程中,他們得到了火葯武器的製造和使用方法。而且成吉思汗及其子孫極力擴大對外用兵,東征西討,南下南洋西攻歐陸,把初級管形火器輻射到歐亞兩洲諸多國家和地區。尤其是1252年旭列兀所率之蒙古軍攻入伊拉克和敘利亞境內,使當時初級火器的製造和使用方法傳入了阿拉伯人的手中。直到100 多年後,中國的火器製造技術才經由阿拉伯人傳入歐洲並在歐洲得到長足的發展。 14世紀30年代,歐洲出現了第一種管形金屬制火器,稱之為火門槍。歐洲最早的關於手持槍炮的記載是1364年,義大利佩魯賈軍火庫的一份清單上記有「500門炮,一紮長,可持於手中;非常漂亮,能射穿任何甲胄」。而坦奈堡手持槍的出土,說明德國大約在14世紀70~80年代也已經製成了具有相當水平的金屬管形火器。坦奈堡位於德國礦藏比較豐富的黑森州境內,規模不大,1399年被毀。1849年,有人在廢墟中發掘出一支銅制手持槍。槍身長 330mm,口徑17mm,質量1.24kg,現存於紐綸堡的日耳曼博物館中。它同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中收藏的一件元代至正11年(公元1351年)火槍,在形制結構上基本相似:都由前膛、葯室和屋函構成,但木製手柄均已腐爛不存。 「至正11年」火槍槍身長430.5mm,口徑30mm,質量4.75kg。兩相比較,「至正11年」火槍的製作比較精緻。坦奈堡手持槍的出土,是中國金屬手持槍經由阿拉伯西傳至歐洲的最有利的證據。但這種簡單的手持火槍,既沒有照門也沒有準星,而且沒有可以抵肩的槍托,僅能進行概略射擊,它在戰爭中的作用恐怕僅僅是造成敵軍的混亂而讓己方步兵和騎兵有機可乘。
中國的火槍、阿拉伯的馬達法、歐洲的火門槍都是用手持點火物引火發射,在戰場上使用非常不便。大約在1450年左右,歐洲火器研究者便將其改進為半機械式的點火裝置:在槍托的外側或上部開一個凹槽,槽內裝一根蛇形桿,桿的一端固定,另一端構成扳機,可以旋轉,並有一個夾子夾住用硝酸鉀浸泡過的能緩慢燃燒的火繩。槍管的後端裝有一個火葯盤,發射時,扣動扳機,機頭下壓,燃著的火繩進入火葯盤點燃火葯,將彈丸或箭鏃射出。而且還改進了槍托並加裝了護木,使火槍可以抵肩射擊。
到15世紀後半期,歐洲的火繩槍又有了相當的進步,下面試舉2例說明。
——1499年,在義大利那不勒斯市的一份清單上,記載了一種被稱為 「滑膛槍」(Musket)的火繩槍。此名稱來自義大利語「Moschetto」(一種雀鷹),意思是此槍與「隼」和「鷹」一樣威猛。其槍身較重,附有腳架。此槍在1521年的義大利恰拉比戰役中首次使用。
——德國一名叫布萊爾的收藏家收藏了一支製作於1493~1519年的火繩槍,槍身長550mm,口徑30mm、柄長880mm,全長1 430mm,槍管為八棱形,護木前端裝有一個固定用的卡筍,可以與三腳架連接,由2名射手進行發射。
16世紀西班牙的穆什克特火繩槍代表了當時歐洲火繩槍的先進水平。該槍口徑23mm、質量10~11kg,全彈質量50g,最大射程250m,有效射程 100m,採用機械式瞄準具,每分鍾可發射2發。雖然槍很笨重,大多時候只能用叉形座來支撐發射,但射出的鉛制彈丸威力極大,能在100m內擊穿騎士所穿的重型胸甲(當時大多數武器在80m 以外幾乎不能造成任何傷害)。西班牙人就是用這種武器征服了龐大而落後的印加帝國。 同為16世紀,火槍傳入日本,火槍在日本稱為「鐵炮」日本在歐洲火槍的基礎上研發了「國友筒」與「三連筒」「堺筒」、「薩摩筒」等等。比較有效的火槍,由織田信長與德川家康對武田勝賴的戰役中得到充分運用,使得日本真正認識了「鐵炮」的威力,並且開始大批量生產「鐵炮」。由於日本資源缺乏,所以豐臣秀吉下令,大規模開展和周圍國家的貿易。資源問題也是豐臣秀吉侵朝的一個原因。
16世紀的日本正處於軍閥混戰時期,各地軍閥對航海商業的發展採取支持態度,加之當時的歐洲探險家和商人想要在東方謀得最大利益,所以當時的日本就成了航海商業的發達國家,這也為外國火器傳入日本提供了機會。
日本火繩槍是由葡萄牙人傳入的,發生於日本天文12年(明嘉靖22年, 1543年)8月25日,當時一隻載有100多人的船,在九州南部的種子島靠岸。船上有3名葡萄牙人,以及化名為明朝五峰的王直(後稱靜海王王直的大倭寇頭目)。葡萄牙人帶有一種火繩槍,其旁有一穴(即火門),系通火之路,裝上火葯與小鉛丸,用火繩點火,可將鉛丸射出,擊中目標,發射時發出火光與轟雷般的爆響。日本人時堯(地方軍閥)見後視之為稀世之珍,將其稱為鐵炮。之後,又用重金將其購買,並派小臣條川小四郎向葡萄牙人學習火繩槍的使用及其火葯製作法,仿製了十幾支。不久,日本的一些鐵冶場便先後仿製出日本式的火繩槍。當時的倭寇還把這種火器用於對中國的掠奪活動中。
明朝嘉靖元年(1521年),明軍在廣東新會西草灣之戰中,從繳獲的2艘葡萄牙艦船中得到西洋火繩槍。1548年,又在繳捕侵擾我國沿海雙嶼的倭寇時,繳獲了日本的火繩槍(鐵炮)。明王朝的兵仗局,很重視仿製火繩槍,製成了鳥銃(鳥銃是明朝對新式火繩槍的稱呼,因為槍口大小如鳥嘴,故稱為鳥銃,又稱鳥嘴銃),下圖為明朝鳥銃手。
鳥銃的主要特點首先是銃管前端安有準心,後部裝有照門,構成瞄準裝置;其次是設計了彎形銃托,發射者可將臉部一側貼近銃托瞄準射擊;再次是銃管比較長,長度和口徑的比值約為50:1~70:1之間,細長的銃管使火葯在膛內燃燒充分,產生較大推力,彈丸出膛後的初速較大,獲得低伸彈道和較遠的射程;最後則是發火機的不同,用火繩作為火源,扣動扳機點火,不但火源不易熄滅,而且提高了發射速度,增強了殺傷威力。據《大明會典·火器》記載,兵仗局在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仿製了第一批鳥銃1萬支,裝備明軍使用。 當時的鳥銃銃管用精鐵製作,此種精鐵要用10斤粗鐵才能煉出1斤,只有用這樣的精鐵製成的銃管,才能堅固耐用,射擊時不會炸裂。製作時通常先用精鐵捲成一大一小的兩根鐵管,以大包小,使兩者緊密貼實,然後用鋼鑽鑽成內壁光滑平直的銃管。鑽銃工藝很精密,每人每天只能鑽進1寸左右,大致一個月才能鑽成一支。 銃管鑽成之後再於前端裝准心,後端裝照門。銃管尾部內壁刻有陰螺紋,以螺釘旋入旋出,旋入時起閉氣作用,旋出後便於清刷銃內壁。管口外呈正8邊形,後部有葯室,開有火門,並裝火門蓋。 完整的銃管製成之後,安於緻密堅硬的銃床上。銃床後部連接彎形槍托,銃床上安龍頭形扳機。 經過兵器局和兵仗局的仿製和改制,火繩槍得到廣泛的應用,在不太長的時間內,成為明軍裝備的主要單兵射擊武器。萬曆年間,火繩槍的研製又有許多進展。當時的火器研製家趙士楨就曾仿製成攻嚕密銃(土耳其火繩槍),先後研製成各有特色的火繩槍10多種,其他火器及戰車10多種,並以多種文體撰寫《神器譜》等研製火器的論著多部。
馬憲、李槐等人整理和傳授的鳥銃製造工藝一直沿用到清末都沒有較大的變化,雖然歐洲的火繩槍在1575年左右就被簧輪槍淘汰,但在中國,火繩槍和火繩槍工藝卻一直未被淘汰,直到民國初年。在此期間,明末畢懋康發明中國的簧輪槍,並被後來的清政府所採用,但是其延伸品卻被做成御制自來火槍一直被清朝貴族所佔有,決大多數的清軍依舊裝備大線槍與兵丁鳥槍等舊式火繩槍,甚至於依靠傳統的刀劍弓矢與裝備著先進燧發槍的外國侵略者戰斗。
為了解鳥銃的做法,這得從明代的工藝說起。宋應星的《天工開物》中說:「凡錘鳥銃,先以鐵挺一條大如箸者為冷骨,裹紅鐵錘成。先為三接,介面熾紅,竭力撞合。合以後以四棱鋼錐如箸大者,透轉其中,使極光凈,則發葯無阻滯。」這就是延用了數百年的鳥銃製作工藝,雖然在中國火銃的點火技術經過了幾次改良,但是傳統銃體的製造工藝一直到晚清洋務運動興起時才被徹底拋棄,從第一支火繩槍起到二次大戰的數百年中一直採用,可謂淵源流長;明代早期採用鉚接,因製造不便,後期採用兩段銅箍固定,雖然清洗不便,卻縮短了鳥銃的製作時間,清代學習土耳其的方法,固定銃管用細繩子扎,在一支銃上分成幾段紮上一種牢固的細棉繩,在清洗銃管時只要解開繩子就能取下銃管,只是繩子容易被射擊後熾熱的銃管烙斷。
自火器在中國推廣之後,民間即多有收藏,用以捕獵、防盜,清廷雖有例禁,但並未真正查懲,實際上是默許民間持槍的。
譬如順治六年(1649年)三月,就曾頒發上諭,允許民間持槍:「曩因民間有火炮甲胄、弓箭、刀槍、馬匹,慮為賊資,戕害小民,故行禁止。近聞民無兵器,不能禦侮,賊反得利,良民受其茶毒。今思大炮甲胄,兩者原非民間宜有,仍照舊嚴禁;其三眼槍、鳥槍、弓箭、刀槍、馬匹等項,悉聽民間存留,不得禁止。其先後已交官者,給還原主。」
其中「民無兵器,不能禦侮,賊反得利,良民受其茶毒」一語,堪稱體察民情之論。
此後,在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雍正二年(1724年)和乾隆元年(1736年),分別有關於槍支管制的上諭,但主要針對軍隊人員私賣槍支、火葯,而非針對民間。
對於臣下禁槍的奏請,皇帝往往也不以為然。乾隆十四年(1749年),福建巡撫潘思榘以「閩省民風不靜,半在私藏軍器」為由,奏請禁槍,「將通省各府州縣鳥槍、腰刀、長槍、藤牌等類,勒限全數交官,永遠不許製造。」對潘的奏請,乾隆斥責說:「民間私藏軍器,原有例禁。但地方幅員遼闊,戶口繁眾,收藏兵器,為數必多。豈能一時查清?況有司奉行不善,授權胥吏,勢必逐戶搜索,藉端擾累。刁悍之區,轉以抗違滋事。且閩省山海交錯,匪類易於潛藏,人民聚族而居,不無賴軍器以資守御,此亦該省風俗使然。若慮其習熟技勇,動輒械鬥,亦只可先時詳為化導,臨時嚴加懲處。飭令追繳,如欲過為厲禁,不幾於吾丘壽王所雲『邪人挾之而吏不能止,良民以自備而抵法禁,是擅賊威而奪民救者』乎?……著傳諭令其斟酌妥協,務期安靜無擾,毋得驚駭物聽,能發而不能收也。」
直到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十一月,帝忽頒上諭,明令禁止民間鑄造私藏鳥槍、竹銃、鐵銃等火器。

I. 步槍的發展史,要從最開始的最原始的說起

最開始的火槍還沒有分步槍、馬槍、機槍、手槍的。
最開始的火槍叫做火門槍。火門槍就是說先塞入火葯,再塞入彈珠。火葯處留有一個小孔,叫做活門,開槍的時候,拿一炷香或者燃燒的木棍,伸入火門裡面,點燃火葯,射出彈葯。火門槍就像是一根竹竿(中國當時很多的火門槍就是用竹竿),沒有擊發裝置,所以單人操作時只能單手持槍,這樣精度極低,而且裝填火葯極慢,加上當時的火葯很原始,威力太小,所以火門槍沒有發展為主戰裝備。
緊接著火門槍之後出現的叫作火繩槍。火繩槍,顧名思義,就是不設火門,而那一根引線從裡面牽出來,可以在槍外直接點燃火繩,這樣裝填更方便,速度更快,封閉式的火葯也增加了威力。火繩槍在歷史上存在了很長時期。比如中國明朝的火槍主要就是火繩槍,西方當時火繩槍也是一個主要裝備。但是火繩槍還是有很多弊端,所以沒能夠取代冷兵器稱為戰場主要兵器。
為了克服點火麻煩的問題,之後出現的槍開始採用了擊發裝置,才逐步演變為現代的槍械。
最開始的帶有擊發裝置的槍為燧發槍。燧發槍就是在槍膛內火葯處帶有打火石,當扣動扳機的時候,通過摩擦使打火石打燃火葯。燧發槍開啟了近代槍械的時代,同時當時進入近代,工業化使得戰爭模式發生改變,燧發槍的優良性能使得它開始逐漸取代冷兵器,稱為主要兵器。
最後的擊發原理的改革就是擊發槍的出現,擊發槍就是我們現在所用的槍支。擊發槍將燧發槍的打火石改變為撞針,增加了可靠性和安全性。
擊發槍的撞針設計更大的貢獻是使彈葯不一定要前膛裝填,而可以從後端裝填。後膛槍的出現是現代槍支的基本標志。同樣因為撞針的設計,使得火葯可以和彈頭合一,產生了彈葯合一的子彈,而不用像原來先填入火葯再裝入彈丸。
後膛裝填和子彈的設計使得槍支出現了根本改變,火槍開始以巨大的殺傷力,高精度,超遠射程(相對於冷兵器而言)和快速裝填速度,迅速取代了冷兵器的地位,戰爭開始向熱兵器轉變(這是還有一個原因是彈葯合一炮彈的出現和火炮的改進)。
之後,由於火槍使用的迅速擴大,戰爭中的火槍很快分為可以明確區別的幾大類:
普通步兵使用的:步槍
騎兵使用的短柄步槍:馬槍(也叫卡賓型步槍,卡賓槍)
自衛和短距離用的小威力便攜型號:手槍
時間進入19世紀末到20世紀處,威力巨大、裝填迅速,精度高的來復槍(即有來復線的槍,也就是線膛槍)在步槍中的地位得到了有力奠定。射擊距離和射擊精度很難再有大規模提升,於是追求火力壓制的高射速槍類開始出現。
最開始出現的是機槍(機關槍),即高速連發,使用彈鼓或者彈帶的大威力槍支。
為了克服機槍威力過大,攜帶困難,槍管冷卻麻煩的缺點,為步兵沖鋒提供火力支援,出現了採用機槍原理,卻使用手槍子彈的沖鋒槍。
機槍和沖鋒槍在一戰和二戰初期稱為了戰場主宰。但是二戰中後期一類新式步槍的出現迅速終結了沖鋒槍的地位,並撼動了部分輕機槍的地位。
這就是自動步槍。突擊步槍是自動步槍的代表(也是主體,占自動步槍的95%以上,另外兩種自動步槍都是特殊類槍械)。1947年AK-47的出現就是突擊步槍最終成熟並徹底替代掉沖鋒槍的標志(之後因為威力小,射速快,沖鋒槍基本稱為警用槍,最多用來反恐,在正規軍戰場上沒有地位)。突擊步槍是採用步槍連發原理(和機槍連發原理有略微不同,但是大體一致),採用中小口徑步槍彈的步槍。突擊步槍自出現開始,便迅速稱為戰場主要武器,並一致到現在。突擊步槍也被譽為改變二戰模式的跨時代武器,二戰第一大軍事發明。它的地位也只有二戰出現的雷達可以一較高低,對戰爭模式和軍事思想的影響遠超過坦克、航母這些所謂的大殺器。
冷戰後突擊步槍逐漸放棄大中口徑(即11mm以上口徑和7.8mm中口徑),開始發展小口徑步槍。小口徑步槍追求短距殺傷威力而放棄遠距離傷害(主要因為小口徑彈射程較近但是用於翻轉效果明顯反而300m內傷害高於大眾口徑彈)。並最終出現了5.56mm(北約)、5.45mm(俄式)和5.8mm(中國)三種主流標准口徑的小口徑步槍。其代表是M16(最先進的是M16A3,為90年代改進型),M4(即M16的卡賓型)、AK-74、AN94、G36和中國95式等。

J. 槍的發展史是什麼

槍的產生和發展

據史料記載,在1259年,中國就製成了以黑火葯發射子窠的竹管突火槍,這是世界上最早的管形射擊火器。隨後,又發明了金屬管形射擊火器——火銑,到明代已在軍隊中大量裝備。

14世紀時歐洲也有了從槍管後端火門點火發射的火門槍。15世紀歐洲的火繩槍,從槍口裝入黑火葯和鉛丸,轉動一個杠桿,用硝酸鉀浸過的燃著的火繩頭移近火孔,即可用手點燃火葯發射。

最有名的火繩槍是16世紀20年代出現於西班牙的「穆什克特」火槍。這種火槍的口徑在23毫米以內,槍重8~10千克,彈丸重約50克,射程達250米。彈丸用木製的或鐵制的通條從槍口裝填。裝備「穆什克特」火槍的步兵稱為火槍手。由於火繩雨天容易熄滅,夜間容易暴露,這種槍在16世紀後逐漸被燧石槍所代替。

來復槍

早期的槍械部是前裝滑膛槍。1520年,德國紐倫堡的一名鐵匠戈特,為了簡化前裝手續,減少氣體泄出,使彈丸在槍膛內起緊塞作用並提高裝填速度,發明了直線式線膛槍,採用圓形鉛球彈丸。由於「膛線」一詞的英文讀音是「田田來復」,所以線膛槍也被稱作來復槍。至今,印有戈特姓名和1616年生產日期的步槍還保存在博物館內。這種帶有膛線的來復槍射擊精度大大超過了滑膛槍。

16世紀以後,膛線由直線形改為螺旋形,發射時能使長形鉛丸作旋轉運動,出膛後飛行穩定,提高了射擊精度,增加了射程。較為有名的是法國的米寧前裝式來復槍。此槍重約43千克,有4條螺旋形膛線,最大射程914米。彈丸長形,頭部蛋形,底部中空,略小於口徑,比較容易從槍口填裝,發射時火葯氣體使彈底部膨脹而嵌入膛線以發生旋轉。但由於這種線膛槍前裝很費時間,因而直到後裝槍真正得到發展以後,螺旋形膛線才被廣泛採用。

最有名的是英國帕特里克弗格森於1776年發明的一種新式來復步槍。這種槍射程達180米,平均每分鍾可射4~6次。這比起當時每分鍾只能發射一次,射程僅如米的一般步槍來說確是巨大進步。弗格森在槍膛內刻上螺旋形的紋路即來復線,使發射的彈頭旋轉前進,增加了子彈飛行的穩定性、射程和穿透力;又在槍上安裝了調整距離和瞄準的標尺,提高了射擊命中率。

19世紀,人們對槍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825年,法國軍官德爾文設計了一種槍管尾部帶葯室的步槍,採用球形彈丸,彈丸裝入槍管後,利用探條沖打,使彈丸變形而嵌入膛線。這種槍的射程和精度都有明顯提高。德爾文被稱為「現代步槍之父」。

1848年出現的米涅式步槍,構造比德爾文步槍更加簡化,省去了專門的葯室,彈丸也改為中空式。

從後面裝彈的擊發槍

1800年,人們發現了雷汞,緊接著便又發明了含雷汞擊發葯的火帽。把火帽套在帶火孔的擊砧上,打擊火帽即可引燃膛內火葯,這就是擊發式槍機。隨後,1812年在法國出現了定裝式槍彈。它是將彈頭、發射葯和紙彈殼連成一體的槍彈。於是,人們開始從槍管尾部裝填槍彈。這是由一位普魯士軍械工人馮·德雷澤1835年發明的,他把自己造的槍稱為「針槍」。一勾扳機,一根長撞針便從彈葯筒的底部穿過,插入炸葯,刺在雷管,引發炸葯爆炸,將彈丸發射出去。後膛迅速裝彈使德雷澤槍成了一種優越的武器,並於1840年裝備普魯士軍隊。

擊針槍比以前的槍具有更高的射速,而且射手能以任何一種姿勢重新填子彈。可是在當時,幾乎所有的國家和極力反對後裝槍。戰爭使對後裝槍持反對意見的人改變了看法。1866年,奧地利軍隊在戰爭中遭到了後獲槍的沉重打擊,於是法國、俄國、奧地利,還有歐洲其他國家都紛紛裝備了後裝槍。

1866年,法國裝備了A·沙斯波式擊針槍,俄國則裝備了英國人卡萊式結構的擊針槍。然而,紙殼子彈沒有可靠的密閉,影響射擊精度,並使槍機結構復雜化了。因此,在19世紀70年代,擊針槍被更完善的機柄式步槍所代替,這種步槍使用定裝式金屬殼子彈和裝有彈簧擊針的活動槍機,把氣體由封起來,解決了後噴問題。

這種從後面裝彈的武器從此才真正具有了前人無法想像的射程、准確性和發射速度,因此威力大增。從此,槍在戰爭中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在1870年的色丹戰役中,歷史上最後一次大規模騎兵沖鋒,在一次群射中遭到了慘重的打擊。

首先使用金屬殼子彈的毛瑟步槍

1871年,普魯士王國姓毛瑟的兩兄弟研製成功了世界上第一支發射金屬外殼子彈的步槍,並用它來裝備軍隊。這是一種採用金屬彈殼槍彈的機柄式步槍。這種槍的口徑為11毫米,有螺旋膛線,發射定裝式槍彈,由射手操縱槍機機柄,實現開鎖、退殼、裝彈和閉鎖。這種槍可靠性好,操作簡單方便,很快顯示出它的威力來。

1881年,毛瑟步槍改進後,在槍管下方槍托里裝上可容8發槍彈的管形彈倉,將彈倉裝滿後,可多次發射,1882年被普魯土政府用作基本的步兵武器。毛瑟又進一步改進其設計,最後發明出一種裝在槍內的5發匣式彈倉。這種槍成為德軍的制式步兵武器,並被世界備國所仿造。1886年無煙火葯首先在法國用作槍彈發射葯後,由於火葯性能提高,殘渣減少,以及金屬深孔加工技術的進步,步槍的口徑大都減小到8毫米以下,彈頭初速也進一步得到提高。1896年,毛瑟步槍也改為使用這種無煙火葯製造的槍彈,並將口徑改為792毫米。不久,很多國家都購買和裝備了這種先進的步槍。

小口徑自動步槍的發展

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人們普遍認識到單兵突擊的意義已經不大了。

1958年,美軍首先開始試驗發射556毫米雷明頓槍彈的小口徑自動步槍AR15。它由美國著名槍械設計師斯通納設計,1963年定名為M16步槍並裝備部隊,開槍械小口徑化的先河。M16步槍重3l千克,有效射程為400米,彈頭命中目標後能產生翻滾,在有效射程內的殺傷威力較大。這種槍後來的改進型M16AI和M16AZ步槍,均用來裝備美軍。

德國HK33E步槍許多國家也研製出多種發射小口徑槍彈的步槍。前蘇聯於1974年定型了口徑為545毫米的AK74自動槍和P11K74輕機槍。在歐洲一些國家還裝備了無托步槍。這種槍握把在彈匣前方,可保持足夠的槍管長度,槍長明顯縮短,如法國的FAMAS步槍,奧地利的施太爾通用槍和英國的SA80步槍。1980年10月,北大西洋公約組織選定556毫米作為槍械的第二標准口徑,並在各公約國軍隊中裝備這種高射速小口徑的自動步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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