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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舉制的發展歷史

發布時間:2021-02-26 22:58:37

『壹』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發展史

察舉】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察舉有考察、推舉的意思,又叫薦舉。由侯國、州郡的地方長官在轄區內隨時考察、選取人才,推薦給上級或中央,經過試用考核,再任命官職。察舉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賢良文學、茂才等。《張衡傳》:「永元中,舉孝廉不行。」《陳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後刺史臣榮,舉臣秀才。」(漢代避劉秀諱,稱秀才為茂才)
【徵辟】也是漢代選拔官吏制度的一種形式。征,是皇帝徵聘社會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職。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級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屬吏,再向朝廷推薦。《張衡傳》:「連辟公府,不就。」「安帝雅聞衡善術學,公車特徵拜郎中。」

【孝廉】漢代察舉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順父母、辦事廉正的意思。實際上察舉多為世族大家壟斷,互相吹捧,弄虛作假,當時有童謠諷刺:「舉秀才,不知書;舉孝廉,父別居。」

【科舉】指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科舉。從隋代至明清,科舉制實行了一千三百多年。《詩話二則.推敲》「島(指賈島)初赴舉京師」,意思是說賈島當初前去長安參加科舉考試。到明朝,科舉考試形成了完備的制度,共分四級:院試(即童生試)、鄉試、會試和殿試,考試內容基本是儒家經義,以「四書」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解釋必須以朱熹《四書集注》為准。

【童生試】也叫「童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試,吏呼名至史公」,這里就是指童生試,在這次考試中左光斗錄取史可法為生員(秀才),當時史可法二十歲。《促織》「邑有成名者,操童子業」,「操童子業」是說正在准備參加童生試。

【鄉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闈,考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發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會試】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是科舉制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實際上皇帝有時委派大臣主管殿試,並不親自策問。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干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干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及第】指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應試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宮錦還家。」古時考中進士要披宮袍,這里「披宮錦」即指中進士。《祭妹文》:「大概說長安登科,函使報信遲早雲爾。」「登科」是及第的別稱,也就是考中進士。

【進士】參見「殿試」條。是科舉考試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讀書畢竟中進士是個了局。」貢士參加殿試錄為三甲都叫進士。據統計,在我國一千三百多年的科舉制度史上,考中進士的總數至少是98749人。古代許多著名作家都是進士出身,如唐代的賀知章、王勃、宋之問、王昌齡、王維、岑參、韓愈、劉禹錫、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歐陽修、司馬光、王安石、蘇軾等。考中進士,一甲即授官職,其餘二甲參加翰林院考試,學習三年再授官職。

【狀元】參見「殿試」條。科舉制度殿試第一名,又稱殿元、鼎元,為科名中最高榮譽。歷史上獲狀元稱號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參加殿試被錄取的大約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詩人賀知章、王維,宋代文天祥都是經殿試而被賜狀元稱號的。

【會元】參見「會試」條。舉人參加會試,第一名稱會元,其餘考中的稱貢士。

【解元】參見「鄉試」條。生員(秀才)參加鄉試,第一名稱解元,其餘考中的稱舉人。

【連中三元】科舉考試以名列第一者為元,凡在鄉、會、殿三試中連續獲得第一名,被稱為「連中三元」。據統計,歷史上連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歐陽修《賣油翁》中提到的「陳康肅公堯咨」,陳堯咨與其兄陳堯叟都曾考中狀元,而陳堯叟則是連中三元。

【鼎甲】指殿試一甲三名:狀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稱鼎甲。狀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別稱鼎元。

【貢士】參見「會試」條。參加會試而被錄取的稱貢士。

【舉人】參見「鄉試」條。參加鄉試而被錄取的稱舉人。舉人可授知縣官職。《儒林外史》第三回寫范進中舉後,張鄉紳立即送賀儀銀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戶也立時變了嘴臉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興得發了瘋。說明古代中舉後便可陞官發財。

【生員】即秀才,參見「童生試」條。通過院試(童試)的可稱為生員或秀才。如王安石《傷仲永》「傳一鄉秀才觀之」。東漢時避光武帝劉秀諱,而稱秀才為茂才。

科舉制度是在漢魏以來察舉制度基礎上經漫長演變發展而來的,是在以德取人、以能取人基礎上突出以文取人的一種全新的選官制度,是一種公開考試、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人才選拔制度。具體而言,是由朝廷開設科目,士人自由報考,主要以考試成績決定取捨。它創始於隋,確立於唐,完備於宋,鼎盛於明,隨後走向衰落,至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被廢除,經歷了1300年之久。科舉制度自隋唐以來,一直是作為歷代政府最基本的選官制度,富有極頑強的生命力。不管怎樣改朝換代,不管有多少人用多少理由去抨擊它,反對它,但它仍然是在不斷地逐步完善和日益強化。其根本原因,就是科舉制度本身的公平取士原則一直在起著主導作用。從考試學的角度看,科舉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中後期選拔官員的一種社會性考選活動。它與世卿世祿制、察舉制、九品中正制等選官制度的不同,在於選拔官員主要不是靠血緣、不是靠關系,也不是靠門第,而是靠「學問」,即考試成績。它為中小地主乃至平民提供了一個進身的機會,只要參加考試,任何人都可能憑借自己的學識取得成功。「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在科舉時代並不是一句空話。而政府、家族乃至整個社會又給予成功者以極大的榮譽,從而形成激發全社會奮發向上的道德力量。

清代繼承了前代有關科舉考試的各項規章制度,並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推陳出新,加以豐富和發展,形成了一套比以往任何一個朝代都更加周密和更加嚴格的制度。入關伊始,清政府便在順治帝的即位詔書中宣布要在全國范圍內開科取士,並很快付諸實施。科舉制度為緩和滿漢矛盾,爭取漢族知識分子與新政權合作起了重要作用。相當一批曾發誓不與清廷合作的讀書人最終沒能抵擋住科舉制的誘惑,紛紛進入考場,乃至及第做官。同時,科舉制度的推行,為清政府選拔了一批有用的人才,它在政治上的效益是顯著的。清代的科舉制度,一方面是發展到了鼎盛階段,同時又進入了腐朽沒落階段。經過朝野上下的多次激烈爭論,從清初到清末反復較量了兩個多世紀,科舉制度終於在光緒三十一年由清政府明令宣布廢止。毫無疑問,科舉制度是清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它影響著政治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影響著各個階層、各個行業不同人士的命運,甚至影響著國家的前途和命運。尤其到了清後期,西方的科學技術突飛猛進,中國已大大落後於時代的潮流和世界的發展,而科舉制度仍舊引導人們埋頭於《四書》、《五經》及「程墨」、「時文」,把科學技術看成是「奇技淫巧」,而不屑一顧。顯然,此時的科舉制度已成為阻礙社會進步、害民誤國的一大痼疾。同時,科舉制度對西方也產生了極大的影響。正是在清代,科舉制度傳到西方,以一種全新的面貌展現在西方人面前。西方國家接受了科舉制度中考試選才、平等競爭的精神,建立起現代文官制度。

上世紀初,當清政府宣布廢除科舉制時,舉國上下一片歡呼。當時的《萬國公報》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贊揚:「中國政府近於改革之事頗有改觀,而立廢科舉一節,取數百年來敗壞中國及近日屢蹶屢起、根深蒂固之附屬物,一旦拔棄之,是真中國歷史上之新紀元,而東方大局之轉移在此矣!」科舉制的廢除,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但是,由於時代的局限,在廢除科舉後的相當一段時間內,特別是在反封建、反帝制的過程中,科舉曾被唾罵為與纏足、鴉片、納妾一樣腐朽落後的東西,而被掃進了歷史的垃圾堆。其後,國內學術界對科舉制度多持否定態度,人們往往把科舉制度與八股取士聯系起來,視科舉為糟粕,把它作為批判的對象而多責其過而少議其功。幾十年後,人們才日益發覺科舉這一塵封的歷史陳跡也還閃爍著一些異樣的光彩。產生於等級森嚴的封建社會的科舉制,從考試內容上說深含古代精神,但從公開考試、平等競爭的形式上說,則具有明顯的現代性,這種平等、擇優的競爭方式具有超越封建時代的特徵。還注意到這樣一個現象,在西學東漸的浪潮中,科舉制是獨一無二被西方學習的中國制度。西方學者更是對科舉制度贊賞有加,如美國著名學者H. G. Creel(顧立雅)認為科舉制度影響的重要性要超過物質領域中的四大發明,是「中國對世界的最大貢獻」。

『貳』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變遷

科舉制度的發展抄歷程:

1、科舉制的創立:隋朝
(1)背景:魏晉以來選官注重門第,不利於選拔有真才實學的人做官,為改變此弊端,隋朝創立了一種新的選官制度。
(2)創立:隋文帝開始用分科考試的方法選拔官員,隋煬帝時正式設進士科,按考試成績選拔人才,我國科舉制度正式誕生。
2、科舉制的完善:唐朝
完善措施:唐太宗時,擴充國學的規模,增加考試科目;武則天時,大量增加科舉取士的人數,首創武舉和殿試;唐玄宗時,詩賦成為進士科的考試內容。
3、科舉制度的演變:明清時期實行八股取士,規定科舉考試只許在四書五經范圍內命題,考生只能根據指定的觀點答卷,不準發揮自己的見解。
4、科舉制度的廢除:清朝末年,在我國封建社會延續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舉制度被廢除。

評價:

積極影響:改善了用人制度,擴大了統治基礎;促進了教育事業的發展,士人用功讀書的風氣盛行;促進了文學藝術的發展,尤其是促進了唐詩的繁榮。
消極影響:明清時期的八股取士,嚴重束縛了人們思想,阻礙了科技和社會進步。

『叄』 科舉制度始於哪個朝代 中國科舉制度的發展歷程

中國科舉制度的發展歷程科舉制度始於哪個朝代科舉是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科舉制從隋朝大業元年(605年)開始實行,到清朝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科舉是中國古代封建統治者為選拔人才資源,而設置的一種考試制度,讓讀書人參加的人才選拔考試,學而優則仕的一種制度。 科舉制的殿試部分是由皇帝親自主持、以分科考試形式錄用人才的取士制度。 魏晉以來,採用九品中正制,官員大多從各地高門權貴的子弟中選拔。權貴子弟無論優劣,都可以做官。許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實學的人,卻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擔任高官。為改變這種弊端,隋文帝開始用分科考試來選舉人才。隋煬帝時期正式設置進士科,考核參選者對時事的看法,按考試成績選拔人才。我國科舉制度正式誕生。 也是現代選拔公務員的一種制度,改名為「國考」 科舉以前的人才制度秦朝以前,採用「世卿世祿」制度,後來逐步引入軍功爵制。西周時,天子分封天下。周禮之下,社會階級分明。管理國家由天子、諸侯、卿、士分級負責。而各階層依照血緣世襲。到了東周,穩定的制度開始崩潰,於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為各國的國君服務。 到了漢朝,分封制度逐漸被廢,皇帝中央集權得以加強。皇帝為管理國家,需要提拔民間人材。當時採用的是察舉制與徵辟制,前者是由各級地方推薦德才兼備的人材,後者是中央和地方官府向社會徵辟人才。由州推舉的稱為秀才,由郡推舉的稱為孝廉。察舉制缺乏客觀的評選准則,雖有連坐制度,但後期逐漸出現地方官員徇私,所薦者不實的現象。徵辟制也存在著種種弊端。 魏文帝時,陳群創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員,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間人才,分為九品錄用。晉、六朝時沿用此制。九品中正制是察舉制的改良,主要分別是將察舉之權,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員負責。但是,這制度始終是由地方官選拔人才。魏晉時代,世族勢力強大,常影響中正官考核人才,後來甚至所憑准則僅限於門第出身。於是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的現象。不但堵塞了民間人材,還讓世族得以把持朝廷人事,影響皇帝的權力 隋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起源中國古代科舉制度最早起源於隋代。隋朝統一全國後,隋文帝為了適應封建經濟和政治關系的發展變化,為了擴大封建統治階級參與政權的要求,加強中央集權,於是把選拔官吏的權力收歸中央,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採用分科考試的方式選拔官員,他令"諸州歲貢三人"參加考試,合格者可以做官。據史載,開皇三年(583年)正月,隋文帝曾下詔舉「賢良」。開皇十八年(598年)七月,又令京官五品以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干濟」二科舉人。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四月,詔令文武官員有職事者,可以「孝悌有聞」「德行敦厚」「結義可稱」「操履清潔」「強毅正直」「執憲不饒」「學業優敏」「文才秀美」「才堪將略」「膂力驕壯」等10科舉人。大業五年(609年)正月,又詔令諸郡以「學業該通,才藝優洽」「膂力驕壯,超絕等倫」「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強御」等4科舉人。大業年間,隋煬帝還設置明經,進士二科,並以「試策」取士,這標志著科舉制正式誕生了。進士一詞初見於《禮記·王制》篇,其本義為可以進受爵祿之義。當時主要考時務策,就是有關當時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論文,叫試策。這種分科取士,以試策取士的辦法,在當時雖是草創時期,並不形成制度,但把讀書、應考和作官三者緊密結合起來,揭開中國選舉史上新的一頁。唐玄宗時禮部尚書沈既濟對這個歷史性的變化有過中肯的評價:「前代選用,皆州郡察舉……至於齊隋,不勝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權而歸於吏部。自隋罷外選,招天下之人,聚於京師春還秋住,烏聚雲合。」 唐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完備隋朝滅亡後,唐朝的帝王承襲了隋朝傳下來的人才選拔制度,並做了進一步的完善。由此,科舉制度逐漸完備起來。唐太宗、武則天、唐玄宗是完善科舉制的關鍵人物。在唐朝,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俊士等科不經常舉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後來漸廢。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進士考時務策和詩賦、文章,明經考時務策與經義;前者難,後者易)。 唐高宗以後進士科尤為時人所重。唐朝許多宰相大多是進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生徒,一個是鄉貢。由京師及州縣學館出身,而送往尚書省受試者叫生徒;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及第後再送尚書省應試者叫鄉貢。由鄉貢入京應試者通稱舉人。州縣考試稱為解試,尚書省的考試通稱省試,或禮部試。禮部試都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闈也就是考場的意思。 明經、進士兩科,最初都只是試策,考試的內容為經義或時務。後來兩種考試的科目雖有變化,但基本精神是進士重詩賦,明經重帖經、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揭一頁,將左右兩邊蒙上,中間只開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試者填充。墨義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只要熟讀經傳和注釋就可中試,詩賦則需要具有文學才能。進士科得第很難,所以當時流傳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 常科考試最初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後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稱「權知貢舉」。進士及第稱「登龍門」,第一名曰狀元或狀頭。同榜人要湊錢舉行慶賀活動,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園探采名花,稱探花使。要集體到杏園參加宴會,叫探花宴。宴會以後,同到慈恩寺的大雁塔下題名以顯其榮耀,所以把又把中進士稱為「雁塔題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後》詩:「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朝看遍長安花。」所以,春風得意又成為進士及第的代稱。常科登第後,還要經吏部考試,叫選試。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職。唐代大家柳宗元進士及第後,以博學宏詞,被即刻授予「集賢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試落選,只能到節度使那兒去當幕僚,再爭取得到國家正式委任的官職。韓愈在考中進士後,三次選試都未通過,不得不去擔任節度使的幕僚,才踏進官場。 唐代取士,不僅看考試成績,還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薦。因此,考生紛紛奔走於公卿門下,向他們投獻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禮部投的叫公卷,向達官貴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確實使有才能的人顯露頭角,如詩人白居易向顧況投詩《賦得原上草》受到老詩人的極力稱贊。但是弄虛作假,欺世盜名的也不乏其人。唐太宗重視人才的培養和選拔。他即位後,大大擴充了國學的規模,擴建學舍,增加學員。 武則天載初元年二月,女皇親自「策問貢人於洛成殿」,這是我國科舉制度中殿試的開始,但在唐代並沒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還產生了武舉。武舉開始於武則天長安二年,公元702年。應武舉的考生來源於鄉貢,由兵部主考。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摔交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類升」。而在唐代最著名的武狀元便是郭子儀了。 唐玄宗時,詩賦成為進士科主要的考試內容。他在位期間,曾在長安、洛陽宮殿八次親自面試科舉應試者,錄取很多很有才學的人。開元年間,任用高官主持考試,提高了科舉考試的地位,以後成為定製。 宋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改革時期宋代的科舉,大體同唐代一樣,有常科、制科和武舉。宋代「重文輕武」,所以也很重視科舉考試,但後期導致選官過冗過濫。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為減少,其中進士科仍然最受重視,進士一等多數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進士科為宰相科。宋呂祖謙說:「進士之科,往往皆為將相,皆極通顯。」當時有焚香禮進士之語。進士科之外,其它科目總稱諸科。宋代科舉,在形式和內容上都進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作用的范圍。宋代進士分為三等:一等稱進士及第;二等稱進士出身;三等賜同進士出身。由於擴大了錄取范圍,名額也成倍增加。唐代錄取進士,每次不過二、三十人,少則幾人、十幾人。宋代每次錄取多達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對於屢考不第的考生,允許他們在遇到皇帝策試時,報名參加附試,叫特奏名。也可奏請皇帝開恩,賞賜出身資格,委派官吏,開後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確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級考試制度。宋初科舉,僅有兩級考試制度。一級是由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一級是禮部舉行的省試。宋太祖為了選拔真正踏實於封建統治而又有才乾的人擔任官職,為之服務,於開寶六年實行殿試。自此以後,殿試成為科舉制度的最高一級的考試,並正式確立了州試、省試和殿試的三級科舉考試制度。殿試以後,不須再經吏部考試,直接授官。宋太祖還下令,考試及第後,不準對考官稱師門,或自稱門生。這樣,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門生。殿試後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後,還要舉行皇帝宣布登科進士名次的典禮,並賜宴於瓊苑,故稱瓊林宴,以後各代仿效,遂成定製。宋代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兩年不定。實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 從宋代開始,科舉開始實行糊名和謄錄,並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從隋唐開科取士之後,徇私舞弊現象越來越嚴重。對此,宋代統治者採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謄錄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貫等密封起來,又稱「彌封」或「封彌」。宋太宗時,根據陳靖的建議,對殿試實行糊名制。後來,宋仁宗下詔省試、州試均實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後,還可以認識字畫。根據袁州人李夷賓建議,將考生的試卷另行謄錄。考官評閱試卷時,不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連考生的字跡也無從辨認。這種制度,對於防止主考官徇情取捨的確產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於政治日趨腐敗,此項制度也就流於形式了。宋代在考試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沒有革除科舉的痼疾,反而使它進一步惡化。 宋代科舉在考試內容上也作了較大的改革。宋代科舉基本上沿襲唐制,進士科考帖經、墨義和詩賦,弊病很大。進士以聲韻為務,多昧古今;明經只強記博誦,而其義理,學而無用。王安石任參知政事後,對科舉考試的內容著手進行改革,取消詩賦、帖經、墨義,專以經義、論、策取士。所謂經義,與論相似,是篇短文,只限於用經書中的語句作題目,並用經書中的意思去發揮。王安石對考試內容的改革,在於通經致用。熙寧八年,宋神宗下令廢除詩賦、貼經、墨義取士,頒發王安石的《三經新義》和論、策取士。並把《易官義》《詩經》《書經》《周禮》《禮記》稱為大經,《論語》《孟子》稱為兼經,定為應考士子的必讀書。規定進士考試為四場:一場考大經,二場考兼經,三場考論,最後一場考策。殿試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蘇軾等人的反對。後來隨著政治斗爭的變化,《三經新義》被取消,有時考詩賦,有時考經義,有時兼而有之,變換不定。 宋代的科考分為三級:解試(州試)、省試(由禮部舉行)和殿試。解試由各地方進行,通過的舉人可以進京參加省試。省試在貢院內進行,連考三天。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為臨時委派,並由多人擔任。考官獲任後要即赴貢院,不得與外界往來,稱為鎖院。考生到達貢院後,要對號入座,同考官一樣不得離場。試卷要糊名、謄錄,並且由多人閱卷。而殿試則於宮內舉行,由皇帝親自主持及定出名次。自宋代起,凡於殿試中進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經吏部選試。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總共開科一百一十八次。取進士二萬人以上。

『肆』 科舉制度的發展歷程

隋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起源
唐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完備
宋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改革時期
明朝: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鼎盛時期
清代 -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滅亡

『伍』 中國古代史上的科舉制度的發展歷程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

科舉是中國古代讀書人的所參加的人才選拔考試。它是歷代封建王朝通過考試選拔官吏的一種制度。由於採用分科取士的辦法,所以叫做科舉。科舉制從隋代開始實行,到清光緒二十七年舉行最後一科進士考試為止,經歷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起源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最早起源於隋代。隋朝統一全國後,為了適應封建經濟和政治關系的發展變化,為了擴大封建統治階級參與政權的要求,加強中央集權,於是把選拔官吏的權力收歸中央,用科舉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煬帝大業三年開設進士科,用考試辦法來選取進士。進士一詞初見於《禮記·王制》篇,其本義為可以進受爵祿之義。當時主要考時務策,就是有關當時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論文,叫試策。這種分科取士,以試策取士的辦法,在當時雖是草創時期,並不形成制度,但把讀書、應考和作官三者緊密結合起來,揭開中國選舉史上新的一頁。唐玄宗時禮部尚書沈既濟對這個歷史性的變化有過中肯的評價:「前代選用,皆州郡察舉……至於齊隋,不勝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權而歸於吏部。自隋罷外選,招天下之人,聚於京師春還秋住,烏聚雲合。」

唐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完備

推翻隋朝的統治後,唐王朝的帝王承襲了隋朝傳下來的人才選拔制度,並做了進一步的完善。由此,科舉制度逐漸完備起來。在唐代,考試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兩類。每年分期舉行的稱常科,由皇帝下詔臨時舉行的考試稱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種。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為人重視。俊士等科不經常舉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後來漸廢。所以,明經、進士兩科便成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後進士科尤為時人所重。唐朝許多宰相大多是進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生徒,一個是鄉貢。由京師及州縣學館出身,而送往尚書省受試者叫生徒;不由學館而先經州縣考試,及第後再送尚書省應試者叫鄉貢。由鄉貢入京應試者通稱舉人。州縣考試稱為解試,尚書省的考試通稱省試,或禮部試。禮部試都在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闈也就是考場的意思。
明經、進士兩科,最初都只是試策,考試的內容為經義或時務。後來兩種考試的科目雖有變化,但基本精神是進士重詩賦,明經重帖經、墨義。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揭一頁,將左右兩邊蒙上,中間只開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試者填充。墨義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只要熟讀經傳和注釋就可中試,詩賦則需要具有文學才能。進士科得第很難,所以當時流傳有「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的說法。
常科考試最初由吏部考功員外郎主持,後改由禮部侍郎主持,稱「權知貢舉」。進士及第稱「登龍門」,第一名曰狀元或狀頭。同榜人要湊錢舉行慶賀活動,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園探采名花,稱探花使。要集體到杏園參加宴會,叫探花宴。宴會以後,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題名以顯其榮耀,所以把又把中進士稱為「雁塔題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後》詩:「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朝看遍長安花。」所以,春風得意又成為進士及第的代稱。常科登第後,還要經吏部考試,叫選試。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職。唐代大家柳宗元進士及第後,以博學宏詞,被即刻授予「集賢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試落選,只能到節度使那兒去當幕僚,再爭取得到國家正式委任的官職。韓愈在考中進士後,三次選試都未通過,不得不去擔任節度使的幕僚,才踏進官場。
唐代取士,不僅看考試成績,還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薦。因此,考生紛紛奔走於公卿門下,向他們投獻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禮部投的叫公卷,向達官貴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確實使有才能的人顯露頭角,如詩人白居易向顧況投詩《賦得原上草》受到老詩人的極力稱贊。但是弄虛作假,欺世盜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則天載初元年二月,女皇親自「策問貢人於洛成殿」,這是我國科舉制度中殿試的開始,但在唐代並沒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還產生了武舉。武舉開始於武則天長安二年,公元702年。應武舉的考生來源於鄉貢,由兵部主考。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類升」。

宋朝: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改革時期

宋代的科舉,大體同唐代一樣,有常科、制科和武舉。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為減少,其中進士科仍然最受重視,進士一等多數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進士科為宰相科。宋呂祖謙說:「進士之科,往往皆為將相,皆極通顯。」當時有焚香禮進士之語。進士科之外,其它科目總稱諸科。宋代科舉,在形式和內容上都進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舉放寬了錄取和作用的范圍。宋代進士分為三等:一等稱進士及等;二等稱進士出身;三等賜同進士出身。由於擴大了錄取范圍,名額也成倍增加。唐代錄取進士,每次不過二、三十人,少則幾人、十幾人。宋代每次錄取多達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對於屢考不第的考生,允許他們在遇到皇帝策試時,報名參加附試,叫特奏名。也可奏請皇帝開恩,賞賜出身資格,委派官吏,開後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確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級考試制度。宋初科舉,僅有兩級考試制度。一級是由各州舉行的取解試,一級是禮部舉行的省試。宋太祖為了選拔真正踏實於封建統治而又有才乾的人擔任官職,為之服務,於開寶六年實行殿試。自此以後,殿試成為科舉制度的最高一級的考試,並正式確立了州試、省試和殿試的三級科舉考試制度。殿試以後,不須再經吏部考試,直接授官。宋太祖還下令,考試及第後,不準對考官稱師門,或自稱門生。這樣,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門生。殿試後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後,還要舉行皇帝宣布登科進士名次的典禮,並賜宴於瓊苑,故稱瓊林宴,以後各代仿效,遂成定製。宋代科舉,最初是每年舉行一次,有時一、二年不定。實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進行考試,第二年春天,由禮部進行考試。省試當年進行殿試。
從宋代開始,科舉開始實行糊名和譽錄,並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從隋唐開科取士之後,徇私舞弊現象越來越嚴重。對此,宋代統治者採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譽錄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貫等密封起來,又稱「彌封」或「封彌」。宋太宗時,根據陳靖的建議,對殿試實行糊名制。後來,宋仁宗下詔省試、州試均實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後,還可以認識字畫。根據袁州人李夷賓建議,將考生的試卷另行譽錄。考官評閱試卷時,不僅僅知道考生的姓名,連考生的字跡也無從辨認。這種制度,對於防止主考官徇情取捨的確發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於政治日趨腐敗,此項制度也就流於形式了。宋代在考試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沒有革除科舉的痼疾,反而使它進一步惡化。
宋代科舉在考試內容上也作了較大的改革。宋代科舉基本上沿襲唐制,進士科考帖經、墨義和詩賦,弊病很大。進士以聲韻為務,多昧古今;明經只強記博誦,而其義理,學而無用。王安石任參知政事後,對科舉考試的內容著手進行改革,取消詩賦、帖經、墨義,專以經義、論、策取士。所謂經義,與論相似,是篇短文,只限於用經書中的語句作題目,並用經書中的意思去發揮。王安石對考試內容的改革,在於通經致用。熙寧八年,神宗下令廢除詩賦、貼經、墨義取士,頒發王安石的《三經新義》和論、策取士。並把《易官義》、《詩經》、《書經》、《周禮》、《禮記》稱為大經,《論語》、《孟子》稱為兼經,定為應考士子的必讀書。規定進士考試為四場:一場考大經,二場考兼經,三場考論,最後一場考策。殿試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蘇軾等人的反對。後來隨著政治斗爭的變化,《三經新義》被取消,有時考詩賦,有時考經義,有時兼而有之,變換不定。

明朝: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鼎盛時期

元代開始,蒙古人統治中原,科舉考試進入中落時期,但以四書試士,卻是元代所開的先例。
元朝滅亡後,明王朝建立,科舉制進入了它的鼎盛時期。明代統治者對科舉高度重視,科舉方法之嚴密也超過了以往歷代。
明代以前,學校只是為科舉輸送考生的途徑之一。到了明代,進學校卻成為了科舉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國子監學習的,通稱監生。監生大體有四類:生員入監讀書的稱貢監,官僚子弟入監的稱蔭監,舉人入監的稱舉監,捐資入監的稱例監。監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別是明初,以監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員的多不勝舉。明成祖以後,監生直接做官的機會越來越少,卻可以直接參加鄉試,通過科舉做官。
參加鄉試的,除監生外,還有科舉生員。只有進入學校,成為生員,才有可能入監學習或成為科舉生員。明代的府學、州學、縣學、稱作郡學或儒學。凡經過本省各級考試進入府、州、縣學的,通稱生員,俗稱秀才。取得生員資格的入學考試叫童試,也叫小考、小試。童生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由各省學政主持,學政又名提督學院,故稱這級考試為院試。院試合格者稱生員,然後分別分往府、州、縣學學習。生員分三等,有廩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給膳食的稱廩膳生員,簡稱廩生;定員以外增加的稱增廣生員,科稱增生;於廩生、增生外再增名額,附於諸生之末,稱為附學生員,科稱附生。考取生員,是功名的起點。一方面、各府、州、縣學中的生員選拔出來為貢生,可以直接進入國子監成為監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學官舉行歲考、科考兩級考試,按成績分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參加鄉試的資格,稱科舉生員。因此,進入學校是科舉階梯的第一級。
明代正式科舉考試分為鄉試、會試、殿試三級。鄉試是由南、北直隸和各布政使司舉行的地方考試。地點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駐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舉行,又叫鄉闈。考試的試場稱為貢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稱秋闈。凡本省科舉生員與監生均可應考。主持鄉試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調一人,其它官員若幹人。考試分三場,分別於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進行。鄉試考中的稱舉人,俗稱孝廉,第一名稱解元。唐伯虎鄉試第一,故稱唐解元。鄉試中舉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時,正值桂花飄香,故又稱桂榜。放榜後,由巡撫主持鹿鳴宴。席間唱《鹿鳴》詩,跳魁星舞。
會試是由禮部主持的全國考試,又稱禮闈。於鄉試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舉行。全國舉人在京師會試,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稱春闈。會試也分三場,分別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舉行。由於會試是較高一級的考試,同考官的人數比鄉試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調等官,都由較高級的官員擔任。主考官稱總裁,又稱座主或座師。考中的稱貢士,俗稱出貢,別稱明經,第一名稱會元。
殿試在會師後當年舉行,時間最初是三月初一。明憲宗成經八年起,改為三月十五。應試者為貢士。貢士在殿試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試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時務策一道。殿試畢,次日讀卷,又次日放榜。錄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第一名稱狀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稱三鼎甲。二甲賜進士出身,三甲賜同進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通稱進士。進士榜稱甲榜,或稱甲科。進士榜用黃紙書寫,故叫黃甲,也稱金榜,中進士稱金榜題名。
鄉試第一名叫解元,會試第一名叫會元,加上殿試一甲第一名的狀元,合稱三元。連中三元,是科舉場中的佳話。明代連中三元者僅洪武年間的許觀和正統年間的商輅二人而已。
殿試之後,狀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編修。其餘進士經過考試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後考試合格者,分別授予翰林院編修、檢討等官,其餘分發各部任主事等職,或以知縣優先委用,稱為散館。庶吉士出身的人升遷很快,英宗以後,朝廷形成非進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內閣的局面。
明代鄉試、會試頭場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決於八股文的優劣。所以,一般讀書人往往把畢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書、五經中的文句做題目,只能依照題義闡述其中的義理。措詞要用古人語氣,即所謂代聖賢立言。格式也很死。結構有一定程式,字數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對偶。八股文也稱制義、制藝、時文、時藝、八比文、四書文。八股文即用八個排偶組成的文章,一般分為六段。以首句破題,兩句承題,然後闡述為什麼,謂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後股、束股四個段落,每個段落各有兩段。篇末用大結,稱復收大結。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經義演變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極大,嚴重束縛人們的思想,是維護封建專制治的工具,同進也把科舉考試制度本身引向絕路。明末清初著名學者顧炎武憤慨地說:「八股盛而《六經》微,十八房興而二十一史廢『。又說:」愚以為八股之害,甚於焚書。「

清代 - 中國古代科舉制度的滅亡

清代的科舉制度與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貫徹的是民族歧視政策。滿人享有種種特權,做官不必經過科舉途徑。清代科舉在雍正前分滿漢兩榜取士,旗人在鄉試、會試中享有特殊的優特,只考翻譯一篇,稱翻譯科。以後,雖然改為滿人、漢人同試,但參加考試的仍以漢人為最多。
科舉制發展到清代,日趨沒落,弊端也越來越多。清代統治者對科場舞弊的處分雖然特別嚴厲,但由於科舉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舉制終於消亡。

『陸』 科舉制的發展過程

科舉制歷經了以下四個階段:
1、科舉制的創立:隋朝
(1)背景:魏晉以來選官注專重門第,不利於選拔屬有真才實學的人做官,為改變此弊端,隋朝創立了一種新的選官制度.
(2)創立:隋文帝開始用分科考試的方法選拔官員,隋煬帝時正式設進士科,按考試成績選拔人才,我國科舉制度正式誕生.
2、科舉制的完善:唐朝
完善措施:唐太宗時,擴充國學的規模,增加考試科目;武則天時,大量增加科舉取士的人數,首創武舉和殿試;唐玄宗時,詩賦成為進士科的考試內容.
3、科舉制度的演變:明清時期實行八股取士,規定科舉考試只許在四書五經范圍內命題,考生只能根據指定的觀點答卷,不準發揮自己的見解.
4、科舉制度的廢除:清朝末年,在我國封建社會延續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舉制度被廢除.

『柒』 科舉制發展歷程

隋朝廢除九品中正制,吸收漢朝察舉制的某些合理因素,採取朝廷公開考試的方法來選拔官員。這種不問出身門第,無須州郡推薦,由朝廷公開考試選拔官吏的制度,才是我國古代科舉制度的真正開始。

科舉制自隋朝創立,經歷了發展、衰落和滅亡幾個階段,並促進和阻礙了中國社會的發展。598年,隋文帝令京官五品以上,地方總管、刺史,以志性修謹(有德)、清平干濟(有才)二科薦舉人才到中央參加科舉考試,隋煬帝時又創設進士科,這是我國科舉制度的開始。

唐朝繼承和發展了這一制度,並使科舉制逐漸完善,使我國科舉制度進入鼎盛時期。唐朝科舉制度分制科和常科兩種取士方法。制科由皇帝臨時下詔設科考試,以待「非常之才」。應試者可以是現任官吏,也可以是常科及第者,還可以是庶民百姓。考試內容唐初僅考策問,唐玄宗時加詩賦。制科考試有皇帝親自主持,考試合格後有朝廷直接授予官職。但在士人眼中,往往視為非正途出身,不予重視。常科則先由吏部後改為禮部主持,每年定期舉行。考試科目有秀才、明經、進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50多種,其中明經、進士兩科應試者最多。因諸科之中進士科難度最大,往往是百人中取一、二名,故唐朝進士科特別受士人重視。進士科考試合格者稱為「及第」,「及第者」在曲江池參加慶祝宴會,榮盛之極,以致當時進士有「白衣公卿」、「一品白衫」之稱。常科的考生有兩個來源:一是生徒,即京師和州縣學館學生送尚書省應試者;一是鄉貢,即非學館出身,先經州縣初考及第,再送尚書省應試者。唐朝鄉貢入京應試者通稱「舉人」。唐太宗時擴大國學的規模,參加進士科考試的每年達千人以上,進士考中第一名的稱為狀元。武則天時親自進行殿試,並增設武舉。唐玄宗時詩賦成為進士科考試的主要內容。科舉制在唐朝促進了教育事業的發展,士人用功讀書的風氣盛行,科舉制也促進了文學藝術的發展,尤其因為進士科重視考詩賦,大大有利於唐詩的繁榮。

宋朝對科舉製做了不少改革。宋太祖時正式建立殿試制度,即禮部考試後由皇帝在殿廷主持最高一級考試。考生在殿廷及第後,可直接授官。北宋時殿試第一名稱榜首,第二、第三名稱榜眼,一、二、三名都可稱狀元。南宋以後,改稱第一名狀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宋朝科舉制基本上仍分制科和常科。常科考試分州府試、禮部試、殿試三級。州府試稱解試,禮部試也稱省試。

元朝科舉制度也分鄉試、會試、御試三級,但將蒙古人、色目人和漢人、南人分開考試,並分別登榜。同唐朝截然相反,元朝科舉考試重經義而輕詩賦。經義在《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即《四書》中選題,答案以朱熹的《四書集注》為准。我國古代科舉史上以朱熹的《四書集注》考試,是從元朝開始的。

明清兩代,科舉制度變得十分嚴密,各種弊端也愈發嚴重。明清科舉制度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學校與科舉考試緊密結合,進學校成為參加科舉考試的必由之路。明清時學校有兩種:國學和府、州、縣學。國學為中央一級學校,稱國子監,學生稱監生。監生因來源不同,有貢監、蔭監、舉監等名目。府、州、縣、衛設立的學校稱為郡縣學。凡經過本省各級考試入府、州、縣學的,通稱為生員,俗稱秀才。這是仕途的起點。取得生員資格的入學考試叫童生試,簡稱童試。童試包括縣試、府試、院試三個階段。應試者無論年齡大小,均稱童生,院試合格後才能稱生員。考試程序分三級,即鄉試、會試、殿試。鄉試每三年一次,在各省舉行,考生應先參加縣試和府試,錄取後再參加由中央派往各省的學道(或稱學政、學台)所支持的院試,院試錄取者稱生員,俗稱秀才。鄉試逢子、卯、午、酉年舉行。鄉試錄取者稱為舉人,第一名稱為解元。舉人可於第二年進京參加中央舉行的會試。會試由禮部主持,逢丑、辰、未、戌年的三月舉行。會試錄取者稱貢士或進士,別稱明經。第一名稱會元。殿試在會試後的同年四月二十一日舉行。凡貢士均參加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分三甲錄取。一甲三人稱「進士及第」,二甲若幹人為「進士出身」,三甲若幹人為「同進士出身」,一甲第一名稱狀元,如果鄉試、會試、殿試均考取第一名(解元、會元、狀元),俗稱「連中三元」。一甲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合稱三鼎甲。明清時期科舉制的最大變化是考試內容和形式的變化。鄉試和會試,專取《四書》《五經》命題,考生答題有固定的程式和一系列清規戒律。規定一篇文章在開始的破題、承題之後,必須有起講、領題(入手)、提比(起股)、中比(中股)、後比(後股)、束比(束股)、落下等部分。在提比、中比、後比、束比的每一部分必須有兩股兩相排偶的文字,共計八股,所以這種嚴格的文體又稱八股文。即「八股取士」。

『捌』 科舉制在各個歷史時期的發展階段是怎樣的

發展過程:
①隋文帝廢九品中正制,開始採用十科考試的辦法選拔官員;內
②隋煬帝時,始設進士科,容科舉制形成;
③唐朝貞觀年間增加了考試科目,以進士和明經兩科為主;
④武則天創設武舉和殿試;
⑤開元年間,任用高官主持考試提高科舉地位;
⑥北宋的科舉制有了進一步發展,殿試成為定製,進士科成為最主要的科目,實行糊名法;
⑦北宋王安石改革科舉,廢明經,進士科考經義和時務策,設明法科;
⑧明代開始實行八股取士。
⑨清朝前期承襲明代科舉制,1898年戊戌變法提出廢八股取士,1905年清政府制定新學制,廢除科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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