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歷史:武舉是從哪位皇帝開始的
唐代武則天始創選拔武將的武舉考試。至清朝時改稱武科。歷史上武舉一共進行過約內五百次。相容對於文科舉,武科舉較為不受重視。歷朝的武舉時而被廢,時而恢復。而武舉出身的地位亦低於文科出身的進士。
中國歷史上的武舉制度創始於唐代。武舉的興盛是明清兩代,特別是在清代。明朝武舉創制甚早,但制度一直沒有確定下來。清代情況大不相同,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加上封建國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嚴密,錄取相對公正。因此,民間習武者對武舉考試趨之若鶩。
Ⅱ 中國科舉制度發展歷程
1、科舉制的創立:隋朝
(1)背景:魏晉以來選官注重門第,不利於選專拔有真才實學的人做官,屬為改變此弊端,隋朝創立了一種新的選官制度。
(2)創立:隋文帝開始用分科考試的方法選拔官員,隋煬帝時正式設進士科,按考試成績選拔人才,我國科舉制度正式誕生。
2、科舉制的完善:唐朝
完善措施:唐太宗時,擴充國學的規模,增加考試科目;武則天時,大量增加科舉取士的人數,首創武舉和殿試;唐玄宗時,詩賦成為進士科的考試內容。
3、科舉制度的演變:明清時期實行八股取士,規定科舉考試只許在四書五經范圍內命題,考生只能根據指定的觀點答卷,不準發揮自己的見解。
4、科舉制度的廢除:清朝末年,在我國封建社會延續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舉制度被廢除
Ⅲ 武舉的歷史淵源
武則天科舉制首先是從文舉開始的,選拔的都是經國治世的文才,因此文舉是科舉制的主要組成部分。唐代文舉的科目是很多的,明經、明法(通曉法令者)、明字(通曉書法者)、明算(通曉術算者)、進士、俊士(才能俊秀者)等五十多種,後來漸漸演變為只重視明經、進士兩科。
這兩科最初只是試策,也就是根據經義和時務寫作論文,後來逐漸轉變為進士科注重詩賦,明經科注重「帖經」和「墨義」。
所謂帖經,就是將經書任意揭開一頁,將左右兩邊遮住,中間只露出一行,再用紙帖蓋三字,令應試者填充。所謂墨義,則是對經文的字句作簡單的筆試。帖經與墨義,只要熟讀經傳和注釋就可以考中,而寫作詩賦則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學才能,所以進士科及第很難,當時流傳的「三十老明經,五十少進士」,指的就是這個意思。
武則天是中國唯一的女皇帝,武舉制度也是她執政時期開始的。武舉主要選拔將才,與文舉比較,其重要性不及文舉,武舉出身的地位也不及文舉的進士。
歷史上的武舉開始於武則天執政時期,公元702年,由兵部主持武舉考試,考試科目有馬射、步射、平射、馬槍、負重摔跤等。宋代規定武舉不能只有武力,還要考問軍事策略,比如孫吳兵法(孫子、吳起)等。到了明朝時更改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把軍事謀略置於軍事技術之上,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便不能參加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但明代的軍事職位多半由世蔭承襲,再加上由行伍逐步提拔起來的,武舉選將只是個補充形式。清代的情況就大不相同。從制度上看,基本沿襲明末,考試程序、辦法等也沒有多少變化,但由於清朝統治者出身於游牧民族,善於騎射,因此對武舉的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清代武官雖然仍以行伍出身為「正途」,由武舉出身的次之,但武舉出身者數量不斷增大,在軍中佔有相當比例,由於封建國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嚴密,錄取相對公正,因此,民間習武之風興盛一時。唐代的武舉主要考舉重、騎射、步射、馬槍等技術;此外對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軀干雄偉、可以為將帥者」。宋代時規定武舉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問孫吳兵法等。到了明朝時更改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不能參考武試。
至清朝時,改為先試馬步射,馬射二回六矢,中三為合。步射九矢中五為合。之後比力氣,包括拉硬弓、舞刀、舉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筆試。
宋以前並沒有「武狀元」之設。首名武狀元產生於宋神宗時,為福建人薛奕,後與西夏作戰時戰死。歷史上著名由武舉出身的武將尚有唐代的郭子儀(唐玄宗開元初年武舉異等),北宋徐徽言(文進士出身,後棄文習武,徽宗授武狀元)等等。我國歷史上的武舉制度創始於唐代。武則天長安二年(700)「詔天下諸州宣教武藝」,並確定在兵部主持下,每年為天下武士舉行一次考試,考試合格者授予武職。①一般認為,這就是我國科舉制度中「武舉」或「武科」的正式出台。自此以後,武舉考試為大多數封建王朝所承襲,成為封建國家網羅武備人村的重要制度。
唐代武舉偏重於技勇,重點是馬上槍法,而整個制度還不夠完備,只能說是武舉的創制時期。宋代開始,武舉被納入整個科舉體系之中,確定了三組考試的程序和外場考武藝、內場考策論兵書的考試辦法,武舉制度臻於規整。元代武舉廢止不行。武舉的興盛是明清兩代,特別是在清代。
Ⅳ 武舉的清代武舉
清代情況大不相同。從制度上看,基本沿襲明末,考試程序、辦法等並無多少變化,但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清代武官雖然仍以行伍出身為「正途」,科舉次之,但科舉出身者數量不斷增大,在軍中佔有很大比例。加上封建國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嚴密,錄取相對公正,因此,民間習武者爭先恐後參加武舉考試。清代武舉為國家提供了大批人材,其中產生了不少傑出人物。
清代武舉一依文榜程序,考試大致分四個等級進行。
一:童試,在縣、府進行,考中者為武秀才。二:鄉試,在省城進行,考中者為武舉人。三:會試,在京城進行,考中者為武進士。四:殿試,會試後已取得武進士資格者,再通過殿試(也稱廷試)分出等次,共分三等,稱為「三甲」。一甲是前三名,頭名是武狀元;二名是武榜眼;三名是武探花。前三名世稱為「鼎甲」,獲「賜武堤及第」資格。二甲十多名,獲「賜武進士出身」資格。二甲以下的都屬三甲,獲「賜同武進士出身」資格。殿試的規格很高,一般由皇帝親自主考。考試揭曉後,在太和殿唱名,西長安門外掛榜,並賜給武狀元盔甲。然後由巡捕營護送武狀元歸第,炫耀恩榮。第二天,在兵部舉行盛大的「會試宴」,又賞給武狀元盔甲、腰刀等,賞給眾進士銀兩等。清代科甲等級差別甚大,同樣是武進士,一、二、三甲的等級和榮譽卻大不相同。自然狀元是出盡了風頭的,登第後的三天內,可以披紅掛彩,上街誇官,真所謂春風得意、風光十足了。
殿試以後,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職。順治三年(1646)丙戌科是清朝武舉第一科,當時規定武狀元授正三品的參將,武榜眼授從三品的游擊,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備,三甲授從五品的署守備。康熙年間又有變動,改為一半授營職,是直接帶兵的官,另一半授衛職,是皇帝的宮廷侍衛。雍正五年(1727)規定,武狀元授御前一等侍衛,武榜眼、探花授二等侍衛。再從二甲中選頭十名,授三等侍衛。其餘全在兵部注冊授於守備等營職。雍正以後各朝武進士的授官情況還有一些變化,不過所授品階基本上以康熙朝定製為准,沒有太大的變更。
清朝武舉各級考試,通常每三年舉行一次,每科錄取人數也有定額。但常科以外,還時常增設所謂「恩科」,常額以外,也增加一點「恩額」。
這類「恩科」、「恩額」都由皇帝直接掌握。無非籠絡人心,吸收更多的武勇人士為統治者效命。考試辦法差不多與明代一樣,分一、二、三場進行。一、二場試了弓馬技勇,稱為「外場」;三場試策論武經,稱「內場」。一場試馬上箭法,馳馬三趟,發箭九枝,三箭中靶為合格,達不到三箭者不準參加二場。乾隆年間,一場又增加了馬射「地球」,俗稱「拾帽子」,專為考察伏射能力。二場考步射、技勇。步射九發三中為合格。所謂「技勇」,實際上主要測膂力。一共三項。頭項拉硬弓,弓分十二力、十力、八力三號,另備有十二力以上的出號弓。應試者弓號自選,限拉三次,每次以拉滿為准。二項舞大刀,刀分一百二十斤、一百斤、八十斤三號,試刀者應先成左右闖刀過頂、前後胸舞花等動作。刀號自選,一次完成為准。第三項是拿石礩子,即專為考試而備的石塊,長方型,兩邊各有可以用手指頭摳住的地方,但並不深。也分為三號,頭號三百斤,二號二百五十斤,三號二百斤。考場還備有三百斤以上的出號石礩。應試者石號自選,要求將石礩提至胸腹之間,再藉助腹力將石礩底部左右各翻露一次,叫做「獻印」,一次完成為合格。凡應試者,弓、刀、石三項必有兩項為頭號和二號成績,三號成績超過兩項者為不合格,取消三場考試資格。⑤
三場是考文,當時叫「程文」,也稱「內場」,相當於文化課考試。內場考試對大多數武人來說,比外場考試更難應付,所以考試辦法不得不屢有變動。最初是考策、論文章,「策」相當於問答題,「論」是按試題寫一篇議論文。順治時定為策二篇、論二篇,題目選自四書和兵書。康熙年間改為策一篇、論二篇。策題出自《孫子》、《吳子》、《司馬法》三部兵書,論題只從《論語》、《孟子》中出,考試難度有所降低。乾隆時,又改為策一題,論一題,題目都選自《武經七書》。到嘉慶年間,考慮到武人多不能文,所考策、論多不合格,而不少外場成績突出者又往往敗於內場,於是乾脆廢除策、論,改為按要求默寫《武經七書》中一段,通常只一百字左右。這樣一味遷就,使內場考試的水平越來越低,最後差不多隻是形式上的存在了。當時社會上歧視武人之風很盛,經此一改,武人更加被文士們看成纖纖武夫,武舉的社會地位大不比清代前期了。清代著名學者趙翼有一段記述,最能反映武舉內場考試的實情,也反映了當時文人對武人的輕蔑:
「武闈但以弓馬技藝為主,內場文策不論工拙也。余嘗主順天乙酉科武鄉試,其策有極可笑者。如『一旦』二字多作『亘』字,『丕』字又作『不一』字,蓋緣夾帶小本字畫甚密,不能分晰,故抄謄訛錯耳。又如『國家』字應抬高一字,則凡論古今地名處,如『國家四郊多壘』、『社稷危亡』之類,亦無不抬頭。武生自稱『生』,則應於行內稍偏,乃又將『生人』、『生物』、『生機殺機』之生字,一概偏在側邊。如此者不一而足。然外場已挑好『雙好』字型大小,則不得不取中。幸武闈無磨勘之例,可不深求耳。」⑥
實際上康熙注意到了科舉文武分途不利於造就兼備人材的問題,他曾要求打破考試中的傳統界線,允許文武生員舉人交叉考試,武科舉人可以改考文科進士,文科舉人可以改考武科進士。康熙認為:「如此則各得展其所學,文武兩途,皆得真才矣。」⑦然而,整個清代,文武交叉考試者寥寥無幾。文武各成畛域而壁壘森嚴的現象越來越嚴重,文人不武,武人不文,文武兼長的人材也就越來越少。文武分途的考試制度培養了大批專門人材,卻很難造就出允文允武的博通人材,應該說這是科舉制度的弊端之一,也是清朝中後期政壇上出將入相人材日見匱乏的原因之一。
上面所講考試辦法,是會試一級的,鄉試、童試的考試辦法與會試大致相同,只二場弓、刀、石的份量相應降低,馬步射降為九發二中為合格。 清朝對武科鄉試、會試的錄取額有具體規定。康熙二十六年(1687)規定,武鄉試錄取名額約為文鄉試的一半,全國共八百四十名左右。其中河北省(直隸),一百零八名,其他各省六十名以下不等。會試錄取名額康熙初年以前,大致在每次錄取二百名到一百名之間。康熙十八年定額一百名,後來又規定不拘定額,特別是不拘各省分配的定額,只按考試成績,奏報皇帝,由皇帝和主考大臣臨時酌定錄取人數。酌定時也要考慮到各省都有名額,但一甲、二甲只依據成績圈定,排除其他因素的影響。每科參加會試的武舉人,一般在千人左右,有時多到兩千人左右,進士錄取額如果平均以一百二十人計,那麼錄取比例差不多是在十人或十幾人中取一名,顯然,考取武進士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落第的武舉人,雍正年間曾規定按路程遠近發給回家路費,多則十兩,少則四、五兩。而大部分武舉人,按規定可到兵部注冊,由兵部依據個人成績分三等授予武職,也可以到本省軍營中效力。總之,只要有一個武舉人資格,就算有了進身之機,同樣也有逐步升遷的機會。 清代武舉制度與大清帝國相始終。鴉片戰爭以後,頻繁的禦侮戰爭中,早就顯露出武舉人材不能適應新的戰爭,除了長矛大刀與堅船利炮之間的差距外,更重要的還是基本素質和軍事思想上的差距。然而朝野上下株守陳規,玩歲愒日,武舉考試竟一直被延續下去。光緒二十一年,榮祿首先提出廢止武舉考試,他說:「自火器盛行,弓矢已失其利,習非所用,與八比試帖之弊略同。積弱之端,未始不由於此。」⑧他主張各省創設武備學堂,以西洋軍事課程培養新式軍人。然而榮祿的倡議並沒有得到大多數朝臣的響應。一拖便是幾年,光緒二十四年照例舉行武舉會試——這是中國歷史上最後一次武會試。不久,要求改革的呼聲又一次響起來,「內外臣工請變更武科舊制,廢弓、矢、刀、石,試槍炮。」然而依舊未能實行改革。⑨直到光緒二十七年(1901),武舉制度才終於被宣布廢止。可惜這已經太晚了,僅僅十年後,大清帝國便宣告滅亡了。
清朝以鐵騎勁弓得天下,所以前期幾個皇帝都很重視講習武藝,時時強調「文武並重」,力圖保持滿族勁悍尚武的傳統。然而,由於受到漢文化的不斷浸潤和持續執行「右文」政策,使朝野上下重文輕武之風日益濃烈。於是,不但在觀念上,就是實際待遇上,武科地位也比文科低得多。文科殿試揭曉後,新科進士的姓名、籍貫及名次都要鄭重其事地刻在「進士題名碑」上,這些碑至今還完整無損的保存在北京國子監舊址。此外,官私刊印的《館選錄》、《鼎甲錄》和《明清進士題名碑錄》一類書籍很多,差不多隨處可見,因此清代文科進士的情況非常清楚。武科就大不相同了,既沒有「題名碑」制度,也很少有專載其事的書籍,對整個清代武科概況,包括武科鼎甲情況,不要說後代,就是當時人也往往不能言其詳。
幸好近人朱彭壽曾做過一番統計,留給我們一份珍貴材料。⑩加上還有其它方面的材料,使我們對清代武舉鼎甲情況大致有所了解。
清代的武會試,自順治三年(丙戌)開科,到光緒二十四年(戊戌)截止,一共進行了一百一十二次。也就是說一共產生了一百一十二個武狀元,還有一百一十二名榜眼和探花,總計武科前三名(鼎甲)是三百三十六名。一百一十二年武狀元的姓名都有記載,但目前能確知其籍貫者只九十二人,其餘二十一人還有待於考求。這九十二個武狀元,河北省出的最多,共三十二名。以下山東十三名,浙江八名,江蘇六名,河南、山西各五名,廣東四名,甘肅、福建各三名,江西二名,四川、陝西各一名。此外,漢軍旗六名,滿軍旗三名。
這個統計不完備,也不是很准確的,不過大略可見各省武舉基礎的差別。所謂武舉基礎,可從兩個方面認識,一是尚武風氣,二是文教水平。河北省武狀元最多,武榜眼、探花也比別的省多,這與河北省武風素盛分不開。正因為河北省武風基礎好,所以清朝對河北省特別重視,鄉試名額總比他省給得多。陝、甘二省古多名將,尤其是甘肅,雖然經濟、文化都比較落後,但自來「人材健壯,強勇者多,騎射嫻熟,勝於他省。」⑾康熙年間平定「三藩之亂」中的名將張勇、趙良棟、王進寶、孫思克都出在隴右,所以清朝對陝、甘二省總是另眼相待。武鄉試名額,順治朝規定陝、甘各二十名,後經康、雍、乾三朝追加,兩省都增至五十名,這比許多大省的名額都多。有清一代,甘肅出了三名武狀元,一名榜眼,四名探花,以甘肅的經濟文化和人口而言,這個數字不能算小了。需要指出的是,當時的甘肅包括寧夏,三名武狀元張文煥、馬會伯、李如柏都出在寧夏,五名榜眼、探花中,也有三人出在寧夏。人口不及江南一個大縣的寧夏,居然出了六名武科鼎甲進士,這不能不是一個引人注意的現象。 我們把清代文武兩科狀元的籍貫對照一下,能發現一些有趣的方化差異。
清朝文科會試也是一百一十二科,狀元一百一十二名。其中江蘇四十九名,浙江二十人,安徽九名,山東六名,河北、廣西各四名,江西、福建、湖北、廣東各三名,湖南二名,江南、四川、陝西各一名,山西、甘肅、雲南沒有。顯而易見,從整個比例來看,武狀元是北方多,文狀元則南方領先。河北省武狀元三十二,文狀元僅四名,與此相對,江蘇省是文狀元四十九,武狀元六名,南北文武各有偏長,至少在清代科舉考試中確實存在這個問題。應該說山東、浙江兩省發展相對平衡,這兩省文武基礎都比較好,兩科狀元的比例顯得合理一些。
從武鼎甲的民族比例上看,無疑漢族佔了絕大多數,而少數民族中回族顯得突出一些。回族是以尚武勇健著稱的民族,乾隆曾說:「中土回人。性多拳勇,哈其大姓,每出將種。」⑿所以清朝歷來注意從回族中選拔武備人材。武狀元中能確知是回族的是:江都楊謙,先獲康壬午武鄉試第一名(解元),又獲康熙丙戌科武狀元;乾隆丁巳科狀元河北任邱哈攀龍;壬申科狀元河北獻縣哈廷梁;丙戌科狀元河北河間白成龍;丁未科狀元山東臨清馬兆瑞;嘉慶丙辰科狀元河南鄧縣馬殿甲;甲戌科狀元山東益都丁殿寧;咸豐壬子科狀元河北撫寧馬鳴圖;同治甲戌科狀元河南西平張鳳嗚等,至少是九個,或者還要多一些,尚待繼續考索。榜眼、探花也有一批。如雍正丁未科榜眼安徽懷寧馬大用;嘉靖已丑科控花河南杞縣張萬清,丁丑科武榜眼甘肅固原馬維衍;光緒丙子科榜眼河南西平張忠祥等。楊謙家族是南方回族中的望族,其弟楊凱也是武進士出身,官至湖廣提督。哈攀龍之父哈元生,其子哈國興,都是武進士出身,哈廷梁則是哈攀龍的族弟,諸哈都做到提督職務,是善戰的將領,「三世擁旄,時人榮之。」⒀乾隆所謂「哈其大姓,每多將種」就是在誇獎哈國興時所言。 清朝武科出現過不少著名人物和軼聞,有些是值得介紹一下的。
古代科場的最高榮譽是「獨佔三元」,即一個人得了三個第一名:鄉試第一解元,會試第一會元,殿試第一狀元。清朝二百多年中,文科得三元者僅兩人,一個是乾隆時代江蘇常州的錢棨;另一個是嘉慶時代廣西臨桂的陳繼昌。武科得三元者只有一位,此人是清初浙江仁和的王玉。說來王玉不止是三元,而是獨占「四元」。他本來是明朝崇禎十二年(1639)浙江武鄉試的解元。入清以後,又參加新王朝的武舉,獲順治八年(1651武鄉試解元,接著順治九年武會試會元,殿試又得狀元,是名符其實的「連捷三元」。王玉體貌偉岸,武力絕倫,甚得順治賞識,曾任天津鎮總兵等職。
武狀元馬全,本名馬瑔,山西陽曲人,是一位性格耿直,武勇超群的英雄人物。乾隆十七年壬申(1752)他考中一甲第三名進士,即武探花,授官福建游擊。他與同僚某人語言失歡,發生斗毆。某人敵不住馬全,由衙門逃到城門外,馬全騎馬追到城濠的橋上,兩人再次奮拳搏鬥,後來竟一起落入城濠。因為這件事,他被參劾罷官,只好流落北京。過了幾年,他改名馬全,重新參加乾隆二十四年的武鄉試,取得武舉人資格。第二年(庚辰科)參加武會試、殿試,居然以優異成績獲取一甲一名武狀元。殿試外場的時候,乾隆認出了這位技勇出眾新科狀元馬全,其實就是幾年前的武探花馬瑔。馬全不勝惶恐,乾隆愛才心切,居然不咎既往,使馬全重新獲得為國效力的機會。後來,他參加了平定金川叛亂的戰爭,在木果木之役中,率部殿後,英勇殉職。馬全的經歷成為清代武科膾炙人口的佳話。⒁
江蘇泰州人劉榮慶,是乾隆四十九年甲辰科(1784)武狀元。只隔了三年,他的弟弟劉國慶又獲乾隆五十二年丁未科武狀元。兄弟兩人都是武狀元,這在清朝是唯一一例。
清代的天津武風很盛,武科出人亦多。武狀元出了三位,但都在晚清,即咸豐三年癸丑科(1853)溫常涌;光緒三年丁丑科(1877)佟在棠;光緒二十一年乙未科(1895)武國棟。另外還出了兩位名聲顯赫的武榜眼:韓琦,「猿臂善射,射無虛發。」武鄉試第一,武會試又第一,後中乾隆丙辰科武榜眼。李經世字槐圃,「任俠尚義,孔武多力。」也是鄉試、會試均為第一,後中乾隆乙丑科榜眼。二人事跡如出一輒,是過去天津的老人們喜歡講述的人文掌故。⒂
清代文科考生不拘年齡,老於場屋而終身無尺寸進取者大有人在,八十以上還下考場的事情並不罕見。清政府對這種人通常都要給予褒獎,無非吸引更多的士人把畢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但武科是有年齡限制的,規定武生、武舉年齡超過六十,地方不許發給參加鄉試和會試的手續。道光二十六年(1846),安徽有個叫符成梅的武童生,以八十四歲高齡參加武鄉試,居然三場都應付下來。主持鄉試的官員奏請皇帝授予職銜,道光以「違例妄請」的罪名將報請官員革職,並下令將送考、收考的學政、巡撫等一律「嚴加議處」。從保證武舉的質量來看,道光的處理不無道理。
上面談到,武科鼎甲統計為三百三十六名,而實際上狀元是足額的,榜眼、探花有缺額者,大抵在遇到確實不得其人的時候,便留下空缺。當然這種情況並不多,主要發生在道光朝。道光二十七年丁未科(1847)只取狀元河北晉州李信、榜眼四川越雋姜國仲,探花虛缺。道光三十年庚戌科(1850)只取狀元四川華陽彭陽春、榜眼河北靜海岳汝忠,探花虛缺。因特殊原因而丟失了鼎甲榮譽的只有一例。清代制度,殿試後由皇帝親自宣布登第進士名次,稱為「傳臚」,嘉慶二十四年己卯科(1819)狀元徐開業、探花梅萬青均以傳臚未到而被除名,榜眼陝西神木秦鍾英被推補為狀元。
山西省汾陽市杏花村發現之古石礩子:
杏花村所發現健身器為一對,其一正面落款:「咸豐庚申」,為咸豐十年 (1860);反面:「重三百觔」;高68、底邊長32厘米,為方柱抹楞收殺體。分別有兩組手摳著力槽、石窩。底部有一半圓型石窩,蓋為精確重量「三百觔」,鑿去多餘之重量。
觔:重量單位「斤」的異體。古時一斤16兩,一兩十錢,一錢約為3.69克。 一觔就是一斤,約為590克。
Ⅳ 你對歷史上的武舉有多少了解
武舉首先考察的就是力氣,雖然不會特意要求八塊腹肌,但考核中有開弓,武內刀,掇容石三項,開弓分48公斤,60公斤,72公斤。刀有80斤,100斤,120斤,必須貼前胸和後背刷出花,清朝武狀元徐華清訓練用刀就達到127斤。
掇石就是搬石頭,有200斤,250斤,300斤,考試時必須把石頭從地上提起來,起碼得和膝蓋高,更猛的可以高到胸口。唐代武舉要求背著四百斤的米走二十步,宋代弓箭手要求能開七十三公斤的弓,光是力量的要求一般人就根本無法做到,即使是民間的武術高手大多也可能在武舉的第一關遭挫。
Ⅵ 中國武術的發展史
在中國,武術最早是被當成是舞蹈來訓練的。在商周時期,武術是作為舞蹈來內鼓舞士氣的。之後容,在周朝,一些學校吧射御、習舞干當做是教育的內容。到了春秋戰國,由於戰亂不斷,武術開始得到了重視。並且,在春秋戰國,劍道得到了空前的發展。
秦漢時期也十分重視武術,當時還有宴樂興舞的習俗,比如項庄舞劍。而且當時的武術很接近當今武術的套路了。據傳華佗首創「五禽戲」,是中國武術的濫觴。而在新中國成立後,武術停止了正統承傳及武館傳授。改革開放後,武術主要分為了套路和搏擊格鬥兩個類別。
(6)武舉發展歷史擴展閱讀:
事實上,在清朝時期,當時的統治者就已經開始了禁武。那時候,人們是通過結社的方式來學習武術的,還出現了太極拳、八卦掌等著名的拳種。而在新中國成立後,由於競技武術在世界范圍內的發展,中國的武術也被列入是體育的范圍內,以體育中「競技」的形式發展起來。
Ⅶ 武舉制度哪一年實行的
我國歷史上的武舉制度創始於唐代。武則天長安二年(700)「詔天下諸州宣教武藝」版,並確定在兵部主持權下,每年為天下武士舉行一次考試,考試合格者授予武職。一般認為,這就是我國科舉制度中「武舉」或「武科」的正式出台。自此以後,武舉考試為大多數封建王朝所承襲,成為封建國家網羅武備人村的重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