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治中國建設的重大意義包括什麼
重大意義抄:
第一,依法襲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第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
第三,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擴大對外開放的客觀需要;
第四,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國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標志;
第六,依法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
㈡ 法治和人治對中國歷史有什麼影響
從人治到法制、法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表現。我黨自建國以來,對如何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法制,進行了艱苦的探索,吸取了人類文明的共同成果。從建國初的人治,到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特別是改革開放後的從「法制國家"到"法治國家",其中一字之差,產生了質的飛躍,它包含著新的、更高層次的理論內涵和重大的實踐意義,反映了中國領導人在認識上的統一和重大提高。
法制、法治以及人治是三個既有區別又有聯系的概念。首先,從約定俗成的意義上說,法制和法治兩個概念的用法歷來不同。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簡稱,它是相對於政治制度、經濟制度、文化制度以及其他各種制度而言的。法治則是與人治相對的一個概念:主張法治意味著否定人治,贊成人治則意味著反對法治。法治和人治被人們在對立的意義上加以使用,在中外歷史上已經存在了幾千年。中國近代資本主義思想家政治家如孫中山等也倡導以民主政治和法治取代封建專制政治和人治,並有精闢論述。尤其是中國共產黨的歷任領導人中,也同樣是在與人治相對的意義上運用法治一詞。
其次,法制與法治兩個概念的內涵不同。法制的基本內涵是指法律以及與法律的制定和實施相關的各種制度(如立法制度、司法制度等)。法治的基本內涵是與人治不同甚至對立的一種治國理論和治國方略或原則。作為一種治國理論,法治和人治探討的是一個國家長治久安、興旺發達的關鍵問題。「法治論」認為,關鍵在於要有一套良好的法律制度,並予以充分實施;「人治論」則相反,認為關鍵在於國家領導人是不是賢明,「法律只能作為辦事的參考".主張法制並不意味著否定領導人可以發揮巨大作用,而是認為領導人賢明與否不應成為決定國家前途命運的關鍵所在。作為一種治國原則,「法治論」主張法律應有極大甚至無上的權威,不能聽任個人和組織的權威凌駕於法律之上;「人治論」則相反,它主張或默認組織和個人的權威高於法律的權威,權大於法。
再次,雖然法治與法制具有內在聯系,即實行法治必須要有法制。但我們不能說有了法制就必定有法治。從人類的政治法律實踐看,任何國家在任何時期都有這樣或那樣的法制,但卻不一定是在實行法治,如當年希特勒統治的德國和蔣介石統治的中國也有法制,但都不是在實行法治。
最後,即使在動態意義上理解「法制」,也與現代意義的「法治」相去甚遠。「法制」的動態含義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簡單地說就是有法可依,依法辦事。對此,我們可以提出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有什麼法?「惡法"還是「良法」?二是如何才能保證做到「依法」?「依法」的程度如何?顯然,這些都是動態意義上的「法制」概念所不曾也無法回答的。與此不同,現代「法治」與民主政治密切相關,它不局限於形式或邏輯意義上考慮問題,不單純以「有法」、法律完備為滿足,還要求在價值層面上考慮法律的好壞,而且,作為現代「法治」的一個鮮明特徵,它還強調《憲法》和法律應該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因此,現代「法治」要求在法律制定和實施的各個環節上貫徹民主原則,實行立法權、司法權和行政權的分離和互相制約,嚴格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體現法律的正當程序原則。
總之,在中國用法治置換法制,其意義就在於與人治的徹底決裂,法制將真正成為法治下的法制,而不可能是「人治底下的法制」,更不可能再是「法制底下的人治」。倡導法治,反對人治,為解決以下兩個始終困擾著中國政治體制和民主法制建設的根本問題提供了切實可行的途徑:一是長期以來人們總是把國家和社會的治亂興衰主要寄託在一兩個領導人的英明和威望上,因而在指導思想上忽視甚至無視法治的意義;二是權大於法,辦事依人不依法,依言不依法。
㈢ 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
一,試論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意義。--網路知道 > 教育/學業/考試 > 高考 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個根本任務和原則,也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一個基本目標。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第一,實行依法治國是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的重要措施。中國共產黨的主張是代表和體現人民的意志與利益的。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第二,實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須有完備的法制來規范和保障。一個比較成熟的市場經濟,必然要求並具有比較完備的法制。因此,只有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才能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優勢,最大限度的調動億萬人民創造財富的積極性,推動生產力不斷發展,從根本上解決生產力落後的狀況。第三,實行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標志。第四,實行依法治國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社會穩定、國家長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社會穩定,國家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 二,怎樣理解依法治國的科學內涵和重大意義?--知識堂首頁 > 社會人文 > 政黨政治最佳答案:依法治國是我們黨在總結長期的執政治國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制定的基本治國方略。黨的十五大報告指出:「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作為我們黨和國家的基本治國方略和發展目標,依法治國經歷了一個發展、演變的過程。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和國家所面臨的新問題和新任務促使黨不斷進行理論創新,「三個代表」等重要思想應運而生,從而進一步豐富和充實了依法治國的內涵。在新的形勢下對依法治國進行與時俱進的理解和認識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依法治國不僅是治國的基本方略,而且是我們黨的重要價值目標 法治是一種治國之道,同時也是一種價值觀念,法治或人治的取捨實質上是一種價值選擇。黨的十五大報告把依法治國提到治國方略的高度,明確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依法治國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並被視為社會進步、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為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戰略目標,不僅是我們黨就治國方式作出的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重大決策,而且也是一個重要的價值選擇。把法治設定為國家建設的重要目標,意味著法治不僅被當作一種治理國家和社會的工具和手段,而且成為黨和國家所追求的一種價值觀念。 二、依法治國在本質上與「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目標和要求相一致 法治是被世界各國長期的歷史實踐所證明了的治理國家和社會的有效辦法,是全人類文明和智慧的結晶,代表了世界文化的進步。就社會主義中國而言,法治針對的是權力的濫用,它反對特權,維護民眾的合法權益,反映了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社會主義法治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是發展先進生產力的客觀要求。因此,依法治國本質上反映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也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途徑和有力保障。另一方面,「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體現了社會主義法的價值取向,反映了社會主義法治的本質要求。可以說,「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國法治建設的靈魂,是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也是衡量我國法治建設成敗得失的標准。我們立法和執法的整個過程都要體現和服務於「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三、依法治國與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是有機結合、辯證統一的 黨的十六大報告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上的領導,主要表現為「制定大政方針,提出立法建議,推薦重要幹部,進行思想宣傳,發揮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堅持依法執政。」作為執政黨,黨的領導的核心內容是領導和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掌管國家權力,途徑是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人大的基本職能是立法和監督法律的實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需要通過人大法定程序上升為國家法律;黨組織推薦的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須經人大認可。黨領導、指導立法,但又受到憲法和法律的約束。依法治國既保證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地位,又要求黨通過法治來實施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從而避免以黨代政、黨政不分。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核心內容,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都必須服務於人民當家作主。在當前的情況下,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關鍵是要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使其職能和作用得以真正實現和充分發揮。 四、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執政 把依法治國作為治國方略,標志著我們黨執政方式和社會主義國家治理方式的重大發展和轉變。黨的十六大報告要求堅持依法執政,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指出,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並把依法執政同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一起作為我黨執政黨建設的總體目標之一。依法執政的基本內涵和要求是: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上升為國家意志,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和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堅持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督促、支持和保證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支持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提高司法人員素質,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和保障;以保證司法公正為目標,逐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形成權責明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高效運行的司法體制,為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提供法制保障。在我們黨長期執政的情況下,國家政權機關中的骨幹絕大多數是中共黨員。這就意味著,我國能否實行依法治國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我們黨及其廣大黨政幹部能否做到依法執政。當前,依法執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 五、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輔相成 以德治國的基本含義和要求是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以集體主義為原則,以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為基本要求,以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建設為落腳點,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與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相配套的社會主義思想道德體系,並使之成為全體人民普遍認同和自覺遵守的行為規范。道德和法律作為上層建築的中要組成部分,是規范人們的思想和行為的重要手段。法律以強制手段規范社會成員的行為,道德以其說服力和勸導力培養和提高社會成員的修養和思想覺悟。兩者具有共同的社會目的,即維護社會秩序,保證社會穩定、和諧與發展。黨的十六大報告再次強調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就是把法律規范和道德規范緊密結合起來,共同服務於維護國家的長治久安、社會經濟文化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就國家和社會的有效治理而言,法治與德治歷來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二者缺一不可。我們在強調依法治國的同時,也必須堅持不懈地加強社會主義道德建設,做到德治和法治並舉,「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片面強調法治而忽視德治的思想是錯誤和有害的。法治以德治為基礎,良好的道德風尚是法治有效性的社會基礎,只有法治和德治並舉方可長治久安。法治和德治相結合是治國安邦的基本方略;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和社會主義道德同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目標。
㈣ 法治原則的歷史由來
現代意義的法治始源於西方,最早可追溯自古希臘。古希臘人把尊重法律和自由並論為實現他們的政治理想——城邦生活的和諧(「善」)的兩個基本政治准則,主張自由就是人只受法律約束,法律比人還要有權力。
畢達格拉斯最早提出「人治不如法治」之說。古希臘偉大思想家亞里士多德在其代表作《政治學》中明確主張:法律是有道德的文明的生活的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是導致城邦「善」的一個條件。
在此基礎上,他認為法治的基本要素在於「法治」應包含兩重含義:已成立的法律得到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服從的法律有應該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他認為法治優越於人治,他說:「凡是不憑感情治事的統治者總是比憑感情治事的人們優良,法律正是沒有感情的。」
因此,「誰說應該由法律來遂行其統治,這就有如說,惟獨神祇和理智可以行使統治;至於誰說應該讓一個個人來統治,這就是在政治中混入了獸性的因素。」亞里士多德的法治理論對西方法治傳統產生過久遠深刻的影響。
羅馬人的法治觀直接導源於希臘文明,他們不善於思辯,但卻精於行動,輝煌的羅馬法成為羅馬人高聳的紀念碑。西塞羅所謂的「我們是法律的僕人,以便我們可以獲得自由」成為一句不朽的名言。
(4)法治的歷史意義擴展閱讀
原則的適用
第一,合理借鑒人類在建構和發展法治文明中的優秀成果
從發生學的角度而言,法治固然要體現國別性、時代性和階級性,但它更應體現人類在追求進步和發展過程中的共同智能,因此對那些後法治化的國家來說,如何充分吸取先法治化的國家的經驗與教訓,是一個極其重要的課題。
第二,重視習慣規則。
現代法治發展所面臨的共同環境是:國家與社會日益混同,傳統意義上的公法與私法界限
法治原則逐漸模糊,與條文法相對應的「活法」(living law)和"內部規則"(inner law)逐漸復活。這就使我們有必要重新反思和審視立法者的"製法"理性。
馬克思認為:立法者不是在創造法律,不是在發明法律,而僅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關系的內在規則表現在有意識的現行法律之中。真正的法律規則只能在特定的情景中發現,系統地創造一整套法律規則的任務超出了人類的理性能力。
第三,正確處理民主和法治的關系。
現代國家在法治化建設的過程中,通常也把民主作為一個極其重要的社會發展目標。這是因為民主在滿足社會的合法性訴求,體現正義和公平,制約國家權力和促進公民參與等方面都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民主本身是一個多維度的概念,她既可指一種制度形態和政體形態,又可表徵公民享受的權利和自由,還可指一種多數表決為基礎的程序操作機制。從功能主義的視角來看,民主並不代表一種絕對的善,她既可發揮正向度的作用,也可發揮副向度的作用。
㈤ 簡述法經的內容和歷史意義
《法經》為春秋末期李悝制定的中國封建社會的第一部系統的法典。《法經》有六篇:《盜法》、《賊法》、《囚法》、《捕法》、《雜法》、《具法》。李悝認為,「王者之政莫急於盜賊」,因此將《盜法》、《賊法》列於篇首。從整體上看,《法經》為一部「諸法合體」而以刑為主的法典。
《法經》初步確立了封建法典的體例和基本原則,為中國古代第一部比較系統的封建法典,標志著中國古代的立法技術已開始走向成熟,成為後世立/法的濫觴。
《法經》的出現有利於司法的統一,便於司法官准確適用法律和定罪量刑。《法經》的出現有利於立法的系統化,使立法活動在兼顧歷史沿革和橫向聯系的科學環境中進行,避免重復和抵牾。將實體法和程序法大致區分開來,有利於按客觀規律指導法律實踐活動。
《法經》為李悝在相魏時編纂的。李悝雖然為法家的早期代表人物,但是其老師卻為孔子的嫡傳弟子子夏。在孔子的弟子之中,子夏精於「務外之學」,為「務外派」的代表人物,其思想核心主要為「重禮」和「博學」。李悝雖然跳出了其師的儒家門牆,但是卻還為繼承了其師的「重禮」思想。
(5)法治的歷史意義擴展閱讀:
從產生的時代來看,《法經》與《十二銅表法》都產生於公元前5世紀。《法經》為李悝為魏文侯師時編纂的,從李悝的生卒年月(公元前455年至公元前395年)可以推定《法經》誕生於公元前5世紀下半葉。而《十二銅表法》,於公元前450年制定完畢,在公元前449年公布的。
《法經》規定了各種主要罪名、刑罰及相關的法律適用原則,涉及的內容比較廣泛,其基本特徵在於:維護封建專制政權,保護地主的私有財產和奴隸制殘余,並且貫徹了法家「輕罪重刑」的法治理論。《法經》的內容及特點充分反映了新興地主階級的意志與利益。
㈥ 法治社會建設的意義
法治社會是和人治社會相對而言的;它是指國家權力和社會關系按照明確的法律秩序運行專,並且按照嚴格公正屬的司法程序協調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解決社會糾紛,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不是依照執政者的個人喜好以及親疏關系來決定政治、經濟和社會等方面的公共事務。
建立法治社會的意義
(一)建立法治社會是歷史發展的趨勢、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
(二)建立法治社會是保證國家長治久安的迫切需要
(三)建立法治社會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要條件
㈦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有什麼重要意義
依法治國的六個重大意義:
第一,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第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
第三,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擴大對外開放的客觀需要;
第四,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國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標志;
第六,依法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
另外,依法治國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製度化、法治化的引領、規范、促進和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對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7)法治的歷史意義擴展閱讀:
依法治國:
第一,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通通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
第二,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憲法和法律來治理國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還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人民當家做主根本保證。
㈧ 依法治國的歷史啟示 2000字
法治國方略是我國的基本治國方略,其經歷了一個探尋、選擇、確立、如何實現的發展過程。從"人治"與"法治"之爭到"法制"與"法治"之辯,從"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到"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弘揚法治精神",從探尋治國方略到確立治國方略,再到實現治國方略,無一不閃爍著當代中國人的智慧。從實現治國方略的構架看,包括一個基石即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一個前提即建設法治型執政黨,一個關鍵即建立法治化政府,一個保障即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制度,一個根本即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文化,一個具體措施即提高公民法律素質等。更為重要的是,這為我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了許多有益的啟示。
古今中外歷史證明,法治是最科學的治國之道。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法治」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距離真正意義上的「法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這次四中全會做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定,實現依法治國之航船再次大力張帆。如何才能讓中央這一偉大的決策落到實處,結出燦爛的果實。
首先,最高領導層必須要有非常堅定之決心,全力推行依法治國。秦之所以能夠變法成功,其中一個決定性的因素是其最高統治者變法強秦的決心異常堅定。不論變法過程遭到「老氏族」等守舊勢力多麼頑強的破壞、發生什麼多少事端、付出多大代價,秦孝公都始終不遺支持商鞅變法,且自己帶頭遵守法,歷時二十餘年才終有所成。今日全力推行依法治國困難可想而知,傳統意識的挑戰、利益集團的阻撓、全民法律意識的不足等等,非強力不足以戰勝。我們不懷疑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心,關鍵是要讓全國人民持久的真切感受到這一決心的異常堅定,形成大勢所趨。為此,才能戰勝一切困難,實現理想的目標。
其次,應堅持從嚴治官。中國依法治國治之阻礙在官而不在民。現實中,有多少官員僅僅把依法治國作為政治口號喊在嘴上而行「人治」之實;有多少官員不學法、不懂法,做決策、處理問題只憑自己喜好;又有多少官員明目張膽違法。這些官員的所作所為不僅僅是在阻礙依法治國,實是在破壞依法治國,以至於法在老百姓心中的神聖權威大大降低。秦之變法成功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嚴格要求各級官員守法、依法辦事。一旦違法,不論是出於何等好心,何等實情,都要受到嚴厲懲處,且不論職務高低,不論是太子、太傅,還是郡守、縣令。四中全會決定把法治建設成效納入政績考核,無疑是非常正確之舉。實踐中,需要建立各種有效的監督考核機制,把這一措施落到實處,堅持「一票否決」。使各級官員敬畏法律,不敢越法,自覺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如此,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之決心才能轉化成各級官員的行動,法治中國的進程才能大大推進。
其三,讓全體人民信法。全民信法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形成法治環境的前提。秦之變法就是讓民眾信法開始的,從「徙木立信」到破除各種相悖習俗,步步推進,最終使法治植根於民眾心中,達到輕易不可逆轉境界。當前,老百姓「信信訪不信法」、遇事「找人不找法」的現象普遍存在。不信就不能真正自覺守法,就不能成為參與、監督、推動依法治國大業的強大力量。可見,讓全體人民信法,樹立法律之神聖權威是建設法治中國的應有之義。
㈨ 外國法制史的歷程及歷史意義
第一編 古代法律制度
第一章 楔形文字法律
第一節 楔形文字法律的一般概況
第二節 漢穆拉比法典的制度、結構及其歷史地位
第三節 漢穆拉比法典的主要內容」
第二章 古代印度法律制度
第一節 古代印度法律的形成和發展
第二節 古代印度法律的基本特點
第三節 《摩奴法典》的結構、基本內容和影響
第三章 古代希臘法律制度
第一節 古希臘法律的特點
第二節 雅典憲法
第四章 古羅馬法律制度
第一節 羅馬法的一般概況
第二節 羅馬私法的基本制度
第三節 羅馬法的影響
第二編中世紀法律制度
第五章 日耳曼法
第一節 日耳曼法的形成、發展及其基本特點
第二節 日耳曼法的基本制度
第六章 法蘭西王國法律制度
第一節 法蘭西王國法律的形成和發展
第二節 法蘭西玉國的形成和發展
第七章 英吉利王國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 英吉利玉國法體制度的形成和發展
第二節 英吉利王國法律的基本制度
第八章 中世紀西歐羅馬法、城市法和商法
第一節 羅馬法
第二節 城市法和商法
第九章 教會法
第一節 教會法的形成和演變
第二節 教會法的基本制度
第三節 教會法的作用與影響
第十章 中世紀伊斯蘭法
第一節 伊斯蘭法的形成和發展
第二節 伊斯蘭法的淵源和特點
第三節 伊斯蘭法的基本制度
第三編近代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 英國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 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後法律制度的改革和發展
第二節 英國法律的基本特點與英國法系的形成
第三節 英國法律的基本制度
第十二章 美國法律制度
第一節 美國法律制度 形成和發展及其與英國法律的關系
第二節 美國憲法
第三節 美國法律的基本特點
第十三章 法國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 法國革命後法律的發展
第二節 憲法和行政法
第三節 法國民法典
第四節 法國民法典
第五節 訴訟法典
第十四章 德國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 德國統一後法律的發展
第二節 1871年帝國憲法
第三節 1900年帝國民法典
第四節 1871年德國刑法典
第十五章 日本法律制度
第一節 日本近代法律制度的形成
第二節 日本德國憲法
第三節 日本民法典
第四節 日本刑法典
第五節 日本訴訟法典
第四編現代法律制度概述
第十六章 英國法律制度
第一節 現代英國法律發展趨勢
第二節 憲法
第三節 財產法
第四節 契約法和侵權行為法
第五節 家庭法和繼承法
第六節 商法、社會立法和經濟法
第七節 刑法
第十七章 美國法律制度
第一節 現代美國法律制度的一般變化
第二節 憲法
第三節 民商法和經濟法
第四節 刑法
第十八章 法國法律制度
第一節 憲法的發展
第二節 民法、經濟法和社會立法
第三節 刑法的發展和1985年刑事訴訟法典
第十九章 德國法律制度
第一節 魏瑪憲法
第二節 法西斯專政的法律制度
第三節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的法律制度
第二十章 日本法律制度
第一節 現代日本法律制度的變化與改革
第二節 憲法
第三節 民法的變化和經濟法的發展
第四節 刑法的變化
第五節 司法制度
第二十一章 第三世界國家的法律制度
第一節 蘇聯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創建與發展
第二節 蘇聯憲法
第三節 蘇聯民事立法
第四節 蘇聯刑事立法
第五節 蘇聯司法制度
緒 言
一、外國法制史學科的對象和范圍
1、外國法制史是以外國歷史上各種類型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和法律制度為研究對象的學科。它包括法律發展史和法律制度史兩方面的內容。
2、確定科學范圍的原則。
3、外國法制史同其他相鄰學科一一外國經濟史、外國政治法律思想史和外國部門法史等的關系。
二、外國法制史的時期劃分
1、時期劃分的原則。根據社會經濟形態和與其相適應的不同法律類型和法律制度的特徵進行劃分。
2、外國法制史劃分為四個歷史時期:
古代法律制度;
中世紀法律制度;
近代法律制度;
現代法律制度。
三、外國法制史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及其意義
1、外國法制史是法律史學的一個分支,是我國法律體系中的一們綜合基礎學科。
2、研究、學習外國法制史的意義:幫助我們掌握運用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來分析、認識法律問題的方法,並提高這方面的能力;擴大知識面,為掌握法學打下比較堅實的基礎;批判繼承外國優秀法律的歷史遺產,為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制提供參考、借鑒的資料;弄清來龍去脈,更好地了解當代主要的法律制度及其發展趨勢。
四、外國法制史的學習方法
針對外國法制史同其他法學課程不同的的特點,在學習方法上應注意以下幾點:
1、要掌握基本的歷史發展線索。
2、採用比較的方法,明確不同國家和不同時期法律制度的特點。
3、要循序漸進,注意弄懂難點,掌握重點,兼顧一般。
4、要初步具備世界史知識和主要部門法學知識。
㈩ 簡述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
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具體如下:
第一,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執政方式的重回大轉變, 有利於加強答和改善黨的領導;
第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
第三,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擴大對外開放的客觀需要;
第四,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國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標志;
第六,依法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