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們縣的歷史名稱
縣,漢語為行政區劃單位名稱,中國在春秋戰國時代便已經出現「縣」,而且一直沿用至今,是歷史極其悠久的行政區劃單位,現在「縣」為鄉、鎮的上一級行政區劃單位。在中國,「縣」傳統意義上和法律地位上為第二級行政區劃單位。除日本以外,作為中國以外國家行政區劃單位的漢譯,多將第二級行政區劃單位譯作「縣」,如印度「邦」以下區劃District譯作「縣」;漢語常將英文的county譯作「縣」,但對英國的行政區劃單位county則譯作「郡」。 在中國,「縣」作為行政區劃名稱始於春秋時期。春秋時期,最初主要設置在各諸侯國的邊疆之地,當時的秦、晉、魏等諸侯大國兼並了周圍的其它小國,不再另行封建的,就在原來的國的地方設置為縣。到了春秋後期,各國把縣制推廣到內地,漸漸地在邊疆之地設郡,郡的面積比縣大,但是地廣人稀,行政地位比縣低,但是軍事力量和重要性則超過縣。戰國時期,各國疆域逐漸成型,即使邊境也逐漸繁榮起來,才開始在郡下設縣,逐漸產生郡、縣兩級制。秦始皇統一六國建立秦王朝後,確立郡、縣二級制,全國分為36郡,郡下設縣。隋唐後,縣相繼隸屬於府、州(郡),或軍、監、廳。秦朝時期,郡管縣; 漢朝時期,郡、國管縣;銀雀山竹簡《庫法》雲:「大縣百里,中縣七十里,小縣五十里。大縣兩萬家,中縣萬五千家,小縣萬家。」根據《漢書·百官公卿表》,縣置令長,「萬戶以上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萬戶為長,秩五百石至三百石」。 漢朝以後,各個時期、各個地方或同一轄域因行政區劃制度的不同,郡、府、州或軍、監、廳所轄; 國民政府時期,之初為道所轄;之後撤道制,直接隸屬於省(特別行政區);之後改隸屬於行政督察區、直轄市或特別行政區。中華民國自1949年後實際統治的台澎金馬地區(自由地區),由省管縣;1998年進行省虛級化後,改由中央政府實際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隨著行政督察區名稱的變更,除各直轄市均隸屬於專區(行政督察專區)、地區或地級行政區,現除各直轄市、海南省直管縣外均為地級行政區的下一級行政區。
② 四川省遂寧市射洪縣的發展歷史
射洪縣建置是在南北朝西魏時期,始置射江縣,於北周(557)改名射洪縣,故稱「西魏置縣,北周正名」。 射洪縣因其射洪縣境內有射江(射江今稱梓江,又名梓潼江),縣得名源於射江,古「江」與「洪」同音,古人將「射江」訛為「射洪」,後北周從俗,遂改為射洪。《元和郡縣圖志》載:(射洪)「縣有梓潼水,與涪江合流,急如箭,奔射江口。蜀人謂水口曰洪,因名射洪」。 今射洪縣境內建立縣級政權已1500年。 秦惠文王滅巴,蜀兩國,設置巴,蜀兩郡。西漢析巴,蜀郡置廣漢郡,領轄廣漢等十三縣。廣漢縣治今射洪縣柳樹鎮的通泉壩,為今射洪縣境內建縣之始。此時,今射洪縣境分屬廣漢,郪兩縣。廣漢縣和郪縣的分界線,東西以涪江和梓潼江為界,即涪江以東和梓潼江左岸地區為廣漢縣。涪江西岸和梓潼江右岸地區為郪縣(治今三台縣郪江鄉)。 西漢末年,王莽奪取政權,建立「新」王朝,改益州為庸部,改廣漢郡為就都,改廣漢縣為廣信縣。今射洪縣境分屬廣信,郪兩縣。 東漢時,劉秀政權恢復益州,廣漢郡,廣漢縣名,東漢末年,今射洪縣境仍屬廣漢,郪兩縣。 三國蜀漢,後主建興二年(224),分廣漢郡四縣置東廣漢郡。郡治廣漢縣(今射洪縣柳樹鎮)。今射洪縣境仍屬廣漢,郪兩縣。 西晉武帝太康六年(285),廢東廣漢郡,復置廣漢郡,今射洪縣境仍屬廣漢郡廣漢,郪兩縣。 東晉穆帝永和三年(347),罷德陽郡,置遂寧郡,廣漢縣由廣漢郡劃入遂寧郡。今射洪縣境分屬遂寧郡廣漢縣,廣漢郡郪縣。恭帝元熙二年(420),劉裕奪取晉王朝政權建立宋王朝,史稱劉宋。分廣漢郡置新城郡,郡治北伍城縣(今三台縣潼川鎮),領轄北伍城,懷歸兩縣。 劉宋(明帝)泰始五年(469),改遂寧郡為東遂寧郡,郡治巴興縣(今大英縣回馬鎮長江壩)。廣漢縣隸屬東遂寧郡。今射洪縣境屬東遂寧郡廣漢縣,廣漢郡郪縣。 蕭梁(502~553)撤郪縣並入北伍城縣。新城郡領北伍城縣。南齊,改北宕渠郡(治今鹽亭縣城),置西宕渠郡,析廣漢縣,置通泉縣。領轄廣漢,通泉兩縣。今射洪縣境分屬廣漢,通泉,北伍城三縣。 西魏宇文泰平蜀,恭帝二年(555)分北伍城縣,置射江縣(治今射洪縣金華鎮),隸屬昌城郡。據《元和郡縣志》記載西魏恭帝(554~556),改西宕渠郡為湧泉郡,並移郡治於湧泉縣(通泉更名,治今射洪縣洋溪鎮),領轄湧泉,廣魏(廣漢改名)兩縣。今射洪縣境屬射江,湧泉,廣魏三縣。 北周(557~581),改射江縣為射洪縣,射洪得名自此始。今射洪縣境屬射洪,通井(湧泉改名),廣漢(廣魏改名)三縣。 隋文帝開皇三年(583),罷郡置州,湧泉郡,昌城郡被廢,改通井縣為通泉縣,並光漢縣(廣漢改名,諱煬帝楊廣名)入通泉縣。縣治今射洪縣柳樹鎮。 通泉兩縣隸屬新州(治今三台縣潼川鎮)。開皇十八年(598),改新州為梓州,射洪、通泉兩縣屬梓州。煬帝大業三年(607),罷州置郡,射洪、通泉兩縣屬新城郡(治今三台潼川鎮)。今射洪縣境屬射洪、通泉兩縣。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改新城郡為梓州,射洪、通泉兩縣屬梓州。玄宗天寶元年(742),改梓州為梓潼郡。乾元元年(758),復改梓潼郡為梓州。射洪,通泉兩縣隸屬未變。今射洪縣境仍屬此兩縣。 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射洪,通泉兩縣初隸梓州梓潼郡。太祖乾德四年(966),梓州梓潼郡改為靜戌軍。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又改為靜安軍。端拱二年(989)復改為東川節度,神宗元豐三年(1080)又改為劍南東川節度,徽宗重和元年(1118)改設為潼川府,射洪、通泉兩縣隸屬關系仍舊。 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通泉縣「兵後地荒」,並入射洪縣,隸屬潼川府(治今三台縣潼川鎮)。 明洪武十年(1377)五月,並射洪縣入鹽亭縣。十三年(1380)十一月,又恢復射洪縣建置。 清初, 射洪縣屬潼川直隸州(治今三台縣潼川鎮)。雍正十二年(1734)升州為府,隸屬潼川府。嘉慶七年(1802),隸屬川北道潼川府,直至清末。 民國元年(1912),裁川北道,以府,州直隸省政,射洪縣隸屬四川省潼川府。民國2年(1913),廢潼川府,復置道,又隸川北道,民國3年(1914),又旋改屬嘉陵道。 民國7年(1918)起,四川軍閥割據,四川形成「防區制」。今射洪縣太和鎮南,先為四川省第五衛戍區范圍,後為李家鈺衛戍范圍。太和鎮北先為川軍第5師呂超部控制,後屬川軍第10師劉斌部,川軍楊森第2混成旅楊漢城部及國民革命軍第29軍田頌堯,孫震部的衛戍區范圍。 民國24年(1935),射洪縣隸屬四川省第十二行政督察區,直至民國38年(1949)12月。 建國後,1950年1月置射洪縣(縣治由金華鎮遷至太和鎮),隸屬川北區行署遂寧分區。 1952年9月,隸屬四川省遂寧專區。1958年10月,射洪縣劃歸綿陽專區。 1968年9月,綿陽專區改為綿陽地區,射洪縣仍隸屬。1985年2月,撤銷綿陽地區,射洪縣隸屬遂寧市。 1997年,射洪縣面積1496平方千米,人口100.4萬,轄20個鎮、10個鄉:太和鎮、金華鎮、柳樹鎮、太乙鎮、金家鎮、復興鎮、天仙鎮、仁和鎮、青崗鎮、洋溪鎮、香山鎮、大榆鎮、廣興鎮、明星鎮、涪西鎮、陳古鎮、鳳來鎮、潼射鎮、曹碑鎮、官升鎮、伏河鄉、青堤鄉、雙溪鄉、文升鄉、瞿河鄉、萬林鄉、太興鄉、東岳鄉、金鶴鄉、玉太鄉。縣政府駐太和鎮。 2000年,根據第五次人口普查數據,全縣總人口963237人,其中: 太和鎮 149353 大榆鎮 47334 廣興鎮 33562 金華鎮 58316 柳樹鎮 68208 太乙鎮 43564 金家鎮 26883 復興鎮 25851 天仙鎮 25854 仁和鎮 37967 青崗鎮 38691 洋溪鎮 48685 香山鎮 19460 明星鎮 30308 涪西鎮 22883 陳古鎮 20297 風來鎮 19203 潼射鎮 20904 曹碑鎮 22728 官升鎮 20790 瞿河鄉 25106 伏河鄉 8176 青堤鄉 9617 雙溪鄉 16284 文升鄉 20006 萬林鄉 29640 太興鄉 17972 東岳鄉 25367 金鶴鄉 13428 玉太鄉 16800 2004年,射洪縣轄20個鎮(太和、金華、仁和、青崗、明星、洋溪、香山、大榆、廣興、潼射、涪西、陳古、鳳來、金家、天仙、太乙、曹碑、柳樹、復興、官升)、10個鄉(伏河、青堤、雙溪、文升、瞿河、萬林、太興、東岳、金鶴、玉太)。
③ 武昌縣的歷史發展
西晉時,本地仍然是武昌郡郡治所在,先屬荊州,後屬江州。其時,原屬武昌郡的尋陽、柴桑二縣先後分出,並合置為尋陽郡。西晉太康元年(280年),分武昌縣為武昌、鄂兩縣,鄂縣治所在今大冶市西畈,兩縣隸屬荊州武昌郡。元康元年(291年),武昌郡劃屬江州。東晉建武元年(317年),江州治所設在武昌(今鄂州)。
南朝宋、齊、梁,武昌、鄂兩縣領域和郡、縣治所未變,劉宋時,武昌郡由原屬江州改屬郢州。州治設在夏口(今武漢市武昌區)。武昌昔日的重要地位,逐步由夏口取而代之。武昌雖仍為郡治,而領域逐漸縮小。到陳(557—589年),兩縣分設武昌、鄂、西陵三縣,隸屬北新州武昌郡,郡治所設在武昌(今鄂州),西陵治所在今黃石市境內。 隋開皇九年(589年)改郢州為鄂州,州的治所設在夏口(今武漢市武昌區),這是「鄂」字西移的開始。同年,撤武昌郡,並鄂、西陵入武昌縣,隸屬鄂州。唐元和元年(806年),鄂州設立軍事建制,稱為武昌軍,軍的治所設在夏口(今武漢市武昌區),這是「武昌」之名西移的開始。其時,本地仍為武昌縣。此時,武昌軍城、武昌縣城同時存在。故唐代詩人劉長卿之詩有「上下武昌城」之句。五代自後梁至周(907—960年),武昌縣先後隸屬揚吳鄂州、南唐鄂州。南唐李煜七年(967年),割武昌縣三鄉之地設大冶縣(含今黃石市),武昌縣和大冶縣同屬於鄂州。武昌縣領域,東到西塞山,南至大幕山,西至梁子湖,北至長江。 北宋開寶八年(975年),武昌縣隸屬荊湖北路鄂州(江夏郡)。南宋嘉定十四年(1221年),武昌縣升為武昌軍,因該名與鄂州的武昌軍雷同,遂取「玉寶壽昌」之文,次年改名為壽昌軍,領武昌縣。這是本地稱「壽昌」的開始。端平元年(1234年),廢壽昌軍,武昌縣隸屬鄂州(江夏郡)。嘉熙元年(1237年),武昌縣又升為壽昌軍,直隸武昌軍節度。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壽昌軍改名武昌散府,隸屬鄂州路。元成宗大德五年(1301年),鄂州路改稱武昌路,治所設在夏口(今武漢市武昌區),西移的「武昌」之名由軍事建制名稱變成了行政區劃名稱。此時,武昌縣隸屬於湖北道武昌路。元順帝至正二十四年(1346年),武昌路改為武昌府,武昌縣隸屬武昌府。明洪武元年(1368年),武昌縣屬湖廣布政司武昌府,西塞山劃屬大冶縣。清康熙三年(1664年),武昌縣屬湖北省武昌鹽法道武昌府。在清代,長港兩岸自樊口至蘆席口(六十口)及蘆州、粑鋪,劃為黃州衛屯地;月山為大冶飛地。 民國2年(1913年),廢武昌府,改江夏縣為武昌縣,而武昌縣卻改名為壽昌縣,至此,在本地沿用1692年的「武昌」二字,硬被江夏取代了。次年(1914年),因「壽昌」一名與浙江省一縣同名,壽昌縣改名為鄂城縣(因本境有鄂王城,故名鄂城)。這是本地稱「鄂城」的開始。鄂城縣領域未變,隸屬湖北省鄂東道。
1983年,經國務院批准,合並鄂城縣、鄂城市和黃岡縣的黃州鎮,取鄂城的「鄂」字和黃州的「州」字,成立湖北省轄鄂州市。市名「鄂州」又與古代隋開皇九年(589年)設立的「鄂州」(治所設在武漢市武昌區)巧合。
④ 中央蘇區縣的歷史沿革
在歷史上,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在中央蘇區地域內設置了兆征縣、博生縣、洛口縣、長勝縣、勝利縣(最初叫忠發縣)、彭湃縣、泉上縣、東方縣、代英縣、明光縣、公略縣、太雷縣、楊殷縣、登賢縣等新的縣級行政單位,紅軍主力長征後,這些新設的縣名都被廢止。
在第四次反「圍剿」勝利以後,1933年中央蘇區的發展到了鼎盛時期,轄江西、福建、閩贛、粵贛4個省級蘇維埃政權,共設有60個行政縣,其中江西省22個縣,福建省15個縣,閩贛省16個縣,粵贛省7個縣。 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李忠傑率隊到我縣調研時,對我縣充分挖掘蘇區紀念景點的歷史文化積淀,不斷開發利用黨史資源,保護革命遺址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省委黨史研究室主任陳雄,縣領導朱團能、高向榮、謝保家、蘇宇霖、梁金良、蘇松炎、陳文傑陪同調研。
安溪革命烈士紀念碑位於鳳冠山,是我縣第一批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之一,碑上鐫刻有朱德、鄧子恢的題詞,記述著12位革命烈士的英雄事跡。調研組來到碑前,深切緬懷革命先烈的豐功偉績,對我縣將紀念碑建設成為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基地表示贊賞。
調研組隨後來到魁斗鎮佛仔格村,參觀中共安溪中心縣委舊址,詳細了解中共安溪中心縣委成立經過、閩南工農游擊隊二支隊的戰斗事跡。中共安溪中心縣委於1932年11月成立,曾直接領導安南永德四縣黨的組織和人民革命斗爭,譜寫了福建革命斗爭史上光輝的一頁。
調研中,李忠傑一行還前往金谷鎮溪榜村安南永德蘇維埃政府舊址和莫耶故居,詳細了解安南永德革命根據地開辟、形成和發展的歷程及革命作家莫耶生平。
大量文獻資料和史實表明,安溪蘇區是在閩西蘇區的福建省委和福建省蘇維埃政府領導下創建的,應屬於中央蘇區范圍。中央蘇區,亦稱「中央革命根據地」,是1929年至1934年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在贛南和閩西建立的革命根據地,是全國13塊革命根據地中面積最大、人口最多的一塊。中央蘇區的確認,需要經過中央黨史研究室的審定。福建有22個縣被確認為中央蘇區。我縣已成立申報中央蘇區縣領導小組,並形成申報材料,上報省委黨史研究室。
⑤ 曲沃縣歷史發展的簡介
曲沃,界於東經抄111°24'—襲111°37'和北緯35°33'—35°51'之間,隸屬山西省臨汾市
位於山西省中南部,北依塔兒山(崇山)、橋山、壚頂山和襄汾縣為界,南靠紫金山(絳山)同絳縣為鄰,東與翼城縣接壤,西北隔汾河和襄汾縣相望,西南與侯馬市毗連,史稱「天府雄風,三晉重地」,素有「桐葉封唐地、三晉發端處」之美譽,歷史上曾是「武公據之以興晉,文公依之而稱霸」的晉國建都之地。
今縣境南北長29.5公里,東西寬15.4公里,縣域總面積437.9平方公里,總人口25萬(2016年),轄5鎮2鄉、158個行政村,擁有中國成語典故之鄉、中國成語典故傳承基地、全國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示範縣、中國最具投資潛力旅遊名縣、中國最美鄉村休閑旅遊名縣、中國最美休閑自駕游目的地、中國華僑國際文化交流基地、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創建縣、2016年度最具影響力的中國黃瓜之鄉、全國商品糧基地縣、全國蔬菜重點縣、全國農技推廣示範縣、全國小麥高產創建示範縣、全國小麥科技入戶示範縣、全國基層中醫葯工作先進縣、全國特教先進縣、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縣等18張國字型大小名片。
⑥ 都道府縣的發展歷史
1868年,德川幕府的直轄領地被明治政府佔有。其中三都(江戶、大阪、京都)和5個開港港口作為重要的直轄地區成立了府,其他地區則成立為縣,並分別設立了「知府事」和「知縣事」。藩的統治不變,仍由原來的大名(諸侯)掌管。1869年7月25日,根據各諸侯提出的歸還版圖的申請,由「知藩事」代替諸侯繼續統治原來的各藩(包括已經被廢止的藩)。至此為止,諸侯對於領地和領民的統治權名義上全部歸還給了天皇,但實際上只是改變了江戶幕府體制中對於大名及所屬領地的稱謂而已。被稱為府藩縣的這種體制實際上只有府和縣是歸天皇直轄的。
1869年8月24日,太政官決定並發出公告,除京都府、東京府、大阪府以外的所有地方都統稱為縣,前後將神奈川府、新潟府、越後府、甲斐府、度會府、奈良府、箱館府、長崎府改名為縣。另一方面,雖然天皇此時已經遷往東京,但因為高御座(天皇的寶座,其所在的地方被稱為皇居)並沒有移動到東京,因此高御座所在的京都府在序列上仍排在東京府之前。另外,在太政官發布公告之前東京府還被稱為江戶府,公告發布後改名為東京府。
1871年8月29日開始執行廢藩置縣,即所有的藩都改名為縣,且其行政權歸還給明治政府。自此為止,日本全國各地均為明治政府直轄,並形成了1使(開拓使)3府(東京府、京都府、大阪府)302縣的格局。此時各縣基本上都是由江戶時代的各藩或各天領直接改名而來,為了方便管理,明治政府於同年12月將302縣合並為72縣。後來,1876年又經過了一次大規模的縣合並,還根據1878年制定的三個地方新法之一的郡區町村編製法合並並變更了一部分地區,形成了37個府縣的行政格局。對於行政區域的分割運動又於1889年重新制定了市制和町村制、於1890年制定了府縣制和郡制,從而形成了1廳(北海道廳)3府(東京府、京都府、大阪府)43縣。從1890年以後,府縣的合並和分割就再也沒有進行過,只是1943年追加了樺太廳,並於同年將東京府改為東京都,自此東京都的名字沿用至現在。到二戰結束為止,日本全國的行政劃分為:1都(東京都)2廳(北海道廳、樺太廳)2府(京都府、大阪府)43縣。這其中沖繩縣由於1945年至1972年被美國佔領(日本同美國簽訂和平條約,於1952年4月28日生效),因此這段時間內日本的總縣數是42個。
在廢藩置縣之後,縣級長官由「知縣事」改為「縣令」,京都府、東京府、大阪府等府級長官由「知府事」改為「知事」,1886年以後此兩者統一,均稱為「知事」,由內務部派遣的官員擔任。另外,根據1878年制定的3個地方新法之一的府縣會規則(北海道未施行)府縣會作為地方自治的主體享有一定的地方自治權。
1889年開始施行市制,市的代表是市會,跟現代社會的市長還不一樣。此時縣以下的市都是有「市會推薦市長」的,不過府以下的市(東京市、京都市、大阪市)不設市長,其職務由府知事兼職。這三個市的市長職位是在1898年10月才設立的。 「北海道」的名字是1869年7月在開拓使之前設立的「松前地」和「蝦夷地」改稱並重新設立了11國86郡而來的。這是根據律令制將68國按五畿七道的區分整合形成的。其中度島國的一部分根據廢藩置縣後改為館縣,後又被弘錢縣、青森縣吸收、最終又被開拓使移管。1882年,開拓使被廢止,其轄區內的3縣(函館縣、札幌縣、根室縣)於1886年被廢止合並為「北海道廳」。此時,北海道廳雖然被稱為「北海道」,但只是名字而已,還不是現在作為自治體名字的「道」的概念。因此當時的行政區域被稱為「廳府縣」。
根據北海道廳官制(1886年(明治19年),敕令第83號)中的規定,北海道廳的長官於其他府縣的知事是同等級的官職。1901年,北海道會法(1901年(明治34年),法律第2號)和北海道地方費發(1901年(明治34年),法律第3號)公布,設置議會並成為以「北海道地方費」給名稱的地方自治體,其議會的許可權比府縣會的許可權小。之後,關於樺太在法令上的特例被廢止,成立樺太廳。從此於北海道廳並列形成日本的2廳。
二戰後,隨著1946年9月府縣制的修訂,北海道會法和北海道地方費法廢止,其條文內容被統合進入府縣制,而「府縣制」這個名字也從此改稱為「道府縣制」。修正案附則規定,以前被稱為北海道地方費的自治體改稱為「道」。1947年5月3日,伴隨著地方自治法的實施,北海道廳制廢止,北海道廳也從此作為一個普通的地方公共團體改名稱為「北海道」。 1947年4月,曾在日本憲法第92條預定的地方自治法公布。其中規定了都道府縣不再是以前的「中央政府的下屬機關」,而是與市町村同樣的「普通地方公共團體」,議會的議員和知事都要根據選舉選出。不過1947年4月最初的知事公選是並不是根據地方自治法實行的,而依據的是前面說的府縣制(都府縣制)的東京都制修正案中的地方長官選舉制。這時的日本行政劃分為:1都(東京都)1道(北海道)2府(京都府、大阪府)42縣。此後,美國於1972年歸還沖繩,成立沖繩縣後形成了最終的43縣。
都道府縣雖然是與市町村地位對等的普通地方公共團體,但都道府縣相對於市町村來說是廣域的地方公共團體。因此涉及到廣域的事務、市町村相關的聯絡或者調整,以及規模上或者性質上由市町村處理並不適當的事務都由都道府縣來處理(地方自治法第2條第5項)。
關於都、道、府、縣,這些行政單位的定義,地方自治法里並沒有明確的記述。
⑦ 臨泉縣的歷史沿革
春秋沈子國,戰國稱寢或沈,為楚寢丘邑,治所在今縣城西古城。秦始皇廿六年(公元前221年)統一中國,置寢縣,屬楚郡(後析置陳郡屬之)。
漢改為縣(王莽改曰閏治)。同時在西部置鮦陽縣,治所在今鮦城鎮。均屬汝南郡。東漢建武二年(公元26年)將縣賜李通更名固始侯國。永平六年(公元63年)改鮦陽縣為鮦陽侯國。永建元年(126年),封劉顯為阜陽侯,置阜陽侯國,至永興元年(153年)廢。
三國魏改置鮦陽、固始兩縣,屬汝南郡。西晉仍鮦陽、固始兩縣,屬汝陰郡。東晉咸康二年(336年),鮦陽、固始兩縣並入新蔡縣,後復立,屬新蔡郡。
南北朝時初屬宋後入魏,梁大通二年(528年)入梁,太清末復入魏,東魏武定八年(550年)改固始置財州,北齊廢財州、鮦陽縣,置褒信縣。隋開皇三年(583年)廢褒信縣置瀋州,把原褒信縣地分置鮦陽、沈丘兩縣,隸屬瀋州。十六年,州治移往項城,沈丘縣屬潁州。 唐武德元年(618年)在今縣東南部增置高塘縣,六年廢,入汝陰縣。貞觀元年(627年)廢鮦陽、沈丘兩縣,並入汝陰縣。神龍二年(706年)分汝陰復置沈丘縣仍屬潁州。
宋屬順昌府。元至正廿六年(1366年),明軍奪取潁州,元將擴廓帖木兒挾軍民北逃。
明初廢沈丘縣入鳳陽府潁州。
清雍正十三年(1735年)潁州升為府,設阜陽縣,即為阜陽西鄉之地。在驛口橋(今老集)設府同知(俗稱「二府」),在沈丘集(今縣城)設巡檢司。
民國23年(1934年)9月,析阜陽縣西鄉北起潁河,南至洪河,縱以茶棚大路、龍王堂、栗頭店、五坑集、歐廟集、會龍集、九龍溝以西設立新縣,因縣城瀕臨泉河,故名臨泉縣,屬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區,民國28年改屬安徽省第三行政督察區。
解放初,民國36~38年,分置臨泉、泉南、泉陽3縣和臨泉市,統歸豫皖蘇區第四地委所轄。1949年3月,合並臨泉、泉南、泉陽縣和臨泉市仍為臨泉縣(包括今界首縣潁河南和阜南縣方集區),屬皖北人民行政公署阜陽專區。1952年屬安徽省阜陽專區。1971屬安徽省阜陽地區。
⑧ 論述省洲珺縣的歷史變遷
1) 最早出現的地方行政區劃是縣。縣最早並非指基層政區的縣,而是指國都之外的效野鄉聚之地,與「鄙」同義。春秋時,諸侯國開疆拓土,對新得的土地,不再進行分封,而由國君設縣直接統治。
作為行政區劃的縣有自己的特點,即:中央直屬,置官分守,各有分地,縣長官食祿不食邑,臨民不臨土,流動不世襲。
2)郡亦出現於春秋,但較晚於縣。一般設在邊遠之地,具有軍事防守的性質,經濟開發程度也相對低於縣。一郡之長稱守,由將軍充任,可征發一郡兵力,進行征伐;一縣之長稱尹、公、大夫、後又稱令。邊地郡大,遂分置數縣;內地事多,遂在數縣上置郡以統之。於是才逐漸形成以「以郡統縣」的制度。
整個戰國時代,郡縣制與采邑制始終並存,至秦統一,郡縣制才正式成為全國劃一的地方行政區劃。
3)州的設立:漢初中央直屬僅15郡,故而不似秦在郡設郡監,吏治由丞相派員視察,無常設官員。漢武時,漢郡增至109個,於是分十三部刺史州(冀、兗、豫、青、徐、幽、並、涼、荊、揚、益、朔方、交趾),加上內史,共設14個監察區。
4)行省制度實起源於魏晉以來的行台制度。凡地方有事,臨時代中央執行任務,事畢即罷。至金,普遍派出行省。蒙古佔有金地,也仿金朝實行行省制度,但逐漸演變為地方最高行政機構,「掌國庶務,統郡縣、鎮邊鄙,與都省為表裡」,「凡錢糧、兵甲、屯種、漕運、軍國重事,無不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