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檔案館的歷史沿革
世界上第一個具有近代意義的國家檔案館是法國國家檔案館,是18世紀末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的產物。根據法令規定,凡與法國國家機關、行政區劃、國家法律和公共規章有關的文件,都必須集中到國家檔案館保存,並實行對外開放原則,規定每一個法國人都可以查閱其所需要的文件。其後世界各國大都建立了國家檔案館,但設置方式依各國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從館藏檔案的內容上可分為綜合性檔案館和專業(專門)性檔案館兩種類型,例如美國、加拿大、馬來西亞、印度、印度尼西亞、阿爾及利亞等國家,一般均為綜合性的單一類型,即在中央只設一個國家檔案館,地方各級政府也只設一個檔案館,負責接收和管理本級政府所有各部門形成的全部檔案和歷史檔案;歐洲多數國家如瑞典、丹麥、南斯拉夫、義大利、西班牙等,地方各級政府一般只設一個綜合性檔案館,中央一級除設綜合性國家檔案館外,還分別設置有某些專業(專門)性的國家檔案館,如歷史檔案館、錄音錄像檔案館、照片檔案館、文學藝術檔案館等;還有少數國家如蘇聯等,則按照機關性質結合專業特點和檔案載體形式,分別設置若干全蘇性的中央國家檔案館,分別管理各種不同機關和不同內容的檔案,在各加盟共和國、邊疆區、州和某些市、區,也都分別設置有綜合性或專業性國家檔案館。一般說,在資本主義國家,中央國家檔案機構對地方各級國家檔案館沒有任何領導與監督權,彼此處於各自為政的鬆散狀態。而社會主義國家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國家檔案館,均由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見檔案局)在業務上實行統一領導和監督,從而形成了全國彼此有機聯系的檔案館網路。但是,不管哪種社會政治制度的國家,國家檔案館不僅從所有制上區別於私人檔案館,而且在檔案的管理范圍和領導關繫上也不同於部門檔案館。它具有多渠道地接收國家政府各部門的有關檔案的來源,並定期對外開放檔案的特點。
❷ 檔案學的發展簡史
檔案和檔案工作的歷史可上溯數千年,而檔案學則形成於世紀末歐洲實行資產階級檔案工作改革之後,此前經歷了漫長的孕育過程。 從奴隸社會到封建社會,檔案工作不斷地發展,積累了許多經驗,主要是整理與編目的經驗。在歐洲,古羅馬人把檔案按發文和收文進行分類保管;5~11世紀,封建庄園檔案館和教會檔案館把檔案分為「開式」(一般性文件)和「閉式」 (機密或人事任命文件)兩類;11~15世紀,一些檔案館把檔案按業務部門序列、 年月日序列、 文件種類序列進行分類保管;16~17世紀出現了按君主、臣民、外交 3大類別整理檔案的方法,按地區、 事由、 時間順序整理檔案的方法,以及按中央機關的分支機構劃分為教會統治、政治領導、司法事務、財政管理等類別的整理方法等。檔案編目在檔案整理的基礎上也發展起來,如古代羅馬人按時間順序編制了發文謄錄簿,那不勒斯王國從1284年起編制了檔案目錄,法國憲典寶庫從1318年起編制了檔案目錄等。16世紀中期,出現了早期的檔案工作著作,如J.von拉明根著的《綜合報告──怎樣才算一個完美的登記室》和《登記室及其機構和管理》。在中國,商代採用穿紮成冊的方法保管甲骨檔案;唐代實行「每三年一揀除」的檔案鑒定製度;宋代採用「置冊分門編錄」,按年月次序整理檔案的方法;元代將入庫的檔案進行編類、立號、封題;明代整理黃冊採用年代—地區分類標准;清代嘉慶年間,內閣典籍廳編制的《清理東大庫分類目錄》採用按文件名稱和問題進行分類的方法。中國古代學者很重視總結檔案文獻編纂的經驗,提出了「述而不作」(即尊重原文)和「多聞闕疑(即不妄加校改)的編纂原則。
古代社會出現的檔案學思想因素和萌芽,是局部的、片斷的、經驗性的知識,尚未形成科學的知識體系,但為檔案學的形成准備了條件。 18世紀末以後,歐洲一些國家在資產階級革命推動下,對檔案工作進行了改革,建立國家檔案館,頒布檔案館條例和其他規章制度,提出檔案「公開原則」,將檔案館的檔案向公眾開放,興辦檔案學校,培養檔案專業人才等等,發展成一項國家事業。這種檔案工作實踐的變化和發展以及檔案事業的興起,不僅對檔案學研究提出了迫切的要求,而且也為檔案學的創建提供了條件。19世紀初葉,「檔案學」概念首先在德國出現。1804年J.A.奧格寫的《一種檔案學理論思想》和1834年創辦的《檔案學、古文書學、歷史》雜志,都使用了檔案學概念。1885年法國學者 C.-V.朗格盧瓦在巴黎出版的《國際檔案館、圖書館和博物館》雜志第1期發表了《關於檔案館的科學》一文,首次提出檔案學是一門科學的見解。
19世紀, 歐洲許多檔案學者對檔案館性質、 地位、作用以及檔案的整理、鑒定、編目、利用、公布等作了廣泛的探討,涉及到檔案工作各個環節的基本內容。檔案的整理理論是歐洲檔案學形成時期所探討的核心問題,檔案學家們先後提出了事由原則、尊重全宗原則和來源原則,並對這些原則的優缺點從理論上和實踐上進行了論證。1898年出版的荷蘭檔案學家S.繆勒、J.A.斐斯和R.福羅英合著的《檔案整理與編目手冊》,總結了歐洲檔案工作經驗,繼承和發展了前人研究成果,系統地闡述了檔案整理與編目的理論、原則與方法,其中最精彩的部分是對全宗理論的深刻論述,提出檔案全宗的有機聯系和不可分散的原則。進入20世紀,檔案學著作隨著檔案工作實踐發展而增多,代表作有英國H.詹金森 著的《檔案管理手冊》(1922)、義大利E.卡薩諾瓦著的《檔案學》(1928)、德國A.布倫內克著的《檔案學》(1953)、法國檔案局和法國檔案工作者協會編寫的《檔案學手冊》(1970)、美國T.R.謝倫伯格著的《現代檔案──原則與技術》(1956)和《檔案的管理》(1965)、加拿大H.A.泰勒著的《檔案材料的整理與編目》(1980)等。
蘇聯在1917年十月革命前,俄國檔案學家Н·В·卡拉喬夫和Д·Я·薩莫克瓦索夫先後撰有多種關於檔案和檔案工作方面的著作。十月革命後蘇聯建立了社會主義檔案事業,檔案學也迅速發展。1918年頒布的《列寧檔案法令》奠定了國家檔案全宗理論和集中統一管理原則的基礎。蘇聯檔案學家撰寫了多種檔案學著作,其中對國家檔案全宗理論的詳細闡述是蘇聯檔案學的一個重要特色。主要著作有:Г.Α.克雅捷夫的《檔案工作理論與技術》(1935)、Α.В.切爾諾夫的《蘇聯檔案工作歷史與組織》(1940)、Л.Я.米津和H.A.采列維吉諾夫合著的《文件材料保管技術學》(1950)、 Α.Α.庫津的《技術檔案管理》(1956)、M.C.謝列茲聶夫的《蘇聯文獻公布學理論與方法》(1974)、Ф.И.多爾吉赫和К.И.魯捷爾松主編的《蘇聯檔案工作理論與實踐》(1980)等。1966年成立全蘇文書學和檔案工作科研所,研究范圍包括文書學、檔案學、文獻編纂學、科技檔案與專門檔案管理以及檔案保護技術。1966~1987年出版研究著作250餘種。 1911年辛亥革命結束了中國封建帝制,一向秘藏清宮的明清檔案不再為皇家所專有。20年代初,由於大內檔案流散到社會,引起學術界關注,並開展了收集整理明清檔案的活動。30年代,史學界人士沈兼士、 徐中舒、 吳晗、鄭天挺、方蘇生等,撰寫了不少論文,對明清檔案的史料價值和檔案整理與編目進行了有意義地探討。如沈兼士在《文獻館整理檔案報告》中所概括的三原則:「整理以不失原來之真相為原則,編纂以普遍編目為原則,陳列以就文物之性質相互連貫照應為原則」,言簡意賅,頗有見地。國民黨政府機關為提高行政效率發起文書檔案改革運動,一些行政工作者和檔案工作者,以現行機關檔案室為研究對象,對檔案管理進行了研究,出版了一批檔案管理著作,如何魯成的《檔案管理與整理》(1938)等。研究內容包括檔案行政、歸檔、分類、立卷、排列、 編目、 典藏、調卷等,反映了當時檔案工作實踐的水平。40年代中國開始興辦檔案專業教育,在武昌文華圖書館學專科學校設立檔案管理專科,在重慶創辦私立崇實檔案學校,開設檔案管理課程,研究檔案學,並介紹歐洲一些國家的檔案學思想和管理經驗。崇實檔案學校出版了殷鍾麒編著的《中國檔案管理新論》(1949)。民國時期的檔案學研究,是由史學界、行政界和檔案教育界各自分別進行的,從各自需要的角度研究檔案管理問題,對建設和發展中國檔案學有一定的貢獻。但受當時檔案工作實踐發展水平的限制,檔案學研究還停留在對明清檔案管理和現行機關檔案管理的經驗總結方面,側重具體業務研究,缺乏理論概括。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建立了具有國家規模的社會主義檔案事業(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事業),為檔案學研究開辟了廣闊道路。1956年《國務院關於加強國家檔案工作的決定》提出:「對檔案學及其他輔助科目,應該加強研究工作,以提高科學水平。」中國制訂的歷次哲學、社會科學發展規劃和科學技術發展規劃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都列入了檔案科學技術研究方面的內容。檔案學研究的基本任務是:全面總結中國社會主義檔案事業的建設經驗,批判繼承中國檔案學遺產和借鑒外國檔案學的有益知識,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指導下,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檔案學。中國重視檔案學學科體系的建設,50~60年代中期,創建了文書學、檔案管理學、科學技術檔案管理學、檔案保護技術學、中國檔案事業史、外國檔案事業史、檔案文獻編纂學等諸學科。80年代,建立了檔案學基礎理論與應用理論技術並重的檔案學學科體系,各門學科有了進一步提高和發展。中國建立了各種類型的檔案學術研究機構,為發展檔案學創造了條件。1981年以後,中國檔案學會及各省、市、自治區,各行業系統檔案學會相繼成立。1980年國家檔案局正式成立檔案科學技術研究所,一些省市也相繼建立了檔案科研所。到1990年,全國已有35所普通高等學校設立了檔案學院、系或專業教研室,它們既是檔案專業教學機構,又是檔案學研究機構。1981~1990年,各出版社出版的檔案學和文書學著作共287種,諸如:國家檔案局編的《曾三檔案工作文集》(1990)、裴桐主編的《當代中國的檔案事業》(1988)、吳寶康主編的《檔案學概論》(1988)、國家教委高教一司文科教學處與國家檔案局教育處合編的《檔案學理論新探索》(1987)、中國檔案學會編的3次檔案學術討論會論文集(1982、1985、1989)等,還編寫有國家教委下達的高等學校文科教材28種。中國提出和論證的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便於社會各方面利用的原則,按照檔案形成規律和保持檔案的歷史聯系管理檔案的原則,檔案工作要維護歷史真實面貌的原則等,是指導中國檔案事業建設的重要理論原則。中國對檔案科學技術研究給予鼓勵,到1990年底,有2項科研成果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三等獎,有132個科研項目獲國家部級獎,有110個科研項目獲中國檔案學會優秀成果獎。 自1950年國際檔案理事會成立以來,在組織國際檔案學術交流與合作方面發揮了重要組織作用。為了便於在國際間交流業務經驗,出版有《檔案》(年刊)、《國際檔案理事會通報》 (半年刊)、《國際檔案雜志》 (半年刊)等多種刊物。為了促進國際間檔案學術語的規范化,組織編寫了《檔案術語詞典》(1964年初版,1984年修訂再版)。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合作,出版了《圖書檔案叢書》,其中檔案專業著作有:《檔案法示範草案》(1972)、《檔案材料的保護和修復》(1973)、《檔案基礎工作計劃》和《中間檔案館的組織》(1974)等。從1977年開始組織編寫《國際檔案理事會檔案手冊叢書》,已經出版的有《檔案修復基本標准手冊》、《熱帶檔案學基本手冊》、《檔案館建築與設備手冊》、《檔案整理與編目》等。1979年開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國際檔案理事會在全世界范圍內有計劃地開展檔案業務專題調查研究和專項試點工作。
❸ 檔案的歷史價值是什麼
檔案是國家的財富,是人類記憶的重要載體。一個國家保存的檔案年代是否久遠、數量是否浩瀚,是這個國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之一。研究和探索檔案價值的本質和特性以及實現檔案價值的規律性,是檔案學理論的重要課題。檔案價值論的建設,不僅對檔案學理論發展和檔案工作實踐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際意義,而且對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也將產生積極和深遠的影響。
檔案價值論,以檔案價值現象、本質及其運動規律為自己的研究對象。本文主要由三個理論部分組成:
一、檔案價值本體論
檔案價值本體論是檔案價值理論體系的基石,是研究檔案價值本身的存在及其方式和狀態、特點、性質等的理論。該部分主要包括以下研究內容:
(一)檔案價值概念及其內涵
檔案價值是檔案這一客體對從事社會實踐活動的主體所具有的憑證和參考意義。檔案價值概念具有以下內涵:第一,檔案價值概念明確了檔案價值的主體、客體以及檔案價值的根本來源、連接檔案價值客體與主體的中介物——人類的社會實踐活動。檔案價值是以社會實踐活動為中介的檔案客體對主體的意義,它是通過檔案與人們主體需要的關系得到體現的。人類的社會實踐活動一方面產生對檔案的利用需要,另一方面又聯結檔案客體和主體及其需要,使兩者相互作用,從而把潛在的價值關系轉變為現實的價值關系。檔案價值,即檔案客體對主體的憑證和參考意義,是通過社會實踐活動體現出來的,並且也最終是社會實踐活動促成了檔案價值的實現。第二,檔案價值是檔案客體和主體之間的特定關系,是檔案屬性與主體需要的統一。檔案價值作為「意義」或「作用」,不是一種實體概念,而是一種關系概念,表示客體與主體之間的一種特定關系。在這種關系中:客體——檔案及其屬性,是檔案價值的物質基礎,離開了這個基礎,就無所謂檔案價值;主體及其利用需要,則是檔案價值得以體現的必要條件。因此,檔案價值既不是單純的檔案客體的屬性,也不是片面的主體的屬性,而是檔案客體的屬性與主體需要的統一,體現為一種意義或作用。第三,檔案價值是檔案客體對從事社會實踐活動的主體所具有的憑證和參考意義或作用。
(二)檔案價值的根源
檔案價值的根源就是社會實踐活動,這種人類社會的基本活動一方面形成了人類的歷史記錄——檔案文獻,另一方面又產生了主體對檔案文獻的需要,而正是這兩者產生了檔案價值。社會實踐活動是主體和客體之間的價值關系得以形成和實現的現實基礎和中介。社會實踐活動是決定主體和客體之間的價值關系的基本方式,是檔案價值的根本來源。
(三)檔案價值的性質
檔案價值的客觀性。檔案價值的客觀性主要是由檔案及其屬性、主體及其需要以及聯結檔案價值客體和主體的社會實踐活動的客觀性決定的。
檔案價值的絕對性和相對性。檔案價值的絕對性,主要是指檔案價值是無條件的、絕對存在的。檔案價值的相對性,主要是指檔案價值的條件性,即檔案價值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會因客體、主體、時間、空間等條件的變化而變化。
檔案價值的惟一性,是指檔案價值這一事物獨一無二的自我完整性和獨立性,是其他事物所無法替代的。
(四)檔案價值形態
檔案價值形態,就是指檔案價值的具體表現形式。也可以說,檔案價值形態實際上就是指檔案的具體價值或具體的檔案價值。
1.檔案的利用價值和保存價值
檔案的利用價值,是從檔案的具體有用性而言的,是指某一(或一部分)檔案對具體利用者的具體(特定)意義或作用。檔案的利用價值是檔案價值微觀化的表現形態。檔案的保存價值,是指檔案是否具有保存的意義。檔案的保存價值在檔案價值鑒定工作中的具體反映或形式,是以保存時間長短體現出來的。
2.檔案的現實價值和長遠價值
檔案的現實價值又可以稱為現行價值,既包括檔案對其形成單位的社會實踐活動所具有的現實利用價值,也包括對其他單位的社會實踐活動所具有的現實利用價值。檔案的長遠價值,是指某些檔案的利用價值其時效性可以擴展到遙遠的未來,具有長遠的保存和利用價值。
❹ 檔案的起源與發展
檔案的起源與發展
(一)檔案的萌芽與起源(初始形態):「助記憶時代」的結繩、刻契、圖畫。
檔案起源於原始記事即結繩、刻契、圖畫等記事方式,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檔案。但因其在一定范圍內有歷史記錄、契約、憑證、備忘等作用,可以看作是檔案的萌芽,即檔案起源的初始形態。
(二)檔案產生的兩個條件:記錄符號與國家出現
1.客觀條件——記錄符號
文字作為語言記錄符號產生以後,為准確地記錄事實提供了條件,從而為檔案的形成提供了客觀條件。
我國現存最早的文字記錄檔案——甲骨檔案:河南安陽小屯村出土的3000多年前殷商時期刻寫在龜甲、獸骨上的甲骨文字記錄,是當時商王朝使用的一種文件。
2.社會條件——國家的出現
在原始社會向奴隸社會過渡,出現了階級、國家以後,就產生了文書。
文字記錄的產生,社會的發展,國家的逐漸形成,進入階級社會以後特定的社會需要等諸因素影響下,檔案逐漸產生與發展。
(三)我國早期檔案的載體形態:從甲骨檔案、金石檔案、簡牘檔案、縑帛檔案到紙質檔案
檔案是承載在一定物質載體上的歷史記錄,其記錄方式與物質載體密不可分,我國古代社會早期先後出現了甲骨、金石、簡牘、縑帛、紙張等檔案物質載體形態。
金石檔案:金是指青銅器、鐵器等,石是指石頭,金石檔案是銘文檔案和石刻檔案的總稱,是將文字鑄刻在青銅器、鐵器、石頭上而形成的檔案。
簡牘檔案:簡是指竹簡,牘是指木牘,是以竹簡、木牘為載體形成的檔案。 「冊」、「典」是我國最早對文件和檔案的稱呼。
縑帛檔案:縑帛是古時對絹類的絲織品的統稱,是以絲織品為載體形成的檔案。用縑帛書寫的文件稱「帛書」、「卷」、「卷軸」。
紙質檔案:是以紙張為載體形成的檔案。最早的紙質檔案——甘肅「放馬灘紙」,形成於西漢初期,不僅是迄今發現的世界最早的植物纖維紙,也是世界最早的紙質地圖實物和最早的紙質檔案。
漢後逐步由簡、帛、紙並用,到以紙為主要載體。
❺ 「檔案」一詞起源於什麼年代
檔案從起源到今天,經過了幾千年歷史,但「檔案」一詞使用的歷史卻並不久遠。
關於「檔回案」一詞,明答朝以前還未見到,各朝的稱謂也不相同。商代稱「冊」、周代稱「中」、秦代稱「典籍」、漢魏以後稱「文書」、「文案」、「案牘」、「簿書」等。
根據現有史料,「檔案」一詞,最早見於清代。現存清代檔案康熙十九年(1680年)的《起居注》中出現了「檔案」一詞。有關它的文字表達最早見於楊賓所著的《柳邊記略》(約成書於清康熙四十六年)中。該書載:「邊外文字,多書於木,往來傳遞者曰牌子,以削木片若牌故也;存儲年久者曰檔案,曰檔子,以積累多貫皮條掛壁若檔故也。然今文字書於紙者,也呼為牌子、檔子矣。」「檔」字,《康熙字典》解釋為「橫木框檔」,就是木架框格的意思;「案」字,《說文解字》解釋為「幾屬」就是象小桌子一類的東西。由此引申,又把處理一樁事件的有關文件叫做一案,並統稱收存的官方文件為「案」或「案卷」。「檔」和「案」連用,就是存入檔架的案卷,檔案一詞,歷經三百多年,一直延續使用,現已成為一個科學概念,它的定義仍是原義的深化和發展。
❻ 檔案起源的社會意義
「檔案」一詞的由來
檔案從起源到今天,經過了幾千年歷史,但「檔案」一詞使用的歷史卻並不久遠。
關於「檔案」一詞,明朝以前還未見到,各朝的稱謂也不相同。商代稱「冊」、周代稱「中」、秦代稱「典籍」、漢魏以後稱「文書」、「文案」、「案牘」、「簿書」等。
根據現有史料,「檔案」一詞,最早見於清代。現存清代檔案康熙十九年(1680年)的《起居注》中出現了「檔案」一詞。有關它的文字表達最早見於楊賓所著的《柳邊記略》(約成書於清康熙四十六年)中。該書載:「邊外文字,多書於木,往來傳遞者曰牌子,以削木片若牌故也;存儲年久者曰檔案,曰檔子,以積累多貫皮條掛壁若檔故也。然今文字書於紙者,也呼為牌子、檔子矣。」「檔」字,《康熙字典》解釋為「橫木框檔」,就是木架框格的意思;「案」字,《說文解字》解釋為「幾屬」就是象小桌子一類的東西。由此引申,又把處理一樁事件的有關文件叫做一案,並統稱收存的官方文件為「案」或「案卷」。「檔」和「案」連用,就是存入檔架的案卷,檔案一詞,歷經三百多年,一直延續使用,現已成為一個科學概念,它的定義仍是原義的深化和發展。
國家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檔案是有史以來最早產生的文獻之一,也是現代社會信息的重要門類。
詞源 中國明代以前對檔案的稱呼與文書不加區分,有典、冊、策、中(冊字的省形)、簡牘、文書、簿書、案卷、文案、案牘等稱謂。「檔案」一詞始見於清代,康熙十九年(1680)《起居注》中記載,康熙帝在披閱秋審眾犯冊時問:「馬哈喇之父與叔皆沒於陣,本人亦有功牌,其罪如何?」大學士奏曰:「部中無檔案, 故控告時部議不準。」大約成書於康熙四十六年的楊賓《柳邊紀略》則對檔案有所解釋:「邊外文字多書於木,往來傳遞者曰牌子,以削木若牌故也;存儲年久者曰檔案,曰檔子,以積累多貫皮條掛壁若檔故也。」清入關後改用紙張書寫,但習慣相因,仍將保存起來的文書稱作「檔案」、「檔子」。在其後的律令條例中,對於「文書」和「檔案」的用法,更有較為明確的區分,多處使用「繕寫文書,收貯檔案」,「錄存檔案」,「檔案副本」等等。按漢字本義,「檔」為橫木框格,系指存放東西的閣架;「案」即小桌子一類的東西,引伸為處理某一事件的案卷。「檔案」即存入檔架的案卷,沿用至今仍有其形象的和內在的意義,並賦予了新的科學含義。
檔案的外文詞,歐美諸語言均源於希臘文αρχειον和拉丁文archivum,文字和發音都很相近。其原意為行政機關所在地,後指保存公務案卷或其他文件的處所,進而兼指保存在這些地方的檔案。它是一個多義詞,可解為檔案庫、檔案室、檔案館、檔案等等,因而使用時往往需要加以限定或說明。如俄文архив,在30年代多指檔案館,對檔案則稱архивныйматериал(檔案材料);近年蘇聯國家標准文件規定以архивныйдокумент(檔案文件)為特指檔案的通用術語。在日文的一般詞彙中無檔案一詞,常用ぶんしよ(文書)或こぅぶんしよ(公文書),日本國家檔案館稱為こぅぶんしよかん(公文書館);而在漢文日譯時使用とぅぁん(檔案)或とぅし(檔子)。
起源 檔案最早產生於怎樣的歷史背景和什麼歷史時期,歷來眾說紛紜。其中較有代表性的觀點,是階級社會產物說和原始社會產物說,後者又被稱為社會產物論。階級社會產物說的主要見解有兩種:①認為隨著階級的出現和國家的形成,為了管理國家和大規模的生產,進行國與國之間的交往或戰爭,國家需要文字記錄作為管理和交際的工具,因而發明了文字。國家機關利用文字記載和傳達各種事務,於是產生了文書,它被保存起來便形成了檔案。②認為在國家產生之前雖已出現了文字,但在原始社會人們並無保存和利用檔案的社會需要,只有當階級產生和國家形成之後,國家為了進行管理,需要以文字記錄事務和表達統治階級的意志,才產生了文書並貯存檔案。這兩種見解共同的論點是,都認為文字和國家機關的出現,成為產生檔案必須兼備的條件;不同點主要在於文字產生的時期及其對形成檔案的關系各持異議。原始社會產物說的主要見解也有兩種:①認為國家形成之前,在原始社會後期,隨著生產的發展、社會交往的擴大和文字的發明,人們便開始應用文字記錄,即產生了最早的文書,保存起來則成為檔案。②認為早在原始社會較長的時期內,人類已有利用並保存檔案的需要和可能,在文字發明之前人們即以結繩、刻契等原始的方法記事,這些繩結和刻契就是歷史上最早產生的檔案。兩種見解的共同論點是都認為檔案產生於國家形成之前的原始社會時期;不同點主要在於結繩刻契檔案說認為這些載體已有記錄、憑證等檔案屬性,而文字檔案說則認為繩結刻契不能獨立地比較系統地體現記錄和傳遞的功能,自有文字記錄才首開檔案歷史之先河。
從已知的歷史事實和研究成果來看,檔案並非是自有人類伊始就同時產生的一種社會現象和物質實體,而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文明產物。迄今世界各地發現的比較系統地以文字記錄人們實踐活動最早的檔案多屬於國家出現之後的歷史遺物,如中國的甲骨檔案、兩河流域的泥板檔案、埃及的紙草檔案等。但承載諸如甲骨文這樣較為完善的文字系統的檔案,不可能是歷史上最早的檔案。這涉及文字發明和應用於記錄的最早時期,以及與產生檔案的關系,文字發明之前非文字的原始記事形式是否已具有檔案性質及程度如何等問題,尚待進一步考察和研究。
探索檔案的起源,有助於加深對檔案的性質以及檔案和檔案工作發展規律的了解,因而成為具有學術價值和實際意義的課題。
長期以來,國內外學者對檔案定義有種種不同見解,在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標准文件中也有反映。從檔案概念內涵的構成要素而論,基本上分為兩種類型:①限制型。強調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並保存在檔案館等特定場所的歷史文件才是檔案。如國際檔案理事會主持編纂的《檔案術語詞典》(1984)將檔案定義為「由形成者或其職能的繼承者為自己利用,或由適當的檔案館因其檔案價值,而保存的經過挑選或未經挑選的非現行文件」。②寬舒型。不限定永久保存價值和保存地點等因素,保存在任何地方的、具有一定保存價值的歷史文件,均為檔案。如《法蘭西共和國檔案法》(1979)規定:「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任何國家機關或組織,或任何私人機構或部門,在自身活動中產生或收到的文件整體,不管其形成日期、形式和製成材料,都是檔案。」中國鑒於全國擁有各級各類檔案館和大量機關單位檔案室組成的網路體系,並對檔案實行集中統一分級管理的體制,因而規定無論保存在機關檔案室或國家檔案館的,還是保存在個人手中的,需要短期、長期或永久保存的各種歷史文件,都屬於檔案。
從檔案概念的屬種關系而論,大致有3種主要模式的檔案定義:①以「歷史記錄」或「原始記錄」為屬概念。如吳寶康主編的《檔案學概論》的表述為「檔案是國家機構、社會組織和個人在社會活動中形成的,保存備查的文字、圖像、聲音及其他各種形式的原始記錄」。②以「文件」為屬概念。如美國謝倫伯格,T.R.著《現代檔案——原則與技術》(1956)的檔案定義為「經鑒定值得永久保存以供查考和研究之用,業已藏入或者業已選出准備藏入某一檔案機構的任何公私機構的文件」。③以「信息」或「信息資料」、「信息載體」為屬概念。如認為檔案是人類社會實踐活動中直接形成的、貯存備查的有序的信息載體。以「文件」為屬概念的檔案定義在國際范圍內比較通行,從「信息」角度研究檔案定義的趨勢近年來有所發展。198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檔案,是指過去和現在的國家機構、社會組織以及個人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這一條款並非一般的檔案定義,而是明確國家管理檔案的范圍,限定於「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但它揭示了檔案的本質屬性,具備檔案定義的基本要素,富有檔案定義的理論意義,因而在中國以此為基礎進行表述的檔案定義較為通用。
特點和范圍 ①檔案是由文件轉化而來的歷史記錄。文件被使用和辦理完畢之後,一部分隨著記述、辦事等現行功能的結束,失去其社會價值而被淘汰;另一部分由於對日後仍有查考價值,則被選擇保存下來成為檔案。因此,檔案與文件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文件是檔案的前身, 檔案是文件的歸宿和精華。這也決定了檔案的本質屬性及與其他文獻資料的不同。檔案是原始的歷史記錄,不是事後編寫的材料,檔案以其記錄性和原始性集於一體的特點區別於一般的歷史遺物。②檔案是各種機關、 組織和個人在其特定的社會活動中積累而成的文件組合體。其產生與存在,始終淵源於專門的形成單位及其職能活動,並由此構成檔案材料之間的內在聯系。這一定向積累性和歷史聯系性的特點,使得檔案存在和運動的形態與其他資料有所不同,它要求尊重檔案來源與內容等方面固有的聯系,維護檔案文件體系的歷史面貌,才能有效地發揮檔案信息系統特有的作用。③由於檔案是歷史的原始記錄物,而非復製品,故更具可靠性,並多具有單一性和稀有性。檔案以其原始和孤本而珍貴的特點區別於其他出版物,其保護和利用也有特殊的要求。④檔案的種類和形式豐富多彩,范圍廣泛(見檔案分類)。一些歷史悠久、性質或載體比較特殊的檔案,往往與文物、圖書資料等有一定的轉化關系或部分重合關系,即具有雙重性或幾重性。因此,在博物館、圖書館和檔案館均有所收藏。有的國家對此有法律規定,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規定: 「博物館、圖書館、 紀念館等單位保存的文物、圖書資料同時是檔案的,可以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由上述單位自行管理。」「檔案館與上述單位應當在檔案的利用方面互相協作。」
❼ 「檔案」一詞最早出現於什麼時間有哪些含義
「檔案」一詞最早出現於:明末清初,而見於文字材料則始於清代。
「檔案」作為一個詞語而出現,始見於《清太宗皇帝實錄》崇德三年(1638年)正月甲午日記載中。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起居注冊》記載:該年十月,在批閱秋審眾犯冊時,「上問:『馬哈喇之父與叔皆沒於陣,本身亦有功牌,其罪如何?』大學士明珠奏日:『馬哈喇之父、叔陣沒,皆系松山等處事,部中無檔案,故控告時部議不準。'」這段記事不僅說明當時已經在書面上使用檔案一詞,而且還可以看出,當時王朝斷案是重視以檔案為根據的。
拼音:[dàng àn]
含義: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在從事政治、軍事、經濟、科學、技術、文化、宗教等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歷史記錄材料。中國最古老的檔案是殷商時的甲骨檔案。後有金文、石刻、簡牘、縑帛、紙張等的檔案。現代檔案還有膠片、磁帶、光碟等。按內容和性質,還有文書檔案、科技檔案、人事檔案、公安檔案、訴訟檔案等分類。
❽ 檔案的演變過程(論述)
我們人類文明的發展過程中於生活上產生了許多有關人、事、物的活動紀錄像是人與人之間的溝通、及當時國家與社會的活動等,將這些紀錄保存下來,就是一個個的檔案。
而這些檔案紀錄在文化的演進中也產生了各種方式來保存,像在中國,從古時候還沒有的發明文字時,使用結繩來記事。有了文字以後,就隨著時代的變遷,而有著各種文字的紀錄方式,如:甲骨文、木刻、石刻、竹簡、簡牘、青銅器銘文等。紙本的檔案直到造紙與印刷術的發明後開始出現。
到了現代由於文明的進步,科技的發展,還有光碟、磁片、相片、底片、錄影帶、錄音帶、膠卷影片、等等,而這些類型中所存放的各種資料都是檔案。
找到一篇文章,關於人事檔案的由來與演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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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人事檔案自古有之,不斷演變,種類多樣,內容豐富,是當時選拔、任用、考核、控制文武百官的重要依據,也是後世研究政治、官制、司法、社會、人口等的重要史料。
歷史文獻匯編《尚書•益稷》中載:「禹曰:汝無面從,退有後言」。這也許是文獻記載的最早的人事管理言論。殷商的甲骨刻辭中有殷官制的記載,在金文檔案中還有商王對官員的冊命、誥命、賞賜等記述。這些可謂目前我們可見的最早的人事檔案。
西周時官制完善,當時有龐大的貴族官僚機構,在人事檔案方面有分封、命官、賞罰、志功方面的誥命文書和官員的考核材料。「自公卿諸侯,至於群士,善惡之跡,畢集於史職」。此外還有選賢舉能之「薦書」。
春秋戰國時期為了保證國家財政來源,各國推行上計制度。即,國君任命的郡縣長官於每年年終將下一年度的民戶和財賦數目寫在木卷上,送呈國君,國君把木卷剖分為二,王執右卷,臣執左卷,當下年度終了時,郡縣將賦稅上繳國君,國君根據右卷考核實征數目,並決定官員的升降或賞罰。這種木卷即是「計書」,它既屬於田賦檔案,也是當時一種重要的官員考核材料。
秦自孝公來實行商鞅變法,崇尚軍功,並以軍功大小封賞官爵,因此形成了列侯功臣的冊書、命封和罷免諸侯、王、三公的命令等。秦統一六國後,廢除了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世卿世祿制度,地方行政管理實行郡縣制,中央設立了「三公九卿」,官員任免權集於皇帝手中,當時就形成了各種不同身份、不同爵位的官吏名籍和官籍。
漢代統治者比較重視人才,認為「士者,國之重器;得士則重,失士則輕」。在人才的選拔任用過程中形成了「令甲」、「功令狀」、鐵券、考課和畫像等不同種類和內容的人事檔案。
魏晉南北朝時期實行「九品中正制」,門第成為每個人獲利社會地位、權力的依據。譜牒作為門第血緣的文字憑證,成為維護士族特權的工具。當時「官有簿狀,家有譜系。官之選舉,必山於簿狀;家之婚姻,必山於譜系」。「有司選舉,必稽譜牒」,譜牒成為最重要的人事檔案。
唐太宗非常重視人才的選拔任用。他說:「為官擇人,唯才是舉。苟或不才,雖親不用……如其有才,雖仇不棄」。「用得正人,為善者皆勸。誤用惡人,不善者競進」。貞觀元年他在御室中設有屏風志,凡「在官善惡之跡,皆著於名下,以備黜徒。」在選官用人方面,唐發展了隋的科舉制度並有一套新的制度和辦法。唐時規定應試者經考試及第後,還要參加吏部銓選才能授官。入仕的官員都要將名籍、履歷、考績、授官、政績等情況等詳細記錄歸檔。以此作為銓選官員、確立官階大小、俸祿多少的依據。這種檔案就叫「甲歷」,也稱「官甲」或「甲敕」,它是科舉制度和銓選制度的產物。
唐代「甲歷」包括四大類:一是「選解」,即官員的履歷材料;二是考課材料,考核官員的任職是否推行國家的法律謂之「考」,國家計劃任務完成情況謂之「課」;三是選拔材料,唐代銓選官員先山禮部主考,後吏部再考「身(要求體貌豐偉)、言(要求言詞辨正)、書(要求楷法遒美)、判(要求文理優長)」,然後「據其狀以核之,量其資以擬之」(《冊府元龜》);四是褒獎材料,分為勛甲、封甲兩種。
唐王朝建有甲庫,專門保管甲歷,這是我國古代最早的、專門的人事檔案庫。甲庫配有專職管理人員——甲庫令史。鑒於唐高宗永徽五年「司勛大火,甲歷並燼」的教訓,唐政府又建立了甲歷副本和分庫保管的制度。唐代規定,要對甲歷「常加檢點收拾」,違者「條例處分」(《唐會要•甲庫》);銓選官員時,要核對甲歷,若發現甲歷不實,要嚴加懲處;為防止甲歷作弊,嚴格用印製度。這些做法,對於我們今天的人事檔案管理仍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五代時建立甲歷的做法仍在沿用。「所有選人受官,黃甲備錄」(《五代會要》)。凡選拔人才或升降官職,都要在甲歷檔案中詳細記載。
宋代皇帝設有「人才簿」,作為選拔人才之用。宋代的人事檔案主要有:一是家狀材料:科舉或保舉首先要上「家狀」,尤如今天的個人履歷,有固定的格式;二是保舉材料:高級官吏推薦可以為官的人,都要形成必要的文字材料以為證據,謂之「舉狀」;三是引見材料:即面呈皇帝的材料,同時皇帝要面試;四是磨勘材料:即考核材料,宋代設審官院、考課院掌握官員的考核。
元代在考核官員時建立了「考功歷制度」,即發給每級官吏印紙歷子一卷。卷首寫明姓名、出身、調動時由上級官吏註明任職時間,記載任期內功過情況,吏部根據「考功歷」定優劣,決定任命。這種「考功歷」與我們現在的履歷表及幹部檔案有相似之處。
明代的人事文書稱為「貼黃」,即官員的履歷表,是考核、任用、封贈官員的依據。貼黃分為吏部貼黃和兵部貼黃兩種,它們隨著官員職位的變動而相應地發生變化。
清代時的官員檔案材料主要有:履歷材料、考課材料、投供材料、給憑材料、獎勵材料(稱作「功牌」)、退休材料等,到了清末,照片已開始作為人事檔案材料歸檔。宣統三年諭旨規定:凡內閣派遣官員,應一律廢除以前所採用的填寫履歷、核對筆跡的辦法,改用查對照片。人事檔案的內容和製作材料有了新的發展
❾ 中央檔案館的歷史沿革
國家檔案局成立來於1954年11月,為國務院直屬自局。 1959年,根據中共中央關於統一管理黨檔案工作的通知,國家檔案局既是黨的機構,又是政府機構,由中共中央辦公廳直接領導。
1970年國家檔案局被撤銷,1979年恢復。 1985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國家檔案局改歸國務院領導,是國務院管理檔案工作的職能部門,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國家檔案局的基本任務是:主管全國的檔案事業,對全國的檔案事業進行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統一制度,監督和指導。
中央檔案館成立於1959年10月。它的主要任務是:收集、保管黨和國家中央機關具有永久保存價值的重要檔案和解放前我黨中央機關、團體等所形成的革命歷史檔案,並對館藏檔案進行整理、研究和提供利用,為黨中央、國務院以及黨和國家的各項工作服務。
1993年3月國務院機構改革決定,國家檔案局與中央檔案館,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的下屬機構。
❿ 北京大學檔案館的發展歷史
北京大學創立於1898年,初名為京師大學堂,1912年改為北京大學,是中國近代史上第一所國立綜合大學。北京大學建立之初,不僅是中國的最高學府,而且是中國最高的教育行政機關。北京大學檔案工作已伴隨著北京大學走過一個多世紀的風雨歷程。早在清末京師大學堂時期,就有負責「文書檔案」工作的文案處;民國初年,學校設立了總務處文牘課,專門負責文件的擬稿和歸卷工作。1999年北京大學進行了管理體制的改革,檔案館成為學校領導下獨立的直屬機構,既是學校檔案工作的職能管理部門,又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檔案的科學文化事業機構,根據工作職能劃分:下設收集指導、管理利用和技術編研三個辦公室。2009年,全館有工作人員13名,高級職稱5名,中級職稱5名。完善的檔案工作機構和幾代人的不懈的追求,使北京大學檔案館館藏檔案資源非常豐富,有些檔案極為珍貴。從京師大學堂的《欽定大學堂章程》,反映蔡元培先生在北大興利除弊、祛舊布新的評議會記錄,各類社團材料,西南聯大三校師生在艱苦卓絕的條件從事教學科研活動的記錄;到1952年院系調整後接收燕京大學的全部檔案,以及今天北大人在教學科研中屢獲殊榮的獎狀證書,記載著從光緒三十三年第一批畢業生至今十多萬名學生在校學習情況的學籍材料,再現了百年來北京大學學校教與學的發展歷程。如今的北京大學檔案館,已擁有包含北京大學、西南聯合大學、日偽佔領區北京大學、北平大學、燕京大學五個全宗,涉及黨政、學籍、科研、基建、人物、出版、會計、聲像、設備、實物十個檔案門類,另有已故人員、資料兩類材料。截至2009年,館藏檔案98000多卷(件),排架長度1600多米。 2001年在學校的大力支持下,檔案館樓得到了加固改造,庫房、閱覽與辦公條件得到質的改善。全樓安裝了現代化的網路通訊系統、煙感防火裝置、紅外線防盜器和攝像監視系統,並配備了大金嵌入式多聯體空調。經過改造後北京大學檔案館館舍為記錄著北大今昔的歷史檔案創造出一個很好的保管條件。北京大學檔案館在工作中很重視檔案基礎業務建設和檔案管理現代化管理工作。檔案館在不斷豐富館藏的同時,重視檔案信息資源的開發,積極以多種方式提供利用,為社會各界服務。自2000年以來,成功舉辦了「北京大學檔案館館藏與利用成果展」、「回顧歷史 再現輝煌—『一字級』同學身邊的人和事」、「在共產主義旗幟下——北京大學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80周年圖片展」、「紀念江澤涵院士誕辰100周年」等專題展覽,取得較好的社會反響,也擴大了北大檔案館的社會影響。檔案館積極致力於檔案管理信息化建設。結合北大檔案管理信息系統在全校的推廣應用,檔案館立足國家標准和北京大學的實際情況,積極推進檔案的收集、整理方式的改革,並投入力量積極開展檔案資料庫和網站建設,使檔案檢索利用更加貼近學校發展需要、貼近教職員工研究查考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