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jazz的發展史
爵士樂的起源
爵士樂(Jazz)以其極具動感的切分節奏、個性十足的爵士音階和不失章法的即興演奏(或演唱)贏得了廣大聽眾的喜愛,同時也得到了音樂領域各界人士的認可。它以布魯斯和拉格泰姆為源頭,經過整整一個世紀的發展,如今已是異彩紛呈、百花齊放。自從1917年第一張爵士唱片誕生以來,它便顯示出了巨大的發展潛力。20世紀初的新奧爾良爵士樂 、30 年代大樂隊演奏的搖擺樂、40年代的比博普爵士、40 年代末的冷爵士、50年代的硬博普、60 年代的自由爵士、70 年代以後的搖滾爵士,而後拉丁爵士、融合爵士、爵士放克…… 一張張不同風格的爵士唱片匯成了一部爵士樂發展史。
爵士樂的來源--布魯斯和拉格泰姆
爵士樂是在布魯斯和拉格泰姆的基礎上,融合了某些白人的音樂成份,以小型管樂隊的形式即興演奏而逐漸形成的
布魯斯(Blues)
布魯斯是南北戰爭後,黑人民間產生的一種演唱形式,它的來源已無從考查。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它與黑人的種植園歌曲(勞動時集體合唱的無伴奏歌曲)有著一脈相承的關系。後來,由於種植園經濟的衰落,黑奴逐漸變得自由,大多數成了獨立的僱工,因此集體勞動歌曲失去了生存的環境。此時一種被稱?田間呼喊"的獨唱形式代替了種植園歌曲,最原始的布魯斯形式也因此而生了。後來黑人進了城市,把這種呼喊帶到了城裡,對所有的黑人音樂都產生了巨大的影響。這種原始的呼喊形式與早期的農村布魯斯(Country blues)對比之下相差無幾,都是在即興演唱中形成的,每次演唱都不相同。不同之處僅僅在於"田間呼喊"是一種個人內心情感的釋放,而農村布魯斯一般都是歌手為商家推銷產品時為吸引顧客而演唱的。他們萬萬沒想到自己的謀生方式竟然為布魯斯的發展樹立了模板。農村布魯斯保留了"田間呼喊"中上升或下降的自然滑音特點,它的段落一般都是三句構成一段,但是沒有固定的段數,可以即興演唱很多段,它有時還經常採用班卓琴和吉他來進行伴奏。由於農村布魯斯出現於20世紀以前,所以它的流傳只能靠文字記載而沒有錄音資料(現存最早的布魯斯錄音資料產生於1920年)。進入20世紀20年代,最流行的布魯斯是古典布魯斯,與農村布魯斯相比,它的演唱風格更加流行化。古典布魯斯常常有作曲者參與,不完全靠歌手即興演唱,它的曲式顯得更加規整,經常由爵士樂隊伴奏。這個時期女歌手占據了布魯斯舞台,他們經常和爵士樂隊一起演出,在商業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比如最早的布魯斯歌手"媽"·雷尼("Ma" Rainey,1886~1939)就是在這個時期確定了她的明星地位。30年代,當黑人為了謀生而湧向工業中心時,農村布魯斯也隨之走進了城市,從而形成了都市特點的城市布魯斯。城市布魯斯主要反映城市生活的感受,它的結構固定,4/4拍,12小節分成三句,每4小節為一句,第一、二句重復。伴奏可能是樂隊,也有的用鋼琴,伴奏和聲趨於規范。
曲式: A | A' | B |
小節: 1 2 3 4 | 5 6 7 8 | 9 10 11 12 |
和聲: I- - - | IV - I - | V- I - |
如威廉·漢迪(W·C·Handy)於1912年發表的《孟菲斯布魯斯》(Memphis Blues)的第一段(例1)。
這種12小節布魯斯曲式為樂手和歌手的即興發揮提供了極大的自由空間,在這樣的結構框架中,布魯斯以它獨特的音階和節奏特點讓人一聽便能分辨這就是布魯斯。布魯斯音階是最能體現布魯斯風格的特徵之一,在自然大調音階上增加降三音和降七音(例2)以此來體現出布魯斯的憂傷成分。布魯斯節奏以三連音為基礎,然後作不斷地變化(例3)。因此想演奏(或演唱)布魯斯的樂手(或歌手)必須建立起良好的三連音概念。
布魯斯歷史上最著名的作曲家是威廉·漢迪(William Christopher Handy ,1873~1958),擁有"布魯斯之父"的稱號。他把布魯斯與拉格泰姆相結合,使原來只在黑人中流傳的布魯斯被不同階層的聽眾所接受。他為布魯斯的推廣和流傳起到了巨大的推動作用。1960年,美國郵政部發行了他的紀念郵票,以表彰他對黑人音樂做出的巨大貢獻。
布魯斯一方面被爵士樂所吸收,成為爵士樂的重要組成部分,另一方面作為流行音樂的一個分支自身還在發展,並繼續影響著爵士樂。
另:
源自美國黑人的爵士樂19世紀末發祥於美國南部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奧爾良市,至今已有百年歷史。從最早期的「拉格泰姆」和「民間藍調」到頗具規模的新奧爾良爵士樂;從20年代著名的以集體即興演奏為主的「迪克西蘭」到30年代以伴舞為主要職能的「搖擺樂」;從40年代追求高超的以和弦演奏為基礎做即興演奏的「比波普」到50、60年代風格迥異的「比波普」和「酷」以及隨後的「自由」派;從70、80年代「搖滾」和爵士樂的融合,「合成」的出現到90年代「新經典主義」的誕生;直至今天,每一種爵士風格都活躍在舞台上。具有
強烈持久生命力的爵士樂經過百年的演變和融合,早已突破了地域、種族和國界的局限,成為一種世界性的音樂。
爵士樂在中國的歷史可追溯到半個多世紀之前。三、四十年代的上海就是爵士樂在中國的棲息地,曾出現過相當規模的爵士樂演出和一些頗具水準的爵士樂音樂家。不過那時的爵士樂主要是為舞廳伴舞。幾十年的滄桑變遷,爵士樂在中國幾乎銷聲匿跡,出現了近四十年的斷層。而這期間正是爵士樂重要的發展階段。爵士樂早已擺脫了四平八穩的伴舞的音樂形式,融合了豐富的音樂風格、文化特質和演奏技巧,最具音樂自身的魅力、表現力和感染力,早已置身於高雅藝術的行列。八十年代末以來,爵士樂在中國復興,並贏得越來越大的發展空間。
今天的爵士樂早已超越了各種單一的音樂文化形式,發展成為一種屬於精神范疇的音樂,它最能體現音樂家靈感和和創新,它既有個人獨奏、小樂團,也有類似交響樂團的大樂隊編制。在當今世上能與古典音樂相提並論的恐怕唯有爵士樂了。因為爵士樂不僅旋律、和聲和節奏方面極具特色,更主要的是它復活了古典音樂失傳已久的即興演奏。此外,爵士樂強勁的節奏、復雜的和弦體系以及高超的演奏技巧等等都因音樂家不同的喜好、文化背景和生活的體驗而有不同的反映和表現。爵士樂通過它獨特的音樂語言,從不重復的、飽涵豐富文化特徵的、極具個性的靈活的音樂演奏,時而低沉憂傷,如泣如訴,時而強勁高亢,激動奔放,直探聽者的心底,給人深刻的精神體驗和心靈的喜悅。
如何欣賞爵士樂
爵士樂於19世紀末20世紀初誕生於美國的新奧爾良(New Orleans),它吸取了布魯斯(Blues)和拉格泰姆
(Ragtime)的特點以豐富的切分和自由的即興為其贏得了流行音樂"王者"的地位。爵士樂經過一個多世紀的發展已呈現出了"百花齊放"的局面,但是不了解爵士樂的朋友在欣賞這種音樂時的感覺總是覺得有點亂而且還不知該從何入手,因此無法領會爵士樂的精華所在。所以,要向開啟通往爵士樂的大門,首先需要了解爵士樂的各種風格與流派以及它們的基本特點及背景;其次對爵士樂的演唱特點、樂隊形式以及節奏、音階與和聲等具體因素也需要一個初步的認識。在此基礎上,再進一步的去熟悉不同時代的爵士名人並分析他們的演奏(演唱)特徵。通過這樣?quot;分解欣賞法"將它分解之後再將其組裝起來,爵士樂的面貌便一目瞭然了。
一、 爵士樂的分支
1、 新奧爾良爵士(New Orleans Jazz)
新奧爾良爵士是指三十年代(指二十世紀,下文中如未作註明均指二十世紀)以前的傳統爵士樂,興起於新奧爾良,盛行於芝加哥,是迪克西蘭爵士(Dixieland Jazz)和芝加哥爵士(Chicago Jazz)的總稱。我們所能聽到的最早的爵士樂就是新奧爾良爵士,它出現於1917年(第一張爵士樂唱片誕生於1917年)。從唱片的音質上辨認,這個時期的唱片大多數都是用留聲機播放的密紋唱片,音質較差,帶有沙沙的雜訊,並且缺乏立體感(第一批立體聲唱片誕生於1958年)。從音樂形象上辨認,新奧爾良爵士講究合奏,給人的感覺是激烈、興奮並充滿生機的。樂隊編制一般為小號(或短號)一至二人吹奏主旋律,單簧管一人吹奏副旋律,長號一人吹奏固定低音,貝司(或大管)、鼓各一人擔任節奏。後來又增加了薩克斯,使其從此成為爵士樂隊的一大特色。新奧爾良爵士作為最早的傳統爵士樂已被歷史永久記載,但是作為有聲爵士樂的源頭,如今聽起來還是別具一番風味。
代表人物及樂隊:
「正宗迪克西蘭」爵士樂隊(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
查爾斯·博爾頓(Charles Bolden,1868~1931,擅長樂器:短號)
傑利·羅爾·莫頓(Jelly Roll Morton,1890~1941,作曲家,擅長樂器:鋼琴)。
金·奧利佛(King Oliver,1885~1938,擅長樂器:短號)
西德尼·貝徹(Sidney Bechet,1897~1959,擅長樂器:高音薩克斯、單簧管)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Louis Armstrong,1901~1971,歌手,擅長樂器:小號)
比克斯·貝德白克(Bix Beiderbecke,1903~1931,擅長樂器:短號)
范茨·沃勒(Fats Waller,1904~1943,歌手、作曲家,擅長樂器:鋼琴)
基德·奧賴(Kid Ory,1886~1973,擅長樂器:長號)
2、 搖擺樂(Swing)
搖擺樂盛行於三十年代,經常採用20~30人的大樂隊(Big Band)形式,因此三十年代又被稱為爵士樂歷史上的大樂隊時期。從音樂上分析,搖擺樂最明顯的特徵是讓你一聽便想隨之舞動的搖擺節奏( )。所以搖擺樂被認為是當時最好的伴舞音樂。搖擺樂的樂隊一般都由薩克斯、銅管和打擊樂等幾個部分組成,按譜演奏不同的聲部。從音響上分辨,銅管樂的明亮音色以及大樂隊的龐大氣勢,讓人一聽便能認出這就是搖擺樂。
代表人物:
弗萊切·亨德森(Fletcher Henderson,1897~1952,編曲,擅長樂器:鋼琴)
本尼·古德曼(Benny Goodman,1909~1986,擅長樂器:單簧管)
貝西伯爵(Count Basie,1904~1984,擅長樂器:鋼琴)
科爾曼·霍金斯(Coleman Hawkins,1904~1969,擅長樂器:次中音薩克斯)
格倫·米勒(Glenn Miller,1904~1944,擅長樂器:長號)
奈特·金·科爾(Nat King Cole,1919~1965 ,歌手,擅長樂器:鋼琴)
萊奧納爾·漢普頓(Lionel Hampton,1909~ ,擅長樂器:顫音琴)
萊斯特·揚(Lester Young,1909~1959,擅長樂器:次中音薩克斯)
比莉·霍利迪(Billie Holiday,1915~1959,歌手)
艾拉·菲茨傑拉德(Ella Fitzgerald,1918~1996,歌手)
3、 比博普(Bebop)和硬博普(Hard Bop)
比博普出現於四十年代,它強調和聲變化和個人即興。可以用六個字來概括比博普的藝術標准,即"高技術、快速度"。比博普樂手們憑著極高的演奏技術,極力地張揚自己的音樂個性以此來體現他們的個人意識。從樂隊編制上看,通常由3~6名樂手組成,每位樂手經常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對和聲、調性進行大膽的嘗試和改革。因此,比博普樂曲的和聲往往是爵士和聲中分析和研究的主要對象。比博普給人的第一映象總是各種樂器在不斷地、交替地做著快速的即興獨奏(Solo),讓人越聽越興奮。
硬博普出現於五十年代,是比博普的延續,由於盛行於美國東海岸一帶,所以又稱「東海岸爵士」(East Coast Jazz)。從音樂上看,它與比博普沒有太大區別,只是在比博普的基礎上變得更加狂放和自由了。
代表人物:
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r,1920~1955,作曲家,擅長樂器:中音薩克斯)
迪齊·吉列斯匹(Dizzy Gillespie,1917~1993,作曲家,擅長樂器:小號)
塞洛紐斯·蒙克(Thelonious Monk,1917~1982,作曲家,擅長樂器:鋼琴)
索尼·羅林斯(Sonny Rollings,1930~ ,擅長樂器:次中音薩克斯)
阿特·布雷基(Art Blakey,1919~1990,鼓手)
比爾·伊文斯(Bill Evans,1929~1980,作曲家,擅長樂器:鋼琴)
埃爾文·瓊斯(Elvin Jones,1927~ ,鼓手)
索尼·斯蒂特(Sonny Stitt,1924~1982,擅長樂器:中音薩克斯、次中音薩克斯)
奧斯卡·彼得森(Oscar Peterson,1925~ ,擅長樂器:鋼琴)
查爾斯·明戈斯(Charles Mingus,1922~1979,作曲家,擅長樂器:貝司)
4、 冷爵士(Cool Jazz)
冷爵士出現於四十年代末,盛行於五十年代,是一種柔美的爵士樂風格。由於集中在美國西海岸,故又稱「西海岸爵士」(West Coast Jazz)。對於冷爵士可以用八個字來概括,即「溫馨、典雅、舒緩、放鬆」。從演奏形式上看,冷爵士有點類似於古典音樂中的室內樂,樂隊一般由3~6名樂手組成,其中最典型的是由鋼琴、貝司、鼓組成的爵士三重奏。薩克斯、小號、顫音琴等樂器也經常在冷爵士中作為主奏樂器出現。從音響上分辨,冷爵士總是給人一種鬆弛、悅耳的感覺,每種樂器互不幹擾"點到為止"。冷爵士的另一特色體現在鼓的演奏技巧上,鼓手一般都用鋼絲製成的鼓刷進行演奏,對音色的控制極為細膩。因此,成千上萬的酒吧、咖啡廳里至今仍然以冷爵士作為背景音樂洗盡塵世的喧囂,為人們提供著清新自然的"柔美之音"。
代表人物:
邁爾斯·戴維斯(Miles Davis,1926~1991,作曲家,擅長樂器:小號)
戴夫·布魯貝克(Dave·布魯貝克,1920~ ,作曲家,擅長樂器:鋼琴)
切特·貝克(Chet Baker,1929~1988,擅長樂器:小號)
蓋瑞·穆里根(Gerry Mulligan,1927~1996,作曲家,編曲,擅長樂器:上低音薩克斯)
吉爾·伊文斯(Gil Evans,1912~1988,作曲家,編曲,擅長樂器:鋼琴)
5、 自由爵士(Free Jazz)
自由爵士出現於六十年代,一批先鋒派樂手使爵士樂達到了一種「無法之法乃為至法」的境界。他們反對以往爵士樂的一切傳統,採用驚人的自由調性,猶如現代派音樂中的機遇音樂和偶然音樂,極力地破壞音樂的結構和調性,引進意外因素。從樂隊編制上看,自由爵士和以往的爵士樂沒有太大的區別,最大的差別在於他們的演奏是完全自由的,美學標準是抽象的。從表面上看顯得雜亂而無序,但是內在的和聲結構卻是十分嚴謹的,樂手之間的合作精神是自由爵士最重要的技術依託。
雖然自由爵士將爵士樂推向了一個極高的思想境界,但是由於它那極難理解的音樂形象和美學標准,最終使它只能成為專業人士探討和分析的對象而與普通聽眾無緣。
代表人物:
奧內特·科爾曼(Ornette Coleman,1930~ ,作曲家,擅長樂器:中音薩克斯)
約翰·科爾特蘭(John Coltrane,1926~1967,作曲家,擅長樂器:次中音薩克斯)
埃里克·杜菲(Eric Dolphy,1928~1964,擅長樂器:中音薩克斯、長笛)
塞西爾·泰勒(Cecil Taylor,1929~ ,擅長樂器:鋼琴)
羅蘭德·科克(Roland Kirk,1936~1977,擅長樂器:中音薩克斯、長笛、單簧管、小號)
6、 拉丁爵士(Latin Jazz)
拉丁音樂與爵士樂的結合早在三十年代就開始了,但是拉丁爵士真正的盛行則是在六、七十年代以後。拉丁爵士的特點是在爵士樂的基礎上融入了大量的打擊樂器,同時也將復雜的拉丁節奏滲入到爵士樂之中。從樂隊上看,除了爵士樂原有的樂器之外,像康加鼓、邦戈鼓、沙錘、牛鈴等打擊樂器成了樂隊的重要配置。從節奏上看,各種復雜的拉丁節奏(如曼波、探戈、倫巴等)和爵士樂的結合使其呈現出更加豐富的節奏色彩。其中以興起於巴西波薩諾瓦(Bossa Nova)最為典型。
波薩諾瓦是曼波(Mambo)與冷爵士融合的結果,同時也吸取了一些桑巴(Samba)音樂的特點。它的音響效果不喧鬧,給人的直覺好像是歌手與聽眾聊天時的竊竊私語。波薩諾瓦的旋律性不強,而且帶有很多的變化音,但是它那典型的節奏型( )卻在流行音樂中被廣泛的得到運用。因此說拉丁爵士的吸引力主要來自於豐富的節奏律動。熱情奔放的拉丁人民用他們的聰穎和智慧為爵士樂增添了一道帶有熱帶風情的異域之景。
代表人物:
斯坦·蓋茨(Stan Getz,1927~1991,擅長樂器:次中音薩克斯)
喬安·吉爾巴托(Joao Gilberto,巴西人,擅長樂器:吉他)
阿斯特魯德·吉爾巴托(Astrud Giberto,巴西人,歌手)
安東尼·卡洛斯·喬賓(Antonio Carlos Jobim,巴西人,擅長樂器:鋼琴)
查理·拜爾德(Charlie Byrd,擅長樂器:吉他)
巴頓·鮑威爾(Baden Powell,擅長樂器:吉他) 7、 融合爵士(Fusion Jazz)
融合爵士興起於七十年代,是爵士樂的分支之一。只要你有足夠的創新意識和膽量,任何音樂都可以成為爵士樂的調料。如今所謂的融合爵士一般是指在爵士樂的基礎上融合了搖滾樂、世界音樂等成分,同時也融進一些流行音樂元素的爵士風格。因此,融合爵士給人的感覺是既新鮮又流行,而又不失爵士樂的色彩。從樂隊上看,融合爵士打破了傳統爵士樂隊一直以原聲樂器為主體的原則,它大量的使用電聲樂器和電子樂器,使其更具現代氣息。比如用電貝司代替原聲貝司,用電子合成器代替鋼琴,電吉他使用效果器(傳統爵士樂一般不使用使用效果器)等做法都是一次大膽的創新。從節奏形態上看,融合爵士經常加強鼓和貝司的力度,製造出奔騰不息的節奏律動,鋼琴和吉他也從原來演奏旋律聲部轉變為節奏樂器。這種不規則的低音線條,瘋狂的貝司擊弦,厚重的搖滾節拍加上爵士樂的規則,有時又被稱為爵士放克(Jazz Funk)。總之,融合爵士的電氣味重了,流行味濃了,因此被人接受的可能度也就大了。
代表人物:
邁爾斯·戴維斯(Miles Davis,1926~1991,作曲家,擅長樂器:小號)
赫比·漢恩考克(Herbie Hancock,1940~ ,作曲家,擅長樂器:鋼琴)
奇克·考瑞阿(Chick Corea,1941~ ,作曲家,擅長樂器:鋼琴)
韋恩·肖特(Wayne Shorter,1933~ ,作曲家,擅長樂器:次中音薩克斯、高音薩克斯)
約翰·麥克勞林(John Mclaughlin,1942~ ,擅長樂器:吉他)
鮑勃·詹姆斯(Bob James,擅長樂器:鋼琴)
戴夫·萬科爾(Dave Weckl,鼓手)
8、 酸爵士(Acid Jazz)
酸爵士興起於80年代末,它將爵士樂與嬉蹦樂(Hip-Hop)結合到了一起,使其更加流行化、商業化。從樂隊上看,它經常採用嬉蹦樂的編曲模式,DJ的"刮擦"技術在從中得到了大量的體現。在嬉蹦樂的樂隊基礎上薩克斯、小號等爵士樂中常見的樂器以音樂背景的形式作即興演奏。這種爵士樂很大程度上已經失去了爵士樂的個性。其實從某種意義上講,它只是唱片商進行商業運作的一種手段而已。他們用爵士樂當誘餌,目的只是為了贏得更多的聽眾和從中獲取更大的商業利益。
代表人物:
吉爾斯·彼得森(Giles Peterson,DJ)
US3樂隊
羅伊·埃爾斯(Roy Ayers,擅長樂器:顫音琴)
二、 爵士樂中的常用樂器
爵士樂的興起為流行樂壇建立了一批又一批的精英樂手。在爵士樂隊中每個人都是樂隊的主體,其中也包括歌手。其實在真正的爵士樂中,歌手就相當於一件人聲樂器,同其他樂器一樣所擔任的是其中的一個聲部。所以說爵士樂手或歌手必須建立起良好地合作意識,樂隊中的每件樂器(包括人聲)並不是誰為誰服務、誰為誰伴奏的概念,而是如何通過合作使自己的存在價值得到體現。由此可見,要想進一步的理解爵士樂,必須對爵士樂的樂隊形式、樂隊中的常用樂器以及它們的演奏特點要有一個初步的了解。
爵士樂的樂隊形式大致上可以分為小樂隊和大樂隊兩種,其中小樂隊以鋼琴、貝司、鼓構成的爵士三重奏最為常見,當然也會加入一些其他樂器;而大樂隊主要以銅管和薩克斯管為主體,貝司和鼓一般都是樂隊必不可少的樂器,在此基礎上,大樂隊還會配置一些吉他、鋼琴和顫音琴等其他樂器。由於每個樂隊的實際情況不一樣,所以,任何一種樂器都有可能結合到一起。下面就爵士樂中最常用的樂器作一簡單介紹。
1、 鋼琴(Piano)
鋼琴不但在古典音樂中處於"王者"的地位,在爵士樂中也不例外。鋼琴音域寬廣,演奏技巧十分豐富,可自如地彈奏歌中音階、半音階、雙音、和弦以及各種復雜的織體。爵士鋼琴的演奏特點大致上可以分為四種:第一種是"大跨度"奏法,即演奏時左手採用連續的大跳進行,形成個性鮮明的"大跨度低音"(Stride Bass),這種奏法在拉格泰姆以及早期爵士樂中經常出現。第二種是"布吉-烏吉"(Boogie Woogie)奏法,它是一種快速的布魯斯鋼琴風格,對爵士鋼琴有著很大的影響。"布吉-烏吉"經常採用"滾奏"(Crushing)來體現它的特徵。另外,它還經常以左手持續彈奏固定低音來襯托右手復雜的旋律。"布吉-烏吉"的低音音型主要有"行進"(Walking)的八度低音分解和
「雙音」反復兩種形式。例:
「行進」的八度低音分解 5 5 b3 2 | 1 1 b7 5 |
「雙音」反復
第三種是「博普」奏法,它的特點是節奏支離破碎,旋律很不連貫,有時右手不時的連續奏出一連串單音音符。由於它根據比博普爵士發展而來,因此而得名。另外一種爵士鋼琴其實稱不上演奏方法,但是在速度較慢的爵士樂中(如冷爵士)經常出現而獨成一派。它的特點是採用完整或相對完整的和弦在二分或更長時值的基礎上不時的加入一些切分,以此體現出慢爵士的鬆弛感。
2、 貝司(Bass)
貝司是樂隊中一般必不可少的樂器之一,它在爵士樂隊中主要擔任低音聲部,有時也作即興獨奏。傳統爵士樂一般都採用原聲貝司(即低音提琴)來體現它的原始風味。而在現代爵士樂(特別是融合爵士)中經常運用電貝司或電子合成器中的合成貝司音色來增加它的現代感。"行進貝司"(Walking Bass)是爵士樂中最有特色的一種演奏方式,即在穩定的節奏基礎上作和弦分解進行。進行方式既有上行分解,又有下行分解,也有上下行交替的分解。例:
上 行 分 解 5 7 2 4 | 5 6 b7 7 |
下 行 分 解 1 b7 5 3 | 1 b7 5 3 |
上下行交替分解 1 3 5 b7 | 1 5 3 1 |
由於這種進行方式像行軍中的行進步伐,因此而稱「行進貝司」。
3 、架子鼓(Drum)
架子鼓是爵士樂隊中十分重要的一種無音高打擊樂器,它通常由一個腳踏的低音大鼓(Bass Drum,又稱"底鼓")、一個軍鼓、二個以上嗵嗵鼓(Tom-Tom Drum)、一個或兩個吊鑔(Ride Cymbal)和一個帶踏板的踩鑔(Hi-Hat)等部分組成。鼓手用鼓錘擊打各部件使其發聲。爵士樂中常用的鼓錘有兩種,一種是木製的鼓棒,另外一種是由鋼絲製成的鋼絲刷。在樂隊中鼓手掌握著樂曲的速度和節奏等重要環節,尤其是在爵士樂中,鼓手特別需要與其他樂手保持良好的合作狀態,比如"切奏"時鼓手的干凈利落就在其中起著很大的決定作用。另外在爵士樂中,鼓音色的控制、力度的控制以及速度的控制都是體現鼓手技巧的重要因素。
4、 薩克斯(Saxophone)
薩克斯是爵士樂中最常用的樂器之一,音域可達二個八度以上(不到三個八度)。常見的薩克斯有五種,它們是:bB調的高音薩克斯(Soprano sax)、bE調的中音薩克斯(Alto Sax)、bB調的次中音薩克斯(Tenor Sax)、bE 調小低音薩克斯(Baritone Sax)和bB調低音薩克斯(Bass Sax),它們的演奏技巧和音色特點基本相同。其中,在爵士樂中以中音薩克斯和次中音薩克斯最為常用。薩克斯能自如地演奏音階、半音階、音程跳進、分解和弦以及裝飾音。中音和次中音薩克斯可以通過氣息控制使其形成很大的力度對比,可以從ppp fff或fff ppp。在爵士樂中薩克斯經常擔任旋律聲的吹奏,在大樂隊中還可以用不同調的薩克斯組成薩克斯組吹奏不同的聲部。
5、 小號(Trumpet)
小號是爵士樂中最常用也是最早採用的銅管樂器之一,音域可達三個八度。小號可以自如地吹奏八度以內各種音程的跳動,也可以 自如地演奏音階、半音階以及分解和弦。快速演奏時,上行的連音比下行連音自如,所以在爵士樂中聽到的快速上行連音比下行連音要多。有時為了音色的需要,小號可以使用弱音器來改變它的音色。按上硬音弱音器後,音色變得沙啞而略帶金屬色彩;軟音弱音器可以軟化小號的音質,使其音色接近於木管樂器。
* 短號(Cornet)
短號與小號同音高,演奏技巧也基本相同。它們之間不同的只是短號的發音管比小號粗而短,音色略比小號寬而柔。短號和小號在爵士樂中經常擔任旋律聲部。
6、 長號(Trombone)
長號在爵士樂中主要出現在大樂隊中,擔任低音聲部,有時也吹奏對位節奏和主旋律形成呼應。由於長號依靠發音管的伸縮來控制音高,所以在演奏上不如其他銅管樂器靈巧。長號又是一種耗氣量較大的樂器,在演奏強音時,一般吹奏一個二分音符就需要換氣。同時長號沒有變音活塞裝置,演奏連音時往往顯得不夠連貫。所以,長號經常以短音或長音後馬上休止的形象出現在爵士樂中。
Ⅱ 爵士的起源
布魯斯blues和拉格泰姆Ragtime是爵士Jazz、搖滾Rock及福音歌曲Gospel的老祖宗,有時候布魯斯和爵士是無回法以界答限來劃分的。但是爵士的極具動感的切分節奏,古怪及個性十足的不協和音,和不失章法的即興演奏(或演唱)贏得了更多聽眾的喜愛和認可。職業的音樂家們也被那些不常使用樂譜的、甚至不會讀譜的爵士演員們所迷住。
20世紀初的新奧爾良爵士樂
30年代大樂隊演奏的搖擺樂
40年代的比博普爵士
40年代末的冷爵士
50年代的硬博普
60年代的自由爵士
70年代以後的搖滾爵士
而後拉丁爵士、融合爵士、爵士放克……不同風格的爵士匯成了爵士樂的發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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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爵族傢具的發展歷史是什麼呢
中外傢具發展簡史傢具的歷史與人類文明的發展史同步,已經有幾千年的悠久歷史了。從回遙遠的原始時代到答信息社會的今天,隨著人類生活方式的不斷改變,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傢具也逐步演變形成了一條蘊含人類文明精神的文脈與不同地域、不同時代的各種傢具風格。這是人類文明和社會發展史一個不可分割的有機組合部分。
Ⅳ 爵位的發展歷程是什麼
秦國的《軍爵律》對於戰功的計算與賞賜做了詳盡的規定。比如規定士兵在戰場上斬得敵軍普通士兵的首級,就可以免除全家的徭役和賦稅。100人以下的作戰編制單位如果能夠斬敵33個首級,就計為「滿功」,帶隊軍官可以晉爵一級。大兵團在攻城戰役中斬首8000以上、在野戰中斬首2000以上,也計為「滿功」,各級軍官都晉爵一級,其中戰功卓著者可以晉爵三級。
從戰國後期秦軍幾乎所向無敵的情況來看,這套激勵機制還是相當有效。到了秦末戰爭期間,各方基本都採用這套制度。劉邦的漢軍在戰爭期間大量授予軍功爵位,但是這些有爵位者的社會評價和實際待遇已大大打了折扣,以至於劉邦在戰爭結束後特意要發布文告,要求各地政府尊重有爵位的退伍官兵。
而他的兒子漢文帝劉恆接受文臣賈誼建議,允許百姓出糧買爵位來增加政府收入。後來的很多皇帝更進一步,經常為了某項政治目的而宣布「賜天下民爵一級」,甚至賜民爵二級、三級,於是爵位與軍功不再有必然聯系。以後各代不再有類似的普遍性的爵位制度。
漢武帝為了推進對匈奴的戰爭,另行設計一套17級「武功爵」,名義上是獎賞作戰勇敢的將士,但實際上卻和原來的爵位一樣可以賣錢。現在只知道從低到高有「造士」、「閑輿士」、「良士」、「元戎士」、「官首」、「秉鐸」、「千夫」、「樂卿」、「執戎」、「左庶長」、「軍衛」等等名目。秦漢以後由於社會所看重的是職官,再賞賜爵位沒有激勵意義。
Ⅳ 爵士樂的來歷 以及它的發展歷史
爵士樂的根源
爵士樂來源於布魯斯,一種從前居住在美國南部的非洲奴隸以及他們的後代們的民間音樂。布魯斯深受西非文化和音樂傳統的影響,這些奴隸也逐漸成為移居到城市的黑人的音樂家。
爵士樂的真正起源是貧窮。1865年,美國內戰結束,往日黑人奴隸獲得了自由,但是生活依然困苦。他們多數是文盲,唯有靠自己故土培植出的音樂娛樂自己。勞動的號子和農田歌曲是在採摘棉花時候唱的,贊美詩歌和聖歌是在種族隔離的教堂里聚會時唱的,而即興之作則是獨唱歌手在一隻班卓琴伴奏下吟唱的。在教堂中,黑人牧師接用英國領唱方式來解決唱歌不懂字的問題。
上世紀之交流行的音樂會標準的形式,也就是當時軍樂團和舞曲樂隊的音樂影響了最早的爵士樂的主流表達方式。這些音樂的樂器:銅管樂器,簧管樂器和鼓成為了爵士樂的基本樂器
主流爵士樂(Straight Ahead)
所謂的主流爵士樂一詞意指從1945年咆哮樂出現在爵士舞台上後一直到現在,所有以咆哮樂的風格及其衍生出來,簡單直率一脈傳承的爵士樂風格。而此音樂風格在爵士樂發展上一直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故名為「主流爵士樂」。就一些關聯性而言,也意謂著一種積極有力的持續發展。如獨奏者與樂隊的吹奏風格或一首曲子的曲風。因此我們可以了解影響力如此深遠、如此廣泛的主流爵士樂(咆哮樂)將隨著時代演變,存在於每一個過去,現在與未來的爵士風格中,成為爵士樂的象徵與日爭輝。
此類型的重要性樂手有奧斯卡?彼德森(Oscar Peterson)、雷?布朗(Ray Brown)、戴夫?布魯貝克(Dave Brubeck)、阿瑪德?察謀(Ahmad Jamal)和傑瑞?莫里根(Gerry Mulligan)等。
小酒館爵士樂(Cabaret)
「小酒館爵士樂」意指在40-50年代期間,在俱樂部或小酒館演唱的爵士樂,節目通常在晚上舉行,台上的秀者以詼諧逗趣的談話和情歌吸引觀眾的視線。其著名例子是鋼琴歌手鮑比?蕭特(Bobby Short)。
Work Songs (勞動歌、勞動號子)[before 1890]
勞動歌是十九世紀中葉普遍存在於美國南方的棉花地、港口、鐵路和農村等等地區。勞動歌是勞苦的黑人奴隸在工作時所唱的歌曲。這種歌曲是黑奴對於生活苦悶、壓抑的情感渲瀉,是娛樂也是情感溝通的媒介。高傲的奴隸主常會默許這類活動的進行,亦因為這種方式可以提高生產量。勞動歌的曲式和節奏是來自黑人西非的家鄉,和一種叫Call-and-Respond 相互呼應的音樂方式。勞動歌後來成為藍調和爵士樂早期表演形式(Minstrel Show)的重要創作靈感與題材。
Blues(布魯斯)[1890]
布魯斯音樂是爵士樂創作上的一個重要元素和靈感源泉。藍調元素普遍存在於爵士樂發展中的每一個階段,每首歌曲的形式和風格均是在演唱過程中形成的。樂譜十分簡單,只是給演唱者提供一個粗略的設想。布魯斯所表達的是演唱者對某種外界環境或特殊情況的個人反應。
布魯斯音樂只要分為三類:鄉村布魯斯、城鎮布魯斯和都市布魯斯。
鄉村布魯斯是布魯斯音樂的原始形式:一位歌手,彈著吉他,自彈自唱;後來,歌手的演唱改由弦樂隊和「土罐樂隊」伴奏,弦樂隊由小提琴、吉他、班卓琴、曼陀林和低音提琴組成。「土罐」樂隊即由普通土罐、班卓琴、手風琴、曼陀林、卡祖笛和普通洗衣板組成。二三十年代城鎮布魯斯由女歌手演唱,鋼琴和樂隊伴奏,不像鄉村布魯斯那樣的粗獷。都市布魯斯是四十年代以後流行的,由電吉他、電貝斯、打擊樂器和銅管樂器伴奏。
這類音樂較後期的代表性樂手有:John Lee Hooker, Joe Williams, Junior Wells, B B King, Luther"Guitar"Johnson, Lillian Boutte
Ragtime(散拍樂,又名:繁音拍子或復合旋律)[1890]
散拍樂是一種採用黑人旋律、依照切分音法(Syncopation)、循環主題與變形樂句等等法則結合而成的早期爵士樂。它大約起源於1890年,盛行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而它的發源地最初是在聖.路易斯和新奧爾良,之後是美國南方和中西部等等都開始流行。最後,散拍樂消失在20年代所謂「熱的」吵雜的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聲中。
早期散拍樂的先驅們-鋼琴手:史考特.卓普林(Scoot Joplin)、湯姆.杜賓(Tom.Turpin)、詹姆斯.史考特(James.Scoot)、亞提.馬修斯(Artie.Matthews)等人所出版的作品中,都可以找到爵士樂所特有的核心元素-即興演奏與不規則樂句。它們都以步態(Cakewalk)的形式出現,卻被冠以『Rag』(碎樂句)的標題,例如;白人作曲家William H.Krell於1897年出版歷史性的第一首散拍樂樂曲(Mississippi Rag)、史考特.卓普林在1989年出版的(Original Rag)及經典名曲(Maple Leaf Rag)、湯姆.杜賓作曲的(Harlem Rag)(1897)和自稱發明散拍樂第一人的輕松歌舞劇鋼琴手班.哈尼Ben.Harney在同期所創作的一些作品。
在早期的爵士樂舞台上,散拍樂除了與步態舞有關連外,也發展成結合流行音樂、進行曲、華爾茲與其他流行舞蹈的形式,散拍樂歌曲、樂器獨奏與管弦樂隊編制的曲目。到了1917年,白人團體狄西?爵士樂隊(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灌錄的歷史上第一張狄西?爵士樂風的唱片後,他們的樂風在很短的時間內席捲整個美國,造成轟動。而扮演先鋒部隊角色的散拍樂,正逐漸退出主流爵士舞台,它在20年代被化身為『跨步(Stride)』鋼琴獨奏樂風,出現在:詹姆斯.彼.強生(James.P.Johnson)、胖子.華勒(Fats Waller)、威廉『獅子』.史密斯(William"The Lion"Smith)的多主題(Multi-theatic)即興演奏散拍樂中。在40年代中後期、50年代和70年代,它也曾經被一些有心的爵士樂手短暫的復辟過,已有一百年歷史並且與爵士樂緊密結合的散拍樂,似乎已無法再創昔日光輝燦爛的偉大時代了。
New Orleans Jazz(新奧爾良爵士樂)[1916]
就像許多其他藝術形式的起源一樣,爵士樂的起源與發展也是歷經十九世紀數十年的蘊育與成長,才在二十世紀初逐漸演化為較成熟的音樂形式,以更廣為接受和普遍流行的姿態,走上以新奧爾良為中心的音樂舞台,成為美國文化的象徵。
發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的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其組成元素就如同美國是一個民族與文化的大熔爐那樣復雜:即以贊美詩、江湖賣唱表演.....與碎樂句(Rag)等音樂元素,以對位法(Counterpoint)與散拍樂的切分樂(Syncopation)為主體性音樂創作為動力元素,結合大量獨奏、即興裝飾性演奏與改寫旋律的核心要件所展現出來的音樂體系。早期的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隊以小型團體為主,其演奏主旋律的樂器有:小號、單簧管、薩克斯管和長號;伴奏樂器則有:土巴號(Tuba)、斑鳩琴、貝斯(常以撥奏為主)、小提琴、鋼琴和鼓。它們經常多聲部同時進行對位吹奏,以製造出一種熱鬧、有勁的氣氛與樂風。早期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的代表性人物與樂團有: 金.奧利佛("King"Oliver)領導的Creole Jazz Band和The New Orleans Rhythm Kings、傑利.羅.摩頓(Jelly Roll Morton)領導的Red Hot Peppers、路易斯.阿姆斯壯(Louis Armstrong)等人也是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的早期代表性人物。
Dixieland(狄西?爵士樂)[1917]
狄西?爵士樂是1917年到1923年在新奧爾良和芝加哥等地的爵士樂手發展出來的早期爵士樂風格,它在30年代後期曾被一些擁護者重新找出來復興了一陣子。簡單的說,狄西?爵士樂是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的一個分支,「Dixieland」的英文原意是軍隊露營地-「Dixieland」。這個詞第一次出現在1859年Dan Emmett先生的『殖民地歌曲與舞蹈』歌曲集中,因此,我們可以得知:狄西?爵士樂與進行曲、江湖藝人(Minstrels)等音樂有關,其中第一首知名樂曲是1860年出版的《Pocahontas》。到了1910年代,演奏這種風格的爵士樂隊已經被演化為小型團體,作品題材大半來自藍調、進行曲與當時的流行歌曲,甚至某一首樂曲的某一片斷(Rags)都可以被拿來加以延伸、發展,這就是最初的即興演奏。狄西?爵士樂的主旋律一般都由小號、單簧管和長號擔任,而伴奏樂器是以鋼琴、吉他、斑鳩琴、土巴號、貝斯和鼓為主。
有的爵士樂歷史學者將那個時代『白人』樂手演奏的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特別拿出來分類為:狄西?爵士樂,而黑人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就是新奧爾良傳統爵士樂。其實,要細分這兩種爵士樂風格,在技術上與實質上都有困難也沒有必要,因為這兩種風格指的都是同一類型曲風,差別只是因『人』而異。
Swing(搖擺樂)[1935]
搖擺樂最早起源於1930年前後,輝煌在1935-1946年間,而將它作精確定義的是「搖擺樂之王」班尼?顧德曼六重奏在1935年的一些錄音。20年代中後期,爵士大樂在美國各主要都市的夜總會與舞廳等娛樂場所甚受歡迎,大量的年輕樂迷、舞者被吸引到這些地方消費與尋歡,需要更多的適合跳舞台(四拍)改編自流行歌曲(TinPanAlley)的爵士樂及搖擺樂可滿足蜂擁而至的年輕人與中產階級樂迷。因此,說搖擺樂是起源於商業上的需要,而帶有娛樂色彩的爵士樂,一點也為過。搖擺樂後來隨著艾靈頓公爵大樂團的腳步演變成為歌舞表演的伴奏隊(這有點像是舞蹈樂隊)和「演奏會」樂隊如艾靈頓公爵自40年中期以後,每年定期在卡內基音樂廳表演。搖擺樂因適合於跳舞,每小節有四拍,因此,有些學者又將它稱為「四拍爵士樂」。1930-1935年在搖擺樂尚未定型時,有這類型傾向的爵士樂隊逐漸在節奏樂器使用上有了重要變化:土巴號被漫步彈奏的貝斯(doublebass)取代,斑鳩琴被節奏吉他取代,基本的節奏脈動則由鼓轉到「hi-hat」或鋅鈸「ridesymbal」;和聲節奏部份進行的比紐奧良傳統爵士樂輕快活潑,有時每小節四拍被細分成雙2拍;獨奏手被要求和期望有更多自主性地即興獨奏旋律以便能夠超越變化多端的節奏。這期間重要的爵士藝人有:柯爾曼?霍金斯(Coleman Hawkins)、班尼?顧德曼、強尼?賀吉斯(Johnny Hodges)和李斯特?楊;且將先前不被重視的樂器提升至可以和小號、單簧管與薩克斯管等主施律樂器相同地位。
40年代中後期,搖擺樂逐漸勢微,但它的節奏中的一些重要元素被使用於50年代出現的節奏藍調與搖滾樂。搖擺樂雖然失去輝煌的歲月,但一直到90年代的今天,它所余留的節奏放鬆感搖擺感都還常被它的忠實信徒繼續奉行著。
Modern Jazz(現代爵士樂)[1945]
所謂的「現代爵士樂」是泛指40年代中期咆哮樂誕生後到60年代之間所出現的全部爵士樂風格。但一般專指咆哮樂和它後來的一些分支,如改良咆哮樂(Hard Bop)和放克(Funk)。再者,它不含蓋60年代初期的自由爵士樂(Free Jazz)。
Bebop或Bop(咆哮樂)[1945]
顧名思義,咆哮樂是一種吵雜喧鬧的爵士樂,它的英文原名是:Bop、Bebop或Rebop。在40年代Bebop的萌芽初期,這三種稱法都有人使用。其中,Rebop可能源自拉丁美洲的一些樂隊演奏的曲目《Arriba》(哭叫的),但現在已沒有人使用它來描述這個誕生在40年代中期的美國爵士樂了。此外,Rebop也可能出自擬聲爵士歌手(Scatting Singer)雙音節變聲法Re-bop(或Be-bop),如:萊尼爾?漢普頓(Lionel Hampton)和迪基?葛利斯比就曾在他們的作品有「hey-baba-re-bop」的唱法。或許,Bebop(或Rebop)是出自咆哮樂常在樂曲末段以「Bebop」(或Rebop)收尾結束的發音。一般的爵士樂研究者常將這40年代中期到60年代時期,一切有關咆哮樂的音樂形態稱為現代爵士樂(如:改良咆哮樂隊,但自由爵士樂除外)。
咆哮樂的開山祖師是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er)、迪基?葛利斯比與席隆尼爾斯?蒙克(Thelonious Monk)等人,其他如巴德?鮑爾(Bud Powell)和迪克特?戈登(Dexter Gordon)也是這個時期重要的、具有代表性的樂手。
Cool Jazz(酷派爵士樂)[1948]
萬物-無法無中生有,它總有個起源與醞釀期。爵士樂的各種流派的起源與誕生也不是一時一刻就突然從石頭縫中「蹦」出來的,它有其一步一個腳印的發展過程。
酷派爵士樂,按一般的說法是1949-1950年期間,小號手邁爾?戴維斯(Miles Davis)所領導的九重奏為國會(Capitol)唱片公司灌錄的專輯《Birthofthe Cool》所代表的樂風,它的誕生使主流爵士風格瞬間由咆哮樂風(Bop)轉向另一個相反的方向??由熱到冷。這種180度的大逆轉是歷史性的里程碑。然而,第一個演奏出酷派爵士樂「前奏」的先驅人物並非邁爾?戴維斯,當1947年,有名的革新爵士樂代言人史坦?肯頓指揮他的管弦樂團灌錄一首前衛的、有酷派曲風(非咆哮樂)的作品??《Collaboration》時,當(出身搖擺樂與咆哮樂)鋼琴/作曲家藍尼?特利斯塔諾(Lennie Tristano)以一曲《Coolin』offwith Ulanov》為酷派爵士樂譜下歷史性的「序曲」時,邁爾?戴維斯還只是咆哮天王中音薩克斯管手查理?帕克樂隊里初出茅盧的新手。藍尼?特利斯塔諾嚴謹?抒情及簡約的觸鍵手法幾乎已碰觸到它的核心,時機不成熟加上唱片的滯銷阻礙了特利斯塔諾向前發展的信心。二年後,這個開天闢地的先機給邁爾?戴維斯搶去了。戴維斯以他清新的小號獨奏樂風吹出酷派爵士樂的主施律,由 精確成熟的定義,正式向爵士世界宣告「新的聲音」已經來臨。若說戴維斯是酷派爵士樂的「產婦」,無疑的,特利斯塔諾就 個催生「產婆」;推的更遠一些,20年代早逝的天才小號手畢斯?拜德貝克和30年代的李斯特?楊的獨奏樂風,似乎可以被稱為「助產護士」。
其他酷派爵士樂代表性樂手是:李?柯尼茲(Lee Konitz)、吉爾、艾文斯管弦樂團(Gil Evans Orchestra)和亞提拉?佐勒(Attila Zoller)。
Funk(放克)[1955]
放克爵士樂是改良咆哮樂的一個分支,「Funk」一詞原是黑人低俗的俚語,它暗指女人生殖器。它第一次被提到是在1953年鋼琴手賀雷斯?席爾佛(Horace Silver)的一首歌曲標題《Opusde Funk》,其他席爾佛此類型作品還有:《The Preacher》、《Doodlin』》、《Senor Blues》、《Song for My Father》等。另外,加農炮?安德烈(Cannonball Adderley)、南?安德烈(Nat Adderley)合作的經典名曲《Work Song》也是放客爵士樂代表性作品。其他代表性藝人有:亞特?布雷基(Art Blakey)、雷伊?安德遜(Ray Anderson)和Blue Box(藍盒子樂團)。放客在70年代和80年代的發展依藍調悲慟與伸吟色彩,只是樂器似乎轉到薩克管上面來,如:戴夫?山朋(Dave Sanborn)、早期的葛羅佛?華盛頓(Grover Washington,Jr.)等人都是次風格的高手。
Hard Bop(改良咆哮樂)[1955]
像大多數藝術形式一樣,爵士樂的發展脈絡也是從一個風格逐漸發展到另一個風格,從一個舊流行邁向另一個新流行。50年代中期,當很多人對平淡無力、讓人幾欲昏昏睡去的酷派爵士樂感到無奈與疲倦時,一股曾經失勢、再次卷土重來的爵士勢力「改良咆哮樂」正在誕生,由於它的適時出現,不但填補了酷派遺留的音樂空隙,讓柔弱無力的爵士世界打了一針強心劑,更為曾被酷派推下主流舞台的咆哮樂,報了一箭之仇,改良咆哮樂算是得到暫時性的勝利。
改良咆哮樂的中文意思是一種激烈、緊張、困難操作的爵士樂風格,它剛開始的代表性樂手和團體是鼓手Art Blakey領導的五重奏團體「爵士信差」,(Jazz Messengers 50-60年代咆哮陣營的搖籃和訓練營)和Max Roach-clifford Brown五重奏。有人把「Hard Bop」翻成「硬咆哮樂」或「精純咆哮樂」,筆者在思考這類型樂風發生的時代背景和音樂特性後,覺得前者的譯法還摸得到邊,但後者則完全不對題。基本上,發明Hard Bop的樂手對曾在查理?帕克、迪基?葛利斯比的咆哮樂隊工作過,這些咆哮樂後裔雖然在他們所創造出來的新音樂中,保留了強而有力的咆哮元素,但它已被修正為較易被樂迷接受的形式,雖然在比較上,它們仍是吵雜的,卻沒有查理?帕克與迪基?葛利斯比那樣多的復雜和聲及極端刺耳的高音。Hard Bop有較和諧的音調、較明確易懂的旋律、較易吹奏中音域、較少的即興獨奏與較大的流通量。再者,Hard Bop被加入大量的藍調旋律、教堂聖樂和聲,尤其更強調鼓的節奏脈動(因為很多帶頭的人物都是鼓手)、打的更大聲。更具渲染力及更有層次感;鋼琴雖觸鍵較輕,但仍具節奏感;貝斯則彈的更流暢平順。因此,Hard bop的中文應翻為「改良咆哮樂」似乎更接近原風格的本意。50-60年代的改良咆哮樂手大半來自底特律和費城兩地的黑人樂手,前者有貝瑞?哈里斯(Barry Harries),湯米?佛萊那根(Tommy Flanagan);後者則有李?摩根(Lee Morgan)、邁克斯?羅區(Max Roach)等人。
Free Jazz(自由爵士樂)與Avantgarde Jazz(前衛爵士樂)[1960]
Free Jazz就是自由爵士樂,爵士評論家Dom Heckman曾將之描述為「Action Jazz」(行動爵士樂)。但沒有廣泛地被採用;70年代中期,在紐約也曾出現一個這類型音樂的衍生物??Loft Jazz(閣樓爵士樂)常在閣樓上演奏的爵士樂。顯然,自由爵士樂是以它的創始人歐奈?柯爾曼(Ornette Coleman)在1960年灌錄的專輯《Free Jazz》為名。同期的代表物還包括西爾?泰勒(Cecil Taylor)和亞伯特?艾勒(Albert Ayler)等人,較後期的倡導人則是約翰?柯川。因此,自由爵士樂也曾被冠以「前衛爵士樂」(Avantgrade Jazz)或「新事物」(The New Thing)。簡而言之,自由爵士是舍棄在它之前的爵士樂和弦結構,重新建立自己一套鬆散的、自由的集體即興演奏方式的音樂形態。它通常不只局限在音調上,而以某一調式去定位一多調式即興演奏的方向,但不是照本宣科,不重復疊句和變化不定的進行速度。如此展現出來的音樂風格常雜夾著人聲的哭號、小號或薩克斯管的樂器悲鳴、混亂無序、多向度(Multidirectional)的鼓或貝斯聲。
Jazz Rock(搖滾爵士樂)與Fusion(融合樂)[1970]
搖滾爵士樂專指邁爾?戴維斯在60年代中後期所創作的爵士樂風而言。60年代中後期,以咆哮樂為主體的現代爵士樂舞台雖然還擁用一些追隨者,但樂迷已明顯流失,當道的自由爵士樂由於難澀難解,且頗具爭議性,它的影響力除了歐洲之外,歐奈?何爾曼的大半美國同鄉可不買他的帳。貓王和搖滾樂的新天王(披頭士)正在那裡搖頭晃腦,抖動雙腿,侵蝕爵士樂江山的版圖。什麼時候最受人歡迎的黑人音樂已經變成靈魂樂,電子藍調音樂或甚至是搖滾了呢?是否真的爵士樂已死?!這些存在當時許多爵士手和樂迷心中的結,終於,在邁爾?戴維斯決定以打不過他們就加入他們 作為策略,於1969年連續推出2張結合搖滾節奏、電子樂器和爵士樂成功專輯《Ina Silent Way》和《Bitches Brew》後,有了正確答案。
邁爾?戴維斯的搖滾爵士樂團體也帶出往後在爵士樂壇上失學舉足輕重角色的樂手,如:吉化手約翰?麥克勞林(John Mclaughlin)、鍵盤手契?可立亞(Chick Corea)和薩克斯風手韋恩?蕭特(Wayne Shorter)。不久,邁爾?戴維斯的團體瓦解,團員們也各自分道揚鑣,如約翰?麥克勞林所組的「Mahavishnu Orchestra」樂團,契?可立亞所組的「回到永遠」「Returnto Forever」、Joe Zawinul和韋恩?蕭特所組的{氣象報告}{Weather Report},都是赫赫有名的融合爵士樂團。70年代,他們的音樂融合了靈魂樂、放客和拉丁爵士樂,即所謂的「第二波融合爵士樂時代」。其他代表性人物還有菲立浦?凱撒林(Philip Catherine)、比利?柯本(Billy Cobham)、韋納?克朗茨(Wayne Krantz)、間諜(Spies)樂團、蕾妮?史坦(Leni Stern)。
邁爾?戴維斯代表的搖滾爵士樂風之後,就是所謂的「融合爵士樂」(Fusion),或,有人將邁爾?戴維斯60年代末的搖滾爵士樂風之後到80年代所有有關此類型的風格稱為Jazz-Rock Fusion(搖滾爵士融合樂)。
Post-Modern(後現代咆哮樂)[1980]
「後現代」(Post ? Modern)一詞最早出現在70年代中後期的一些文學評論上,它在建築上的延伸則在指反合理的、理性的、機制的、千篇一律的線條、動脈、造型……與色彩的現代主義建築創作意念。
紅帽唱片公司認為:像希西爾?泰勒是開創50-60年代此樂風的先驅者,喬治?葛羅(George Grawe)也將成為80-90年代的新旗手,而約翰?佐恩(John Zorn)更為許多樂迷和樂評家認定是當代的新銳之一。因此{後現代爵士樂}被製造出來。如果聽過約翰?佐恩的兩張專輯《給露露的消息(News for Lulu)可對將約翰?恩的風格有更深入的認識。另他在DIW唱片公司所錄一系列的《Masada》也深受愛樂者稱贊。
Harlem Jazz(哈林爵士樂)[1920]
哈林爵士樂是指20年代發生在美國紐約哈林區『哈林文藝復興運動』在爵士樂上的風格而言。這個時期的黑人自覺運動,最早以弘揚黑人傳統固有的文化與精神為主要訴求,尤其強調的是在文學與藝術上,更為這個運動的先驅們所看重。但是後來它也被推廣到爵士樂的領域。
Big Band(大樂團)[1930]
大樂團時代大約起源於20年代中後期,以艾靈頓公爵(Duke Ellington)與班尼?顧德曼為主的爵士樂風格,它不只興盛在30年代中期及搖擺樂時期,40年代中期的咆哮樂迪?葛利斯比(Dizzy Gillespie)、50年代的酷派爵士樂吉爾?艾文斯(Gil Evans)、60年代的自由爵士樂桑若(Sun Ra)、70年代爵士搖滾及融合音樂唐?伊爾斯(Don Ellis)、梅納?佛格森(Maynard Ferguson)、及至80年代的克勞斯?柯尼(Klaus Konig)後現代咆哮樂都可找到它的蹤跡。其他知名的大樂團還有:康特?貝西、吉爾?艾文斯等人所領導的團體;可以說,大樂團是爵士樂中永恆的象微。 大樂團的編制一般在10人以上,它所涵蓋的樂器為:3支以上的小號、2支以上的長號、4支以上的薩克斯管(以上樂器亦可分為數部,如果編制夠大的話;另有的樂團會增加單簧管為主旋律聲部,如班尼?顧德曼樂團);伴奏或節奏樂器則有:鋼琴、吉他、貝斯、鼓和其他弦樂器。
由於大樂團的形成與發展與1935-1946極盛一時的搖擺樂在時間上有某種程度的重疊,致使許多樂評家與樂迷常將兩者混為一談,這實為一時不察的疏忽。簡單的說,大樂團是一個樂隊編制上的組織,透過這個大型的組合,它可以吹任何爵士樂風格的編曲曲目。當然,搖擺樂只是其中一種可能(或許,有人會說大樂團吹奏搖擺樂讓人聽來較具搖擺感,但事實證明,一些後來的小型樂團(Combo)也可以搖擺的很好,如:班尼?顧德曼的六重奏);另一個差異是,搖擺有效為嚴謹的節奏和較多的即興獨奏,早期的大樂團獨奏樂手則受限較多,也較沒搖擺感。另有一些學者將大樂團為分「Swing Bands」或「Hot Bands」,「Hot Bands」如艾靈頓公爵與康特?貝西所領導的早期大樂團,而「Sweer Bands」如葛倫?米勒(Glenn Miller)所領導的較後期的大樂團。所謂的Swing、Hot與Sweet只是為了要區分這些樂隊所代表的細節上的差別而已,並無特殊意義,因為它們同時指向一個主題:大樂團爵士樂。
R&B(節奏布魯斯)[1940]
簡言之,「節奏布魯斯」早是50年代初,有A&R(負責藝人與挑曲目)經理及雜志專欄主筆們用來描述一種帶有強烈節奏、源自30年代哈林跳躍(Harlem Jump)爵士樂、布魯斯的流行音樂。「節奏布魯斯」一詞被創造後,很快地取代原來的舊字眼??黑人唱片(Race Records)。這種樂風早期代表性人物是路易斯?喬登(Louis Jordan)和雷?查理斯,後期則有蕾蒂?畢安卡(Lady Bianca)、孟斐斯號手(The Memphis Horns)和瑪麗亞?馬爾道(Maria Muldaur)。
Ethnic Jazz(民族爵士樂)[1950]
「民族爵士樂「在50年代時主要在指結合南美洲的拉丁樂風的爵士樂,但這個用語後來則被擴大泛指所有帶有自身民族音樂特性的爵士樂。這種民族爵士樂風著名的樂團有阿拉伯藉的拉比-阿布-哈里爾(Rabin-Abou-khalil)、葡萄牙籍的瑪麗亞?荷奧(Maria Joao)、南非籍的阿布杜拉?伊布拉因-達樂?布蘭德(Abllah Ibrahim-Dollar Brand)和匈牙利籍、結合巴西風格的費連?史尼伯格(Ferenc Snerberger)。
Modal Jazz(調式爵士樂)[1955]
調式爵士樂是50年代末期酷派小號手邁爾?戴維斯(Miles davis)發展出來的一種以非自然音階(非和弦,如:採用嚴謹的古典音樂調式音階??dorian、phrgaian和西班牙、印度音樂的音階)為主要創作來源的爵士樂形態,調式爵士樂(Modal)常被誤認為與大、小調式(Mode)有關。或許,Modal Jazz翻譯成「形成爵士樂」或「音形爵士樂」較不會產生這種混淆。這種創作手法因為比一般以「和弦進程」(Chord Progressions)模式創作容易,常為部分樂手採用,再者,也因它可以較自由的和聲詮釋,使樂手更容易創造出一種從容、沉思的感覺。第一首知名的調式爵士樂風的曲子是邁爾?戴維斯1958年為哥倫比亞唱片公司灌錄的《Milestones》專輯同名曲,此曲以AABBA為形式,A部採用G調dorian調式;B部則基於A調aeolian調式。隨著邁爾?戴維斯的腳步,薩克斯風手加農炮?安德烈和約翰?柯川(John Coltrane)進一步更自由創作的調式爵士樂,如:約翰?柯川1960年專輯同名曲《Impressions》。其他重要樂手還有:麥克?布雷克(Michael bracker)和麥考?提那(McCoy Tyner)。
Latin Jazz(拉丁爵士樂)[1960]
拉丁爵士樂是融合古巴、波多黎名、南美洲等拉丁語系的舞蹈、打擊樂器節奏元素與爵士樂即興演奏的一種音樂類型。其特徵是將拍子細分為雙拍的倍數,舍棄散拍樂與搖滾爵士樂的貫用節奏,在一個復合的、持續的群音中,重音不規律地落在一或二個小節中。其中最簡單、普遍被採用的例子要算是哈巴內拉舞曲(Habanera或Danza)節奏。
60節代,大量熱情有
Ⅵ 爵士音樂的發展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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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伯爵的發展歷程
1874 - 1942 歷史淵源1874年,喬治·伯爵(Georges Edouard Piaget)在瑞士侏羅山區的小村莊La Côte-aux Fées安家立業,並在數十年之後成為奢華與精準腕錶的代名詞。他首先在自家的農舍中成立第一間腕錶工作坊,專門為瑞士著名的腕錶品牌製作性能精準的優質機芯。蒸蒸日上的製表事業,迅速地發展成為家族企業;而伯爵的名聲也翻山越嶺、遠近馳名。出自伯爵之手的腕錶機芯,皆是以無出其右的精湛工藝製作而成,備受各界肯定,為品牌製表工作坊博得極高的聲望。1911年,提摩太·伯爵(TimothéePiaget)從父親喬治手中接掌家業,並秉持著其父對腕錶的熱情、以及對質量的一貫堅持。
1943 - 1955 自創品牌大膽創新、勇於嘗試和永不言敗的精神,深植在伯爵家族的血統中。因此,為讓家族企業能夠永持久營,專門生產機芯的伯爵在1943年決定將伯爵(Piaget)注冊為品牌名稱,並在La Côte-aux-Fées製表工坊中自行製作、正式推出及銷售冠上 「Piaget 」標志的腕錶。在創辦人孫子輩傑若德和華倫太·伯爵(Gérald、Valentin Piaget)兩人的掌舵下,伯爵品牌在世界各地開疆拓土,知名度與日俱增,展現出脫胎換骨的全新氣象;各方訂單紛至沓來,每一位客戶都想要擁有「屬於自己的伯爵腕錶」。僅管製表工坊的設備經過現代化,但卻不足以應付當時的需求。於是,嶄新的廠房於1945年在La Côte-aux-Fées落成啟用,並決定另闢蹊徑,開始投入超薄機芯的研發工作。
1956 - 1963 屢創新猷伯爵出類拔萃的製表技藝為腕錶史寫下美麗的頁章。1957年,伯爵位於La Côte-aux-Fées的製表工坊推出著名的9P手動上鏈超薄機械機芯;1960年,伯爵的製表師推出厚度僅有2.3毫米的12P機芯,是世界上最纖薄的自動上鏈機芯。這兩款機芯的問世,激發了伯爵設計師無拘無束的創意,創作出多款精緻獨特的腕錶。伯爵製作的珠寶腕錶,為腕錶史上翻開新的一頁,那復雜的零件安置於纖薄的機芯里。除了內外兼美的珠寶腕錶外,伯爵還推出有金幣表、指環表、胸針表、甚至是袖扣表。同時,伯爵還首次推出品牌珠寶系列,並在1957年製作出男表史上的經典傑作Emperador腕錶。此外,伯爵也在日內瓦建立珠寶工作坊,並在1959年成立首家伯爵專賣店。
1964 - 1978 風格至上伯爵生產超薄機芯的獨家技術、以及製作珠寶的精湛工藝,讓伯爵擁有獨有的兩大優勢。擁有一技之長,是進入創意殿堂的關鍵;同時掌握兩項專業技藝,並堅持大膽創新,更能夠激發出創意的火花。伯爵令人目眩神迷的創新設計,為品牌贏得享譽國際的聲望,並在奢華腕錶與精準性能的領域中,名聲鵲起。1964年,伯爵首次推出採用青金石、綠松石、黑瑪瑙、虎眼石等寶石製作表盤的系列腕錶,艷驚當時的腕錶界。接著,伯爵推出的袖扣表同樣令人議論紛紛,成為奢華腕錶的經典象徵。伯爵秉持著與時俱進的精神,還在1976年推出當時最小巧的7P石英機芯。從此,大膽的創意與獨到的表現手法,便成為伯爵的品牌風格。
1979 - 1987 如日中天,備受肯定伯爵以獨特創意獲得市場青睞,不斷推陳出新。透過精湛的腕錶與珠寶工藝,伯爵不斷挑戰自我、力圖臻於登峰造極的境界。對伯爵而言,獨立自主的精神,內斂考究的華麗、堅持另闢蹊徑、同時力求產品風格創新,就是大膽創意的意義。伯爵創意的出發點尤其著重在將腕錶構思為一件時尚配飾,推出符合潮流、同時歷久彌新的款式。1979年問世的Piaget Polo系列就兼具了前衛與經典兩項特質,是深受明星喜愛的腕錶傑作。1986年推出Dancer系列表款也成功贏得各方肯定。伯爵將這一系列璀璨絢麗的珠寶腕錶,獻給當時擺脫傳統包袱的女性,實現她們的夢想。自1980年開始,伯爵在伊芙·伯爵(Yves Piaget)的領導下,持續不懈地追求卓爾不凡的品味。
1988 - 2000 創意無限,精品盡出伯爵於1988年加入後來更名為歷峰(Richemont)集團的旗下。伯爵業務仍遵循昔日優良傳統,日益發展茁壯。1990年,伯爵推出首個珠寶系列– 名為「Possession」,恣意轉動的雙環設計靈感來源於人與人的相處哲學,象徵 「擁抱的藝術」的Possession系列亦獲得了空前的成功。接著,Limelight系列的問世,為珠寶增添好萊塢式的時尚風采。搭配可隨時替換表帶的Miss Protocole系列,更以別出心裁的創意,在1998年初試啼聲時,便贏得市場的熱烈回響。在腕錶方面,以簡潔、經典、高雅的Altiplano超薄腕錶系列,於1998年問世。接下來,伯爵還以當代創意,重新演繹品牌50年代的經典之作,在1999年推出搭載卓越復雜機芯的Emperador系列。至於伯爵獨家的復雜高級腕錶技藝,則淋漓盡致地展現在全新推出的BlackTie系列中。
2001 - 2003 千禧年,新氣象為因應企業的蓬勃發展,伯爵在日內瓦建立的全新高級製表工坊,於2001年正式落成啟用。在這個分工全面的廠房中,共凝聚超過40個腕錶及珠寶部門,與位於La Côte-aux-Fées的製表工坊彼此合作無間,讓伯爵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滿足客戶的需求。2001年,象徵70年代的經典代表作Piaget Polo,以煥然一新的面貌重拾年輕活力。2002年,以花園為主題的Magic Reflections珠寶系列盛裝登場。翌年,伯爵在Limelight系列中增添珠寶表款,傳達品牌對時尚的訴求。期間,伯爵製表師還構思出多款精湛的機械機芯,其中又以伯爵首枚自製600P陀飛輪機芯,最受業界矚目。這枚全球最纖薄的長方形陀飛輪機芯,厚度僅有3.5毫米。
2004 - 2005 延續歷史傳承
伯爵創辦人喬治·伯爵大概從沒想過伯爵能夠在2004年歡度成立130周年慶。相信若他知道多年來伯爵在腕錶和珠寶創作領域中,從未停下追求大膽、創新的步伐時,也一定會引以為傲,因為這正是伯爵與眾不同的名家風范。伯爵的Possession系列推出後旋即成為珠寶界中的經典代表作,只需再添一款腕錶,就能臻於盡善盡美。於是Possession腕錶在2005年誕生,帶領您自在悠遊於光陰生生不息的流轉之間。
Ⅷ 爵士樂的起源,發展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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