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回族是怎樣形成的,前身是什麼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簡稱,是中國55個少數民族之一,是中國少數民族中散居全國、分布最廣的民族。主要聚居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在甘肅、青海以及河南、河北、山東、雲南等省也有大小不等的聚居區。大約有981.6萬人(2000年)。
回族人是由中國和其他國家的多種民族成分在長期歷史發展中形成的民族,是信仰伊斯蘭教的阿拉伯人、伊朗人以及突厥語系民族到中國之後跟蒙古族、維吾爾族及漢族相融合產生的民族,他們從唐代開始經由陸路與海路各自的地方來到中原生活,並漸漸與漢人同化。大約於距今600年前的元末明初,今日的回族人口開始成型。651年伊斯蘭教正式傳入中國,大批穆斯林商人陸續由海路來華,在廣州、西安等城市定居,建築了中國最早的一批禮拜寺。當時他們被稱為蕃客或土生蕃客,至元代被稱為回回蕃客或南蕃回回,成為回回人的一部分。回回一詞初見於北宋沈括《夢溪筆談》和南宋彭大雅《黑韃事略》中,主要指蔥嶺東、西處於喀喇汗朝統治下的回紇人。元代回回是對伊斯蘭教信仰者的通稱。明代稱伊斯蘭教為回教,稱其教徒為回回人。清朝至民國年間凡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統稱回或回回。回族主要來源則是13世紀初葉,大量被迫遷來中國的中亞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後來同漢族人、維吾爾人、蒙古人融合,形成了回回民族。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各民族確定了自己的族稱,回回成為回族的通俗稱呼。
此外,明朝時從南洋到中國的人口中亦有不少信奉伊斯蘭教,這些人口來到中國,成為了中國沿岸(如:山東、福建及海南)的回族。
回族的語言,在其東遷初期為阿拉伯語、波斯語和漢語同時使用。回族由於長期和漢族雜居,逐漸習慣以漢語、漢文為本民族的共同語言。但在日常交往中保留了一些阿拉伯語和波斯語詞彙。在邊疆地區也經常使用當地少數民族語言。與此同時,回族人仍然保有不少過去阿拉伯、波斯等傳統文化,在共同心理狀態,經濟生活,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等方面表現出自己的特點。
為了宗教活動和生活習俗上的便利,回民習慣在住地建禮拜寺(也稱清真寺),圍寺而居。回族信仰伊斯蘭教,伊斯蘭教對其歷史、文化和日常生活都有重要的影響。回民從剛出生時開始,就要請阿訇起回回名字(經名),結婚時請阿訇證婚,死亡後請阿訇主持殯葬。忌吃豬肉、動物血、自死亡動物和未奉真主之名而宰的動物(即使是牛羊肉也必須是穆斯林所宰,方能食用,所以在城市中設有民族市場),禁止飲酒等。
回族民族服裝具有鮮明的特點。男子一般上穿白色對襟褂,外套黑色對襟坎肩,頭戴白色或黑色無檐小圓帽,稱「回回帽」、「號帽」,亦稱「禮拜帽」。 根據《古蘭經》規定,回族穆斯林婦女多頭戴遮頭護面的蓋頭。蓋頭的顏色依年齡而不同,老年用白色,中青年用黑色,姑娘用綠色。這既符合了伊斯蘭教教義的規定,又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民族服飾。 《古蘭經》規定:「你對信女們說,叫她們降低視線,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飾,除非自然露出的。叫她們用面紗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飾,除非對她們的丈夫,或她們的父親,或她們的兒子。」
婚姻方面,回族注重男女雙方在信仰和生活習慣上的一致,主張男女「婚姻無貧富,必擇善良」,不重門第、富貴,而注重雙方的信仰、品德和才貌。舉辦婚禮時要請阿訇念「尼卡哈」(阿拉伯語,意為結合),寫「依扎布」(證婚書),男方還要給女方聘金(根據男方條件而給予女方並由女方單獨擁有支配的一定數量的錢財)。
按照伊斯蘭教傳統,人死後用布包裹,實行土葬。
主要從事農業,農戶多附帶經營牧業或運輸業、手工業、小商業。回族工匠在制香、制葯、製革、制炮以及礦產的開采上都較著名。回族以善於經營著稱,傳統行業有珠寶玉石業、運輸業及牛羊屠宰加工業等。
1958年成立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及青海、新疆、河北等地的2個自治州、6個自治縣、5個聯合自治縣。
昌吉回族自治州
臨夏回族自治州
門源回族自治縣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
焉耆回族自治縣
回族人的姓氏多數源自其阿拉伯名字,有馬姓、穆姓或木姓 (Mohammad)、沙姓 (Sadiq),此外,回族人口亦有很多哈姓、羽姓及脫姓的人。
『貳』 回族是怎樣形成和發展的
回族的族源可以追溯到唐代。根據現有史料,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商人陸續由海路來華,在廣州、泉州、杭州、揚州及長安等城市定居。他們建築了中國最早的一批禮拜寺,不少人娶妻生子,繁衍生息,世代定居,並建立公共墓地。他們被稱為蕃客或土生蕃客,被視為回回民族的先民。宋代東來的猶太人,由於宗教上的親近關系,後來也成為回族一部分。
13世紀初葉,蒙古軍隊西征期間,一批批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斷被簽發到中國來。他們主要以駐軍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學者、官吏、掌教等不同的身份,散布在全國各地,成為形成回族的主體人群。在歷史發展中,元代被稱為「啰哩回回」 、「綠睛回回」 、以及被改宗伊斯蘭教的基督教徒、祆教徒等,均成了今天回族先民。宋元時寓居在占城(今越南中南部)即「占城回回」、中印半島南部和南洋諸島上屬於馬來人種的「昆侖回回」因遷居中國而成為回族的先民。維吾爾族普遍接受伊斯蘭教信仰後,當其遷到內地漸漸同化於回回之中。元、明以來,不少蒙古貴族及其士卒因接受伊斯蘭教信仰而逐漸同化於回回之中。另外,由於通婚和政治等原因,以及接受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的原因,回回中不斷吸收了一些漢族的成分。
明代仍有大量的人群融入回族。如原籍為阿拉伯、波斯、西域突厥諸種和東南亞的「歸附回回」,還有僑居的「寄住回回」,他們往往以「貢使」形式進入中國,使團成員多達數百,貢事完畢,有的返歸本國,有的則僑居或定居中國,明朝永樂間蘇祿東王病逝山東德州,其後人守墳,成為德州北營回民的先祖。
學術界一般認為回族大致形成於明代,而元代是回族形成的准備時期。元代蒙古軍隊西侵後,把中亞西亞各族人編入探馬赤軍簽發東來。按照規定,探馬赤軍「上馬則備戰斗,下馬則屯聚牧養」。當時回回屯聚牧養的地方,有甘肅河西、寧夏、河南、山東、河北一帶,以及雲南等地。此後,又有大批的回回軍士在社的編制下,投入農牧業生產中去,而成為普通的農牧民。同時,被遷移東來的還有大批回回工匠、回回商人多半居住在城市和交通要道上。由於屯戍和手工業、商業的經營,共同的經濟生活初步形成。同時,也由於每到一地就建立清真寺,並圍寺而居,也就顯露出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特點。有元一代,回回人已遍及全國,伊斯蘭教因之也傳播到各地。
明代是回回民族最終形成的時期。元朝滅亡以後,回回人和蒙古人一樣,也有一個逐步內附的過程。隨著明初全國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回回的分布和經濟情況也有一定的發展和變化。在陝甘,回回繼續墾荒種地,並不斷有歸附明朝政府的回回人遷徙到這里來,人口逐漸增加。當時陝西關中、甘肅河州、寧夏靈州至平涼、固原各州縣,回民眾多,形成了回回的主要聚居點。隨著商業貿易的往來,回回軍士的屯田鎮戍,官吏學者的宦遊,特別是農民起義中的流動遷徙,使回回的分布就愈來愈分散。但在農村往往自成村落,在城鎮往往聚居關廂或若干條街巷的大分散、小聚居的特點始終不變。明代文獻記載:回回「同類則相遇親厚,視若親厚,視若至親。」 「自守其俗,終不肯變。」 大約經歷了200多年,在伊斯蘭教影響下,以回回人為主體,融合了國內漢、維、蒙等多種民族成分逐漸形成為新的民族共同體。
到了清代,回族在全國各地聚居點仍在增加,其中尤以西北陝甘寧青和雲南、山東、河南、安徽等地回族人口最為稠密。與明代一樣,具有以農業為主,兼營牧業、手工業和商業的特點。此時,回族農業已十分成熟,農業人口占其總人口的絕大多數,農耕方式與漢族相差無幾。牧業以飼養牛羊為主,手工業以屠宰、製革、農產品加工、刺綉等為主,一些地方的回族還開發礦藏,發展礦業。商業作為回族的傳統經濟部門,這時也得到進一步發展,回族商人的足跡遍及鄉村和城市,內地和邊疆,並產生了一些著名的回族商業集團,開辟了許多新的長途交通線。經營的范圍也十分廣泛,以皮毛業規模最大,最具特色,出現了許多皮毛集散地。在政治舞台上,雖然回回官員也不乏其人,但就其職位和影響而言,則無法和過去相比。但是,漢文譯著活動興起和延續,經堂教育在全國普及,對伊斯蘭教的傳播和回族教育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另外,庫不忍耶、嘎德忍耶、虎夫耶、哲赫忍耶四大門宦及其支派相繼正式產生並在西北獲得廣泛傳播。
『叄』 回族的形成過程
回族是由中外的多種民族成分在長期歷史發展中形成的民族。伊斯蘭教的傳入及其在中國的發展,對回族的形成起了重要紐帶作用。公元7世紀中葉,大批波斯和阿拉伯商人經海路和陸路來到中國的廣州、泉州等沿海城市以及內地的長安、開封等地定居。建築了中國最早的一批禮拜寺。當時他們被稱為蕃客或土生蕃客,至元代被稱為回回蕃客或南蕃回回,成為回回人的一部分。「回回」一詞,最早出現於北宋沈括《夢溪筆談》和南宋彭大雅《黑韃事略》中,主要指蔥嶺東、西處於喀喇(哈拉)汗朝統治下的回紇(回鶻)人。十三世紀初時蒙古軍隊西征,一批批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斷地被簽發或自動遷徒到我國來,他們主要以駐軍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學者、官吏、掌教等不同的身份,散布在中國各地。被稱為「回回人」,成為元代「色目人」中的主要部份,後來,他們也以「回回」自稱了。從元代到明代,各種不同來源的回回開始逐漸形成為一個民族。元代有「四等人」制,回回的地位一般高於漢族,回回中的貴族、官宦、學者及商人的活躍,對於元朝的開國和中西交通的開拓,以及軍事、政治、經濟等方面都有很大影響,然而,元朝回回又是被征服者,他們生活上不穩定、習俗不受到尊重。明代回回人與蒙古人的地位相似,「善加撫 、密切防閑」,反映了明朝統治者對於各地陸續內附和歸化蒙古人和回回人的政治待遇。清代,在嚴酷的民族壓迫政策刺激下,回族人民的斗爭意識愈趨強烈,為了民族自尊和民族生存而進行著頑強的搏鬥,從鴉片戰爭、「五四」運動到抗日戰爭以及解放戰爭,具有反抗斗爭傳統的回族人民,和其它兄弟民族一道,同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作了堅決的斗爭,為保衛祖國的神聖領土和民族的解放做出了貢獻。
『肆』 回族的發展歷史和現狀
回族是目前中國分布最廣的少數民族。公元7世紀中葉,大批波斯和阿拉伯商人回經海路和陸路答來到中國的廣州、泉州等沿海城市以及內地的長安、開封等地定居。公元13世紀,蒙古軍隊西征,中亞的穆斯林(伊斯蘭教徒的特稱)大批遷入中國,以這些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移民、波斯人、阿拉伯人為主,後吸收漢、蒙古、維吾爾等民族成分,逐漸形成了一個統一的民族——回族。
回族,有人口約9,820,000人(2000年人口普查數據),是中國少數民族中人口較多的民族之一。主要聚居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在甘肅、新疆、青海、河北以及河南、雲南、山東也有不少聚居區。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簡稱。在長期歷史過程中吸收了漢族、蒙古族、維吾爾族等生活習俗。 漢語為回族的通用語言,在日常交往及宗教活動中,回族保留了大量阿位伯語和波斯語的詞彙,在邊疆民族地區,回族人民還經常使用當地少數民族的語言。 回族有小集中、大分散的居住特點。在內地,回族主要與漢族雜居;在邊疆,回族主要與當地少數民族雜居;大都分布於水陸交通線上,因此經濟文化較為發達。 回族主要從事農業,有的兼營牧業、手工業。回族還擅經商,尤以經營飲食業突出。喜愛摔牛的運動,喜食炸油香。
『伍』 中國回族的起源
回族的族源可以追溯到唐代。根據現有史料,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商人陸續由海路來華,在廣州、泉州、杭州、揚州及長安等城市定居。
他們建築了中國最早的一批禮拜寺,不少人娶妻生子,繁衍生息,世代定居,並建立公共墓地。他們被稱為蕃客或土生蕃客,被視為回回民族的先民。
宋代東來的猶太人,由於宗教上的親近關系,後來也成為回族一部分。唐宋時期的蕃客聚居之地,被稱為蕃坊。蕃坊設蕃長或都蕃長一人,蕃長由德高望重、財力雄厚的人擔任。
具體封職由皇帝下詔,或由皇帝令地方官裁定。蕃長主要管理蕃坊的各項事務,依據《古蘭經》、聖訓行事。
13世紀初葉,蒙古軍隊西征期間,一批批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斷被簽發到中國來。
他們主要以駐軍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學者、官吏、掌教等不同的身份,散布在全國各地,成為形成回族的主體人群。
在歷史發展中,元代被稱為「啰哩回回」 、「綠睛回回」 、以及被改宗伊斯蘭教的基督教徒、祆教徒等,均成了今天回族先民。
宋元時寓居在占城(今越南中南部)即「占城回回」、中印半島南部和南洋諸島上屬於馬來人種的「昆侖回回」因遷居中國而成為回族的先民。
維吾爾族普遍接受伊斯蘭教信仰後,當其遷到內地漸漸同化於回回之中。元、明以來,不少蒙古貴族及其士卒因接受伊斯蘭教信仰而逐漸同化於回回之中。
另外,由於通婚和政治等原因,以及接受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的原因,回回中不斷吸收了一些漢族的成分。
明代仍有大量的人群融入回族。如原籍為阿拉伯、波斯、西域突厥諸種和東南亞的「歸附回回」,還有僑居的「寄住回回」,他們往往以「貢使」形式進入中國,使團成員多達數百。
貢事完畢,有的返歸本國,有的則僑居或定居中國,明朝永樂間蘇祿東王病逝山東德州,其後人守墳,成為德州北營回民的先祖。
(5)回族的歷史發展擴展閱讀:
回族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少數民族。回族約有1/3人口聚居在寧夏回族自治區 。他們信奉伊斯蘭教。回族人尊敬長者,禁止居室裡面放豬皮、豬鬃等製品。
回族非常注意並尊重別人的自尊感,顧全別人面子,不喊外號。「阿訇」是清真寺教務主持,非常受穆斯林和回族人的尊敬。在接待工作中,如果他們在祈禱,不能被打擾。忌用左手遞送物品。
凡供人飲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許牲畜飲水,也不許任何人在附近洗臉、或洗衣服。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裡。
回族的日常飲食很注意衛生,凡有條件的地方,飯前、飯後都要用流動的水洗手。在飲食方面,禁食豬、狗、驢、騾、馬、貓及一切兇猛禽獸。
自死的牲畜、動物以及非伊斯蘭教徒宰的牲畜,禁止抽煙、喝酒,禁止用食物開玩笑,不能用禁忌的東西作比喻(比如不能說某某東西像血一樣紅)等,甚至在談話中也忌帶「豬」字或同音字。
在信仰方面,禁止崇拜偶像等;在社會行為等方面,禁止在背後誹謗別人和議論他人短處,禁止放高利貸,玩賭等。一般實行族內通婚,但限制同乳兄弟姐妹結婚。茶葉和紅糖是回族人的節日佳品。
『陸』 回族的起源
回族的先祖最早可追溯到唐宋時期來到中國的波斯人和阿拉伯人,他們往往集中住在稱為「番坊」的居住區內,接受當地政府的管理,同時享有一定的自治權。番坊居民眾多,史載唐末僅在廣州一地就多達十餘萬。一般還應包括10世紀中期以來分布蔥嶺東西及喀什噶爾等地改信伊斯蘭教的部分回鶻人後裔在內。
元、明以來,不少蒙古貴族及其士卒因接受伊斯蘭教信仰而逐漸同化於回回之中。明代哈密地區的哈剌灰人,原是蒙古人,正德(1506~1521)以後由哈密遷到肅州,到萬曆年間已經「不食豬肉,與回回同俗」。這些習俗信仰都改變的民族,就被聚合在一起,統稱為「回族」,這也是現代回族人的起源。
『柒』 回族的歷史由來
回族的由來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簡稱,也有稱作「回民」的。「回回」這一名稱的由來與回族的族源是兩回事。
「回回」一詞最早見於宋代沈括的《夢溪筆談》中,指的是「回鶻」,即維吾爾族。元代的漢文史書中,便把信奉伊斯蘭教的維吾爾族、西亞、中亞的各族穆斯林均統稱為「回回」。這時「回回」的涵義是西亞、中亞和新疆的穆斯林了。歷史上,蒙古文史料中的Sartqul一詞,常用來指中亞一帶的穆斯林商人,即指「回回」。明代《回回館雜字》(漢語、波斯語分類詞彙),《高昌館雜字》(漢語維吾爾語分類詞彙)中,「回回」一詞都被寫作musulman(穆斯林)。迄今,在不同的地區,各民族語中對回族還有各自不同的稱呼。如藏族稱回族為kace,據說是因西藏的回族中有一部分來自克什米爾而得名。在有的蒙古族地區,蒙古族把回族稱作為Hotun,據說那裡的部分回族來自新疆和田(Hotan),Hotan在蒙古口語中因母音和諧的關系讀成Hotun了。新疆的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等族把回族稱作 Tung'gan-Tung'gen,有人解釋為由於新疆的回族來自潼關或「東甘」(甘肅東部)而得名,有的解釋為Tung'gan來自turupqalgan(留住下來的)。四川涼山的彝族多稱回族為Maja(馬家),因回族中馬姓多而得名。 雲南佤、 傣等少數民族稱回族為 Basi, Basi 來自parsi、Farsi(波斯),是因為雲南回族中有一部分來自波斯。各民族對回族的不同稱呼,多少也反映出了回族的族源、職業及遷徙等情況。
寧夏回族歷史淵源流長,最早可上溯唐末。「絲綢之路」從西漢初辟始,就一直是連接歐亞陸路交往的交通大動脈,寧夏正處在這條商路的必經地區。唐代盛世使絲路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活躍,而當時同樣強大且與唐接壤的大食國民、包括當地波斯人及已經改信伊斯蘭的中亞各族穆斯林,在這支異常活躍的絲路商業大軍中占很大的比重。他們從西域經河西走廊,入涼州(今甘肅武威)、景泰,之後過黃河到靖遠,越干鹽池、西安州到今海原縣城,穿莧麻河到黑城、三營固原城,而後過開城、瓦亭、三關口出寧夏境,又經甘肅東部進入陝西,最後到達唐京長安。其中也有部分人在寧境長期逗留,成為這里最先的一批回族先民。
元朝是西域回回人大量進入中國的時期,也是寧夏有大量回回進入的發軔期。1227年蒙古軍滅夏,簽發大批「回回軍」進駐其地,屯墾牧養,以資守御。
明代對回族所採取的懷柔政策,使回回民族族體穩定發展,人口迅速繁衍。明初,不斷有大批「西域回回」歸附,被安插到靈州及固原等州縣,在原有的基礎上形成了許多比較大的回族聚居點。到明代中後期,史書中已有了回族族體的正式記載。
『捌』 中國回族的起源 歷史 重大事件
回族誕生史
回族是以中亞細亞各民族為主要族源,並以移民遷徙方式和商業交流活動在中國境內逐漸形成的一個統一的、保持伊斯蘭文化傳統的民族共同體。回族族體的最早來源可追溯到公元7世紀(唐宋時期)來華經商留居的穆斯林「蕃客」後裔;回族主要來源是公元13世紀蒙古人西征以及元朝時期以各種身份從波斯、中亞細亞和阿拉伯等地大批簽發或自願東來的各族穆斯林(他們首先成為元朝社會地位較高的色目人之主要組成部分,人數達到數十萬);回回民族在形成、發展的歷史過程中,分別吸收了所在地區的漢、維吾爾、蒙古等民族的部分成員。
從唐至元末,是回回先民逐步增量移入中國並形成為民族的時期。回回人在13世紀初就與大漠南北的蒙古人有交往,1203年鐵木真遭襲潰退至班朱尼河飲水盟誓者19人中有回回3人,是建立蒙古汗國的功臣。在元代,回族(元代官方「回回」一詞主要被用來指從中亞、西亞、阿拉伯地區東來的各族穆斯林)被蒙古統治者劃入色目人范圍(色目人:元朝統治者對西域包括歐洲各族人及西夏人的總稱),輔助治理國家,社會地位較高,先後有26人任中書省宰相,在行中書省任省臣者有61人次,從而奠定了回回民族形成的有利條件。他們重修了廣州、泉州、揚州、長安等地早在唐宋時期就建立起來的清真寺,又在各個散布地區建立了各種規模的清真寺,並圍寺而居,形成一個個以清真寺為中心的"寺坊"社區。在元朝這種東方式的、統一的中央集權制的國家內,通過回回商人經商、官宦流任、宗教職業者傳教等自由往來方式,將這些"大分散"於各地的寺坊,串連成有密切聯系的共同區域;回回人在與漢民族的長期生產、生活交往中,逐步以漢語言為交際工具;並形成以農業為主,兼營畜牧業與手工業,善於經商的共同經濟特點。雖遠離西域,但他們入籍"東土",總體社會地位高於漢人又低於蒙古人的共同境遇,最終促成了他們在伊斯蘭教的信仰和文化的紐帶聯結下聚合為一個有別於其他民族的群體,伊斯蘭文化成為回族的主流文化。回回人還在不背離基本信仰的原則下,吸收、融會了中國傳統文化的有關內容。
明清兩代,是回族遭遇磨難與形成主要聚居區的特殊時期。明朝及清代前期,官方大致以「回回教」統稱今回、維吾爾、東鄉、撒拉等民族。明初官方曾禁胡語、胡姓、胡服、胡飾,不許本類自相嫁娶等。在西北地區,繼元代安西王阿南達(一寫阿難答)「所部十五萬眾」皈信伊斯蘭教融入回族後,明代不斷有從西域遷徙而來的「歸附回回」被安置在陝甘、新疆各地,拓荒種地,至明末清初,「寧夏至平涼千餘里,盡系回庄」(乾隆四十五年陝西巡撫畢沅奏摺)。此時寧夏境內回族所居連片地區已有「平羅三十八堡、金靈五百餘寨」。在雲南、華北各地、運河兩岸,也正式形成許多回回聚居區。同時, 隨著漢語化的過程,回族失去了其先民所使用的阿拉伯語、波斯語及突厥語,回族傳統文化特別是宗教文化的傳承一度出現了危機。於是,回族宗教界人士以陝西胡登洲為代表起而創辦經堂教育,以王岱輿等為代表興起漢文伊斯蘭教著作的編譯運動,力圖拯救。從而使回族的文化教育在明末清初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但隨之由於清朝在法律、民族宗教政策方面對回族的嚴格限制與歧視、迫害,遏制了回族的發展。鴉片戰爭以來,隨著西方資本主義殖民侵略的加劇和國內封建主義的嚴重壓迫,清朝政府先後在回族內外挑起多起宗教糾紛與回漢仇殺事件,從而激起蘇四十三起義、田五起義、雲南回民起義、貴州回民起義、陝西回民起義、寧靈回民起義、河州回民起義、西寧回民起義、河湟回民起義等。
20世紀初,在各族人民共同的歷史遭遇與共同的斗爭中,回族人民在對民族與國家的關系日益明確;對中華民族的相互依存關系有了新認識;對民族與宗教的關系、民族發展與教育普及的關系以及不同宗教,不同教派的關系進行了反思,從而引發了一場回族新文化運動,一直持續到40年代末。回族改革人士和知識分子還提出各民族化除畛域,「各信各教,各享自由」,主張民族團結的觀點,並倡導回族內部進行宗教改良,發展民族教育,這些思想為後來回族各界投入抗日愛國斗爭做了思想理論准備。在近現代回族新文化運動中,回族教育歷經艱辛,獲得空前發展。
從唐代回回先民到新中國成立前,回族經濟一直處在封建經濟發展階段。回族分布的廣泛性,決定了回族社會經濟生活的多樣性,回族社會經濟類型,既有農業經濟,又有商業經濟,還有畜牧業經濟。商業經濟在歷史上是回族社會的最具特色的傳統經濟。元代以後,回族經濟的主要形態是農業經濟,而以農業為主又兼營畜牧業、家庭手工業與商業,在歷史上一直是回族家庭經濟的重要特色。由於回族是以外來人口為主體,以遷徙方式在中國大地上分散居住而形成的民族,初始時期佔有土地多為當時的荒漠曠土,回族農民往往能以勤苦耐勞的精神把這種土地開發為沃土,進行農業耕作。各地回族農民還為彌補農業收入的不足,利用耕余、農閑時間兼營畜牧業或屠宰、製革、榨油、運輸等家庭副業,這是回族農業經濟的突出特點。
『玖』 回族的發展歷史和現狀 簡單描述就行
回族是目前中國分布最廣的少數民族。公元7世紀中葉,大批波斯和阿拉伯商人經海路版和權陸路來到中國的廣州、泉州等沿海城市以及內地的長安、開封等地定居。公元13世紀,蒙古軍隊西征,中亞的穆斯林(伊斯蘭教徒的特稱)大批遷入中國,以這些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移民、波斯人、阿拉伯人為主,後吸收漢、蒙古、維吾爾等民族成分,逐漸形成了一個統一的民族——回族。 回族,有人口約9,820,000人(2000年人口普查數據),是中國少數民族中人口較多的民族之一。主要聚居於寧夏回族自治區,在甘肅、新疆、青海、河北以及河南、雲南、山東也有不少聚居區。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簡稱。在長期歷史過程中吸收了漢族、蒙古族、維吾爾族等生活習俗。 漢語為回族的通用語言,在日常交往及宗教活動中,回族保留了大量阿位伯語和波斯語的詞彙,在邊疆民族地區,回族人民還經常使用當地少數民族的語言。 回族有小集中、大分散的居住特點。在內地,回族主要與漢族雜居;在邊疆,回族主要與當地少數民族雜居;大都分布於水陸交通線上,因此經濟文化較為發達。 回族主要從事農業,有的兼營牧業、手工業。回族還擅經商,尤以經營飲食業突出。喜愛摔牛的運動,喜食炸油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