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國安法對香港有什麼影響
從法律角度,尤其是特區角度,此法影響甚大。
其實本法最重要的部分是對特區現行法律進行「大幅」的調整,可想而知香港法律界對此法應當是十分震撼,也難怪之前捂著不公布草案。相比於大家關注的新公署,我反而認為是類似於《反分裂國家法》一樣,用作兜底和警告。因此我打算挑選幾條分析。
第二條,
第四條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地位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條和第十二條規定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根本性條款。
按理說,一部法律內部的位階是一致的。第二條直接把《基本法》兩條條款的地位抬高,等於是《基本法》中的《基本法》。那麼這兩條說啥呢?
《基本法》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基本法》第十二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所以還是強調一國兩制,這當然是歡迎的。但是,如果這兩條款位階最高,那麼基本法其他條款還做不做數?
第四條說算數的,人權還是要講的。
第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
這兩項公約在香港的司法實踐中,地位僅次於《基本法》,可以用作對其他法例進行「合憲性審查「,這是因為《基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有效,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予以實施。
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除依法規定外不得限制,此種限制不得與本條第一款規定抵觸。
第六條第三款就很有意思了: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這一款的簽確認書的做法,實際上是2016年香港立法會選舉時選舉主任用的方法。當時選舉主任要求參選人要簽確認書,確認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換句話說不能主張」港獨。「當時不少主張「港獨」或「本土自決」的候選人都簽了,結果選舉主任認為他們是不真心,不符合參選資格。
當時一些人,比如陳浩天、梁天琦就馬上跑去高等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說這事得選舉完再說。選舉完了,這些人就入稟法院選舉呈請。陳浩天案中,高等法院認可了選舉主任的做法,認為他有權要求參選人簽確認書,作為衡量參選人資格得參考依據之後。並且即便參選人簽確認書了,選舉主任也可以不讓它選,因為確認書只是依據之一。現在國安法這樣安排,還挺有意思的。
以上就是本法的總則部分。
第二章職責和機構
職責其實就是加強教育算新東西,其他本質上《基本法》也這樣規定。
至於機構,一是在特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這參考了澳門的安排,但是這委員會還有由中央指派的顧問,這是澳門所沒有的。這也是特區政府機關第一個有由中央直接指派人員的機關。
補充一點:
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復核。
這里的司法復核,應該是指對行政機關所作出決定的復查,類似於內地的行政訴訟,(而不是在本文最後講的「合憲性審查」,雖然它們的英文都叫judicial review)等於說以後不能向國安委提起行政訴訟了。比較出名的司法復核案件有2010年的港珠澳大橋案,一個老婦在法律援助的幫助下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復核,認為環保署的《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環評報告》有問題,隨後高等法院判決環保署署長敗訴,香港段工程為此停工半年。
『貳』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設立意義是什麼
這個法律草案是貫徹落實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精神和要求的重要立法項目。
這也是新形勢下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標志性法律,將切實有效維護國家安全,保障香港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確保香港「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立法過程:
2020年6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由委員長會議提請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
2020年6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和閉幕會。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49號主席令予以公布。
(2)香港國安法歷史意義擴展閱讀: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表決通過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於6月30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和閉幕會。
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49號主席令予以公布;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
會議決定免去胡澤君的審計署審計長職務,任命侯凱為審計署審計長,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50號主席令予以任免。栗戰書委員長出席會議。
『叄』 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和實施,是中國什麼的又一鮮活範例
中國政治智慧抄。
香港國安法是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對基本法的制度完善和重要補充,有助於基本法規定的各項制度得到有效實施,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了堅實保障,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香港國安法,既凸顯『一國』特色,又兼顧『兩制』差異,是中國立法實踐的又一創新,是『一國兩制』的創造性實踐,是中國政治智慧的又一鮮活範例。
(3)香港國安法歷史意義擴展閱讀:
基本法是對「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的制度化和法律化,而香港國安法又是補充、發展和完善基本法的憲制性法律,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安排的法律化、規范化、明晰化。
基本法是一部具有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的法律著作。說它具有歷史意義,不只是過去、現在,而且包括將來;說國際意義,不只是第三世界,而且對全人類都具有長遠意義。
『肆』 2,為什麼說香港國安法是維護國家主權和香港繁榮穩定的法律依據
就是讓想鬧事的老實點,不聽話就搞你,國安法就是為了能名正言順
『伍』 國安法的頒布實施有什麼歷史意義
填補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漏洞,為維護香港地區社會穩定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法律手段,也是保障香港經濟繁榮發展的「守護神」。
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為「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了強大支撐,為香港居民權利和自由的提供了堅實保障,堪稱「一國兩制」實踐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院長、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秘書長汪海燕指出,香港國安法為香港近些年來出現的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治安等亂象提供了直接的解決方式,懲治有關違法犯罪行為,以立法形式保護香港人民的人身與財產安全免受「亂港分子」的破壞。從法律體系完整性上來看,香港法律體系在保護國家安全方面一直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這在任何國家和地區都是非常罕見的,此次香港國安法的出台填補了這一漏洞,在立法層面建立更為完善的法律體系。
(5)香港國安法歷史意義擴展閱讀: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刑法學會常務理事時延安認為,香港國安法在人權保障方面規定非常詳盡,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而且,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將有效打擊亂港勢力,有助於恢復香港的正常秩序,切實保障香港居民的合法權益。
法律的生命在於實施。香港國安法頒布後,關鍵是全面實施,使該法基本精神與具體規定真正落地。田飛龍建議,首先要加強香港社會的國家安全法制教育,因為香港國安法是一部新法律,成立的新機構,無論是駐港國安公署還是國安委,都承擔有全新的法治行為。「法制教育一定要先行,在香港市民當中形成一個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制氛圍。」
『陸』 國安法的頒布對維護香港的政治安定與經濟生活有何重大意義
國安法的頒布,對香港地區,對我們國家的整體發展都有好處。香港真正意義上回歸了回,我們用了150年讓它答回歸,又用了23年與其融合,現在內地經濟已經完全超過了港澳地區
所以國安法的表決通過,除了給香港帶去安定,安全的社會環境,更可以為香港的後續經濟、教育等等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是好事。
這個法律草案是貫徹落實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精神和要求的重要立法項目,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向會議作了關於法律草案的說明。
(6)香港國安法歷史意義擴展閱讀:
立法過程
2020年6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由委員長會議提請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
2020年6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和閉幕會。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49號主席令予以公布。
『柒』 為什麼說香港國安法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治本之
香港國安法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是因為香港國安法是維護中國國家安全堅決有力的舉措,同時有利於香港安全穩定、發展繁榮,也充分彰顯中國政府維護「一國兩制」的決心和信心。
一、維護中國國家安全堅決有力的舉措
日本市民團體「繼承和發展村山談話會」理事長藤田高景說,「一國」是實行「兩制」的前提和基礎,「兩制」從屬和派生於「一國」,並統一於「一國」之內。
藤田高景認為,一段時期以來,反中亂港分子打砸商店,破壞公共設施,毆打無辜市民,暴力襲擊警察,癱瘓政府管治和立法會運作,這樣的行徑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不能被容許。近年來,一些外國勢力公然干預香港事務,通過多種方式插手和搗亂,與香港反中亂港勢力勾連合流、沆瀣一氣,為反中亂港勢力撐腰打氣、提供保護傘。
這些行為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損害法治,嚴重危害中國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涉港國家安全立法是維護中國國家安全堅決有力的舉措,將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二、有利於香港安全穩定、發展繁榮
美國庫恩基金會主席羅伯特·勞倫斯·庫恩指出,毋庸置疑,根據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中國全國人大有充分的法理依據推動涉港國家安全立法。這一堅決措施得到了全體中國人民的衷心擁護。
法國巴黎第八大學教授、中國問題專家皮埃爾·皮卡爾表示,去年以來在香港發生的街頭暴力對香港公共安全造成了極大威脅,對「一國兩制」實踐構成了嚴重挑戰,嚴重威脅香港的繁榮穩定。「中國全國人大高票表決通過這一決定十分及時且很有必要,這是中國維護國家安全穩定、保障『一國兩制』的必要舉措」。
三、充分彰顯維護「一國兩制」的決心和信心
在巴西里約天主教大學法學系任教的阿格尼斯·克里斯蒂安認為,涉港國家安全立法將有效遏制嚴重危害中國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是穩定香港局勢的正確舉措。
克里斯蒂安說:「香港在回歸後的繁榮發展,證明了『一國兩制』方針的正確性。中國推進相關立法合理正當,充分彰顯維護『一國兩制』的決心和信心。香港事務屬於中國內政,任何國家、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干預。」
(7)香港國安法歷史意義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通過
6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會議經表決,全票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增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所列全國性法律的決定》,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明確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
『捌』 香港有了國安法是什麼意思,和一國兩制有關系嗎
已經生效實施的香港國安法為香港今後「一國兩制」實踐劃出了清晰的底線,同時體現出中央對特區高度自治的尊重,也有助於香港社會找回「一國兩制」的初心。
譚惠珠表示,當初起草香港基本法時,中央信任香港以及考慮到當時「兩制」的差異,決定讓香港特區就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基本法第23條進行本地立法。香港回歸23年來,在反對派的極力阻撓和污名化下,香港始終未能完成此項憲制責任。去年「修例風波」以來,「黑暴」「港獨」「攬炒」愈演愈烈,不斷挑戰「一國兩制」的原則和底線,中央不得不出手扭轉香港亂局。
(8)香港國安法歷史意義擴展閱讀:
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並全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剛剛香港特區政府網站發布新聞公報,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6月30日晚上11時正式生效。
在公報中,香港特區政府表示,按《決定》規定,「香港國安法」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香港公布實施,有關公布已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簽署,並於今(六月三十日)晚刊憲生效。
據了解,「香港國安法」共66條,分為6章,分別為總則、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罪行和處罰,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中央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及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