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西藏歷史文化有哪些
西藏名勝古跡眾多,全區有各級文物保護單位251處,其中,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27處,自治區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5處,地(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69處,包括:
1、布達拉宮
布達拉宮是世界上海拔最高,集宮殿、城堡和寺院於一體的宏偉建築,也是西藏最龐大、最完整的古代宮堡建築群。1961年3月,國務院列其為首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994年12月,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其為世界文化遺產;2013年1月,國家旅遊局又列其為國家AAAAA級旅遊景區。
2、大昭寺
大昭寺是一座藏傳佛教寺院,是藏王松贊干布建造。大昭寺建成後,經過元、明、清歷朝屢加修改擴建,才形成了現今的規模。大昭寺已有1300多年的歷史,在藏傳佛教中擁有至高無上的地位。大昭寺融合了藏、唐、尼泊爾、印度的建築風格,成為藏式宗教建築的千古典範。
3、甘丹寺
甘丹寺是黃教六大寺中地位最特殊的一座寺廟,它是由藏傳佛教格魯派的創始人宗喀巴於1409年親自籌建的,可以說是格魯教派的祖寺,清世宗曾賜名為永壽寺。寺內還保存著歷代甘丹赤巴的遺體靈塔九十餘座,並藏有許多明代以來的文物和工藝品。
4、薩迦寺
薩迦寺位於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地區薩迦縣本波山下,是一座藏傳佛教薩迦派寺院,也是薩迦派的主寺。薩迦寺1961年被國務院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5、扎什倫布寺
扎什倫布寺意為「吉祥須彌寺」,位於西藏日喀則的尼色日山下。是該地區最大的寺廟。明朝正統12年,宗喀巴弟子根敦主興建。扎什倫布寺是中國著名的六大黃教寺院之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之一。2017年8月,批准為國家5A級旅遊景區。
6、昌珠寺
昌珠寺位於山南雅礱河東岸的貢布日山南麓,距乃東縣約二公里,屬格魯派寺院。建於松贊干布時期,據說文成公主曾在該寺駐足修行。昌珠寺系吐蕃時期第一批興建的佛教寺廟之一。
⑵ 昌都的歷史文化
昌都是康巴文化的發祥地,這里的藏族常以「康巴人」、「康巴漢子」稱謂。由於居住地域和社會交往的因素,自古以來,昌都康巴人就較早的接受了來自青海、甘肅等地的黃河文化,來自四川、重慶的巴蜀文化、長江文化和來自雲南白族、彝族、納西族、傈僳族等多民族文化中的精華部分,並將其融入到了自有文化之中。康巴漢子性格中的豪放粗獷、熱情奔放、堅毅勇敢、忠誠信義與這種多元文化相融匯,逐漸形成了既有多方位、多民族文化復合、又有康區獨特個性和凝重宗教色彩,具有豐富內涵和底蘊的康巴文化,並在語言、服飾、宗教、民俗、民居建築、民間文化等各個方面,都有其明顯區別於其他藏區地域文化的特殊表現。
昌都康巴人的傳統服飾以裙袍為主。這種裙袍多用自製的氆氌和羊皮縫制而成,冬天則穿皮袍。舊時,貴族和富有人家,多穿用虎皮、豹皮、水獺皮製成的皮袍,內著絲綢服裝,或以絲綢鑲邊做為裝飾。康巴人的藏裝講究,不僅華貴精美,而且頗具欣賞價值。康巴漢子多帶有腰刀、護身盒等物品,並將用黑色或紅色絲線與頭發相辮的「英雄穗」盤結於頭頂,顯得剛武勇猛。康巴女子的服飾更以雍容華貴而著稱,其內衣多用絲綢料,外衣講究用水獺皮縫制,並拼合傳統圖案予以修飾。康巴女子都有頭飾、胸飾、背飾、腰飾和其他飾物,這些飾物往往是代代相傳的寶物,如用九眼石、瑪瑙、翡翠、紅珊瑚製做的項鏈、頭飾,用綠松石、蜜臘石和純銀製做的各類飾物等,這些服飾價值少則幾十萬,多則上百萬,成為其家庭財富的標志。
昌都民居有農牧區之分。牧區一般住帳蓬,這種帳蓬多用氂牛絨線編織而成,並飾以傳統圖案,不僅美觀大方,而且遮風擋雨,冬暖夏涼,搬遷便利,深得牧民喜愛。農區的房屋多為土木結構,一般為兩層,下面一層放雜物,上面為經堂、廚房、寢室和存放糧食的庫房,牧草和糧食則在陽台上晾曬。這種房屋也有高三、四層的,安排自然會更細致一些。
昌都康巴漢子以性格粗獷豪放而聞名,這里的文化藝術、民俗風情,不僅古樸獨特,而且多彩多姿,充滿了神秘色彩。著名的熱巴藝術多流傳於昌都民間,有熱巴鈴鼓、熱巴弦子、熱巴雜技等,其中以丁青的熱巴、芒康的弦子舞最為有名。除熱巴雜技外,卓舞(俗稱鍋庄)則在昌都十分普及,每逢喜慶和節日,人們圍成圓圈,腳踏舞步,揮臂高歌,無論城鄉,到處都能見到這種最為大眾化的歌舞。昌都還是藏族著名史詩《格薩爾王傳》產生和流傳的主要地區,有許多著名的說唱藝人和藝術大師。繪畫雕塑藝術,昌都更是流派眾多,各具特色。唐卡繪畫藝術中,以昌都「嘎學噶志」畫派最為著名;泥塑藝術以昌都、邊壩、察雅、貢覺最具功力;石刻藝術則以昌都、察雅、芒康、江達令人嘆服;江達縣波羅古澤木刻經板聞名全藏,是名符其實的「木刻之鄉」。這些地方民間藝術家們創作的藝術品,既是康巴文化的表現形式,也是藏族文化藝術中的珍品。
昌都的民間文學,種類眾多,內容豐富,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從品種上講,有民歌、故事、諺語、謎語等。
說唱《格薩爾王傳》:說唱《格薩爾王傳》是昌都廣大農牧民群眾最喜愛的文化活動之一。在昌都廣袤大地上,到處都有與格薩爾王有關的遺跡和傳說。其中主要有江達縣波羅吉榮峽谷中格薩爾王與王妃珠姆下棋的四方形巨石骰子、丁青縣格薩爾王射穿山峰的二個大窟窿、貢覺縣格薩爾手下巴拉大將的宮堡遺址、芒康縣江嶺之戰的城堡遺跡、類烏齊縣傳之為格薩爾的鐵制雕龍馬鞍等。其次,昌都地區是說唱《格薩爾王傳》藝人最多的地區之一。1986年,西藏全區共發現39名說唱藝人,其中19人在昌都。被稱為「國寶」級說唱藝人的扎巴,其祖籍就在昌都邊壩。昌都地區也是格薩爾王版本流傳最多和《格薩爾王傳》壁畫較多的地區之一。強巴林寺第二大活佛謝瓦拉的夏季別墅里有一幅大型彩色壁畫《格薩爾凱旋歸宴圖》;江達縣瓦拉寺也有長達幾十米的反映格薩爾及其部將征戰的大型壁畫。
歌謠:歌謠是昌都民間文學中,深受群眾喜愛的娛樂藝術之一。無論在牧場、村莊,人們都始終與歌謠相伴。歌謠演唱不拘一格,隨處而歌,即興創作,其內容有歌唱山川自然、追求幸福美滿的愛情生活、歌頌生產勞動、反對壓迫剝削等。在藝術上,以比喻生動,想像豐富,形象鮮明,語言清新流暢為特點。流傳在昌都境內的歌謠極為豐富,1984年,昌都地區文化局僅從26歲的民間藝人澤仁達吉處就搜集到700餘首民歌,從中篩選了500餘首 ,編輯成一本《昌都地區民間歌謠集成》資料,昌都歌謠蘊藏量之豐富,由此一斑可見。
傳說與故事:民間傳說與故事是昌都藏族群眾在漫長的歷史歲月里,經過集體創作和不斷加工,用心澆灌出來的一束鮮花。流傳在昌都境內的民間傳說和故事很多,神話故事有《澤瑪姬》、《鷹和蛙》等;《熱巴起源的傳說》說的是熱巴舞道具中鼓架、鼓皮、鼓槌和網狀穗服飾的來歷,較形象地解釋了熱巴舞產生的全過程;人物故事中《文成公主的傳說》最為著名;機智人物故事中除阿古頓巴的故事家喻戶曉外,還有《然多阿桑的故事》等。
諺語:諺語是藏族民間文學寶庫中的一顆明珠,更是藏族群眾長期社會實踐和生活斗爭經驗的結晶。昌都的農牧民非常喜愛諺語,只要他們開口說話,總免不了用精悍生動的諺語來說明深刻的生活哲理。在昌都,一個人能否熟練地運用諺語,實際上已成為衡量其口才和學識的標准之一。流傳於昌都的諺語內容豐富、形象鮮明、深入淺出、通俗易懂、易於上口。
民間歌舞:勤勞、勇敢、智慧的昌都群眾,在漫長的歲月中形成了剛毅豪放、質朴粗獷、豪爽樂觀的性格,而康巴人這種性格在熱巴、弦子、卓舞三大舞蹈品種上得到了最生動的體現。昌都的這三大舞蹈品種,在西藏舞蹈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丁青熱巴舞:熱巴舞是融說、唱、舞和雜技氣功為一爐的綜合性表演藝術,起源於昌都的瓊布丁青,故丁青有「熱巴之鄉」的美稱。
在西藏眾多的熱巴流派中,歷史最長、久負盛名的首推瓊布丁青的窩托熱巴。據說13世紀,在修建類烏齊查傑瑪大殿時,曾特邀丁青窩托的7名熱巴藝人前往獻藝。
窩托熱巴的特點是技巧性很強,如爬桿技巧、腹上破石、夾刀旋轉等,都是窩托熱巴的絕技。康沙熱巴是昌都境內至今活躍於舞台的重要熱巴流派之一,這是一種典型的家族熱巴,其傳統節目有一點鼓、三點鼓、六點鼓、九點鼓,同時穿插一些弦子、卓舞以及男女對辯(相當於滑稽相聲)。在昌都境內還有察雅熱巴、色扎熱巴、八宿謝安熱巴、類烏齊嘎妥熱巴、邊壩國青熱巴、洛隆雄男熱巴、左貢察瓦龍等熱巴流派。
昌都卓舞:卓舞,俗稱鍋庄,是指藏族在遠古創作的以腳的動作產生的一種民間集體舞蹈。它不受時間、地點、人數限制,廣泛分布於昌都各縣。昌都卓舞一般分為三大類,即農區(包括集鎮)卓舞、牧區卓舞、寺廟卓舞。卓舞的音樂以淳樸明亮、奔放流暢為特點,歌詞內容比較豐富。從動作上講,一首卓舞是由序舞、慢板、快板卓舞構成的。快板卓舞最能體現康巴人粗獷奔放的性格特徵,它時而舞成一團,時而撒開騰旋,時而快速騰挪,時而衣袖揮舞,豪放不羈,顯示出一種力量的美,一種群體的氣勢。
芒康弦子舞:芒康弦子,藏語叫「諧」,意為歌舞的意思,跳「諧」時,須由一名或數名男性領舞,邊舞邊拉牛角二胡弦子,故後人形象地稱其為「弦子舞」。實際上,弦子只是其中的一種樂器而已。跳弦子舞時,男女分別列隊繞圈而舞,男子拉弦子,女子舞長袖;男方領唱,女方復誦,舞姿優美舒展、剛柔兼備,旋律歡快流暢,節奏鮮明。除了流傳在芒康、左貢等地的牛角弦子舞外,昌都還有丁青、類烏齊、察雅、八宿的熱巴弦子舞以及芒康鹽井的扎聶琴等弦子舞。
繪畫雕塑藝術:昌都一帶有三大畫派:「美寧」畫派,主要流傳在丁青、察雅、貢覺等地;「美莎」畫派,主要分布在昌都縣才維一帶;「嘎學噶志」畫派,主要流傳在昌都縣的噶瑪鄉和四川的德格等地。
⑶ 急需關於藏族建築的書籍,民居和寺廟的都要。同求昌都地區香堆鎮的歷史資料和香堆鎮向康大殿的歷史資料。
你可以參考《中國藏族建築(精)》一書,它全面系統地論述了藏族專建築文化、建築藝屬術和建築技術成就,介紹了藏族民居、庄園、政府建築、宮殿、寺院、園林等建築類型。
這本書以文字及測繪圖、黑白照片為主,有少量彩色照片,是目前我國研究藏族的權威著作。
在漫長的歷史中,居住在"世界屋脊"的藏族人民,創造出眾多的輝煌建築群。各種類型的建築,無論是城鎮、宗山、宮殿、寺院、林卡,還是庄園、王府、貴族府邸、民居、橋梁、均有特色。
⑷ 藏族古代歷史目錄論文
更敦群培
曾國慶
1956年10月出生,1972年10月參加工作。1982年7月畢業於中央民族大學。2000年上半年入北京外國語大學強化英語學習,2000年8月—2001年8月赴美國弗吉尼亞州喬治·梅森大學學習英文。1972年—1978年於中國人民銀行拉薩市中心支行工作,任會計。1982年迄今,大學畢業留校從事藏學科研及教學工作
《清代藏史研究》(專著),西藏人民出版社、山東齊魯書社1999年3月版。
《歷代藏族名人傳》(二人合著),西藏人民出版社1996年9月版。
《西藏封建奴隸制社會形態》(集體著作),中國藏學出版社1996年5月版。
《歷代達賴、班禪年譜》(集體著作),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8年3月版
《西藏歷史文化詞典》(集體著作),浙江、西藏人民出版社。
《西藏通史》(集體著作),中外古籍出版社。
《藏族歷史文化》(教材),民族出版社2004年6月。
《清代藏區驛站制度蠡測》,《西藏研究》1996年第1期。
《芻議清代藏區土司制度》,《西藏研究》1997年第2期。
《論駐藏大臣的歷史作用》,《西藏研究》1998年第2期。
《前清藏族文化面面觀》,《西藏研究》1999年第1期。
《從人身權談廢除西藏封建農奴制的必要性》,《人民日報》1999年4月28日。
《簡述前清西藏地方政治體制》,《西藏研究》2002年第2期。
《論頗羅鼐的文韜武略》,《西藏研究》2004年第1期。
《英、漢、藏西藏地名對照》(上)翻譯,《西藏研究》1997年第4期。
《英、漢、藏西藏地名對照》(下)翻譯,《西藏研究》1998年第1期。
《從駐藏大臣設立談中央政府對西藏主權》,《藏學研究論叢》(六),西藏人民出版社 1996年版。
《概說歷代中央政府對西藏的施政》,《藏學研究》(八),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知無一生有九死,誅逆安邊千秋傳》,《藏學研究》(九),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一般刊物文章:
《士林哲人,藏學耆英—記吳豐培教授》,《中國西藏》1997年第3期。
《六世達賴喇嘛傳奇》,《西藏旅遊》1997年第3—4期。
《小議駐藏大臣》,《中國西藏》1998年第2期。
《駐藏大臣傅清、拉布敦政績鉤沉》,《中國西藏》1998第6期。
《歷代達賴喇嘛知多少》,《中國西藏》2004年第3期。
《一部藏學研究的厚重之作—評〈西藏民俗文化〉》,《中國西藏》2004年第5期。
編輯藏學前輩之論文:
《藏學研究論叢·吳豐培專輯》(九輯),西藏人民出版社1999年3月版。
縮編藏學先輩專著:
《西藏通史簡編》(第七章本人負責),五洲傳播出版社出版。
廖祖桂
筆名馨庵,男,漢族,1929年生,1953年四川大學中文系畢業。曾任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藏學出版社總編輯,《中國藏學》雜志漢文主編,編審,現已退休。主要從事古代漢語民族理論與政策研究。
李鵬年
男,漢族,1932年12月生,黑龍江省齊齊哈爾人。1948年5月參加工作,195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9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歷史檔案系本科。歷任中央檔案館明清檔案部代組長,故宮博物院明清檔案部組長,副主任,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輯部副主任兼《歷史檔案》雜志主編,中國藏學研究中心文獻資料所所長等職。研究館員。1995年獲政府特殊津貼。1998年6月離休。
高淑芬
女,漢族,1941年生,1966年中央民族學院歷史系畢業,曾任中國藏學出版社副總編,編審。現已退休。
責編著作有數十本藏學書籍,如:《西藏佛教發展史略》、《西藏知識叢書》、《西藏山南基巧、乃東窮結社會歷史調查》、《邊疆史地資料叢刊西藏卷》等。
發表論文有《一部科學全面揭示西藏封建農奴制社會形態的長卷--讀〈西藏封建農奴制社會形態〉》(載《中國藏學》1996年第4期)等。
拉巴平措
男,藏族,1942年11月11日生,西藏自治區江孜縣人,研究生學歷。現任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總幹事、學術委員會主任,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導師。全國政協委員。
長期從事藏族歷史、宗教、文化和藏學理論研究。代表性學術專著《藏式健身寶卷:藏族傳統健身法集成》(中國藏學出版社,2007年12月第一版);發表學術論文《藏族傳統健身方法中的保健按摩——預備式擦身法簡介》(《中國藏學》2006年第4期)、《關於藏族傳說中的人類起源問題》(《西藏日報》1981年6月31日)、《剖析江孜宗的跳神大典》(《西藏日報》1981年7月31日)等數十篇;主持編撰和組織編寫了《西藏自治區概況》、《簡明西藏通史》(藏文版)、《當代中國?西藏卷》、《當代西藏簡史》、《當代中國的西藏》、《西藏學漢文文獻叢書》、《藏文文獻古籍叢書》、《民族文化大觀叢書》、《西藏通史》等學術專著數十部。藏文小說《三姊妹》、《雨後森林》發表後獲獎。
格勒
藏族,1950年5月1日生,四川省甘孜縣人,人類學博士。現任中國藏學研究中心副總幹事、學術委員會副主任,研究員。
《西藏昌都--歷史、傳統、現代化》,主編(合著),重慶出版社,重慶,2000年。
《月亮西沉的地方--對西藏阿里人類學田野考察側記》,獨著,山東畫報出版社,2001年。
《西藏家庭四十年變遷--西藏百戶家庭調查報告》,主編(合著),中國藏學出版社,北京,1996年。
《中國國情叢書--百縣市經濟社會調查拉薩卷》,主編(合著),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北京,1995年8月。
《藏北牧民》,合著,中國藏學出版社,北京,1993年。
《多樣性的世界--文化人類學概論》,合編,四川民族出版社,成都,1990年5月。
《論藏族文化的起源形成與周圍民族的關系》,獨著,中山大學出版社,廣州1988年。
《甘孜藏族自治州史話》,獨著,四川民族出版社,成都,1984。
「西藏現代化亟待解決的一個重要問題--佔87%以上人口的農民民的現代化問題」,見《中國民族工作五十年理論與實踐》,中央民族大學出版社,北京,1999年9月。
「瓦虛色達:東部藏區的一個游牧部落群體」,見《世界民族》雜志,199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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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西藏文化的的人類學研究「見《社會文化人類學演講集》下816-830頁,天津人民出版社,1996年。
「Rural Urbanization in China』s Tibetan Region-Todlung」 Deching County as a Typical Example」(in English), Rural Urbanization(II).. Chinese Sociology ana Anthroplogy, Summer 1996 Vol.28.No.4. Pacific Lutheran University. Tacom。
「西藏家庭四十年變遷――緒論」,見《西藏家庭四十年變遷》1-19頁,中國藏學出版社,1996年。
「西藏家庭結構和功能變遷初探」,見《西藏家庭四十年變遷》385-413頁,中國藏學出版社,1996年。
「西藏傳統社會中的宗教信仰」,見《西藏封建農奴制社會形態》321頁-334頁,中國藏學出版社,北京,1996年。
「西藏高原也是原始人類的故鄉」,見《藏學論文選集》上,中國藏學出版社,北京,1996。
「阿里農村的傳統土地制度和社會結構」,見《藏學論文選集》上,中國藏學出版社,北京,1996。
「都市化與堆龍德慶鄉村的變遷「(合著),見《中國藏學》雜志1995年第3期,合訂本123頁-139頁。
「色達牧區的嫁妝和娉禮」(合著),見《中國藏學》雜志1995年第2期20頁-29頁。
「色達游牧社區的人類學田野考察記」(藏文,合著),見《中國藏學》雜志1995年第1期。
「拉薩歷史沿革」,見《中國國情叢書――百縣市經濟社會調查?拉薩卷》第26頁-46頁,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北京1995年8月。
「拉薩的人口與民族構成」,見中國國情叢書――百縣市經濟社會調查?拉薩卷》第47頁-85頁,中國大網路全書出版社,北京1995年8月。
「The Tibetan Plateau - One of the Homes of Early Man,」(in English). Anthropology of Tibet and the Himalaya, C. Ramble and M. Brauen, eds. Zurich: Ethnologische Schriften Zurich (1993)。
「西藏阿里傳統稅收制度的比較研究」(合譯),見《西藏研究》1993年第1期20頁-37頁。
「骨系與親屬、繼嗣、身份、和地位」(合譯),見《中國藏學》雜志1991年第1期。
「霍爾十三寺及其創建者霍爾曲傑昂翁彭錯「,見《藏學研究文選》,西藏人民出版社,拉薩,1989年8月。
「關於藏族源於印度說的質疑「,見《藏族史論文集》,四川名字出版社,成都,1988年1月。
「藏族源於『發羌』的幾點質疑」,見《中國藏學》,1988年第2期。
「古代族同化融合西山諸羌與嘉戎藏族的形成」,見《西藏研究》1988年第2期。
「中華大地上三大考古文化系統和民族系統」,見《中山大學學報》1987年第4期。
「木雅藏族的形成及其族屬考辯」,見《康定民族師專學報》1988年第3期。
「新龍穀日的石棺葬及其族屬問題」,見《四川文物》1987年第3期。
「藏族本教的起源與發展問題探討」(合著),見《世界宗教研究》1986年第2期(總第24期)。
「略論西藏的原始文化與中原地區的關系」,見《民族研究》1986年第3期。
「論南方少數民族古代哲學中的共性和個性」,《貴州民族研究》1986年第1期。
「論古代羌人與藏族的歷史淵源關系」,見《中山大學學報》1985年第2期。
「略論藏語輔音韻尾的幾個問題」,見《民族語文》1985年第1期。
「隋唐時期的西山諸羌和康巴藏族的形成」,見《民族文化》1985年第1期。
「藏族本教的巫師及其巫術活動」,見《中山大學學報》1984年第2期。
「一個藏族游牧部落的宗教、法律、家庭、婚姻的調查和研究」,見《中山大學研究生學刊》1984年11月特刊號。
「論藏族本教的神」,見《藏族學術討論會論文集》,西藏人民出版社,拉薩,1984年9月。
「急待整理發掘的文化寶庫――藏文歷史檔案」,見《西藏研究》1983年第1期。
「解放前藏族牧民的生產方式」,見《中山大學研究生學刊》1983年第2期。
「對解放前四川色達草原游牧部落社會的研究」,見《西南民族學院學報》1982年第4期(總第14期)。
陳慶英
男,漢族,原籍廣東省台山縣,1941年10月21日生於四川省南充市。1958年隨家庭遷居青海。1960年畢業於青海師范學院附屬中學,考入青海民族學院物理系讀書。在青海民族學院開始學習藏語文。1963年青海民族學院物理系並入青海師范學院,1965年畢業於青海師范學院物理系。1967年至1978年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中學和海西州民族師范學校擔任教員。1978年10月考入中央民族學院民族語文系古藏文專業,學習敦煌古藏文文獻,1981年10月畢業時獲得文學碩士學位。1981年10月至1984年3月在中央民族學院藏學研究所從事藏學研究,任助理研究員,研究藏傳佛教薩迦派歷史以及蒙藏關系史,1983年曾到西藏薩迦等地考察三個月。編輯《藏學研究論文集》、《藏學研究譯文集》各兩冊。1984年3月調到青海省社會科學院藏學研究所,負責塔爾寺藏文藏書目錄編寫及塔爾寺歷史文物研究,1986年任副研究員、副所長,再次去西藏考察。1987年起任青海省社會科學院藏學研究所所長,1988年起任研究員,主持青海藏族社會歷史研究課題,主編《中國藏族部落》、《藏族部落制度研究》、《塔爾寺概況》等。1990年4月參加中日佛教文獻研究交流代表團訪問日本大正大學、京都佛教大學、民族學博物館。1993年8月到中國藏學研究中心,任歷史宗教研究所所長和研究員至今。1995 年10月到台灣政治大學民族學系任客座教授3個月。1999年4月至12月作為美國哈佛大學燕京學社訪問學者在哈佛大學燕京學社合作研究。
⑸ 昌都 有哪些藏族著名學者急 急 急
急從何來?
藏族著名學者?你到底想要了解什麼?佛教方面的到寺廟去找老師,其他方面的專家,去咨詢昌都地區勞動與人力資源局去試探!
電力方面找電力公司
水利方面找水利局
等等
⑹ 西藏民俗文化論文摘要200字
西藏,這個聳立於地球之巔、平均海拔4000餘米的雪域高原,以其恢宏的氣勢傲然於世。千百年來,生活於這塊高天厚土神奇大地上的藏門珞各族人民,創造了輝煌燦爛的西藏文化。西藏民俗文化是西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以其厚重的文化內蘊和特有的高原風采深受世人的矚目和關注。
一
民俗是生活於某一特定地域的民族或人們共同體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的習俗慣制,文化是指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過程中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是人類的活動方式。顯然,民俗是一種重要的社會文化現象。
民俗文化產生的歷史十分久遠。人類要生存,離不開基本的物質生產活動,衣、食、住、行的物質民俗行為便與人類的活動相伴相生。人類要繁衍發展,離不開兩性交媾與生育,自身的生產即「種的繁衍」至關重要,由此產生了一系列的婚、育習俗。其他諸如信仰、禮儀、節日、游藝等精神民俗也都是在人的活動過程中逐漸出現和形成的。可以說,自從有了人的活動,便有了文化的創造,也就有了民俗活動形式。民俗文化是人類文化中最古老和最具有生命力的。
民俗文化一般分為物質民俗、社會民俗和精神民俗幾大類別。物質民俗指人們日常的衣、食、住、行等生產生活方式及相關的習俗禮儀;社會民俗包含家族村社、婚喪嫁娶及人生禮儀等相關內容;精神民俗則以信仰、節日、民間文學和游藝為其代表。西藏民俗文化囊括和涵蓋著人類民俗文化的一切領域和方面,同時,又自成體系,內容極為豐富,具有濃郁的民族與地域特色。
西藏民俗文化的形成和發展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
考古學和地理學資料表明,青藏高原是人類的故鄉之一。至遲在1萬至5萬年前,西藏高原便有古人類的活動足跡。發現於藏南定日縣蘇熱、藏北申扎縣珠各勒、多格則和各聽、阿里日土縣扎布等五處地點的達200餘件舊石器便是明證。距今四五千年前,西藏各地已普遍進入了新石器時代。[1]阿里、那曲、拉薩、昌都、山南、林芝、墨脫等地幾乎遍及全藏的大量新石器的發現,特別是昌都卡若遺址和拉薩曲貢遺址的發現和發掘,證明西藏高原的遠古先民已創造了堪與中原新石器文化相媲美的西藏古文化。
如果說混沌之初人類之始以至舊石器時代民俗文化的具體情形我們還無從知曉,那麼,西藏民俗文化的濫觴則有據可考於四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時代。昌都卡若原始村落遺址的發掘為我們提供了一幅西藏遠古先民生活的圖景。卡若遺址位於西藏東部昌都西南約12公里的卡若村附近,遺址面積約10000平方米,發掘出土了大量建築遺跡及石器、骨器、陶器和各種動物骨骼、糧食等。發掘了房屋基址28座,有圓底房屋、半地穴式房屋和地面房屋三種類型。發掘出用作生產工具的各種石器近8000件,骨器約400件。出土的生活用具中有陶片20000多片,分罐、盆、碗三種器形。裝飾品共出土50件,種類有笄、璜、環、項飾、貝飾、牌飾等。[2]卡若文化為我們展示了西藏遠古先民衣、食、住、佩飾等物質和精神民俗的基本風貌。
繼卡若遺址之後,拉薩曲貢遺址為我們揭示了西藏腹心地區距今三四千年前遠古居民生活的情形。曲貢遺址分早期文化遺存和晚期文化遺存。在早期文化遺存中,出土了多種器形的石磨盤50件,磨石(磨棒)44件和石杵7件。這些磨盤磨石主要用於加工穀物。出土陶片50000餘片,陶器種類有罐、盂、杯、碗、豆、盤、器座等,以罐為主。出土裝飾品23件,質料為骨、陶、石三種,其中有骨牌飾1件,骨笄7件。出土的動物骨骼中有氂牛、綿羊和狗等,氂牛和綿羊在當時飼養已比較普遍。在晚期文化遺存中,發掘土坑石室墓29座,墓葬形制為豎穴土坑式,平面形狀有長方形和方形兩種,墓坑內一般用礫石塊堆壘成壁,葬式主要是二次葬和屈肢葬。曲貢土坑石室墓的絕對年代當在公元前8世紀前後,最晚不會晚於公元初年。在M203墓坑內出土一件鐵柄銅鏡。曲貢遺址還出土了兩件網綴,在幾座灰坑中還發現了魚骨。[3]這一切,都為我們提供了了解當時拉薩一帶土著居民生產生活的重要資料。
西藏各民族豐富的神話傳說,也形象地反映了西藏高原遠古先民的生活史。藏族、門巴族和珞巴族都有「猴子變人」的神話,講述遠古先民樹居野處,以採集和狩獵為生,後逐漸繁衍,形成人類各支系的情形。珞巴族的許多神話,還講述了人類如何受鳥的啟發發明了弓箭,受蜘蛛活動的啟迪學會了織布等。
據敦煌文獻和藏文史籍載,西藏古代曾經歷過眾小邦統治。其中「十二小邦」之一的雅隆悉補野部後來不斷壯大。約公元前3世紀,聶赤贊普作為第一個贊普(王)出現於藏族歷史上,當時還修建了稱為雍布拉康的第一座宮堡。到第30代贊普達日年塞時,諸小邦的大部分領地已歸於悉補野治下。經過松贊干布祖孫三代的勵精圖治,在公元7世紀初,統一了吐蕃全境,建立了強大的吐蕃奴隸制政權。其時,「南方之『珞』與『門』」亦被收為屬民,當時珞瑜的珞巴人和門隅的門巴人已臣屬於吐蕃政權。吐蕃時代,是藏族文化大發展的時代,也是西藏民俗文化走向興旺繁盛的時期。從史料看,當時民俗文化的主要方面和形式已基本定型。如衣以毛褐,食以乳酪、牛羊肉和炒麵,飲以酒漿和茶,住為「屋皆平頭」的民居和「拂廬」(帳篷),信仰有自然崇拜、苯教和佛教,娛樂有歌舞、棋類、球類、抱石、賽馬、摔跤等形式。此外,禮儀、婚喪等都有成文的規定和俗成的定製。在吐蕃時代就已成型的民俗生活的基本範式,一直綿延發展,影響至今。
吐蕃之後的一千多年間,隨著西藏社會的發展變化和同各民族文化交流的擴大,西藏民俗文化得以不斷發展和豐富,成為獨具特色的西藏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
西藏民俗文化自成體系,源遠流長,具有鮮明的特徵。這些特徵集中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地域性特徵
地域性特徵是西藏民俗文化區別於其他民俗文化最顯著的特徵之一。
世界上每一個民族都生活於特定的地域范圍內,其民俗文化的形成和發展與地理環境有著密切的關系。地理環境是人類生活的地理空間和賴以生存的自然基礎,也是從事生產活動以及獲取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源泉。地理環境決定了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而各地的地理環境無論是地質、地貌、氣候、水文、土壤和生物等因素以及它們有機構成的自然綜合體,都有著明顯的地域差異。因此,各民族的民俗文化必然帶著各自鮮明的地域特徵。即使是同一民族,由於居住於不同地域,其文化也會有一定的差異。西藏民俗文化正是如此。
西藏民俗文化產生於西藏高原這一地球上獨一無二的地域范圍內。西藏地處世界屋脊,其北部是昆侖山脈,西北部是喀喇昆侖山脈,中部是岡底斯——念青唐古拉山脈,南部是喜馬拉雅山脈,東部是橫斷山脈。這些高大的山脈構成了高原地貌的骨架。西藏的地勢和地形結構可分為藏北高原(包括阿里高原),地處昆侖山、唐古拉山和岡底斯——念青唐古拉山之間,即「羌塘」(意為北部高地)的廣大地域。藏南谷地,位於岡底斯——念青唐古拉山和喜馬拉雅山之間,包括雅魯藏布江及其主要支流拉喀藏布、年楚河、拉薩河、尼洋河等流域。喜馬拉雅山地,主要指喜馬拉雅山脈南坡和東南坡。藏東高山峽谷區,即西藏最東部的怒江、瀾滄江和金沙江峽谷地帶,地處橫斷山區。[4]
獨特的自然地理環境造就了獨特的西藏民俗文化。遼闊的藏北高原地勢高寒,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境內有眾多的湖泊和縱橫的水系,是野生動物的樂園和天然的牧場。人們世代逐水草而居,創造了具有鮮明地域特色的高原游牧文化。牧民食以乳酪牛羊肉,穿、用以裘皮和毛織品,居以牛毛帳篷,行以馬、牛代步和馱運。還有那高亢的牧歌、豪放的賽馬、剽悍的性格,處處展現出遊牧文化的風姿。藏南谷地海拔在2700-3700米之間,這里土層深厚,土壤肥沃,適宜農耕。人們從《猴子變人》的神話時代開始便從事農耕活動,延續至今,創造了西藏的農業文明。人們食以糌粑,聚族居於平頂的樓屋。雅魯藏布江中遊河谷平原,是西藏遠古文明的重要發祥地,相傳西藏最古老的居民首先出現於此。西藏的第一塊農田、第一座房屋、第一個贊普,無不與雅隆河谷相聯系。正是雅隆悉勃野部的崛起,經過長達數百年的攻伐兼並,到公元7世紀前期才由松贊干布統一了西藏高原各部,建立了統一的吐蕃政權,使西藏的文化地域最終形成。至今,雅魯藏布江中游地區仍是西藏最主要和最富庶的農業區。藏東三江流域屬高山峽谷區,江河切割,溝壑縱橫,氣候呈立體分布。人們從事半農半牧的經濟活動,依山勢建房聚族而居。喜馬拉雅山南坡和東南坡氣候溫和,多雨潮濕,森林密布,動植物資源豐富,決定了人們的經濟活動方式長期以採集和狩獵為主,兼事刀耕火種的傳統農耕。由於多林木,人們的生產生活用具、建房蓋屋多以林木為主。潮濕的氣候又使人們居住於桿欄式竹木樓內。正是地理環境的差異決定了人們生產生活方式的差異,並導致民俗文化地域性特徵的形成。
西藏民俗文化的地域性特徵是區別於西藏高原以外其他民俗文化的顯著標志。同時,在西藏高原內部又有許多小的地理單元,不同地區的文化又帶有一定的地域色彩,它們共同構成了西藏民俗文化多姿多彩的風貌。
⑺ 簡介西藏昌都地區的來歷
昌都歷史
昌都縣城坐落在群山懷中,它被稱作從四川和雲南入藏的門戶。昌都是藏語,其意為「水匯合處」。扎曲和昂曲在昌都相匯為瀾滄江。這也是昌都這一名稱的由來。
昌都地區古稱"康"或"客木",以區別於衛、藏、阿里等地區。昌都地區具有悠久的歷史,1977年和1980年相繼發現的新石器時代遺址--昌都卡若遺址和昌都小恩達遺址表明,早在五千年以前,昌都地區就已有人類繁衍生息,並已形成了初級村落。當地的居民已開始種植易於生長的穀子,飼養適應性廣泛的家畜豬,同時也以狩獵狐、青羊、馬鹿等作為補充。昌都地區的察雅一帶是藏族史詩《格薩爾王》中《槳巴》所記述的格薩爾與"炯巴"人為爭奪食鹽而發生交戰的地區。按照藏族傳統的地理概念,這里同時是"朵康六崗"中的察瓦崗,系有名的產鹽之地。考古發現與實地調查,也可以發現不少當地居民傳說是"炯巴"人留下來的石牆、石階等建築遺址。
吐蕃時期(公元7-9世紀),昌都地區是著名的"東女國"和蘇毗王國的所在地。據《舊唐書》第一百九十七卷《南蠻西南蠻傳》 記載:"東女國,西羌之別稱,以西海中復有女國,故稱東女焉。俗以女為王。東與茂州、黨項接,東南與雅州接,界隔羅女蠻及百狼夷。其境東西九日行,南北二十二行。有大小八十餘城,其王所居名康延川,中有弱水南流,用牛皮為船以渡。"我國著名藏學家任乃強先生考證也稱,今昌都一帶為東女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至此今日在昌都地區還可以看到吐蕃東女國和蘇毗王國文化的痕跡。
公元13世紀,元朝將西藏歸於祖國版圖後,在昌都地區和四川甘孜設置了朵甘思宣慰司都元帥府。明朝時西藏佛教格魯派興起,其影響逐漸深入康區,在昌都地區形成若干呼圖克圖--大活佛轉世系統。明朝政府在此設置了朵甘都指揮使司,委任各地的部落酋長和各大頭人與寺廟的大喇嘛管理。明(1368-1644年)末蒙古和碩特部固始汗白利土司後,昌都地區也受固始汗的統治。清朝(1616-1911年)在這個地區封委了一些大活佛和土司各轄其地,受駐藏大臣和達賴喇嘛的管理。清朝還在昌都設立了糧站,委派糧台、游擊等文武官員駐守昌都,並從四川、雲南派有制兵130名駐扎昌都,傳遞諭旨奏摺,保護昌都寺大活佛和糧台。清末趙爾豐在昌都地區的一些地方實行改土歸流,昌都地區改稱川邊。
1950年10月19日後,成立了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並下設3個管轄區,即昌都解放委員會直轄13個宗、三十九族地區第一辦事處所轄10個宗和波密地區第二辦事處所轄3個宗及鹽井、察隅共28個宗,直屬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管轄。1955年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成立後,昌都地區則劃規其管轄,1960年初設昌都地區行署,專署駐昌都縣。
1960年設昌都專區,專署駐昌都縣。以昌都宗與拉多宗合並設昌都縣;以江達宗與西鄧柯宗合並設江達縣(駐江達);以貢覺宗與三岩宗合並設貢覺縣(駐莫洛);以察雅宗設察雅縣(駐煙多);以左貢宗設左貢縣(駐亞中);以江卡宗(芒康宗)與鹽井宗合並設寧靜縣(駐嘎托);以桑昂曲宗設桑昂曲縣(駐吉公);以八宿宗設八宿縣(駐同卡);以洛隆宗與碩督宗合並設洛隆縣(駐洛隆);以邊壩宗與沙丁宗合並設邊壩縣(駐邊壩);以丁青宗與色扎宗、尺牘宗合並設丁青縣(駐甲木塘);以類烏齊宗設類烏齊縣(駐類烏齊)。將嘉黎宗及傾多宗、易貢宗、曲宗劃歸林芝專區;巴慶宗(巴青)、比如宗、聶榮宗、索宗劃歸那曲專區。撤銷第一辦事處與第二辦事處。昌都地區轄昌都、江達、貢覺、寧靜、洛隆、丁青、邊壩、察雅、桑昂曲、八宿、類烏齊、左貢等12縣。
1961年八宿縣由同卡遷駐白馬。1962年9月,昌都專員公署辦公會議對各縣行政區劃作了調整,昌都地區12個縣劃為94個區、1個鎮(昌都縣城關填),472個鄉。
1964年原林芝專區所屬波密縣(駐扎木)劃入昌都專區。轄13縣。
1965年11月經國務院批准將寧靜縣改名為芒康縣(為尊重群眾原有的習慣稱呼)。1966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將桑昂曲縣改名為察隅縣(駐吉公)。
1970年昌都專區改為昌都地區,地區駐昌都縣。洛隆縣由洛隆遷孜托;邊壩縣由邊壩遷駐草卡區的東馬司(距草卡區6千米)。昌都地區轄昌都、貢覺(駐莫洛)、左貢(駐亞中)、察隅(駐吉公)、洛隆(駐孜托)、丁青、波密(駐扎木)、江達、察雅(駐煙多)、芒康(駐嘎托)、八宿(駐白馬)、邊壩(駐東馬司)、類烏齊等13縣。
1971年左貢縣由亞中遷駐汪達。
1975年類烏齊縣由類烏齊遷熱扎卡。昌都地區轄昌都、貢覺(駐莫洛)、左貢(駐汪達)、察隅(駐吉公)、洛隆(駐孜托)、丁青、波密(駐扎木)、江達、察雅(駐煙多)、芒康(駐嘎托)、八宿(駐白馬)、邊壩(駐東馬司)、類烏齊(駐熱扎卡)等13縣。
1986年1月,經國務院批准將昌都專區的波密、察隅兩縣劃歸林芝專區。昌都地區實際轄11個縣,90個區(鎮)。
1987年3月始,實行撤區並鄉,調整鄉鎮行政區劃,保留13個區,昌都地區轄159個鄉,9個鎮,1622個行政村。
1997年,面積10.8萬平方千米,人口55.8萬,地區行署駐昌都縣城關鎮。轄昌都、芒康、貢覺、八宿、左貢、邊壩、洛隆、江達、類烏齊、丁青察雅11個縣。(數據來自《政區大典》)
1999年5月,昌都地區再次對部分鄉鎮的行政區劃作了調整:撤銷原保留的13個縣轄區,共設立24個鎮、118個鄉(含民族鄉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