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歷史上三次土地改革的內容,背景,路線,意義
注意:這也是從網上尋找出來的,高中學的只記得它的年份了。
第一次是抗日戰爭時期(1941年),實行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意義:減輕了地主的封建剝削,改善了農民的物質生活,提高了農民抗日和生產的積極性,有利於聯合地主一致抗日。
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戰爭時期,1947年,中國共產黨召開全國土地會議,決定在解放區進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國土地法大綱》。大綱規定:沒收地主土地,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農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貫徹依靠貧農,團結中農,有步驟地有分別地消滅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發展農業生產的土地改革總路線。
意義:這種土地政策極大地激發了農民革命和生產的積極性。為了保衛勝利果實,翻身農民踴躍參軍,積極支援前線。農民的支持,成為解放戰爭迅速取得勝利的一個可靠保證。
第三次是新中國成立後鞏固政權的斗爭時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 ,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階級的土地所有制。為減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階級,以利於穩定民族資產階級,早日恢復發展農村經濟,實行了經濟上保存富農經濟,政治上中立富農的政策.
意義:1.1952年底,全國土改基本完成,3億多無地或少地的的農民分到了土地;2.徹底廢除了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徹底改變了農村的生產關系,促進生產力;3.廣大農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經濟上翻了身;4.農村生產力得到解放,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5.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6.摧毀了美蔣反動集團的社會基礎;7.大大解放了農村生產力,農業生產活動迅速恢復和發展,為國家的工業化建設准備了條件。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的歷史意義
一九四七年九月,中國共產黨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西柏坡村舉行全國土地會議,通過了《中國土地法大綱》,於同年十月十日由中共中央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是為了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而制定的法規。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同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的法令。共6章40條。明確指出土地改革的目的是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發展農業生產,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
規定沒收地主的土地,徵收祠堂、廟宇、寺院、教堂、學校和團體等在農村的土地。富農所有自耕和僱人耕種的土地不得侵犯,其出租的少量土地一般也予以保留。土改中團結中農,保護農民的土地及其他財產不受侵犯。所有沒收和徵收得來的土地和其他生產材料,除依法收歸國家所有的外,應統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給無地少地的貧苦農民所有。對地主同樣分給一份土地,使其自食其力,在勞動中改造成為新人。該法對土地分配的方法,土地改革中特殊問題的處理,以及土改的執行機關、執行方法等,也都作了具體規定。
歷史意義:
①土地改革徹底摧毀了我國存在兩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階級也被消滅;
②農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為土地的主人;
③人民政權更加鞏固;
④大大解放了農村生產力,農村生產迅速恢復發展;
⑤為國家的工業化建設准備了條件。
3. 土地改革的具體內容和歷史意義是
內容:新中國成立後鞏固政權的斗爭時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回和國土地改答革法》
,廢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階級的土地所有制。為減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階級,以利於穩定民族資產階級,早日恢復發爭閱土地改革法展農村經濟,實行了經濟上保存富農經濟,政治上中立富農的政策.
歷史意義:(一)土地改革的完成,徹底摧毀了我國存在的兩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階級也被消滅;(二)農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為土地的主人;(三)解放了農村的生產力,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為農業生產的發展和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創造了條件。(四)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五)農業生產的發展為工業生產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廣闊的市場,為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
4. 土地改革的歷史意義
1、徹底摧毀了我國存在兩千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廣大農民翻了身做主人專,解放了農村成產力屬。
2、共產黨威信提高,進一步鞏固了工農聯盟和人民民主專政
3、農業生產的發展為工業生產的發展提供了充分的原料和廣闊的市場,為國家工業化建設准備了條件。
4、地主階級被消滅,摧毀了美蔣反動集團的社會基礎,鞏固新中國政權。
(4)中國土地法的歷史意義擴展閱讀
1、背景:
地主、富農佔有大部分土地,殘酷剝削和壓迫農民。而貧農、中農和雇農佔有少量土地,終年辛勤勞動,受盡剝削,生活不得溫飽。這種封建的剝削土地制度嚴重阻礙了農村經濟和中國社會的發展。新中國成立後,新解放區的農民迫切要求取得土地。
2、文件的頒布: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它規定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的土地所有制。
3、結果:
除西藏,新疆等少數民族地區和台灣以外,全國普遍地實行了土地改革,全國3億農民分得了7億畝土地和大批生產資料,免除了過去每年向地主交納700億斤糧食的苛重地租。
5. 中國近現代史幾次土地改革的影響及意義
一共復三次
(1)1931年,毛澤東指定製一條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線,這就是依靠貧農、雇農、聯合中農,限制富農,保護中小工商業者,消滅地主階級,變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為農民土地所有制。
意義:調動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使廣大貧、雇農政治上翻了身,經濟上分到土地,生活上得到了保證,鞏固了農村革命根據地。
(2)1947年,中共在解放區進行了土地改革,指定了《中國土地法大綱》,沒收了地主土地,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農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意義:解放區一億多無地和少地的農民分到了土地,極大地激發了農民革命和生產的積極性。
(3)1950年,中共中央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階級的土地所有制,,並實行保護富農的政策。
意義:三億多無地和少地的農民分到了土地,我國延續了千年的封建剝削制度徹底廢除了
6. 土地立法的意義
《中復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一制條就說明了土地立法的意義了啊。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7. 《中國土地法大綱》何時頒布,其主要內容和歷史意義是什麼
這是官方說法,你看看:
一九四七年九月,中國共產黨在河北省石家莊市西柏專坡村舉行全國土屬地會議,通過了《中國土地法大綱》,於同年十月十日由中共中央公布。
規定廢除封建剝削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沒收地主的土地財產,徵收富農多餘的土地財產;廢除一切祠堂、廟宇、寺院、學校、機關團體的土地所有權和鄉村在土地改革以前的一切債務;以鄉或村為單位統一分配土地,數量上抽多補少,質量上抽肥補瘦,所有權歸農戶所有。 土改前的土地契約、債約一律繳銷;工商業者的財產及其他營業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本法公布前已平均分配的地區,農民不要求重分,可不重分。
中國土地法大綱意義
《中國土地法大綱》不但肯定和發展了1946年五四指示中提出的將地主土地分配給農民的原則,而且改正了其中對地主照顧過多的不徹底性,成為一個在全國徹底消滅封建剝削制度的綱領性文件。它的公布與實行總結了中國共產黨二十多年土地革命基本經驗教訓,是一個正確的土地綱領,它體現了土地改革的總路線,調動了農民革命與生產的積極性,對保證戰爭勝利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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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國土地改革的變遷及其意義
與其他文明相比,中國是一個農業文明特別發達的古國,千百年來中國農民圍繞土地問題,進行過無數次的斗爭.土地永遠是農民生存和發展的命根子,也是中國農村的永恆主題,中國歷史就是一部土地制度的演變史.
1.中國最早的土地制度出現在西周,叫「井田制」,是我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那時,道路和渠道縱橫交錯,把土地分割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因此稱
做「井田」..「井田」在西周時盛行,為周王所有,也叫「公田」,分配給領主,領主再強迫庶民去集體耕種,領主不得買賣和轉讓井田,要向周王交一定的貢
賦.井田制是商周時期佔主導地位的一種土地制度.
2.到了春秋時期, 井田制開始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秦國的商鞅推行「廢井田、開阡陌」的法令.實行土地私有制,土地可以自由買賣.這項變革瓦解了奴隸制的生產關系,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秦國也因此奠定了強國的基礎.
3.
封建的土地制度基本確立後,出現了土地兼並,產生了封建地主階層.地主將土地租給無地農民,秋後收取糧租.土地過分集中造成社會生產萎縮,地主對農民的剝
削加重等問題.一些有遠見的統治者出於統治需要,對土地佔有狀況進行調整,如東漢末年的「屯田制」;隋、唐實行的「均田制」以及清初的「更名田制」等,都
是確保國家控制一定數量土地,同時使農民獲得一定的土地,以恢復生產,鞏固統治.雖然不能從根本上消滅土地兼並,但有助於緩和社會矛盾.
5.但在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歷史,大小農民起義連綿不斷,絕大多數的起因都是由於土地分配不均造成的.
6到了近代,中國要推翻舊的封建制度,建設工業化的現代國家,首先要改變農村封建地主土地制度,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卻沒有觸動農村封建的土地制度,地主階級和廣大農民的矛盾仍然存在,而且日益尖銳.
7.而中國共產黨則敏銳地看到了這一點,中國革命要想取得成功,爭得廣大農民支持,就必須解決土地問題,這是中國作為一個農業國家特殊國情所決定的.
8.從1931年起,中共就制定了依靠貧農、雇農,限制富農,消滅地主階級的土地革命路線.抗日戰爭時期,中共又在根據地實行減租減息的政策,使中國共產黨在農村獲得了廣泛的支持.
9.1947
年,中共又在解放區搞土地改革,把被地主、富農圈佔的大片土地分給貧苦農民,幫助人民群眾實現了
「耕者有其田」的歷史夙願,應該說這是中國共產黨戰勝國民黨最關鍵的一步,解決了廣大農民最關心的土地問題,順應了民心,最大限度地激發起解放區群眾參軍
參戰的積極性,從而加速了國民黨政權的覆滅.
10.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據全國解放後的新情況,頒布了土地改革法,它規定廢除封
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沒收地主的土地,分給無地或少地的農民耕種,藉以解放農村生產力,為新中國的工業化開辟道路.此後,在3.1億人口的農村開展了土改
運動.到1953年,我國存在兩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徹底被消滅.
11.農民擁有了土地之後,有人擔心隨著時間的推移,土地會重新向少數人手
里集中,出現兩極分化,產生新的地主富農階層.所以,在土改運動的同時,我國又逐漸推行農村集體化,先從互助組開始,經過初級合作社,過渡到高級合作
社.1956年,我國基本完成了社會主義改造,確立了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
12.從上世紀50年代開始到80年代初,中國農村的土地歸集體所有,農民在集體的土地上勞動,用工分計算勞動量,到年底按每人所掙工分多少分配糧食.這種方式的弊端是,用固定標准計算工分,造成了平均主義,很難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中國糧食生產也因此長期徘徊不前.
13.
上世紀80年代初,改革大潮席捲中國,農村也開始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家庭聯產承包制首先在安徽鳳陽小崗村出現.這種方式是將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開,
集體將土地和生產資料按人口或勞動力比例分給農戶經營和使用,承包戶向國家和集體交納稅費和公共提留後,剩餘的可以歸農民自己所有.
14.家庭聯
產承包責任制極大地調動和解放了生產力.在它實行的20多年來,中國的農業實現了質的飛躍,農民的收入也有了極大的提高.近期召開的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
了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決定,其核心仍然是圍繞土地使用制度展開,目的就是進一步解放生產力,提高農民收入,加快城鄉一體化.
9. 近代中國解決土地問題的政策對社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和歷史意義
1、半殖半封開始時期:太平天國《天朝田畝制度》在土地方面,根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和「無處不均勻」的原則,以戶為單位,按人口和年齡平均分配土地(土地私有制);在產品方面,根據「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歸上主」的原則,每戶留足口糧,其餘歸聖庫(產品分配公有制)。基本沒怎麼實行。
2、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時期:同盟會政治綱領(三民主義)中包含「平均地權」(民生主義)規定現有地價歸原主,增漲地價歸國家(賣主變為資本家,買主就是資本家,國家財政有保障)。這是資本主義的土地綱領。基本沒怎麼實行。
3、國共十年對峙時期:革命根據地的土地革命路線規定:依靠貧雇農,聯合中農,限制富農,保護中小工商業者,消滅地主階級,變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意義:調動了一切反封建因素,保證了土地革命的勝利。
4、抗日戰爭時期:抗日根據地的土地政策:地主減租減息,農民交租交息。意義:減輕封建剝削,提高農民抗日和生產積極性;保障地主利益,有利於聯合地主階級一致抗日。
5、解放戰爭時期:解放區土地改革,按1947年《中國土地法大綱》,沒收地主土地,廢除封建剝削,實行耕者有田,農村人口平分。貫徹解放區土地改革總路線:依靠貧雇農,團結中農,消滅封建剝削,發展農業生產。意義:使解放區一億多無地和少地的農民分到了土地,激發了農民革命和生產的積極性,成為解放戰爭迅速取勝的可靠保證。
6、向社會主義過渡時期:
建國初土地改革,《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規定廢除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實行農民階級的土地所有制。特徵:保存富農經濟,政治上中立富農。意義:徹底廢除了封建剝削的土地制度;解放了農村生產力,為農業發展和國家工業化開辟了道路。
1953至1956年開展了對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農業合作化),其原因有:國家對商品糧和工業原料的需要急劇增加;分散落後的小農經濟束縛了農村生產力發展,難以滿足國家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採取「積極發展穩定前進」的方針,實行「自願互利」原則,方法是「典型示範逐步推進」,主要步驟有:互助組—社會主義萌芽;初級社—半社會主義性質;高級社—完全社會主義性質。到1955年,全國掀起農業合作化高潮。
7、社會主義建設探索時期:人民公社化運動的特點是一大二公(規模大、公有化程度高)和一平二調(絕對平均分配、無償調用公私財產),以高指標、瞎指揮、浮誇風和「共產風」為主要標志的「左」傾錯誤嚴重泛濫。結果:嚴重損害了農民利益,影響他們建設社會主義的積極性。
8、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首先在安徽、四川試點,試行包產到組、包產到戶的農業生產責任制,最後形成了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要形式的責任制(土地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發展鄉鎮企業和非農產業,使農村改革向專業化、商品化、社會化方向發展。結果:調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解放了農村生產力,推動了農業的發展。
10. 中國土地法大綱歷史作用
《大綱》規定廢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剝削的土地制度,實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還規定鄉村回中一切地主的土地答及公地,由鄉村農會接收,連同鄉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鄉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統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數量上抽多補少,質量上抽肥補瘦,使全鄉村人民均獲得同等的土地,並歸個人所有。
它是一個在全國徹底消滅封建剝削制度的綱領性文件。它的公布與實施總體上有利於滿足廣大農民首先是貧雇農的土地要求,尤其是它規定了農民大會及其選出的委員會為土改的合法執行機關,規定可以組織人民法庭來保證貫徹土改的政策法令,維護革命秩序,保證了土改運動得以徹底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