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發展演變
主要有幾個部分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大體上就這幾個階段。元五時代由於年代遙遠。封建社會從秦始皇統一中國開始秦朝結束了2000多年的封建統治。
⑵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演變歷程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演變過程中的發展趨勢 原始社會制度(遠古---夏朝的建立)------奴隸制度(春秋末期)---------封建社會制度(戰國的正式確立----清亡) 簡述; 民族是從原始部落民族上萬年的發展直至夏朝建國前是原始社會制度。而隨著夏啟建立中國第一個朝代時,奴隸制度也隨之登上了中國歷史的舞台並表示確立直到春秋木末期封建奴隸制度的逐步瓦解。而封建社會制度在春秋末期的緩慢建立以及在戰國制度確立直到清朝的覆滅,可以毫不誇張的說,封建社會制度對中國歷史有著重大的影響,中國古代的科技成就幾乎都是在封建經濟最高峰時所創造出來的。封建社會制度所一直伴隨的君主集權制度在封建社會達到了最高峰,同時也對中國的歷史有著深遠的影響。 1.發展歷程: 戰國時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韓非子提出建立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國家的主張;商鞅變法建立縣制,初步確立了君主集權的政治體制。 秦朝正式建立: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正式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最高統治者稱皇帝,總攬全國軍政大權;中央設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軍事和監察;地方實行郡縣制。 西漢鞏固:漢武帝解決了王國問題,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治制度的理論基礎。 隋唐完善:創立科舉制,有利於選拔人才,提高行政效率,擴大了統治基礎,使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進一步完善。 北宋加強:北宋初年,「杯酒釋兵權」解決兵權的問題;將地方的政權、財權和軍權收歸中央。中央集權制度進一步加強。 元朝新發展:為了加強封建統治和對遼闊疆域的管轄,在中央設中書省,地方實行行省制度。這是加強中央集權的新舉措。 明清達到頂峰(衰落):明朝中央廢丞相,權分六部;地方廢行省,設三司;設立廠衛特務機構;實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制,設軍機處,大興文字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達到 頂峰。 評價: (一)雙重作用。積極作用:①有利於多民族封建國家的建立、鞏固和發展,有利於維護祖國統一與領土完整。如:秦朝、清朝前期維護國家統一。②能有效地組織人力、物力和財力從事大規模的生產活動和經濟建設,有利於社會經濟發展。如秦朝修築長城、隋朝開鑿大運河。③在統一的環境下,有利於各民族的融合,又利於各地的經濟文化交流。如元朝的民族融合。消極作用:①專制容易形成暴政、腐敗現象,是阻礙歷史發展的因素。如秦朝暴政。②思想上表現為獨尊一家,鉗制了思想,束縛了文化。如漢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清朝「文字獄」。③在封建社會末期,阻礙了新興的資本主義生產關系萌芽的發展。如明清時期。 2.特點: 1、夏商周時期我國政治制度的主要內容是宗法制,這一時期政治制度的發展呈現以下特點:在王位和爵位的繼承上實行世襲制;在地方管理上實行分封制;在王族內部實行以嫡長子繼承製為特點的宗法制。 2、秦國統一了六國後建立了秦朝。秦朝創立了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初期主要呈現以下特點:以皇帝為中心形成從中央到地方的統治機構;官位不世襲,實行俸祿制度,由皇帝任免;官職有明確分工,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牽制。 3、「漢承秦制」,由漢至元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逐步發展,主要呈現以下特點:皇權不斷加強,相權不斷受到制約而削弱;中央權力不斷加強,地方權力不斷削弱。 4、明清時期,轉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發展到頂峰,主要呈現以下特點:廢丞相、設內閣和六部、增設軍機處;中央機構的設立和職權完全服從專制王權的需要;廢行省,設三司,直接隸屬中央,中央對地方控制進一步加強;大興文字獄,八股取士,思想文化專制不斷加強。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就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不斷發展和加強一直在推動著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發展,從歷史上可以看出,每一次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尤其是皇權的加強,都標志著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一次重要發展,最終以清朝軍機處的設立作為中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發展到頂峰的標志,而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也發展到了自身的最高點。 詳解; 一、原始社會政治制度 原始社會是指170萬年前——公元前21世紀的上百萬年時期。由於人類在這個時期處於進化階段,主要活動是找食物求生存,很少政治活動。原始社會時期分為原始群時期和氏族公社時期兩個階段。 原始群時期,人類社會組織是以血緣為紐帶組成的,比較鬆散,他們的主要活動就是共同勞動,共同抵禦猛獸和自然災害,共同消費,生活很簡單,無政治制度可言。 氏族公社時期,由於人類的進步,由於生產和生活的需要,逐漸開始產生具有政治性的制度。在氏族公社之母系氏族時期,政治制度特點是:婦女在公社中處於支配地位,世系從母系計算,實行共族共財制,財產由母系繼承。歷史發展到父系氏族公社時期,政治制度有了長足的進步:男人在公社中處於支配地位,世系從父系計算,實行財產公有制,財產由父系繼承。在這一時期出現了著名的軍事民主制度和禪讓制。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生產關系也在進步,原始社會財產共有制開始被破壞,產生了私有制,從而中華民族進入了更高的一個社會時期——奴隸社會時期。 二、奴隸社會時期的政治制度 中華民族在奴隸社會時期發展了大約1000年(公元前21世紀——公元前11世紀),經過了夏朝和商朝兩個朝代,創造了璀璨的物質和精神文明。這個時期的政治制度特點有如下幾方面: 1、王位世襲制度——中國從夏朝大禹傳位於子開始,就奠定了中國兩千年來的政治制度的基調——王(皇)位世襲。王位世襲制度的確立是我國古代史上的一件大事件,他標志著氏族公社制度的瓦解,保護私有制度和剝削階級的國家機器已經產生。 2、各具特色的政府組織形式——自從夏朝由禪讓制變為世襲制後,國家產生了,階級也產生了,為了維護本階級的利益,國家機器必然產生。夏朝和商朝的國家組織既有相同點又各有特色。王稱天子,王下有百官。又有法律和刑罰,用於鎮壓奴隸的反抗行為。它們的不同在於百官的稱呼和刑法的種類。 3、建立在相同的經濟基礎之上的政治制度——他們有著相同的經濟基礎,那就是土地私有制,奴隸主統治和剝削奴隸。當奴隸制嚴重阻礙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的時候,由代表先進生產力的周王朝滅亡了奴隸制的商朝,使中國歷史進入到封建社會時代。 三、封建社會時代的政治制度 從周朝開始的封建社會在中國延續了3000多年,既創造過輝煌的成就,也由於其強大的保守勢力,嚴重的阻礙了中國發展的進程,最終落後於世界,導致了百年的屈辱。在這幾千年裡,政治制度大同小異,一脈相承。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秦始皇式的法家政治統治——高度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度;周公、孔孟仁義之道的思想統治——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三綱五常的儒家思想。其總的特點及變化情況論述如下: 1、至高無上的皇帝制度。雖然周朝的天子自稱為王,但實際就是皇帝,皇權是至高無上的。周王是最高的統治者,他既是中央機構的首領,也是諸侯的共主。他採取「分土封侯」的宗法制度和政治制度相結合的方式來統治天下。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的兩千年來,天子稱皇帝,仍然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擁有最大的權力,既是國家的首領,也是宗族的首領。「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2、諸侯分封制。自從周武王滅了商朝後,把全國疆域分封給兄弟兒孫和功臣開始到清朝鴉片戰爭為止,歷朝歷代的帝王為了使自己家族一統萬世,都會分封自己的伯叔、兄弟、姊妹、兒孫。因為分封諸侯導致過很多的內部戰爭,最終使得從擁有一方統治權的諸侯被削弱為只享有衣食稅收權的空爵! 3、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的中央機構制度。幾千來,中國中央機構總的來說是遵行了秦始皇的三公九卿制的模式。即使是從隋唐開始及其以後的三省六部制也是遵行其道的。只是結合各自時期統治需要略有變化而已。 秦始皇時的三公:百官之首的丞相;總管軍事的太尉;主管監察的御史大夫。九卿:掌管宗廟禮儀的奉常;掌管宮殿警衛的郎中令;掌管宮門屯衛的衛尉;掌管御用車馬的太僕;掌管刑法的廷尉;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務的典客;掌管皇族、宗室譜系名籍的宗正;掌管財政的治粟內史;掌管山海池澤稅收的少府。「漢承秦制」,漢朝沒有多大改動秦制。後來漢武帝改革,成立了中朝(內朝),進一步加強了中央集權。東漢光武帝對三公九卿製做了大的改動,成立了尚書台,使得三公名不副實,出現了「雖置三公,事歸台閣」的情況。此後經過魏晉時期和南北朝時期,三公九卿制逐漸向三省六部制過渡,最終在隋朝形成三省六部制,並一直延續到清朝。其間雖小有改動,但是本質相同,萬變不離其宗。 三省: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各省長官為丞相。六部是: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長官為尚書,副官為侍郎。三省六部之官員就如三公九卿一樣掌管著全國的一切權力。 4、郡縣制。郡縣制開始於秦朝,是商鞅變法的成果,是歷史發展的產物,是加強中央集權的需要!從秦始皇推行郡縣制開始,兩千年來,各個朝代都遵行不悖。雖然幾經變換,從郡縣制——州縣制、——省府縣制,但是這是一脈相承的。郡縣制開始於秦始皇,結束於南北朝之北周。州縣制開始於隋朝,直用到清末。省、府(州)、縣制開始於元朝,延續到清末。 時至今日,我們仍然在延續著上面的制度。 ,表現並不突出,所以不涉及。 三、政治制度與倫理道德相結合,儒家學術思想長期影響古代政治制度。這部分的相關知識,在《歷史3(必修)》中有專門的討論,本課也不予展開。 四、貴族特權和官僚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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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演變
戰國時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韓非子提出建立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國家的主張;商回鞅變法建答立縣制,初步確立了君主集權的政治體制。
秦朝正式建立: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正式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最高統治者稱皇帝,總攬全國軍政大權;中央設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軍事和監察;地方實行郡縣制。
西漢鞏固:漢武帝解決了王國問題,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治制度的理論基礎。
隋唐完善:創立科舉制,有利於選拔人才,提高行政效率,擴大了統治基礎,使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進一步完善。
北宋加強:北宋初年,「杯酒釋兵權」解決兵權的問題;將地方的政權、財權和軍權收歸中央。中央集權制度進一步加強。
元朝新發展:為了加強封建統治和對遼闊疆域的管轄,在中央設中書省,地方實行行省制度。這是加強中央集權的新舉措。
明清達到頂峰(衰落):明朝中央廢丞相,權分六部;地方廢行省,設三司;設立廠衛特務機構;實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制,設軍機處,大興文字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達到頂峰
⑷ 簡述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演變歷程和特點 求答
1、基本制度——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
(1)戰國時期,韓非子提出建立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國家。 戰國時期,秦國商鞅變法,規定廢分封,行縣制,實行中央集權制度。
(2)確立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縣制,頒布秦律。統一度量衡、貨幣和文字。焚書坑儒,加強思想控制。以法為教,以吏為師。
特點:把專制主義的決策方式和中央集權的政治制度有機地結合起來。
(3)鞏固於西漢
實行刺史制度,頒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決王國問題。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特點:重新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直接統治;將儒家思想改造為適應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需要的指導思想。
(4)完善於隋唐
內容:實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機構形成完整嚴密的體系,削弱了相權,加強了皇權。創立和完善科舉制,擴大了官吏的來源。調整和健全了府兵制。
特點:①用分權的辦法來加強君權;②官員選拔規范化、制度化。
(5)加強於北宋
內容:集中軍權——解除朝中大將和地方節度使的兵權,設三衙統領禁軍並與樞密院互相牽制。集中行政權——設參知政事、樞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政、軍、財權;派文官做知州,與通判互相牽制。
集中財權——在各路設轉運使,管理地方財政。集中司法權——中央派文官擔任地方司法人員。通過以上措施,皇帝掌握了從中央到地方的軍事、行政、財政和司法等大權,鏟除了封建藩鎮割據的基礎。
特點:強干弱枝;在中央分權的基礎上地方分權。
(6)發展於元朝
內容: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設中書省、樞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軍事和監察事務;設宣政院,統領宗教事務和管轄西藏地區。在地方,實行行省制度。
特點:地方行政體系有了重大發展;建立了中央政府對邊疆地區的直接管理制度。
(7)強化於明清
內容:明初廢丞相,權分六部,地方實行三司分權,改大都督府為五軍都督府,分離統兵權和調兵權,制定《大明律》,設廠衛特務機構。實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朝制度,增設軍機處,大興文字獄,強化專制主義中央集權。
特點: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發展到頂峰。
(8)結束於1912年
辛亥革命結束了清朝統治,結束了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專制制度。
2、中央行政制度
(1)三公九卿制:它是秦始皇創立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中的中央行政制度,由丞相、御史大夫、太尉等官職組成,其中丞相制度延續了一千多年,御史大夫兼理監察事務,太尉負責管理軍事。
(2)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隋文帝綜合漢魏以來的官制而創立的一種新的中央行政制度。三省為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是中央最高政府機構。中書省負責草擬和頒發皇帝詔令;門下省負責審核政令;尚書省負責執行國家重要政令,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
六部即吏、戶、禮、兵、形、工六部,是尚書省的下設機構。三省六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彼此相互監督和牽制,使封建官僚機構形成一個嚴密完整的體系,有力地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強了中央的統治力量。
3、地方行政制度
(1)分封制(目的、對象、內容、作用):西周統治者為了鞏固奴隸主政權,政治上實行分封諸侯的制度,使周朝鞏固了統治,擴大了疆域。到春秋戰國時逐步崩潰,被郡縣製取代,在以後的某些朝代仍保留。
(2)郡縣制:春秋戰國時出現,秦朝在全國推行,從而在全國范圍內取代了分封制,大大削弱了地方政權的獨立性,加強了中央集權,這是我國地方行政制度上一個劃時代的改革,郡縣制在我國被長期沿用下來,影響十分深遠。
(3)郡國並行制:西漢初期在地方推行郡縣制,同時又有封國制。郡國並行,不利於國家的統一管理,具有分裂的危險。
(4)蕃漢分治制:在遼境內,居住很多民族,漢族與契丹等族在經濟文化的發展水平、人民的生活方式上有很大的差異,它的特點是民族分治,實質是階級統治而非民族壓迫,作用是促進了契丹的發展,加速契丹封建化進程,也推動多民族國家的發展。
(5)猛安謀克制:金建立後,為了加強統治力量,阿骨打推行猛安謀克制,它是一種兵農合一的制度,猛安謀克既是軍事組織,又是地方行政組織,推進了女真族的封建化進程。
(6)行省制:元朝是當時地域空前遼闊的封建國家,為了對各地實行有效的管轄和統治,元政府建立了行省制度。
它的確立,鞏固了國家統一,使中央集權在體制上得以保障,是繼秦朝郡縣制後,我國政治制度史上的一項重大變革。元朝的行省制度對後世的政治制度影響深遠,行省從此成為我國的地方行政機構,明清沿用此制,一直保留到今天。
(7)僧官制:明朝在西藏實行僧官制度,由於藏區人民信仰藏傳佛教,明政府利用宗教來統治藏區人民,但規定各級僧官由朝廷任兔,從而加強了對西藏的管轄。
(8)八旗制:八旗制度是明朝後期女真首領努爾哈赤創建的一種制度,八旗制度按軍事組織形式把女真人編制起來,由貴族控制,具有軍事征伐、行政管理、組織生產三項職能,是一種兵民合一的社會組織,既是軍事組織又是行政管理制度,促進了女真社會的發展。
八旗軍為清朝統一中國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西方資本主義入侵,八旗軍自身的問題,其戰鬥力逐漸下降,在鎮壓太平天國過程中興起的湘軍、淮軍,對其沖擊很大,特別清朝編練"新軍"的大規模進行,八旗軍壽終正寢。
(9)土司制:明朝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沿襲元朝的統治辦法,在那裡實行土司制度,這些由當地少數民族擔任的土司官,對轄區內的行政有自主權,且可以世襲,擁有很大的權力,逐漸演變成一種割據勢力。
(10)"改土歸流":形成與發展:明朝永樂年間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開始取消土司衙門,改由政府派遣流官直接統治;清朝平定三藩之亂後,雍正帝大規模實施。
改土歸流是我國政治發展上的一項重大改革,它不僅加強了中央政府對西南少數民族的統治,改變了當地落後閉塞和紛爭的狀況,而且促進了各民族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有利於統一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發展。
②由分封制到郡縣制,主要反映管理任用原則由宗法血緣關繫到行政任命關系的變化,屬於政治制度進步的表現。由郡縣制到行省制的變化,主要反映行政區劃分的變化,一般說來,隨著社會的發展,行政區越劃越小,越劃越多。
4、選官制度
(1)世官制:西周時期按照宗法血緣關系實行世卿世祿的選官制度。
(2)察舉制:漢朝發展了選舉人才的選官制度,其中察舉制是主要內容,它是一種自下而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
西漢通過這一制度加強了中央集權,主要依據個人才能和品德。東漢時,察舉制注重孝廉一科。察舉主要依據個人在地方上的聲望,稱為鄉舉里選。隨著豪強地主勢力的發展,門第族望成為選舉的主要依據。
(3)九品中正制:魏晉南北朝時實行。起初家世才能並重;西晉後,注重門第和家世,促進了士族制度的發展。
(4)科舉制:隨著士族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興起,原來的選官制度已經無法推行下去,隋朝創立了科舉制,唐朝加以完善。這一制度為歷朝沿用,影響深遠。
5、古代監察制度
中央設御史,監察百官,歷朝沿用,但地方監察制有一些變化。
(1)秦朝:中央設御史大夫,地方設監御史。
(2)西漢:漢武帝設13州為監察區,設刺史進行監察,級別不高,可監察諸侯王以及地方高官。
(3)東漢:刺史監察權進一步加強,並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權和軍權,東漢末年,刺史演變為地方最高軍政長官。
(4)北宋:設通判,負責監督知州,可直接向皇帝報告,公文須經知州和通判聯合簽署才能生效。
(5)明朝:地方設提刑按察使司,管地方監察、司法;又增設廠衛特務機構,監視百官與平民。
6、軍事制度
府兵制;募兵制;禁軍制;更戍法;保甲法;將兵法;猛安謀克制;八旗制。
7、少數民族創設的制度
均田制、租調制、府兵制、蕃漢分治制、猛安謀克制、行省制、八旗制度。
8、古代其他重要政治制度
(1)禪讓制:是指我國原始社會末期,部落聯盟民主推選首領的制度是在顯貴家族圈內進行的。它既是原始公有制在政治上的反映,又是原始社會崩潰的信號。
(2)世襲制:是指階級社會中,帝位(或王位)可以世代承襲(世襲制一直沿襲到清亡,經歷了近四千年的時間)。從禪讓到王位世襲,從天下為公到天下為家,是生產力發展的結果,是階級對立的產物,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世襲制以其鮮明的私有化體現社會的重大進步。
王位世襲制代替禪讓制是歷史的進步;因為王位世襲制是生產力發展的結果,私有制發展的結果,階級對立的產物。
(3)宗法制:宗法制是一種西周以來以血緣親疏與嫡庶來確定繼承關系和名分的制度。宗法制所形成的宗族制度和特權制度,對後世影響巨大。西周王族的宗法制是與分封制互為表裡的具有政治性質的制度。
宗法制對今天的中國社會的影響:①積極影響:有利於民族的團結、社會的安定和祖國的統一,如「尊宗敬祖」「認祖歸宗」;②消極影響:容易形成地方分裂勢力和宗派勢力等,如「認人唯親」「宗派主義」。
(4)軍功授爵:戰國時期的商鞅變法,規定按軍功大小為標准,授以爵位和賜給田宅。在政治上廢除了奴隸主貴族享受爵祿的特權,有利於新興地主階級專政的建立。
(5)士族制度:士族是由豪強地主發展而來,屬於地主階級中的特權階層。士族制度形成於魏晉,東晉時充分發展,南朝末年走向衰落,隋唐時消亡。它是以門第的高低為標准選擇官吏的,即"做官看門第,通婚分士庶",是一種腐朽的政治制度。
⑸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演變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演變過程中的發展趨勢 原始社會制度(遠古---夏朝的建立)------奴隸制度(春秋末期)---------封建社會制度(戰國的正式確立----清亡) 簡述; 民族是從原始部落民族上萬年的發展直至夏朝建國前是原始社會制度.而隨著夏啟建立中國第一個朝代時,奴隸制度也隨之登上了中國歷史的舞台並表示確立直到春秋木末期封建奴隸制度的逐步瓦解.而封建社會制度在春秋末期的緩慢建立以及在戰國制度確立直到清朝的覆滅,可以毫不誇張的說,封建社會制度對中國歷史有著重大的影響,中國古代的科技成就幾乎都是在封建經濟最高峰時所創造出來的.封建社會制度所一直伴隨的君主集權制度在封建社會達到了最高峰,同時也對中國的歷史有著深遠的影響. 1.發展歷程: 戰國時期初步形成:法家代表韓非子提出建立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制國家的主張;商鞅變法建立縣制,初步確立了君主集權的政治體制. 秦朝正式建立: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正式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最高統治者稱皇帝,總攬全國軍政大權;中央設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軍事和監察;地方實行郡縣制. 西漢鞏固:漢武帝解決了王國問題,實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確立了專制主義中央集權政治制度的理論基礎. 隋唐完善:創立科舉制,有利於選拔人才,提高行政效率,擴大了統治基礎,使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進一步完善. 北宋加強:北宋初年,「杯酒釋兵權」解決兵權的問題;將地方的政權、財權和軍權收歸中央.中央集權制度進一步加強. 元朝新發展:為了加強封建統治和對遼闊疆域的管轄,在中央設中書省,地方實行行省制度.這是加強中央集權的新舉措. 明清達到頂峰(衰落):明朝中央廢丞相,權分六部;地方廢行省,設三司;設立廠衛特務機構;實行八股取士.清朝沿用明制,設軍機處,大興文字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達到 頂峰. 評價: (一)雙重作用.積極作用:①有利於多民族封建國家的建立、鞏固和發展,有利於維護祖國統一與領土完整.如:秦朝、清朝前期維護國家統一.②能有效地組織人力、物力和財力從事大規模的生產活動和經濟建設,有利於社會經濟發展.如秦朝修築長城、隋朝開鑿大運河.③在統一的環境下,有利於各民族的融合,又利於各地的經濟文化交流.如元朝的民族融合.消極作用:①專制容易形成暴政、腐敗現象,是阻礙歷史發展的因素.如秦朝暴政.②思想上表現為獨尊一家,鉗制了思想,束縛了文化.如漢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清朝「文字獄」.③在封建社會末期,阻礙了新興的資本主義生產關系萌芽的發展.如明清時期. 2.特點: 1、夏商周時期我國政治制度的主要內容是宗法制,這一時期政治制度的發展呈現以下特點:在王位和爵位的繼承上實行世襲制;在地方管理上實行分封制;在王族內部實行以嫡長子繼承製為特點的宗法制. 2、秦國統一了六國後建立了秦朝.秦朝創立了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初期主要呈現以下特點:以皇帝為中心形成從中央到地方的統治機構;官位不世襲,實行俸祿制度,由皇帝任免;官職有明確分工,既互相配合,又相互牽制. 3、「漢承秦制」,由漢至元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逐步發展,主要呈現以下特點:皇權不斷加強,相權不斷受到制約而削弱;中央權力不斷加強,地方權力不斷削弱. 4、明清時期,轉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發展到頂峰,主要呈現以下特點:廢丞相、設內閣和六部、增設軍機處;中央機構的設立和職權完全服從專制王權的需要;廢行省,設三司,直接隸屬中央,中央對地方控制進一步加強;大興文字獄,八股取士,思想文化專制不斷加強.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就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不斷發展和加強一直在推動著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發展,從歷史上可以看出,每一次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尤其是皇權的加強,都標志著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一次重要發展,最終以清朝軍機處的設立作為中國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發展到頂峰的標志,而中國古代政治制度也發展到了自身的最高點. 詳解; 一、原始社會政治制度 原始社會是指170萬年前——公元前21世紀的上百萬年時期.由於人類在這個時期處於進化階段,主要活動是找食物求生存,很少政治活動.原始社會時期分為原始群時期和氏族公社時期兩個階段. 原始群時期,人類社會組織是以血緣為紐帶組成的,比較鬆散,他們的主要活動就是共同勞動,共同抵禦猛獸和自然災害,共同消費,生活很簡單,無政治制度可言. 氏族公社時期,由於人類的進步,由於生產和生活的需要,逐漸開始產生具有政治性的制度.在氏族公社之母系氏族時期,政治制度特點是:婦女在公社中處於支配地位,世系從母系計算,實行共族共財制,財產由母系繼承.歷史發展到父系氏族公社時期,政治制度有了長足的進步:男人在公社中處於支配地位,世系從父系計算,實行財產公有制,財產由父系繼承.在這一時期出現了著名的軍事民主制度和禪讓制.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生產關系也在進步,原始社會財產共有制開始被破壞,產生了私有制,從而中華民族進入了更高的一個社會時期——奴隸社會時期. 二、奴隸社會時期的政治制度 中華民族在奴隸社會時期發展了大約1000年(公元前21世紀——公元前11世紀),經過了夏朝和商朝兩個朝代,創造了璀璨的物質和精神文明.這個時期的政治制度特點有如下幾方面: 1、王位世襲制度——中國從夏朝大禹傳位於子開始,就奠定了中國兩千年來的政治制度的基調——王(皇)位世襲.王位世襲制度的確立是我國古代史上的一件大事件,他標志著氏族公社制度的瓦解,保護私有制度和剝削階級的國家機器已經產生. 2、各具特色的政府組織形式——自從夏朝由禪讓制變為世襲制後,國家產生了,階級也產生了,為了維護本階級的利益,國家機器必然產生.夏朝和商朝的國家組織既有相同點又各有特色.王稱天子,王下有百官.又有法律和刑罰,用於鎮壓奴隸的反抗行為.它們的不同在於百官的稱呼和刑法的種類. 3、建立在相同的經濟基礎之上的政治制度——他們有著相同的經濟基礎,那就是土地私有制,奴隸主統治和剝削奴隸.當奴隸制嚴重阻礙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的時候,由代表先進生產力的周王朝滅亡了奴隸制的商朝,使中國歷史進入到封建社會時代. 三、封建社會時代的政治制度 從周朝開始的封建社會在中國延續了3000多年,既創造過輝煌的成就,也由於其強大的保守勢力,嚴重的阻礙了中國發展的進程,最終落後於世界,導致了百年的屈辱.在這幾千年裡,政治制度大同小異,一脈相承.用一句話來概括就是:秦始皇式的法家政治統治——高度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度;周公、孔孟仁義之道的思想統治——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三綱五常的儒家思想.其總的特點及變化情況論述如下: 1、至高無上的皇帝制度.雖然周朝的天子自稱為王,但實際就是皇帝,皇權是至高無上的.周王是最高的統治者,他既是中央機構的首領,也是諸侯的共主.他採取「分土封侯」的宗法制度和政治制度相結合的方式來統治天下.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後的兩千年來,天子稱皇帝,仍然是國家的最高統治者,擁有最大的權力,既是國家的首領,也是宗族的首領.「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2、諸侯分封制.自從周武王滅了商朝後,把全國疆域分封給兄弟兒孫和功臣開始到清朝鴉片戰爭為止,歷朝歷代的帝王為了使自己家族一統萬世,都會分封自己的伯叔、兄弟、姊妹、兒孫.因為分封諸侯導致過很多的內部戰爭,最終使得從擁有一方統治權的諸侯被削弱為只享有衣食稅收權的空爵! 3、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的中央機構制度.幾千來,中國中央機構總的來說是遵行了秦始皇的三公九卿制的模式.即使是從隋唐開始及其以後的三省六部制也是遵行其道的.只是結合各自時期統治需要略有變化而已. 秦始皇時的三公:百官之首的丞相;總管軍事的太尉;主管監察的御史大夫.九卿:掌管宗廟禮儀的奉常;掌管宮殿警衛的郎中令;掌管宮門屯衛的衛尉;掌管御用車馬的太僕;掌管刑法的廷尉;掌管外交和民族事務的典客;掌管皇族、宗室譜系名籍的宗正;掌管財政的治粟內史;掌管山海池澤稅收的少府.「漢承秦制」,漢朝沒有多大改動秦制.後來漢武帝改革,成立了中朝(內朝),進一步加強了中央集權.東漢光武帝對三公九卿製做了大的改動,成立了尚書台,使得三公名不副實,出現了「雖置三公,事歸台閣」的情況.此後經過魏晉時期和南北朝時期,三公九卿制逐漸向三省六部制過渡,最終在隋朝形成三省六部制,並一直延續到清朝.其間雖小有改動,但是本質相同,萬變不離其宗. 三省: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各省長官為丞相.六部是: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長官為尚書,副官為侍郎.三省六部之官員就如三公九卿一樣掌管著全國的一切權力. 4、郡縣制.郡縣制開始於秦朝,是商鞅變法的成果,是歷史發展的產物,是加強中央集權的需要!從秦始皇推行郡縣制開始,兩千年來,各個朝代都遵行不悖.雖然幾經變換,從郡縣制——州縣制、——省府縣制,但是這是一脈相承的.郡縣制開始於秦始皇,結束於南北朝之北周.州縣制開始於隋朝,直用到清末.省、府(州)、縣制開始於元朝,延續到清末. 時至今日,我們仍然在延續著上面的制度. ,表現並不突出,所以不涉及. 三、政治制度與倫理道德相結合,儒家學術思想長期影響古代政治制度.這部分的相關知識,在《歷史3(必修)》中有專門的討論,本課也不予展開. 四、貴族特權和官僚主義。
⑹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變化
中國古代的政治制度是從人治社會到法治社會的轉變。
從夏商周春秋戰國的先秦時期開始,中國古代的政治制度體系就逐漸變得健全和完善起來。中國早期的政治制度深受血緣關系的影響,從夏商王朝時期伊始,世襲制和宗法制逐漸嶄露頭角。
隨著秦漢大一統,出現了中央集權制度,特別是以皇權獨尊為核心的官僚體製成為了當時社會的主宰。此後,明清朝代的政治制度變成為高度集權的君主專制主義。從此,古代中國開始走向衰落之路,近代中國開始顯現。
(6)中國歷史發展制度擴展閱讀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包括
1、中國政治制度的歷史經過數千年的發展過程,從未中斷,因此源流分明,沿革清晰。
2、以君權為中心,高度集中權力。在人神關繫上,鼓吹君權神授,君權至上,以神權服務於君權。在君臣關繫上,宣揚君令臣從,臣效死忠,下級服從上級,全國依附君主。在權力配置原則上,君主一人全面壟斷國家的行政、立法、司法、監察、財政、軍事和文化教育大權。
3、人治高於法治。雖然每朝每代都曾制定和修訂法律,但政治生活的主流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尤其是君主的言論,可以任意沖擊、取代法律。
4、完備性、周密性和成熟性。中國古代政治機構的設置相當完備,從君主到臣僚,從中央地方,上下相依、交叉相連,統治法網嚴密周全。
5、宗法制度的殘余嚴重影響到古代政治制度的建設,父權的觀念滲入到國家政治制度中,居家為孝,事君為忠,藉助父權來加強君權和行政權。
6、在漫長的政治制度的發展過程中,儒家經典是君主專制制度的理論基礎,是歷代各項制度與政策的依據。政治制度與倫理道德相結合,儒家學術思想長期影響古代政治制度。
7、調整倫理關系與等級秩序的禮制,得到行政法的確認而與政治制度結合,形成典型的官僚政治、嚴密的等級制度,造成嚴重的官民對立現象。
⑺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形成與發展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的演變
2020-02-25 11:15:18
文/葉丹
中國古代歷代政權的政治制度,可以分為中央政治制度、地方政治制度和選官用官政治制度。中國政治歷史的3大主線是:中央集權不斷加強、君主專制不斷加強、人才選拔不斷公正規范化。
歷朝制度繼承與發展
中央集權脈絡:西周(分封制、宗法制)——秦(郡縣制)——西漢(推恩令、刺史制)——唐(節度使)——宋(收精兵、文官制)——元(行省制)——明清沿用(明廢行中書省、設三司、廠衛制)。
君主專制脈絡:西周(分封制)——秦(三公九卿制)——西漢(中外朝制)——魏晉南北朝(三長制)——隋唐(三省六部制)——宋(二府三司制)——元(中書省制)——明(廢宰相、設內閣、司禮監)——清(南書房、軍機處)。
選官用官制度脈絡:西周(世卿世祿制)——秦(軍功爵制)——漢(察舉制、徵辟制)——魏晉南北朝(九品中正制)——隋(科舉制)——唐至清沿用(唐武則天首創武舉、殿試,明朝開始限定考試內容為四書五經,採取八股取士)。
古代政治制度的變化
1.夏訥時期初步建立官制,在地方封候伯。
2.周朝建立分封制和宗法制,在地方封諸侯,實行森嚴的等級制服。
分封制使地方封候勢力逐漸擴大,在東周時嚴重威脅中央政權的穩定。
3.秦朝建立中央集權制,在中央高皇帝制度和中央官制,在地方實行郡縣制,用於加強中央集權。
4.漢初實行郡縣制和分封制並存的方式,封國逐漸強大,出現「七國之亂」。武帝推行「推恩令」削弱封國力量,加強中央集權。
5.隋唐朝時實行「三省六部制」,削弱相權,加強了中央集權。
6.宋朝通過「杯酒釋兵權」等方式,把地方的財權、兵權、行政權收歸中央,削弱了地方權力。
7.元時建立行省制度,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又有效地維護了多民族國家的統一。
8.明時廢丞相,六部分權,加強中央集權。
9.清時設南書房,設軍機處,廢內閣,取消議政王大臣會議,使中央集權達到中國封建社會的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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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中國古代中央政治制度的演變過程,特點和影響
基本制度演變過程:
一、萌芽於戰國:
1、理論上:
戰國時期,韓非子提出建立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國家。
2、實踐上:
戰國時期,秦國商鞅變法,規定廢分封,行縣制,實行中央集權制度。
影響:
1、積極作用:
①有利於多民族封建國家的建立、鞏固和發展,有利於維護國家的統一和領土的完整。
②能有效地組織人力、物力和財力進行大規模的經濟建設和生產活動,有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
③在統一的社會環境下,有利於民族大融合,有利於各地區經濟、文化的交流、發展和提高,使我國古代人民創造了領先於世界的古代文明。
2、消極影響:
①政治上,君權專制易形成暴政統治和導致腐敗現象的出現,成為阻礙歷史發展的因素。
②在思想方面獨尊一家,箝制了人們的思想,「萬馬齊喑」,嚴重阻礙了科學發展。
③經濟上,在明清時期嚴重阻礙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和發展。
3、概括地說,在封建社會前期,其積極作用是主要的。封建社會後期,其消極作用逐漸增大,尤其是明清時期,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進一步強化,束縛了社會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其危害尤為嚴重。
(8)中國歷史發展制度擴展閱讀:
中國古代政治制度:
中國古代(奴隸社會、封建社會)歷代政權的政治制度,可以分為中央政治制度、地方政治制度和選官用官政治制度。
中國政治歷史的3大主線是:
中央集權不斷加強、君主專制不斷加強、人才選拔不斷公正規范化。王朝興衰歷史主要規律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時勢造英雄、英雄出少年。
中央集權脈絡:
西周(分封制、宗法制)——秦(郡縣制)——西漢(推恩令、刺史制)——唐(節度使)——宋(收精兵、文官制)——元(行省制)——明清沿用(明廢行中書省、設三司、廠衛制)。
君主專制脈絡:
西周(分封制)——秦(三公九卿制)——西漢(中外朝制)——魏晉南北朝(三長制)——隋唐(三省六部制)——宋(二府三司制)——元(中書省制)——明(廢宰相、設內閣、司禮監)——清(南書房、軍機處)。
選官用官制度脈絡:
西周(世卿世祿制)——秦(軍功爵制)——漢(察舉制、徵辟制)——魏晉南北朝(九品中正制)——隋(科舉制)——唐至清沿用(唐武則天首創武舉、殿試,明朝開始限定考試內容為四書五經,採取八股取士)。
歷史總是在曲折中發展,歷朝制度既相互繼承,又各有發展。
⑼ 中國古代社會制度的演變過程
原始母系社會到來夏朝開始進入奴隸自製度
從秦始皇統一六國後社會就從奴隸制度進入封建制度 清朝末期是半封建半殖民地
所以你說的都是封建制度
還有以下劃分
蒙昧時期、母系氏族制(從伏羲到大禹)、父系氏族制(夏)、奴隸制(商)、農奴制(周)、雇農制(秦始皇統一中國開始)。
最准確的劃分應該是夏、商二代應該為氏族封建社會,西周為宗法封建制社會,東周後地主封建制社會。
以上的夏並非你列舉的西夏。
⑽ 中國古代皇帝制度的制度演變
「皇帝」這一稱號淵源於上古傳說中的三皇五帝。皇帝制度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開始創立,經過歷代王朝的不斷發展、強化,直至1916年袁世凱的垮台而徹底廢除,前後歷時2137年,其間一直作為中國古代專制制度的重要特徵,經歷了由初創、初步完善、完善成熟、進一步發展、強化、消亡這一演變規律。
經過2000多年的不斷發展,形成為一套內容廣泛,目的明確,旨在維護皇帝權威,保證皇權行使的完整制度。其特點也是十分明顯的。主要有:
第一,神權被皇權進一步利用,以當時社會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集中突出皇帝至高無上的地位。
第二,皇帝在全國范圍內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和絕對的權力,一切規章制度的制定,一切內政外交以及和戰等大政均由皇帝裁定。
第三,全體官僚都是皇帝的臣僕,龐大的國家機構都是君主的辦事機構。第四,全國的人口、資源都是皇帝擁有的財富,可以全權支配。 秦漢魏晉南北朝是皇帝制度從初創到初步完善的時期.在這一時期,皇帝制度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神權被皇權進一步利用。秦滅六國,始皇自稱「賴宗廟之靈」,進而又採用鄒衍「五德之運」的學說,利用天人感應論,「以為周得火德,秦代周,從所不勝,為水德」。自此,五行相剋的學說便成為新王朝取代舊王朝的理論依據。漢武帝時,董仲舒發展了儒家的君權神授說,給君權披上了一層神聖而又神秘的外衣。君權與神權的結合,加強了君權不可侵犯的原則。
第二,為維護皇帝的尊嚴,禮樂制度被進一步強化利用。劉邦令著名儒生叔孫通率其諸弟子共定朝儀,「采古禮與秦儀雜就之」。經過幾個月的努力,在公元前200年,值長樂宮新建成,諸侯群臣朝賀之際,開始實行朝賀大禮。統治者大力加強禮的建設,使禮成為維持社會和政治秩序,鞏固等級制度,調整人與人之間的各種社會關系及權利義務的規范和准則,以禮入政、入法,確立皇帝至高無上的地位和尊卑上下等級關系,使之成為指導立法、司法、行政的基本原則。
第三,皇權是在排除來自各方面的侵擾之後得以鞏固的,它經歷了與各方面政治勢力的較量和斗爭。隋唐時期是皇帝制度的完善並成熟時期。隋開創重新統一的局面,皇帝制度在新的形勢下得到了比較充分的發展。隋以前的尊號只有「皇帝」二字,當時認為這已經充分表達出世俗最高貴尊寵的內容。到唐高宗李治時,群臣給他上號為「天皇」。意味著比一般皇帝的專門稱謂更高一階,是為上尊號之始。自此以後,逐漸確立了在皇帝生前即上尊號的制度。
在廟號和陵寢方面,唐代以前,帝王廟號是根據故去的皇帝在本朝代的治績和地位來評定為「祖」或「宗」的,並不是每一個帝王都能享有這種「殊榮」。從唐代開始,確立了開國之主稱「祖」,以後所有君主一律稱「宗」的廟號制度。
在禮儀制度方面,隋文帝時由太常卿牛弘修定的《五禮》130篇,唐太宗時制定的《貞觀禮》138篇。唐高宗時制定的《顯慶禮》130卷,唐玄宗時制定的《大唐開元禮》150卷。篇目卷秩越來越多,禮規也越來越細密。諸禮的共同特點就是集中突出皇帝的威儀。
在符璽和詔敕方面,秦漢皇帝有六璽,隋以後確立皇帝八璽制度。八璽名稱不同,用處也不同。在皇位繼承方面,這個時期的統治者不斷加強和完善皇嗣的建置和管理。隋唐制定了隆重的冊立太子的禮儀,設置了規模龐大的東宮官署機構。
後宮制度和外戚政治方面,隋唐時期的後宮嫡庶等級制度更加嚴格,後宮制度也臻於完備,尤其是皇後的地位在前代的基礎上有進一步提高。從《大唐開元禮》看,《五禮》之中有關皇後、皇太後的禮節規定占整個篇幅的近六分之一,增加了前代所沒有的「皇後受群臣賀」和「內外命婦入朝皇後」的朝儀。這個時期,在皇帝制度其他的各方面也有不同程度的完善。 宋元則是皇帝制度的進一步發展時期。
在禮儀方面,宋徽宗時續修《政和五禮新儀》230卷等在符璽和詔敕方面,宋代更加嚴格用璽制度,「應合用寶,外符室郎具奏,請內符寶郎御前請寶,印訖,付外符寶郎承受」。這樣做的目的是使內外相互牽制,防止其中生有弊端。
在宋代皇後地位更加突出,這實際上也是皇權提高的折射。宋代皇權膨脹,皇後的地位水漲船高。當時,還確立了皇太後垂簾聽政之禮。自宋太宗以後,新皇帝即位之初,皇太後垂簾聽政成為固定的制度。在外戚制度方面,宋代則採取了比較好的措施。史稱「宋三百餘年,外無漢王氏之患,內無唐武、韋之禍」其主要原因在於「內助之賢、母範之正」,其實,這不外是吸取漢、唐的教訓,大力強化禮制,加強對後妃思想和活動的約束控制的結果。宋代對外戚僅賜給一定的身份榮譽和錢財,不給以實權。按規定「當時無外姻輔政者」。
在宗室制度方面,「宋承唐制,宗王襁褓即裂上而爵之。然名存實亡,無補於事。降至疏屬,宗正有籍,玉牒有名,宗學有教,郊祀、明堂,遇國慶典,皆有祿秩」。宋代對於宗室給以很高的政治和經濟待遇,就是不給權力,幾世以後宗室便與士庶之家基本相同了。 發展期過後緊接著就是強化期,而清代則將皇帝制度強化到了顛峰。而這一時期也是皇帝制度的消亡時期。
清朝極力提高君主大權,從制度上保證全國統治權力高度集中。在這方面,清王朝遠遠超過以前的各個王朝,然而同時,帝制社會和地主階級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也愈益尖銳。
在皇位繼承方面,皇族爭奪帝位的斗爭非常劇烈。在雍正帝時期,除了採用非常殘忍的屠戮迫害的辦法以鋤滅政敵外,還從根本上決定廢除了以嫡長制為前提預立皇太子的辦法,改行密建皇儲的制度。這種制度的確立在歷史上尚屬首次,這是對2000年來歷代王朝立嫡長為太子制度的否定,是對封建規章和傳統禮俗觀念的一次突破。在當時,要這樣做,是需要有很大的膽識和勇氣的。從其效果來看,雍正的做法較之立嫡長為太子的老辦法是有明顯優點的,嫡長子被取消了註定當候補皇帝的資格,有時在諸皇子中多少也能起到激勵上進的作用。
秦始皇帝者,秦莊襄王子也。庄襄王為秦質子於趙,見呂不韋姬,悅而取之,生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於邯鄲。及生,名為政。姓趙氏。
---------《史記·秦始皇本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