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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日關系的歷史與發展

發布時間:2021-02-23 21:35:30

A. 二戰後美日關系發展及原因

美國打開日本的大門,逼迫日本開放——————九國條約——————二戰中的敵對(珍珠港事件,中途島大戰,美國向日本投放原子彈)——————二戰後,日本對日本進行佔領——————美國對日本逐步進行扶植,建立所謂的「美日同盟」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反法西斯聯盟的勝利宣告結束。在戰爭硝煙逐漸散去的六十年中,同為戰爭發動者的日本和德國在許多方面走過相似的道路,但在反思戰爭罪責問題上,兩國政府卻表現出了極為明顯的不同。

戰後,聯邦德國政府利用各種機會對納粹德國的罪行進行真誠懺悔和謝罪。1970年12月,勃蘭特總理在華沙猶太人死難者紀念碑前的驚人一跪,被譽為「歐洲約一千年來最強烈的謝罪」。更為可貴的是,德國政府對二戰的反思並沒有僅僅停留在認罪、懺悔和道歉上,它在戰爭賠償、戰爭紀念和歷史教育等實際問題上也顯示了極大的誠意:幾十年來認真履行賠償義務,向受害國及受害者個人支付了巨額賠償;1994年德國議會通過《反納粹和反刑事犯罪法》,嚴禁以任何形式宣傳納粹思想,並對新納粹分子進行嚴厲追究;近十幾年來,每年都在集中營舊址、主要戰場、博物館、西方盟軍和蘇軍墓地舉行各種各樣的紀念活動,以警示世人;在教育方面,規定歷史教科書必須包含足夠的有關納粹行為的內容,教師必須對有關納粹專制特別是集中營和大屠殺的歷史進行充分講解。

日本方面,盡管也有不少二戰老兵對當年的罪行進行深深的懺悔,但日本政府卻沒有表現出足夠的誠意。日本教育部門一再修改歷史教科書,不願承認也不願反思當年侵略東亞各國的史實;日本法院一再判決要求日本政府道歉和賠償的東亞各國受害者敗訴;日本首相不斷參拜靖國神社,並為遠東國際法庭判處死刑的七個甲級戰犯樹立「七士之碑」。

日本和德國都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挑起者,也都承受過戰敗國家的經濟和精神上的痛苦,但為什麼在反思戰爭方面卻表現出如此鮮明的態度對比呢?

首先,戰後對兩國法西斯的清算程度不同。戰後初期,德國被美、蘇、英、法四國實行分區佔領。為防止德國軍國主義再起,四大國採取了嚴厲的制裁措施:召開紐倫堡審判,對納粹戰犯進行嚴懲;大規模清洗納粹分子,取締納粹領導機構和秘密警察、黨衛隊等特務機構;重新劃分德國疆界;強制德國償付巨額戰爭賠款。1949年,又將其分裂成兩個國家。四大國的武裝佔領,領土面積的減少,巨額的賠款負擔,國家的長期分裂,迫使德國不得不反思發動戰爭的沉重代價。而日本則是在保留天皇制的前提下有條件投降的。控制日本的美國雖然主持了對法西斯分子的審判和制裁,但並不徹底,對戰爭負有不可推卸責任的天皇根本沒被起訴,許多重要戰犯因「罪證不足」被釋放。在戰爭賠償方面,美國擬訂的賠款數額與受害國所遭受的損失和所要求的數額相差甚遠。後來,出於反共的戰略考慮,美國更加放鬆了對日本的懲處。天皇制政體被保留,大批戰犯免於懲罰,只償付象徵性的戰爭賠款,這種處理使日本無法感受到德國所承受的那種刻骨銘心的戰爭痛苦。

其次,戰後兩國政權建立的基礎不同。德國戰敗後,納粹元兇希特勒自殺身亡,納粹德國的政府機構和武裝力量全部解散。無論是聯邦德國還是民主德國政府,都與納粹勢力沒有直接聯系,許多政府首腦甚至就是納粹的受害者。因此,他們在對待戰爭責任等問題上,能夠比較超脫、客觀地進行反省。而在日本,作為國家主義和軍國主義象徵的天皇沒有被推翻,政權長期控制在被釋放的戰犯和軍國主義分子手中,讓這樣的政府來反省戰爭罪責,無異於緣木求魚。

再次,兩國所處的地緣環境不同。在歐洲,受德國侵略的周邊國家如英、法、蘇、波、比等在戰後經濟發展很快,且占據世界輿論要津,從實力和聲勢上對德國形成了巨大威懾。德國要謀求發展,就必須改善與周圍國家的關系,要想實現這種和解,就要求它必須和以前的納粹勢力一刀兩斷,對以前的戰爭罪行進行徹底謝罪,樹立嶄新的國家形象。與此同時,深受納粹迫害的猶太民族緊盯德國政治動態,組織專門機構長期從事對納粹罪行的調查取證和起訴活動,不斷將納粹殘殺猶太人的罪行公布於眾。德國政府面對來自強勢鄰邦的監督和輿論壓力,也需要深刻反省戰爭。而在遠東地區,受到日本侵略的大都是剛剛獲得民族獨立的國家,本身國內問題紛雜,經濟實力不強,故對日本的監督和威懾相對較弱。同時,出於各種原因,各受害國之間沒有精誠團結,共同譴責日本的戰爭罪行,而是分別對日本採取了寬大為懷的政策。這種寬容不但沒使日本心存感激,反而助長了其傲慢自大的意識。

最後,兩國的宗教和文化不同。從宗教方面來說,德國人多信奉基督教,內心中存在較深的 「罪感意識」,故能夠真誠地懺悔自己的罪行。而日本人大都信奉神道教,缺乏基督教的「罪過文化」,也沒有佛教的「因果報應」思想,故在反思歷史方面較為遲鈍。從文化淵源方面來說,盡管德國具有軍國主義和民族主義傳統,一度助長和滋生了法西斯主義,但從根本上說,德國文化是歐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蘊藏著與歐洲文化相一致的自由、理性和科學精神。這些精神有助於德國克服法西斯主義,認識到前人犯下的嚴重錯誤。而日本人大都崇尚武士道精神,崇尚絕對忠誠、弱肉強食和優勝劣汰,對強者恭順,對弱者強硬,不服輸,不認罪。「他們寧願用一百個錯誤來遮蓋一個錯誤,而不願誠心誠意地承認和改正這個錯誤。」這種宗教和文化的傾向,將日本不認罪、不懺悔的態度推向了極端。

事實上,對二戰德軍的討論要正面得多,鮮有對二戰日軍的純軍事討論,我認為原因有

1、最重要也是最廣為人知的是,德國已經從法理上徹底認罪,德國已經獲得了包括以色列在內的所有國家的原諒;反觀日本,發動戰爭的天皇得以善終,至今日本仍然對二戰的罪行不承認。

2、30年代的德國已經是工業化的強國,相比之下,處於亞洲的日本的工業化剛剛起步,很大程度上可以說仍然是一個農業國家。德國的對手,從蘇聯、美國、英國、法國來看,無一不是工業國家,因此歐洲戰場更多地具有了機械化、工業化的特徵。知道今日,整個世界尚且仍然處於機械化向信息化過渡的階段,二戰歐洲戰場的機械化戰爭經驗至今仍然有借鑒價值。而亞洲戰場,戰爭更多地表現為步兵戰斗、游擊戰、叢林戰等形式,而且日本的對手,無論中國還是美英在亞洲的駐軍都比較弱小,因此戰爭形式幾乎表現為一面倒的格局。這種一方佔有絕對優勢的戰爭,相比歐洲那種勢均力敵的戰爭,可借鑒的較少

3、二戰日軍是狂熱的、種族主義的皇家私人軍隊,日軍從上到下,都必須為種種駭人聽聞、令人發指的罪行負責,而不僅僅是少數高級軍官。即使沒有高級軍官的教唆,從日軍的本質來看,南京大屠殺仍然會發生,就像當年的旅順大屠殺一樣。這是日本對中國的仇視本質決定的。反觀德軍,除了蓋世太保這樣的特務機構,當年的德軍是純粹的職業軍人,從高級將領到普通士兵,這就決定了德軍的戰斗是純粹的戰斗,而不是像日軍那樣的種族屠殺。至於集中營,那是特務機構的所為,和國防軍應該沒有太大的關系。事實上,很多的資料都披露了,大量的德軍將領都是極端反感種族屠殺的。要知道,德軍的大多數將領,都是深受普魯士傳統影響,從小在軍校成長起來的。他們就是純粹的職業軍人。也因為這樣,德軍更多地被對手所尊重,無論巴頓對隆美爾的惺惺相惜還是蘇軍對古德里安、曼施坦因的推崇,都表明,真正的軍人搏殺在戰場,而不是對弱者的屠殺。

因此,今天,無論是歐美還是國內,還在談論二戰德軍的種種,談論一些經典戰役、戰斗,那是軍人對軍人的尊重。但是日軍,就永遠被釘在人類歷史的恥辱柱上了!

B. 美日關系發展歷史

1、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於1941年12月7日清晨,日本海軍的航空母艦艦載飛機和微型潛艇突然襲擊美國海軍太平洋艦隊在夏威夷基地珍珠港以及美國陸軍和海軍在瓦胡島上的飛機場。太平洋戰爭由此爆發。標志著日美正式宣戰進入敵對關系。

2、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投降後,美為擴大在東亞的勢力,派軍以「盟軍」名義單獨佔領日本。二戰後,美國大力在經濟上扶植日本。

(2)美日關系的歷史與發展擴展閱讀:

日本投降和美國簽訂的協議:

1951年9月8日,在日本與美、英、法等48個戰勝國(不含中華人民共和國)片面簽訂《舊金山對日和約》5小時後,日本首相吉田茂和美國代表 D.G.艾奇遜簽署新的條約。正式名稱為《日本國和美利堅合眾國之間的安全保障條約》。

條約由前言和5條正文組成。其要點是:美國有權在日本國內及其周圍駐扎陸海空軍;根據日本政府的請求美軍可以鎮壓日本發生的暴動和騷亂;美軍駐扎條件由兩國間的行政協定另行規定。

1952年2月28日,日美兩國根據《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第 3條規定,在東京簽訂了《日美行政協定》。協定正文有29條。

詳細規定了駐日美軍的地位及特權,如日本向美軍提供基地和設施,承認美國使用、管理和保衛這些基地及設施的權利;美國軍人及其家屬犯罪,日本無審判權;日本每年向美國支付1.55億美元的防衛經費等。

C. 簡述19世紀中期以來美日關系演變過程

從不好到好又緊張

D. 歷史上美日兩國關系發展變化的主要過程

日美在 60 年代初建立經濟夥伴關系。 1960 年的《日美安全條約》第二條規定:「兩國將設法消除在它們國際經濟政策中的矛盾 , 並且將鼓勵兩國之間的經濟合作。」 為落實此規定 , 日美從制度上入手,建立雙邊經濟合作、對話機制。日本對建立與美國的經濟夥伴關系態度積極。譬如,岸信介政府曾向美方建議設置日美經濟協商機構。美國亦有意與日本建立夥伴關系。艾森豪威爾總統於 1960 年 6 月 11 日批準的國家安全委員會第 6008/1 號文件規定:「以夥伴關系和平等的精神處理美國與日本的關系,充分考慮日本的至關重要的利益並就相互感興趣的事務與日本政府協商。」

1961 年 6 月池田勇人首相訪美,標志著日美正式建立經濟夥伴關系。同月 22 日發表的池田 - 肯尼迪聯合聲明稱:「總統和首相對美日夥伴關系的堅實基礎表示滿意。為加強兩國的夥伴關系,他們同意建立一個閣僚級的日美貿易經濟聯合委員會。」 同日,美國國務卿臘斯克致函日本外相小坂善太郎 , 建議設置閣僚級的日美貿易經濟聯合委員會 , 每年至少開會一次 , 其任務有三:第一,考慮促進兩國經濟合作的手段;第二,就對持續擴大互利的貿易有不良影響的事情以及需要聯合考慮的與兩國經援計劃有關的問題交換信息和意見;第三,為了消除兩國國際經濟政策的沖突、提供更為充分的經濟合作並鼓勵貿易流動 , 對認為適當和必要的措施可予以考慮 , 並將討論的情況報告各自政府。 小坂善太郎外相在復函中表示同意美方的建議。 這樣一來,日美間的磋商機制就完善起來。

1961 年 11 月 24 日 , 第一次日美貿易經濟聯合委員會會議在日本箱根召開。兩國代表就如何擴大日美貿易等八項議題各述己見。肯尼迪總統高度評價這次會議:「它成功地把美日夥伴關系概念擴大到經貿領域。我認為,這是在兩國關系中向前邁出的最重要的一步。」 後來 , 日美貿易經濟聯合委員會作為兩國交換意見、進行協商和協調政策的場所逐漸政治化 , 不但討論雙邊經濟關系、兩國的經濟問題,還就兩國的對外援助、與社會主義國家的經貿關系等問題進行磋商。在池田、佐藤擔任首相期間 , 該委員會共開會八次 , 對發展兩國的經濟夥伴關系起到了促進作用。日美經濟夥伴關系在 60 年代發展起來 , 與日本設定的國家目標有關。池田內閣在 1960 年 7 月 19 日成立後不久 , 提出為期十年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為順利實施此計劃 , 日本迫切要求美國繼續充當日本的資金、技術和市場的提供者。為此,池田首相於 1961 年 6 月 21 日向美國提出一個進口美國產品的倍增計劃:日本將在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完成時,把從美國的進口額從每年 15 億美元增至 30 億美元。

日美經濟夥伴關系對保障日本的經濟大國化起到了明顯的促進作用。可以說 , 沒有美國的扶植 , 日本要在 1968 年成為世界第三經濟大國 , 會困難得多。從政策上看,兩國一致同意擴大雙邊貿易規模。這在 1962 年 12 月舉行的第二次日美貿易經濟聯合委員會會議上得到強調。 1967 年 9 月舉行的第六次日美貿易經濟聯合委員會會議對雙邊貿易的全面發展表示滿意。從資金上看 ,1961 年 4 月至 1968 年底 , 日本從世界銀行、美國進出口銀行和商業銀行貸款 26.8 億美元 , 比 50 年代增加一倍以上。美國對日投資亦從 1960 年的 2.54 億美元增至 1970 年的 14.9 億美元。不僅如此 , 隨著越南戰爭的升級 , 美國在日「特需」定貨猛增。據統計 ,1950symbol 151 \f "Times New Roman"1970 年 , 日本的「特需」收入平均每年 5 億美元 , 累計近 100 億美元。從技術上看 , 日本在 60 年代引進甲種技術 6968 件 , 比 1950-1960 年度引進的 1356 件增加 5.1 倍 , 其中大部分來自美國。從市場上看 , 隨著日本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 , 其對美出口穩定增長:從 1961 年的 10.66 億美元增至 1970 年的 59.4 億美元 , 大大超過美國對日出口的增長速度,導致日本對美貿易地位的根本改善。據日方統計 , 日本的對美貿易逆差在 50 年代累計約 50 億美元 , 但在 60 年代則降至 4.7 億美元。日美貿易規模擴大的後果主要有二。第一, 1965 年日本對美貿易出現順差,是戰後日美貿易的分水嶺:此前美國對日保持順差,此後日本對美保持順差。第二,日本擴大對美貿易加重了其對美國市場的依賴程度:日本對美出口額占其出口總額的比重從 1960 年的 27% 增至 1970 年的 31% 。
日美建立經濟夥伴關系的戰略含義主要有二。第一,美國減小扶植日本的力度。 60 年代,美國對日無償援助迅速減少,到 1969 年完全停止。據統計, 1950-1969 年,美國對日無償援助 5765 億日元,其中 50 年代為 4974 億日元,占 86% , 60 年代為 791 億日元,僅占 14% 。第二,日本走向外援大國。肯尼迪總統在 1961 年 1 月發表的經濟咨文認為,對發展中國家的經援,不應由美國單獨進行,西歐和日本的合作亦不可缺少。是年,日本的政府開發援助起步,達一億美元。日本的政府開發援助在 1965 年走上正軌後,逐漸增加,到 1972 年達到 4.8 億美元。日本的經援在一定程度上是美國達成其在亞洲的戰略目標的工具。臘斯克國務卿在 1967 年 9 月 4 日寫道:「我們希望日本在亞洲充當夥伴而非競爭對手,但這是在地區責任方面分擔政治、經濟負擔的夥伴。雖然我們現在不謀求日本在自衛以外的更大的軍事作用,但日本的行為應貢獻於 , 而非有損於有效地完成我們對亞洲的軍事和安全承諾。」

日美建立經濟夥伴關系隱含著一種分工。 1964 年 1 月 28 日池田首相向臘斯克國務卿表示:日本的國家使命是貢獻於解決南北問題。池田認為,亞洲在基本的軍事安全上指望美國,而在經濟領域卻開始指望日本。 從政策協調上看, 1965 年 1 月 14 日佐藤榮作首相與約翰遜總統發表聯合聲明稱:「為謀求世界上發展中國家的政治穩定,提高生活水平和發展社會福利是必不可少的,同意進一步加強對這些國家的經濟援助。雙方同意今後繼續協商援助的方式。總理大臣對於擴大日本在亞洲的開發和技術援助方面所起的作用特別表示強烈的關注。」

60 年代,日美就聯合開發東南亞達成共識。 1962 年 2 月 5 日,池田首相會見正在訪日的羅伯特·肯尼迪,認為亞洲經濟共同體的想法值得更加認真地注意,並問美國對美日更密切地合作開發東南亞的可能性有何感受。羅伯特·肯尼迪稱:約翰·肯尼迪總統對該地區很感興趣。他認為,如果日美作為夥伴可以聯合工作,去發展這種合作,那麼這在未來歲月中將很有益。 以美國維持其在遠東的軍事存在、日本充當亞洲的主要援助國為核心內容的日美經濟夥伴關系的發展,預示出兩國將在分擔負擔的基礎上進一步聯合起來。 1975 年越南戰爭結束前後,美國削減外援,而日本則增加外援。結果,日本對亞洲的援助額在 1977 年超過美國。此後,日本更積極地為美國分擔負擔。 1977-1980 年,日本政府的年援助額從 14 億美元增至 33 億美元。日本在 80 年代迅速增大外援努力,到 1989 年,其年度政府開發援助金額增至近 90 億美元,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一位。

日本以增加外援的方式為美國分擔負擔是它的惟一選擇。首先,美國不願看到日本在軍事上取代其在亞洲的霸主地位。其次,日本受憲法第九條的制約,不但不能派兵海外,就連軍事援助也不能提供。顯而易見,在軍事擴張道路被堵死的情況下,日本只能實行包括提供外援在內的政治、經濟擴張。

冷戰後日本經濟持續低迷,其與美國在經濟規模上的差距拉大了。日本難以在經濟上進一步支持美國,遂轉而在軍事上進一步支持美國。日美在此問題上的共同利益在於:這不但與美國要日本為其火中取栗的既定目標相一致,而且對在海灣戰爭中不得不出資 130 億美元的日本來說,也是件求之不得的事。在此意義上,出人可被視為出錢的替代。結果,在美國的推動下,致力於建立與美國的軍事夥伴關系就成為世紀之交日本的戰略發展趨勢之一,其發展方向不是日本增大對美依賴程度,而是增大相互性。

1994 年,日美經濟沖突空前尖銳產生的危機感與「日本威脅論」開始在美國消退的因素合在一起,給兩國主張加強日美安全關系的勢力提供了一個駕馭未來的機會。同年 3 月 11 日,克里斯托弗國務卿在日本經濟同友會講演時透露:「今天早晨,我們召開了安全協商委員會會議,以考慮進一步加強我們的安全夥伴關系。利用這種方式討論我們兩國之間的安全問題,尚屬首次。」 同年春,若干美日官員、學者開辦了一個學習班,其美方成員有中央情報局的沃格爾、國防部辦公廳日本分部部長保羅· S. 賈拉、國防分析研究所研究員邁克爾· J. 格林、國防大學教授帕特里克·克羅寧,日方成員有駐美公使飯村豐、駐美使館一秘石井正文和美國國防大學的客座研究員高見澤將林。雙方的共同目標是:穩定日美關系,使兩國的安全合作具有活力。反復討論的結果,完成了一個囊括討論要點的戰略文件。約瑟夫·奈在 9 月出任負責國際安全事務的助理國防部長前,曾聽取沃格爾對該戰略文件的說明。奈當時未置可否,但後來提出的「奈氏倡議」卻與此文件的精神一致。

奈和沃格爾一致認為,美國過於重視引起美日關系緊張乃至分裂的貿易摩擦問題,而對有助於兩國拴在一起的安全問題注意不夠。他們的主張為柯林頓政府採納 , 導致美國對日政策的重點從在經濟上打擊日本變為在軍事上拉攏日本。 1994 年 10 月至 1996 年 4 月,日美在奈的倡議下重新定義冷戰後的日美安保體制,被稱為「奈氏倡議」。「奈氏倡議」的成果之一是,為給日美安保體制注入活力,自 1995 年 8 月起,兩國開始起草《日美安全聯合宣言》。《日美相互提供物資和勞務協定》和《日美安全聯合宣言》於 1996 年 4 月 15 、 17 日相繼公布,標志著日美邁出建立軍事夥伴關系的第一步。

日美致力於建立軍事夥伴關系的第二步,是以抬升日本的軍事地位為前提,修改 1978 年的《日美防務合作指針》(簡稱舊《指針》)。 1996 年 5 月 28 日在夏威夷召開日美安全小組委員會會議,明確了遠東有事時美軍為「矛」、日軍為「盾」的分工(其實是美國主攻、日本助攻的分工),並達成下述一致:把工作重點放在推進遠東有事時日本對美軍的後勤保障上。這是修改舊《指針》之始。同年 6 月,為開展修改舊《指針》的工作,兩國改組了隸屬日美安全協商委員會的日美防務合作小組委員會。從 1996 年 10 月到 1997 年 4 月,以設想朝鮮半島有事為前提,日美共進行四次個案研究。 1997 年 9 月 23 日在紐約發表的新《日美防務合作指針》(簡稱新《指針》)是兩國建立軍事夥伴關系的綱領性文件。新《指針》對舊《指針》作了很大改動,強調日美應在平時合作方面加強交換情報和政策協商,增加了在維和、裁軍、軍控、安全對話等方面的合作內容,而在戰時合作方面則首次提出日本周邊有事時日美採取聯合軍事行動的框架,標志著日美安保體制發生了重大變化。

此後,落實新《指針》就成為日美建立軍事夥伴關系的最大課題,主要涉及新《指針》相關法案的立法工作。從 1999 年 5 月到次年 11 月,日本相繼出台《周邊事態法》等法律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建立與美國的軍事夥伴關系的國內政治障礙。落實新《指針》亦表現在日美兩軍建立協調機制方面。 50 年代初建立的日美軍事同盟不存在聯合指揮機構。這是日本抵制美國壓力的結果。然而冷戰後日美同盟對等性、相互性和互補性的提高,導致日美兩軍加強協調。新《指針》規定:「為共同實施有效的作戰行動,自衛隊和美軍須通過包括靈活運用日美聯合協調所在內的協調機制,在作戰、情報活動及後勤保障方面相互密切協調。」 經過長期醞釀,日美安全協商委員會於 2000 年 9 月 11 日決定建立新的協調機制,標志著日美邁出建立軍事夥伴關系的第三步。

進入 21 世紀後,日美軍事夥伴關系初步建立,其標志主要有二。第一,日美在 2001 年決定在安全領域開展戰略對話,以加強兩國軍事關系的相互性。第二, 2001 年 9 月 11 日美國發生恐怖襲擊事件後,日本積極支持美國的反恐戰爭,繼同年 10 月 29 日通過《反恐怖特別措施法》後,於 11 月向印度洋派遣兩支艦隊。這不但是日本走向行使集體自衛權的重要的一步,而且意味著日本開始作為一支國際性軍事力量與美國並肩作戰。

2 .戰略含義

日美建立軍事夥伴關系的步伐在 20 世紀最後五年明顯加快,其戰略後果是消極的。第一,日美建立軍事夥伴關系將推動日本軍事大國化。第二,作為美國推動日本發揮地區性安全作用的結果,美日的戰時分工從美軍進攻、日軍防守變為美軍主攻、日軍助攻。不僅如此,由於美日在擴大日軍的戰時功能方面採取漸進路線,故隨著時間的推移,日軍還可能為美軍承擔更多的義務。一個基本的趨勢是,在美國的壓力下,日本將更積極地企圖介入其周邊國家的安全事務,其程度將保持在對美軍的輔助作用的范圍內。

美國推動日本軍事大國化,在雙邊軍事技術合作領域表現得十分突出。從技術上看,日美以利益互換為原則,進行一場雙贏博弈:兩國利用對方的技術優勢,取長補短,以降低開發成本。譬如,日本新一代 F-2 支援戰斗機就是改造美國 F-16 戰斗機的產物。雙方在研製過程中各取所需:美國向日本提供現成的技術;日本向美國迴流其開發的新技術。又如,美國在冷戰後本著「以技術換技術」的精神與日本開展彈道導彈防禦系統的研究,對在新的戰略環境下維系美日軍事同盟,起到促進作用。從戰略上看,冷戰後日本繼續在美國的卵翼下走向軍事大國,是個日本以發展對美合作來增強本國軍事實力的過程。日本增強軍事實力必然增大其對美討價還價的能力,其戰略含義是:美國對日控制力勢將下降;日本對美獨立性勢將增強。

1996 年重新定義日美安保體制後,日本開始謀求雙重身份:既要充當美國的「被保護者」,又謀求在遠東扮演直接支援美軍的「保護者」角色。日本對美作戰支援的范圍在 1997 年從日本地區擴大到日本「周邊地區」,暴露了其欲與美國合霸遠東的野心,是日美致力於建立軍事夥伴關系的表現。應當看到,日本與美國建立聯合武裝干預地區安全事務的新體制,並非僅僅服從冷戰後美國全球軍事戰略的需要,更重要的是為其日後以大國身份發揮地區性安全作用預作張本。隨著時間的推移,日本的對美獨立性將增強。這決定著,其「被保護者」色彩將趨於淡化,而「保護者」色彩將趨於濃重。鑒於日本在國內面臨憲法等制度上的障礙,這一歷史進程的發展將是漸進的。

日美要建立真正的軍事夥伴關系,就需修改或廢除不平等的《日美安全條約》。然而在世紀之交,日美都不希望廢約,至於修改條約,障礙主要在日方。日本對憲法第九條的解釋是:擁有但不行使集體自衛權。要把美國單方面保衛日本的條約變為相互防禦條約,關鍵不在修改條約,而在修改日本的 1947 年憲法第九條。由此觀之,冷戰後日本對修憲的考慮增多,本身就有與美國建立軍事夥伴關系之義。是否利用日本的修憲勢力,已成為美國面臨的現實問題。 2000 年 10 月 11 日美國國防大學國家戰略研究所發表的特別報告《美國與日本:走向成熟的夥伴關系》主張在新的基礎上重建美日夥伴關系。該報告提出,為使美日安全合作更加密切、有效,美國應支持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在該報告看來,美國必須歡迎日本表達成為更加平等的同盟夥伴的意向。 從本質上說,該報告的要害是企圖利用日美軍事夥伴關系化來為美國的利益服務:通過駕馭日本的發展方向,使親英美派在日本繼續掌權並與美國聯合干涉別國事務,防止反美的日本戴高樂主義者上台。

展望未來, 21 世紀第一個十年日美關系的發展,將集中體現在兩國繼續建立軍事夥伴關繫上。未來的日本可能更傾向於與美國一起推行強權政治。這將是日本的「普通國家」化在外交、軍事領域的體現。一個明顯的趨勢是,美國將利用日美關系平等化為自己的利益服務。日美安保體制的一個不對等的方面是,美國承擔保衛日本的義務,而日本則沒有義務保衛美國。今後在美國的推動下,日本將部分承擔保衛美軍的義務,從而部分地改變日美安保體制不平等的這一方面。隨著時間的推移,日美安保體制的片面性將趨於減少,而相互性則趨於增大。這將是日美關系全面夥伴關系化在軍事領域的體現。
回答者:霧夜飛豬♂ - 秀才 二級 8-26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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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二戰後美歐、美日關系的演變過程

美歐:戰後初期,由於戰爭的破壞,歐洲經濟亟待復甦,所以不得不依賴美國。但於回70年代之後,隨著歐共答體的產生,歐洲正努力脫離美國。
美日:由於美國遏制共產主義的需要,日本成了美國的對抗前沿,戰後日本大力發展經濟,不斷參與國際事務,希望成為政治大國。也是為了擺脫美國的控制。
本質上講,日本與歐洲都是維護美國利益的棋子。性質差不多。

F. 美日關系 由來 現狀 發展

剛開始日本是美國的殖民地,但由於美國把技術傳入了日本,因此專日本的經濟得到屬快速的發展,美國因此對日本放鬆了殖民活動,開始慢慢和日本在經濟技術上開始合作,美日關系也就開始確定了。現在日本在亞洲是一個很發達的國家,現在和美國一直有著經濟和技術上的交流與合作。以後由於中俄關系,日美關系可能不會有多大變化,但國與國的關系都是建立在相互的利益上的,以後的發展要看以後有什麼事情會影響美日之間的利益關系

G. 歷史上的美日關系

1921年因美日矛盾召開華盛頓會議,簽定<<四國條約>>,<<五國海軍條約>>導致英日同盟終止,日本海專軍受到限制,美國是屬勝利者,削弱日本勢力構成戰後新格局凡爾賽-華盛頓體系
二站結束結束後對日分區佔領保留天皇制,審判戰犯
隨著對華態度的轉變開始扶植日本,越戰韓戰的武器交右日本建造,促成日本戰後騰飛
70年代形成美日歐三足鼎立,由主從走向夥伴

H. 歷史上的日美關系是怎麼演變的

一、佔領與被佔領的關系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成為戰敗國,美國以盟軍的名義單獨佔領了日本全境。1945年8月12日,杜魯門任命美國太平洋陸軍司令麥克阿瑟為盟軍最高司令官,君臨日本。早在戰爭結束前美國既已決定借日本投降之機徹底削弱日本。意在摧毀日本軍國主義根源,消除軍國主義影響;對建立和平民主的新日本是十分有必要的。遺憾的是,實施兩年,上述改革還遠未完成,美國政府卻嘎然剎車,對日政策從懲治改造轉為復興扶植。

二戰後,國際形勢風雲突變。蘇聯勢力劇增,冷戰開始;中國革命的勝利使美國將中國作為其穩定亞洲的中心的企圖成為泡影,打亂了美國的亞洲戰略;朝鮮、越南政權相繼建立,亞洲民族獨立運動風起雲涌。針對這種形式,美國改變其初期佔領政策,開始扶植日本在亞洲執行其遏制中國和蘇聯的冷戰政策。 美國對日本佔領政策的轉變終止了對日本的改革進程,與此同時,佔領軍當局緩和了對日本的種種限制,放寬了對日本戰爭賠償的要求,幫助日本復興經濟。朝鮮戰爭爆發後,美國把日本變成後方軍需工廠,為其侵略戰爭服務。日本從戰爭中收益大量外匯,對其經濟恢復和發展起到巨大作用。

二、從敵對到夥伴

舊金山媾和是美日關系演變的里程碑。 隨著冷戰加劇和亞洲革命浪潮的澎湃發展,美國政府希望日本盡早擺脫約束,為其所謂亞洲及太平洋地區的安全與穩定發揮更大的作用;同時亦將美國完全控制日本的局面合法化、長期化。1951年9月8日,在舊金山召開了對日媾和會議,各盟國及日本決定,他們此後之關系將是由主權的平等國家之間的關系,在友好的結合下進行合作。《舊金山和約》的簽訂結束了盟國對日本的全面軍事佔領,盟國佔領機構取消。日本被締約國承認為獨立國家。同時,和約亦為美國繼續駐扎日本留有空間,這與託管條款使得日本的獨立實際上是不完整的。和約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日美兩國的關系。

在《舊金山和約》簽字的同一天,日本以獨立國家的身份與美國簽訂《日美安全條約》。這個條約主要是確立和約生效後日本和美國的軍事關系和美軍在日本的特權。條約規定:日本向美國提供陸海空軍基地,美國則「為了和平與安全的利益,日前願意在日本國內和周圍駐扎相當數量的武裝部隊」, 1952年2月8日,日美兩國簽訂《行政協定》,規定實施《日美安全條約》的細則。根據這個協定,美軍可以在日本的任何地方設立軍事基地;美軍及其家屬犯罪不由日本判處;日本要分擔美軍駐留日本的部分費用。《日美安全條約》毫無雙邊性可言,是一個不平等條約。如此一來,日本實際上處於美國的半佔領之下。

《舊金山和約》的簽訂標志著日本從一個被佔領的戰敗國演變為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開始以獨立的身份參加國際社會。《舊金山和約》、《日美安全條約》和《行政協定》三者構成日美關系的體制,即舊金山體制或安保體制。這一體制的建立,標志日美兩國之間從敵對關系演變為附屬夥伴關系。安保體制被視為日美關系的基本框架,雙方共同維持。

三、從夥伴到同盟

安保體制的確立,成為日本振興經濟,重返國際舞台的起點。日本於1952年4月加入了關稅及貿易總協定,開始步入國際經濟舞台。1955年10月,日蘇兩國在莫斯科簽署《日、蘇聯合宣言》。結束了兩國的戰爭狀態,恢復了外交關系。同年12月日本加入聯合國,以獨立、平等的身份回歸國際社會。

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和國際地位的提高,日本朝野對《日美安全條約》的不滿情緒逐漸增長。在群眾運動的推動下,日本政界也要求改變安保體制下依附於美國的不平等地位,增加對美國的發言權,把單邊性條約改為雙邊性條約,希望與美國對等。1960年1月9日,日美兩國在華盛頓簽訂《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條約》,代替舊的《日美安全條約》。新條約一方面擴大了日美兩國的合作范圍,加強了日美軍事同盟,進一步明確了兩國在政治、經濟及安全保障方面的關系;一方面加強了日本的自主權《日美安全條約》,提高了日本與美國的對等性。

60年代末,美國出現衰退,經濟再次出現嚴重滑坡;深陷越南戰爭泥沼難以自拔,國內反戰情緒愈演愈烈;第三世界紛紛崛起。美國不得不調整其全球戰略,收縮戰線,美國需要日本在亞洲的密切合作。與此同時,美國總統尼克松正視「日本在經濟上是一個超級大國」,於是,1969年11月,佐藤首相和尼克松總統就無限期延長新《日美安保條約》和美國把沖繩島行政權歸還日本達成協議,並決定新《日美安保條約》及其有關規定原封不動地適用於歸還後的沖繩。1972年5月5日美國正式向日本移交沖繩島的行政權。日本終於結束了在美國「半佔領」下的「戰後」時期。

縱觀60—80年代,美國的全球戰略曾有較大調整,日本的自主性不斷增強,但日美關系並未發生重大變化,其間的調整與摩擦都屬於安保體制內的演變過程。日美兩國出於各自的戰略發展需要,從從屬夥伴演變為相互依存的同盟。1988年1月竹下登首相訪美時表示兩國應結成「全球性夥伴關系」,1989年8月海部俊樹首相與布希總統一致宣稱要加強日美「全球性夥伴關系」,共同處理國際事務。

四、冷戰後的日美關系

蘇聯解體、東歐巨變,導致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形成的國際政治格局發生根本性變化。美國為了實現其「一家獨霸」的野心;日本為了實現其政治大國和軍事強國的夢想,對安保體制進行了一系列調整。 美國在太平洋地區強化以美日同盟為核心的聯盟體系。日美正計劃走向「世界性同盟」。

I. 美日 美蘇 的 外交關系 的 演變的過程

美日:
美日同盟經歷了前後兩個時期,大致以冷戰結束後1996-1997年為分界線,權且稱之為冷戰期(前期)和後冷戰期(後期)。前期的關鍵詞是「美日安保」(即《美日安全保障條約》),「同盟」的提法雖已出現,但並不常用,語義也不同於後期;而後期,則是名副其實、如假包換的「同盟」時期。

前期分兩個階段:從1951年到1960年為第一階段,為「舊安保」時期;1960年以後,到1996年為「新安保」時期。對日本來說,1951年與《舊金山合約》同時簽署並生效的《美日安全保障條約》,雖然不能說是完全是由美國單方面強加的規約,但基本上是「被選擇」的結果。可日本盡管是「被選擇」,但卻並不意味著完全被動,恰恰相反,「興利除弊」,為我所用:一來它利用美主導的只與部分國家(實際上排除了「共產圈」國家)講和所謂「片面媾和」,擺脫戰時「敵國」身份,迅速實現了向國際社會的復歸,為後來的發展創造了條件;二來,反手利用美國的「保護」,以讓渡部分主權(沖繩基地)的最小代價換來世界第一強國的庇護,以極低的軍費支出專注於經濟發展,乃至在「第一階段」便實現了從戰後復興到經濟大國的跨越。不能不說,這種「被選擇」的成功,恰恰體現了日本民族選擇的智慧,當然也離不開吉田茂等戰後日本第一代領導人的政治韜略。但是,在這個階段,雖然也有美國戰略轉型的影子,但美日安保仍然是具有雙重功能的約束,即在置日本於保護之下的同時,還有防止日本重新武裝、江湖獨走的一面。甚至到70年代初,美國謀求與中國接近的「越頂外交」時期,北京還對美領導人吐露過對美駐軍沖繩感到「踏實」的心聲。

1960年,美國陷入冷戰以來最深刻的危機(越南、古巴、柏林等),於是動議修改「舊安保」,「新安保」在把戰略重心置於日本防衛的同時,強調「遠東的國際和平與安全」(第四條),面向以蘇聯為首的國際共產主義勢力的同盟色彩被強化,乃至後來有前首相中曾根康弘的所謂要成為太平洋上「不沉的航母」的問題發言。「新安保」在日本,引發了一場曠日持久的反安保社會運動,深刻影響了戰後日本主流意識形態的構成。岸信介內閣在國會強行表決通過,旋即下台。翌年,「柏林牆」豎立,柏林被一分為二,東西冷戰升級。但縱然如此,「同盟」仍是一個禁忌的關鍵詞,至少在日本來說,其政治正確性仍遠未確立:1981年,剛剛結束訪美在回國途中的專機上,首相鈴木善幸就日美首腦會談達成的新聞公報中出現的「同盟」表述問題,向同行的記者團小心翼翼地澄清說,所謂「同盟」,「並不帶有軍事的意味」,引發了美國內輿論的批判。

真正旗幟鮮明、名正言順地打出「同盟」,其實是後期的事情。冷戰終結後,兩國認識到「歷史並未終結」的現實,尤其是1993年美朝軍事沖突、1996年台海危機和1995年日本女生遭駐沖繩美軍強暴等事件,使美日兩國政府意識到,美日安保不僅不能瓦解,而且必須進一步強化。於是有了1996年橋本龍太郎首相訪美,與柯林頓總統達成歸還沖繩普天間基地的共識,進而於翌年簽署了美日同盟「新指針」(Guideline)。至此,才有了我們今天話語中的「美日同盟」。連現在令日民主黨政權頭痛不已的普天間基地的遷移問題都是彼時惹的禍。
美蘇:
第一時期
1917年11月7日,俄國十月社會主義革命勝利,1922年12月30日,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成立。美國直到1933年才承認蘇聯。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1942年元旦,美、蘇、中、英等26個國家共同簽署《聯合國家宣言》,建立世界反法西斯聯盟,共同作戰,取得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勝利。這說明,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種不同社會制度的國家,為了反對共同的敵人,能夠結成聯盟。但是,戰爭結束後,美蘇聯盟破裂,轉變為冷戰和爭霸。
第二時期
二戰結束以後,美國成為世界經濟軍事實力最強的國家,推行全球擴張政策。1947年3月,杜魯門主義的提出,既是美國在全世界擴張勢力的宣言書,也是對蘇聯等社會主義國家發動全面冷戰的宣言書,又是冷戰全面開始的標志。美蘇冷戰,使美蘇由盟友變成了敵人。美蘇冷戰,在意識形態上尖銳對立;在經濟上互相封鎖;在軍事上,1949年以美國為首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建立,1955年以蘇聯為首的華沙條約組織的建立,使美蘇在冷戰中形成兩大軍事政治集團的對峙局面。美蘇兩極格局形成。
第三時期
50年代中期,美蘇兩國和國際關系發生了一系列重大事件。1953年3月5日,斯大林逝世。赫魯曉夫上台以後,開始對蘇聯的內外政策進行調整。1956年召開了蘇共二十大,赫魯曉夫把「和平共處」、「和平競賽」、「和平過渡」的三和路線作為蘇聯對外政策的基本策略,以緩和美蘇緊張關系,尋求美蘇共處合作,平起平坐,共同來主宰世界事務。美蘇經濟軍事實力差距縮小,社會主義陣營的發展和世界民族解放運動的高漲,都使美蘇關系發生了有利於蘇聯的變化,有利於蘇聯推行霸權主義。但是,美國仍然是世界頭號經濟、軍事和科技強國,美國推行稱霸世界的戰略使美蘇爭奪世界霸權的斗爭愈演愈烈。50年代後期,美蘇爭奪世界霸權的格局逐漸形成。
第四時期
美蘇冷戰是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陣營和以美國為首的資產階級陣營的對抗;美蘇爭霸是爭奪世界霸權的沖突,它超過了兩種社會制度之間的矛盾。美蘇冷戰是除戰爭以外的敵對和對抗行動;美蘇爭霸則是既有和平方式的對抗,也有局部戰爭,如美軍侵略越南和蘇軍入侵阿富汗的戰爭。美蘇冷戰和爭霸在形式上有相同之處。在實質和結果上是一致的。
50年代中期至60年代初,是美蘇爭霸的第一階段。這一時期的特點是既有緩和又有爭奪。 在緩和方面:1955年,蘇聯主動與西方國家合作,簽訂了對奧和約,解決了二次大戰的一大遺留問題。同年,蘇聯同聯邦德國建立外交關系。1959年赫魯曉夫訪問美國,美蘇首腦戴維營會議是蘇聯推行美蘇合作外交戰略的重大行動,美國實際上承認蘇聯是超級大國這一事實。 在緊張方面:1961年蘇聯修築「柏林牆」,封鎖了東西柏林邊界,使美蘇關系更加緊張。1962年古巴導彈危機,表明蘇聯開始走上同美國進行全球爭奪的道路,同時也表明當時的戰略優勢仍然在美國方面。 這一時期,蘇聯還對中國推行霸權主義,企圖控制中國,使得中蘇關系惡化。 美蘇太空爭霸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是美蘇爭霸的第二階段。其特點是蘇聯處於攻勢,美國轉攻為守。 1964年勃列日涅夫上台至70年代,蘇聯的經濟實力同美國的差距大為縮短,1975年,蘇聯的工業總產值上升,相當於美國的80%。蘇聯在軍備方面趕上了美國,蘇聯的戰略導彈至1975年已達2402枚,超過美國40%,1979年蘇聯在戰略核力量上的開支幾乎為美國的3倍。蘇聯大力增強常規軍事力量。1978年,美軍210萬人,蘇軍440萬人,美軍擁有坦克10500輛,蘇軍擁有坦克50000輛。這一時期蘇聯推行與美國爭奪世界霸權的積極進攻戰略。美蘇爭霸的重點在歐洲,美蘇在歐洲都集結了重兵,處於兩軍對峙的僵持狀態。蘇聯一方面對歐洲以「緩和」戰略麻痹西方,另一方面加緊在歐洲以外的地區擴張。1979年入侵阿富汗,標志著蘇聯霸權主義政策發展到了頂點。 這一時期的美國,由於受經濟危機的沖擊,經濟增長趨於緩慢,侵越戰爭受到嚴重挫折,軍事力量被蘇聯趕上,美國在美蘇爭霸中從戰略進攻轉為戰略防禦。1969年後的尼克松主義,調整全球軍事部署,收縮亞洲兵力,1973年從越南撤軍,1979年同中國建交。 80年代末90年代初,是美蘇爭霸的第三階段。1981年,里根出任美國總統以後,開始對蘇聯採取強硬態度,遏制蘇聯在全球的擴張勢力。在核戰略和核軍備方面,美國提出了「星球大戰」計劃,通過以高技術為核心的新一輪軍備競賽,從而拖垮經濟力量相對落後的蘇聯。在爭奪第三世界方面,美國立足於在軍事上打小規模的局部戰爭,打擊親蘇政權。 蘇聯由於國內經濟發展緩慢,在與美國的爭霸中背上了沉重的包袱。1985年戈爾巴喬夫上台執政後,開始放棄爭奪軍事優勢的作法,轉為裁減軍備,從對外擴張轉向全面收縮。
爭霸結束:
,美國提出了「星球大戰」計劃,通過以高技術為核心的新一輪軍備競賽,從而拖垮經濟力量相對落後的蘇聯。 1991年12月底,蘇聯解體,美蘇冷戰爭霸的局面結束。

J. 美日關系的歷史

美國打開日本的大門,逼迫日本開放——————九國條約——————二戰中的回敵對(珍珠答港事件,中途島大戰,美國向日本投放原子彈)——————二戰後,日本對日本進行佔領——————美國對日本逐步進行扶植,建立所謂的「美日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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