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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城市發展歷史

發布時間:2021-02-22 11:37:56

⑴ 中國城市發展史的目錄

目錄 目錄 第一編 中國城市演變史 一 中國早期城市的起源 (一) 中國的原始社會與原始城市 (二) 黃河孕育出華夏早期城市 二 中國城市文化的搖籃 (一) 銅器文化時代的城市 (二) 殷墟與甲骨文 (三) 殷墟的城市及其文化藝術 三 西周城市發展與「封邦建國」之制 (一) 周代城市史概論 (二) 灃水岸邊建豐、鎬二京 (三) 雒邑與雒水 四 春秋戰國時期城市的發展 (一) 春秋戰國時期城市史概論 (二) 齊、楚、燕、韓、趙、魏、秦的都城 五 咸陽: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地主階級國家政權所在的中心城市 (一) 秦代城市史概論 (二) 秦代咸陽城市 六 從鄉聚到都城的長安 (一) 漢代城市史概論 (二) 長安從鄉聚到城市 (三) 長安的手工業、商業 (四) 長安的文化 七 雒陽的演變 (一) 雒陽城規模 (二) 雒陽的商業、文化 八 「三國」都城與山水 (一) 吳國都城建業與長江 (二) 蜀漢成都與「巴山蜀水」 (三) 成都的手工業 (四) 魏國洛陽與洛水 九 南升北降的魏晉南北朝城市 (一) 魏晉南北朝城市史概論 (二) 晉都洛陽 (三) 遭受戰亂破壞的周邊城市 (四) 東晉和南朝建康城的變化與科學文化成就 (五) 大興安嶺崛起的部落攻佔洛陽建都 十 劃一全國水利的中樞大興城 (一) 隋代城市史概論 (二) 大興城建設背景 (三) 大興城的興建 (四) 大興城是劃一全國水利的中樞 十一 長安與舟載盛唐帝國的運河 (一) 唐代城市史概論 (二) 長安城市的發展 十二 五代十國城市與中國城市歷史的轉折點 (一) 五代十國城市史概論 (二) 五代時期的開封——中國城市區域轉移的新起點 (三) 十國城市與江南經濟崛起 十三 北宋開封府城的繁榮與汴河 (一) 北宋城市史概論 (二) 開封 (三) 五河會聚之都 (四) 開封府城的經濟 (五) 開封府城的文化 十四 南北文化大聚集的南宋臨安 (一) 南宋城市史概論 (二) 「以湖山勝」的臨安城市 (三) 臨安城市手工業、經營類型、行業類型及其發展 (四) 臨安城市商業行鋪及其特色 (五) 臨安的教育文化 十五 遼、金、西夏城市崛起與少數民族發展史的轉化 (一) 遼、金、西夏城市史概論 (二) 上京臨潢府經歷從奴隸制到封建制的轉變 (三) 金上京會寧府城與移民 (四) 金中都大興府城 十六 超越前代的元代城市發展 (一) 元代城市史概論 (二) 元大都 (三) 大都城的經濟與文化 十七 明代城市與資本主義萌芽 (一) 明代城市史概論 (二) 明代應天府城 (三) 順天府城與大運河 (四) 北京的經濟、文化 十八 清代中國城市的變革 (一) 清代城市發展與變革概論 (二) 北京城規模 (三) 北京的經濟和文化 十九 近代城市的演變 (一) 近代城市史概論 (二) 近代中國城市遭受嚴重破壞 (三) 城市類型分化和建設 第二編 城市居住史 一 城市居住的肇始 (一) 傳說中的城市居住地 (二) 原始居住方式的變化 (三) 原始居民點社會差異性的形成 (四) 原始聚落發展的文化性 二 奴隸社會的城市居住 (一) 夏商周三代城市居住的選址 (二) 「茅茨土階」與「有城無郭」——夏商時期都城居住的基本特徵 (三) 從「監頑殷」到「衛小城」——「郭」區的起源與功能演變 (四) 春秋時期都城居住的禮儀思想 三 封建社會早期的城市居住 (一) 戰國、秦漢時期「以西為貴」文化傳統的延續 (二) 秦漢時期的「多宮制」 (三) 漢魏時期居住空間禮儀的演變 (四) 漢魏南北朝城郭格局的變化 (五) 「單宮制」——魏晉南北朝時期都城布局的重要變革 (六) 戰國至南北朝城市裡坊制的變化 四 封建社會中期的城市居住 (一) 「單宮制」的最後確立與宮城的進一步封閉 (二) 隋唐時期封閉的城市裡坊 (三) 北宋時期的城市居住區基本特徵 (四) 地方城市特色建築 五 封建社會後期的城市居住 (一) 明清北京城居住形態的基本特徵 (二) 「胡同」與「四合院」 (三) 清朝都市居住區的」滿漢分隔」制度 (四) 幾種特色居住區空間類型 六 近代城市居住區特徵 (一) 「滿漢分隔」制度的瓦解 (二) 租界居住建築與難民「貧民窟」的形成 (三) 」里弄」建築的演變 (四) 民國時期的「騎樓」 七 1949年後城市居住區空間結構特徵 (一) 城市居住區空間結構的基本特點 (二) 三個層次的「復合型」城市居住區 (三) 城市居住流動性小,居住功能與其他功能混合 (四) 中國城市居住空間分化的基本形式 八 20世紀50年代的「工人新村」與工業城市居住環境 (一) 工人新村建設概況 (二) 以曹楊新村為代表的上海普陀區工人新村建設 (三) 新村建設的問題及現狀 九 「就地城市化」的「城中村」的居住區現象 第三編 城市建築史 一 文化背景 (一) 建築是構成文化的一個重要的部分 (二) 天人合一:中國人的理想境界 二 中國人的天地宇宙觀 (一) 原始的天地宇宙觀 (二) 建築就是宇宙 (三) 傳統星象觀 (四) 「中國」觀 三 山水有靈:居住與風水選擇 (一) 中國人的起源 (二) 適應自然的原始聚落 (三) 融於自然的傳統村落 (四) 傳統民居 (五) 陽宅相法 (六) 陵寢的選擇 四 象天設都:都城與宮殿 (一) 都城 (二) 宮殿 (三) 作為象徵的都城與宮殿 五 人間天上:明堂、壇廟與宗教建築 (一) 敬天尊祖的明堂 (二) 尊天親地的壇廟 (三) 招仙通神的宗教建築 六 天人合德:中國園林 (一) 道家美學思想 (二) 中國園林的發展軌跡 (三) 園林之「道」 (四) 天人合一:園林藝術的民族特質 (五) 園林的藝術特徵 七 天地和合的理想空間:建築與建築群 (一) 中國建築文化象徵觀念之源 (二) 天人合一的傳統城市設計 (三) 建築群體組合 (四) 作為象徵的建築 (五) 空間的「生理根源」 八 禮樂和諧與建築文化符號 (一) 禮樂和諧 (二) 建築符號的象徵意義 九 中西傳統哲學觀與建築觀 (一) 中西文化的核心差異 (二) 天人合一與主客二分:中西傳統哲學觀比較 (三) 中西傳統建築觀 十 中西建築文化特徵與比較 (一) 中西建築時空觀 (二) 傳統建築文化特徵與比較 (三) 傳統建築色彩比較 (四) 傳統建築材料比較 十一 對當代建築文化發展的思考 (一) 生態城市、山水城市與生態建築 (二) 全球化、文化趨同與建築的發展 (三) 中國傳統建築文化的現實與出路 第四編 中國城市廣場史 一 城市廣場與社會的公共生活 (一) 公共活動場所是社會生活的需要 (二) 公共活動場所在中國城市中的歷史發展概觀 (三) 中國城市廣場的文獻與學術思想 (四) 研究廣場史的理論、方法探討 二 中國傳統廣場:最長壽的廣場體系 (一) 原始廣場:隨先民的腳步走來 (二) 壇廟廣場:中國本土的宗教活動場所 (三) 殿堂廣場:世俗權利的展示場與和合百族的磁力場 (四) 寺廟廣場:喧囂的世俗活動與虔誠的宗教活動並存交映 (五) 娛樂廣場:民間藝術與民間藝人的孽生地 (六) 市場性廣場:市場功能激發著廣場的繁盛 (七) 閱武場廣場:從單功能向多功能發展 (八) 中國傳統廣場的人文內涵 三 傳統廣場的斷裂與新型廣場的興起 (一) 西方廣場伴隨殖民者的刺刀嵌入中國城市 (二) 新型廣場高歌猛進 (三) 傳統廣場在批判、改造中斷裂 (四) 新型廣場的社會人文內涵 四 城市廣場的勃興與探索 (一) 1978~1995年間城市廣場建設波瀾不驚 (二) 忽如一夜春風來:1996年後城市廣場遍地花開 (三) 泥沙俱下:城市廣場大發展中的諸多誤區 (四) 激濁揚清:中國廣場在探索中進步 (五) 當代城市廣場的社會人文內涵 五 中西廣場的文化對照 (一) 中西廣場的「同歸」 (二) 中西廣場的「殊途」 圖表來源 參考文獻 後記

⑵ 中國古代城市發展歷程及特徵是什麼

中國古代城市很早就已經出現了,總體說是先「城」後「城市」。
中國古代城市的建設並不是隨意的,而是受到了相關的理論影響。概括地說,這種理念應該包括選址思想、城市平面規劃布局、城內建築體量規模等幾大方面。就文獻記載和考古發現,中國古代城市在選址、平面布局等方面存在著一定的共性,也證明了這種理論的存在。
中國古代城市的規劃理論體系從萌芽到出現,再到完善成熟的大致發展脈絡,基本可以分作兩大主要階段:龍山時期,出現了城市規劃思想的萌芽,有些城市至少已部分地付諸了實踐;三代時期,這個理論體系則基本完善,並指導了大部分的城市建造。
龍山時期,「築城以衛君」,城市的防禦功能是佔在首位的,最突出的表現則是夯土城垣及護城壕的修建。但同時也考慮到了政治上的一些需要,目前的發現主要表現在位於中軸線附近的建築基址上,這可能是上層權力中心所在。
三代時期,則更是與當時的政治、軍事和經濟等方面的社會實際需要密不可分的。當時,國家政權建立,而「國之大事,唯祀與戎」。所以,城市建設亦會較多地考慮到這兩方面的需要。「祀」在城市布局上的表現,即為「左祖右社」,位於宮之前。雖不在中軸線上,但其重要性亦見一斑。「戎」在城市上的表現則更加突出,寬大的城牆,雙重城垣的較多出現,位於中軸線附近的宮城,等等。
政治上,最突出的表現是《考工記》中將「宮」置於中心位置,以突出君王的身份和地位。同時將朝寢前後毗鄰,突出「家天下」的思想。經濟上,此時只在城北設一市,且僅一夫之地,可見,其地位並不是很重要。總之,《考工記》中對中國古代城市布局的規定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吸納了上千年城市建造活動的理論和實踐,並充分考慮到了政治、軍事、經濟等各個方面的社會實際。
此時:城市是早期的「城」,的主要作用概況來說最基本的是防禦、而後衍生了祭祀的作用,因為祭祀是神聖的,具有先天政治特性,又產生了政治意義,特點是庄嚴、森嚴等。而交易沒有正式成文的規范地點,交易地點都是約定俗成的這是早期的「市」。
因為祭祀活動和等等政治行為的需要,城產生了結構布局的問題,「城」基本上是夯築而成。很顯然用方形平面、網格式的布局,在夯打時直線要比圓弧容易得多,而且在外形上容易控制,建造的城垣也可更加規整、美觀。這也可更好地體現君王高貴的身份和威嚴的氣度。賀雲翔先生也曾有過類似看法⑨。中期的「城」規范化。但仍與「市」分離。
隨著時間推移掌權者要分割不同身份、權力人群的需要。如《逸周書•程典》:「士大夫不雜於工商。」《逸周書•作雒》:「凡工賈胥市臣僕州里俾無交為。」為了分割不同的人群,則需要劃定出固定的區域,而在方形平面內,以圍牆、街巷分割,整齊劃一地設置網格式的功能分區,既便於規劃,又比較統一、實用,無疑是一個比較理想的選擇。其三,是安全防衛的需要。在中國古代很長一段時間內,「築城以衛君」,城市的軍事防禦職能是佔主要地位的。將宮殿區放置在城的中心,外圍以網格狀道路,與其它功能分區隔離,以諸道路作為一條條安全警戒線,便於對宮殿區或宮城的實施有效的安全保衛。同時,宮居中,四周均為軍事緩沖區域,若被敵人攻破城池,也可延緩攻打到中心的時間。這可能是《考工記》「擇國之中而立國」最初的實際考慮。
由此,審視以前一些學者認為中國古代城市布局受井田制、「天圓地方」思想以及矩形四合院房屋布局形式影響而呈現出的方形網格狀布局的認識,均可知根據是不夠充分的。因為目前這幾點均無法證實在中國古代城市規劃理論體系的萌芽出現的龍山時期即已存在。而當我們脫離古人在社會實踐中總是受到某種思想影響甚至制約的認識誤區後,卻發現這些實踐活動有著它直接的社會需要和作用。因為有了詳細的分區,「市」進入了「城」最後成為「城市」。

最初的城市建造,如仰韶和龍山時期的城市,應該是為了安全防衛而建造的。夏商時期,則是奴隸主的政治堡壘,既有軍事因素,又有政治因素,而前者所佔比重可能更重一些。到了封建社會,隨著舊的社會體制的打破和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經濟因素在城市建造中的比重愈來愈濃。《考工記》中已有了「市」的設置規定,但並未予以高度重視。而在《管子》中,則將城市建造中的經濟因素提升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賀業炬在《考工記營國制度研究》中,認為:「(管子)書中就有一套代表新興封建地主階級意識的城市規劃理論。從基本概念直到具體的規劃措施,都是和西周舊制針鋒相對的。」並從城市分級、規劃制度等方面進行了進一步闡述,認為「《管子》卻是按城市大小、居民多寡為標准劃分城市等級……。這就徹底推翻了西周城邑建設體制,否定了城就是政治城堡的舊概念,賦予城市以新的經濟內容。」而在其後的大部分城市建造中,無一例外地都將經濟因素作為一個重要的方面加以考慮。如「市」的數量增加,布局更加靈活、實用,尤其是到了北宋東京城,更是廢除了里坊制,改為沿街設置店鋪,也是完全順應城市經濟發展需要的重要舉措。可見,經濟因素在城市建造中的重要影響力。較早注意到經濟因素,並予以作出較為具體規定的,正是《管子》。可見其價值之重大,其見識之深遠。
可以看出,管子在城市的規劃思想上有一套自己的理論和指導思想,它在選址思想、平面布局及以經濟因素指導城市布局的理念方面既可作為《考工記》的補充,更多的則是根據社會的實際需要而做出的重要發展。雖然它的規定並未被後世全部認同,但它的大部分理論和觀念影響後世深遠。綜合言之,《考工記》與《管子》對後世的影響的主要方面不同。《考工記》講究的是政治的、城內的平面布局,《管子》則更看重經濟的、城市的選址問題,而且在城內的平面布局方面也作了有益的補充規定。可以說,後世的城市建造,根據需要合理地吸納二者中契合實際的東西,使二者相輔相承,共同指導城市建設。所以,在對後世城市建設的思想指導上,二者具有同樣的重要地位,應予以同等重視。

⑶ 中國城市發展史的介紹

《中國城市發展史》是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闡述了中國城市與中華文明的關系的一本圖書。

⑷ 中國近代城市發展史的原因

分為內外兩種抄原因。
內因:1.清政府的腐朽統治激發社會矛盾,各階級紛紛尋求救亡圖存的道路
2.新思想的萌發
3.民族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
外因:1.列強侵略加深民族危機,各階級不斷尋求救國之路
2.西方先進思想在中國傳播
3.外國資本主義客觀上促進了中國的近代化

⑸ 中國城市發展史論集怎麼樣

20世紀初,梁啟超發表《新史學》,掀開了對傳統舊史學的論戰,提出的「新史學」的概念,成為社會史研究的萌芽。經過一個世紀的發展,社會史現在已經成為史學研究中的顯學,趙世瑜更是認為其「是一個史學新範式,一個取代傳統史學的政治史範式的新範式」。而且其提倡打破學科界限,廣泛採用其它學科的理論方法,能夠從新的視角切入,進行研究,極大的擴展了史學的研究范圍。加之受西方各種思潮的影響,使得研究趨於細化,許多學者極力提倡小角度整體、綜合的研究,即趙世瑜書所謂「小歷史」與「大歷史」。而且這種趨勢也蔓延到相關的研究領域,有愈演愈烈的趨勢。當然,這也與研究者的心理有關。在人文社會科學里,學者作研究有一個盡量照顧周到,力求完美的普遍傾向,這樣就使得研究工作越作越細致,而且大力提倡小題大做。但是,題目的過於細小很容易讓人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因此必須有人進行宏觀的總結研究。 趙岡的《中國城市發展史論集》就是這樣一本宏觀總結研究的書。對於這種越來越細致的研究趨勢,作者也是持肯定意見的,但同時他也指出,這必須要滿足兩個條件,這種細致的研究才有意義。其一為在細致的研究上所花費的精力必須與研究結果的功能相稱,過分細致的研究並無甚必要,甚至是一種人力浪費;其二,小題經過大做後,還需要綜合處理,才能看出全貌,細致研究的功用方可顯現。這項工作應該才是細致研究的最終目的所在。接著作者指出,在城市研究中,這種趨勢也是十分明顯的,而且所做研究均偏重於自然條件與社會層面,為此,作者的寫作目的為用宏觀的角度,從經濟層面探討中國城市的曲折發展以及相關的特殊問題。從全書所選入的8篇論文來看,均很好的體現了作者宏觀敘述的目的,而且其從經濟層面切入,見解相當獨到,並未流於泛泛而談。

⑹ 中國古代不同歷史時期城市發展總體演變特徵

中國古代城市的興起過程中,主要原因還是政治因素,因為生產的發展,使得部分統治階級分子可以脫離繁重的農業生產而成為社會中的特殊群體.這個群體享有享受較高層次的生活的特權.這就要求一部分普通勞動者也須脫離體力勞動來從事為這個群體所所需服務的行業.從這點來看,城市的出現不是因為生產的集中而形成的,城市並不是作為一個獨立經濟主體而存在的.城市經濟作為農業經濟的附庸的地位並沒有改變,也不可能沖破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結構的統一性.中國古代城市是作為封建政權控制中樞而存在的.因此,從這點來說,中國古代城市的發展與政治的聯系是很牢固的.它始終是以消費為主的,生產極少.盡管在封建經濟高度發展的時期,這種狀況的程度有所減輕.但它始終沒有能夠走出這個禁區.
中國古代的城市,最早是以作為全國性的或地區性的政治中心而出現的.禹時就在有崇氏部落的中民所在地嵩山之陽建立了都城---陽城,後又遷往陽翟.前者在今天河南省登封千成鎮壓,後者在今天河南省禹州市,都地處潁水上游,西連洛伊,東臨河濟,南望淮上,既是中原地區的中心地帶,也便於控制東南地區的都國或部落.史書更是記載」三公設險以守其國」.說明早期城市的出現,是統治階級為維護自己經濟利益和政治要求的產物.在原始末期,」舜囚堯,復偃塞丹朱,使不與父相見」.而韓非子更說,」舜逼堯, 禹逼舜,湯放桀,武王代紂,此四王者,皆人臣弒其君也」.這些都表明強力實際上是爭奪權力斗爭中最有力量的手段.因此,城市在最初出現的時候,只是一個維護王權的軍事堡壘.進入階級社會後,它更是作為權力的象徵而存在.如<<詩.瞻仰>>諷刺周幽王因寵褒姒而亡國時說,」哲夫成城,哲婦傾城」.直接以城的存亡來表示國的興亡.而在春秋戰國時期,諸侯間」強凌弱,眾暴寡」,因而」爭城以戰,殺人盈城」.在這一段時間內,戰爭連綿,無論是極力修建新城或是改造舊城,都是出於進攻或防守的目的,結果極大地促進了城市的興盛和發展.因此,這一階段,城市的作用很大一部分的作用都是取決於軍事的需要,成為王權的堡壘. 同時,也因為城市成為王權的堡壘,在一定程度上象徵著王權的威嚴.因此,對城市的修建有著極為嚴格的制度.城市的規模,式樣也就體現了其地位的等級,不可僭越.即所謂的王制.為了使」小不得僭大,賤不得逾貴」,因此所有建築物的地點,面積,城牆高度,城門數量,建築物種類,市場的位置,道路寬狹等,都有一定的制度.鄭祭仲對鄭伯說,」都城過百雉,國之害,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這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很顯然,這里的都是應是應是諸侯的都邑.這是出於諸侯對王權威脅的擔憂.而在周朝,這種規定也極為明顯嚴格.史載」作大邑成周於土中,城市千六百二十丈,郛方七十二里」,在周的計量單位中,一里等於一百八十丈,所以千六百六十丈則為九里,則是為天子之城,即王都為為方九里.<<尚書大傳>>中說道,」左者百里之國為九里」.同時,周制規定,」宮三里,城九里,郭二十七里」.這種呈等比數列的規定,使得城顯得整齊勻稱,說明營建都邑是依照一定的制定來進行的.也說明了城市在其出現的最初階段,它對農業的依賴程度是非常深的,但是它卻不能為農業的進一步發展提供動力.唐時的長安,它的建築則主要體現了皇權的威嚴.城內有宮城和皇城之分,而大明宮則更是體現了這種現象.大明宮建築在一個山坡上,約有一百餘階,後來就成為皇帝接見群臣的地方.充分地體現皇帝的權威.
另一個特點,則是城市大都建立在河流或海濱處,這個現象出現的原因就是在生產力水平極為低下情況下,作為消費中心而存在的城市,大量的生活必需品都是靠農村提供,而這種運輸所需要的運輸力,在當時條件下,無外乎是人力和畜力,以及水運.前者在消耗是極為大的,不可能進行大規模的長途運輸.而水運則體現了這種運輸量大,費用低廉的要求.如果沒有農村的提供以及運輸的保障,城市自身的發展生存是無法想像的.因此,無論是早期的國都,還是後來的諸侯國都城,大都是處於是河濱處.水運的優勢是陸運是無法比擬的.但是,作為一個大陸國家,城市作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政治中心而存在,陸路交通也是極為重要的.春秋戰國時期,魏,趙,齊等國之間有」午道」相通.東方各國到西邊的秦有成皋沿黃河至函谷關的成皋之路.秦為了加強與蜀地的聯系,還新辟了金牛道.這些城市間的,地區間的交通線沿線,又相繼出現了一些城市.而在一些作為交通樞紐而存在的城市,則經濟活動較為頻繁.如雒邑位於秦,齊,楚,趙間縱橫交錯的地方,被稱為」天下之朝市」.當然,這些城市的設置,都是統治階級為了維護統治階級利益而設置的.當然,也具有一定的交換作用,但是,官府的控制卻處處可見,如集市只能定期開放,等等.但是,即使陸路交通出現如此大的發展,但是,水運始終具有不可超越的優勢.即使是在封建經濟極為發達的隋朝,為了經濟的發展和對江南地區的控制,仍然不吝勞力來修建了大運河,而隋煬帝數次出遊江南,都是從水路.而唐的首都長安,因為森林亂砍亂伐從而導致黃河含沙量的大增,使得通過渭河到達長安的河道淤塞,從而導致了運輸的極為困難.當時有」牛錢運斗米」的說法.而作為十朝古都的長安,也因這個原因而再也沒有作都城.而在那些因手工業發達而形成的城市也是遵循著這個特點.這是因為,手工業品的製成品並不能直接作為手工勞動者直接的生活品,也只有通過交換來換取.而且有些手工業的生產本身就需要水.如以瓷器而聞名天下的景德鎮,以冶鐵業而著名的佛山鎮,都不可避免地依賴河流或海洋帶來的便利。
而宋代和元代,中國古代城市發展起了一些新的變化。宋太祖在開寶四年(971年),置市舶司於廣州。又陸續在杭州,明州,泉州,密州的板橋鎮(在今山東膠縣境內),秀州的華亭縣設置市舶司或市舶務,初時,其主管官員是知縣。元豐三年(1080年),開始設置專門的官員管理此事,其官員稱為提舉市舶司,主要職責就是「掌著貨海舶征榷貿易之事,以來遠人,通遠物」靖康之役之後,中國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從此由北方轉向了南方。由於國家政治經濟力量以及地區政治力量的變化,從而導致了從西漢開始的絲綢之路衰落了。這種隔絕的狀態,必然要求有新的交通路線來打破這種隔絕的狀態。陸路既已阻滯,則只能從海路了。然而,前敘所設置的機構,除了因金佔領的密州外,其餘的全部存在,後又在澉浦(今浙江海鹽)設置了市舶場。而北宋滅亡之後,南宋政府偏安江南一隅,但是國家的花費並沒有減少。因此,在這里,發生了一次思想上的大轉變。一改以前那種厚往薄來,「示以綏懷」的虛驕觀念。採取了注重經濟效益的務實政策,而這種務實政策也就要求南宋政府加強對城市的管理。同時,加大招徠外商的力度,,又在通商口岸設置了外商執行所.如在杭州有懷遠驛,明州,溫州,永州有來遠驛等.據<<嶺外代答>>,<<諸蕃志>>等史籍記載,當時有50多個國家和地區與當時的中國通商.其中最遠的是層拔國,在今非洲中部的東海岸.這時候的城市也較前代和後代的明清有活力..宋元時期是中國古代城市發展的黃金時段,後在明代則又一改這種開放的態度.雖然唐後取消了坊市的界限,但是在明代起則開始實行坊廂制度.居民按坊編制,分區管理,」洪武十三年等起,取蘇浙等處上記掛四萬五千餘家填實京師,壯丁發各監局充役,余為編戶,置都城內外,俟有坊廂,上元坊廂百七十六類」. 北京城亦是按坊編制的.城內地方以坊為綱,西城坊凡五區,中城坊凡四,北城坊凡三,南歸城門外坊凡二,每坊鋪舍多寡,視廛居有差,總計坊凡十有三」. 這種制度的實施和禮法控制的加強,使得剛得到發展空間的中國古代城市又逐漸形成萎縮.宋朝較之前後代經濟的新明之氣就體現在這些方面.即使是在經濟比較發達,又比較開放的唐朝,也沒有這種新氣象,景龍元年十一月敕;諸非州縣之所,不得置市.與宋高祖的話,形成鮮明的對比.而後代的明清,更是實行閉關鎖國的政策,中國的城市的發展又走向了一個低落時期.

關於城市的定義,我國汗牛充棟的歷史文獻中有過許多解釋。我國古代的「城」與「市」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城,多是指四面圍以城牆、扼守交通要沖、具有防衛意義的軍事據點。「城,郭也,都邑之地,築此以資保障者也」 。市,指的使交易市場。「市,買賣所之也。」「貿、賈,市也」。可見,凡進行買賣的交易場所即為市。從古文文獻記載城與市的基本特徵看,城與市沒有必然的內在聯系,有城不一定就有市,相反,市場也不一定圍築牆垣。可見,最初的城或市,皆不包括復合名詞「城市」的概念。只是到了周代,隨著城或市的發展與變化,它們才逐漸含有「城市」的意義。即城市是一個人口集中、非農業各類產業發達、軍民以非農業人口為主的地區,通常是周圍地區的政治、經濟、交通與文化的中心。
中國古代城市的發展大致可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從戰國至南北朝時期。此時期城市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受政治因素的制約,故在此階段前期,即戰國至東漢末,當時我國歷史的政治局面是從分裂走向統一與穩定的時期,表現在城市的發展趨勢是由點的分散與狹小變化為點的相對集中與擴大。而後期,從東漢末至南北朝時,我國境內政權不是呈鼎立狀態,就是呈南北對峙或分裂局面,政治動亂持續,戰爭頻繁不斷,表現在城市的發展趨勢就是不穩定,許多城市的興衰具有政治、戰爭作用的突發性。另外,這一階段新興的城市還有手工業、商業貿易的發展,宗教的傳播等原因的推動。此外,隨著各個時期邊疆地區的持續開發,城市的地理空間分布更廣闊,在長江與珠江流域已出現了一些新的城市。但南方除少數大城市的發展水平逐漸接近北方外,黃淮流域的城市數量與發展水平仍居當時全國的主導地位。
城市的興起和發展是有其必然性的,但是,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每一座城市都有自己形成、發展的歷史。這一時期我國城市的興起和發展有以下四種途徑:
一、由早期的侯國都邑發展而成的城市。這類城市歷史長、規模大,發展的條件,特別是人文主觀條件優越,如臨淄、曲阜、咸陽、邯鄲、大梁、薊、郢等。它們多在西周時已築城垣,盡管其早期規模小,城垣簡陋,但由於都城特殊的政治地位,能憑借諸侯國內人、財、物的全面支持,加上選擇城址時多考慮了其自然與經濟地理條件,而且即使在秦漢統一以後,它們中的多數雖失去了國家或政權政治中心的優勢,但仍是某一地區的政治經濟中心,因此,他們仍能維持其持續的發展,領先於當時全國城市發展的先進水平。
其二、由於郡縣治等地方政區的設置和統一推行,許多郡、州、縣治等地方政區治所逐漸形成城市,並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發展。這是因為,設治的地方多為一個地區的政治、軍事等的中心。如秦漢時濟北郡治博陽(今山東泰安)金城縣治(今甘肅蘭州)等,皆是最初作為地方政取得治所而逐漸發展為城市的。盡管由於自然環境和經濟地理條件等變遷,有些郡、縣治城以後衰落了,但大多數的郡、縣治城則自秦漢以來得到了持續的發展,甚至大多成為今天某一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等綜合中心,如商丘、石家莊等即是如此。秦漢時千餘個郡縣治所城市,特別是黃淮流域中原一帶的城市,基本是通過這一政治動因的途徑迅速形成而逐漸發展起來的。
其三,處於水陸交通樞紐或是河川渡口、江湖河海交匯點等的城邑,由於交通便利、交換頻繁,使人口、貨物聚集而發展起來的城市。這類城市經濟意義較為重要,因而發展快,也具有城市歷史長的特點。一些地方政區治所在選擇建城位置時也注意到了交通、水域等,因此,也屬於這一類型。如漢武帝征服匈奴奪取河西地區設置河西四郡以後,河西城市開始陸續興起。同時,由於河西走廊上東西交通頻繁,著名的「絲綢之路」上的河西城市不斷得到發展。其中以敦煌發展最為顯著,東漢時一度成為管轄西域的政治、經濟中心。其他如武威、張掖、酒泉等城市發展,作為東西交通的必經之路,其交通的暢通與否以及與西域貿易往來的密切程度是當時直接影響這里城市發展的重要因素。當時的淮陽(今河南淮陽)、廣陵(今江蘇揚州)、江州(今重慶市)、臨湘(今湖南長沙)等城市無不是因濱水域靠要道而興旺發達起來。
其四,出於軍事目的在關隘要塞或邊防重地所築城邑發展而為城市的。一般來說,城邑都是出於政治、軍事目的而建築的防禦體系。但是出於軍事目的建造的城池和這坐城能否發展為城市並沒有必然的聯系。這些城有的在邑落居住地築起城垣,有的是在曠野重新築城,如秦漢時期的長城一線,就有許多像朔方(今內蒙古烏拉特前旗)、臨沃(今內蒙古包頭)北輿(今內蒙古呼和浩特)以及九原、雲中、定襄等重要的關塞城市。這些城除了直接用於戰事的關隘防守以及軍隊駐扎外,在當時本地社會經濟發展的推動下,大多數皆發展為或大或小的城市。
從上述戰國至南北朝時期城市興起和發展情況看,主要有四種途徑或四大因素:政治因素;自然條件;經濟、交通狀況;軍事需要。這四大因素中的前兩項決定城市興起、選址的大范圍、總地域,後兩項決定城市在大范圍內的具體位置。
第二階段,即從隋唐至清末時期,從時間上大致可把當時的城市史地沿革劃分為隋唐五代、遼宋金元和明清三個時期。
隋唐時期城市發展的原因除政治的再次大統一以外,大運河的開鑿,南方經濟的持續發展,海外貿易的興起、增多,茶葉及其經濟作物的廣泛種植的影響等也是其重要因素。這是因為,上述原因不僅改善了長江與錢塘江流域和北方地區以及海外的交通聯系,促進了人口的流動和商業貿易的發展以及商品經濟的發達與繁榮,而且完全靠手工操作的密集型商品經濟生產吸引了大量勞動力在經濟發達的地區迅速聚集,促使南方地區人口密度不斷升高。因此,在運河兩岸、南方東南沿海、長江流域、湘鄂贛等地出現了一批新的城市,從而不斷地改變著城市發展及其地理分布的狀況,城市發展的重點區域開始由中原地區逐漸向江南地區轉移。但這時城市本身的發展還處於相對封閉的狀態,城市的內部結構仍是實行坊、市分開管理定製;並且這時城市的政治、軍事中心職能還比較明顯,相對的以工商業為主的城市還較少。五代十國時期城市發展的趨勢更體現了上述的各種特點。
遼宋金元時期,北方地區由於長期受戰亂的影響,不僅使原有的城市遭到了戰火的破壞,而且大量北方人口由於不堪忍受長期戰亂的痛苦再度大規模向南遷移;同時,宋王朝南渡,政治中心隨之南移,從而為集中全國人力、物力、財力以加速南方城市的發展提供了便利的條件;另外,廣大南方地區自五代以來政治相對穩定,經濟持續發展,自六朝以來南方不斷的開發在經過兩宋數百年的發展後其經濟基礎更為雄厚,從而使南方地區城市的迅速發展具備了最基本的,亦是最重要的推動力;此外,南方優越的自然條件不斷得到廣泛的開發和利用,特別是縱橫如網的江河湖海,不僅為經濟的發展城市的建立等提供了充足的水源,而且有利於內河航運和海外貿易的發達,貿易和貨物的轉運,使南方沿海地區和通往內地的交通線上的城市迅速發展,新的城市不斷興起。
正因為如此,這一時期城市發展的主要特點除上述江南已成為城市發展、分布的重點地區和以工商業為主的城市不斷增多,城市的工商業職能進一步加強、城市作為經濟中心的作用日益明顯外,至少還有兩點:
一、自宋代始,城市中臨街設店、坊、市合一的現象已普遍出現,坊市分離的管理定製開始崩潰,城市內部結構在城市發展中的這種變化已被宋代政府認可,並形成新的合理合法的管理制度。這是因為城市商業經濟的發展,市場太小以及坊、市分開設置的城市結構已成為城市發展的障礙,因此,打破坊、市嚴格分離的界限及其制度已成為城市發展的必然趨勢,這樣,商店、貨棧隨需要臨街而設,即可方便市民,又可無限擴展商業貿易場所,使商業經濟更加繁榮,增強城市街道、水系及其對外交通的意義,從而促進城市的迅速發展。宋都的開封、臨安既是政治中心也是經濟商業中心。此外建康(今南京)、鄂州(今武昌)、蘇州、揚州、鎮江、廣州等,都是商業發達、坊市合一的大都會。
二、一些手工業與礦業等專業城鎮開始興起,並且成為我國城市發展史上城市體系中的一種新類型。當時隨著商品經濟的發達和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在一些經濟作物種植較為普遍和集中加工以及礦產資源豐富的地區,密集型的手工加工或礦產開發帶來了人口的大量聚集,推動了商業貿易的繁榮,因而在這些地區出現了許多以特種手工業加工或礦產開發為主的城鎮,如無錫(米市)景德鎮(瓷器製造)個舊(產錫)會澤(產銅)等。
明清兩代,城市發展的速度進一步加快,其整體水平不斷提高,城市的數量、規模、類型、結構、功能等,在這一時期都比以前有了顯著的發展和變化。當時,促進這種發展和變化的主要原因是:社會生產力的普遍提高,各業經濟的迅速發展,尤其是農業經濟內部結構的變化,及農業經濟商品化部分的不斷增長,從而為城市的發展提供了極大的推動力,而城市的發展又反過來促進了農業經濟商品化程度的擴大和加深。同時,明清時期社會的相對穩定與國家長期統一,國內外交通的發展及其各地聯系的進一步加強,人口的增多,特別是康乾時期人口的成倍增長及其向城鎮的聚集和開發邊遠地區所帶來的人口大量流動等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動了當時城市的發展,並決定或反映出城市發展的新特點。
明清時期城市發展的特徵有:
一、自明代前期起,由於工商業經濟的迅速發展,從而促成了明清兩代工商業城鎮的大量涌現,出現了具有重要經濟意義的大批中小城鎮,推動了中國古代城市的迅速繁榮,構成了這一時期城市發展的一個重要特徵。從當時工商業城市發展的狀況來看,按其基本職能,主要可劃分為三種類型:
一類是以手工業為主的城市,它分布於商品經濟較發達的地區,尤其是東南沿海一帶。隨著大量農業人口向工商業人口的轉化,手工作坊和手工工場的發展,因此,以手工業為主的專業城鎮大批增加。當時,江南的蘇州、杭州、松江、嘉興、湖州等均以發達的紡織業聞名全國。
另一類主要是作為國內較大的商業中心,其位置多分布於交通線上的樞紐地帶,特別是水運線上或水陸交匯點上。如長江沿岸的重慶、宜昌、江陵、九江等,尤其是今武漢三鎮之一的漢口,位於漢水入長江的交匯點上,由於有「九省通衢」之便,成為當時的「四大名鎮」之一,另外,運河兩岸的天津、滄州、臨清、揚州、淮安等也是遠近聞名的商業城鎮。
第三類是以對外貿易為主要職能的港口城市,這類城是多分布於東南沿海一帶便於海運的江河入海口上。其中主要由廣州、泉州、漳州、福州、寧波、潮州、太倉、上海等。在這些商業貿易中心市鎮,不僅貨物繁庶眾多,而且商賈雲集如織。
二、明清時期我國東北、西北、西南、東南等廣大邊境地區的城市興起和發展的區是相對加快,從而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我國古代城市發展完全不平衡的狀況、,這是明清時期城市發展的又一特徵。這是因為長期統一,邊疆行政中心治所於軍事重鎮的設置,以及人口的飛躍式增長和向邊疆地區的平衡流動等因素,加速了邊疆的開發,使其城市發展加快。如東北的璦琿、吉林、錦州等。因此,城市發展在經過明清長期的興盛以後,不僅當今所有的省會級城市在當時已經形成,而且絕大多數地縣級治所城邑也已經形成,從而奠定了我國現代城市分布的格局,在我國社會生活體系中占據了極其重要的地理空間位置。
三、明清時期城市的設計、規劃、建築水平等大為提高,城市自身特別是京城的用地布局和道路系統不僅得到進一步的發展和完善,而且能夠充分利用自然地形,把一些河湖水面組織到城市總平面中來,從而大大地豐富了城市面貌,同時使城市更具有安全感。當時,許多城市中仍有農田、水利設施即屬此類。這是明清時期城市發展的第三個特徵。這對以自然經濟為主、科學技術不甚發達時期城市的發展史尤為必要的。
正是由於城市及其城市工商業經濟不斷發展等原因的推動,從而敲響了中國古代專制社會沒落的喪鍾;社會經濟生活包括人們思想觀念也隨著發生了巨大的而深刻的變化,城市的物質條件和生活方式業愈加成為大多數人所虔心嚮往的東西;歷史也因此踏入了近代社會的門檻。

⑺ 中國城鎮化發展歷程

1.歷程: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城鎮化進程大致分為三個階段:

(1)第一階段:1949~1957年。建國初三年恢復時期以後,我國很快進入了「一五計劃」的大規模工業化建設和城市建設時期,國家採取「重點前進」的城市發展方針,城鎮化得到了穩步推進。城鎮化水平由10.6%提高到15.4%,平均每年提高0.6個百分點。

(2)第二階段:1958~1978年。這一階段我國城鎮人口增長速度變化比較紊亂,總體上是「大起大落」的發展時期。21年間城鎮人13共增長7296萬人,城鎮化水平由15.4%提高到17.9%,平均每年提高0.2個百分點,僅為第一階段的五分之一。
「大起」:1958~1960年三年「大躍進」期間農村人13進入城市嚴重失控,城鎮化水平迅速提高到19.7%,三年提高了4.3個百分點,平均每年增加1.43個百分點。
「大落」:「大躍進」後進入困難時期和調整階段,城鎮人口中2600萬人被動員回鄉,城鎮化水平從19.7,5%下降到17.98%。「文革」十年,經濟社會事業遭到極大破壞,加上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等逆向人13的遷移的影響,城市化水平多年徘徊在17%上下。

(3)第三階段:1978年至今,僅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進入穩步增長的城鎮化階段。一系列改革開放政策的貫徹執行極大地推動了城鎮化的發展。
1978~2005年27年的時間里,我國城鎮化水平由17.9%提高到43.0%,平均每年增加0.93個百分點,是世界平均增長水平的2倍以上。

⑻ 介紹下中國各大城市的歷史

南京是一座具有2470年歷史的文化古城,著名古都,先後有十個朝代在此建都,建都時間累計達450年。公元前472年,越王勾踐命范蠡築城於今中華門外,秦淮河畔長干里,為南京建城之始。公元前333年,戰國時期楚國於今清涼山西麓石頭山上置金陵邑,從此南京又稱金陵。 公元229年,三國時期吳國遷都建業,為南京建都之始。隋後,東晉與南朝的宋、齊、梁、陳相繼建都南京,史稱「六朝」,六朝都城位於秦淮河北公元589年隋滅陳以後,隋文帝下令將建康的城邑和宮殿全部毀平,改作耕地,六朝繁華盪然無存,直至五代十國時期的南唐定都,南京才迎來了又一次的城市繁榮。公元1356年,朱元璋攻克南京,改稱應天府。公元1366年,朱元璋在南京開始了長達21年的浩大的築城工程,這就是至今尚大部留存的聞名世界的明南京城公元1368年,朱元璋稱帝,改應天府為南京,這是南京命名之始。公元1645年清王朝於南京設立江寧府。公元1853年至1864年,太平天國建都南京,稱天京。1912年元旦,孫中山在南京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定都江寧,改江寧為南京府。同年4月,臨時政府遷往北京。1927年中華民國復都南京,並進行了以城市幹道網為主體的市政建設,形成了今日南京的基本框架,這期間,1937年日軍侵佔南京,南京遭受嚴重破壞。 1949年4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解放南京,南京城迎來了嶄新的發展時期

蘇州(漢語拼音:Sūzhōu,方言:蘇州話),中國城市,古稱吳,現簡稱蘇,擁有姑蘇、吳都、吳中、東吳、吳門和平江等多個古稱和別稱。隋文帝開皇九年(公元589年)始定名為蘇州,以城西南的姑蘇山得名,沿稱至今。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大城市,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江蘇省省轄市,行政級別為地級市,實際享受副省級城市待遇,是江蘇省的經濟、對外貿易、工商業和物流中心,也是重要的文化、藝術、教育和交通中心,蘇州是中國著名的歷史文化名城。這里素來以山水秀麗、園林典雅而聞名天下,有「江南園林甲天下,蘇州園林甲江南」的美稱。蘇州古典園林的歷史可上溯至公元前6世紀春秋時吳王的園囿。私家園林最早見於記載的是東晉(4世紀)顧辟疆所建的辟疆園。歷代造園興盛,名園日多。明清時期,蘇州成為中國最繁華的地區,私家園林遍布古城內外。16——18世紀全盛時期,蘇州有園林200餘處,現在保存尚好的有數十處,蘇州因此素有「人間天堂」的美譽。蘇州是有效資料顯示現存至今的最古老的城市,蘇州在春秋時期是吳國的政治中心;西漢武帝時為江南政治、經濟中心,司馬遷稱之為「江東一都會」(司馬遷《史記•貨殖列傳》);宋時,全國經濟重心南移,陸游稱「蘇常(州)熟,天下足」(陸游《奔牛水閘記》),宋人進而美譽為「上有天堂,下有蘇杭」,而蘇州則「風物雄麗為東南冠」;明清時期又成為「衣被天下」的全國經濟文化中心之一;曹雪芹在《紅樓夢》中譽稱蘇州「最是紅塵中一二等富貴風流之地」.

開封,簡稱汴,古稱「汴州」「東京」「大梁」。是中國多個重要王朝的首都。戰國時期,魏國建都於此,稱「大梁」,冶鐵業發達,十分繁榮。後歷經黃河水患和戰亂,幾乎淪為廢墟,極度衰敗。五代十國時期國家四分五裂,開封地理條件非常適宜農業經濟發展,作為一統天下的基礎,先後成為後梁、後晉、後漢及後周的國都。後周大將趙匡胤發動陳橋兵變代後周稱帝,建立宋朝(北宋),仍以開封為首都,稱為「東京」,終於完成對中國漢民族本部的統一。北宋時期,開封城市結構突破了唐代長安「坊市」城市格局的束縛,再次走向繁榮,發展成為當時世界上人口最多最繁華的城市之一。靖康之難後,北宋滅亡,開封被金國佔領,繼續被金朝定為都城。蒙古滅金之後,成為河南省州府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

洛陽 夏、商、東周、東漢、三國時期魏、西晉、北魏(493年才自大同遷都至此)、隋、唐、後梁、後晉均以洛陽作國都或陪都。 解釋:洛陽的歷史上的情況比較復雜,容易引起誤解。 夏、商、周、漢、魏諸朝都有多次遷都的歷史,這些朝代的都城從歷史縱向上看可能不只一個,洛陽是其中的一個。例如商就先後多次遷都,所以安陽、鄭州、洛陽都自稱是商的都城,而除了安陽之外,其他城市尚無確切考古證明證實其曾為商都。 部分朝代的首都不只一個。出於戰略上和經濟上的需要,一些巨大王朝會設立陪都,例如唐,舉世公認其首都為長安,洛陽之所以稱為其都,是因為唐代統治者定洛陽為其行宮和巡幸之地,故有「東都洛陽」之稱。雖然在影響和地位上不能和長安相提並論,但畢竟有別於一般的地方行政單位。

西安 西安,古稱長安,又曾稱西都、西京、大興城、京兆城、奉元城等,是中國歷史上建都朝代最多、歷時最久,影響力最大的城市。先後有西周、秦、西漢、新、東漢(獻帝初)、西晉(愍帝)、前趙、前秦、後秦、西魏、北周、隋、唐等13個王朝在這里建都達1100餘年之久。又曾為赤眉、綠林、大齊(黃巢)、大順(李自成)等農民起義政權的都城。

廣州:南越,南漢
成都:蜀國,前蜀,後蜀
鄂州:東吳
荊州:楚國,南平,西梁
長沙:馬楚
大理:大理國,南詔
烏蘭巴托:蒙古帝國 沈陽:
後金 長春:滿洲國
新鄭:韓國,鄭國

⑼ 中國城市化進程的歷史發展

1.城市化水平。
從1949年建國到1978年「三中全會」以前,中國大陸的城市化相當緩慢,在1950至1980年的30年中,全世界城市人口的比重由28.4%上升到41.3%,其中發展中國家由16.2%上升到30.5%,但是中國大陸僅由11.2%上升到19.4%。這種城市化的緩慢並不是建立在工業發展停滯或緩慢的基礎上,正相反,改革開放前的29年,中國大陸的工業和國民經濟增長速度並不算慢,工業總產值1978年比1949年增長了38.18倍,工業總產值在工農業總產值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30%提高到1978年的72.2%;社會總產值增長12.44倍,其中非農產業在全社會總產值中的比重,則由1949年的41.4%上升到1978年的77.1%;國民收入總額則從1949年的358億元增長到1978年的3010億元(按當年價格計算),提高7.41倍,其中非農產業在國民收入構成中的比重,也由1949年的31.6%上升到1978年的64.6%。從1950年到1973年,世界GDP總量年均增長4.9%,人均GDP增長2.9%,其中中國大陸GDP年均增長5.1%,人均增長2.9%,高於和等於世界平均水平,高於同期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
2.城市化特點。
改革開放以前,中國的城市化呈現出以下幾個特點:(1)政府是城市化動力機制的主體。(2)城市化對非農勞動力的吸納能力很低。(3)城市化的區域發展受高度集中的計劃體制的制約。(4)勞動力的職業轉換優先於地域轉換。(5)城市運行機制具有非商品經濟的特徵。
這種城市化的結果,是形成了城鄉之間相互隔離和相互封閉的「二元社會」。這里所說的二元社會結構,是指政府對城市和市民實行「統包」,而對農村和農民則實行「統制」,即由財產制度、戶籍制度、住宅制度、糧食供給制度、副食品和燃料供給制度、教育制度、醫療制度、就業制度、養老制度、勞動保險制度、勞動保護制度、甚至婚姻制度等具體制度所造成的城鄉之間的巨大差異,構成了城鄉之間的壁壘,阻止了農村人口向城市的自由流動。 1978年改革開放以後的城市化,是在國民經濟高速增長條件下迅速推進的,城鄉之間的壁壘逐漸松動並被打破,特別是鄉鎮企業的發展,使得中國的城市化呈現出以小城鎮迅速擴張、人口就地城市化為主的特點。
1.城市化進程。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大致經歷了以下三個階段:
1)1978-1984年,以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為主要動力推動城市化階段。這個階段的城市化帶有恢復性性質,「先進城後建城」的特徵比較明顯。第一,表現在大約有2000萬上山下鄉的知識青年和下放幹部返城並就業,高考的全面恢復和迅速發展也使得一批農村學生進入城市;第二,城鄉集市貿易的開放和迅速發展,使得大量農民進入城市和小城鎮,出現大量城鎮暫住人口;第三,這個時期開始崛起的鄉鎮企業也促進了小城鎮的發展;第四,國家為了還過去城市建設的欠帳,提高了城市維護和建設費,結束了城市建設多年徘徊的局面。這個階段,就人口來看,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1984年的23.01%,年均提高0.85個百分點。
2)1985-1991年,鄉鎮企業和城市改革雙重推動城市化階段。這個階段以發展新城鎮為主,沿海地區出現了大量新興的小城鎮。
3)1992-2000年,城市化全面推進階段,以城市建設、小城鎮發展和普遍建立經濟開發區為主要動力。1992年到1998年,城市化率由27.63%提高到30.42%,年均提高0.42個百分點。
進入90年代以後,中國城市化,已從沿海向內地全面展開。1995年底與1990年相比,建制市已從467個增加到640個,建制鎮則從12000個增加到16000多個;從人口來看,城市化水平也從1990年的26.41%提高到28.62%。
2.城市化政策的變化。
1978年以後,在經濟高速增長而城鄉戶籍分隔的背景下,積極發展小城鎮就必然成為可供政府選擇的最佳城市化政策。中國的城市化終於由被壓制轉為松動和放開,過去那種控制城市人口增長和城鄉分隔的政策被鼓勵小城鎮發展的政策所取代。1980年,在當時城鄉分隔、大城市基礎設施滯後的情況下,全國城市規劃工作會議提出了「控制大城市規模,合理發展中等城市,積極發展小城市」的城市發展總方針。
為貫徹上述政策,80年代初,開始實行市地級市管理縣級市制度,地級市數量增加較快,1983-1998年間,共有100多個縣級市升格為地級市,其中僅1983-1985年的3年裡,地級市的數量凈增加50個。
1983年,加強小城鎮建設,以小城鎮為主,大中小城市為輔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問題。
1984-1986年「撤社建鄉」,並降低建制鎮標准,3年裡建制鎮數量增加7750個;1992-1994年,國家對鄉鎮實行「撤、擴、並」,結果3年裡建制鎮又增加7750個。這6年裡建制鎮增加數相當於1979-1999年間(21年)凈增加數的71%。
1986年國家有關部門修訂「建市」標准後,縣級市也增加很快。1986-1996年的11年間,縣級市數量凈增加286個。1992年,國務院再次修訂小城鎮建制標准,促進了小城鎮的發展。
1993年10月,建設部召開全國村鎮建設工作會議,確定了以小城鎮建設為重點的村鎮建設工作方針,提出了到21世紀末中國小城鎮建設發展目標。會後,經國務院原則同意,建設部等6個部委聯合頒發了《關於加強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1995年4月,國家體改委、建設部、公安部等11個部委聯合下達《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指導意見》,並在全國選擇了57個鎮作為綜合改革試點。1997年6月10日,國務院批轉了公安部《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和《關於完善農村戶籍管理制度意見》的通知。通知認為,應當適時進行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允許已徑在小城鎮就業、居住並符合一定條件的農村人口在小城鎮辦理城鎮常住戶口,以促進農村剩餘勞動力就近、有序地向小城鎮轉移,促進小城鎮和農村的全面發展。農村新生嬰兒可以隨母或者隨父登記常住戶口。此後,許多小城市為促進經濟發展,基本放開了戶籍限制;不少大中城市,甚至北京、上海等,也放鬆了外地人口進入本市的限制。
1998年10月,中共十五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發展小城鎮,是帶動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個大戰略」,進一步提升了發展小城鎮的重要地位。2000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指出,加快城鎮化進程的時機和條件已經成熟。抓住機遇,適時引導小城鎮健康發展,應當成為當前和今後較長時期農村改革與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
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在關於「十五」規劃的建議中提出:「隨著農業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中國推進城市化條件已漸成熟,要不失時機實施城鎮化戰略。」為了加快城鎮化,2001年5月,國務院批轉了公安部《關於推進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2001年5月,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推進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意見》指出: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范圍,是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及其他建制鎮;凡在上述范圍內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的人員及與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均可根據本人意願辦理城鎮常住戶口;已在小城鎮辦理的藍印戶口、地方城鎮居民戶口、自理口糧戶口等,符合上述條件的,統一登記為城鎮常住戶口。這標志著小城鎮已經廢除了城鄉分隔制度。有些地方甚至採取了鼓勵農民到小城鎮居住和創業的政策。
綜上所述,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市化政策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由過去實行城鄉分隔,限制人口流動逐漸轉為放鬆管制,允許農民進入城市就業,鼓勵農民遷入小城鎮;二是確立了以積極發展小城鎮為主的城市化方針。

⑽ 中國古代城市發展趨勢是怎樣的

功能:政治軍事逐漸轉變為經濟、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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