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為什麼說兩岸統一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
1。地理原因,以前台灣與中國大陸是一體的,由於海平面下降,才出現台灣海峽,回所以,台灣是中國答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歷史原因,台灣在古代就屬於中國。近代又有鄭成功收復台灣。清政府在台灣設立行省,劉銘傳是第一任台灣巡撫。
3。政治原因,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回歸祖國是台灣人民和大陸人民的共同願望
Ⅱ 新中國以來兩岸關系發展進程
建國初期,兩岸在對解決對方問題的政策上偏重於武力及軍事手段。中國人民解放軍誓言「解放台灣」,在1949年發動金門戰役企圖登陸大金門島;1955年攻打金門、一江山島與大陳島,引發第一次台灣海峽危機;隨後在1958年發動金門炮戰,引發第二次台灣海峽危機。在主動以軍事方式尋求一統中國的同時,中國共產黨以中國國民黨及蔣中正為訴求對象在1956年提出「爭取和平解放台灣」並於1957年由毛澤東提議「第三次國共合作」,隨後1960年由毛澤東與周恩來共同擘劃一綱四目,即:祖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在北京,台灣為地方政府;台灣回歸後,除外交歸於中央外,其餘軍、政、人事「均委於蔣」。以上提議均為台灣國民黨政府拒絕。處於被動、缺少縱深的台灣國民黨政府則是以防禦為主,在1954年與美國簽訂所謂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對抗來自對岸的軍事攻擊,但在1958年10月與美國所簽訂的聯合公報中則向美國表示未來「非憑借武力」(not the use of force)光復大陸,而是憑借三民主義,一般認為這是國民黨政府對美保證不將其捲入兩岸軍事紛爭的表達。雖然如此,國民黨政府仍多次派出間諜或特務進行對於中國共產黨高層的暗殺.此後美國一方面藉由"中美共同防禦條約"防護台灣的安全,另一方面也牽制住蔣介石反攻大陸將美國拖入戰爭的可能性,兩岸關系從軍事對抗走向外交角力。自1962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即每年委由同為社會主義陣營的國家申請加入聯合國,然而當時受到冷戰對峙的影響,西方國家多數承認自由中國(即國民黨政府)在聯合國的席次代表權。一方面由於國民黨政府積極開展與新興獨立國家的關系,另一方面拜冷戰對峙、眾多西方國家追隨美國腳步之賜,致使1969年時邦交國數目達到高峰-68個邦交國。與此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在內有文化大革命,對外先後與蘇聯、印度交惡的狀況下,導致外交呈現孤立傾向,只有24個邦交國,不過隨後雙方外交實力即開始發生逆轉。與此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在內有文化大革命,對外先後與蘇聯、印度交惡的狀況下,導致外交呈現孤立傾向,只有24個邦交國,不過隨後雙方外交實力即開始發生逆轉。1969年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聯間剛發生珍寶島事件後不久,美國在華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會談。1971年1月,8月17日,美國駐聯合國首席代表布希向聯合國大會遞交一封信及備忘錄,正式要求聯合國第二十六屆大會將「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列為議程,不過美國對此一議題所提的方案是「雙重代表權」,美國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有代表權」,但是「應當規定不剝奪中華民國(即國民黨政府)的代表權」,北京當局並不同意此一提案,台北當局則在審度時勢後勉強予以接受,但並未公開承認或宣傳。正當聯合國大會辯論此一議題時,基辛格於10月下旬再度訪問北京,美國提案的雙重代表權未獲聯合國內多數國家支持。10月25日,經過表決贊成美國提案者共55票,反對者59票,15票棄權。國民黨政府駐聯合國代表周書楷眼見大勢已去,在請示台北當局奉可後,主動在大會上宣布"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隨後,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在聯合國代表中國之權。此時期台海兩岸政府均堅守一個中國原則,此一原則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取代國民黨政府後在國際間更為鞏固,即使有國家願意雙重承認北京與台北,兩岸政府也不接受雙重承認。國民黨政府的外交關系為此大受打擊,至1976年與國民黨政府維持邦交的國家計26國,其餘世界各國多轉向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1972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日本及1979年的美國。之後台灣地區實行地方自治日久,省議員、縣長、市長、縣議員、市議員皆依《台灣省地方自治實施條例》由人民直接選舉。1996年首次舉行總統直選,由於1995年至1996年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滿時任台灣"總統"的李登輝前往美國康乃爾大學發表公開分裂中國的演講而舉行台海軍事演習,之後兩岸關系跌入冰點。1997年"修憲"凍省,亦即全面凍結省自治選舉,簡化省級組織以提高行政效率。2000年台灣第二任"總統"民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以嚴厲的口吻批評「誰要是搞台灣獨立,你就沒有好下場!」結果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勝出,完成歷史上首次政黨輪替。2004年陳水扁順利連任.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反分裂國家法》,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希望和平統一,但同時在台獨事實發生或者統一無望的前提下,不放棄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來阻止台灣獨立。之後在台灣,部分台灣民眾在台灣當局煽動下舉行遊行,台灣當局企圖利用「反分裂法」愚弄台灣人民。這次遊行受到島內一些學者和輿論的批評,並轉述台灣大學教授王曉波的話說,是因為台灣當局妄言才導致「反分裂法」的出台。2008年馬英九上台後,兩岸關系開始緩和.
Ⅲ 海峽兩岸的關系歷史發展
峽兩岸的關系歷史發展,海峽兩岸現在發展關系都是非常好的,而且都是密切相關聯的,要想進出口一些
Ⅳ 兩岸關系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5個,建國初期,兩岸在對解決對方問題的政策上偏重於武力及軍事手段。中國人民解放軍誓言「解放台灣」,在1949年發動金門戰役企圖登陸大金門島;1955年攻打金門、一江山島與大陳島,引發第一次台灣海峽危機;隨後在1958年發動金門炮戰,引發第二次台灣海峽危機。在主動以軍事方式尋求一統中國的同時,中國共產黨以中國國民黨及蔣中正為訴求對象在1956年提出「爭取和平解放台灣」並於1957年由毛澤東提議「第三次國共合作」,隨後1960年由毛澤東與周恩來共同擘劃一綱四目,即:祖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在北京,台灣為地方政府;台灣回歸後,除外交歸於中央外,其餘軍、政、人事「均委於蔣」。以上提議均為台灣國民黨政府拒絕。處於被動、缺少縱深的台灣國民黨政府則是以防禦為主,在1954年與美國簽訂所謂的"《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對抗來自對岸的軍事攻擊,但在1958年10月與美國所簽訂的聯合公報中則向美國表示未來「非憑借武力」(not the use of force)光復大陸,而是憑借三民主義,一般認為這是國民黨政府對美保證不將其捲入兩岸軍事紛爭的表達。雖然如此,國民黨政府仍多次派出間諜或特務進行對於中國共產黨高層的暗殺.此後美國一方面藉由"中美共同防禦條約"防護台灣的安全,另一方面也牽制住蔣介石反攻大陸將美國拖入戰爭的可能性,兩岸關系從軍事對抗走向外交角力。自1962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即每年委由同為社會主義陣營的國家申請加入聯合國,然而當時受到冷戰對峙的影響,西方國家多數承認自由中國(即國民黨政府)在聯合國的席次代表權。一方面由於國民黨政府積極開展與新興獨立國家的關系,另一方面拜冷戰對峙、眾多西方國家追隨美國腳步之賜,致使1969年時邦交國數目達到高峰-68個邦交國。與此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在內有文化大革命,對外先後與蘇聯、印度交惡的狀況下,導致外交呈現孤立傾向,只有24個邦交國,不過隨後雙方外交實力即開始發生逆轉。與此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在內有文化大革命,對外先後與蘇聯、印度交惡的狀況下,導致外交呈現孤立傾向,只有24個邦交國,不過隨後雙方外交實力即開始發生逆轉。1969年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聯間剛發生珍寶島事件後不久,美國在華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會談。1971年1月,8月17日,美國駐聯合國首席代表布希向聯合國大會遞交一封信及備忘錄,正式要求聯合國第二十六屆大會將「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列為議程,不過美國對此一議題所提的方案是「雙重代表權」,美國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有代表權」,但是「應當規定不剝奪中華民國(即國民黨政府)的代表權」,北京當局並不同意此一提案,台北當局則在審度時勢後勉強予以接受,但並未公開承認或宣傳。正當聯合國大會辯論此一議題時,基辛格於10月下旬再度訪問北京,美國提案的雙重代表權未獲聯合國內多數國家支持。10月25日,經過表決贊成美國提案者共55票,反對者59票,15票棄權。國民黨政府駐聯合國代表周書楷眼見大勢已去,在請示台北當局奉可後,主動在大會上宣布"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隨後,聯合國大會通過第2758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在聯合國代表中國之權。此時期台海兩岸政府均堅守一個中國原則,此一原則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取代國民黨政府後在國際間更為鞏固,即使有國家願意雙重承認北京與台北,兩岸政府也不接受雙重承認。國民黨政府的外交關系為此大受打擊,至1976年與國民黨政府維持邦交的國家計26國,其餘世界各國多轉向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1972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日本及1979年的美國。之後台灣地區實行地方自治日久,省議員、縣長、市長、縣議員、市議員皆依《台灣省地方自治實施條例》由人民直接選舉。1996年首次舉行總統直選,由於1995年至1996年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不滿時任台灣"總統"的李登輝前往美國康乃爾大學發表公開分裂中國的演講而舉行台海軍事演習,之後兩岸關系跌入冰點。1997年"修憲"凍省,亦即全面凍結省自治選舉,簡化省級組織以提高行政效率。2000年台灣第二任"總統"民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以嚴厲的口吻批評「誰要是搞台灣獨立,你就沒有好下場!」結果民進黨候選人陳水扁勝出,完成歷史上首次政黨輪替。2004年陳水扁順利連任.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反分裂國家法》,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希望和平統一,但同時在台獨事實發生或者統一無望的前提下,不放棄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來阻止台灣獨立。之後在台灣,部分台灣民眾在台灣當局煽動下舉行遊行,台灣當局企圖利用「反分裂法」愚弄台灣人民。這次遊行受到島內一些學者和輿論的批評,並轉述台灣大學教授王曉波的話說,是因為台灣當局妄言才導致「反分裂法」的出台。2008年馬英九上台後,兩岸關系開始緩和.
Ⅳ 兩岸歷年大事件
盡管兩岸關系復雜、困難,有識之士仍然不斷努力,希望營造一個互利雙贏的局面。大家認為二十一世紀是一個追求和平與發展、從對抗到對話、從斗爭到合作的世紀,也是一個兼顧自由與責任的世紀。兩岸關系要能夠穩步發展,就要從高處、大處、遠處著眼。就當前兩岸關系發展的情勢而言,下列原則與認識似乎是不可少的: 第一,面對現實,做到平等對待與相互尊重。 第二,認識到兩岸糾紛的復雜性與歷史深度,所以兩岸問題應以循序漸進的方式來解決。換句話說,目前要改善、要改良,不是要革命性的變化。 第三,要放棄對抗斗爭的思維,邁向與人為善、追求最大共識的思維。換句話說,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多累積善意,多累積成就。 第四,雙方考慮彼此關系時,少做無謂的政治符號的堅持,多做以人民的價值,人民的福祉未核心考量的事。民眾希望兩岸安定、繁榮,希望加強交流、增進利益,兩岸政府的政策不應違背此一人心與走向。兩岸應盡量避免加深對方的主要疑懼 第五,雙方應當盡量避免加深對方的主要疑懼。大陸最擔心的是,台灣從中國永久分離及因此而帶來的不利後果;台灣最擔心的是被大陸並吞,並喪失自主性。雙方在言行上如能避免加深對方的主要疑懼,則兩岸關系自有其開展的空間。個人始終認為,我們所處的是一個和平與發展的時代,也是一個自由與民主蔚為風潮的時代。中華民族具有悠久的歷史,深度的文明,也發展出很高的政治智慧。盡管兩岸情勢復雜,只要雙方能夠掌握中華民族政治智慧的核心「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把人民、國家和政權的關系擺上正確的位階,也就是把人民的福祉的考量放在政治權力、政治符號,甚至領土管轄權之上,努力去做,我們相信兩岸關系必定可以走出一條康莊大道來。
希望採納
Ⅵ 海峽兩岸關系發展的歷程拜託各位大神
2010年1月26日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第一次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專家工作協商在北京舉行。大陸方面由 海峽兩岸關系協會 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帶隊,台灣方面由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副董事長高孔廉帶隊,成員包括兩岸相關經濟主管部門的人員。海峽兩岸就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的名稱、基本結構、建立協商工作機制等問題交換了意見。 海峽兩岸經過一天坦誠和善意的協商,取得了多項共識。海峽兩岸認為,海峽兩岸研究單位關於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共同研究的結論和建議,體現了海峽兩岸經濟的現狀和特點,反映了海峽兩岸經濟發展的需要,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海峽兩岸一致認為,簽署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有利於海峽兩岸展開進一步的經濟合作,有利於海峽兩岸共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國際經濟激烈競爭的挑戰,有利於建立具有海峽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有利於增進海峽兩岸人民的福祉(zhǐ)。海峽兩岸同意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的基本內容涵蓋海峽兩岸之間的主要經濟活動,包括 貨物貿易 和 服務貿易 的市場開放、原產地規則、早期收獲計劃、貿易救濟、爭端解決、投資和經濟合作等;今後將按業務議題進行協商。海峽兩岸還交換了稅則和有關經濟管理規定與統計數據等。 海峽兩岸同意,應本著 先易後難、求同化異、循序漸進、積極穩妥和先經濟後政治 的原則,盡快推動簽署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進程
Ⅶ 海峽兩岸關系發展史上的一次歷史性突破
汪辜會談
1993年4月27日至29日,在海協會的倡議和積極推動下,經過海峽兩岸的共同努力,備受注目的第一次「汪辜會談」在新加坡正式舉行。這是海峽兩岸授權的民間機構最高負責人之間的首次會晤,也是40餘年來,兩岸高層人士的首次接觸商談。盡管這次會談只局限於民間性、經濟性、事務性和功能性的范圍,但其本身所具有的意義及對兩岸關系的影響已引起台灣島內的高度重視和國際社會的普遍關注。
80年代以來,隨著海峽兩岸政策的調整,兩岸的各種交流與交往進入持續調整發展的階段。同時兩岸間的民事糾紛、漁事糾紛以及走私、偷渡等問題也越來越多,且層面日益擴大,為兩岸關系的發展增添了許多困難和麻煩,亟待解決。雖然海基會和海協會成立後,雙方就上述問題進行過多次商談,但由於接觸層次較低,海基會所獲授權不足及政治的影響等原因,進展一直不大,因而有必要由兩會高層次負責人直接坐下來進行商談,以早日解決這些問題。長期以來,大陸方面為解決這些問題曾多次提倡通過接觸談判解決兩岸關系中的具體問題,經過艱苦努力,促成了第一次「汪辜會談」,會談於1993年4月27日上午正式在新加坡海皇大廈舉行。
會上,海協會汪道涵會長首先發言。他重申了這次會議是民間性、經濟性、事務性、功能性的,充分說明了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迫切性和必然性,並集中論述了兩岸經濟交流合作中的8個具體問題:
(1)對兩岸經濟合作的基本主張;
(2)直接「三通」應當擺上議事日程;
(3)關於兩會共同籌開民間的經濟交流會議(制度)的建議;
(4)台商在大陸投資和大陸經貿界人士訪台問題;
(5)兩岸勞務合作問題;
(6)台灣參與開發浦東、三峽、圖們江問題;
(7)合作開發能源、資源問題;
(8)兩岸合作開發台灣海峽和東海無爭議地區石油資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