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市發展以保護歷史文化與人民幸福的關系
一個城市自從它產生的那一刻起就是不斷演變和發展的。而城市的歷史文化保護是力求在發展中對歷史街區、歷史建築和傳統民居等進行修復和控制,因此在城市的演變過程中。保護和發展成了一對不可避免的矛盾體。如何處理好城市發展與歷史文化保護的關系已經成了現今城市保護與更新的重要課題之一。我們在處理二者關系的時候應該清楚地認識到:兩者之間的矛盾並非簡單的對立和沖突.而是既對立又統一的辨證矛盾關系。通過採取積極的手段和科學合理的方式使城市歷史文化保護與發展達到和諧統一的動態平衡。
2城市歷史文化保護源於城市發展
城市的發展從城市起源的時候就一直未曾停息過.正如赫拉克利特所說:「一個人不能兩次踏進同一條河」,同樣。一個人也不可能兩次走進同一個城市。正是因為城市是這樣一個不斷變化和發展的過程。才使得城市歷史文化保護成為可能和必要.城市的歷史文化環境就產生於城市過去發展的痕跡之中。試想一個永遠靜止的、沒有時間空間變化的城市(雖然這樣的城市不可能存在)。既沒有歷史可言,也就更不存在歷史文化環境的保護了城市的產生和演變是一個動態的、復雜的過程,城市在這個過程中經歷著無數的滄桑變幻。而每~個變化都顯示著城市的發展是具有延續性的。歷史保護就是這種延續性的主觀表現。也就是通過人為的手段來保證城市發展中文化及精神的延續。因而從這個角度出發。城市的歷史文化保護源於城市發展的延續性
3城市歷史文化保護是城市發展的需要
城市是人類社會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結晶.它本身既是一個過程又是一種文化現象。保護具有地方特色的歷史文化環境,保存街巷空間的記憶。保持城市景觀的時間和空間的延續性是人類文明發展的需要.也是連續世世代代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們的精神紐帶.縱觀歷史,我們可以發現人類的社會結構、價值觀念不可能產生像技術發展那樣快的改變。城市的社會、文化、環境等方面需要~定程度的延續性。城市的歷史保護「不只是為了過去而過去。而是為了現在而尊重過去」。一個長久保持的記憶將超出記憶的領域而形成地方精神的統一和延續,促進城市精神的形成和發展。
城市的文化遺產是一種無可替代的社會、文化和經濟資源。資源分為「可再生「與「不可再生「兩類,而再生的意義包括「繁殖「與」再循環」。再循環使用舊建築,有利於減少資源使用量和殘余物排放。改善城市環境,保護生物圈。正因為如此。歷史建築、歷史環境也成為可以再開發、再利用的潛在資源。
另外,舊建築和環境中儲存著能量。新建建築將使這些材料和資源被耗散,帶來材料上的浪費。而且舊區在開發中被夷為平地。舊的居民一般處於貧困的邊緣,不得不被安置到遙遠的城市的邊緣區,增加了城市基礎建設的成本。同時,在原地新建的摩天大樓能耗基本上是傳統建築能耗的4倍。因此保護歷史文化環境從宏觀上來說為城市節約了能源和資源。歷史文化環境在旅遊觀光活動方面起到的積極作用同樣不可忽視。適當的旅遊開發。良好的城市定位和宣傳可以為城市帶來新的活力
開發歷史環境的旅遊資源一般有兩種:一是舉辦活動.即按照古老傳統,每年在一定時候舉辦民風民俗活動。以此吸引遊客。還有一種是以歷史文化環境吸引遊客參觀文物古跡、古建。觀賞地域風光,了解風土人情、風俗習慣,並以此來帶動旅遊業
前者如老北京廟會。濰坊風箏節等。以重慶磁器口街區為例,重慶磁器口老街利用街區的歷史條件,連續舉辦廟會活動。在春節期間成為重慶遊客們旅遊的好去處,為城市人們的節El增添了新的旅遊項目。除此之外,磁器口舉辦的民族樂曲表演活動也成為當地的一大特色,特別受到外地遊客的歡迎。
後者比較突出的例子有雲南麗江古城。麗江古城在1996年以前一直陷入保護不利的困境。民居建築破敗不堪。大型古建淪為機關大院,古城的發展陷入死角。1996年。麗江大地震之後。政府和民間投資捐助4億多資金進行古城修復。不僅修復了重要的古建。而且還對古城的歷史環境、古街區進行了整治。自此。麗江成為了全國古鎮游的熱點,也是雲南省旅遊線路的中心.旅遊經濟成為當地主要的經濟來源
由此可見,歷史文化的保護可以帶動城市旅遊業的發展,為地方帶來經濟收益當今世界.全球化已成為國家或地區發展必須要考慮的背景,它給地區經濟、社會、文化等交流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會,但是同時也帶來挑戰。
從文化方面看。文化的發展有「趨同」之勢,但是這種趨同並非對每種文化都是平等的,往往表現為弱勢文化受到強勢文化的激烈沖擊。在這個過程中,只有加強地方文化特色,增加城市文化活力才能立於不敗之地。如果沒有明確的保護歷史文化的意識,沒有發展方向。就會顯得被動,喪失競爭力。
4正確平衡城市發展與歷史文化保護的關系
城市中保護、更新和再開發三部分是不斷變化、交替進行的。也是城市基本而持續的生長活動。好的城市規劃設計應該取得同一時代多樣性和同一性的均衡,使城市能夠協調共生。有機成長。片面鼓勵新形式的開發而犧牲城市歷史文化遺產,或者過分強調保護舊建築而犧牲城市的舒適性和創新性都是不應該的。
近二十年以來。我國的城市發生著急劇的變化。騰飛的中國處於高速發展的狀態.然而在發展的過程中往往忽視了城市記憶的保留.許多地方為了追求經濟效益在更新中把原先的歷史建築和街區完全推倒重建.造成原來具有悠久歷史並非常富有特色的城市逐漸失去了記憶。城市差異越來越少,面貌卻越來越趨一致近幾年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需求從物質的層面向更高的精神層面提升。人們逐漸認識到城市的歷史文化遺產是城市中不可再生的資源.是城市精神和傳統文化延續的物質基礎。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也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關注。
但是在高速發展的城市中.保護城市的歷史文化必然面臨很多的困境。從過去的經驗和國外成功的例子我們發現。在城市發展過程中搞好城市的歷史文化保護工作。必須要政府、專家和公眾的共同參與。政府通過立法、執法和行政的手段規范城市發展和城市歷史文化的保護,同時通過行政手段,以異地補償等方式.使地方歷史文化保護與更新項目達成經濟上的良性運作。而專業人士應提高自己的專業水平和職業道德,使城市歷史文化保護工作得到技術上的支撐。並保證保護工作嚴謹、細致地完成。同時。作為城市居住的主體。公眾有權參與城市歷史文化的保護.並且通過有效的組織手段監督政府和專家的作為,提供廣泛意見。從當今的發展情況看,我們同樣還{_}要廣大房地產企業的責任感。也就是說,企業應把保護城市歷史文化資源作為自己應盡的責任,把延續歷史文脈、彰顯城市個性保持城市肌理作為判斷一個項目是番成功的重要標准。只有當我們同時具備了政府的規范、專家的技術、公眾的參與、開發商的責任,才能保證不因為發展中的失誤而導致歷史文化的缺失,在發展中做好歷史文化保護的工作。
一個歷史階段城市風貌特徵的形成.與當時的社會文化背景、科學技術水平密切相關。一些城市或地區雖然不具有悠久的歷史。但是其產生和發展具有時代特色和風貌,從發展的觀點看,這樣的城市也具有歷史文化保護的意義。歷史文化保護也應該具有發展觀,體現出不同時代的特徵。比如在中國改革開放背景下誕生的深圳,雖然歷史很短,但其規劃理念、城市功能、空間形象和發展速度等,都體現出我國改革開放形勢下新興城市的時代特徵。這樣的城市在百年之後,有可能會作為中國社會經濟發展史上重要的代表。成為具有研究價值的歷史名城。
還有一些城市或地區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保留著各異的城市記憶,在歷史文化保護中也應該以發展的觀點。體現出多元化的時代特徵。比如哈爾濱的花園街,雖然是中國半封建半殖民地時期建設的俄羅斯農庄式街區.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在一個多世紀的變遷中。原來的街區已經不僅僅是單純的殖民地時期建築.還有解放前後修建供紅軍辦公用的房屋.甚至一些解放後修建的具有蘇聯時期建築風格的紅磚房。這些建築保留了各個發展時期歷史的痕跡。再現了不同階段的歷史信息。在做規劃的時候除了保留俄羅斯農庄式建築。還應對其他時期的建築都進行整治、保護,使各個階段的風格都得以體現.保證地方記憶的完整延續和文化的多元性。
歷史文化保護「主要是指對現有的美好的城市環境予以保護,但在保持其原有特點和規模的條件下,可以對它作些修改、重建或使其現代化。」由此可見,真正的保護本身就需要與發展相協調.它的目的並不是要重現已逝去的舊時風貌。而是要保留現存的美好環境。避免具有吸引力的生活場所遭受不適當的改變和破壞,防止社會生活頻繁、過度變遷,實現社會穩定和持續的發展。』所以說歷史文化保護工作應該以動態、全面的方式進行。做到以下幾點。立足於為了今天和明天的發展而尊重過去。
(1)積極動態的保護。歷史保護規劃應該作為總體規劃的一個有機部分。與城市的整體發展相協調,在總體規劃、城市設計中充分注意保護歷史文化傳統.維護並發揚城市的格局特色,而不該以消極、靜態的方式把城市歷史文化保護規劃僅僅看作是以保護文物古跡、風景名勝及其環境為主的專項規劃。
(2)全面復合性的保護。應該認識到歷史文化保護不僅是城市中的一個文物古建的保護,還包括對城市經濟、社會和文化結構中各種積極因素的保護與利用。全面地分析城市的結構,找到值得保護的對象,使其得到有效的保護,才能使潛在的經濟效益得到發揮,從而有利於城市的長遠發展。
(3)避免理論與實際相脫節。理論與實踐脫節。一是指理論沒有超前性,不能適應瞬息萬變的城市發展:二是指理論對規劃、建設中出現的許多問題未能深入研究:三是規劃與建設備行其是。一旦基礎理論不能指導實踐,必然導致保護規劃與實際發展建設脫節
2. 城市文化保護與建設的意義,目的與措施
城市是人類在歷史文明發展進程中改造自然的基礎上創造的聚集地。在歷史悠久的城市裡,那些經過歷朝歷代沉澱而倖存下來的歷史建築和文化遺存,以其獨特性、不可復制和不可再生性,往往成為該城市獨一無二的發展見證,不僅是城市所在地區優秀歷史文化的結晶,也是城市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是建設現代特色城市的基礎。一座現代化的城市,除了要有時代氣息外,更要有歷史文化傳統,成為這一城市的特色與記憶。對一座城市來講,文化遺產就是自己的品牌和個性,就是財富,在城市形象宣傳、歷史文化教育、鄉土情結的維系、文化身份的認同、生態環境建設及和諧人居環境的構建等方面具有綜合的價值。所以,保護已有的歷史文化遺產對一座城市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當今世界的許多國家、我們國內的許多城市,維護城市的歷史風貌、保護文化遺產,不但已成共識,而且成為法律。這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的。
近年來,全國各地一些地方,由於忽視城市文化建設,忽視城市歷史風貌和文化遺產的保護,導致城市建設出現一些突出的問題:一是城市記憶消失。上一世紀八十年代以來,由於忽視對文化遺產的保護,在所謂的「舊城改造」、「危舊房改造」中,採取大拆大建的開發方式,致使有著千百年歷史的一片片街區被夷為平地,一座座傳統民居被無情摧毀,造成老城區歷史性城市文化空間的破壞、歷史文脈的割裂、社區鄰里的解體,最終導致城市記憶的消失。二是城市建設失調。由於缺少科學態度和人文意識,往往採取單一依賴土地經營來拉動經濟的增長方式,導致出現「圈地運動」和「造城運動」。盲目追求城市變大、變新、變洋,熱衷於建設大廣場、大樓房、景觀大道,而這些項目往往片面突出功能主題而忘掉文化責任,所建的城市小區因經濟利益至上,缺乏應有的區域文化內涵,造成城市文化品位的缺失。三是城市面貌單一,形象庸俗。城區土地拍賣中,由於政府沒有統一和嚴格的要求,圈地的開發商也不願承擔開發區內城市文化建設的責任,導致新舊城區主、次幹道兩旁新建築幾乎是千樓一面的商住房、辦公樓,城市立面景觀顯得生硬、淺薄和單調。四是城市人文精神衰落。由於片面追求物質利益,忽視文化生態,在城市建設中,重經濟效益,輕人文精神和傳統特色,導致對城市精神理解的錯位和城市發展定位的迷茫,造成新城區內行政區、工業區、商業區、文化區、生活區建設布局不科學、不合理。五是城市人居環境隱患叢生。由於管理者以對自然無節制的掠奪式開發來滿足「發展」的慾望,致使新開發的城市小區環境面臨突出問題:樓房密集,居民文化活動場地、休閑場所不足,學校、商場、醫院等沒有合理配套,甚至連綠地、停車場、公廁也都緊缺,人居環境質量不高,隱患叢生。
3. 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現代化城市的建設之間的協調
核心:
一個要滿足目前的發展需要 不僅僅在經濟方面 經濟和文化可以交融的 例如旅遊
一個要為後代保留有利於他們生存和發展的條件 包括物質上和精神上
4. 城市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意義有哪些方面
國務院最近下發的《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決定從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我國的「文化遺產日」。這意味著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開始進入政府和社會關注的視野。
然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被大家所忽視的。多年來,我國文化生態發生了巨大變化。在經濟發展的進程中,很多文化遺產、大量古代建築,在人們的經意或不經意間消失了。由於不可再生性,不少承載著巨大歷史文化價值的物質遺產,就這樣永遠地離開了我們。上世紀50年代以後,全國許多城市開始新的建設,由於對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和作用缺乏認識,造成了對歷史古城的摧殘。上世紀80年代以後,掀起了新的建設高潮,許多大中城市舊城區內大規模的建設活動,使許多傳統歷史地域遭到了「滅頂之災」,許多舊城在「舊貌換新顏」的同時,失去了原有的特色風貌。而觀念上的輕視、經費支持的不足與制度規范的不完善,更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舉步維艱。
傳統文化與落後文化、舊文化的混淆,直接導致了人們對於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不力。在一些人看來,要更新,就要破「舊」立「新」,就要「快刀斬亂麻」、「放開手腳干」。而片面追求經濟建設,忽視文化建設和歷史文化保護,讓更多高樓大廈和旅遊發展吞噬了很多歷史建築,毀壞了不少歷史名城的風貌。這不但使文化遺存和原來的地方風情、城市風貌一掃而光,割斷了社會的歷史文脈,而且,長此以往更會帶來一個民族文化的弱化。
一個民族文化的根基,一種精神文明的傳承,需要載體。悠久的文化,是承載於千年文化遺產,例如風俗、習慣、傳統表演藝術、古遺址、古建築等之上的。以建築為例,現代建築以鋼筋水泥為材料,它的抗震性能較差,而中國古代多以木質建築為主,它的建造結構使它具有更強的抗震作用。這一建築風格背後,蘊含的是中國「以柔克剛」的傳統文化理念。例如,麗江古城經歷了7級地震還基本無損,後被評為世界遺產。再如,上海市第12塊歷史風貌區——上海市虹口區霍山路的老屋和街區,就是中國人民與猶太人民友好的見證。這個地方得到保護,全世界人民逐漸都會知道,在德國法西斯殘酷屠殺猶太人時,在許多國家拒絕接納四散逃亡的猶太難民時,也在遭受日本帝國主義蹂躪的中國人民友好地接納了3萬多猶太人。相反,如果承載著歷史信息的載體消亡了,負載在其上的歷史和文化也必然會被沖淡或消亡。
留存文化遺產,其意義也關乎未來。理解文化遺產,應該理解遺產背後蘊含著的深刻歷史文化含義,更要在傳統的基礎上培育出新的現代文化。這種萌發於歷史文化傳統之上的「新」文化,才更具有根基、底蘊、特色和生命力。社會文明需要新陳代謝,但更新不能擯棄歷史,而是在歷史基礎上發展,是從舊環境中滋生出新的東西。
保護與發展是一對難解的矛盾,卻不是一對不可化解的矛盾。繼承和發展、歷史傳統和現代化要求都是人們的需求。財富理應包括文化財富。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深入展開,關鍵是要讓社會各界更好地體味與認同它的價值,歷史文化的價值同樣蘊藏著巨大的財富
5. 什麼是歷史城市保護
在城市規劃中制定措施,保存和保護有歷史價值的地區、建築群和建築物(包括遺跡),甚至整座城鎮。保護城市歷史建築,對繼承和發揚優秀文化傳統,對研究國家和民族政治、社會、經濟、思想、文化、藝術、工程技術等方面的發展歷史,均有重要意義。1964年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倡導下提出的《威尼斯憲章》,推進了全世界的歷史建築保護工作。
一、歷史文化名城特色內涵的描述應全面完整
歷史文化名城特色內涵概括地講,應包括名城的歷史沿革、各種歷史文化遺存的現狀、地方風物風俗、名人典故、古樹名目、民間傳說、地方戲劇、特色小吃等。這是展示一個名城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的重要章節,內容一定要翔實全面,也是衡量一個地區歷史文化保護工作的試金石。基礎工作夯實的地方,各種數據、材料、文獻、音像就比較豐富,因而名城內涵就突出和全面,這樣才能達到名城保護規劃的要求。
二、保護規劃的理念定位應科學合理
保護規劃的理念主要是指規劃的依據、規劃的原則、保護的體系、規劃的時序以及實現的目標等,這是名城保護規劃的框架。框架設計的合理與否,直接關繫到下一步具體方案的實施,所以定位一定要准確可行。比如,名城保護的原則,就應該突出名城歷史文脈的延續、城市個性特色的彰顯以及和諧的人居環境的整治和保護等,這些要素應該充分體現在名城保護的原則當中。
三、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范圍、層次應明確
歷史文化名城涵蓋的范圍十分廣泛,如果不能確定一個相對內涵豐富而富有特色的區域,而把整個名城的行政區域全部納入保護之中,顯然是不科學的,也是做不到的。在名城保護范圍明確以後,往往要分不同層次和區域加以保護。保護的層次一般為四層,一是舊城區整體風貌格局,二是特色歷史文化街區(包括地下文物相對集中的文物埋藏區),三是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四是文物控制單位和未確定的歷史文化遺存。對於歷史文化街區和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還要劃定必要的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和風貌協調區。特別要指出的,有不少地方在做名城規劃時,常常只對文物保護單位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而對歷史文化街區和文物控制單位卻沒有劃出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以及風貌協調區。這種只注重個體,忽視整體完整性的做法,十分欠妥,應在規劃中引起足夠的重視。
四、非物質遺產保護應加大比重
以往,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主要針對有形文化遺產,往往忽視了無形文化遺產的保護。近年來,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呼聲日益高漲,名城保護規劃中已經或多或少地涉及了無形文化遺產的保護問題,這是一個很好的苗頭。但無形文化遺產保護的力度、廣度和深度還很不夠,可操作性也不強,有不少規劃還只是停留在原則性的保護層面,這種認識和做法是很片面的。有形文化遺產和無形文化遺產是名城保護規劃中不可分割的兩個部分,是同等重要的,切不可厚此薄彼。近來,即將出台的《南京老城控制性詳細規劃》,把曾經發生在南京的歷史典故列入老城保護的內容,並匯編整理出《南京老城歷史典故的發生地保護名錄》。特別在秦淮民俗文化保護方面,著重收錄了24個節令習俗、4個婚喪嫁娶的民間習俗、9個百姓日常禮俗、6個風情習慣等。此舉在保護歷史文化名城中非物質文化遺產上開了個好頭。所以,在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時,應先期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工作,對其進行必要的分類和界定,確定保護范圍、保護項目、保護對象和保護體系。在充分摸清家底的基礎上,制定保護的措施和方案,也可以考慮把無形文化遺產進行有形再現,諸如,設置歷史典故標識牌、雕塑民間傳說、建立名人碑亭、命名老街老巷、開辟民俗民間文化長廊、恢復傳統習俗等。
五、規劃圖紙繪制應全面准確
圖紙部分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感官效果的直接反映,要盡量繪製得准確全面。一般包括名城保護規劃總圖、文物古跡和風景名勝分布圖、舊城區和歷史文化街區現狀圖以及建築年代、建築功能、建築高度、建築質量現狀圖、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圖、交通現狀圖等。特別要有未來規劃和措施的效果圖。
6. 城市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改造的意義
國務院最近下發的《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決定從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六為我國的「文化遺產日」。這意味著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開始進入政府和社會關注的視野。
然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被大家所忽視的。多年來,我國文化生態發生了巨大變化。在經濟發展的進程中,很多文化遺產、大量古代建築,在人們的經意或不經意間消失了。由於不可再生性,不少承載著巨大歷史文化價值的物質遺產,就這樣永遠地離開了我們。上世紀50年代以後,全國許多城市開始新的建設,由於對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和作用缺乏認識,造成了對歷史古城的摧殘。上世紀80年代以後,掀起了新的建設高潮,許多大中城市舊城區內大規模的建設活動,使許多傳統歷史地域遭到了「滅頂之災」,許多舊城在「舊貌換新顏」的同時,失去了原有的特色風貌。而觀念上的輕視、經費支持的不足與制度規范的不完善,更使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舉步維艱。
傳統文化與落後文化、舊文化的混淆,直接導致了人們對於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不力。在一些人看來,要更新,就要破「舊」立「新」,就要「快刀斬亂麻」、「放開手腳干」。而片面追求經濟建設,忽視文化建設和歷史文化保護,讓更多高樓大廈和旅遊發展吞噬了很多歷史建築,毀壞了不少歷史名城的風貌。這不但使文化遺存和原來的地方風情、城市風貌一掃而光,割斷了社會的歷史文脈,而且,長此以往更會帶來一個民族文化的弱化。
一個民族文化的根基,一種精神文明的傳承,需要載體。悠久的文化,是承載於千年文化遺產,例如風俗、習慣、傳統表演藝術、古遺址、古建築等之上的。以建築為例,現代建築以鋼筋水泥為材料,它的抗震性能較差,而中國古代多以木質建築為主,它的建造結構使它具有更強的抗震作用。這一建築風格背後,蘊含的是中國「以柔克剛」的傳統文化理念。例如,麗江古城經歷了7級地震還基本無損,後被評為世界遺產。再如,上海市第12塊歷史風貌區——上海市虹口區霍山路的老屋和街區,就是中國人民與猶太人民友好的見證。這個地方得到保護,全世界人民逐漸都會知道,在德國法西斯殘酷屠殺猶太人時,在許多國家拒絕接納四散逃亡的猶太難民時,也在遭受日本帝國主義蹂躪的中國人民友好地接納了3萬多猶太人。相反,如果承載著歷史信息的載體消亡了,負載在其上的歷史和文化也必然會被沖淡或消亡。
留存文化遺產,其意義也關乎未來。理解文化遺產,應該理解遺產背後蘊含著的深刻歷史文化含義,更要在傳統的基礎上培育出新的現代文化。這種萌發於歷史文化傳統之上的「新」文化,才更具有根基、底蘊、特色和生命力。社會文明需要新陳代謝,但更新不能擯棄歷史,而是在歷史基礎上發展,是從舊環境中滋生出新的東西。
保護與發展是一對難解的矛盾,卻不是一對不可化解的矛盾。繼承和發展、歷史傳統和現代化要求都是人們的需求。財富理應包括文化財富。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深入展開,關鍵是要讓社會各界更好地體味與認同它的價值,歷史文化的價值同樣蘊藏著巨大的財富
7. 城市建設開發與古建築的保護
城市建設是不斷發展的,完善基礎設施,拆除危房,改善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逐步實現城市的現代化是歷史發展的必然。把保護古建築與城市建設結合起來,積極保護、恢復和重新使用現存的古建築,正確處理好舊城改造與古建築保護的關系,對於承揚歷史文化,彰顯城市個性,有著重要的意義。
我們在城市建設開發中,要特別注意避免對古建築的「建設性破壞」。勿庸置疑,現代化建設與保護歷史文物之間存在矛盾。「建設性破壞」是指,進行生產建設當中產生了負面影響,威脅甚至破壞了文物建築。文物是無價之寶,一旦毀壞就再也無法彌補,而且,它們也有直接的經濟價值,與發展旅遊關系極大。因此,要強調統籌兼顧、周密安排,在搞好建設的同時保護好文物。譬如,北京市修建二環路,建設德勝門立交橋,原計劃拆除古城牆箭樓,幸得一些專家提出了保留建議,並且幫助建設部門出謀劃策,最後得到了市政府的採納。雖然增加了一些項目投資,但保住了古建築,綜合考慮還是值得的。此外城市建設中也有適得其反的案例。譬如西安的歷史名勝小雁塔旁,蓋起了十幾層的高樓,嚴重影響了古建築周邊環境的景觀效果。北京慕田峪長城建了索道纜車,原是為方便遊客參觀,結果景觀卻被破壞。再有,在過去的古建保護活動中,各地都多少修復過一些名勝古跡,然而不掌握恰當的建築工藝和技術水平,修復甚至會顯得不倫不類,反而破壞了古建築的歷史價值,因此保護古建築也不可輕易草率地修復。
我們在城市建設當中對古建築的保護並非是僵死的。時代要向前發展,城市要有機更新,人民群眾的居住和生活條件要得到逐步提高,這就要求城市建設更新是必須的進程。在這個過程當中,古建築應當起到怎樣的作用呢?法國於1962年頒布的關於以「保護區」的形式開展歷史環境保護的法規《Loi Malraux》中提出,保護歷史環境的目的應當是促進城市的發展。因此,對歷史地段的保護與利用應該結合起來,為保護區煥發生機提供多種途徑,而不僅限於對歷史遺產的封存。應該利用各種合理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促使歷史地段合理的新陳代謝。完全保護、合理修復以及改造再利用都是可以採用的方法。由此可見,即便是在歷史地段內,針對文物建築進行的適當的改擴建或進行再利用,都是合理可行的方法。
至於保護與利用的具體方式,則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所有這些針對建築遺產所採取的措施,都有一個對建築具體價值的分析的前提,要對建築進行分級。有些建築要採用博物館式的保存方式,有些建築可以不改變使用性質繼續利用,以便保護,有些則可以只保存外觀,而對內部進行完全的改造。以上種種途徑,都可以使古建築在得到有效保護的同時被合理地利用,使其發揮自身的效用,與現代城市開發建設良好地協調配合。
在這種配合當中,文物建築的使用功能往往會得到調整。因為文物建築承載了豐富的歷史信息,本身如同一件展品一般向後人展示了建造它的歷史時代的社會生活、藝術、科學等內容,具有很高的歷史和文化價值。隨著歷史的變遷,文物建築最初的使用功能往往已經不能滿足實際需要,可能會被棄置,即便繼續作為原本的某種特殊的建築類型(例如住宅、廠房等)投入使用,只能為一小部分人所利用,而沒有機會讓廣大公眾參觀和領會,在這樣的情況下,將文物建築直接利用或改擴建為服務於社會生活的公共建築,譬如博物館、城市景觀等,可以更好地展示文物建築本身,並且使得文物建築在現代社會生活中發揮了活力,成為了具有良好文化品質的公眾場所,讓更多人有機會認識和了解其珍貴價值,充分體現和發揮了文物建築的作用。同時對文物建築的良好利用和維護也利於其保護。
8. 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城市建設的關系
以國際化的新理念,從城市建設與旅遊開發、城市建築風貌改造、新農村建設與旅遊開發、項目包裝與招商等四個方面,深入淺出了解在城市建設中營造城市客廳、城市特區、城市景區;城市特種建設項目與各類自然景觀、人文景觀旅遊開發區的現代營造理念與技巧;探索總結出的通過旅遊建築建設、城市建設等旅遊資源綜合開發,解決資金與城市、旅遊發展之間矛盾的具體方法。
繼承和保護城市的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本身就是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城市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在建設中採取嚴格措施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從而使城市現代化與歷史文化遺產渾然一體,交相輝映,既顯示了現代文明的嶄新風貌,又保留了歷史文化的奇光異彩。長陽豐富的自然遺產和文化遺產是少有的,當人們為自己擁有如此珍貴的資源歡欣鼓舞時,往往忘記了保護和開發的合理方法。
為了刺激經濟的發展,決策者們往往允許對其隨意承包開發,有的並無多大資本,開發檔次低,有的無詳細、科學的規劃,隨意性大。於是,問題接踵而至,在風景區大搞度假村建設和人為景觀建設,巍然成風。他們自以為能吸引遊客,殊不知眾人最反對這種畫蛇添足、急功近利之舉。更為嚴重的是,珍貴的資源遭到了再也無法恢復的徹底性破壞
一. 強化文化意識 豐富城市內涵
文化是一座城市的靈魂和根,沒有厚重的歷史傳統和絢麗文化的城市,會讓人感到蒼白和淺薄。近年來,文化部門在以文化建設提升城市品味上有著成功的做法,,令八方遊客沉醉其間,把美麗的自然風光、濃郁的民族風情、優雅的城市環境融為一體,努力創造出民族傳統文化和時代氣息相輝映的城市文化,實現了傳統與現代的銜接和交融。
二. 強化生態意識 優化城市環境
加快經濟發展是民眾的最大願望,搞好生態建設也是群眾的迫切要求,只有處理好「生計」與「生態」的關系,建設富而美,富而安,才真正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人與自然和諧統一、城市可持續發展」,這是21世紀城市發展的主題,也是體現「以人為本」,實現從生存型城市到生活型城市轉變的必要條件。城群山環抱,大河繞城而過。城在山中,水與城相擁,依託這一自然地理優勢,對城市進行美化、綠化和亮化,創造出渾然天成的城市自然山水環境,把城市帶入「小橋流水人家」的詩境。在工作中重點規劃建設了一批有特色的城市公共綠地、園林街道、花園式單位及小區,積極構建生態城市格局,逐步造就「城中有園、園中有城、水清城秀」的城市生態環境,塑造城市「窗口」的良好形象。
三. 強化經營意識 拓寬籌資渠道
採取「誰投資、誰管理、誰受益」的辦法,充分挖掘市場潛力,將凡是能進行市場化運作的城鎮有形、無形資產全部投入市場運營,大力發展房地產,推進市政公用事業市場化,努力拓寬籌資渠道,高效益經營管理的城市。近年來,引進一批實力較強的外來企業參與小城鎮建設,吸納各類城鎮建設總資金,有力地促進了城市化進程。目前,城市發展過程中對經營性項目採取市場化方式運作,充分利用社會閑散資金和外來資金,參與城市開發建設,有效地盤活了縣城資產存量,擴大了土地有償使用范圍,實現城市資源優化配置,加快了丘北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