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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歷史發展

發布時間:2021-02-21 00:08:22

❶ 中國音樂發展史

非常多'從朝代說'先秦由於太久遠'只能從史料和出土文物研究'我國早期是歌內舞樂三位一體'到夏商時容期夏商出現銅質樂器'樂舞有大夏等'西周春秋戰國'有了完善禮樂制度'有專門音樂機構'因為樂器發展到當時種類繁多'有了八音分類法'有了三分損益法'有了師乙這種音樂家'有了儒墨法等不同音樂思想'秦漢時期'有了記譜法和更多音樂理論'有了樂府'和宮廷音樂'鼓吹曲'魏晉南北朝'出現了新的音樂理論和記譜法'隋唐五代'宮廷音樂十部樂'西域樂器傳入'霓裳羽衣舞這種大麴還有教坊梨園誕生'產生一批優秀音樂家'如萬寶常'中外音樂大交流'宋遼金元時期'說唱音樂產生'雜劇和南戲發展為戲曲形成打基礎'音樂理論有蔡元定十八律'文人音樂姜夔'明清時期戲曲誕生'民族器樂西安鼓樂'福建南音'說唱發展鼓子詞等''清末民初'西方音樂傳入'學堂樂歌興起'近代音樂刊物'音樂理論著作產生'

❷ 音樂的發展史

第一章 音樂的起源和上古時期的音樂

人類社會從什麼時候開始有了音樂,已無法查考。但從古至今在音樂中卻沒有國界之分和種族之別,所謂樂器,就是奏出音樂的工具。如前所述,音樂的起源是以聲帶為樂器的「歌唱」,但人類伴隨著智慧的發展,開始了使用工具。不僅利用聲音唱歌,而且在管上鑿孔或者張弦撫弄以奏出音樂作為游戲,這就產生了樂器。

一、弦樂器的起源傳說: 墨丘利(Mercury)是希臘神話中諸神的使神。據說他在尼羅河畔散步時,腳觸一物發出美妙的聲音,他拾起一看,發現原是一個空龜殼內側附有一條乾枯的筋所發出的聲響。墨丘利從此得到啟發,而發明了弦樂器。雖說後人考證在墨丘利以前就已經有了弦樂器,但也可能是由此得到了啟發。

二、管樂器的起源傳說 :中國古代歷史記述了距今五千年前的黃帝時代,有一位名叫做伶倫的音樂家,他進入西方昆化山內采竹為笛。當時恰有五隻鳳凰在空中飛鳴,他便合其音而定律。雖然這一故事也不能完全相信,但是,可將其看做是有關管樂器起源的帶有神秘色彩的傳說。

三、中國古代音樂: 中國最初的帝王——黃帝,是五千年前創造了歷法和文字的名君。當時,除了前述的伶倫之外,還有一位名叫「伏羲」的音樂家。據說伏羲是人首蛇身,曾在母胎中孕育了十二年。他彈奏了張有五十弦的琴,由於音調過於悲傷,黃帝將其琴斷去一半,改為二十五弦。
此外,在黃帝時代的傳說中,還有一位名為神農的音樂家,他教人耕作,並發現了醫葯,據說是牛首人身。他創造了五弦琴,如果設想當時的音樂是使用五聲音階,那麼這是理所當然的。
論及古代中國音樂的書籍,據說為數不下三百種之多。孔子是距今大約二千五百年前的人,本人是音樂家,關於論述音樂的隨筆很多。他曾正式習琴,在悲哀與歡樂的時候都撫琴以慰,並傳授弟子。據說他有三千弟子,其中通六藝者達七十二人。孔子之所教,可稱為「詩、書、禮、樂」。「禮」是謂理天地陰陽的秩序,「樂」是取得諧調。也就是說,在他的哲學中,道德與音樂居於同等地位,力圖以音樂來提高品德。孔子非常愛好古琴,並能自行作曲,關於音樂的評論也可見於論語中。
另一方面,古代中國的宮廷音樂多為舞樂,即詩、舞和音樂融為一體,和今天的舞蹈是完全不同的。

四、埃及、阿拉伯的古代音樂 :埃及文明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之一。從作為帝王古墓的金字塔內石壁的雕刻上,可以看出演奏音樂的盛況以及音樂演奏者的行列,雕刻中有以手指彈奏的豎琴狀的弦樂器,以及各種笛類樂器。
阿拉伯等地區的器樂也相當發達,自古以來就使用在一個八度之間分為十七個音名的特殊音階。

五、希臘古代音樂: 希臘音樂的起源也籠罩著一層神話的面紗。阿波羅神主掌音樂,其下有九位繆斯(Muse)女神,將音樂稱為Music或Musik,希臘樂器中,有叫做阿烏洛斯的V字型雙管笛,有叫做里拉(Lyra)的手琴,還有叫做齊特爾(Kithara)的類似吉它的弦樂器,這些樂器都是從埃及或阿拉伯傳入的。

六、純律的產生: 公元前六世紀,古希臘大哲學家和數學家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用一種稱為弦琴(Monochord)的單弦樂器,首先解釋出純律理論。這就是根據弦的長度,以一比二作為完全八度,以二比三作為完全五度的方法,把當時所使用的一切音程都計算出來了。

第二章 中世紀音樂

一、基督教與中世紀的音樂 :中世紀時代的歐洲,教會比國家或其它社會集團,都有更強大的統治權力。在那個時代,包括哲學的各種學問和藝術都為教會服務,中世紀的音樂由於基督教而取得了不尋常的發展。在教會音樂中,開創了復調音樂的形式並完成了對位法。最初印刷樂譜,是教會為了作彌撒而用的。鍵盤樂器的興起以至其教授法,沒有一件事能夠離開教會而產生。從音樂的全部理論到記譜法,以至合唱、合奏,多半都是中世紀教會的遺產。今天的交響樂和歌劇的內容雖然絕大部分是描寫世俗的,也不能說與中世紀的教會無關。
教會音樂,最初大概是原封不動地採用了從猶太王國傳來的形式,即歌唱聖詩、朗誦聖經,可以想像是純粹的聲樂。宗教音樂歷來以聲樂為主,這是因為聲樂有歌詞。與此相反,器樂主要是作為世俗音樂而得以發展起來的。

二、羅馬式音樂 :「羅馬風格」一詞主要來自那個時代的建築用語。羅馬式音樂是世界藝術史上最偉大的紀念碑式遺物之一。這種音樂既無和聲也無伴奏,其特徵是以齊唱形式為主,通過教堂天井的迴音產生庄嚴的和聲感,其純朴、清麗的宗教感情與羅馬風格的教堂建築是完全一致的。
羅馬式音樂是中世紀這一時期的重要音樂形式之一,其代表當首推格雷戈里聖詠(Gregorian Chant),這是典型的天主教音樂。在漫長的中世紀里,音樂方面起了最重要作用的正是格雷戈里聖詠,它是純粹的單旋律的歌唱。在格雷戈里聖詠中,已經有多利亞調式、弗利幾亞調式、里第亞調式、混合里第亞調式等四種教會調式及其變格調式。到了十六世紀,出現了伊奧尼亞調式及愛利亞調式,進而形成今日的大、小調音階。在格雷戈里一世時代,已經在羅馬設立了稱為「歌唱班」的教授聖詠的學校,這可看作是世界上最早的音樂學校之一。
安普羅修斯(Ambrosius,340-397)聖詠則收集了在教會中所唱的歌曲,為教會音樂制定了由七音組成的四種教會調式音階,還創造了對唱的形式等。在聖詠中,歌詞與語言的語勢、聲調的高低和節奏的關系以極為理想的形式得到解決,它們非常自然而完善地表現了宗教感情,可以看作是到這一時代為止的音樂藝術的總結。

第三章 文藝復興時期的音樂

一、哥特風格和文藝復興 :從十三世紀中後期到十四世紀,歐洲社會進入文藝復興時期,北歐興起了哥特風格的藝術,哥特風格表現得最明顯的是在建築方面。在音樂中,哥特風格從未明確地形成為代表一個時代的形式,但起始於奧干努姆(Organum)的復調形式,相當明確地表現出哥特風格的特徵。在十二世紀時期的許多經文歌中,除了庄嚴的格雷戈里聖詠的固定旋律之外,還有採用舞蹈旋律和愛情歌曲的旋律,配以不同的歌詞和拍子共同歌唱的形式。

二、文藝復興與音樂 :音樂上的文藝復興,略晚於其他文藝形式如文學、美術等。有代表性的作曲家,首先可以舉出弗朗切斯·蘭迪諾(Francescl Landino,1325(?)-1397),他採用了同時歌唱三種不同歌詞的這一大膽手法,留下了許多牧歌和敘事曲。杜法伊(Guillaume Dufay,1400-1474)則完成了四聲部手法。奧干努姆(Organum)的復調手法,更導致了以巴赫為頂峰的對位法理論的完成。
從十一世紀末葉到十三世紀末葉,歐洲發生了十字軍東征事件。這一歷史事件對於東西方文化交流起了巨大的影響,在音樂上的顯著表現是出現了游吟詩人、游吟歌手、抒情歌手等人物,所唱的詩歌內容有情歌、敘事詩式的故事、自然的贊美詩以及宗教或道德方面的內容等等。作為樂器則使用類似豎琴那樣的小型手琴或古提琴族內的樂器。

第四章 巴羅克時代的音樂

一、巴羅克(Baroque)風格: 從年代上說,大體上從十六世紀末到1750年間的音樂,稱為巴羅克音樂。十六世紀末葉,音樂史上第一部歌劇在義大利的佛羅倫薩上演,也是以喬萬尼·加布里埃利(Giovanni Gabrieli,1557(?)-1612)為中心的「威尼斯樂派」的全盛時期。而1750年則是對位法大師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去世之年,代表巴羅克巔峰的對位法音樂可以認為以巴赫去世而告結束。
巴羅克(Baroque)一詞,原來的意思是形狀不整的珍珠,最初是在建築方面來表明一種藝術形式。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是以希臘、羅馬的形式美為第一性的,對之而言,巴羅克風格是一種全新的表現形式,也是後來興起的洛可可(Rococo)藝術的前提。
巴羅克時代的歐洲音樂以德國、義大利和法國等幾個國家為代表,音樂藝術在這一時期達到了前所未有的迅猛發展。

二、巴羅克時代的德國音樂: 巴羅克時代的德意志音樂,可以說以許茨、巴赫和亨德爾為代表。如果把中世紀以來的復調音樂比做金字塔,則他們的音樂就是塔頂,他們吸收了文藝復興以來的義大利的新音樂,並開拓了一條新的道路。
許茨(Heinrich Schutz,1585-1672年)比巴赫和亨德爾恰恰早生一百年,二十四歲時赴義大利留學,就讀於威尼斯樂派的大師加布里埃利(Giovanni Gabrieli,1557-1612)。他回德國後,發表了第一部德文歌劇《達夫內》,此外還創作了許多受難曲。許茨的風格對後來的兩位巴羅克音樂大師巴赫、亨德爾的創作有著重要的影響。
亨德爾和巴赫的音樂作品,無論在集成傳統音樂方面,還是在追隨新思潮方面,都在音樂史上放著射著異彩。亨德爾的作品,多為歌劇和清唱劇音樂,在器樂作品中也含有強烈的聲樂因素,這顯然是受了義大利的影響;而巴赫的音樂,在聲樂作品中也含有強烈的器樂因素,這預示了以後的古典主義時代的到來。

三、巴羅克時代的義大利音樂 :歌劇這一偉大的藝術形式,就誕生在「音樂的搖籃」——歐洲文明古國義大利。古老的城市佛羅倫薩,有許多偉大的藝術家和一批對古希臘藝術感興趣的貴族。這些貴族決心賦予希臘戲劇以新的生命,他們開始給古老的希臘故事譜曲,並且穿上戲裝演出,而整個故事是由一個合唱隊唱出來的,這無疑就是歌劇的雛形了。後來經過發展,故事裡的每個角色由一個歌唱者演唱,而在合唱節目之間,由男女歌唱家分別擔任獨唱。當角色的話語輕柔時,台詞將半唱半說。這種歌唱差不多象一首贊美詩:被叫做宣敘調。而強烈的感情則是用叫做詠嘆調的真旋律來表現。不久,詠嘆調開始用來炫耀歌手的美好聲音。那時,無論一部歌劇是在義大利還是在英國或德國上演,它的詠嘆調總是用義大利語演唱的,而它的宣敘調部分則用那個國家的語言演唱。
義大利的巴羅克音樂中,弦樂可與早期的歌劇相提並論。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等弦樂器,至今仍是管弦樂隊中不可缺少的樂器,也是極為重要的室內樂及獨奏樂器。在巴羅克時代的義大利,弦樂與歌劇相結合,做為古序曲而得以發展。歌劇的序曲必須是以快速開始,中間部緩慢,最後再以快速終結這樣的三部分構成,這種形式後來成為協奏曲和交響樂的基本形式。而當時的古序曲和協奏曲都是以弦樂為主的。這一時期的義大利盛產小提琴家,如托萊利(Giuseppe Torelli,1650-1708)、科萊里(Arcagello Corelli,-1713)、維塔利(T.Antonio Vitali,1665-1735)、維瓦爾第(Antonio Vivaldi,1675-1743)、塔蒂尼(Giuseppe Tartini,1692-1770)等,都是早於巴赫的音樂家,他們全都是小提琴名手,而且都是小提琴音樂的作曲家。另外,義大利的小提琴製作家輩出,如阿瑪蒂、瓜爾奈里和斯特拉迪瓦利等都是義大利北部阿爾卑斯地區的克雷莫納(Cremona)人,他們精心製作的小提琴,一直到今天還活躍在舞台上,顯示出空前絕後的藝術魅力。

四、巴羅克時代的法國音樂 :在這一時期的法國,以巴黎為中心,以各地王侯貴族的府邸為背景,歌劇和古鋼琴音樂極為盛行。當時的法國歌劇,脫離了義大利歌劇的傳統而獨自成長,可說是接近於舞劇的形式。
巴羅克時代,法國最有代表性的歌劇作曲家是呂利(Jean Baptiste Lully,1632-1687),他創作的歌劇簡潔明晰、旋律動聽,同時具有很強的舞蹈特點,內容也較為深刻,並大量運用了辛辣、幽默的手法。
與歌劇同時盛行的是古鋼琴音樂。古鋼琴這種樂器,常常附以代表巴羅克文化的裝飾,它與羽管鍵琴等都是今日鋼琴的前身。在這方面最著名的大師,是庫泊蘭(Francois Couperin,1668-1733年)和拉摩(J.P.Jean Philippe Rameau,1683-1764年),他們的作品中有許多是為古鋼琴譜寫的組曲,其中有許多曲目至今仍用現代鋼琴廣為演奏。拉莫於1722年出版的和聲學概論,是音樂史上最早的和聲學理論著作。

第五章 古典主義音樂

一、音樂中的古典主義: 古典主義的萌芽,發生在巴羅克時代的義大利。後來由於在維也納出現了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三人,藉此古典主義音樂便得以形成。因此,音樂方面的「古典樂派」實際上指的是「維也納古典樂派」。古典主義藝術,首先發生在文藝領域中,它以恢復希臘、羅馬的古典藝術為目的,注重形式上的勻稱和諧調,主要放眼於追求客觀的美。

二、初期古典樂派 :文藝復興以後在義大利興起的主調形式的新音樂,以貴族社會為背景,在德意志和奧地利各地繁榮昌盛起來,其初期有三個主要樂派:第一派,是以音樂大師巴赫的次子卡·菲·埃·巴赫為中心的柏林樂派;第二派,是以約翰·施塔密茨(Johann Stamitz,1717-1757年)為中心的曼海姆樂派。第三派,是以瓦根扎爾及蒙恩為中心的早期維也納樂派。
在古典派音樂中,雖然歌劇也是一個重要部分,但從整體來看,古典派音樂的特色在於器樂,特別是奏鳴曲和交響曲形式的音樂。曼海姆樂派的室內樂和交響樂不僅對維也納樂派產生了影響,而且對波恩時代的少年貝多芬也給予了直接的影響。
奏鳴曲形式是古典樂派音樂中極有代表性的形式。那就是在呈示部中有第一、第二主題的對比,中間出現發展部,然後繼以兩個主題反復的再現部。曼海姆樂派當時已經具有了相當完整的這種形式。在交響樂形式中加入小步舞曲樂章的也是曼海姆樂派,在他們的交響樂配器中,木管樂器也採用了雙管編制。莫扎特在自己的交響樂中加用單簧管這一樂器,也是在曼海姆聽到他們的樂隊的演奏之後學來的。

三、維也納古典樂派: 以「交響樂之父」海頓、「音樂天才」莫扎特和「樂聖」貝多芬為代表的維也納古典樂派,在音樂史上建立起一座不朽的豐碑。這一樂派的主要特徵是反映人類普遍的思想要求、追求美的觀念、強調風格的高雅,給予人們樂觀向上的進取精神。

❸ 關於音樂的歷史

中國音樂的歷史,古代文獻一般追溯到黃帝。盡管關於黃帝的傳說夾雜著後人的理想成分,並有不少神怪內容,不完全可信(例如說黃帝時代建立了「十二律」,就是把後來的創造歸功於黃帝的說法,與現代科學考古發現不合。實際上是明仁宗第六代孫朱載堉所創!)要把黃帝作為中國音樂的源頭,也嫌太晚了:現代考古發現已把中國音樂的歷史,從黃帝時代大大向前推進棗其歷史遠比黃帝時代古老! 1986年—987年,在河南省舞陽縣賈湖村新石器遺址發掘 音樂史 出了隨葬的至少16支骨笛,據碳14測定,這些骨笛距今已有8000—9000年之久!這些骨笛用鶴類尺骨製成,大多鑽有7孔,在有的音孔旁還遺留著鑽孔前刻劃的等分標記,個別音孔旁邊另鑽一小孔,應是調整音高用的。這些情況起碼說明,那時人們已對音高的准確有一定要求,對音高與管長的關系也已具備初步認識。經音樂工作者對其中最完整的一支所作測音可知,號稱以五聲音階為主的中國,其實早在七、八千年之前,就已具備了有著穩定結構,超出五聲的音階形態了。(這一歷史事實雄辯地說明,中國音樂後來以五聲為主,並不象有人臆想的,是所謂「音階發育不完善」,而是一種歷史的、審美的選擇結果。)這也證明當時的音樂已發展到了相當高的程度,遠遠超出人們的想像。在這之前,中國音樂一定還存在一個漫長的歷史時期,這段時間以千年還是以萬年計,現在難以猜測。 除骨笛外,新石器時期的樂器,還發現有骨哨、塤、陶鍾、磬、鼓等。這些樂器分布於中國廣袤的土地上,時間跨度也很大,說明它們是中國原始時期的主要樂器。其中鍾、磬、鼓在後世得到了極大的發展,至於塤和哨,還有與骨笛形制、原理相同(今天稱為「籌」)的樂器,甚至直到今天仍存活於民間。 塤是一種很有特點的樂器,用土燒制而成,外形似蛋(或作各種變形) ,其大小近似中人的拳頭,中空,頂端開一吹孔,胸腹部開一個或數個指孔。塤是除骨笛之外,已發現的原始時代樂器中唯一能確定地發一個以上樂音的樂器,原始時期的塤只有1-3個音孔,只能吹出2-4個音,(這很可能與在不大的蛋形的塤上開孔,比在管狀的笛上開孔要難以計算有關。)它們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中國音階發展的進程,尤其能揭示出在中國音階的發展進程中佔有重要地位的音程關系;當今有學者指出,那就是從只能發兩個音的一音孔塤起便一再被強調的小三度音程。這一觀點對於認識中國音階的發展,音階音之間的律學關系,乃至中國的七聲音階仍以五聲為骨幹現象的內在機理,無疑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追問: 有沒有外國的?麻煩一下 回答: 【 古典音樂 發展的歷史】 說到 歐洲古典音樂 ,我們不能不提到中世紀伊麗莎白時期,格里高利時期的音樂,其中,佔主導地位的是 宗教音樂 !當時的人們對基督的信仰與崇拜,直接影響到了當時社會的政治與音樂,當時的音樂,只是純粹的宗教用途,只限於在教堂中演唱,沒有樂器,但是,卻對今後的音樂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到了1450年, 歐洲音樂 開始進入了 文藝復興 時期,因為當時的歐洲政治的不穩定, 教廷 的威信與勢力開始衰弱,資產階級萌芽,為了適應當時社會的發展與人們的新思想,音樂開始宣揚以人為本的思想,所以在各個領域里都開始了文藝復興運動,也就是在那時,歐洲傳統的 大小調 式逐漸形成! 歐洲到了1600年開始,進入了一個大發展的時期—— 巴洛克時期 ,那時候不僅產生了象大家所熟知的 巴赫 , 亨德爾 等偉大的作曲家,歌劇,協奏曲,奏鳴曲等題材相繼被創造發展出來。 當歐洲音樂進入古典時期後,也就是在1750年巴赫逝世後,歐洲 復調 後繼無人, 樂風 轉向簡潔實用的主調,那時候,出現了三位音樂大師:「樂聖」 貝多芬 ,「神童」莫扎特,以及「交響樂之父」之稱的 海頓 !音樂的主題也從延續幾個世紀的宗教音樂,逐漸變成富有豐富哲理內涵的古典音樂! 在1827年貝多芬逝世後,結束了嚴謹的 古典主義時期 。當時的歐洲正在接受浪漫主義的洗禮,當時的作曲家把作曲當作抒發內心情感的手段,對音樂的審美也有了進一步的發展,產生了炫技等音樂表現手法!如當時的 帕格尼尼 , 李斯特 等就是那時紅極一時的演奏家!音樂表現,風格也日趨豐富,出現了一些以 民族音樂 語言進行創作的民族作曲家,如芬蘭的 西貝柳斯 ,挪威的格里格,俄羅斯的五人強力集團等,都是 民族樂派 的偉大作曲家~ 時間進入19世紀,出現了以 德彪西 為首的印象派音樂!音樂表現極具色彩化,和當時的繪畫風格有相同之處! 在浪漫主義後期,也就是歐洲調性體系發展到了最輝煌也是最後的時期,我不得不提到拉赫馬尼諾夫,馬勒等作曲家,他們把歐洲傳統作曲法發展到了極致,當然也包括新的嘗試,出現了象馬勒第八交響曲《千人合唱》這樣的宏大的作品。再者,就是 斯特拉文斯基 ,他的 新古典主義 崇尚復調和對位法,採用多調性,為以後的傳統作曲法到先鋒音樂的過渡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時間到了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音樂又有了突破性的發展,以韋伯恩為開始的作曲家打破十二音作曲法,拋棄了近400年的歐洲調性體系,發明了十二 音序 列,之後無調性等音樂形式出現,如當時的勛伯格就是代表!在世界大戰之後,科技更加發達,人們的思想也更加豐富,出現了 電子音樂 ,以及國家間的文化交流不斷融合,產生了更加豐富的音樂形式,更加多元化!在1945年後的音樂被稱為先鋒音樂,這時候的音樂已經動搖了人們對音樂的美的看法,也更加理論化,產生了象無聲音樂,噪音,微分音等人們無法理解的音樂形式! 註:按廣義的古典音樂定義:從17世紀到19世紀的專業 音樂創作 來看,印象派音樂和現代音樂皆不屬古典音樂之類;若按嚴格的古典音樂定義,則古典是指海頓、莫扎特、貝多芬等人的音樂作品。 中世紀時期(Medieval Period)(1450年前) 這一時期主要是羅馬天主教會所保存的在教堂中廣為演唱的單聲部歌曲集。大多用於兩種禮拜儀式:一是 彌撒 ,歌詞為紀念基督最後晚餐及其獻身事跡,這是教 堂儀式的中心;二是日課,就是修道院每天詠唱的八課聖事,主要以詩篇為主。 推薦:GREGORIAN CHANT 巴洛克時期(Baroque)(約為公元1600—1750) 這一時期的音樂是現代演奏會的先河。作曲家手下的 巴洛克音樂 帶有 顯見 的特性: 華麗、復雜、 藻飾 、扭曲, 著重 於超 現實和雄偉宏奇, 這些特質都能彼此融會貫通。如果 說文 藝復興時代(以及後來的古典時代)代表著 井然 的秩序和澄澈的表現, 那麼巴洛克時代 (及後來的浪漫時代)就是代表著騷動、不安和疑慮。四聲部的和聲, 以及加上文字指示和弦的「數字低音」 (figured bass) 都產生於巴洛克時代;舊有的教會 調式 消逝, 大小調音階系統和沿用至今的相關調性之崛起, 是巴洛克時代大事。另外, 節奏思想也在這個時代萌芽, 也就是在音樂曲譜中加入 小節線 。這些形式日後直接 衍生 為奏鳴曲、交響曲、協奏曲、前奏曲與變奏曲。不過巴洛克時代也不乏一些自由的曲式--如觸技曲、 幻想曲 、序曲和主題模仿(古幻想曲) 。 古典主義時期(Classical)(約公元1750—1820) 因為這一時期的三位代表性人物:海頓,莫扎特,貝多芬的生活與創作主要都在維也納,因此又被稱為「維也納古典樂派」或「維也納 古典主義音樂 」。此時期作家中,莫扎特的 小夜曲 、嬉遊曲等都很具親和力。海頓的第一、二號大提琴協奏曲也會是很適合入門者欣賞的曲目。至於貝多芬的作品, 轟轟 烈烈的音響俯手可得,個人比較欣賞他的小提琴奏鳴曲《春》、鋼琴奏鳴曲 《悲愴》 、 《熱情》 、 《月光》 。 浪漫主義時期(Romanticism)(約為公元1820—1900) 這一時期的音樂更注重表達人的精神境界與主觀感情,對自然景物的表現也愈加突出,創作上對民族和民間音樂的利用更加重視與頻繁。19世紀中後期出現了以振興本民族音樂為己任的民族樂派。在 音樂體裁 上出現了新的器樂獨奏體裁,如夜曲,即興曲,敘事曲, 諧謔曲 ,幻想曲與 無詞歌 等。此時期作品風情萬種,各自獨具特色,入門曲目有舒伯特藝術歌曲精選、《美麗的 磨坊 少女》; 蕭邦 夜曲、鋼琴協奏曲第二號;門德爾松小提琴協奏曲、鋼琴協奏曲第一、二號;華格納歌劇序曲集;布拉姆斯交響曲第一、三號; 柴可夫斯基 小提琴協奏曲第一號、鋼琴協奏曲第一號; 拉赫曼尼諾夫 鋼琴協奏曲第二號、《帕格尼尼主題與變奏》;拉羅《 西班牙交響曲 》; 拉威爾 鋼琴協奏曲G大調。 20世紀的作品有布列頓的《青少年管弦樂指引》、《小交響曲》,斯特拉文斯基的《保 欽奈 拉》、《彼得 洛希 卡》,以及普羅科菲耶夫的鋼琴奏鳴曲第七號、鋼琴協奏曲第一號。在此推薦德國作曲家亨德密特的《韋伯主題交響變奏曲》、《畫家馬席斯》交響曲,以及美國作曲家 科普蘭 的《馬術競技會》、《一個平凡人的號角》。 古典音樂並非高不可攀.如果想接觸,了解古典音樂.多聽不僅是必由之路,也是最好的方法.你會發現,只要你聽久了,聽習慣了,古典音樂都是很好聽的,並不存在枯不枯燥的問題.它可以使人有一種美的享受,使人浮想聯翩.其次,了解一些 音樂知識 ,或著名作曲家也是很有趣的.但國內這一類的書(雜志)不大好找,憑我現在的了解,介紹給大家幾種,希望對想入門的和喜愛它的朋友有所幫助.如果誰還有補充的話,也希望你寫出來,供大家欣賞.

希望採納

❹ 世界流行音樂的發展歷史

流行音樂是在都市文明中發展起來的。有人認為其源頭可上溯至古代希臘、羅馬帝國城市中的游吟歌手,但絕大多數的學者還是傾向現代意義上的流行音樂興起於19世紀的歐美工業化城市。
在19世紀上半葉,流行音樂尚未形成獨立的體裁形式。當時的流行音樂主要有兩種形式:通俗化的的古典音樂和精雅化的的民間音樂。前者是將古典音樂中的一些篇幅短小、音樂語言通俗易懂的小品或選段加以改編,使之變得簡單,然後通過各種傳播手段使其為更多的人接受。19世紀中出版的許多根據歌劇和交響樂的片段改編的鋼琴四手聯彈樂譜就是供廣大市民家庭在茶餘飯後消遣用的。後者是將質朴單純的民間音樂用現代音樂手段加以美化包裝,削弱地方色彩,使其能夠在更大的范圍里流行。如愛爾蘭民歌《倫敦德里小調》(丹尼男孩)和《夏天最後的一朵玫瑰》,19世紀中經過作曲家的改編後,在歐美各國廣為傳唱。即便到了今天,這種通俗化的古典音樂和精雅化的民間音樂依然在流行音樂(尤其是器樂曲)中佔有相當大的比重。
進入20世紀後,流行音樂逐漸產生了一些獨有的體裁形式,如爵士樂、搖滾樂、「叮砰巷」風格的流行曲等,開始了獨立發展的新時期。然而此時古典音樂和民間音樂對流行音樂的影響不但沒有減弱,反而在層次和深度上比19世紀更甚。
「鄉村與西部」(Country and Western)音樂原是一種典型的處於原始狀態的美國民間音樂。20年代後,經過廣播電台、唱片公司等媒介的發掘推廣,很快進入了流行音樂領域,成了美國流行音樂中的一處重要分支。在60年代中美國的「民謠復興運動」、80年代歐美流行樂壇的「世界音樂」(World Music)潮流乃至中國的「西北風」中都可以看到民間音樂對流行音樂的巨大影響。還有些民間音樂則與流行音樂完全融和為一體了。像拉美的一些舞蹈音樂(如:控戈、倫巴和桑巴等)就很難確定其窨應歸屬於民間音樂還是流行音樂的范疇。
本世紀20年代初,以格什溫的《布魯斯狂想曲》為代表的美國「交響爵士」(Symphonic Jazz)運動試圖將爵士音樂語言與交響音樂的形式相結合。50年代的「第三潮流」(Third Stream)音樂和60年代末的「藝術搖滾」(Art Rock)則是從音樂思維的層面上將這兩種音樂相融合,比「交響 爵士」更進了一步。70年代末興起的「新時代」(New Age)音樂更是綜合了自中世紀的天主教聖詠、原始部落的宗教樂舞、直至當代鋒派的實驗音樂。
流行音樂泛指一種通俗易懂、輕松活潑、易於流傳、擁有廣大聽眾的音樂。(見《中國大網路全書.音樂 舞蹈卷》)。

❺ 背景音樂的發展歷史

背景音樂 英文名稱:Background music
1、 電影聲帶上,伴隨場景的音樂。可以是另外附加上去的配樂,也可以來自收音機等現場的音源,後者亦稱「現場音樂」(SOURCE MUSIC)。多種網際網路通訊都有。
2、 在公共場所連續放送的音樂,以不影響人們對話為放音的響度標准,可以調節人們的精神狀態,創造舒適、溫馨的環境。背景音樂通常不是立體聲系統,多採用音箱分散式放音,故聲音分布均勻,不良聲環境對聽音的影響小。
3、 背景音樂的簡稱是BGM
4、 曲目大多來源於經典名曲。
5、 其曲風多元化,大眾化。
Background Music,英文中意為背景音樂,指在電影、電視劇等影視作品中,作為背景襯托的音樂,通常是無人聲的。真正意義上的BGM起源於歐洲的戲曲,自電影有聲化之後BGM得以迅速發展。以BGM指代此義,多出現在動畫行業。動畫界普遍認為,BGM是動畫中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組成元素,它不僅需要配合畫面的情節發展,還必須有著自己獨特的風格,是動畫的潤滑劑與推進器。因其重要性,幾乎每一部動畫都會把自己的BGM抽取出來,收錄進相應的原聲帶OST里,作為副產品發售。

在中國的發展幾乎沒啥可解釋的~就像別人發明了電影~咱國一樣可以拍~這叫「影響」而並不能解釋為模仿~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傳播而已~

❻ 中國音樂的起源和發展歷程是怎樣的

中華民族音樂的蒙昧時期早於華夏族的始祖神軒轅黃帝兩千餘年。距今六千七百年至七千餘年的新石器時代,先民們可能已經可以燒制陶塤,挖制骨哨。遠古的音樂文化根據古代文獻記載具有歌、舞、樂互相結合的特點。

漢族古代「詩歌」是不分的,即文學和音樂是緊密相聯系的。現存最早的漢語詩歌總集《詩經》中的詩篇當時都是配有曲調,為人民大眾口頭傳唱的。

中國古代的音樂理論發展較慢,在「正史」中地位不高,沒有能留下更多的書面資料。但音樂和文學一樣,是古代知識分子階層的必修課(詳見「六藝」),在古代中國人的日常生活中無疑有著重要地位;民間則更是充滿了多彩的旋律。

在北伐戰爭時期,中國的音樂家配合革命,作了大量的革命歌曲,在國民革命軍中廣為傳唱,有的是用國外通俗歌曲旋律直接配以革命歌詞。在抗日戰爭時期,音樂家更是同仇敵愾,寫作了大量的抗日歌曲。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之後,流行歌曲除革命歌曲之後,又加入翻譯成中文的蘇聯流行歌曲。各地開始建立交響曲團,演奏西方古典音樂,和中國作曲家的新作。

東歐的樂團曾多次到中國表演,中國樂團也參加了許多國際表演會。中國音樂家也嘗試用西方的樂器方法寫作具有中國風味的音樂,比較成功的有小提琴協奏曲《梁祝》,採納了越劇的部分旋律。

自中國改革開放以來,流行音樂首先從香港及台灣地區進入中國,尤其是台灣的校園歌曲和鄧麗君演唱的歌曲,在大陸中國大受歡迎。

(6)音樂歷史發展擴展閱讀

人類社會究竟從什麼時候開始,已經無法考察。但是早在人類還沒有產生語言時,就已經知道利用聲音的高低、強弱等來表達自己的意思和感情。

隨著人類勞動的發展,逐漸產生了統一勞動節奏的號子和相互間傳遞信息的呼喊,這便是最原始的音樂雛形;當人們慶賀收獲和分享勞動成果時,往往敲打石器、木器以表達喜悅、歡樂之情,這便是原始樂器的雛形。

古代音、樂有別。後渾稱「音樂」,指用有組織的樂音表達人們的思想感情、反映社會生活的一種藝術。

❼ 論述從古至今我國音樂的發展歷程

中國民樂發展的三個時期

1.中國傳統音樂的形成期(約公元前21世紀至公元3世紀)

這時期包括從夏、商、西周到春秋、戰國、奏漢。在音樂體裁方面,經歷了由原始樂舞到宮廷樂舞的進化。在旋律音調、音階形式方面,經歷了由原始間樂重視小三度音程的音調,到春秋戰國強調宮、商、徵、羽的上下方大3度的"(甫頁)、曾"體系,以"三分損益法"相生五音、七聲、十二律,初步確立了中國傳統音樂旋法的五聲性特點。在音樂美學思想方面,先秦諸子百家的論爭,奠定了此後各自學說的理論端點。這一時期中,最具代表性意義的音樂藝術形式是鍾鼓樂隊。

2.中國傳統音樂的新生期(約公元4世紀至10世紀)

這一時期包括了從魏、晉、南北朝到隋、唐。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政治動盪和北方人民南遷、少數民族的內移,構成對中國傳統音樂的沖擊:一是玄學對儒學的沖擊,引起音樂思想的變化;二是少數民族音樂和外國音樂的傳入,引進樂器、樂律、樂曲和音樂理論方面的新因素。其沖擊的結果,是使中國的傳統音樂為之一變,開創了音樂國際化的一代新樂風。一方面是世界音樂的中國化,包括外來樂曲的中國化,外來樂器的運用,外來樂調的傳入,外來樂隊的民族化,以及外來樂人為發展中國音樂所作出的貢獻。另一方面是中國音樂的世界化,即:中國音樂以其輝煌的成就給世界許多國家(尤其是周邊各國,如朝鮮、日本等)以重要的影響。

3.中國傳統音樂整理期(約公元10世紀至19世紀)

包括遼、宋、金、明、清。其政治上的特點是:從紛亂和分裂到相對的統一,又從南北對立到多民族國家統一政權的建立,及其在相當長時期內的相對穩定。音樂文化方面則具有世俗性和社會性的特點。所謂世俗性,就是與普通的平民階層保持著密切的關聯。此時期的傳統音樂,無論在演出人員和觀眾、聽眾對象方面,都已具有更為廣泛的社會基礎。在音樂理論方面,表現出對前一時期的繼承和清理的傾向。音樂形態特點已逐漸趨於凝固定型化。其代表性音樂藝術形式是戲曲藝術及其音樂。這一藝術形式,上承前代,下接後世,並廣泛吸收當代音樂新成果,成為集古今音樂大成的音樂寶庫。

中國民樂的發展

先秦:編鍾改寫先秦的音樂歷史

李教授認為,在我國湖北出土的戰國時期的曾侯乙編鍾是先秦時期最具有代表性的樂器。它的出土改變了一段時間內在民族音樂領域內所認為的先秦音樂只有五聲音階的觀點,徹底改寫了整個先秦的音樂歷史。

據了解,曾侯乙墓被發掘以後,其中有陪葬的64枚編鍾。從編鍾以及鍾上的銘文反映出的內容看,中國早在2000多年以前,就能製造出七聲12律齊全,還可以旋宮轉調的編鍾,因此這些編鍾被視為考古界和民族音樂一個歷史性的符號。編鍾在當時的社會中,具有多種社會功能,既是一種社會地位的象徵,又是乞求平安的祭祀用品。

唐朝:以彈撥音樂為主體的華麗浪漫民樂時代

伴隨著社會生活水平的的提高,以及外來文化的沖擊,樂器的製造也發生著深刻的變化。唐朝音樂的特點是以彈撥音樂為主,李教授認為,唐朝作為中國歷史上的一個重要的文化時期,經濟水平相比於秦朝得到了空前的提高。與此相應的,在民族音樂領域內,先秦那種在室外演奏的、相對粗糙的編鍾漸漸衰落,而具有浪漫和華麗色彩的彈撥音樂、歌舞樂隊迅速發展起來。另外,在外來文化的影響下,包括高麗、胡人、西域等地音樂開始傳至中原,極大豐富中國民族樂器的品種。

進入宋朝後,彈撥音樂開始走上了下坡路,管弦樂得到了了發展,這也是同當時的歷史背景相聯系的,這種趨勢和宋朝的戰爭不斷的局勢有很大的關系。 「其實音樂其實是經濟、文化、社會的一個縮影。」 李教授得出了如上結論。

元朝:文人推動下繁盛的元曲時代

元朝沒有科舉制度,於是大批的文人都轉入了民間藝術的創作之中。元曲因此具有很強的故事情節性,吸引了眾多的觀眾,進一步促進了它的繁盛。在這個問題上,李教授特別強調了中國的元曲同外國歌劇的不同,就在於中國的元曲重要形成了一系列的曲牌名,每一個新的創作都是利用已經形成的曲牌名。而外國的歌劇就沒有這樣的「格式」可以套,所有的創作結構都是全新的。

到清朝以後,是中國的少數民族樂器繁盛的時代,以明末清初出現的二胡就是這個時代民族樂器發展的一個縮影。漢人的音樂一直都是以「單字」居多,比如我們所熟知的蕭、笛、琴、鍾等。通常在樂器中出現的兩個字的樂器多是外國傳入中國民族音樂之中的,比如我們熟悉的嗩吶、二胡等。

近代:民族音樂發展艱難

瞎子阿炳的《二泉映月》為大部分觀眾所耳熟能詳,但是李教授認為在中國近代的發展時期,民族音樂的發展進入一個步履蹣跚的階段,這一時期的兩個標志性人物就是阿炳和劉天華。

劉天華是我國著名的民族音樂家,北京大學教授,詩人劉半農的弟弟,他是與瞎子阿炳同時代的一位著名的二胡演奏家、作曲家,經典代表作有《月夜》、《空山鳥語》、《良宵》、《光明行》等。李教授特別強調這位民族音樂的宗師對中國民族音樂的貢獻,認為他是中國民族音樂發展的第一人。從他開始,中國民族音樂進入了學堂化的發展時期,這使中國民族音樂發生了質的變化。

建國後:民族音樂得到了快速的成長

建國以後,中國社會出現了欣欣向榮的新氣象。中國建設戰天斗地的氣氛使社會各階層群情激昂,中國民族音樂的發展也由此達到了空前的高度。隨著革命事業的發展以及農業生產的廣泛開展,出現了大批具有時代特色的民族樂曲,如很多人熟悉的《賽馬》、《喜看麥田千層浪》等作品就是這一時期有代表的作品。在這一時期,民族音樂的一些舊的觀念得到了剔除,很多西洋樂曲中的一些新的元素被借鑒。

2005年春節,天津歌舞劇院在奧地利維也納金色大廳舉辦"雞年中國民族音樂會"取得巨大成功, 音 樂會不但通過衛星直播傳送到國內,而且由美國休斯敦音像公司無償提供音樂會的錄音, 將製作成CD在全世界發行。
自1998年中央民族樂團代表中國民樂第一次登上維也納金色大廳的舞台,八年來,在「金色大廳」舉辦的「中國春節民族音樂會」已經成為中國民族音樂的著名品牌。
從雅典奧運會閉幕式上的一曲《茉莉花》和二胡表演,以及現代民樂組合如《女子十二樂坊》在東南亞的如潮好評,到中國各地民族樂團在國際國內演出市場的日益活躍,在經濟持續高速增長的中國,經濟力量的積累正逐漸地轉化為民族自信,也帶來民族音樂的回歸——中國民樂正在交流與創新中走向復興。

❽ 輕音樂的歷史發展

人們對《曼托瓦尼》、《詹姆斯·拉斯特》、《保羅·莫里亞》回、《雅尼》、《理查德·克答萊德曼》、《辣妹四重奏》、音樂劇《貓》不再陌生,肯尼金的薩克斯曲《回家》,在中國的大街小巷隨處都可以聽到。可在這么多鋪天蓋地的音樂中,仍沒有中國自己品牌的專業的輕音樂團和輕音樂作品。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輕音樂曾在中國大陸曾風靡一時,這些音樂將全世界的傳統、經典作品進行改編,造就了《曼托瓦尼》、《保羅·莫利亞》、《詹姆斯·拉斯特》等世界級的輕音樂團,它們的出現,為流行音樂和傳統音樂搭起了一座橋梁,很多人通過它們才了解了貝多芬、莫扎特、柴科夫斯基。人們在輕松欣賞音樂的同時,不知不覺地步入經典傳統音樂的殿堂。我們要做的是,把中國的作品,中國的輕音樂隊推向市場,做出品牌,走向世界。新民樂女子十二樂坊已經走出了這條路。傳統的輕音樂隊應該做點什麼,沒有自己的品牌樂隊和代表作品,也就談不上市場與經濟效益。女子十二樂坊既是品牌樂隊,也是成功走入市場的範例。我們呼籲專業的和業余的作曲家們,能靜下心來,多寫一些富有時代感的輕音樂作品,歌頌新時代,歌頌新生活。中國的輕音樂作品和輕音樂隊要走向世界,要靠全體音樂人的共同努力。

❾ 音樂學的歷史發展

在20世紀之前的歷史發展——兼論曲式分析的來源與局限
把握一門學科的便捷途徑是學習它的發展歷史。對於音樂分析而言,簡述它的歷史發展不僅將為我們提供進入這門領域的必備背景知識,而且還會在很大程度上使我們更深刻地認識前兩節所討論過的本質問題。歷史的具體上下文會賦予這些問題以更切實、更鮮明的特性。
一般講,分析的歷史是隸屬於音樂理論史的,因為在音樂分析作為一種獨立的求知方式在19世紀末建立之前,它的諸多萌芽潛藏在音樂理論的著述文獻中。
我的簡述不準備面面俱到地平鋪直敘,而將注意力放在本世紀前分析是如何從音樂理論中逐漸顯露、發展這一中心線索上。同時,特別考察曲式分析——我們所普遍採用的分析方法——的歷史根源及其理論前提。
本特將分析的「史前史」追溯得相當早——11世紀加洛林王朝的僧侶已開始引用真正的音樂來說明、區別調式。但從嚴格意義上說,真正的分析指的是對個別作品的描述與說明,而這是相當晚近才發生的。「分析的出現,像許多其他的音樂學學科一樣,是與『作品』[composition]的逐漸發展緊密相連的。『作品』不僅僅被視為寫下的樂譜,而且被視作某一特定個體所創造的東西,並且在某些方面表達著那個個體的人格。」由此可見,「作品」這一具有現代感的概念的產生與定型是分析出現的一個重要准備。從這一角度看,15世紀末的法蘭科一佛蘭芒音樂理論家廷克托里[Joannes Tinctoris,1435一約1511」特別值得一提,他用componere和compositor兩個術語區分了即興的音樂與記譜的音樂,從而確定了譜面文本是作品存在的首要依據。
文藝復興向巴羅克的轉折時期,古希臘、羅馬的演說修辭學說極大地影響了音樂的理論思辨。
人們開始將修辭學的原則與術語轉借到音樂上來,並形成了音樂作品的「形式」概念。在這其中,德國理論家、作曲家勃麥斯特[Joachim Burmeister,1564-1620]尤為重要。在1606年出版的《音樂詩藝》[Musica poetical]一書中他不僅在歷史上第一次給音樂分析給出了明確定義,而且仔細地分析了拉索這位剛過世的作曲大師的一首五聲部經文歌「in me transierunt」,「成功地確定了該作品的結構並解釋了作曲的方法」。在整個巴羅克時期,修辭學原則影響極為深遠,但理論家的興趣更多是以修辭學為作曲家實踐提供指導而不是為分析已有作品提供幫助。
從17世紀至18世紀,理論文獻中引用、分析實際作品的例子越來越多,但理論家仍然並不因為某部作品有審美價值、受人尊敬而對之進行分析。在大多數情況中,分析是為了給作曲或演奏的學生提供實際指南。因此,這些教科書性質的著述中偏重簡單、片斷性的例子,和我們現代的和聲、對位等教科書不無相象之處。可以說,分析雖已存在,但它還沒有獨立的意識。
隨著啟蒙思潮的到來,哲學/思想家日益意識到審美和藝術的獨特品性。現代意義上的「藝術」概念在18世紀末已普遍為人接受——即藝術,特別指藝術作品,它的主要功能是喚起人們的愉悅美感。美感的來源不是藝術的道德或社會內容,而是作品的形式完美。
審美觀念的「現代化」極大地影響了音樂的思想、創作及理論。正是從這時起,人們逐漸認識到偉大的音樂作品不僅是歷史的產物,而且可以超越歷史從而具有永恆的魅力。另一方面,通過分析偉大作品找到創作的可靠途徑成了理論發展的主要動力。
因此,自18世紀末以後,理論文獻中不斷地引用著名作曲家的作品來說明某些特定的和聲組織、樂句結構或形式設計。有的文獻,例如比利時理論家莫米尼[J—J.de Momigny,1762—1842]對莫扎特d小調弦樂四重奏K.421第一樂章的分析,其深度和篇幅之長至今仍令人驚嘆。對於分析的歷史而言,這些數量逐漸增多的對實際作品、特別是大師著名作品的認真討論為後代留下了一筆豐富的遺產,其影響至本世紀也未見衰竭。我們今天一般所熟悉的、在音樂教學中普遍採用的曲式分析正是這一遺產的產物。
追溯曲式分析的來源及其復雜歷史不是我們在這里所要關心的主要問題,但我們可以試圖從兩個方面來考察曲式分析的形成及思想前提,由此獲得對我們習以為常的這種分析方法的歷史透視,並進而理解20世紀對這種分析方法的不滿及超越。
曲式分析中的一個核心支柱是各類曲式結構的「模型」。一般而言,曲式分析所做的是將一部給定作品「套」人先定模型,並根據先定模型為給定作品規定歸屬及特性。這種方法提供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標准和框架,使人們在著手觀察復雜、眾多的實際作品時能夠化繁為簡、去異存同。雖然確實有很多作品很難被套入現有模型,但曲式模型作為一種分析簡便工具是不容懷疑的。
但應該強調指出的是,曲式模型產生的原本動機並不是為了分析、理解過去的音樂,而是為了新作品的寫作提供參照依據。從18世紀末以來,作曲的教學越來越多地脫離了原來那種師徒口傳心授的方式,逐漸轉至「工業化」的學校課堂教學。因此,教師在教學中需要教科書式的作品結構模型以指導學生的實際創作。在這種需要的刺激下,各種規范性的曲式模型被規定下來,以便教師指導學生「仿照」。
在這個傳統中,奧地利理論家考赫[H.C.Koch,1749—1816]是位影響深遠、意義重大的創始者。他在其重要著作《作曲引論》[Versuch einer Anleitung zur Composition,1782-1793]中提出,先在模型給一部作品制定一個藍圖和最突出的特徵,藝術家根據這個模型,完成構思設計,最終精心闡述出作品的每一個細節。他還准確、明晰地規定了下列模型的藍圖和特點:加沃特舞曲、布雷舞曲、波洛涅茲舞曲、小步舞曲、進行曲、眾贊歌,等等。很明顯,考赫的「模型」不僅僅有「曲式」的含義,還涉及到體裁、節奏、旋法等諸多其他的方面。
進入19世紀後,「曲式模型」的理論進一步發展和定型。這條線索通過捷克理論家萊夏[A.Reicha,1770-1836]、德國理論家馬克斯[A.B.Marx,1795-1866]和奧地利的車爾尼[K.Czerny,1791-1857]傳給19世紀末英國的普勞物[E.Prout,1835—1909」、德國的里曼[H.Riemenn,1849一1919」和美國的該丘斯[P.Goetschius,1853—1943],並在很大程度上滲入到本世紀音樂教育的一般性教學中。我國高等院校中通行的曲式課教學不言而喻正是建立在這個傳統基礎上的。
應該指出,在曲式模型理論的漫長歷史發展過程中,各家學說的觀點並不一致,有時甚至截然相反。這不是指那種對某一作品的曲式歸屬意見不一的爭吵,而是指對曲式模型的有效性、合理性等這些更根本性的問題的論辯。我們前已提到,曲式模型理論的創始人考赫對曲式所持的觀念實際上是非常寬泛而富於彈性的。馬克斯也竭力想避免曲式的「普羅史汝斯忒斯」[Procrustes]性質——削足適履、強迫就範,因而他非常強調藝術家的獨創性和形式與內容的不可分割性。另一方面,車爾尼卻相信曲式類型像自然界的物質種屬一樣,是不可更變的。他甚至斷言:「作品必須屬於一個已經存在的種屬;……音樂中只存在有限的不同曲式的數目。」19世紀曲式理論中已存在的這種內在沖突已經表明,曲式分析雖然影響廣泛、行之有效,但隨著人們對音樂認識的日益加深,它的不足與缺陷也日益暴露出來。
進入20世紀後,專業音樂家開始從各個角度對19世紀的曲式模型理論進行抨擊。從音樂作品的審美本性來說,曲式模型忽視了每個個別作品的獨特性質。對於作品而言,我們更感興趣的恐怕不是它們的共性。而是它們各自相異的地方。曲式理論的中心框架是各類固定的結構模式,而作曲家在創作時所考慮的關應問題其實並不一定是先在的模型。歷史學家們越來越發現,19世紀中所謂的「奏鳴曲式」、「回施曲式」的定義並不符合海頓、莫扎特和貝多芬的創作實際情況——比如說,海頓的奏鳴曲式中經常沒有一個對比性的「副部」(或稱「第二主題」)。更具深刻洞察力的研究學者指出,曲式分析「主要涉及音樂的表層,缺乏分析工具去探索音樂本身更深層的內在動力或某一個別作品的獨特品質。」
曲式分析中的模型結構理論愈來愈遭到來自各方面的懷疑,這種分析方法的另外的方面也未能倖免同樣的批評。如果說傳統曲式分析中模型結構理論是用於考察作品的整體形式框架,那麼它對作品的具體材料的說明則主要集中於兩個側面:樂句組織與和聲解釋。在上面已對曲式模型的學說發展做了一番批評性的敘述後,我們對曲式分析後一方面的內容的歷史性審視將使我們獲得更完整、清晰的圖景。
在曲式教學中常見的「數小節」以及「x+y」的樂句組織描述其實也起源於曲式模型理論的創始人考赫。作為古典時期音樂思維的代言人,他的樂句結構理論建立了一種有理可依的「音樂語法」,並提供了一整套完備的描述術語。「樂節」[Einschnitt]、「樂句」[Satz]、「樂段」[Periode]等現今仍在使用的概念在考赫的理論中已有了精確的定義。他對樂句之間的連接、組合方式進行了深入地觀察和思索,由此所提出的對稱、比例原則以及樂句的擴展及壓縮等觀念都極大地影響了後人的音樂分析理論發展。
考赫的樂句理論遺產同他的曲式模型學說一齊被19世紀發揚光大。仔細考察這個方面的發展,我們會發現當時的理論/分析家們並不只是被動地描述樂句、樂段之間的簡單相加或並列關系,而是力求說明樂句組織的內在邏輯以及樂句進行的時間動力。在這其中,德國大學者里曼可能做出了最獨特的貢獻。里曼根據音樂節奏的「弱-強」心理感覺建立了「動機」[Motiv]的概念,並以此發展出了一套確定樂句連續邏輯的術語及表達符號。在節奏、節拍這個音樂分析歷來最薄弱的環節中,里曼的學說至今仍未失去意義。但可借的是,他的樂句結構理論在以後的曲式分析中並沒有得到全面和完整的繼承。
也許曲式分析到後來是一種主要用於普通教學或一般性音樂描述的方法手段,因而原先復雜的理論學說隨著時間的推移被逐步「稀釋」和簡化,以便人們掌握與操作。整個樂句結構的分析理論的發展便反映出這樣一條軌跡。這也許是曲式分析的一種不幸。另一方面,一些簡單易行的方法手段被曲式分析很快吸納,變成了具有顯赫正統地位的分析工具,至今仍發揮著巨大功效。我這里特別指曲式分析中對和聲材料的解釋手段:羅馬數字和聲標記法。
我們今天十分熟悉的這種和聲分析法首先是巴羅克的數字低音實踐的遺物。雖然數字低音作為一種表演實踐的輔助記譜手段原本並不是分析工具,但由於它能清晰地告訴我們和弦中的音程組合因而被後人借用。然而數字低音不能區分和歸納和弦性質,不能說明和弦關系,更不能解釋音樂的和聲——調性中心。於是,19世紀初的德國理論家哥特弗德·威柏[Gottfried Weber,1779-1839]發展了羅馬數學標記法以克服上述的問題,從而開創了和聲分析的新紀元。威柏這一傳統的影響力之巨大我們只要回想一下我們所學過的和聲學便清楚了。
就這樣,樂句組織的解剖和羅馬數字式的和聲分析變成了曲式分析中說明具體材料時的兩個主要手段。它們支持著曲式模型的框架,反過來也被曲式模型所影響。眾所周知,樂句結構與曲式模型的有著緊密的聯系,而和聲又是決定曲式段落的一個重要因素。通過曲式模型的歸屬判定以及樂句組織與和聲材料的圖表加數字表示,我們似乎基本上把握了一部作品的內在結構。
但是,正如前面所述,曲式模型理論已暴露了諸多不足,而樂句與和聲的簡單解剖與說明也存在很多難以克服的問題。我們不禁要問,如果沒有可靠、充實的節奏理論作支持,僅僅描述樂句與樂句相加的關系難道能夠充分說明音樂作品內在的動力傾向和平衡原則嗎?羅馬數字的和聲分析將音樂分割成相互斷裂的小片段,這符合我們實際的音樂聽覺經驗嗎?我們從羅馬數字標記中很難區別各個和弦的作用大小與份量輕重,而任何有經驗的音樂家都知道,這種區別對於理解音樂是極其重要的。再進一步說,諸如作品的高潮、緊張、對比以及更重要的「有機統一」等等更重要的問題實際上基本是被迴避的。
曲式分析雖有種種弊病和不足,但在開放、敏銳的分析家手中,它的錯誤會得到糾正,而且仍不失其旺盛的生命力。從分析的歷史看,曲式分析的重要性還在於,音樂分析的自我獨立意識正是在這一傳統中得到了最終的確立。曲式分析在一開始是作曲教學的實用奴僕,在發展中則變成了理解過去偉大音樂的一門獨立學科。19世紀是曲式分析的「黃金時代」,此時也正是現代意義上的音樂學發展與成熟的時代。音樂學的歷史意識幫助音樂分析擺脫了創作的實用目的。從這時起,分析不再僅是為了給作曲學生所供指南(雖然它一直具有這方面的功能),而更多是為了深入理解已存在的作品——因此分析成了音樂學的一名正式成員。
總括音樂分析在本世紀前的發展史,我們可以說它經歷了三個關鍵階段:第一,作品文本概念的成形;第二,關於偉大的經典作品意識的產生;第三,分析逐漸與創作相脫離。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三個階段代表了音樂分析的一些基本的原則觀念。只有理解了這些前提觀念,我們才能理解音樂分析在20世紀的進一步發展以及各家理論的音樂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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