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請詳細講解一下法國標致汽車的歷史與發展 與中國合作後東風標致的歷史與發展
標致汽車公司是歐洲老牌的汽車生產企業。然而製造汽車並不是標致的全部歷史。標致曾涉足製造業的諸多領域,比如五金工具、家用器皿、裙撐、望遠鏡、夾鼻眼鏡彈簧、鋸條、外科手術器械、獵槍、收音機、縫紉機、不一而足。在汽車時代來臨之前,標致自行車、摩托車和運輸車輛的生產規模一度相當龐大。畢竟,標致的歷史一直可以上溯到十五世紀。 帶領標致邁向汽車工業的是阿爾芒·標致(armand peugeot)。他最早認識到汽車的發展潛力。在1889年世界博覽會上展出一輛以蒸汽為動力的三輪車。很快,他又決定採用汽油發動機。獲得成功後,阿爾芒的事業得到家庭其它成員的支持,歲月流轉,標致成為歐洲乃至世界上最強大的工業帝國。 從15世紀初至1888年,標致家族的企業由最早榨油坊和磨坊逐步發展到彈簧、農具、咖啡磨、鋸條製造,馬拉割草機、自行車的生產等多個領域。在1850年,著名的「獅子」商標正式亮相。1869年埃米爾·標致設立和平文學獎。1888年,阿爾芒·標致對早期的汽車很感興趣,他和埃米爾·萊瓦索爾(emile levassor)一同拜訪戈特利普·戴姆勒先生(gottlieb daimler)。阿爾芒將帶領標致進入汽車生產領域。他預見到這項全新發明的巨大潛力,希望聯合更多的人共同探索汽車技術。 1889年對標致來說,這是具有歷史意義的一年。第一輛以標致命名的汽車間世。阿爾芒與著名的蒸汽動力學專家萊昂·塞波萊(leon serpollet)合作,製造一輛命名為「塞波萊一標致」(serpollet—peugeot)的三輪蒸汽動力機車,在1889年慶祝法國大革命100周年的巴黎萬國博覽會上展出。當時,標致已有1,100名工人。
歷史
雖然標致工廠從事製造業已經有些時日,但它們進入有輪交通工具領域還是因為自行車。阿爾芒·標致(Armand Peugeot)於1882年推出了「Le Grand Bi」的penny-farthing及其隨後的一系列自行車。 阿爾芒·標致在與戈特利布·戴姆勒(Gottlieb Daimler)會面之後,就開始對汽車發生了濃厚的興趣。1889年,標致生產了其第一輛汽車(三輪蒸汽動力)。蒸汽機笨重且體積巨大,而且在開動之前需要作很長時間的准備。所以隨著燃油內燃機發動機的出現,蒸汽機很快就被淘汰了。1890年,第一輛使用戴姆勒發動機的燃油四輪標致車問世。 1892年,標致共生產了29輛車。標致也是那年第一家在汽油動力汽車上採用橡膠輪胎的製造商。 1896年,標致推出了自己的發動機,從此不再依靠戴姆勒提供。汽車的技術也不斷進步,發動機從汽車下面被移到了前面發動機蓋下面,方向盤也被採用,這時的車看起來已經非常像現代的汽車了。 標志汽車
1903年,標致還推出了摩托車並使用標致的品牌直到今天。 1913年,朱爾·古(Jules Goux)駕駛標致贏了印第安納波利斯500大賽(Indianapolis 500)。這輛汽車使用由埃內斯特·亨利(Ernest Henry)設計的直列四缸發動機,它同樣贏了國際汽車大獎賽(Grand Prix)。這項設計對賽車產生巨大的影響。當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滯留在美國的標致賽車手參加1914年賽季時,由於不能從法國運來零部件,所以車主就將它送到哈里·阿米紐斯·米勒(Harry Arminius Miller)和年輕的機械師弗雷德·奧芬豪瑟(Fred Offenhauser)的修車行去保養。他們對標致發動機的熟悉成就了著名的米勒賽車用發動機,後來又發展成奧芬豪瑟賽車用發動機。 那一年,標致生產了法國一半的汽車。1916年和1919年再次贏得了印第安納波利斯500大賽。 1914年至1918年期間,標致轉型為主要的武器和軍車生產商,包括自行車、坦克和炮彈。戰後,汽車的生產又重回正軌,汽車也不再是富人們的玩具,成了大眾可以承受的消費品。 1929年,標致201推出,這是標致第一次使用數字---中間為「0「的三個數字---對產品進行命名,這也成為以後標致命名的方法。這也是第一款量產的獨立前懸掛的汽車。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標致工廠被德國人接管,用來生產卡車和貨車。 1948年,標致公司重新開始汽車生產,並推出了標致203。隨後又推出了多種型號,其中大量款式優美的車都是由義大利皮寧法里納設計公司(Pininfarina)設計的。1958年,標致開始在美國銷售汽車。同其他歐洲製造商紛紛與其它公司合作一樣,標致從1966年和1972年開始分別與雷諾和沃爾沃汽車共同生產汽車。 1974年,標致收購了雪鐵龍30%的股份,並在1976年法國政府注入了大量資金後完全接管了新公司。雪鐵龍的支持者抱怨這樣的合並令雪鐵龍的創新傳統和特色無法傳承。合並後的母公司叫PSA (Peugeot Société Anonyme) 集團,兩個品牌仍然獨立存在,但是共享工程和技術資源。 1978年,由於克萊斯勒公司陷入經營困境,集團買下了克萊斯勒歐洲分部(前身是Rootes和Simca公司)。這些工廠設備陳舊,款式過時,這筆投資也給PSA集團帶來了財務問題。自此之後克萊斯勒/Simca的車型改用Talbot這一品牌,直到1986年停產。標致買下的克萊斯勒歐洲分部共生產克萊斯勒的Sunbeam, Horizon, Avenger和Alpine這幾種款式。在80年代初期,還推出了Talbot牌的新款式--Solara(Alpine掀背車的四門款), Samba(替代Sunbeam的小型掀背車),以及Tagora(以標致505為原型的大型四門轎車)。 1983年,標致205大獲成功,使得整個方向轉好,之後一系列成功車型陸續推出。 1986年,Talbot這一品牌被取消,Horizon/Alpine/Solara等車型全部停止生產。Talbot牌Arizona型車改稱309,在 Ryton 和 Poissy 的生產流水線也相應改為生產標致車。這是一個重要的時刻,因為這意味著標致第一次在英國生產。Talbot品牌在一些商用車輛上還存活了一段時間,1992年,它被完全的取消掉了。
標致在中國發展歷程
* 標致雪鐵龍集團目前在中國和東風汽車公司建有合資公司神龍汽車有限公司(簡稱DPCA),她是1992年成立的。 * 1932年:黃色之旅,從貝魯特到北京,行程共計12000公里。人類歷史上第一個依靠機械力量完成橫跨歐亞大陸的壯舉。 * 1985年9月26日:廣州標致汽車公司(簡稱GPAC)成立。 * 1985年--1997年:GPAC公司生產了約10萬輛汽車(505型家用車和四門轎車,504型皮卡)。 * 1987年:雪鐵龍與第二汽車製造廠(即後來的東風汽車公司)進行接觸,第二汽車製造廠是中國第二大卡車製造廠家。 * 1988年:雪鐵龍汽車在中國的行駛測試。可行性研究。 * 1989年:中國有關部門批准雪鐵龍與第二汽車製造廠的合作項目。 * 1990年12月:與第二汽車製造廠簽定成立合資公司的合同。 * 1992年5月18日:神龍汽車有限公司(簡稱DCAC)正式成立,這是雪鐵龍汽車公司與東風汽車公司的合資公司,這家合資企業的目標是生產並銷售富康車。 * 1992年--1996年:建設位於湖北的武漢和襄樊的兩個生產基地。 * 1997年3月:標致公司把其股份轉讓給廣州標致公司。 * 1998年9月8日:雪鐵龍富康三廂轎車推出("富康988")。 * 2000年:神龍公司擴資。 60億元資本的股比結構為:中方:東風汽車集團(31%),中方銀行(39%);法方:雪鐵龍(26,9%),法方銀行(3,1%)。 * 2001年11月:雪鐵龍薩拉畢加索車上市。 * 2001年11月4日:PSA標致-雪鐵龍集團與東風汽車公司新的合作階段,標致-雪鐵龍集團總裁讓-馬丁·佛爾茲與東風汽車公司總裁苗圩簽署了加強雙方合作的協議,這一新舉措旨在擴大雪鐵龍和標致汽車的生產和銷售,使得標致-雪鐵龍集團整個投入到與中方夥伴的合作中。 * 2002年6月:雪鐵龍愛麗舍車上市。 * 2002年6月:DCAC公司成立10周年,從1992年起已經生產了30萬輛汽車。 * 2002年10月25日:標致-雪鐵龍集團與東風汽車公司在北京正式簽署了加強第二階段合作的協議,DCAC公司更名為DPCA(東風標致雪鐵龍汽車公司),合資公司的資本增加了10億元,使雙方的股份完全一致(每方佔有32%), 總資產達到70億元人民幣。 * 2003年5月:雪鐵龍賽納車推出(在中國市場上的第五款車型)。 * 2004年1月6日:新的一筆投資是神龍公司的年生產能力達到30萬輛車,並推出新車型,這筆投資總計6億歐元。 * 2004年4月21日:標致307下線。 * 2004年9月2日:標致307上市。 * 2004年9月:自1992年8月以來,雪鐵龍汽車在中國銷量超過50萬輛。[2] * 2004年11月18日:中國政府批准向原持股銀行購買股份,標致雪鐵龍集團和東風汽車公司持有的神龍汽車公司股份各佔50%。 * 2005年6月28日:標致雪鐵龍集團、北京交通工程學會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合舉辦首屆國際道路交通安全研討會。 * 2006年1月6日:東風標致206媒體發布會。 * 2006年1月19日:東風標致206下線儀式,這是神龍公司於1號平台上生產的第一款車。 * 2006年2月18日:東風雪鐵龍凱旋媒體發布會。 * 2006年3月:標致雪鐵龍(中國)汽車貿易有限公司成立,該公司由標致雪鐵龍集團100%控股。 * 2006年4月1日:神龍汽車有限公司董事會決定在2009年之前建成第二個生產基地,用於集團3號平台的產品生產。 * 2006年4月28日:東風雪鐵龍凱旋在武漢下線,全世界首次亮相。 * 2006年5月28日:東風標致雪鐵龍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經中國銀行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正式成立。 * 2006年10月10日:東風雪鐵龍C2上市。 * 2006年10月20日:標致Coupé 407在中國上市。 * 2006年10月27日:神龍汽車有限公司新工廠在武漢舉行奠基儀式,法國總統希拉克出席新工廠奠基儀式。 * 2006年10月30日:雪鐵龍C4在中國上市。
Ⅱ 為標志的什麼歷史階段
中國近代史上的四個階段:
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階段(北伐戰爭階段):標志是:版1926年7月4日,為完成總權理孫中山的遺願,國民黨中央在廣州召開臨時全體會議,通過《國民革命軍北伐宣言》,陳述了進行北伐推翻北洋政府的理由。拉開了北伐戰爭的大幕。
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階段(土地革命戰爭階段):標志是1927年4月12日蔣介石發動的「4·12反革命政變,這次政變標志著蔣介石背叛了革命,共產黨人被迫開展了與國民黨的武裝斗爭;
另二個重要標志是1927年8月7日中共召開的「八七會議」,和1927年8月1日共產黨領導的南昌起義,標志著中國共產黨武裝反抗國民黨的開始。這幾次事件標志著土地革命的開始。
抗日戰爭抗日戰爭開始的標志是1937年7月7日發生的盧溝橋事變,盧溝橋事變揭開了中國全面抗戰的序幕。是抗日戰爭開始的標志。解放戰爭1946年6月26日,大別山根據地以宣化為中心的我中原野戰軍突破國民黨軍隊的包圍,越過平漢線突圍,這次事件被稱為「中原突圍」標志著解放戰爭的全面開始
Ⅲ 伊利標志的發展史
根據我所知....只有一個....
內蒙古的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由原呼和版浩特市回民奶食品總廠改制權而來,其商標「伊利」中的「伊」代表伊斯蘭,「利」表示利益,「伊利」商標的含義是代表伊斯蘭人的利益。後來伊利成為全國性大型企業,「伊利」又賦予了新的含義,「伊」在古漢語中具有你、我、他的意思,「伊利」便被引申為大家的利益。Strong,外文意為強壯的,強健的,譯作中文為祝強,智強,分別代表醫療儀器和兒童食品,前者含有祝您健康,強壯之意,後者有既聰明又健康之意。
Ⅳ 標志設計的發展歷史
標志的來歷,可以追溯到上古時代的圖騰。那時每個氏族和部落都選用一種認為與自己有特別神秘關系的動物或自然物象作為本氏族或部落的特殊標記(即稱之為圖騰)。如女媧氏族以蛇為圖騰,夏禹的祖先以黃熊為圖騰,還有的以太陽、月亮、烏鴉為圖騰。最初人們將圖騰刻在居住的洞穴和勞動工具上,後來就作為戰爭和祭祀的標志,成為族旗、族徽。國家產生以後,又演變成國旗、國徽。
古代人們在生產勞動和社會生活中,為方便聯系、標示意義、區別事物的種類特徵和歸屬,不斷創造和廣泛使用各種類型的標記,如路標、村標、碑碣、印信紋章等。廣義上說,這些都是標志。在古埃及的墓穴中曾發現帶有標志圖案的器皿多半是製造者的標志和 姓名,後來變化成圖案。在古希臘,標志已廣泛使用.在羅馬和龐貝以及巴勒斯坦的古代建築物上都曾發現刻有石匠專用的標志,如新月車輪、葡萄葉以及類似的簡單圖案。中國自有作坊店鋪,就伴有招牌、幌子等標志。在唐代製造的紙張內已有暗紋標志。到宋代,商標的使用已相當普遍。如當時濟南專造細針的劉家針鋪,就在商品包裝上印有兔的圖形和認門前白兔兒為記字樣的商標。歐洲中世紀士兵所戴的盔甲,頭蓋上都有辨別歸屬的隱形標記,貴族家族也都有家族的徽記。
到本世紀,公共標志、國際化標志開始在世界普及。隨著社會經濟、政治、科技、文化的飛躍發展,21世紀以來經過精心設計從而具有高度實用性和藝術性的標志,已被廣泛應用於社會一切領域,對人類社會性的發展與進步發揮著巨大作用和影響。一門新興的科學——符號標志學應運而生已是歷史必然。 西方社會發展至十二世紀,在商標設計上已經形成了體系,生產性標記和商業性標記已經出現了分化和區別,在使用上分別有不同的目的。有的國家還制定了相關的商標法規,推動了商標在貿易中的廣泛應用。隨著商業的興盛,商人們使用專有的標志來宣傳和保護自己的權益。同時,標志的風格也具有裝飾性。
十五六世紀,印刷性商標成為主要的宣傳手段,標志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進入工業革命時期,西方社會的工商業得到了飛速發展,生產力高度發展,機械和電的發明,宣告了原始手工製造的歷史結束,大批工業品由工廠批量生產後投放市場,經濟的繁榮促進了人們的需求。這個時期,標志設計對產品宣傳的影響越來越大,商標成為市場競爭和商品質量信譽的象徵。商標與印刷、文字、廣告、攝影等共同占據了商業宣傳的重要地位,成為十分重要的視覺宣傳媒體。標志設計的形式和內容不斷翻新,新的字體和圖案層出不窮,標志設計更美觀新穎,商業設計行業出現了細分,設計公司、印刷公司、廣告公司、網路公司的分工,大大促進了標志設計和商業設計的進步。
19世紀,標志的設計,傾向於自然、生動,並吸取了東方的藝術風格。這一時期的莫里斯運動,又稱工藝美術運動,對推動商業設計的進步具有一定的積極作用,主張功能性與美觀性的結合,與20世紀的現代設計思想十分相近。西方各國出現了新的設計變革,如新藝術運動、裝飾藝術運動等。標志設計的風格追求藝術性和商品性的完美結合。
20世紀初,誕生了現代主義設計,深刻影響了商業設計思想。強調傳達、溝通、人性化的特點,風格簡潔,大量採用幾何線條,體現了現代審美觀點。20世紀30年代後,美國經濟發達,為現代主義設計提供了良好的發展環境,現代主義設計在美國得到了廣泛的發展。誕生了一大批著名的標志和設計師,如UPS聯合快遞、IBM、可口可樂、百事,以及日本美能達光學、松下公司等標志。標志的歷史伴隨著人類商業發展的歷程一路走來,直至形成了近代和現代工商業,標志的真正意義才逐漸完善起來。 在長達幾千年的華夏古文明歷史中,標志演繹了一部原始商業文明的發展史和進化史。自人類開始貨物交換,就產生了原始的標志性質的印章印記,當時主要是為了在交換中證明貨物的產地和成色,在產品上按上印章進行推銷。戰國時代的許多陶器上就拓上了印章。印章和標志的起源是同步的,印章是標志的雛形,都是具有標識作用的符號。
漢朝的許多精美銅器上,也發現了標有生產者字型大小和家族標志的銘記。在唐代和宋代的瓷器和漆器等底部,都標明了製作者的商號,以及質量、防偽等標識。
在古代,商標在店鋪廣告的運用已經十分廣泛,形式也豐富多彩,如掛旗、幌子、招牌等,出現了圖文組合的商標,或者將吉祥的圖案加入其中,寓意美滿幸福,滿足消費者的購買心理。幾千年來,中國的商標設計風格形式,基本保持特有的風格,一直沒有較大的變化。直至1840年鴉片戰爭,外國列強打開了中國的大門,隨著洋貨的大舉進入國門,中國的商標形式也跟著發生了巨大的改變。鴉片戰爭後,國外貨物向中國境內傾銷,列強還在租界內製造洋貨銷往各地,為保障列強在華利益,列強逼迫滿清政府簽訂了「商標章程」,開設了商標注冊局,為洋貨辦理商標注冊。從此,中國進入了注冊商標的歷史時代。
20世紀初,在上海、天津、廣州等受國外經濟影響比較大的城市,出現了許多從事商業美術廣告的人員,並且創作了一批知名的商標,如「老刀牌」香煙,「天廚牌」味精等,甚至直至今天有的仍在沿用,見證了中國近代工商業的發展歷史。新中國成立以後,商標也跟隨經歷了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轉變的歷程。在物質缺乏的年代,商標僅起到區別商品種類和管理的作用。
Ⅳ 地理標志的歷史發展
在我國,目前共有三個國家部門對地理標志進行注冊、登記和管理。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通過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的形式進行法律注冊和管理,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農業部以登記的形式對地理標志進行保護和管理。其中,由於國家商標局是以商標的形式對地理標志進行的注冊,並因此而具有法律地位,所以對地理標志產品的保護更加有力。
地理標志是基於原產地的自然條件和原產地的世代勞動者的集體智慧而形成,它應屬於原產地勞動者集體所有,是一種集體權利而非公權,因為公權是政治權力,私權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就地理標志而言,地理標志顯然是私權,因為地理標志是知識產權的一種,是民事權利,因而地理標志而產生的利益有關系屬於民事法律關系,是一種典型的私權。我們只能說在對地理標志的經營和管理過程中,有公權力介入其中,然但不能改變地理標志的私權屬性。 國際上對地理標志的保護,最早是在1883年的《巴黎公約》中有體現,但當時並無清晰的定義,該公約第1條第2項規定:工業產權的保護對象有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商標、服務標記、廠商名稱、貨源標記和原產地名稱及制止不正當競爭。第10條中規定了假標記:對帶有假冒原產地或生產標記的商品進口時予以扣押。該公約只對地理標志中最常見的貨源標記欺騙形式作了禁止性規定,而沒有對地理標志提供系統的保護,且對地理標志的保護是從經濟法的角度作的規定,而並不是從「私法」的角度對權利人的權利與義務作規定,但它是國際社會對地理標志保護邁出的第一步。《制止商品來源虛假或欺騙性標記馬德里協定》第1條第1項規定:「如果發現任何商品上標示著涉及某成員國或成員國國內企業或地方的虛假或欺騙性標志,無論是直接或間接,都必須禁止該商品進口或者在進口時予以扣押,或採取其他制裁措施。」 此規定是該協定中保護地理標志的核心條款。另外協定中還有禁止在廣告或宣傳物上使用欺騙公眾的有關商品來源的標記等。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該協定也主要是從經濟法角度對地理標志作的規定。 《保護原產地名稱及其國際注冊里斯本協定》第一次規定了地理標志的概念,該協定第二條規定:「國家地區或者地點的地理名稱,其用於指示產品的來源地,並且該產品的質量和特徵完全或主要產生於該地理環境,包括自然和人為的因素。」不僅如此,該協定還進一步拓寬了地理標志的保護范圍,協定第3條規定:它禁止任何盜用或模仿原產地標識的行為,即使使用了真實的產品來源地,或以翻譯的方式使用原產地標識,或使用諸如「類」、「型」、「仿」之類的標識,均在禁止之列。尤其值得重視的是,該協定規定了地理標志的國際注冊程序,規定對於通過國際注冊的地理標志,各成員國應禁止未經許可而使用該標志。因此,可以說,該協定在地理標志的國際保護方面大大邁出了一步,它為地理標志的保護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1977年在中非首都班吉制定的《班吉協定》是世界上第一個產生全面跨國工業產權與版權的地區性協定。其中關於地理標志的保護方面,有許多對我們很有借鑒意義,尤其是有關違法行為和違法行為的制裁的規定。協定第五十一條下列行為是違法的: (1)直接或間接地對商品或服務使用產地標記或對其生產者、製造者或供應本身使用虛假或欺騙性的說明。(2)直接或間接使用虛假或欺騙性原產地名稱或仿冒產地名稱,即使在產品上註明了真正的產地或該名稱是以翻譯的形式或隨附諸如「種類」、「型類」、「樣式」、「仿製品」或類似用語時亦同。協定第三十六條規定:(一)商標的注冊所有人,當他根據第十八條規定享有的權利受到侵犯的威脅或侵犯時,可以提起訴訟,以阻止侵權或禁止繼續侵權。(二)當那些權利受到侵犯時,商標的注冊所有人也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和實行民法中規定的任何其他制裁。協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對這種犯罪處以罰款或監禁或二者並處。 TRIPS協議第22條規定了地理標志的定義:「地理標志是指識別某一商品來源於某一成員的地域或該地域中的地區或地點的標識,而該商品糧的特定質量、聲譽或其他特徵主要產生於該地理來源。」 TRIPS協議是繼《里斯本協定》第一次對地理標志下定義後,對地理標志下的最明確的定義。第2款規定「就地理標志而言,成員應當向利害關系人提供法律手段以防止:(1)在商品的標志或者說明中,以任何方式明示或者默示該商品來源於非其真實來源地的地理區域,而在商品的地理來源上誤導公眾;(2)構成巴黎公約(1967)第十條之二規定的意義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任何使用。」第3款規定:「如果一項商標包含的或者作為其組成部分的商品的地標志並非來源於其所標明的地域,而在該成員之內,在該商標中為此類商品使用該標志會使公眾對商品的真實地理來源產生誤解,那麼成員在其立法允許的情況下應當依職權或者依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拒絕該商標注冊或宣告其無效。」第4款規定:「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的保護應當適用於雖就商品來源的地域、地區或者地點而言在文字上真實,但虛假地向公眾表示該商品來源於另一個地區的地理標志。」表明即使雖然商品來源的標志在文字上真實的,但只要會引起虛假或誤導的後果,也在禁止使用之列。由第3、4款的規定可以看出這兩款規定側重於對地理標志利害關系人的保護,是從私法的角度進行的保護。從TRIPS協議對地理標志保護的規定可以看出,它在從經濟法角度對地理標志進行保護的同時,更側重於從私法的角度對地理標志的保護,這與地理標志的私法屬性是相符合的。因此,可以說,TRIPS協議是迄今為止對地理標志的保護規定的最完善的國際條約。 我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幅員遼闊,地理資源豐富,造就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農產品和工業品。在地理標志方面,我國可謂是一個大國,地理標志是我國在知識產權領域的一項優勢,是我國對外貿易的長項。但我們要面對的現實是:國內企業對地理標志的使用盲亂無序,我國一些著名的地理標志在海外被他人假冒,我國地理標志法律制度並不沒有起到它應有的作用,因此加強這方面的研究,以完善我國的地理標志法律制度就顯得很有必要。
Ⅵ 誰有中國和外國商標的發展史,越詳細越好哦
我國的商業活動,出現甚早.先秦典籍中已經有了大量關於商人活動的記載,因而也已存在著雛形狀態的商品標識.出土文物中的很多標明生產者的姓氏,姓名及產地的印章,印記就是我國商標的濫觴.就現存實物來查考,至遲在北宋時代(公元960年-1126年)就已產生了包括文字和圖形的圖文並茂德商品標識.而山東濟南的一家專造功夫細針的劉家針鋪設計製作的一枚專門印刷商標的以白兔為商品標志的銅版就是我國目前發現最早的第一枚完全意義上的商標(附圖1).這枚白兔商標,既有文字,又有圖形,近於正方形,上方橫刻"濟南劉家功夫針鋪"店號,中間刻白兔兒圖形,兩側還豎刻著"認門前白兔兒為記",下方還有較長的附記.這一設計,與現代的商標比較,已經顯得相當規范.此後的商標又向前推進了一步,出了代表商品質量特點的文字圖畫外,還結合商品寓有祝福,喜慶的含義,迎合顧客心理.然而,元,明以至清代中葉,我國商標沒有多大的發展,變化,這與歷代王朝長期推行"重農抑商"政策,在工商業的發展道路上設置了重重障礙,使得商品經濟始終未能取代自然經濟有關,因而,商標的發展也未能達到一定的水平. 中國古代商標大多以人名,地名或店鋪名作為商標,這是一種純文字性商標(注:所謂文字商標就是指純粹使用文字〈漢字,漢語拼音,少數民族文字和外國文字或字母〉,數字所構成的商標.),談不上對商標的特徵表現,也沒能完全發揮商標的作用.因此是一種最為原始的不成熟的商標.而中國近代的一些優秀商標圖文並茂,並且具有豐富的含義,已儼然擁有了現代商標的特徵.近代中國企業的商標所具有的基本特徵,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一是形象鮮明簡潔,有強烈的刺激的特徵;二是具有豐富的想像力,與商品或業務有內在的聯系;三是具有獨創的象徵意義,與其他商標不相雷同;四是體現時代精神,又有民族風格的圖案美.擁有這些優秀商標的產品和企業在當時大都家喻戶曉,知名度美譽度很高,一些企業例如佛手味精,張裕葡萄酒,信誼制葯,梅林食品發展至今仍是響當當的著名品牌.由此可見,事實上,中國商標在近代已發展至很高的水平,這與當時外來文化的侵入有極大的關系.我國第一部商標法規是1904年4月起草的《商牌掛號章程》.正式對外頒布的商標法規是1904年頒布的《商標注冊試辦章程》,因此以1904年為分界,把1840-1904年稱為近代中國商標發展的第一階段. 這一階段屬於近代中國商標發展的萌芽時期,由於中國民族工商業發展緩慢因此在這一階段中國商標的數量極少.但有一個商標卻不得不提,那就是目前發現的有文字記載的最早被中央政府批准使用的"渭水"牌商標(附圖2).這一商標是上海虹口的上海燮昌火柴公司在該公司創立的當年(1890年)呈文並經管轄上海地區通商事務的清末政府南洋通商大臣批准,使用於火柴上的."渭水"商標取自於民間"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的故事."渭水"商標圖樣是姜太公和周文王在陝西渭水河邊戲水釣魚的情景,為黑白兩色.按照商標結構分類,該商標為文字商標.按照商標使用者分類,該商標為商品商標.按照商標的用途分類,改商標為營業商標.由於"渭水"的獨特含義,該商標也是一則有含義商標或者說寓意商標.燮昌火柴是當時上海商界巨富之一"五金大王"葉澄衷為向英商挑戰以實業救國開辦的,是當時全國的火柴名牌.也可以說"渭水"商標是我國民族資本企業抵禦外來入侵的產物. 第二節 1904-1923年 在中國商標發展史上,人們以1923年5月這一時間段作為我國近代商標管理與發展的重要分水嶺.正是在1923年5月,經上海工商界代表謝復初等提議,並由北洋政府審定,在農商部內成立了我國歷史上第一個商標局,期間還頒布了新的《商標法》和《商標法施行細則》,對以後的商標管理產生了重大影響.因此以1923年為分界,把1904年至1923年稱為近代中國商標發展的第二階段. 1923年的9月15日,農商部商標局首次編輯出版了第一本《商標公報》,公告已核準的注冊商標4隻.其中第一隻被核准注冊的商標是我國近代著名實業家榮宗錦,榮宗銓兄弟創辦的江蘇無錫茂新麵粉公司呈請注冊的"兵船"牌(附圖3)."兵船"商標於1910年問世,直到農商部商標局成立才得以呈請注冊."兵船"牌商標注冊給證的時間為民國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即1923年8月29日.根據《商標法》第十六條規定,商標的專用年限為20年,因此"兵船"牌商標的專用年限自民國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起至民國三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止."兵船"牌商標在公告時排在第一號.在公告注冊商標時,由商標局局長秦瑞簽發的《商標局商標注冊證》也是第一號.這樣,依照法定程序申請注冊,成為中國商標注冊史上的第一號注冊商標."兵船"牌商標圖樣上面為當時企業名稱,下面"Wustch Flour Mill"為公司名稱的英文.再下面中間是商標名稱"兵船"兩字以及一艘乘風破浪的兵船的商標圖樣.商標名稱,圖樣兩邊文字分別為"中國自製頂上麵粉"和"商部批准概免稅厘",最下面是麵粉的一些英文說明,包括每袋麵粉重量,規格,如有質量問題,保證退款等.應該說作為第一個被注冊的商標,"兵船"商標可謂十分"現代",首先商標命名簡潔,易懂,配合圖片相得益彰,再次商標中使用英文,這與當時洋貨傾銷市面上滿眼"洋文"應該是十分契合的,第三在商標中增加商品說明和誠信承諾,增加了可信度和說服力.按照商標結構分類,該商標為文字與圖形結合的組合商標.由此得見,自此中國的商標已經達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這一時期,有不少中國的優秀商標的緣起是與外來文化密切相關的.舉兩個例子,一個是我國最早的美術顏料商標"馬頭"牌(附圖4),這個商標是由於通過西方傳教士的宗教宣傳作品,西方廠商的產品廣告,以及洋人輸入我國的廉價的畫冊等途徑而流入我國的西洋畫的興盛而誕生的.1919年誕生的上海馬利工藝廠,是我國最早生產西洋畫顏料的廠家."馬頭"商標名稱含有"馬到成功"的意思,希望馬利工藝廠不斷發展壯大並且"一馬當先"在商業競爭中領先一步.因此商標圖案上"馬頭"揚起高高的頭顱,神奇十足,眼睛注視前方.這個商標為文字圖形結合的組合商標(注:組合商標是指用"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六要素中任何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要素組合而成的商標),識別性強,信息傳達充分,圖樣簡單易辨別,而且經的起時代的考驗,是一個非常完整而優秀的現代商標."馬頭"品牌發展至今仍為國內美術顏料市場上響當當的名牌,終於還是沒有辜負當初創業者的一番苦心. 另一個就是我國最早的葡萄酒商標—"雙騏麟"牌(附圖5),他的使用者是我國最早用機器製作的葡萄酒的開拓者張弼士先生,他投資創辦了我國最早的工業化葡萄釀酒公司—張裕葡萄釀酒公司(1894年).張先生是在出任我國駐新加坡國總領事一職期間受一位法國駐新加坡領事的外國朋友的葡萄酒款待之後產生了在中國自己的土地上生產葡萄酒的念頭的.以後為了發展,他還從德,法,意等國引進優質葡萄品種,從奧地利,荷蘭等國請來外國高級酒師,他還根據國際葡萄酒生產的慣例,要求公司釀造的葡萄酒一定要貯存五年以上才能銷售.1914年與1915年,張裕葡萄釀酒公司的"雙騏麟"牌葡萄酒分別在南京舉辦的商品陳列賽會上的最優等獎和巴拿馬太平洋萬國博覽會的金質獎章和最優等獎狀,成為世界級的名牌."雙騏麟"商標突出表現了中華民族的鮮明特色,"麒麟"是我國傳說中象徵祥瑞的動物,而"騏"意為駿馬,象徵馳騁千里.圖樣中間是企業名稱,漢字下面是葡萄和葡萄葉,更加突出公司的產品特徵,因此是一則文字圖形結合的組合商標.早在90多年前,就使用這樣內容豐富,含義深刻的商標圖樣和商標名稱,這是不多見的. 這一階段我國民族工業產品日漸增多,其商標圖案內容大多較為樸素單一,一般僅使用飛禽走獸,歡樂吉祥等內容,單一黑白,紅白顏色,粗線條風格的商標圖樣較多,款式也僅以使用"月份牌"年畫風格.倒是外商的商品商標,很少再沿用一度的侵略者形象的商標圖樣(比如"強盜"牌),多採用中國民間故事作為商標的主體內容,來迎合中國消費者的歡喜. 還有很多中外的商標發展歷史,你可以登陸中國商標網門戶,我就是在那裡找到的,希望能幫到你。網址是:(把句號換成.)www。cnlogo。cc/news/9827681。html
Ⅶ 標識的歷史
標識的歷史來可追溯到自十二世紀。
西方社會發展至十二世紀,在商標設計上已經形成了體系,生產性標記和商業性標記已經出現了分化和區別,在使用上分別有不同的目的。有的國家還制定了相關的商標法規,推動了商標在貿易中的廣泛應用。隨著商業的興盛,商人們使用專有的標志來宣傳和保護自己的權益。同時,標志的風格也具有裝飾性。
十五六世紀,印刷性商標成為主要的宣傳手段,標志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進入工業革命時期,西方社會的工商業得到了飛速發展,生產力高度發展
Ⅷ 標志設計的發展史
我認為有生物以後就有標志了,標志就是個符號(或者說是記號、標記等等)
Ⅸ 凱迪拉克的標志演變的歷史
凱迪拉克汽車選用的著名的花冠盾形徽章象徵著其在汽車行業中的領導地位。這個含版義深刻而精緻的權標志也是凱迪拉克家族曾作為皇家貴族的象徵,同時表現了底特律城創始人祖先的勇氣和榮譽。花冠徽章取自凱迪拉克先生所用的徽章。雖然凱迪拉克的徽章直到1906年才被作為商標注冊。但從1902年九月被已經被使用了。早期的徽章設計是merlettes向左傾斜,一個由鬱金香花蕾組成的花環從兩側向上延伸,在頂部的皇冠處匯合。
Ⅹ 寶馬徽標演變史
BMW公司前身是RappMotorenwerke,該公抄司成襲立於1913年,專門從事飛機發動機的製造。1917年7月,公司名稱更改為?????BayerischeMotorenWerke,或簡稱為BMW。
最初,寶馬沒有徽標,因為該公司認為沒有必要為公眾標識徽標來標識該品牌。不久之後,寶馬通過調整RappMotorenwerke徽章開發了標識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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