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爵士樂的起源
爵士樂的起源、含義:
爵士樂成形時間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公認的發祥地是美國南部路易斯安那州的一個亞熱帶城市―新奧爾良。
在眾多流行音樂中,爵士樂是出現最早並且是在世界上影響較廣的一個樂種,爵士樂實際就是美國的民間音樂。歐洲教堂音樂、美國黑人小提琴和班卓傳統音樂融合非洲吟唱及美國黑人勞動號子形成了最初的"民間藍調","拉格泰姆"和"民間藍調"構成了早期的爵士樂。
從17-18世紀西方殖民主義者,將大批非洲黑人販賣到美洲,成為那裡白人的奴隸之後,他們被強迫勞動、受盡折磨。在田間、在勞動之餘,黑奴 們懷念故鄉和親人,常常唱一種哀歌,以表達他們痛苦的心聲。這種音樂也滲透在一些宗教 歌曲中。由於藍色在美國人民中,被看作是憂郁的色彩,這種悲哀的歌曲,也就統稱之為Blues(藍色)。中國音譯之為"布魯斯"。我們常常從美國音樂作品中發現帶有Blues的曲名,如《藍色狂想曲》、《藍色的探戈》、《藍色的愛情》等。
爵士樂的另一個起源,是來自一種叫"拉格泰姆"的鋼琴音樂。"拉格泰姆"是Ragtime這 個詞的音譯。詞意是"參差不齊的拍子"。故又稱為"散拍樂"。它也是從非洲民間音樂發 展而成。19世紀末,一個名叫司科特·喬普林(Scott Joplin,1869-1917)的黑人鋼琴手,創造了一種新風格的鋼琴音樂:右手高音聲部演奏切分音節奏很特別的主旋律或琶音。一般 4/4拍樂曲,一、三拍為強拍,二、四拍為弱拍,而他在高音聲部每一拍半、 即三個八分音符時,就出現一次強音,而左手則是規律地演奏由四分音符輕重音組成的節奏, 一、三拍為低音強拍,二、四拍為和弦、弱拍。這樣左右手形成交錯的節拍,使音樂帶有 幽默、歡樂、活潑的情趣,由於這一創造,喬普林被人們譽為"拉格泰姆之王"。
有人說Jazz這個詞,是從非洲土語Jaiza演變而來。這個詞原意思是"加快擊鼓";另一種說法是:早年新奧爾良有位樂手名叫Jasper,大家叫慣了,都叫他Jas,後來一傳再傳,就變 成了Jazz了;還有人說Jazz這個詞是由Chaz這個詞演變而來的。
早期的黑人爵士樂師多不識譜,演奏時只是憑著靈感,對所熟悉的曲調自由地進行變化。 所以帶有很強的即興性質。由於人數不多,三五個樂手經常在一起合作,時間久了,彼此之間也就自然地形成一種默契。
❷ 歐美流行音樂的發展史,如果能從爵士樂的時期說起就更好了
世界音樂(World music)有時又稱民族流行音樂(Ethno pop)。廣義的世界音樂可以泛指世界上所有的民族音樂。但是在這里我們所要介紹的世界音樂主要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以美國流行音樂為主體的,同時融合了來自世界各國的民族音樂元素的一種新音樂形式。
二戰結束以來,美國流行音樂占據了整個世界。布魯斯、爵士樂、搖滾樂、索爾音樂和其他更多的形式充斥全球的每個角落,對各國流行樂壇帶來巨大的沖擊。其實,所有的這些"美國"形式,實際上都是非洲血統的基因轉移,是販奴時代流傳到北美的節拍。當這些節奏稍略加工以後以新的形式回到他們的故鄉時,又影響了曾經孕育他們的文化並誕生了令人興奮的混血品種--世界音樂。80年代世界音樂對西方流行音樂的發展帶來了極大的影響。有趣的是這種影響卻是一種循環關系:非洲的黑人文化作為流行音樂的源泉使其迅速發展這是有目共睹的,然而當這種美國形式的流行音樂回到非洲時又促使了世界音樂的誕生。80年代,當世界音樂的影響逐漸擴大,世界各地(特別是亞非地區)的音樂家便通過各種先進手段充分體現了更加前衛的當代意識,從而又返回來促進了流行音樂的發展。因此,我們可以明顯地看到世界音樂並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一種流行音樂、民族音樂甚至傳統音樂相結晶的混合體。
一、雷蓋音樂
1、概述
雷蓋音樂(Reggae,港台地區又譯"雷鬼音樂"),60年代中期起源於牙買加,速度中等,強調反拍的重音是它的明顯特徵。
雷蓋音樂從洛克斯代迪(Rocksteady)音樂演變而來,而洛克斯代迪音樂又是斯卡(Ska)音樂的延續,這三種音樂的根源都是加勒比海的非洲音樂傳統、神聖的復興主義以及美國的節奏布魯斯。
50年代中期,美國的節奏布魯斯通過邁阿密、新奧爾良、孟菲斯等地的廣播電台傳入牙買加後,當地的一些音樂家便將其與牙買加的民間音樂曼圖(Mento)相融合,逐漸形成了斯卡音樂。斯卡音樂的速度較快,節奏強調反拍的重音,樂隊中除了採用傳統的曼圖音樂的樂器(如木吉他、各種拉美打擊樂器)外還加入了銅管樂、電吉他、電貝司和鍵盤等樂器,並突出銅管的華麗色彩。斯卡音樂流行於1960至1965年之間,到60年代中期逐漸演變為洛克斯代迪音樂。洛克斯代迪音樂與斯卡音樂相比,它的速度明顯放慢,節奏及織體更為細膩豐富;其樂隊完全採用節奏布魯斯的組合方式,將吉他作為節奏樂器,用切音技巧演奏松馳而富有韻律的節奏音型;貝司聲部的旋律也更具獨立性,與華麗的主唱聲部構成對位。60年末,洛克斯代迪音樂又發展成更具國際性的雷蓋音樂。實際上,很難在洛克斯代迪音樂和雷蓋音樂之間劃出明顯的界限,只是雷蓋音樂比洛克斯代迪音樂更為細膩,更多地使用電聲樂器和更加國際化、商業化而已。
雷蓋音樂的表現內容與當地窮苦人信仰的拉斯塔法里教(Rastafari)有著密切聯系。該教派崇拜衣索比亞前皇帝海爾·塞拉西一世,把他當作神,當作黑人的救星,教派即因他在登位前被稱為塔法里親王而得名。雷蓋音樂經常表達拉斯塔法里教的政治思想,表達牙買加被壓迫群眾的心理,夢想有一天獲得解救,重返非洲故鄉--他們的地上天堂。雷蓋音樂的代表人物是鮑勃·馬利,他使雷蓋音樂廣泛流傳開來,成為一種具有世界影響的流行音樂形式。
2、鮑勃·馬利(Bob Marley,1945-1981)
鮑勃·馬利,1945年出生於牙買加,是英國海軍白人軍官和黑人女僕的兒子,從小在貧民窟里長大,青少年時,鮑勃·馬利除了信仰拉斯塔法里教以外,還受到60年代美國"黑人權利"(black Power)理論的影響。音樂方面,鮑勃·馬利對黑人搖滾樂、納特·金·科爾(Nat King Cole,1915-1965)那種風格的"白人"爵士,以及索爾音樂等都同樣喜歡。當然,斯卡音樂更是他後來音樂發展的重要基礎。
1965年,鮑勃·馬利組織了"慟哭者"(The wailers)樂隊,他們的早期作品歌詞比較"稚嫩",反映了他們"在牙買加貧民窟度過的童年以及作為失業青少年的生活"。不久,馬利轉向簡單的、政治上更加激進的牙買加街頭語言,如《起來,站起來》(Getup,Stand up)的歌詞:"起來,站起來,為你的權利站起來。起來,站起來,決不要放棄戰斗"。《我向縣長射擊》(I Shot the Sheriff)敘述一個黑人不公正地遭到迫害的故事。這兩首歌曲都出自專輯《燃燒》(Burning),《燃燒》的主題就是"與革命有關的火"。另一張專輯《起義》(uprising)後來分別成為在牙買加、倫敦和南非騷亂者的戰斗呼聲。因此《牛津流行音樂之友》寫道:"在(雷蓋)被商業化之前,它是一種反叛的音樂"。1972年,"慟哭者"樂隊與倫敦的"島嶼"(Island)唱片公司簽約,開始建立他們的國際名聲。1977年,鮑勃·馬利赴美國及歐洲巡迴演出,受到熱烈歡迎。他的發式(流行於加勒比海人中間,把頭發梳成很多像繩子似的小辮子)被很多雷蓋樂迷們模仿,他的音樂更是影響了歐美很多白人和黑人歌星及樂隊。1981年,鮑勃·馬利死於癌症,時年36歲。
除了鮑勃·馬利,著名的雷蓋音樂家和樂隊還有彼特·托許(Peter Tosh)、"黑色自由"(Black Uhuru)樂隊、"阿斯旺德"(Aswad)樂隊、"第三世界"(Third World)樂隊等。 3、其他雷蓋樂隊
70年代後期,當雷蓋音樂在歐美找到了廣闊的市場後,眾多音樂家開始紛紛效仿。其中以英國的"UB40"樂隊和"警察"樂隊最為知名。
"UB40"成立於1977年,樂隊陣容龐大,有8位成員,他們來自英國的伯明翰。UB40是英國救濟福利組織的代號,由於建隊時大部分成員都失業,需要填寫UB40的社會福利救濟表,他們便以此作為樂隊的名稱。1983年,樂隊達到高峰狀態,他們演唱的《紅紅的葡萄酒》(Red Red Wine)獨占排行榜榜首,在這首經典作品中,人們充分領受到了"雷蓋音樂"那節奏張馳有度、旋律清新流暢的獨特美感,直到今天,"UB40"樂隊仍樂此不疲。
"警察"樂隊(The Police)成立於1977年,樂隊的三位成員是主唱兼貝司手斯汀(Sting)、吉他手安迪·薩莫(Andy Summer)和鼓手斯蒂瓦特·科佩蘭(Stewart copeland)。他們將雷蓋音樂和流行音樂有機地融合在一起,使其更加流行化。斯汀是樂隊的核心人物,原名戈登·馬修·薩姆納(Gordon Matthew Sumner,出生於1951年),樂隊最著名的代表作《你的每一次呼吸》(Every Breath you take,1983,例43)就是斯汀在牙買加度假期間而創作的。1984年,樂隊解散,斯汀開始他的獨唱生涯並一路輝煌。在1999年推出的專輯《新日子》(Brand newday)中,各種風格渾然一體,爵士樂、世界音樂、流行音樂的完美結合,也更加充分地體現出了斯汀的音樂天賦。
二、拉丁音樂
本節所謂的拉丁音樂(Latin music)指的是從美國與墨西哥交界的格蘭德河到最南端的合恩角之間的拉丁美洲地區的流行音樂。
拉丁美洲是一個多民族的組合,因此拉丁音樂是以多種音樂的融合而形成的一種多元化的混合型音樂。無論是歐洲的白人音樂、非洲的黑人音樂還是美洲的印第安音樂,甚至是東方的亞洲音樂,都對拉丁音樂作出過不同的貢獻。它們經過長期的沉澱,在以歐洲文化為主體的基礎上,同時又大量的吸取了印第安文化和非洲黑人文化的各種因素,逐漸形成了一種多姿多彩的、充滿活力的、充滿動感的拉丁文化。那麼,在拉丁美洲的眾多國家中,以巴西和古巴為首的拉丁音樂,更是走在世界流行音樂的前列。 1、 拉丁音樂的來源及發展
(1)印第安文化
印第安人是美洲大陸的主人,他們的民族傳統文化是現代拉丁音樂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印第安人的音樂文化,根據地域狀況的不同,難以一概而論,但是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首先,它與生活密切相關,與宗教、勞動、舞蹈相結合。所以,他們所擁有的旋律單純而富有獨特的表情。這種特點尤其在當地的一些民歌中表現出來,沒有半音的五聲音階形成獨特的風格和趣味。另外在印第安人的傳統音樂中,沒有歐洲意義上的和聲。再次,樂器方面,沒有弦樂器是印第安人樂器的一大特點。雖然當今的印第安人音樂中經常採用吉他、小提琴、豎琴等弦樂器,但是這些都是後來由歐洲人帶來的。
(2)歐洲(伊比利亞)文化
歐洲伊比利亞半島的西班牙、葡萄牙音樂,一方面具有和西歐音樂相通的一般共性,另一方面,受遺留下來的各民族音樂的影響而獨具特色。無論是音階、旋律或者是節奏、和聲、演唱和發聲,在多方面都表現出歐洲其他地區所沒有的因素。特別是它的節奏,有很多三拍子的音樂,但又不像圓舞曲那樣單調,而是更加細膩,更具動感。另外,像3/4拍和6/8拍交替,這樣復雜而富有生氣的節奏也是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所喜歡的,這樣的伊比利亞節奏在拉丁美洲被原本不動地流傳下來,進而和印第安節奏,特別是和非洲的黑人節奏相結合,產生出更加豐富而微妙的節奏感覺。
樂器方面,以被稱為"西班牙國民樂器"的吉他為代表,在拉丁美洲的所有國家受到歡迎。演唱方面,因為歌詞是西班牙語或者葡萄牙語,所以能夠感覺到和英文歌曲的明顯不同。
(3)非洲黑人文化
拉丁美洲,在16世紀初到19世紀後半葉的奴隸制度中,吸收了大量的非洲黑人及其音樂。由非洲黑人帶來的傳統音樂文化,和在美國的布魯斯、靈歌、爵士樂、索爾音樂中看到的那樣,在拉丁音樂中也表現出了強烈的主體性。
在非洲黑人的音樂中,有和宗教相結合的,也有單純、世俗的一面。無論哪一方面,其旋律、節奏、唱法都表現出顯著的特色。旋律方面,旋律走向以自然的滑音、裝飾音而獨具特色,音階更是豐富多采(由於演唱時滑音的運用使音符出現很多的變化)。音色方面,黑人具有十分獨特的音質,他們所表達的情感往往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唱法方面,獨唱、合唱、齊唱通常是互相交替,以一呼一應的對答形式為特徵。
非洲黑人音樂的最大特色是他們與生俱來的良好而豐富的節奏感。他們使用各種打擊樂器,產生出復雜而豐富的節奏、節拍。這些非洲支系的美洲黑人音樂節奏,大致上是以二拍子為基礎,但又不像進行曲那樣的單純、刻板。通常是以兩種、三種,甚至還有三種以上的節奏型同時重疊進行的混合節奏,不斷地加入切分,產生出充滿活力的律動感。
綜上所述,拉丁音樂主要是由以上三種文化結合而成。這三種文化的結合,如果從旋律、節奏方面來看:在旋律上,印第安人提供基本的五聲音階模式,歐洲音樂的影響表現在擴展音階、增加和弦上,黑人則增加了更多的變化和修飾;在節拍和節奏上,印第安人堅持短句長休止,用單調的擊鼓聲作伴奏,歐洲人的節奏主要是西班牙的典型的3/4拍與6/8拍的雙重節拍,非洲黑人的影響主要是在幾乎不變的2/4拍內加入切分音。
從以上我們可以看出,拉丁音樂的發展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階段:①純粹的印第安曲調,五聲音階;②印第安音樂的"混合化",產生出類似歐洲大小調的印歐混血品種;③"混合再混合",就是用非洲黑人的裝飾音和變化裝飾音使其進一步發展;④"三次混合",就是在以上的基礎上融進了現代化的樂器和製作,使其更加國際化。
1979年,格萊美頒獎晚會上出現了最佳拉丁唱片獎,後又分設各種拉丁音樂獎。從此,拉丁音樂開始遍布全球,使其真正的走向國際舞台。
2、 拉丁節奏
從拉丁音樂的來源中我們可以明顯看到,拉丁音樂是一種以節奏為中心的流行音樂。它的節奏所具有的不僅僅是簡單的強弱規律,而是作為一種音樂的靈魂使其上升到主導地位。因此,在了解拉丁音樂的過程中,首先需要了解的就是它的節奏。下面著重介紹幾種具有代表性的拉丁節奏及風格。
(1)桑巴(Samba)
桑巴源於巴西,它是以黑人所具有的美洲節奏為基礎,大量地溶進歐洲旋律而產生的舞蹈音樂形式。其特徵是2/4拍,音符短促地滾動節奏。傳統桑巴可分為農村桑巴和城市桑巴兩種。農村桑巴比城市桑巴切分性強,城市桑巴節奏變化較少,但快捷、靈巧。現代歐美所流行的桑巴,於1920年左右形成於巴西的里約熱內盧。
(2)倫巴(Rumba;Ruhmba)
倫巴,起源於非洲,19世紀初出現於古巴,於20世紀初發展並流行起來。30年代初,倫巴傳入美國及歐洲各國,同時融入爵士樂成分,使其風靡一時,倫巴的基本節奏型為:×× ×× ×× ×× ,傳入歐美後出現了 0 ×× ×× 0× 0× 的變體,並採用沙球、響棒、康加鼓等拉美打擊樂器加強節奏。傳統倫巴速度中庸,每分鍾約40至50拍,通常為4/4拍,後來也出現快速的2/4拍的倫巴。
(3)曼波(Mambo)
曼波,由倫巴與爵士樂中的搖擺樂相結合而成。形成於1940年左右,並在40至50年代風靡世界。演奏曼波音樂的樂隊一般規模較大。樂隊中有銅管、薩克斯管、鋼琴、貝司等搖滾樂隊中的常用樂器,也加入沙球、響棒、康加鼓等拉美打擊樂器。音樂的構成常以固定低音及和弦序列為基礎。
(4)薩爾薩(Salsa)
薩爾薩,一種結合了古巴黑人音樂、美國爵士樂以及南美民間音樂的舞曲音樂。40年代起源於美國,經過50至60年代的演變和發展,於70年代中期形成流行高峰。薩爾薩的節奏樂器仍以拉美打擊樂器為主,如沙球、響棒、康加鼓、邦戈鼓等。基本節奏型與曼波、恰恰相似,但薩爾薩中的一種兩小節節奏型卻獨具特色:4/4拍,× × ×× | 0 ×× 0 0 |。傳統的薩爾薩音樂,經常由一個不斷反復的固定動機構成的曼波段落而組成。
(5)恰恰 (Cha Cha)
繼倫巴、曼波等拉丁舞曲之後,恰恰於50年代中後期在歐美各國風靡一時。恰恰,源自古巴的民間音樂恰朗加斯(Charangas)。其基本節奏型是 × × ×× × |, 演奏時用沙球、響棒等拉美打擊樂器來加強最後的三個重音。
(6)探戈(Tango)
探戈,起源於古巴的哈巴涅拉(Habanera)舞,作為阿根廷音樂的代表廣為流傳。其特點為2/4拍的搖曳節奏,通常由兩個段落構成,第一段為小調式,第二段為大調式。探戈也有用吉他伴奏的歌唱形式。一般探戈的演奏樂隊由小提琴、手風琴、鋼琴、低音提琴等樂器組成,而按鈕式手風琴是探戈樂隊中不可缺少的一種樂器。它的基本節奏型是:××××× | / |。
以上介紹的六種風格,加上在爵士樂中介紹過的波薩諾瓦,作為拉丁音樂的代表,在全球范圍內引起了一股拉丁狂潮,但是除了這七種大眾性的類別之外,還有以下幾種風格也都是極具個性的拉丁音樂,如波萊羅(Bolero)、瓜拉喳(Guaracha)、哈巴涅拉、崧(Son)、瓜希拉(Guajira)、坦桑(Danzon)等。這幾種風格都來自於古巴,再加上前面的曼波、倫巴,因此古巴具有"拉丁節奏的寶庫"之稱。下面提供幾種拉丁風格的樂隊模式以供參考(例44)。
3、桑塔納(Santana)
在60、70年代,有一位音樂家對拉丁音樂的傳播及發展作出過巨大的貢獻,他就是卡羅斯·桑塔納(Carlos Santana)。
桑塔納,1947年出生於墨西哥,作為一名出色的吉他演奏家,他為拉丁音樂和流行音樂(特別是搖滾樂)的結合架起了一座橋梁。他吸收了布魯斯和搖滾樂中的精華,同時又以自己獨特的表達方式和充滿拉丁韻味的吉他獨奏以示對它們的反叛。
1966年以桑塔納為核心在美國的舊金山成立了他們的樂隊,取名為"桑塔納布魯斯樂隊"(Santana Blues band)。1967年,他們開始發展拉丁音樂風格,不久將樂隊改名為"桑塔納"樂隊。1969年,他們出現在伍德斯托克搖滾音樂節上,新穎的拉丁搖滾聲音有了某些流露,同時也吸引了眾多觀眾。70年代初,"桑塔納"樂隊創造了拉丁音樂的新型節奏和旋律,並將它們融進了搖滾樂中,桶鼓和拉美打擊樂器形成了這種聲音的核心,伴隨著鼓手提供的更復雜的節奏,使他們的音樂更受歡迎。
在以後的25年中,17位音樂家或離或進,但桑塔納卻是永恆的倡導人,他指引著樂隊的發展方向。那些年裡,桑塔納不斷地尋找新的元素及影響力,使他們的風格不受拉丁音樂的限制。70年代早期他們對爵士樂產生興趣,並將其滲透到樂隊的作品中。1973年,桑塔納與著名的爵士薩克斯管演奏家約翰·科爾特蘭合作錄制了專輯《給投降者的愛》(Love Devotion Surrender)。此後,桑塔納不斷地將搖滾樂、爵士樂和拉丁音樂相結合,使樂隊的風格更加豐富多采。
無論是隨樂隊一道錄音和演奏,還是作為一名吉他演奏家,桑塔納時刻都在追求他音樂上的興趣和個性,其理想主義的風格從未放棄。70年代後期,他暫時回到更具原始搖滾風格的音樂上,80年代又重拾對爵士樂的興趣,80年代後期,他又熱衷於像約翰·李·胡克那樣的布魯斯曲風。但是不管怎樣,桑塔納的音樂從未離開過拉丁音樂的根源,而且他的音樂演變歷程不斷地拓展著他的音樂視野和情趣。
拉丁音樂以其獨具特色的節奏動感和歷史悠久的文化背景使其倍受世界樂壇的關注,拉丁音樂家也層出不窮。近幾年流行樂壇中出現的瑞奇·馬丁(Ricky Martin)、馬克·安東尼(Marc Anthony)、安立奎·依格萊西亞斯(Enrique Iglesias)等明星都是極具個性的新生代拉丁音樂代表。
三、新時代音樂
1、概 述
80年代,當流行音樂呈現出復雜、多樣的局面時:爵士樂各種流派重返舞台;搖滾樂各種風格豐富多采;索爾音樂更是沖破了各條防線不斷擴散。這時出現了一種安靜、溫和的情緒音樂--新時代(New Age,又譯"新世紀")音樂。
新時代音樂經常採用嚴肅音樂中的"簡約派"手法,不斷重復同一曲調。有時也結合大自然的聲音等各種音響。早期的新時代音樂以電子樂器和高技術的錄音手段為特色,後來又不斷地加入各種音色奇特的民族樂器,並融合了世界各地(尤其是亞非地區)的民族音樂元素。從形態上看,這種音樂並不刻意強調音樂中的某一點(如旋律線和節奏感),而是更加註重音樂的整體效果(如音色的變化和織體的布局)。雖然新時代音樂有時候也採用某些搖滾樂的手法,但實際上它卻是和搖滾樂,特別是重金屬、朋克和較強勁的主流搖滾相對立的。它是對喧鬧的、尖叫的、強勁節拍的搖滾樂的一種"解毒劑",也是人們企望從生活壓力下的緊張心理中尋求緩解的一種反映。90年代以後,新時代音樂的范疇被眾多唱片公司泛化,各種比較淺顯的電子輕音樂都被冠以這一稱呼,像愛爾蘭歌手恩雅那樣的一些具有類似風格的音樂也被納入這一范疇。此外,美國的《公告牌》還特辟了新時代音樂排行榜,以此來促進這種音樂的發展。
2、"英格瑪"(Enigma)
"英格瑪"(又譯"謎"),一種通過西方流行音樂節奏表現出來的美國式聖歌。在這里,你可以感受到遙遠而神秘的非洲部落,和神聖而庄嚴的宗教回聲。很多人只是聽到了神秘的聲音,卻極少了解"英格瑪"背後的故事。那麼,它到底是一種什麼形式呢?
"英格瑪"不僅是一個簡單的音樂類別的組合,它已成為一種音樂的代表,一種概念性的、極具個性的世界音樂。它的"靈魂"人物是邁克爾·克里圖(Michael Cretu),一位極具天才的音樂家和製作人。克里圖,1957年5月18日出生於羅馬尼亞的布加勒斯特。1965年,進入當地的一家音樂小學讀書,主修鋼琴。1975年,克里圖和全家移民到了原西德的漢堡,並考入了法蘭克福音樂學院。1979年加入寶麗金(PolyGram)唱片公司,開始了他的音樂創作和製作。1985年,他與"維真"(Virgin)唱片公司德國公司簽約,開始與一些著名歌手合作,其中最成功的是幫助桑德拉(sandra,德國著名女歌手)製作了非常成功的專輯。1988年2月,克里圖與桑德拉結婚,然後他們移居到了伊維薩島上,1989年他開始在自己的家庭錄音棚里製作自己的音樂。
"英格瑪"的另一個主角就是克里圖的妻子桑德拉。"英格瑪"唱片中的所有女聲演唱都由她來完成。桑德拉全名桑德拉·勞爾(Sandra Lauer),1962年5月18日出生。她在12歲就推出了個人專輯,16歲時組過一個叫"阿拉伯風格"(Arabesque)的演唱組,在當時的日本非常走紅。1985年,桑德拉開始與克里圖合作,並成功地確立了自己的歌壇地位。
克里圖打破常規,從歐洲流行音樂中解脫出來,開始著手於自己最喜愛的音樂的製作。他把兩種截然不同的聲音--秘魯的排蕭和修道院的聖歌旋律完美結合,配上灑脫而又懶散的迪斯科節奏使其獨具特色。1990年10月,"英格瑪"的首支單曲"Sadeness,Part 1"首先推出,這首歌成為他們最著名的熱門單曲。緊接著推出的專輯《公元前2000年》(MCMXC.a.D)成為德國有史以來賣得最好的專輯,一共銷售了1200萬張,在41個國家登上了專輯排行榜冠軍。在90年代流行音樂穩步前進的時候,"英格瑪"並沒有追隨標準的成功規則,而是運用了笛子和中世紀的聖詠配以電吉他、銅管樂等現代樂器,傳達著現代人的氣息和情感。這張專輯中的經典歌曲如《我的過錯》(Mea Culpa)、《慾望的原則》(Principles of lust)、《信仰之河》(The rivers of belief)都非常出色。1991年,《公元前2000年》推出了一個"限量版本",增加了四首曲目,不過都是在原來專輯歌曲的基礎上重新混音並延長而成。限量版唱片的封面設計與原先幾乎相同,但是用一種灰暗的綠色背景代替了原來的黑色。總的說來,《公元前2000年》是90年代流行音樂史上的一張傑作。
1993年,"英格瑪"推出它的第二張專輯《變換的十字架》(The cross of changes)。由於第一張專輯的成功,第二張專輯未正式出版便已得到140萬張的預訂單。這張專輯不僅擁有上一張專輯的氣質,而且還是一個進化。它的封面設計非常獨特:是一個黑色的圓以及一個具有人特點的機器物走在前面,畫線看上去模糊不清。《變換的十安架》共有9首歌曲,並且每一首歌的開頭與上一張專輯相似,只是在各種背景下出現了明顯不同的男聲。但是,這張專輯沒有超過上一張專輯的成績。在《變換的十字架》中誕生了兩首熱門歌曲:《真理的眼睛》(The eyes of truth)和《回到純真》(Return to innocence)。特別是《真理的眼睛》涉及了更多的交響樂成份,它明顯傾向於帶有現代節奏的拉普人(指生活在挪威、瑞典、芬蘭和俄羅斯北部的居民)聖歌的歌曲結構。作為一個合唱,這首歌使人感到非常舒服,其中的一個理由是"英格瑪"已經將興趣的觸角伸到了古老的北歐音樂文化。1994年《變換的十字架》也出了一個"特別版本",增加了3首曲子,每首曲子增加了重新混音的部分。由於它沒有在美國發行,所以在世界上一些唱片店中很難找到"特別版?quot;這張唱片。
1996年11月25日,"維真"唱片公司首次在全球同步發行"英格瑪"第三張專輯《國王死了,國王萬歲》(Le Roiest mort ,vive Le Roi!)。新專輯與以前相比不僅氣氛有所不同,而且鼓的音色變得更加平和,出現了更多的少數民族聲音,被評論界譽為目前為止"英格瑪"最一元化的專輯。在這張專輯中傳達了許多自然的、哲學的觀念,這個觀念的主題就是"為什麼"(Why)。專輯中《冥界之外》(Beyond the invisible)是一首經典單曲,通過克里圖的聲音,鋪墊著一種勢不可擋的力量和有力的旋律。
1999年,"英格瑪"又推出第四張專輯《屏幕後面的鏡子》(The screen behind the mirror),由於聽眾習慣了前三張專輯的個性化特徵,對比之下這張專輯的風格在個性上就略顯平淡。2000年,"英格瑪"又將視點瞄準了神秘的東方文化,推出了第五張專輯《有限的力量》(The Power Limited)。在流行音樂飛速發展的今天,很多人對這張專輯的評價褒貶不一,但是不管評論界持什麼樣的態度,作為世界音樂的代表"英格瑪"的聲音,已被永久的記錄在流行音樂史冊之中。
3、其他新時代音樂
正如以上所述,90年代以後新時代音樂的范疇被逐漸泛化。凡是通過現代化錄音技術製作出來的帶有一定民族性的音樂都被劃入這一范疇,如愛爾蘭女歌手恩雅的音樂、印度的教會音樂,以及中國的西藏音樂(如何訓田製作的《阿姐鼓》)等,也都被一網打盡。因此,新時代音樂的概念變得越來越不重要了,而音樂的時代性和獨創性則成了這種音樂的核心。下面著重介紹三位較有代表性的音樂家。 恩雅(Enya)
恩雅通過民歌旋律、合成效果和古典化的背景創造出了一種愛爾蘭式的新時代音樂。
恩雅,原名Eithne ni Bhraonain,1961年3月17日出生於愛爾蘭多尼戈爾郡的圭多爾的一個音樂家庭,父母都從事於音樂工作。但是對恩雅影響最大的則是她的兄妹們於1976年組成的"家庭"(Clannad)樂隊。1979年,恩雅加入樂隊任鍵盤手,為樂隊創作了大量的電視劇配樂。1982年,恩雅因厭倦樂隊的流行風格而離開"家庭"。從此之後,她開始致力於自己所愛好的音樂創作,於1986年推出BBC電視台的電視劇原聲音樂專輯《克爾特人》(The Celts)並與WEA唱片公司簽約。
1988年,恩雅出版的第二張專輯《水印》(Watermark)取得了優秀的成績。1991年,恩雅推出了《牧羊人之月》(Shepherd Moons),該專輯在美國專輯銷售榜上名列第17,且連續4年榜上有名,此專輯的全球銷量超過了1000萬張。1992年底,WEA唱片公司重新發行了《克爾特人》。1995年,恩雅推出了她耗費了4年時間錄制的專輯《樹的回憶》(Memory of trees ),這張專輯的風格與她以前的作品相比並無太大差別,但是它加進了一些充滿愉悅情緒的音樂元素。該專輯在美國榜上名列第9,在當年發行銷量突破200萬張。
喜多郎(Kitaro)
喜多郎的風格由高新的合成器電子音樂和他的朝思冥想匯集而成。60年代,這位著名的日本音樂家受到節奏布魯斯的啟發,在高中時便自學電吉他。
70年代初,喜多郎組成"遠東之家樂隊"(The Far East Family Band)並出版了兩張先鋒搖滾專輯。1972年,他製造了自己的第一台電子合成器,用它開始實驗模擬各種大自然的聲音。他的首張專輯於1978年出版之後馬上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兩年後,他為電視系列片《絲綢之路》(Silk Road)製作了一套原聲系列唱片。此後,他的音樂吸引了國際上
❸ 簡述美國爵士樂
爵士樂(Jazz),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源於美國,誕生於南部港口城市新奧爾良,音樂根基來內自布魯斯(容Blues)和拉格泰姆(Ragtime)。爵士樂講究即興,以具有搖擺特點的Shuffle節奏為基礎,是非洲黑人文化和歐洲白人文化的結合。20世紀前十幾年爵士樂主要集中在新奧爾良發展,1917年後轉向芝加哥,30年代又轉移至紐約,直至今天,爵士樂風靡全球。爵士樂的主要風格有:新奧爾良爵士、搖滾樂、比博普、冷爵士、自由爵士、拉丁爵士、融合爵士等。
爵士樂相較於其它音樂,其自身有很多獨特之處:
1)即興演奏或者是演唱
2)運用布魯斯音階
3)爵士樂節奏的極其復雜性
4)獨有的爵士和弦
5)獨特的音色運用
❹ 爵士樂的歷史
19世紀期間,音樂是美國南部種植園黑人奴隸們表達自我生活和情感的重要手段。從19世紀末開始,爵士樂以英美傳統音樂為基礎,混合了布魯斯、拉格泰姆及其它音樂類型,是一種「混血」的產物。美洲的黑人音樂保存了大量非洲特色,節奏特色明顯,而且保留了集體即興創作的特點。這種傳統與新居住地的音樂——大部分是聲樂——結合起來,結果誕生的不僅僅是一種新的聲音而是一種全新的音樂表達形式。
最有名的非洲—美洲音樂是宗教性的。這些優美動人的歌曲白人也聽,不過比鄉村黑人教堂里演唱的這類歌曲多一分上流社會的味道。今天人們所知道的福音音樂(gospel music)更准確地說是反映了早期非洲裔美洲人的情感力量及旋律感,而不是對二十世紀起初十年中著名的Fisk Jubilee Singers的音樂中宗教性的繼承。
其它早期的音樂形式包括可以追溯到蓄奴制時代的做工歌曲、兒歌及舞曲,這些都成為重要的音樂遺產,特別要考慮到在當時的制度下,音樂活動受到相當嚴格的限制。
布魯斯(Blues)的誕生
在蓄奴制被廢,黑奴得到解放以後,非洲—美洲音樂的發展很快。軍樂團所棄用的樂器加上新獲得的遷徙自由形成了爵士樂的根底:銅管樂、舞曲、布魯斯。布魯斯作為一種音樂形式看似簡單,實際可以有幾乎是無窮的變化,一直是任何一種爵士樂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它成功地保持了自身獨立的存在。可以說如果沒有布魯斯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搖滾樂。簡單說明一般布魯斯的特點就是:它以每八或十二小節為一個樂段的音樂所組成,歌詞緊密,它的「憂郁(藍色)」特色產生的原因是將音階中的「mi」音及「si」音降了半音。實際上,布魯斯是作為與宗教音樂相對應的一種世俗音樂形式。 到了十九世紀八十年代後期,在美國絕大多數南部城市內,都出現了黑人銅管樂隊、舞曲樂隊及音樂會樂隊。與此同時,美國北部的黑人音樂傾向於歐陸風格。在該時期,拉格泰姆(Ragtime)開始形成。雖然拉格泰姆主要是在鋼琴上彈奏,但是一些樂隊也開始演奏它。拉格泰姆的黃金時代大約是在1898年到1908年,但它的時間跨度實際很大,影響綿延不絕。2000年,它又被發掘出來,新的拉格泰姆特徵是旋律迷人,大量使用切分音,但它的布魯斯因素幾乎盪然無存。拉格泰姆與早期爵士樂聯系密切,但可以肯定的是拉格泰姆節奏較為穩定。
拉格泰姆最有名的作曲家是Scott Joplin(1868-1917)。其他有名的拉格泰姆大師包括James Scott、Louis Chauvink Eubie Blake(1883-1983)、Joseph Lamb等,其中後者雖然是白人,然而他完全吸收了這種音樂形式的內涵。 新奧爾良在誕生及發展過程中扮演了一個關鍵的角色。在這里,對爵士樂早期的歷史研究及記錄比在其它地方都進行得更加深入。在1895年到1917年這一段時間里,新奧爾良的爵士樂比起其它地方可能是種類更多、更好,但這絕不意味著新奧爾良是產生爵士樂唯一的一個地方。在每一個有相當數量黑人聚居的美國南部城市所產生的音樂都應被視為是早期爵士樂的一種。如在孟菲斯就出現了W.C.Handy(1873-1958)這樣一位布魯斯作曲家和搜集者。其它城市還有亞特蘭大、巴爾的摩等。
當時的新奧爾良顯得卓爾不群得益於其非常開放及自由的社會氛圍。不同信仰及不同種族的人可以相互聯絡,因此在這種容易溝通的環境下的音樂傳統十分豐富,有法國的、西班牙的、愛爾蘭的及非洲的。這樣,新奧爾良成為孕育爵士樂的肥沃土壤就一點也不奇怪了。
如果說新奧爾良是爵士樂誕生之地的這種說法雖有誇大,但還不失幾分真實的話,那種關於爵士樂是誕生於紅燈區的說法則完全是胡說八道。雖然新奧爾良的確曾經使娼業合法化並因此產生了幾座全美國最精緻和有品位的「運動屋」,但是在這些地方所演奏的音樂如果有也只是鋼琴獨奏而已。實際上,人們第一次聽到爵士是在與此頗不相同的場所。
當時,新奧爾良引人注目的是有許多社團及兄弟會式的組織,它們大部分資助或僱傭一支樂隊以在不同的場合——如室內或室外舞會、野餐會、商店開張儀式、生日或周年紀念派對上演奏。當然,演奏爵士樂也是葬禮隊伍行進的一個特色,一直到今天還是這樣。根據傳統,樂隊集合在教堂門口,演奏著庄嚴的進行曲及悲傷的聖歌,帶領著葬禮隊伍向著墓地徐徐前進。在回來的路上,人們的步伐加快,輕快的進行曲和拉格泰姆代替了輓歌。這種列隊行進總是能吸引很多人觀看,在爵士樂的發展上有重要意義。那些小號手及單簧管手們就是在此時一展其創造天分,而鼓手們也打出了富於節奏性的節拍,這成為使拍子變得搖擺的基礎。一般地說,爵士樂都是二拍子的,每小節兩拍或四拍。這種二拍子的節奏背景在低音部始終存在,使得爵士樂有一個穩定的、規律的節奏基礎。在節奏性低音的上方,則是重音位置不規則的旋律、和聲和對位聲部,它們慣常使用的切分音效果與規律的低音聲部之間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在這些早期的樂隊中樂手絕大多數是某種工匠(木匠、砌磚匠、裁縫等)或者是那些在周末或假期內作音樂演出並賺些小錢的幹活人。第一位新奧爾良的有名樂手,就是第一個爵士樂手Buddy Bolden(1877-1931),他是一位理發師。他演奏短號並於十九世紀九十年代後期組成了一個樂隊。他可能是第一個將根源、粗糙的布魯斯與傳統樂隊音樂結合起來的人,這一步在爵士發展史上意義重大。Bolden在MardiGras的一次遊行演出時因精神病發作而被收治,餘生在一家收留頑固患者的精神病院度過。據說他曾灌錄了唱片,但迄今無法證實。我們所了解的他的音樂來自於另外一些在年輕時曾聽過他演出的音樂家們的回憶。
Bunk Johnson(1889-1949)曾在Bolden的最後一支樂隊里吹過第二短號。在他生命最後十年,人們之所以能對新奧爾良古典爵士樂重新產生興趣,其中居功至偉的便是Bunk Johnson。他是一位傑出的講故事能手,個性豐富多彩。新奧爾良的傳奇故事大部分與他有關,但由他親口講出的基本上以誇張的成分居多。
許多人包括一些資深的爵士樂迷都相信早期的爵士音樂家都是自學成才的天才,認為他們既不識譜又沒上過一天音樂課。這種說法浪漫有餘,可是謬之千里。幾乎所有早期爵士樂中重要人物至少在正統音樂基礎方面都是很扎實的,有些造詣還要更深。雖然如此,他們在樂器使用上的創新精神仍是獨具的。最顯著的例子要數Joseph Oliver(1885-1938)(綽號國王),他是個短號手及樂隊領袖。他曾使用過能找到的各種東西,包括飲水杯、裝沙子的桶、及浴缸塑料水塞之類的東西來使他的短號吹出多種音色變化。Freddie Keppard(1889-1933)是Oliver的主要競爭對手,Keppard不用弱音器材,這使他可以以作為新奧爾良最嘹亮的短號手而自豪。Koppard也是第一個將爵士樂帶到美國其它地區的新奧爾良人,1915年,他與Original Creole管弦樂隊合作在紐約表演輕歌舞劇。 到1912年左右,典型爵士樂隊的樂器包括短號(或小號),長號、單簧管、吉他、低音提琴及鼓。(因為不便搬運,所以很少使用鋼琴)。爵士給人的印象是班卓琴和大號比較突出,實際上爵士樂隊開始使用它們還是後來幾年的事,這是因為早期的錄音技術還不能對聲音更輕柔的吉他和低音提琴進行拾音。在當時的爵士樂隊中擔任領奏的是短號,長號與其在低音區以滑音方式與其作和弦呼應,單簧管在兩者中作修飾性的演奏。
在爵士樂中最早作即興演奏的是單簧管手,Sidney Bochet(1897—1959)就是其中一位。他不到十歲就是熟練的樂手了,後來他轉向以演奏高音薩克斯為主。他也是第一個在國外揚名的爵士音樂家。1919年他訪問了英格蘭和法國,1927年他訪問了莫斯科。
大多數的爵士樂手聲稱他們的音樂沒有除了拉格泰姆(ragtime)及切分音之聲(syncopated sounds)以外的其它名字。首先使用爵士(jazz)這個詞的是長號手Tom Brown的樂隊,他是來自於新奧爾良的一個白人。他於1915年在芝加哥使用了這個詞。這個詞的來源不明,其最初的含義一直是眾說紛紜。
第一個使用「爵士」這個詞並使之流傳不衰的的樂隊也是一支白人樂隊,而且也來自新奧爾良,這就是「Original Dixieland爵士樂團」 (OriginaI Dixieland Jass Band)。這個樂團在1917、1918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動,他們多少算是第一支灌錄唱片的爵士樂隊。這支樂隊的成員絕大部分都曾在「老爸」Jack Laine(1873-1966)的樂隊里干過。Jack Laine是一個鼓手,被認為是第一個白人爵士樂手。不管怎麼說,在新奧爾良的音樂融合特徵比較明顯。有一些膚色不太黑的非裔美國人「混」進了白人樂隊。
到了1917年,許多重要的爵士樂手離開了新奧爾良到北方去,這裡面有白人也有黑人。其中的原因並不是新奧爾良臭名昭著的紅燈區的關閉,簡單地說不過是經濟方面的原因。歐洲大戰使美國的工業欣欣向榮,這些樂手和那幾百萬工人一樣湧向北方,在那裡有保障可以找到一個更好的工作。 當奧里佛邀請阿姆斯特朗加入他在芝加哥的樂隊時,芝如哥成已為新的世界爵士中心。雖然紐約是「Original Dixieland爵士樂團」(ODJB)取得巨大成功的地方,由他們引起的隨樂跳舞的風氣一時之興,但是在紐約的樂隊好像只繼承了ODJB的雜耍風格,而沒有學到其音樂上的精髓。他們只是模仿而已(第一個也是最成功的是Ted Lewis)。當時在紐約的南部樂手也少得可憐,所以不能帶來新奧爾良的純正風格。但在芝加哥情況則有所不同,其中有大量來自新奧爾良的樂手。禁酒令剛剛廢除,這所城市的夜生活可謂豐富多彩。在這里比別的樂隊都好一大截子的是「國王」Joseph Oliver的「Creole爵士樂團」(Creole Jazz Band),特別是在Louis Armstrong於1922年來芝加哥以後。這支樂團代表了新奧爾良古典爵士合奏風格的最後輝煌,也預兆著新的風格的開始。除了這兩個短號手,樂團中另外的明星包括Dodds兄弟,即單簧管手Johnny Dodds(1892—1940)和鼓手Baby Dodds(1898-1959)。Baby Dodds給爵士樂的鼓節奏的微妙及內在動力提高到一個新的層次,與另一個新奧爾良出生的鼓手Zutty Singleton(1897—1975)一起,他給爵士鼓演奏帶來了「搖擺」的概念。但是搖擺樂的「傳教士」毫無疑問仍是Louis Armstrong。
第一張爵士樂唱片
「Creole爵士樂團」於1923年開始灌制唱片,雖然這不是第一支灌制唱片的新奧爾良黑人樂團,但卻是最好。他們的唱片在全國廣為發行,樂團對於其它樂手的影響也是巨大的。在此兩年前,長號手Kid Ory(1886—1973)的「陽光管弦樂團」(Sunshine Orchestra)成為第一個灌制爵士樂唱片的樂團,但是他們是在一家不起眼的加利福尼亞公司灌制的,該公司不久破產,他們的唱片因此很少被人聽到。也是在1923年,「新輿爾良節奏之王」(New Orleans Rhythm Kings)——一支活躍在芝加哥的白人樂團開始錄制唱片。這支樂團在音樂上遠比以前的「Original Dixieland爵士樂團」復雜。在一次錄音中,他們聘用了來自新奧爾良的著名的鋼琴手兼作曲家綽號為「果凍卷」(Jelly Roll)的Ferdinand Morton。同年,Ferdinand Morton也開始了自已唱片的錄制。
❺ 美國音樂發展史
美國音樂經過長期發展,到20世紀初才具備獨特的美國風格,並取得了與西方各國音樂文化同樣重要的地位。在此之前,美國境內存在著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各個民族或種族的音樂,也存在著歐洲音樂家從歐洲各國帶來的專業音樂。它們之間經過長時期的相互影響、融合,促進了美國音樂的形成和發展。
16-18世紀 印第安人的歌唱主要用於勞動、婚喪、准備作戰等場合,以鼓等打擊樂器伴奏,音調簡單,獨具一格。16世紀後,隨著各國移民的到達,也帶來了他們本國的音樂文化。經過激烈的爭奪,英國人終於取得了在北美大陸的優勢。因此,英國音樂對美國音樂的影響最大,它為美國音樂的形成奠定了最初的基石。1619年,第1批非洲黑人奴隸被販運到北美。非洲黑人酷愛音樂,慣於一邊勞動一邊唱歌。黑人音樂的動人曲調和獨特的切分節奏,對美國音樂的發展起了巨大作用。
1640年,馬薩諸塞出版了《海灣詩篇歌集》,是北美刊印的第1本書。18世紀初,為提高歌唱水平,許多牧師著書指導唱歌。同時,隨著移民的增加和一些大城市的逐漸繁榮,世俗音樂也變得活躍起來。歐洲樂器如小提琴、吉他、哈普西科德等開始流行,出現了專業音樂家。1731年在波士頓舉行了第1場音樂會。通常的音樂會節目包括愛國歌曲、歌劇詠嘆調、傳統民歌等,有時也有一些標題的或無標題的器樂作品。在此基礎上產生了美國本地出生的第!批作曲家。同歐洲音樂相比,當時美國作曲家的作品被認為不夠成熟。
19-20世紀 19世紀初,許多歐洲音樂家來到美國,他們帶來了遠比美國先進的音樂水平和技巧。1848年歐洲革命後,又有大批德國音樂家移居美國。他們使原先習慣於贊美歌的美國人的音樂趣味發生明顯變化,也給美國年輕一代作曲家的創作帶來巨大影響。與此同時,音樂教育獲得迅速發展。
南北戰爭後,美國音樂生活更趨活躍,又有一些重要的音樂團體相繼建立,如大都會歌劇院(1881)、波士頓交響樂團(1881)等。更重要的是,出現了一批具有相當專業技巧的作曲家。他們把美國音樂提高到了歐洲的水平,但作品缺乏獨創性,帶有明顯的模仿傾向。其中成就最高的是E.麥克道爾,他被認為是美國第1個取得國際聲望的作曲家。
當美國作曲家幾乎都在追隨歐洲風格時,歌曲作家S.C.福斯特卻採用美國黑人音樂的曲調進行創作。他的很多歌曲是為當時盛行的「黑人劇團」(由白人化裝扮演黑人,其成員稱為游吟藝人)寫作的;而真正的美國黑人音樂卻末受到重視,它們只在黑人中流傳發展。當時流行的黑人音樂主要類型有靈歌、布魯斯、勞動歌曲等。
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出現了擺脫德國音樂控制的新潮流。捷克作曲家A.德沃扎克對此起了很大作用。他於1892-1895年間應邀就任紐約音樂學院院長。他建議美國作曲家把美國印第安人和黑人音樂運用到自己的創作中去。也有的作曲家轉向法國音樂,他們的創作與印象派有著密切聯系。另有一位作曲家C.E.艾夫斯在獨自探索美國化的音樂語言。他在當時並未引起人們的注意,後來才被認為是美國老一輩最著名的作曲家。
20年代,社會輿論鼓勵美國作曲家創作具有美國風格和特點的作品。一批作曲家在各方面支持下,為美國民族主義音樂的確立作出了貢獻。特別在交響樂領域,他們為美國音樂贏得了與歐洲各國音樂並駕齊驅的地位。曾在巴黎從法國作曲家N.布朗熱學習的A.科普蘭、R.哈里斯、W.辟斯頓、V.湯姆森以及R.塞欣斯(1896-)等人,都在一定程度上把美國的音樂語言與西方第一流的作曲技巧結合起來。他們的學生和追隨者如W.舒曼、S.巴伯、L.伯思斯坦等繼承了他們的道路。這些青年作曲家大都是國內培養起來的。
20-30年代的美國音樂並不只是朝著一個方向發展。西方音樂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經歷了空前的劇烈變化,出現了新的現代音樂流派;即便是上述作曲家,在他們的某些作品中,也表現出不同程度的實驗的性質。最重要的實驗主義者是1915年定居美國的法國作曲家E.瓦雷茲。同時期,美國的流行音樂空前發展。特別是從黑人音樂布魯斯、拉格泰姆等演變而來的爵士音樂風行全國。具有獨立的美國風格的音樂劇(亦稱百老匯歌舞劇)是在歐洲的輕歌劇和喜歌劇的基礎上逐漸發展起來的,在流行音樂中佔有特殊地位。著名的音樂劇作曲家有R.羅傑斯(1902-1979)、G.格什溫、伯思斯坦等。
納粹政權的出現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使許多著名的歐洲作曲家來到美國,如P.欣德米特、B.巴托克、勛伯格、斯特拉文斯基、D.米約等。他們給美國音樂生活帶來了新的巨大影響。美國成為西方音樂文化的一個重要中心。美國音樂創作的民族性不再受到重視,許多美國作曲家的作品與歐洲音樂在風格上的差別幾近消失。
50年代以後,美國音樂更趨多樣化。盡管有的作曲家基本上按照傳統的音樂語言進行創作,但是吸引著新一代作曲家的是層出不窮的各種新音樂流派,代表人物是J.凱奇。在流行音樂領域內,也出現了新的品種。從布魯斯等音樂發展而來的搖滾樂風靡全國,爵士音樂退居次要地位。搖滾樂的代表人物有E.普雷斯利(1935—1977)等,民歌的著名歌手有B.迪倫(1941- )等。70年代以後,搖滾樂的熱潮逐漸衰退,各種流行音樂互相影響,在風格上趨向綜合。最著名的流行音樂歌手是M.傑克遜(1958—)。
在音樂表演方面,美國往往由於擁有世界第一流的指揮、獨奏家和歌劇演員而達到很高水平。美國的交響樂團佔全世界總數的一半以上。其中波土頓、芝加哥、克利夫蘭、紐約和費城等交響樂團均享有國際聲譽。
❻ 誰能講一下美國流行音樂發展史
第一,流行音樂發展的三個階段。(1)一戰後至二戰前流行音樂的主流是爵士樂(Jazz)。爵士樂是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發源於美國南部新奧爾良的一種流行音樂,是美國黑人從非洲帶來的傳統音樂與歐洲音樂長期融合的產物。爵士樂風格多樣、節奏性強,主要樂器是小號。爵士音樂不僅影響了其他流行音樂的形式,也影響了嚴肅音樂的創作。(2)二戰後的流行音樂中有搖滾樂、藍調和新的爵士樂「比博普」。其中搖滾樂(Rock&Roll)成為主流,原因有二:一是二戰後音樂中電子技術的發展;二是新時代大眾心理和思維方式的變化,尤其是青少年對突破傳統的渴望。搖滾樂源於美國,是黑人音樂的節奏與白人鄉村音樂和西部音樂的有機結合。搖滾樂強烈的節奏、以愛情為主題且簡單直白的歌詞以及演奏者身背吉他邊歌邊舞的演唱形式、奇特的裝扮強烈地吸引著戰後的新一代青年。搖滾樂的代表人物是美國的「貓王」普萊斯利。英國的「甲殼蟲」搖滾樂隊也是風格獨特的搖滾樂代表。他們的演奏對以後的搖滾文化產生了巨大影響。當時人們對搖滾樂的評價不一。【學思之窗】提供了不同的說法。教師可以組織學生進行討論。(3)70年代以後,音樂風格更加多樣,表現在具有即興性、強調藉助和運用電子手段、注重話筒的操縱技術、商業化傾向日趨明顯。流行音樂的發展日益走向繁榮。
❼ 美國音樂發展歷史
在二十世紀的一段很長時間里,鄉村音樂在整個流行音樂的舞台上只是扮演著一個小小的角色。第一次大戰結束不久,美國新建立的一些鄉村廣播電台經常以鄉村音樂為點綴,播放地區性的廣告時往往以活躍於附近地區的鄉村音樂家所表演的音樂節目為其簡短的前奏。到一九二四年,這些音樂已擁有一個北方的市場,主要由肯塔基鄉村音樂家表演的谷倉舞前一次成功地出現在芝加哥。同時,唱片灌制業也開始對鄉村音樂發生極大興趣,其目的是為了發行圓形唱片,主要是在鄉村中商店裡出售。他們很快便驚奇地發現,對這種唱片的生產存在著全國性的需求。爵士樂主要使用管樂器,鄉村音樂則主要依靠弦樂器。小提琴、吉它和班卓琴在鄉間越來越流行,它們例於買到,價格低廉,在重工業奏中容易結合,非常適合演奏業已發展起來而原來的民間樂器已不能勝任的鄉間音樂。 二十世紀三十年代,鄉村音樂在流行音樂主流中的地位得到鞏固。在鄉村音樂家所表演的曲目中囊括多種音樂:民間舞曲、經白人改編的黑人布魯斯、宗教歌曲、描寫鐵路災禍和棉廠辛勞的敘事歌曲、更重要的是表現各種痛苦之人(臨終的母親、孤兒、喪偶者、遠離家鄉的孤獨者、失戀者)的歌曲,為了吸引觀眾,這種歌曲被處理得凄涼惋人,摧人淚下。二戰期間,鄉村音樂在流行娛樂業中的地位急劇提高,其影響范圍有極大的擴展。這大概是由於當時大量人口轉入城市工廠和軍隊,使得這種音樂的鄉愁情調具有獨特的吸引力。 二十世紀五十年代中期,在鄉村音樂中兩種相反的風格居於主導地位。東南部鄉村音樂採用了激烈奔放的「蘭草」音樂的形式,突出了五弦班卓琴高超的演奏技巧;西南部的鄉村音樂民謠風不強,情調較為柔弱,節奏准確明晰,低聲部重音強烈而突出,正是從這種音樂中產生了搖滾樂。 如果我們繼續追溯鄉村音樂的起源,那麼就要拉扯到十八、十九世紀美州大陸最早的白人定居者了。這些從各地而來的移民者唱著他們古老的歌曲,逐漸融匯而成了被人們稱為鄉村音樂和西部音樂的通俗音樂。起先,這些開拓者們的歌曲極大程度地描繪和體現了生活的困苦以及孤獨、焦躁、痛苦的感情色彩。而演奏者和音樂家們與其說是通過音樂手法減緩這種孤獨,不如說是刺激公眾的能動去更徹底地改變舊有的模式,以至使音樂產生了歡欣。事實證明,要保持這種古老音樂原有的精神,就要去掉痛苦和激情—使音樂達到真實的程度。正因為如此,我們的民間音樂才得以過渡到通俗音樂。 然而鄉村音樂歌手似乎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那就是認為快樂就像生活一樣,永遠是不安全的。正因為如此,他們的歌中總是帶有一種冷淡或憂愁。如著名的美國歌曲「The Sound Of Silence」,那種冷淡的旋律,即使是不看歌詞,也能使人感覺到孤獨和陰暗。還有眾所周知的老歌「The Yellow Ribbin On An Old Oak Tree」,雖然旋律輕快,但總是籠著一層薄而淡的金色憂愁。更不用說Joan Baez的「Famous Blue Raincoal」了,簡直讓人感到骨髓都帶著寒氣,歌曲結束後,人都感動得發顫,而又突然莫名其妙地憂傷起來。我想,特別迷戀鄉村音樂的朋友,可能都是多悉善感的人吧!但也不要太過憂傷了,還是笑口常開的為妙,因為連Garth Brooks這樣的鄉村歌曲之王都會說:「雖然我唱人生的不幸,但也唱生活的快樂,因為快樂總是多於不幸!」 1920年代:鄉村音樂的誕生 Jimmie Rodgers的混合音樂風格,Carter家族的堅持傳統的風格,Vernon Dalhart的流行樂風格。界於這些之間,他們勾畫出了美國獨有的音樂文化鄉村音樂的草圖。他們的才能得助於當時的時代氣候:如若大量的無線電和錄音產品被棄之一邊,美國風格的音樂就會被禁固起來,得不到傳播,那麼鄉村音樂也是無法在1920年代被創造出來的。 Dalhart也許已為大多數人所遺忘,但他卻是鄉村音樂的第一位大明星。出生於德克薩斯州東部Marion TySlaughter的一個牧牛家庭的他,在1910年來到了紐約,找到了一份在葬禮上唱歌的工作。然後,他參加了輕歌劇的表演。他的錄音生涯開始與1924年他的"囚徒之歌"("The Prisoner』s Song")及其反面的"97遺骸"("The Wreck of the Old 97")的發售。他的用特有的方式演唱南部山區的歌曲,贏得了大家的歡迎,並獲得了他在鄉村音樂中的首個百萬銷量。 為了尋求更大的成功,錄音公司開始向南部派出星探。Victor錄音公司的Ralph Peer發現了JimmyRodgers和Carter家族,在1927年分別為他們在Bristol和Va錄了音。"這些錄音在鄉村音樂歷史上獨具重要性。"資深鄉村藝人Johnny Cash這樣說。 Rodgers和Carter家包括了A. P. ,擁有純真音色的妻子Sara,以及吉他高手Maybelle(Sara的堂妹), 在形成兩種不同風格音樂傳統上,他們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Rodgers結合了藍調(Blues)、白人山區歌謠(Yodels)、民謠(Fulk Tunes)的風格來演唱關於游盪者和碼頭工人。而Carter一家則著眼於家園、上帝、母親、家庭和信仰。用的是一種安逸的、諧和的曲風。Maybelle"Carter Lick"成為了鄉村樂歷史上最有影響力的作品。 Rodgers在他的年代頗為流行。當結核病使他虛弱,他卻始終不願放慢瘋狂出片的速度。他對妻子說,"我想要穿著我的鞋死去。" 對於大多數象Carter家族的藝人,演唱只是業余的。在錄音間隙,Sara說,"我們會回家種棉花。"為了省錢,A. P. 在他們的演出海報上統一印上了他們的名字、一句承諾詞"節目保證精彩",然後下面是許多橫線,用來填寫演出的日期和地點。 Dalhart的知名度日漸衰落。40年代,他在Conn. 的Bridgeport的一家賓館做夜間服務生,直到1948年過世。 任何關於90年代的鄉村音樂的探討都必須從Garth Brooks開始,他是鄉村音樂有史以來專輯最暢銷的藝人,而且舉辦過那種帶有誇張的搖滾風格的演唱會。 Garth提及地受到影響的藝人有George Jones,流行歌手James Taylor,以及頗具魅力的搖滾樂隊Kiss,這使他的鄉村音樂站產出從未有過的精巧,流行。而有一些鄉村藝人,象Reba McEntire和Brooks&Dunn,也跟著把他們自己的演出舞台轉版得絢麗復雜。 Reba曾是個競技歌手,她的天才超越了她那個時代的所有女藝人。她擁有的一系列暢銷金曲,為她在商業運作中牢牢地確立了自己的地位。 Alan Jackson則與Garth Brooks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他是一個新傳統主義者(80年代的鄉村音樂主流風格),他收集過Hank Williams的小刀,一把Hank的舊吉他,當然還繼承了他的歌曲風格那種簡朴但不失真摯的感覺。 90年代的人們亦是聽著搖滾樂成長起來的第一代,這自然影響到了鄉村樂。今天的鄉村電台交替播放著傳統的鄉村歌曲以及那些受益於比the Carrers樂隊大的多的現代鄉村音樂。 這十年被認為是鄉村樂的另一個發展高潮,但是不象80年代的電影《都市牛仔》(Urban Cowboy)那樣風靡一時。90年代的鄉村樂似乎是穩步發展。當搖滾樂已經侵佔了大多數的電台時,鄉村電台卻聯合起來,堅守自己的陣地,使其成為全美最大規模的電台形式。根據鄉村音樂協會的最新統計,目前全美全日放送的鄉村音樂電台有2,105家。285家電台,其間會穿插播放體育和訪談。
❽ jazz的發展史
爵士樂的起源
爵士樂(Jazz)以其極具動感的切分節奏、個性十足的爵士音階和不失章法的即興演奏(或演唱)贏得了廣大聽眾的喜愛,同時也得到了音樂領域各界人士的認可。它以布魯斯和拉格泰姆為源頭,經過整整一個世紀的發展,如今已是異彩紛呈、百花齊放。自從1917年第一張爵士唱片誕生以來,它便顯示出了巨大的發展潛力。20世紀初的新奧爾良爵士樂 、30 年代大樂隊演奏的搖擺樂、40年代的比博普爵士、40 年代末的冷爵士、50年代的硬博普、60 年代的自由爵士、70 年代以後的搖滾爵士,而後拉丁爵士、融合爵士、爵士放克…… 一張張不同風格的爵士唱片匯成了一部爵士樂發展史。
爵士樂的來源--布魯斯和拉格泰姆
爵士樂是在布魯斯和拉格泰姆的基礎上,融合了某些白人的音樂成份,以小型管樂隊的形式即興演奏而逐漸形成的
布魯斯(Blues)
布魯斯是南北戰爭後,黑人民間產生的一種演唱形式,它的來源已無從考查。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它與黑人的種植園歌曲(勞動時集體合唱的無伴奏歌曲)有著一脈相承的關系。後來,由於種植園經濟的衰落,黑奴逐漸變得自由,大多數成了獨立的僱工,因此集體勞動歌曲失去了生存的環境。此時一種被稱?田間呼喊"的獨唱形式代替了種植園歌曲,最原始的布魯斯形式也因此而生了。後來黑人進了城市,把這種呼喊帶到了城裡,對所有的黑人音樂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這種原始的呼喊形式與早期的農村布魯斯(Country blues)對比之下相差無幾,都是在即興演唱中形成的,每次演唱都不相同。不同之處僅僅在於"田間呼喊"是一種個人內心情感的釋放,而農村布魯斯一般都是歌手為商家推銷產品時為吸引顧客而演唱的。他們萬萬沒想到自己的謀生方式竟然為布魯斯的發展樹立了模板。農村布魯斯保留了"田間呼喊"中上升或下降的自然滑音特點,它的段落一般都是三句構成一段,但是沒有固定的段數,可以即興演唱很多段,它有時還經常採用班卓琴和吉他來進行伴奏。由於農村布魯斯出現於20世紀以前,所以它的流傳只能靠文字記載而沒有錄音資料(現存最早的布魯斯錄音資料產生於1920年)。進入20世紀20年代,最流行的布魯斯是古典布魯斯,與農村布魯斯相比,它的演唱風格更加流行化。古典布魯斯常常有作曲者參與,不完全靠歌手即興演唱,它的曲式顯得更加規整,經常由爵士樂隊伴奏。這個時期女歌手占據了布魯斯舞台,他們經常和爵士樂隊一起演出,在商業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比如最早的布魯斯歌手"媽"·雷尼("Ma" Rainey,1886~1939)就是在這個時期確定了她的明星地位。30年代,當黑人為了謀生而湧向工業中心時,農村布魯斯也隨之走進了城市,從而形成了都市特點的城市布魯斯。城市布魯斯主要反映城市生活的感受,它的結構固定,4/4拍,12小節分成三句,每4小節為一句,第一、二句重復。伴奏可能是樂隊,也有的用鋼琴,伴奏和聲趨於規范。
曲式: A | A' | B |
小節: 1 2 3 4 | 5 6 7 8 | 9 10 11 12 |
和聲: I- - - | IV - I - | V- I - |
如威廉·漢迪(W·C·Handy)於1912年發表的《孟菲斯布魯斯》(Memphis Blues)的第一段(例1)。
這種12小節布魯斯曲式為樂手和歌手的即興發揮提供了極大的自由空間,在這樣的結構框架中,布魯斯以它獨特的音階和節奏特點讓人一聽便能分辨這就是布魯斯。布魯斯音階是最能體現布魯斯風格的特徵之一,在自然大調音階上增加降三音和降七音(例2)以此來體現出布魯斯的憂傷成分。布魯斯節奏以三連音為基礎,然後作不斷地變化(例3)。因此想演奏(或演唱)布魯斯的樂手(或歌手)必須建立起良好的三連音概念。
布魯斯歷史上最著名的作曲家是威廉·漢迪(William Christopher Handy ,1873~1958),擁有"布魯斯之父"的稱號。他把布魯斯與拉格泰姆相結合,使原來只在黑人中流傳的布魯斯被不同階層的聽眾所接受。他為布魯斯的推廣和流傳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1960年,美國郵政部發行了他的紀念郵票,以表彰他對黑人音樂做出的巨大貢獻。
布魯斯一方面被爵士樂所吸收,成為爵士樂的重要組成部分,另一方面作為流行音樂的一個分支自身還在發展,並繼續影響著爵士樂。
另:
源自美國黑人的爵士樂19世紀末發祥於美國南部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奧爾良市,至今已有百年歷史。從最早期的「拉格泰姆」和「民間藍調」到頗具規模的新奧爾良爵士樂;從20年代著名的以集體即興演奏為主的「迪克西蘭」到30年代以伴舞為主要職能的「搖擺樂」;從40年代追求高超的以和弦演奏為基礎做即興演奏的「比波普」到50、60年代風格迥異的「比波普」和「酷」以及隨後的「自由」派;從70、80年代「搖滾」和爵士樂的融合,「合成」的出現到90年代「新經典主義」的誕生;直至今天,每一種爵士風格都活躍在舞台上。具有
強烈持久生命力的爵士樂經過百年的演變和融合,早已突破了地域、種族和國界的局限,成為一種世界性的音樂。
爵士樂在中國的歷史可追溯到半個多世紀之前。三、四十年代的上海就是爵士樂在中國的棲息地,曾出現過相當規模的爵士樂演出和一些頗具水準的爵士樂音樂家。不過那時的爵士樂主要是為舞廳伴舞。幾十年的滄桑變遷,爵士樂在中國幾乎銷聲匿跡,出現了近四十年的斷層。而這期間正是爵士樂重要的發展階段。爵士樂早已擺脫了四平八穩的伴舞的音樂形式,融合了豐富的音樂風格、文化特質和演奏技巧,最具音樂自身的魅力、表現力和感染力,早已置身於高雅藝術的行列。八十年代末以來,爵士樂在中國復興,並贏得越來越大的發展空間。
今天的爵士樂早已超越了各種單一的音樂文化形式,發展成為一種屬於精神范疇的音樂,它最能體現音樂家靈感和和創新,它既有個人獨奏、小樂團,也有類似交響樂團的大樂隊編制。在當今世上能與古典音樂相提並論的恐怕唯有爵士樂了。因為爵士樂不僅旋律、和聲和節奏方面極具特色,更主要的是它復活了古典音樂失傳已久的即興演奏。此外,爵士樂強勁的節奏、復雜的和弦體系以及高超的演奏技巧等等都因音樂家不同的喜好、文化背景和生活的體驗而有不同的反映和表現。爵士樂通過它獨特的音樂語言,從不重復的、飽涵豐富文化特徵的、極具個性的靈活的音樂演奏,時而低沉憂傷,如泣如訴,時而強勁高亢,激動奔放,直探聽者的心底,給人深刻的精神體驗和心靈的喜悅。
如何欣賞爵士樂
爵士樂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誕生於美國的新奧爾良(New Orleans),它吸取了布魯斯(Blues)和拉格泰姆
(Ragtime)的特點以豐富的切分和自由的即興為其贏得了流行音樂"王者"的地位。爵士樂經過一個多世紀的發展已呈現出了"百花齊放"的局面,但是不了解爵士樂的朋友在欣賞這種音樂時的感覺總是覺得有點亂而且還不知該從何入手,因此無法領會爵士樂的精華所在。所以,要向開啟通往爵士樂的大門,首先需要了解爵士樂的各種風格與流派以及它們的基本特點及背景;其次對爵士樂的演唱特點、樂隊形式以及節奏、音階與和聲等具體因素也需要一個初步的認識。在此基礎上,再進一步的去熟悉不同時代的爵士名人並分析他們的演奏(演唱)特徵。通過這樣?quot;分解欣賞法"將它分解之後再將其組裝起來,爵士樂的面貌便一目瞭然了。
一、 爵士樂的分支
1、 新奧爾良爵士(New Orleans Jazz)
新奧爾良爵士是指三十年代(指二十世紀,下文中如未作註明均指二十世紀)以前的傳統爵士樂,興起於新奧爾良,盛行於芝加哥,是迪克西蘭爵士(Dixieland Jazz)和芝加哥爵士(Chicago Jazz)的總稱。我們所能聽到的最早的爵士樂就是新奧爾良爵士,它出現於1917年(第一張爵士樂唱片誕生於1917年)。從唱片的音質上辨認,這個時期的唱片大多數都是用留聲機播放的密紋唱片,音質較差,帶有沙沙的雜訊,並且缺乏立體感(第一批立體聲唱片誕生於1958年)。從音樂形象上辨認,新奧爾良爵士講究合奏,給人的感覺是激烈、興奮並充滿生機的。樂隊編制一般為小號(或短號)一至二人吹奏主旋律,單簧管一人吹奏副旋律,長號一人吹奏固定低音,貝司(或大管)、鼓各一人擔任節奏。後來又增加了薩克斯,使其從此成為爵士樂隊的一大特色。新奧爾良爵士作為最早的傳統爵士樂已被歷史永久記載,但是作為有聲爵士樂的源頭,如今聽起來還是別具一番風味。
代表人物及樂隊:
「正宗迪克西蘭」爵士樂隊(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
查爾斯·博爾頓(Charles Bolden,1868~1931,擅長樂器:短號)
傑利·羅爾·莫頓(Jelly Roll Morton,1890~1941,作曲家,擅長樂器:鋼琴)。
金·奧利佛(King Oliver,1885~1938,擅長樂器:短號)
西德尼·貝徹(Sidney Bechet,1897~1959,擅長樂器:高音薩克斯、單簧管)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Louis Armstrong,1901~1971,歌手,擅長樂器:小號)
比克斯·貝德白克(Bix Beiderbecke,1903~1931,擅長樂器:短號)
范茨·沃勒(Fats Waller,1904~1943,歌手、作曲家,擅長樂器:鋼琴)
基德·奧賴(Kid Ory,1886~1973,擅長樂器:長號)
2、 搖擺樂(Swing)
搖擺樂盛行於三十年代,經常採用20~30人的大樂隊(Big Band)形式,因此三十年代又被稱為爵士樂歷史上的大樂隊時期。從音樂上分析,搖擺樂最明顯的特徵是讓你一聽便想隨之舞動的搖擺節奏( )。所以搖擺樂被認為是當時最好的伴舞音樂。搖擺樂的樂隊一般都由薩克斯、銅管和打擊樂等幾個部分組成,按譜演奏不同的聲部。從音響上分辨,銅管樂的明亮音色以及大樂隊的龐大氣勢,讓人一聽便能認出這就是搖擺樂。
代表人物:
弗萊切·亨德森(Fletcher Henderson,1897~1952,編曲,擅長樂器:鋼琴)
本尼·古德曼(Benny Goodman,1909~1986,擅長樂器:單簧管)
貝西伯爵(Count Basie,1904~1984,擅長樂器:鋼琴)
科爾曼·霍金斯(Coleman Hawkins,1904~1969,擅長樂器:次中音薩克斯)
格倫·米勒(Glenn Miller,1904~1944,擅長樂器:長號)
奈特·金·科爾(Nat King Cole,1919~1965 ,歌手,擅長樂器:鋼琴)
萊奧納爾·漢普頓(Lionel Hampton,1909~ ,擅長樂器:顫音琴)
萊斯特·揚(Lester Young,1909~1959,擅長樂器:次中音薩克斯)
比莉·霍利迪(Billie Holiday,1915~1959,歌手)
艾拉·菲茨傑拉德(Ella Fitzgerald,1918~1996,歌手)
3、 比博普(Bebop)和硬博普(Hard Bop)
比博普出現於四十年代,它強調和聲變化和個人即興。可以用六個字來概括比博普的藝術標准,即"高技術、快速度"。比博普樂手們憑著極高的演奏技術,極力地張揚自己的音樂個性以此來體現他們的個人意識。從樂隊編制上看,通常由3~6名樂手組成,每位樂手經常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對和聲、調性進行大膽的嘗試和改革。因此,比博普樂曲的和聲往往是爵士和聲中分析和研究的主要對象。比博普給人的第一映象總是各種樂器在不斷地、交替地做著快速的即興獨奏(Solo),讓人越聽越興奮。
硬博普出現於五十年代,是比博普的延續,由於盛行於美國東海岸一帶,所以又稱「東海岸爵士」(East Coast Jazz)。從音樂上看,它與比博普沒有太大區別,只是在比博普的基礎上變得更加狂放和自由了。
代表人物:
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r,1920~1955,作曲家,擅長樂器:中音薩克斯)
迪齊·吉列斯匹(Dizzy Gillespie,1917~1993,作曲家,擅長樂器:小號)
塞洛紐斯·蒙克(Thelonious Monk,1917~1982,作曲家,擅長樂器:鋼琴)
索尼·羅林斯(Sonny Rollings,1930~ ,擅長樂器:次中音薩克斯)
阿特·布雷基(Art Blakey,1919~1990,鼓手)
比爾·伊文斯(Bill Evans,1929~1980,作曲家,擅長樂器:鋼琴)
埃爾文·瓊斯(Elvin Jones,1927~ ,鼓手)
索尼·斯蒂特(Sonny Stitt,1924~1982,擅長樂器:中音薩克斯、次中音薩克斯)
奧斯卡·彼得森(Oscar Peterson,1925~ ,擅長樂器:鋼琴)
查爾斯·明戈斯(Charles Mingus,1922~1979,作曲家,擅長樂器:貝司)
4、 冷爵士(Cool Jazz)
冷爵士出現於四十年代末,盛行於五十年代,是一種柔美的爵士樂風格。由於集中在美國西海岸,故又稱「西海岸爵士」(West Coast Jazz)。對於冷爵士可以用八個字來概括,即「溫馨、典雅、舒緩、放鬆」。從演奏形式上看,冷爵士有點類似於古典音樂中的室內樂,樂隊一般由3~6名樂手組成,其中最典型的是由鋼琴、貝司、鼓組成的爵士三重奏。薩克斯、小號、顫音琴等樂器也經常在冷爵士中作為主奏樂器出現。從音響上分辨,冷爵士總是給人一種鬆弛、悅耳的感覺,每種樂器互不幹擾"點到為止"。冷爵士的另一特色體現在鼓的演奏技巧上,鼓手一般都用鋼絲製成的鼓刷進行演奏,對音色的控制極為細膩。因此,成千上萬的酒吧、咖啡廳里至今仍然以冷爵士作為背景音樂洗盡塵世的喧囂,為人們提供著清新自然的"柔美之音"。
代表人物:
邁爾斯·戴維斯(Miles Davis,1926~1991,作曲家,擅長樂器:小號)
戴夫·布魯貝克(Dave·布魯貝克,1920~ ,作曲家,擅長樂器:鋼琴)
切特·貝克(Chet Baker,1929~1988,擅長樂器:小號)
蓋瑞·穆里根(Gerry Mulligan,1927~1996,作曲家,編曲,擅長樂器:上低音薩克斯)
吉爾·伊文斯(Gil Evans,1912~1988,作曲家,編曲,擅長樂器:鋼琴)
5、 自由爵士(Free Jazz)
自由爵士出現於六十年代,一批先鋒派樂手使爵士樂達到了一種「無法之法乃為至法」的境界。他們反對以往爵士樂的一切傳統,採用驚人的自由調性,猶如現代派音樂中的機遇音樂和偶然音樂,極力地破壞音樂的結構和調性,引進意外因素。從樂隊編制上看,自由爵士和以往的爵士樂沒有太大的區別,最大的差別在於他們的演奏是完全自由的,美學標準是抽象的。從表面上看顯得雜亂而無序,但是內在的和聲結構卻是十分嚴謹的,樂手之間的合作精神是自由爵士最重要的技術依託。
雖然自由爵士將爵士樂推向了一個極高的思想境界,但是由於它那極難理解的音樂形象和美學標准,最終使它只能成為專業人士探討和分析的對象而與普通聽眾無緣。
代表人物:
奧內特·科爾曼(Ornette Coleman,1930~ ,作曲家,擅長樂器:中音薩克斯)
約翰·科爾特蘭(John Coltrane,1926~1967,作曲家,擅長樂器:次中音薩克斯)
埃里克·杜菲(Eric Dolphy,1928~1964,擅長樂器:中音薩克斯、長笛)
塞西爾·泰勒(Cecil Taylor,1929~ ,擅長樂器:鋼琴)
羅蘭德·科克(Roland Kirk,1936~1977,擅長樂器:中音薩克斯、長笛、單簧管、小號)
6、 拉丁爵士(Latin Jazz)
拉丁音樂與爵士樂的結合早在三十年代就開始了,但是拉丁爵士真正的盛行則是在六、七十年代以後。拉丁爵士的特點是在爵士樂的基礎上融入了大量的打擊樂器,同時也將復雜的拉丁節奏滲入到爵士樂之中。從樂隊上看,除了爵士樂原有的樂器之外,像康加鼓、邦戈鼓、沙錘、牛鈴等打擊樂器成了樂隊的重要配置。從節奏上看,各種復雜的拉丁節奏(如曼波、探戈、倫巴等)和爵士樂的結合使其呈現出更加豐富的節奏色彩。其中以興起於巴西波薩諾瓦(Bossa Nova)最為典型。
波薩諾瓦是曼波(Mambo)與冷爵士融合的結果,同時也吸取了一些桑巴(Samba)音樂的特點。它的音響效果不喧鬧,給人的直覺好像是歌手與聽眾聊天時的竊竊私語。波薩諾瓦的旋律性不強,而且帶有很多的變化音,但是它那典型的節奏型( )卻在流行音樂中被廣泛的得到運用。因此說拉丁爵士的吸引力主要來自於豐富的節奏律動。熱情奔放的拉丁人民用他們的聰穎和智慧為爵士樂增添了一道帶有熱帶風情的異域之景。
代表人物:
斯坦·蓋茨(Stan Getz,1927~1991,擅長樂器:次中音薩克斯)
喬安·吉爾巴托(Joao Gilberto,巴西人,擅長樂器:吉他)
阿斯特魯德·吉爾巴托(Astrud Giberto,巴西人,歌手)
安東尼·卡洛斯·喬賓(Antonio Carlos Jobim,巴西人,擅長樂器:鋼琴)
查理·拜爾德(Charlie Byrd,擅長樂器:吉他)
巴頓·鮑威爾(Baden Powell,擅長樂器:吉他) 7、 融合爵士(Fusion Jazz)
融合爵士興起於七十年代,是爵士樂的分支之一。只要你有足夠的創新意識和膽量,任何音樂都可以成為爵士樂的調料。如今所謂的融合爵士一般是指在爵士樂的基礎上融合了搖滾樂、世界音樂等成分,同時也融進一些流行音樂元素的爵士風格。因此,融合爵士給人的感覺是既新鮮又流行,而又不失爵士樂的色彩。從樂隊上看,融合爵士打破了傳統爵士樂隊一直以原聲樂器為主體的原則,它大量的使用電聲樂器和電子樂器,使其更具現代氣息。比如用電貝司代替原聲貝司,用電子合成器代替鋼琴,電吉他使用效果器(傳統爵士樂一般不使用使用效果器)等做法都是一次大膽的創新。從節奏形態上看,融合爵士經常加強鼓和貝司的力度,製造出奔騰不息的節奏律動,鋼琴和吉他也從原來演奏旋律聲部轉變為節奏樂器。這種不規則的低音線條,瘋狂的貝司擊弦,厚重的搖滾節拍加上爵士樂的規則,有時又被稱為爵士放克(Jazz Funk)。總之,融合爵士的電氣味重了,流行味濃了,因此被人接受的可能度也就大了。
代表人物:
邁爾斯·戴維斯(Miles Davis,1926~1991,作曲家,擅長樂器:小號)
赫比·漢恩考克(Herbie Hancock,1940~ ,作曲家,擅長樂器:鋼琴)
奇克·考瑞阿(Chick Corea,1941~ ,作曲家,擅長樂器:鋼琴)
韋恩·肖特(Wayne Shorter,1933~ ,作曲家,擅長樂器:次中音薩克斯、高音薩克斯)
約翰·麥克勞林(John Mclaughlin,1942~ ,擅長樂器:吉他)
鮑勃·詹姆斯(Bob James,擅長樂器:鋼琴)
戴夫·萬科爾(Dave Weckl,鼓手)
8、 酸爵士(Acid Jazz)
酸爵士興起於80年代末,它將爵士樂與嬉蹦樂(Hip-Hop)結合到了一起,使其更加流行化、商業化。從樂隊上看,它經常採用嬉蹦樂的編曲模式,DJ的"刮擦"技術在從中得到了大量的體現。在嬉蹦樂的樂隊基礎上薩克斯、小號等爵士樂中常見的樂器以音樂背景的形式作即興演奏。這種爵士樂很大程度上已經失去了爵士樂的個性。其實從某種意義上講,它只是唱片商進行商業運作的一種手段而已。他們用爵士樂當誘餌,目的只是為了贏得更多的聽眾和從中獲取更大的商業利益。
代表人物:
吉爾斯·彼得森(Giles Peterson,DJ)
US3樂隊
羅伊·埃爾斯(Roy Ayers,擅長樂器:顫音琴)
二、 爵士樂中的常用樂器
爵士樂的興起為流行樂壇建立了一批又一批的精英樂手。在爵士樂隊中每個人都是樂隊的主體,其中也包括歌手。其實在真正的爵士樂中,歌手就相當於一件人聲樂器,同其他樂器一樣所擔任的是其中的一個聲部。所以說爵士樂手或歌手必須建立起良好地合作意識,樂隊中的每件樂器(包括人聲)並不是誰為誰服務、誰為誰伴奏的概念,而是如何通過合作使自己的存在價值得到體現。由此可見,要想進一步的理解爵士樂,必須對爵士樂的樂隊形式、樂隊中的常用樂器以及它們的演奏特點要有一個初步的了解。
爵士樂的樂隊形式大致上可以分為小樂隊和大樂隊兩種,其中小樂隊以鋼琴、貝司、鼓構成的爵士三重奏最為常見,當然也會加入一些其他樂器;而大樂隊主要以銅管和薩克斯管為主體,貝司和鼓一般都是樂隊必不可少的樂器,在此基礎上,大樂隊還會配置一些吉他、鋼琴和顫音琴等其他樂器。由於每個樂隊的實際情況不一樣,所以,任何一種樂器都有可能結合到一起。下面就爵士樂中最常用的樂器作一簡單介紹。
1、 鋼琴(Piano)
鋼琴不但在古典音樂中處於"王者"的地位,在爵士樂中也不例外。鋼琴音域寬廣,演奏技巧十分豐富,可自如地彈奏歌中音階、半音階、雙音、和弦以及各種復雜的織體。爵士鋼琴的演奏特點大致上可以分為四種:第一種是"大跨度"奏法,即演奏時左手採用連續的大跳進行,形成個性鮮明的"大跨度低音"(Stride Bass),這種奏法在拉格泰姆以及早期爵士樂中經常出現。第二種是"布吉-烏吉"(Boogie Woogie)奏法,它是一種快速的布魯斯鋼琴風格,對爵士鋼琴有著很大的影響。"布吉-烏吉"經常採用"滾奏"(Crushing)來體現它的特徵。另外,它還經常以左手持續彈奏固定低音來襯托右手復雜的旋律。"布吉-烏吉"的低音音型主要有"行進"(Walking)的八度低音分解和
「雙音」反復兩種形式。例:
「行進」的八度低音分解 5 5 b3 2 | 1 1 b7 5 |
「雙音」反復
第三種是「博普」奏法,它的特點是節奏支離破碎,旋律很不連貫,有時右手不時的連續奏出一連串單音音符。由於它根據比博普爵士發展而來,因此而得名。另外一種爵士鋼琴其實稱不上演奏方法,但是在速度較慢的爵士樂中(如冷爵士)經常出現而獨成一派。它的特點是採用完整或相對完整的和弦在二分或更長時值的基礎上不時的加入一些切分,以此體現出慢爵士的鬆弛感。
2、 貝司(Bass)
貝司是樂隊中一般必不可少的樂器之一,它在爵士樂隊中主要擔任低音聲部,有時也作即興獨奏。傳統爵士樂一般都採用原聲貝司(即低音提琴)來體現它的原始風味。而在現代爵士樂(特別是融合爵士)中經常運用電貝司或電子合成器中的合成貝司音色來增加它的現代感。"行進貝司"(Walking Bass)是爵士樂中最有特色的一種演奏方式,即在穩定的節奏基礎上作和弦分解進行。進行方式既有上行分解,又有下行分解,也有上下行交替的分解。例:
上 行 分 解 5 7 2 4 | 5 6 b7 7 |
下 行 分 解 1 b7 5 3 | 1 b7 5 3 |
上下行交替分解 1 3 5 b7 | 1 5 3 1 |
由於這種進行方式像行軍中的行進步伐,因此而稱「行進貝司」。
3 、架子鼓(Drum)
架子鼓是爵士樂隊中十分重要的一種無音高打擊樂器,它通常由一個腳踏的低音大鼓(Bass Drum,又稱"底鼓")、一個軍鼓、二個以上嗵嗵鼓(Tom-Tom Drum)、一個或兩個吊鑔(Ride Cymbal)和一個帶踏板的踩鑔(Hi-Hat)等部分組成。鼓手用鼓錘擊打各部件使其發聲。爵士樂中常用的鼓錘有兩種,一種是木製的鼓棒,另外一種是由鋼絲製成的鋼絲刷。在樂隊中鼓手掌握著樂曲的速度和節奏等重要環節,尤其是在爵士樂中,鼓手特別需要與其他樂手保持良好的合作狀態,比如"切奏"時鼓手的干凈利落就在其中起著很大的決定作用。另外在爵士樂中,鼓音色的控制、力度的控制以及速度的控制都是體現鼓手技巧的重要因素。
4、 薩克斯(Saxophone)
薩克斯是爵士樂中最常用的樂器之一,音域可達二個八度以上(不到三個八度)。常見的薩克斯有五種,它們是:bB調的高音薩克斯(Soprano sax)、bE調的中音薩克斯(Alto Sax)、bB調的次中音薩克斯(Tenor Sax)、bE 調小低音薩克斯(Baritone Sax)和bB調低音薩克斯(Bass Sax),它們的演奏技巧和音色特點基本相同。其中,在爵士樂中以中音薩克斯和次中音薩克斯最為常用。薩克斯能自如地演奏音階、半音階、音程跳進、分解和弦以及裝飾音。中音和次中音薩克斯可以通過氣息控制使其形成很大的力度對比,可以從ppp fff或fff ppp。在爵士樂中薩克斯經常擔任旋律聲的吹奏,在大樂隊中還可以用不同調的薩克斯組成薩克斯組吹奏不同的聲部。
5、 小號(Trumpet)
小號是爵士樂中最常用也是最早採用的銅管樂器之一,音域可達三個八度。小號可以自如地吹奏八度以內各種音程的跳動,也可以 自如地演奏音階、半音階以及分解和弦。快速演奏時,上行的連音比下行連音自如,所以在爵士樂中聽到的快速上行連音比下行連音要多。有時為了音色的需要,小號可以使用弱音器來改變它的音色。按上硬音弱音器後,音色變得沙啞而略帶金屬色彩;軟音弱音器可以軟化小號的音質,使其音色接近於木管樂器。
* 短號(Cornet)
短號與小號同音高,演奏技巧也基本相同。它們之間不同的只是短號的發音管比小號粗而短,音色略比小號寬而柔。短號和小號在爵士樂中經常擔任旋律聲部。
6、 長號(Trombone)
長號在爵士樂中主要出現在大樂隊中,擔任低音聲部,有時也吹奏對位節奏和主旋律形成呼應。由於長號依靠發音管的伸縮來控制音高,所以在演奏上不如其他銅管樂器靈巧。長號又是一種耗氣量較大的樂器,在演奏強音時,一般吹奏一個二分音符就需要換氣。同時長號沒有變音活塞裝置,演奏連音時往往顯得不夠連貫。所以,長號經常以短音或長音後馬上休止的形象出現在爵士樂中。
❾ 爵士樂的來歷 以及它的發展歷史
爵士樂的根源
爵士樂來源於布魯斯,一種從前居住在美國南部的非洲奴隸以及他們的後代們的民間音樂。布魯斯深受西非文化和音樂傳統的影響,這些奴隸也逐漸成為移居到城市的黑人的音樂家。
爵士樂的真正起源是貧窮。1865年,美國內戰結束,往日黑人奴隸獲得了自由,但是生活依然困苦。他們多數是文盲,唯有靠自己故土培植出的音樂娛樂自己。勞動的號子和農田歌曲是在採摘棉花時候唱的,贊美詩歌和聖歌是在種族隔離的教堂里聚會時唱的,而即興之作則是獨唱歌手在一隻班卓琴伴奏下吟唱的。在教堂中,黑人牧師接用英國領唱方式來解決唱歌不懂字的問題。
上世紀之交流行的音樂會標準的形式,也就是當時軍樂團和舞曲樂隊的音樂影響了最早的爵士樂的主流表達方式。這些音樂的樂器:銅管樂器,簧管樂器和鼓成為了爵士樂的基本樂器
主流爵士樂(Straight Ahead)
所謂的主流爵士樂一詞意指從1945年咆哮樂出現在爵士舞台上後一直到現在,所有以咆哮樂的風格及其衍生出來,簡單直率一脈傳承的爵士樂風格。而此音樂風格在爵士樂發展上一直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故名為「主流爵士樂」。就一些關聯性而言,也意謂著一種積極有力的持續發展。如獨奏者與樂隊的吹奏風格或一首曲子的曲風。因此我們可以了解影響力如此深遠、如此廣泛的主流爵士樂(咆哮樂)將隨著時代演變,存在於每一個過去,現在與未來的爵士風格中,成為爵士樂的象徵與日爭輝。
此類型的重要性樂手有奧斯卡?彼德森(Oscar Peterson)、雷?布朗(Ray Brown)、戴夫?布魯貝克(Dave Brubeck)、阿瑪德?察謀(Ahmad Jamal)和傑瑞?莫里根(Gerry Mulligan)等。
小酒館爵士樂(Cabaret)
「小酒館爵士樂」意指在40-50年代期間,在俱樂部或小酒館演唱的爵士樂,節目通常在晚上舉行,台上的秀者以詼諧逗趣的談話和情歌吸引觀眾的視線。其著名例子是鋼琴歌手鮑比?蕭特(Bobby Short)。
Work Songs (勞動歌、勞動號子)[before 1890]
勞動歌是十九世紀中葉普遍存在於美國南方的棉花地、港口、鐵路和農村等等地區。勞動歌是勞苦的黑人奴隸在工作時所唱的歌曲。這種歌曲是黑奴對於生活苦悶、壓抑的情感渲瀉,是娛樂也是情感溝通的媒介。高傲的奴隸主常會默許這類活動的進行,亦因為這種方式可以提高生產量。勞動歌的曲式和節奏是來自黑人西非的家鄉,和一種叫Call-and-Respond 相互呼應的音樂方式。勞動歌後來成為藍調和爵士樂早期表演形式(Minstrel Show)的重要創作靈感與題材。
Blues(布魯斯)[1890]
布魯斯音樂是爵士樂創作上的一個重要元素和靈感源泉。藍調元素普遍存在於爵士樂發展中的每一個階段,每首歌曲的形式和風格均是在演唱過程中形成的。樂譜十分簡單,只是給演唱者提供一個粗略的設想。布魯斯所表達的是演唱者對某種外界環境或特殊情況的個人反應。
布魯斯音樂只要分為三類:鄉村布魯斯、城鎮布魯斯和都市布魯斯。
鄉村布魯斯是布魯斯音樂的原始形式:一位歌手,彈著吉他,自彈自唱;後來,歌手的演唱改由弦樂隊和「土罐樂隊」伴奏,弦樂隊由小提琴、吉他、班卓琴、曼陀林和低音提琴組成。「土罐」樂隊即由普通土罐、班卓琴、手風琴、曼陀林、卡祖笛和普通洗衣板組成。二三十年代城鎮布魯斯由女歌手演唱,鋼琴和樂隊伴奏,不像鄉村布魯斯那樣的粗獷。都市布魯斯是四十年代以後流行的,由電吉他、電貝斯、打擊樂器和銅管樂器伴奏。
這類音樂較後期的代表性樂手有:John Lee Hooker, Joe Williams, Junior Wells, B B King, Luther"Guitar"Johnson, Lillian Boutte
Ragtime(散拍樂,又名:繁音拍子或復合旋律)[1890]
散拍樂是一種採用黑人旋律、依照切分音法(Syncopation)、循環主題與變形樂句等等法則結合而成的早期爵士樂。它大約起源於1890年,盛行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而它的發源地最初是在聖.路易斯和新奧爾良,之後是美國南方和中西部等等都開始流行。最後,散拍樂消失在20年代所謂「熱的」吵雜的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聲中。
早期散拍樂的先驅們-鋼琴手:史考特.卓普林(Scoot Joplin)、湯姆.杜賓(Tom.Turpin)、詹姆斯.史考特(James.Scoot)、亞提.馬修斯(Artie.Matthews)等人所出版的作品中,都可以找到爵士樂所特有的核心元素-即興演奏與不規則樂句。它們都以步態(Cakewalk)的形式出現,卻被冠以『Rag』(碎樂句)的標題,例如;白人作曲家William H.Krell於1897年出版歷史性的第一首散拍樂樂曲(Mississippi Rag)、史考特.卓普林在1989年出版的(Original Rag)及經典名曲(Maple Leaf Rag)、湯姆.杜賓作曲的(Harlem Rag)(1897)和自稱發明散拍樂第一人的輕松歌舞劇鋼琴手班.哈尼Ben.Harney在同期所創作的一些作品。
在早期的爵士樂舞台上,散拍樂除了與步態舞有關連外,也發展成結合流行音樂、進行曲、華爾茲與其他流行舞蹈的形式,散拍樂歌曲、樂器獨奏與管弦樂隊編制的曲目。到了1917年,白人團體狄西?爵士樂隊(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灌錄的歷史上第一張狄西?爵士樂風的唱片後,他們的樂風在很短的時間內席捲整個美國,造成轟動。而扮演先鋒部隊角色的散拍樂,正逐漸退出主流爵士舞台,它在20年代被化身為『跨步(Stride)』鋼琴獨奏樂風,出現在:詹姆斯.彼.強生(James.P.Johnson)、胖子.華勒(Fats Waller)、威廉『獅子』.史密斯(William"The Lion"Smith)的多主題(Multi-theatic)即興演奏散拍樂中。在40年代中後期、50年代和70年代,它也曾經被一些有心的爵士樂手短暫的復辟過,已有一百年歷史並且與爵士樂緊密結合的散拍樂,似乎已無法再創昔日光輝燦爛的偉大時代了。
New Orleans Jazz(新奧爾良爵士樂)[1916]
就像許多其他藝術形式的起源一樣,爵士樂的起源與發展也是歷經十九世紀數十年的蘊育與成長,才在二十世紀初逐漸演化為較成熟的音樂形式,以更廣為接受和普遍流行的姿態,走上以新奧爾良為中心的音樂舞台,成為美國文化的象徵。
發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的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其組成元素就如同美國是一個民族與文化的大熔爐那樣復雜:即以贊美詩、江湖賣唱表演.....與碎樂句(Rag)等音樂元素,以對位法(Counterpoint)與散拍樂的切分樂(Syncopation)為主體性音樂創作為動力元素,結合大量獨奏、即興裝飾性演奏與改寫旋律的核心要件所展現出來的音樂體系。早期的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隊以小型團體為主,其演奏主旋律的樂器有:小號、單簧管、薩克斯管和長號;伴奏樂器則有:土巴號(Tuba)、斑鳩琴、貝斯(常以撥奏為主)、小提琴、鋼琴和鼓。它們經常多聲部同時進行對位吹奏,以製造出一種熱鬧、有勁的氣氛與樂風。早期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的代表性人物與樂團有: 金.奧利佛("King"Oliver)領導的Creole Jazz Band和The New Orleans Rhythm Kings、傑利.羅.摩頓(Jelly Roll Morton)領導的Red Hot Peppers、路易斯.阿姆斯壯(Louis Armstrong)等人也是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的早期代表性人物。
Dixieland(狄西?爵士樂)[1917]
狄西?爵士樂是1917年到1923年在新奧爾良和芝加哥等地的爵士樂手發展出來的早期爵士樂風格,它在30年代後期曾被一些擁護者重新找出來復興了一陣子。簡單的說,狄西?爵士樂是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的一個分支,「Dixieland」的英文原意是軍隊露營地-「Dixieland」。這個詞第一次出現在1859年Dan Emmett先生的『殖民地歌曲與舞蹈』歌曲集中,因此,我們可以得知:狄西?爵士樂與進行曲、江湖藝人(Minstrels)等音樂有關,其中第一首知名樂曲是1860年出版的《Pocahontas》。到了1910年代,演奏這種風格的爵士樂隊已經被演化為小型團體,作品題材大半來自藍調、進行曲與當時的流行歌曲,甚至某一首樂曲的某一片斷(Rags)都可以被拿來加以延伸、發展,這就是最初的即興演奏。狄西?爵士樂的主旋律一般都由小號、單簧管和長號擔任,而伴奏樂器是以鋼琴、吉他、斑鳩琴、土巴號、貝斯和鼓為主。
有的爵士樂歷史學者將那個時代『白人』樂手演奏的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特別拿出來分類為:狄西?爵士樂,而黑人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就是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其實,要細分這兩種爵士樂風格,在技術上與實質上都有困難也沒有必要,因為這兩種風格指的都是同一類型曲風,差別只是因『人』而異。
Swing(搖擺樂)[1935]
搖擺樂最早起源於1930年前後,輝煌在1935-1946年間,而將它作精確定義的是「搖擺樂之王」班尼?顧德曼六重奏在1935年的一些錄音。20年代中後期,爵士大樂在美國各主要都市的夜總會與舞廳等娛樂場所甚受歡迎,大量的年輕樂迷、舞者被吸引到這些地方消費與尋歡,需要更多的適合跳舞台(四拍)改編自流行歌曲(TinPanAlley)的爵士樂及搖擺樂可滿足蜂擁而至的年輕人與中產階級樂迷。因此,說搖擺樂是起源於商業上的需要,而帶有娛樂色彩的爵士樂,一點也為過。搖擺樂後來隨著艾靈頓公爵大樂團的腳步演變成為歌舞表演的伴奏隊(這有點像是舞蹈樂隊)和「演奏會」樂隊如艾靈頓公爵自40年中期以後,每年定期在卡內基音樂廳表演。搖擺樂因適合於跳舞,每小節有四拍,因此,有些學者又將它稱為「四拍爵士樂」。1930-1935年在搖擺樂尚未定型時,有這類型傾向的爵士樂隊逐漸在節奏樂器使用上有了重要變化:土巴號被漫步彈奏的貝斯(doublebass)取代,斑鳩琴被節奏吉他取代,基本的節奏脈動則由鼓轉到「hi-hat」或鋅鈸「ridesymbal」;和聲節奏部份進行的比紐奧良傳統爵士樂輕快活潑,有時每小節四拍被細分成雙2拍;獨奏手被要求和期望有更多自主性地即興獨奏旋律以便能夠超越變化多端的節奏。這期間重要的爵士藝人有:柯爾曼?霍金斯(Coleman Hawkins)、班尼?顧德曼、強尼?賀吉斯(Johnny Hodges)和李斯特?楊;且將先前不被重視的樂器提升至可以和小號、單簧管與薩克斯管等主施律樂器相同地位。
40年代中後期,搖擺樂逐漸勢微,但它的節奏中的一些重要元素被使用於50年代出現的節奏藍調與搖滾樂。搖擺樂雖然失去輝煌的歲月,但一直到90年代的今天,它所余留的節奏放鬆感搖擺感都還常被它的忠實信徒繼續奉行著。
Modern Jazz(現代爵士樂)[1945]
所謂的「現代爵士樂」是泛指40年代中期咆哮樂誕生後到60年代之間所出現的全部爵士樂風格。但一般專指咆哮樂和它後來的一些分支,如改良咆哮樂(Hard Bop)和放克(Funk)。再者,它不含蓋60年代初期的自由爵士樂(Free Jazz)。
Bebop或Bop(咆哮樂)[1945]
顧名思義,咆哮樂是一種吵雜喧鬧的爵士樂,它的英文原名是:Bop、Bebop或Rebop。在40年代Bebop的萌芽初期,這三種稱法都有人使用。其中,Rebop可能源自拉丁美洲的一些樂隊演奏的曲目《Arriba》(哭叫的),但現在已沒有人使用它來描述這個誕生在40年代中期的美國爵士樂了。此外,Rebop也可能出自擬聲爵士歌手(Scatting Singer)雙音節變聲法Re-bop(或Be-bop),如:萊尼爾?漢普頓(Lionel Hampton)和迪基?葛利斯比就曾在他們的作品有「hey-baba-re-bop」的唱法。或許,Bebop(或Rebop)是出自咆哮樂常在樂曲末段以「Bebop」(或Rebop)收尾結束的發音。一般的爵士樂研究者常將這40年代中期到60年代時期,一切有關咆哮樂的音樂形態稱為現代爵士樂(如:改良咆哮樂隊,但自由爵士樂除外)。
咆哮樂的開山祖師是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er)、迪基?葛利斯比與席隆尼爾斯?蒙克(Thelonious Monk)等人,其他如巴德?鮑爾(Bud Powell)和迪克特?戈登(Dexter Gordon)也是這個時期重要的、具有代表性的樂手。
Cool Jazz(酷派爵士樂)[1948]
萬物-無法無中生有,它總有個起源與醞釀期。爵士樂的各種流派的起源與誕生也不是一時一刻就突然從石頭縫中「蹦」出來的,它有其一步一個腳印的發展過程。
酷派爵士樂,按一般的說法是1949-1950年期間,小號手邁爾?戴維斯(Miles Davis)所領導的九重奏為國會(Capitol)唱片公司灌錄的專輯《Birthofthe Cool》所代表的樂風,它的誕生使主流爵士風格瞬間由咆哮樂風(Bop)轉向另一個相反的方向??由熱到冷。這種180度的大逆轉是歷史性的里程碑。然而,第一個演奏出酷派爵士樂「前奏」的先驅人物並非邁爾?戴維斯,當1947年,有名的革新爵士樂代言人史坦?肯頓指揮他的管弦樂團灌錄一首前衛的、有酷派曲風(非咆哮樂)的作品??《Collaboration》時,當(出身搖擺樂與咆哮樂)鋼琴/作曲家藍尼?特利斯塔諾(Lennie Tristano)以一曲《Coolin』offwith Ulanov》為酷派爵士樂譜下歷史性的「序曲」時,邁爾?戴維斯還只是咆哮天王中音薩克斯管手查理?帕克樂隊里初出茅盧的新手。藍尼?特利斯塔諾嚴謹?抒情及簡約的觸鍵手法幾乎已碰觸到它的核心,時機不成熟加上唱片的滯銷阻礙了特利斯塔諾向前發展的信心。二年後,這個開天闢地的先機給邁爾?戴維斯搶去了。戴維斯以他清新的小號獨奏樂風吹出酷派爵士樂的主施律,由 精確成熟的定義,正式向爵士世界宣告「新的聲音」已經來臨。若說戴維斯是酷派爵士樂的「產婦」,無疑的,特利斯塔諾就 個催生「產婆」;推的更遠一些,20年代早逝的天才小號手畢斯?拜德貝克和30年代的李斯特?楊的獨奏樂風,似乎可以被稱為「助產護士」。
其他酷派爵士樂代表性樂手是:李?柯尼茲(Lee Konitz)、吉爾、艾文斯管弦樂團(Gil Evans Orchestra)和亞提拉?佐勒(Attila Zoller)。
Funk(放克)[1955]
放克爵士樂是改良咆哮樂的一個分支,「Funk」一詞原是黑人低俗的俚語,它暗指女人生殖器。它第一次被提到是在1953年鋼琴手賀雷斯?席爾佛(Horace Silver)的一首歌曲標題《Opusde Funk》,其他席爾佛此類型作品還有:《The Preacher》、《Doodlin』》、《Senor Blues》、《Song for My Father》等。另外,加農炮?安德烈(Cannonball Adderley)、南?安德烈(Nat Adderley)合作的經典名曲《Work Song》也是放客爵士樂代表性作品。其他代表性藝人有:亞特?布雷基(Art Blakey)、雷伊?安德遜(Ray Anderson)和Blue Box(藍盒子樂團)。放客在70年代和80年代的發展依藍調悲慟與伸吟色彩,只是樂器似乎轉到薩克管上面來,如:戴夫?山朋(Dave Sanborn)、早期的葛羅佛?華盛頓(Grover Washington,Jr.)等人都是次風格的高手。
Hard Bop(改良咆哮樂)[1955]
像大多數藝術形式一樣,爵士樂的發展脈絡也是從一個風格逐漸發展到另一個風格,從一個舊流行邁向另一個新流行。50年代中期,當很多人對平淡無力、讓人幾欲昏昏睡去的酷派爵士樂感到無奈與疲倦時,一股曾經失勢、再次卷土重來的爵士勢力「改良咆哮樂」正在誕生,由於它的適時出現,不但填補了酷派遺留的音樂空隙,讓柔弱無力的爵士世界打了一針強心劑,更為曾被酷派推下主流舞台的咆哮樂,報了一箭之仇,改良咆哮樂算是得到暫時性的勝利。
改良咆哮樂的中文意思是一種激烈、緊張、困難操作的爵士樂風格,它剛開始的代表性樂手和團體是鼓手Art Blakey領導的五重奏團體「爵士信差」,(Jazz Messengers 50-60年代咆哮陣營的搖籃和訓練營)和Max Roach-clifford Brown五重奏。有人把「Hard Bop」翻成「硬咆哮樂」或「精純咆哮樂」,筆者在思考這類型樂風發生的時代背景和音樂特性後,覺得前者的譯法還摸得到邊,但後者則完全不對題。基本上,發明Hard Bop的樂手對曾在查理?帕克、迪基?葛利斯比的咆哮樂隊工作過,這些咆哮樂後裔雖然在他們所創造出來的新音樂中,保留了強而有力的咆哮元素,但它已被修正為較易被樂迷接受的形式,雖然在比較上,它們仍是吵雜的,卻沒有查理?帕克與迪基?葛利斯比那樣多的復雜和聲及極端刺耳的高音。Hard Bop有較和諧的音調、較明確易懂的旋律、較易吹奏中音域、較少的即興獨奏與較大的流通量。再者,Hard Bop被加入大量的藍調旋律、教堂聖樂和聲,尤其更強調鼓的節奏脈動(因為很多帶頭的人物都是鼓手)、打的更大聲。更具渲染力及更有層次感;鋼琴雖觸鍵較輕,但仍具節奏感;貝斯則彈的更流暢平順。因此,Hard bop的中文應翻為「改良咆哮樂」似乎更接近原風格的本意。50-60年代的改良咆哮樂手大半來自底特律和費城兩地的黑人樂手,前者有貝瑞?哈里斯(Barry Harries),湯米?佛萊那根(Tommy Flanagan);後者則有李?摩根(Lee Morgan)、邁克斯?羅區(Max Roach)等人。
Free Jazz(自由爵士樂)與Avantgarde Jazz(前衛爵士樂)[1960]
Free Jazz就是自由爵士樂,爵士評論家Dom Heckman曾將之描述為「Action Jazz」(行動爵士樂)。但沒有廣泛地被採用;70年代中期,在紐約也曾出現一個這類型音樂的衍生物??Loft Jazz(閣樓爵士樂)常在閣樓上演奏的爵士樂。顯然,自由爵士樂是以它的創始人歐奈?柯爾曼(Ornette Coleman)在1960年灌錄的專輯《Free Jazz》為名。同期的代表物還包括西爾?泰勒(Cecil Taylor)和亞伯特?艾勒(Albert Ayler)等人,較後期的倡導人則是約翰?柯川。因此,自由爵士樂也曾被冠以「前衛爵士樂」(Avantgrade Jazz)或「新事物」(The New Thing)。簡而言之,自由爵士是舍棄在它之前的爵士樂和弦結構,重新建立自己一套鬆散的、自由的集體即興演奏方式的音樂形態。它通常不只局限在音調上,而以某一調式去定位一多調式即興演奏的方向,但不是照本宣科,不重復疊句和變化不定的進行速度。如此展現出來的音樂風格常雜夾著人聲的哭號、小號或薩克斯管的樂器悲鳴、混亂無序、多向度(Multidirectional)的鼓或貝斯聲。
Jazz Rock(搖滾爵士樂)與Fusion(融合樂)[1970]
搖滾爵士樂專指邁爾?戴維斯在60年代中後期所創作的爵士樂風而言。60年代中後期,以咆哮樂為主體的現代爵士樂舞台雖然還擁用一些追隨者,但樂迷已明顯流失,當道的自由爵士樂由於難澀難解,且頗具爭議性,它的影響力除了歐洲之外,歐奈?何爾曼的大半美國同鄉可不買他的帳。貓王和搖滾樂的新天王(披頭士)正在那裡搖頭晃腦,抖動雙腿,侵蝕爵士樂江山的版圖。什麼時候最受人歡迎的黑人音樂已經變成靈魂樂,電子藍調音樂或甚至是搖滾了呢?是否真的爵士樂已死?!這些存在當時許多爵士手和樂迷心中的結,終於,在邁爾?戴維斯決定以打不過他們就加入他們 作為策略,於1969年連續推出2張結合搖滾節奏、電子樂器和爵士樂成功專輯《Ina Silent Way》和《Bitches Brew》後,有了正確答案。
邁爾?戴維斯的搖滾爵士樂團體也帶出往後在爵士樂壇上失學舉足輕重角色的樂手,如:吉化手約翰?麥克勞林(John Mclaughlin)、鍵盤手契?可立亞(Chick Corea)和薩克斯風手韋恩?蕭特(Wayne Shorter)。不久,邁爾?戴維斯的團體瓦解,團員們也各自分道揚鑣,如約翰?麥克勞林所組的「Mahavishnu Orchestra」樂團,契?可立亞所組的「回到永遠」「Returnto Forever」、Joe Zawinul和韋恩?蕭特所組的{氣象報告}{Weather Report},都是赫赫有名的融合爵士樂團。70年代,他們的音樂融合了靈魂樂、放客和拉丁爵士樂,即所謂的「第二波融合爵士樂時代」。其他代表性人物還有菲立浦?凱撒林(Philip Catherine)、比利?柯本(Billy Cobham)、韋納?克朗茨(Wayne Krantz)、間諜(Spies)樂團、蕾妮?史坦(Leni Stern)。
邁爾?戴維斯代表的搖滾爵士樂風之後,就是所謂的「融合爵士樂」(Fusion),或,有人將邁爾?戴維斯60年代末的搖滾爵士樂風之後到80年代所有有關此類型的風格稱為Jazz-Rock Fusion(搖滾爵士融合樂)。
Post-Modern(後現代咆哮樂)[1980]
「後現代」(Post ? Modern)一詞最早出現在70年代中後期的一些文學評論上,它在建築上的延伸則在指反合理的、理性的、機制的、千篇一律的線條、動脈、造型……與色彩的現代主義建築創作意念。
紅帽唱片公司認為:像希西爾?泰勒是開創50-60年代此樂風的先驅者,喬治?葛羅(George Grawe)也將成為80-90年代的新旗手,而約翰?佐恩(John Zorn)更為許多樂迷和樂評家認定是當代的新銳之一。因此{後現代爵士樂}被製造出來。如果聽過約翰?佐恩的兩張專輯《給露露的消息(News for Lulu)可對將約翰?恩的風格有更深入的認識。另他在DIW唱片公司所錄一系列的《Masada》也深受愛樂者稱贊。
Harlem Jazz(哈林爵士樂)[1920]
哈林爵士樂是指20年代發生在美國紐約哈林區『哈林文藝復興運動』在爵士樂上的風格而言。這個時期的黑人自覺運動,最早以弘揚黑人傳統固有的文化與精神為主要訴求,尤其強調的是在文學與藝術上,更為這個運動的先驅們所看重。但是後來它也被推廣到爵士樂的領域。
Big Band(大樂團)[1930]
大樂團時代大約起源於20年代中後期,以艾靈頓公爵(Duke Ellington)與班尼?顧德曼為主的爵士樂風格,它不只興盛在30年代中期及搖擺樂時期,40年代中期的咆哮樂迪?葛利斯比(Dizzy Gillespie)、50年代的酷派爵士樂吉爾?艾文斯(Gil Evans)、60年代的自由爵士樂桑若(Sun Ra)、70年代爵士搖滾及融合音樂唐?伊爾斯(Don Ellis)、梅納?佛格森(Maynard Ferguson)、及至80年代的克勞斯?柯尼(Klaus Konig)後現代咆哮樂都可找到它的蹤跡。其他知名的大樂團還有:康特?貝西、吉爾?艾文斯等人所領導的團體;可以說,大樂團是爵士樂中永恆的象微。 大樂團的編制一般在10人以上,它所涵蓋的樂器為:3支以上的小號、2支以上的長號、4支以上的薩克斯管(以上樂器亦可分為數部,如果編制夠大的話;另有的樂團會增加單簧管為主旋律聲部,如班尼?顧德曼樂團);伴奏或節奏樂器則有:鋼琴、吉他、貝斯、鼓和其他弦樂器。
由於大樂團的形成與發展與1935-1946極盛一時的搖擺樂在時間上有某種程度的重疊,致使許多樂評家與樂迷常將兩者混為一談,這實為一時不察的疏忽。簡單的說,大樂團是一個樂隊編制上的組織,透過這個大型的組合,它可以吹任何爵士樂風格的編曲曲目。當然,搖擺樂只是其中一種可能(或許,有人會說大樂團吹奏搖擺樂讓人聽來較具搖擺感,但事實證明,一些後來的小型樂團(Combo)也可以搖擺的很好,如:班尼?顧德曼的六重奏);另一個差異是,搖擺有效為嚴謹的節奏和較多的即興獨奏,早期的大樂團獨奏樂手則受限較多,也較沒搖擺感。另有一些學者將大樂團為分「Swing Bands」或「Hot Bands」,「Hot Bands」如艾靈頓公爵與康特?貝西所領導的早期大樂團,而「Sweer Bands」如葛倫?米勒(Glenn Miller)所領導的較後期的大樂團。所謂的Swing、Hot與Sweet只是為了要區分這些樂隊所代表的細節上的差別而已,並無特殊意義,因為它們同時指向一個主題:大樂團爵士樂。
R&B(節奏布魯斯)[1940]
簡言之,「節奏布魯斯」早是50年代初,有A&R(負責藝人與挑曲目)經理及雜志專欄主筆們用來描述一種帶有強烈節奏、源自30年代哈林跳躍(Harlem Jump)爵士樂、布魯斯的流行音樂。「節奏布魯斯」一詞被創造後,很快地取代原來的舊字眼??黑人唱片(Race Records)。這種樂風早期代表性人物是路易斯?喬登(Louis Jordan)和雷?查理斯,後期則有蕾蒂?畢安卡(Lady Bianca)、孟斐斯號手(The Memphis Horns)和瑪麗亞?馬爾道(Maria Muldaur)。
Ethnic Jazz(民族爵士樂)[1950]
「民族爵士樂「在50年代時主要在指結合南美洲的拉丁樂風的爵士樂,但這個用語後來則被擴大泛指所有帶有自身民族音樂特性的爵士樂。這種民族爵士樂風著名的樂團有阿拉伯藉的拉比-阿布-哈里爾(Rabin-Abou-khalil)、葡萄牙籍的瑪麗亞?荷奧(Maria Joao)、南非籍的阿布杜拉?伊布拉因-達樂?布蘭德(Abllah Ibrahim-Dollar Brand)和匈牙利籍、結合巴西風格的費連?史尼伯格(Ferenc Snerberger)。
Modal Jazz(調式爵士樂)[1955]
調式爵士樂是50年代末期酷派小號手邁爾?戴維斯(Miles davis)發展出來的一種以非自然音階(非和弦,如:採用嚴謹的古典音樂調式音階??dorian、phrgaian和西班牙、印度音樂的音階)為主要創作來源的爵士樂形態,調式爵士樂(Modal)常被誤認為與大、小調式(Mode)有關。或許,Modal Jazz翻譯成「形成爵士樂」或「音形爵士樂」較不會產生這種混淆。這種創作手法因為比一般以「和弦進程」(Chord Progressions)模式創作容易,常為部分樂手採用,再者,也因它可以較自由的和聲詮釋,使樂手更容易創造出一種從容、沉思的感覺。第一首知名的調式爵士樂風的曲子是邁爾?戴維斯1958年為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灌錄的《Milestones》專輯同名曲,此曲以AABBA為形式,A部採用G調dorian調式;B部則基於A調aeolian調式。隨著邁爾?戴維斯的腳步,薩克斯風手加農炮?安德烈和約翰?柯川(John Coltrane)進一步更自由創作的調式爵士樂,如:約翰?柯川1960年專輯同名曲《Impressions》。其他重要樂手還有:麥克?布雷克(Michael bracker)和麥考?提那(McCoy Tyner)。
Latin Jazz(拉丁爵士樂)[1960]
拉丁爵士樂是融合古巴、波多黎名、南美洲等拉丁語系的舞蹈、打擊樂器節奏元素與爵士樂即興演奏的一種音樂類型。其特徵是將拍子細分為雙拍的倍數,舍棄散拍樂與搖滾爵士樂的貫用節奏,在一個復合的、持續的群音中,重音不規律地落在一或二個小節中。其中最簡單、普遍被採用的例子要算是哈巴內拉舞曲(Habanera或Danza)節奏。
60節代,大量熱情有
❿ 簡單談下爵士音樂,起源和發展
爵士樂的起源、含義:
爵士樂成形時間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公認的發祥地是美國南部路易斯安那州的一個亞熱帶城市―新奧爾良。
在眾多流行音樂中,爵士樂是出現最早並且是在世界上影響較廣的一個樂種,爵士樂實際就是美國的民間音樂。歐洲教堂音樂、美國黑人小提琴和班卓傳統音樂融合非洲吟唱及美國黑人勞動號子形成了最初的"民間藍調","拉格泰姆"和"民間藍調"構成了早期的爵士樂。
從17-18世紀西方殖民主義者,將大批非洲黑人販賣到美洲,成為那裡白人的奴隸之後,他們被強迫勞動、受盡折磨。在田間、在勞動之餘,黑奴 們懷念故鄉和親人,常常唱一種哀歌,以表達他們痛苦的心聲。這種音樂也滲透在一些宗教 歌曲中。由於藍色在美國人民中,被看作是憂郁的色彩,這種悲哀的歌曲,也就統稱之為Blues(藍色)。中國音譯之為"布魯斯"。我們常常從美國音樂作品中發現帶有Blues的曲名,如《藍色狂想曲》、《藍色的探戈》、《藍色的愛情》等。
爵士樂的另一個起源,是來自一種叫"拉格泰姆"的鋼琴音樂。"拉格泰姆"是Ragtime這 個詞的音譯。詞意是"參差不齊的拍子"。故又稱為"散拍樂"。它也是從非洲民間音樂發 展而成。19世紀末,一個名叫司科特·喬普林(Scott Joplin,1869-1917)的黑人鋼琴手,創造了一種新風格的鋼琴音樂:右手高音聲部演奏切分音節奏很特別的主旋律或琶音。一般 4/4拍樂曲,一、三拍為強拍,二、四拍為弱拍,而他在高音聲部每一拍半、 即三個八分音符時,就出現一次強音,而左手則是規律地演奏由四分音符輕重音組成的節奏, 一、三拍為低音強拍,二、四拍為和弦、弱拍。這樣左右手形成交錯的節拍,使音樂帶有 幽默、歡樂、活潑的情趣,由於這一創造,喬普林被人們譽為"拉格泰姆之王"。
有人說Jazz這個詞,是從非洲土語Jaiza演變而來。這個詞原意思是"加快擊鼓";另一種說法是:早年新奧爾良有位樂手名叫Jasper,大家叫慣了,都叫他Jas,後來一傳再傳,就變 成了Jazz了;還有人說Jazz這個詞是由Chaz這個詞演變而來的。
早期的黑人爵士樂師多不識譜,演奏時只是憑著靈感,對所熟悉的曲調自由地進行變化。 所以帶有很強的即興性質。由於人數不多,三五個樂手經常在一起合作,時間久了,彼此之間也就自然地形成一種默契。
1923年冬天,紐約"皇宮樂隊" 領班保羅·懷特曼找到作曲家格什溫,說他想舉辦一次別出心裁的音樂會,其中有一個能讓 聽眾大吃一驚的壓軸節目,就是把爵士樂和交響樂揉合在一起,格什溫是一位音樂革新者,他從1924年元月開始動筆,僅僅花了 一個星期的時間就完成了。由於裡面主要用的是"布魯斯音階"和小三度、純五度、小六度 構成的七和弦,故將所作曲子取名為《布魯斯狂想曲》(Rhapsody in Blue),在我國譯作《藍色狂想曲》。這次演出大獲成功。從此,爵士樂受到嚴肅音樂家及知識階層的重現,許多作曲家也竟相效仿,創作了許多爵士風格的音樂作品,如美國的一些音樂劇,興德米特的《舞蹈組曲》、斯特拉文斯基的《黑色協奏曲》等,都運用了爵士音樂的素材和節奏。
爵士樂音樂的特點:
(1)從大音階來講,它的第三級(Mi)音和第七級(Si)音經常是降低一些(平時講是降半音,實際上不到半音)。有時第五級(Sol)音也降半音。這些降音還常輔以滑音和顫音,因而更加強了歌曲憂郁、悲傷的色彩;由於有以上這些特點,按這種方法形成的音階,人們稱之為"布魯斯音階"。
(2)旋律中多用切分節奏和三連音,形成輕重音顛倒;
(3)節奏多為雙拍,通常為4/4拍,也有部分是2/4拍 ;
(4)從歌詞、曲調結構上講,布魯斯多採用對稱的、帶音韻的兩行詞。第一句重復一遍。每段曲調12小節,每句4小節,從而形成:‖∶ A ∶‖+B三句的固式曲式結構
(5)和弦常用主和弦(Ⅰ)、屬和弦(Ⅴ)和下屬和弦。(Ⅳ),因此,和聲聽起來很和諧,而且樸素。
其他特點因素:
爵士樂的演唱利用無意義的「襯詞」在即興的規則下形成了風格獨特爵士唱法。
爵士樂的切分節奏復雜多樣,特別是跨小節的連續切分經常將原有的節奏整小節移位,造成一種飄忽不定的游移感。
原來的4/4拍節奏經改變後變成了3/16拍。
爵士樂的旋律經常採用布魯斯音階( 1 2 b3 3 4 5 6 b7 7 )來形成它的特點,有時還在布魯斯音階的基礎上增加#4和其他一些變化音,使其變得更加豐富多彩 。
爵士樂的和聲比流行音樂和聲要復雜得多,它以七和弦為基礎,並且大量的運用擴展音(如:9音、11音、13音)和替代和弦,有時還經常出現連續的下行純五度副屬和弦進行,使其呈現出豐富多彩的和聲效果。
即興是爵士樂手(或歌手)必練的演奏(或演唱)技巧之一 。
爵士樂的一些變化分支:
早期爵士樂
早期的爵士樂(1900—1917)曲目有32小節、4樂句的AABA流行歌曲式的曲調;有4樂節、兩個調的拉格泰姆曲調;還有12小結的器樂布魯斯曲調。拉格泰姆樂曲的和聲節奏傾向於比另兩種更快的速度。布魯斯樂曲的和聲節奏最慢,但它的獨奏旋律線的變音轉調較多,起音不一,音高變化也不少。早期歌曲曲目中也有很多以「布魯斯」作名稱,而實際上是流行歌曲或別的什麼同源形式。
早期爵士樂隊的設置平均為8位樂師。在新奧爾良風格爵士樂隊的固定形式上增加了兩件樂器。有時添一支短號和一件節奏樂器,有時加一把小提琴為領奏。在演奏過程中,樂隊的每個成員,不僅僅是獨奏者,都要做即興演奏。彼此之間自發的互相謙讓與合作,只受和弦進行結構的限制,這種新的聲音在20世紀初期任何聽眾以下就能辨認的出,它就是「爵士樂」。
自由爵士
自由爵士產生於60年代,這種全新的音樂剛一出現,就深受廣大爵士音樂家和爵士樂迷的喜愛。
自由爵士不同於以往爵士樂,在和聲、旋律方面沒有太多的限制,演奏者在演奏過程中可以自由、大膽、隨心所欲的發揮。自由爵士具有全新的節奏概念,節拍、對稱性被統統打亂,同時,它也強調音樂本身的強度與張力,加入大量的不諧和音,把非洲、印度、日本、及阿拉伯等不同的音樂融合到了一起,採用了印度的西塔爾琴、塔布拉雙鼓、擴音拇指鋼琴、警笛和大量的電子設備及打擊樂器,因此,有些自由爵士樂隊看上去就象一支非爵士的先鋒派樂隊。
搖擺樂
二十年代末,美國出現大蕭條,爵士樂也隨之流行於一些秘密酒店、酒吧、妓院等場所,致使出現了一些更適合跳舞的爵士樂隊——搖擺樂大樂隊。最早出現的搖擺樂隊是Fletcher Henderson(費萊切·漢德森)的大樂隊,但使搖擺樂真正確立樂壇的要算是1935年Benny Goodman(本尼·古德曼)大樂隊的成功,直到1946年大樂隊時代結束為止,搖擺樂一直是流行樂壇上一支重要的力量。搖擺樂不同於早期的爵士樂,在演奏過程中不太注重合奏,反而更加強調獨奏。個人的即興主要以旋律為基礎,與以前的演奏相比,這更具有冒險性。
這時期許多爵士藝術家經常與一些歐洲經典樂藝術家一起交流、探討、相互借鑒,所以在搖擺樂中你也可以聽到貝多芬、勃拉姆斯的回響。
搖擺樂繼承了早期爵士樂的一些傳統,同時也開辟了個人表演的新領域,許多大樂隊的樂手後來都成為爵士巨星。
Cool爵士
1950年,Miles Davis九人小組推出的專輯《The Birth of The Cool》,標志著Cool爵士的產
生。
Cool爵士選用的音調是輕柔的、淡雅的,音質柔和乾爽。獨奏中,帶給你一種柔和舒緩、剋制的感覺。其重奏部分微妙深奧,有時讓你聯想起歐州經典室內樂。Cool爵士雖然也揉進了Bop的音調、旋律與和聲的優勢,但是比Bop的即興演奏更舒緩平滑,音色更加和諧,與Bop相比,Cool爵士樂經常突出體現一種鬆弛感,而沒有Bop那麼強的內在張力。
Cool爵士鼓手也更加安靜,不幹擾其他音色,總而言之,Cool爵士風格是節制的,「點到為止」,這正是為什麼其樂迷稱之為「Cool」的原因。
Fusion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Fusion音樂漸漸發展起來,它的最初定義實際上是一種融合了爵士樂即興和搖滾樂節奏的音樂。然而隨著流行音樂、節奏布魯斯以及各種音樂形式在世界樂壇逐漸繁榮,Fusion音樂又將這些音樂風格加以借鑒,我們現在所熟悉的Fusion音樂,其實已經成為一種冠有爵士樂名稱的混合型音樂。
Regtime
Regtime(拉格泰姆)爵士樂融合了歐洲古典音樂和歐洲軍樂的特點而產生的。他打亂了古典音樂中嚴格的節拍規律,有演奏者掌握節奏的遲緩。樂曲的進行通常是起奏延緩,隨即強調音節,這種風格在當時的鋼琴演奏中極為常見。Regtime爵士樂在二十世紀出的十五年中非常盛行,雖然這種風格對爵士樂的形式具有非常重大的影響但是因為 它缺乏Blues的感覺和沒有即興感覺,所以並不能稱之為真正的爵士樂。
Bebop
「Bebop」一詞源出自爵士音樂家在練聲或哼唱器樂旋律時發出的毫無詞義的音節(或無意義的狂喊亂叫)。比波普的樂句經常在末尾以一個很有特色的「長一短」音型突然結束,而這個節奏又常被哼唱成「里波普」或「比波普」。這個詞初次出現在印刷品上是作為吉列斯匹6人樂隊於1945年在紐約錄制的唱片曲名–《咸花生Bebop》。
Bebop發展於搖擺時代次中音薩克斯手Lester Young和Don Byas鋼琴手Art Tatum和Nat Cole, 小號手Roy Eldgridge, 巴錫伯爵的節奏樂器組,還有Charlie parker, Thelonious Monk, Dizzy Gillespie, miles Davis和Bud Powell。
Bebop音樂通常由3至6人組成的小型爵士樂隊演奏。他們不用樂譜,這一點正是他們用來對抗搖擺樂使用改編樂譜的准則。演奏的程序是先把旋律完整地演奏一次(如果是12小節的布魯斯則演奏兩次),接下來是在節奏組(一般是鋼琴、低音提琴和鼓)伴奏下的幾段即興獨奏疊句,再重復第一疊句的旋律結束全曲。節奏組自始至終重復著全曲的和聲音型(包括變化音型),以保持樂曲的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