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電力系統發展史
電力系統發展史
遠在2600多年前,古希臘人泰勒斯就發現用毛皮磨擦過的琥珀能吸引一些像絨毛,麥桿等一些輕小的東西,他們把這種現象稱作"電"。
公元1600年,英國醫生吉爾伯特(1544~1603)做了多年的實驗,發現了"電力","電吸引"等許多現象,他發明了驗電器,並最先使用了"電力","電吸引"等專用術語,因此許多人稱他是電學研究之父。
1660年 德國人蓋利克( Ott von Guerick,1602-1686)製造了一台摩擦起電機。
1703年 荷蘭商人從塞倫島將加熱後能產生電的石頭帶到日本。
1729年 英國 格雷(Gray,-1736)認為物質可分導體與絕緣體。
1732年 美國 富蘭克林主張電為一流體說。
1733年 法國 迪非(Deffe, 1698-1739)發現正負電並提出電為二流體說。
1744年 荷蘭 莫欣普克(Pieter von Musschenbroek)發明萊頓瓶。
1752年 美國 富蘭克林(Franklin,1706-1790)用風箏實驗,證明雷和摩擦電性質相同,因而發明避雷針。
1753年 英國 約翰(John Canton,1718-1772)發現靜感應裝置,向皇家協會報告靜電感應。
1772年 義大利 伽伐尼 (Galvani,1737-1798)提出帶電體間的平方反比定律、介電常數概念。
1775年 義大利 伏特設計了起電盤。
1779年 法國 庫侖提出摩擦定律。
1785年 法國 庫侖(Columb,1736-1806)發現帶電體相互間之靜電平方反比定律及磁極間之磁力,是為所謂之庫侖定律。
1799年 義大利 伏特(Volta,1745-1827)發明電堆及電池。
1800年 義大利 伏特在英國皇家協會發表關於伏打電池的論文。
1821年英國人『法拉第』完成了一項重大的電發明。在這兩年之前,奧斯特已發現電路中有電流通過。法拉第從中得到啟發,認為假如磁鐵固定,線圈就可能會運動。根據這種設想,他成功地發明了一種簡單的裝置。在裝置內,只要有電流通過線路,線路就會繞著一塊磁鐵不停地轉動。事實上法拉第發明的是第一台電動機,是第一台使用電流將物體運動的裝置。雖然裝置簡陋,但它卻是今天世界上使用的所有電動機的祖先。
1831年,法拉第制出了世界上最早的第一台發電機。他發現第一塊磁鐵穿過一個閉合線路時,線路內就會有電流產生,這個效應叫電磁感應。一般認為法拉第的電磁感應定律是他的一項最偉大的貢獻。
1866年德國人西門子(Siemens)製成世界上第一台工業用發電機。
㈡ 國家電網公司 發展史
國家電網公司成立於2002年12月29日,以建設運營電網為核心業務,承擔著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電力保障的基本使命。公司經營區域覆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覆蓋國土面積的88%以上,直接服務客戶1.45億戶,供電人口超過10億,管理員工150.4萬人,離退休人員近29萬人。
2006年公司售電量1.71萬億千瓦時,主營業務收入8529億元,資產總額12141億元,資產負債率60.43%。2005年主營業務收入位居《財富》雜志2006年全球500強企業第32名。
http://www.sgcc.com.cn/gsjs/gsjj/default.shtml
國家電網公司組建方案 一、公司的名稱、性質
( 一 ) 名稱
公司的中文全稱 : 國家電網公司 : 英文全稱 :Stare Grid Corporation of China,英文簡稱 State Grid, 英文縮寫 :SG。
( 二 ) 性質
國家電網公司是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的國有企業 , 經國務院同意進行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和國家控股公司的試點。國家電網公司組建後 , 對其全資企業、控股企業、參股企業 ( 以下簡 稱有關企業 ), 逐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 以下簡稱《公司法》 ) 進行改組和 規范。
二、公司的組建原則、方式和成員單位
( 一 ) 組建原則
1. 政企分開。國家電網公司是自主經 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企業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 , 不承擔政府職能。
2. 優化資源配置。根據國家產業政策 , 以市場為導向 , 按照專業化生產和規模經濟的要求 , 調整結構 , 推進全國聯網 , 注重降 低成本 , 提高效率 , 促進技術進步 , 增強企業競爭力 , 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3.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國家電網公司依照《公司法》對有關企業逐步進行改組和規范 , 建立以資本為紐帶的母子公司體制 , 逐步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4. 穩步實施。國家電網公司的組建和結構調整 , 要統籌規劃 , 精心組織 , 逐步推進 , 穩步實施 , 保障企業安全生產和正常經營 , 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
( 二 ) 組建方式
國家電網公司在原國家電力公司部分企事業單位基礎上組建。組建國家電網公司所涉及成員單位的有關國有資產 ( 含國有股 權 , 下同 ) 均實行無償劃轉 , 不進行資產評估和審計驗資。遺留問題逐步清理 , 妥善處理。有關財務關系的劃轉 , 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研究辦理。
( 三 ) 成員單位
國家電網公司主要成員單位包括 36個 全資企業、 1 個控股企業、 1 個事業單位 , 以及暫予保留的 38 個發電企業 ( 名單附後 )。
三、公司的注冊資本、經營范圍和法定住所
( 一 ) 注冊資本
國家電網公司注冊資本暫定為人民幣2000 億元 , 具體由財政部另行核定。
( 二 ) 經營范圍
1. 依法經營國家電網公司及有關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並由國家電網公司擁有的全部固有資產。
2. 從事電力購銷業務 , 負責所轄各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交易和調度。
3. 參與投資、建設和經營相關的跨區域輸變電和聯網工程。
4.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 , 經有關部門批准 , 從事國內外投融資業務。
5. 經國家批准 , 自主開展外貿流通經營、國際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和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
6. 從事與電力供應有關的科學研究、 技術開發、電力生產調度信息通信、咨詢服務等業務。
7. 經營國家批准或允許的其他業務。
(三 ) 法定住所 國家電網公司法定住所 : 北京市西城區西長安街 86 號。
四、公司的目標、主要職責和許可權
( 一 ) 目標
近期目標 : 確保國家電網安全運行和企業職工隊伍穩定 , 完成電網企業業務、資產、 機構和人員的重組 加強企業管理 , 轉換經營機制 , 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 加快結構調整 , 優化資源配置 : 組織各區域電網公司抓緊建設區域電力調度交易中心 , 完善競價上網技術支持系統和環保實時監控設施 , 為形成公平競爭、開放有序的電力市場提供基 礎條件逐步對所屬有關企業配電業務實行內部財務獨立核算 : 繼續搞好農村電力管理體制改革 , 加強農村電力管理 : 促進發電企業向大用戶直接供電的試點工作 : 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 提高經濟效益 , 實現資產保值增值 , 把國家電網公司建設成為現代大型企業。
遠期目標 : 以改革為動力 , 完善現代企業制度 : 推進全國聯網 , 逐步實行輸配電分開 , 在售電環節引入競爭機制 : 以電網業務為主要投資方向 , 以生產經營、資本運營等多種手段 , 充分利用各種資源 , 把國家電網公司建設成為具有現代化管理水平、良好社會形象和較強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
( 二 ) 主要職責
1. 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 , 在國家宏觀調控和行業監管下 , 以市場需求為導向 , 依法自主經營。
2. 對有關企業的有關固有資產行使出資人權利 , 對有關企業中由國家投資形成並 由國家電網公司擁有的國有資產依法經營、 管理和監督 , 並相應承擔保值增值責任。
3. 根據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國家產業政策、電力工業發展規劃和市場需求 , 制定並組織實施國家電網公司的發展戰 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重大生產經營決策。受國家有關部門委託 , 協助制定全國電網發展規劃 , 提出全國電力工業發展規劃的建議。
4. 參與投資、建設和經營相關的跨區 域輸變電和聯網工程 , 近期負責三峽輸變電 網路工程的建設管理。
5. 負責所轄各區域電網之間的電力交 易和調度 , 處理區域電網公司日常生產中的 網間協調問題 , 實現安全、優質、高效運行。
6.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 , 優化配置生產要素 , 組織實施重大投資活動 , 對投入產出效果負責。加快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 , 增強企業競爭力 , 促進電力工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7. 深化企業改革 , 加快結構調整 , 轉換企業經營機制 , 強化內部管理 , 妥善做好企業重組、精簡機構和富餘人員分流與再就業工作 , 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
8. 指導和加強國家電網公司有關企業 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 統一管理國家電網公司的名稱、商標、商譽等無形資產 , 搞好國家電網公司企業文化建設。
9. 承擔國務院及有關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
( 三 ) 主要許可權
1. 國家電網公司在保證有關企業合法 權益和自身發展需要的前提下 , 可依照《公司法》等有關規定 , 集中部分國有資產收益 , 用於國有資本的再投入和結構調整。
2.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 自主決定全資子公司國有資產的重組、轉讓、 租賃及外部資產的收購、兼並等事宜。對控 股或參股企業的上述相同事宜 , 通過法定程序決定或參與決定。
3. 享有投資決策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 , 管理國家電網公司及有關企業的投資項目 , 並組織實施。
4.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 , 自主決定國家 電網公司內部管理體制和機構設置。依法決 定有關企業的經營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 產經營決策 , 以及合並、分立、解散等事項。
5.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 , 經國務院主管 部門批准 , 國家電網公司享有一定的外事審 批權、外貿流通經營權、對外投融資權、對外擔保權、對外工程承包權和對外勞務合作 權。
6.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序 , 任免和管理全資企業和事業單位的領導成員以及 國家電網公司總部各部門負責人。按法定程 序和出資比例 , 向控股企業和參股企業委派或更換股東代表 , 推薦董事會、監事會成員。
7. 統一管理國家電網公司及有關企業的涉外工作。國家電網公司領導人員出國審批許可權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8. 國務院及有關部門授予的其他許可權。 五、公司的管理體制、機構設置和黨的組織
( 一 ) 國家電網公司由中央管理。按照《中共中央關於成立中共中央企業工作委 員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 中發 [1999]18號 ) 和《國務院關於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 國發 [2002]5 號 ) 精神 , 國家電網公司領導班子和領導人員由中央管理 資產管理及有關的財務關系由財政部負責 其他關系依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 E 關於 印發中央黨政機關與所辦經濟實體和管理的直屬企業脫鉤的有關配套文件的通知》( 中辦發 [1999]8 號 ) 精神辦理。
( 二 ) 按照《國有企業監事會暫行條例》 的有關規定 , 國務院向國家電網公司派出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 , 對其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 三 ) 國家電網公司實行總經理負責制 ,總經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四 ) 國家電網公司按照精簡、統一、效能和權責一致的原則 , 設置內部管理機構。
( 五 ) 國家電網公司黨的組織和紀檢、監 察機構的設置 , 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規定辦理。
六、公司的內部關系
( 一 ) 國家電網公司與有關企業是以資
本為紐帶的母子公司關系 , 按照《公司法》 和國家大型企業集團試點的有關規定 , 建立母子公司體制。國家電網公司應進一步規范與有關企業的關系 , 充分調動有關企業的積極性。
( 二 ) 國家電網公司在制定全公司發展戰略、調整結構、 , 推進全國聯網、跨區電力 交易和調度、協調公司內部利益等方面發揮主導作用 , 是所轄區域電網調度指揮中心和電力交易與結算中心 , 是戰略規劃 : 投融資、資本運營、科技開發、市場營銷、對外貿易和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等重大投資經營活動的決策與管理中心。
( 三 ) 國家電網公司有關企業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 , 對國家電網公司承擔固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 :遵守國家電網公司章程 , 執行國家電網公司有關發展戰略、結構調整等重大決策。國家 電網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檢查、考核有關企業 業務經營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
( 四 ) 國家電網公司建立健全內部財務及審計監督制度 , 加強資金和成本管理 , 實行合並財務報表制度 , 統籌管理核心業務 ,發揮整體優勢 , 提高競爭力。
( 五 ) 暫予保留的 38 個發電企業資產 , 可暫由國家電網公司委託企業所在地區域電網公司管理。
七、公司與外部的關系
( 一 ) 國家電網公司接受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
( 二 ) 國家電網公司享受《國務院批轉國 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國家體改委關於深化
大型企業集團試點工作意見的通知》 ( 國發 [1997]15號 ) 和國家對國有大中型重點企業的有關政策。
( 三 ) 國家電網公司的資產與財務關系由財政部負責 , 在財政部單列。
( 四 ) 國家電網公司為完成國家任務所需資源和生產經營條件 , 凡屬國家統一配置范圍內的 , 均在國家相應計劃中單列 , 並由 國家電網公司統一組織實施。
( 五 ) 國家電網公司組建過程中 , 涉及上市公司股權重組時 , 有關各方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辦理。國家電網公司在決策和管理過程中 , 要依法保證有關上市公司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 防止控股股東損害小股東權益。
( 六 ) 國家電網公司及有關企業涉及有關社會、城市行政管理等方面事宜 , 以及與地方有關的經濟聯系 , 繼續接受當地政府的指導和協調。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險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 七 ) 國家電網公司及有關企業與國內同行業的其他電網公司是平等、競爭、協作、 互利的市場主體。國家電網公司與各發電企 業及其他電力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協作 , 促進我國電力工業健康發展。
( 八 ) 為保證電力體制改革平穩過渡、工作有序進行 , 暫不注銷國家電力公司 , 保留至 2003 年 6 月 30 日。在此期間 , 授權國家電網公司使用和管理國家電力公司的印章 , 用於辦理國家電力公司與新組建 ( 改組 ) 的電力集團公司間資產、財務等的移交手續。注銷國家電力公司有關手續由國家電網公司負責辦理。
國家電網公司主要成員單位名單
一、全資企業 (36個 )
1、國家電力公司東北公司
2、國家電力公司華東公司
3、國家電力公司華中公司
4 、國家電力公司西北公司
5 、國家電力公司電網建設分公司 6、中國華北電力集團公司
7、遼寧省電力有限公司
8、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
9 、黑龍江省電力有限公司
l0. 上海市電力公司 11. 浙江省電力公司 12. 江蘇省電力公司 13. 安徽省電力公司 14. 湖北省電力公司 15. 湖南省電力公司 16. 河南省電力公司 17. 江西省電力公司 18. 陝西省電力公司 19. 甘肅省電力公司
20. 寧夏回族自治區電力公司 21. 青海省電力公司
22. 新疆電力公司
23. 四川省電力公司
24. 重慶市電力公司
25. 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
26. 山東電力集團公司
27. 中國安能建設總公司
28. 中國超高壓輸變電建設公司
29. 國電通信中心
30. 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
31. 中國電力信息中心
32. 國電武漢高壓研究所
33. 國電電力建設研究所
34. 國電動力經濟研究中心
35. 國電電力自動化研究院
36. 國家電力公司高級培訓中心 二、控股企業 (1個 )
深圳國電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40.4%( 持股比例 )
三、事業單位 (1個 )
中國電力出版社
四、暫保留和待轉讓的發電企業 (38個 )
( 一 ) 暫保留的發電企業
1. 遼寧中朝界河發電廠
2 、吉林豐滿發電廣
3 、吉林松江河發電廠
4 、吉林白山發電廠
5. 黑龍江蓮花水電有限責任公司
6 、北京十三陵蓄能電廠
7 、天津大港發電廠
8. 河北潘家口蓄能電廠
9 、秦皇島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 山西省電力公司神頭第二發電廠 11. 山東中華發電有限公司
12. 上海闊電燃氣輪機發電有限公司 l3. 浙江緊水灘水力發電廠
14. 浙江新安江水電廠
15. 華東天荒坪抽水蓄能有限責任公司 16. 浙江富春江水電廠
17. 福建水口發電有限公司
18. 江西拓林水電開發有限公司
19. 河南焦作電廠
20. 湖北黃龍灘水力發電廠
21. 湖南省拓溪水電站
22. 湖南省風灘水力發電廠
23. 湖南省東江水力發電廠
24. 重慶發電廠
25. 四川映秀灣水力發電總廠
26. 陝西安康水力發電廠
27. 甘肅劉家峽水電廠
28. 新疆瑪納斯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 二 ) 暫保留並待轉讓的發電企業
1. 天津市電力公司軍糧城發電廠
2. 河北馬頭發電總廠
3. 內蒙古元寶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4. 內蒙古元寶山發電廠
5. 江蘇徐州發電廠
6. 湖北襄樊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7. 湖南益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8. 陝西寶雞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9. 寧夏大壩發電有限責任公司
10. 寧夏電力工業局大壩發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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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中國發電的發展史
中國電力系統是隨著中國電力工業的發展而逐步形成的,它的發展可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⑴ 1882~1937年。1882年7月26日上海第一台12KW機組發電到1936年抗日戰爭爆發前夕,全國共有461個發電廠,發電裝機總容量為630MW,年發電量為17億 kW·h,初步形成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武漢、廣州、南通等大、中城市的配電系統。
⑵ 1937~1949年。1937年抗日戰爭開始後,江蘇、浙江等沿海城市的發電廠被毀壞或拆遷到後方;西南地區的電力工業出於戰爭的需要,有定的發展。日本帝國主義以東北為基地,為戰爭生產和提拱軍需物資,從而使東北電力系統也有一定的發展。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全國發電裝機容量為1848.6,年發電量約43 億kW·h,居世界第25位。當時中國已形成的電力系統:①東北中部電力系統,以豐滿水電廠為中心,採用154kV輸電線路,連接沈陽、撫順、長春、吉林和哈爾濱等地區;②東北南部電力系統,以水豐水電廠為中心,採用220kV和154kV輸電線路,邊疆大連、鞍山、丹東、營口等供電區;③東北東部電力系統,以鏡泊湖水電廠作為中心,採用了110kV輸電線路,連續雞西、牡丹江、延邊等供電區;④ 冀北電力系統,以77kV輸電線路連接北京、天津、唐山等供電區和發電廠。
⑶ 1949年以來,中國的電力工業有很大的發展。1996年中國大陸部分的發電裝機容量達2.5 億 千 瓦,年發電量為11350億kW·h,居世界第2位。從1993 年起,發電量每年平均 以6.2% 的速度增長。但是,就人均用電量、電力系統自動化水平和發輸配電的經濟指標而言,我國的電力工業與世界先進水平還有較大差距。
㈣ 我國電力行業發展歷程
中國電力發展階段
一、第一階段計劃經濟時期(1949-1978年)
自1949年到1978年,中國電力歷史分別有燃料工業部、電力工業部、水利電力部三個階段。在燃料部與電力工業部階段,電力管理執行集中管理的方法;時至水利電力部,電力與水利又經歷了分散與集中各兩次不同管理。
1、燃料工業部時期(1949-1955年)。
2、電力工業部時期(1955年-1958年)。
3、水利電力部時期(1958-1966年)。
4、"文化大革命"時期(1966年-1978年)。
二、第二階段,摸著石頭過河(1979-1997年)
從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的電力工業體制進入了改革探索時期。
1、第二次成立電力工業部(1979-1982年)。
2、第二次成立水利電力部(1982-1988年)。
3、能源部時期(1988-1993年)。
4、第三次成立電力工業部(1993-1997年)。
(4)電力的發展歷史擴展閱讀
中國電力市場發展戰略
1、轉變思想,樹立競爭意識
企業生存的基礎是市場,思想又是行動的先導,為了擴展電力市場,企業一定要轉變以往的思想觀念,明確以市場為主體的競爭策略,堅持市場的導向作用。
2、健全完善電力市場規章制度
想要做好任何事情都要有健全完善的規章制度作基礎,電力市場的有效擴展也是如此。
3、建立以用戶為核心的電力市場並拓展新市場
想要增加社會用電數量,並逐步拓展電力市場,就要堅持供電以客戶為核心,根據用戶的具體需求構建電力市場。
4、提高員工素質能力
電力市場的有效拓展要依靠企業員工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來完成,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全面開放,以及現代化技術的逐步興起,給電力企業員工素質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㈤ 電力的中國電力的歷史沿革
一、第一階段計劃經濟時期(1949-1978年)
自1949年到1978年,中國電力歷史分別有燃料工業部、電力工業部、水利電力部三個階段。在燃料部與電力工業部階段,電力管理執行集中管理的方法;時至水利電力部,電力與水利又經歷了分散與集中各兩次不同管理,卻始終擺脫不了一個魔咒-----一分就亂,一收就危。
1、燃料工業部時期(1949-1955年)。建國後,在中央領導下,電力實行集中管制與統一調控。成立了電力工業部。但是當時的電力工業部只能直接管理少數電廠,大部分電廠都實行軍官。有地方各大軍區管理。
1950年左右,各地軍管電廠逐步將權力回歸到電力工業部。電力工業部成立六大區域電力管理部門,對電力集中壟斷垂直管理,政企合一。
2、電力工業部時期(1955年-1958年)。1955年7月,全國人大一致通過撤銷老燃料工業部,成立煤炭、電力、石油工業部。電力工業部成立以後,各地方成立輔助機構。加強管理體制。並將水利部門的一些權力集中過來。從而形成中央跟地方雙重領導的格局。
3、水利電力部時期(1958-1966年)。1958年黨中央召開會議,定了調調。要大力發展水利工程。在長期發展來看,認為水利比電力還要重要。於是順乎時勢,將水利部與電力部合並為電力工業部。
4、文化大革命時期(1966年-1978年)。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水利電力部再次實行軍管,電力管理權力再一次落入地方手中。1970年,軍官結束。水利電力部有革命委員會領導。1975年革委會結束領導,權力再一次恢復到水利電力部。
文革對電力造成的破壞應驗了一放就亂的魔咒。對中國電力工業近乎造成了不可逆轉的傷害。
1975年水利電力部恢復後,周總理提出加快發展電力工業的倡導。為祖國電力事業撥亂反正,從此電力工業再次集中的中央。
二、第二階段,摸著石頭過河(1979-1997年)
從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的電力工業體制進入了改革探索時期。在此期間中央電力管理部門又經過四次變更,即第二次成立電力工業部,第二次成立水利電力部,成立能源部,最後第三次成立電力工業部。在電力工業管理體制改革方面。曾研究過全麵包干經濟責任制,簡政放權、自負盈虧、以電養電等方案,最後成立了華能集團公司及各大區的電力集團公司,這一時期的電力改革朝著國務院提出的政企分開,省為實體,聯合電網,統一調度,集資辦電的電力體制改革原則進行。
1、第二次成立電力工業部(1979-1982年)1979年2月,國務院決定撤消水利電力部,成立電力工業部和水利部,這是我國第二次成立電力工業部。
2、第二次成立水利電力部(1982-1988年)1982年3月,五屆四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再次將水利、電力兩部合並成立水利電力部。這次合並之後,接受以往的經驗教訓,繼續沿著電力工業集中統一的方向發展。
在水利電力部期間,黨中央、國務院十分重視電力工業的改革和發展,1986年5月國務院召開會議研究電力工業體制改革問題,6月電力體制改革小組提出了《加快電力工業發展的改革方案(草案)》的報告,提出了五項改革措施和五項政策。1987年9月14日,李鵬副總理提出了電力工業體制改革的原則是:政企分開,省為實體,聯合電網,統一調度,集資辦電」和因地制宜的方針。在此之前,水利電力部曾提出全麵包乾的經濟責任制,簡政放權以及自負盈虧、以電養電的建議。1988年7月1日起進行華東電網體制改革試點,分別成立華東電力聯合公司和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電力公司,同時保留華東電業管理局和省(市)電力工業局名稱,實行雙軌制運行,以創造條件實現政企分開。
電力工業體制改革和電力工業的發展,需要有相應的電力投資體制改革相配套,在這段時間里,電力建設投資體制最大的變化是由撥款改為貸款;由於電價嚴重偏低,為了解決電力投資不足,主要採取了建立電力建設基金、賣用電權和集資辦電等辦法。為節約投資,在電力建設中普通開展了降低造價,縮短建設周期;基本建設項目投資包干責任制和招投標制度。為彌補投資不足,電力工業還率先利用外資,成立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發行電力建設債券和適當提高電力折舊。這些措施打破了獨家辦電的局面,出現了多渠道、多元化投資辦電的局面,加快了電力工業的發展。
3、能源部時期(1988-1993年)
1988年5月,七屆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撤消水利電力部,把電力工業管理工作並入新成立的能源部,能源部承擔電力行政和企業管理職能。1988年5月22日,能源部正式成立,同年12月成立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在網省電力管理局、電力工業局的基礎上成立電力集團公司和省電力公司。由此,實現了電力工業的行政管理、企業管理和行業自律性管理職能的初步分開,在電力管理體制改革中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最早組建的集團公司是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是全民所有制的實業、金融、貿易、科技和服務相結合的多功能、綜合性的企業集團。是由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華能發電公司、華能精煤公司、華能原材料公司、中國(華能)工程技術開發公司、華能科技發展公司、華能金融公司、華能綜合利用公司、華能實業開發服務公司等九個公司以及原水電部歸口管理的華電技術開發公司、華電綜合利用開發公司、華電工程建設公司、華電南方(集團)等四個公司的基礎上聯合組建的。這個公司由能源部與國家計委共同管理,以能源部為主,是我國電力工業1988年組建的第一個集團公司。
大區和省電力工業的公司化改組分兩步進行。第一步是從1988年開始到1990年止,將大區電業管理局改組為聯合電力公司,將省電力工業局改組為省電力公司。國務院電力工業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明確規定:省電力公司和聯合電力公司都是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實體,具有法人地位。電網內各發供電單位的資產關系不變。聯合電力公司由能源部歸口管理,在國家計劃中實行單列。非跨省電網的省電力局,要逐步改建為省電力公司,獨立經營,由能源部和省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並接受委託行使所在地區電力工業行業管理職能。改革方案要求各公司要落實,健全各種形式的承包經營責任制,逐步實行股份制,採用售電量和物質消耗工資含量包干辦法。獨立電廠均可獨立核算,與電網訂立經濟合同,接受電網統一調度,非獨立電廠按現行規定執行。這項改革到1990年6月基本完成。
第二步是1991年底到1993年初,組建大型電力企業集團。1991年12月14日國務院批準的第一批試點的55個大型企業集團中,能源部有7個,其中電力佔6個,即華能集團、華北電力集團、東北電力集團、華東電力集團、華中電力集團和西北電力集團,全部都是跨地區的電力企業集團公司。1992年10月10日,能源部向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務院經貿辦上報關於同意組建中國東北、華東、華北、華中電力集團的函,隨後又報送了同意組建西北電力集團的函,經批准後,於1993年1月11日華北、東北、華東、華中、西北五大電力集團宣告成立。
4、第三次成立電力工業部(1993-1997年)
1993年3月,八屆第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決議,撤消能源部,第三次成立電力工業部。國務院批準的組建電力部的指導思想是:政企職責分開,大力簡政放權,由部門管理轉向行業管理,加強規劃、協調、監督、服務職能;精簡內設機構和編制,合理配置職能,提高宏觀管理水平;實事求是,平穩過渡,合理分流富裕人員。要求在堅持政企分開,省為實體,聯合電網,統一調度,集資辦電和因地因網制宜的方針指引下,下放和轉移對企業人、財、物及經營管理的職能,加強宏觀管理的職能,由於國務院批準的文件明確要求支持辦好五大電力集團,各電管局和省電力局仍維持現行體制,所以在電力工業部時期,電力工業體制改革沒有顯著的變化。
電力工業部成立後,繼續保留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作為全國電力企業、事業電位的聯合組織,其性質不變,由電力部歸口管理。華能集團實行以電力部為主與國家計委雙重領導的體制。另外,在葛洲壩工程局的基礎上,成立了葛洲壩集團公司。
為確保三峽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1993年1月3日國務院決定成立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同時成立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全面負責三峽工程建設和經營。1994年12月14日,三峽工程正式開工建設。
電力工業部成立後,根據國家體改委等部門有關股份制企業試點辦法的規定,於1993年9月印發了《電力行業股份制企業試點暫行規定》,規定明確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都可以進行股份制改造,具備條件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後,可以到國(境)外發行股票,債券;但電網公司(指發、供電一體的電力企業)實行股份制應以公有制為主體,保證電力集團公司、省(區、市)電力公司在企業中的控股地位。1994年8月4日,山東華能發電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成為中國首家直接去美國紐約上市的大型電力企業,隨後中國有一大批發電企業在國內外上市。
中國電力工業經過30年碰壁,與20年摸著石頭過河,最後終於走上了穩定發展的道路。時至2013年,電監會又並入了能源局。電網已拆分為國家電網與南方電網兩家。已經走上了改放給市場的權力放給市場,政企分離的合理發展道路。
2015年9月中國與伊朗簽署了大宗電力和能源合作協議,進一步推動雙邊合作,尤其是加強在電力和能源領域的合作。
2015年11月18日,中國電機工程學會發布了「十三五」電力科技重大技術方向研究報告,提出未來5年中國電力科技領域將重點開展9個重大技術方向、38項關鍵技術研究工作。
預計2015年下半年全國全社會用電量有望總體回升,但全年增速低於2014年,甚至可能創改革開放以來的最低增速(1980年增長為3%,1998年增長為2.8%)。預計全年新投產發電裝機超過1億千瓦,2015年底發電裝機容量將達到14.7億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比重提高至35%左右。預計「十三五」時期,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將繼續保持總體平衡、略有寬松的局面。
㈥ 電的發展史
早在對於電有任何具體認知之前,人們就已經知道發電魚會發出電擊。根據公元前2750年撰寫的古埃及書籍,這些魚被稱為「尼羅河的雷使者」,是所有其它魚的保護者。大約兩千五百年之後,希臘人、羅馬人,阿拉伯自然學者和阿拉伯醫學者,才又出現關於發電魚的記載。
1832年法國人皮克西製造出世界第一台試驗性發電機。1850年英國斯旺用紙碳製成燈絲泡問世。1866年德國西門子制出可應用的發電機。
1879年10月21日,美國愛迪生(和英國約塞夫·斯旺)都研究碳質燈絲電燈泡。愛迪生經千餘次的試驗用碳素燈絲的白熾燈泡得到了實際應用,故稱愛迪生發明了電燈。
傑克·基爾比於1958年和羅伯特·諾伊斯於1959年分別獨立發明集成電路。現今,大量晶體管、二極體、電阻器、電容器等等電子原件都可以被裝配在單獨的集成電路里。
電真正的應用是在18世紀末19世紀,直到20世紀21世紀才真正的走入平常百姓家。
起電現象
摩擦起電,是通過摩擦的方式使得物體帶上電荷的物理現象。摩擦起電的步驟,是使用兩種不同的絕緣體相互摩擦,使得它們的最外層電子得到足夠的能量發生轉移,摩擦起電後兩絕緣體必帶等量異性電。
靜電吸附,是當帶靜電的物體靠近微小的不帶靜電的物體時,微小物體表面的自由電荷發生轉移,感應出與帶靜電物體相反的電性,而被吸引貼附於帶靜電物體上。利用靜電吸引輕小物體的原理,可以達到吸附工業粉塵的效果。
靜電感應,是指導體中的電荷在外電場的作用下在導體中重新分布的現象,由英國科學家約翰·坎通和瑞典科學家約翰·卡爾·維爾克分別在1753年和1762年發現。
靜電屏蔽,是指對於一個接地的空腔導體,外接電場不會影響腔內的物體,腔內帶電體的電場也不會影響腔外的物體。
靜電屏蔽的應用很廣泛,例如電子儀器外的金屬網罩、電纜外層包裹的金屬皮等都是用於防止外部電場對內部的影響。需要注意,如果外部的電場是交變電場,則靜電屏蔽的條件不再成立,另見電磁屏蔽。
㈦ 百年電力發展史
百年電力發展史:
19世紀百年電力發展史1800年,伏打發明第一個化學電池1831年,人們開始獲得連續的電流法拉第製造了最早的發電機——法拉第盤1866年,西門子製成第一台使用電磁鐵的自激式發電機1870年,格拉姆製成了環形電樞自激發電機供工廠電弧燈用電1875年,巴黎北火車站建成世界上第一個火電廠。
用直流發電供附近照明1879年,舊金山建成世界上第一座商業發電廠,兩台發電機共22盞電弧燈。同年先後在法國和美國裝設了試驗性電弧路燈1879年,愛迪生發明白熾燈1881年,英國建成了世界上第一座小型水電站1882年;
愛迪生在紐約建成世界上第一座正規發電廠1882年法國人德普勒在慕尼黑博覽會上表演了電壓為1500~2000V的直流發電機組經57km線路驅動電動泵1884年英國人製造了第一台汽輪機1885年製成交流發電機和變壓器1886年3月在馬薩諸塞州的大巴林頓建立了第一個交流送電系統,電源側升壓至3000V,經1.2km到受端降壓至500V。
,顯示了交流輸電的優越性1891年德國在勞芬電廠安裝了第一台三相100kW交流發電機,通過第一條三相輸電線路送電至法蘭克福1894年建成利亞加拉大瀑布水電站。1896年採用三相交流輸電送至35km外的布法羅。結束了1880年來交、直流電優越性的爭論。
20世紀百年電力發展史1903年,威斯汀豪斯電氣公司裝設了第一台5000kW汽輪發電機組,標志著通用汽輪機組的開始。1916年,美國建成第一條90km的132kV線路1922年,美國在加州建成第一條220kV線路。
二戰後,美國於1955、1960、1963、1970和1973等年份分別製成並投運30、50、100、115和130萬千瓦汽輪發電機組1954年,瑞典首先建成了380kV線路,採用2分裂導線,距離960km,將北極圈內的Harspranget水電站電力送至瑞典南部。
1954年,前蘇聯建成第一座核電站,1973年法國製成120萬kW核反應堆1964年,美國建成第一條500kV交流輸電線路1965年,加拿大建成第一條765kV交流輸電線路1965年,蘇聯建成第一條±400kV的470km直流輸電線路,送電75萬千瓦1970年,美國建成±400kV的1330km直流輸電線路,送電144萬千瓦1989年,蘇聯建成第一條最高電壓1150kV的1900km交流輸電線路。
(7)電力的發展歷史擴展閱讀:
百年電力的意義:
溶思想性、權威性、文獻性、可視性和科普性於一體,是一部反映中國百年電力發展歷史的文獻片,也是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節約型社會的電視教材,同時又是一部進行愛國主義和艱苦奮斗精神教育的主旋律作品。同時該片為社會公眾提供了解中國電業及其發展歷史的一扇窗口,是對電力職工進行職業教育和傳統教育的理想教材;對電力企業文化建設,增強職工凝聚力、鼓舞士氣和激發職工的自豪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具有重要的作用。
㈧ 電力工業的歷史
1875年,巴黎北火車站建成世界上第一座火電廠,為附近照明供電。1879年,美國舊金山實驗電廠開始發電,是世界上最早出售電力的電廠。80年代,在英國和美國建成世界上第一批水電站。1913年,全世界的年發電量達 500億千瓦時,電力工業已作為一個獨立的工業部門,進入人類的生產活動領域。
20世紀30、40年代,美國成為電力工業的先進國家,擁有20萬千瓦的機組31台,容量為30萬千瓦的中型火電廠9座。同一時期,水電機組達5~10萬千瓦。1934年,美國開工興建的大古力水電站,計劃容量是 888萬千瓦,1941年發電,到1980年裝機容量達649萬千瓦 ,至80年代中期一直是世界上最大的水電站。1950年,全世界發電量增至9589億千瓦時 ,是1913年的19倍。50 、60、70年代,平均年增長率分別為9.4%、8.0%、5.3% 。1950~1980年,發電量增長7.9倍,平均年增長率7.6%,約相當於每10年翻一番。1986年,全世界水電發電量占 20.3% ,火電佔63.7%,核電佔15.6%;美國水電佔11.4%,火電佔72.1%, 核電佔16.0%;前蘇聯水電占 13.5%,火電佔76.4%,核電佔10.1%;日本水電佔12.9%,火電佔61.8%,核電佔25.1%;中國水電佔21.0%,火電佔79.0%。世界上核電比重最大的是法國,1989年占總發電量的74.6%。
20世紀70年代,電力工業進入以大機組、大電廠、超高壓以至特高壓輸電,形成以聯合系統為特點的新時期。1973年,瑞士BBC公司製造的130萬千瓦雙軸發電機組在美國肯勃蘭電廠投入運行。蘇聯於1981年製造並投運世界上容量最大的120萬千瓦單軸汽輪發電機組。到1977年,美國已有120座裝機容量百萬千瓦以上的大型火電廠。1985年,蘇聯有百萬千瓦以上火電廠59座。1983年,日本有百萬千瓦以上的火電廠32座,其中鹿兒島電廠總容量440萬千瓦 ,是世界上最大的燃油電廠。世界上設計容量最大的水電站是巴西和巴拉圭合建的伊泰普水電站,設計容量1260萬千瓦,近期裝機容量達490萬千瓦,採用70萬千瓦機組,與運行中的世界最大水電站美國大古力水電站的世界最大水輪機組70萬千瓦容量相等。世界上最大的核電站是日本福島核電站,容量是909.6萬千瓦。
總裝機容量幾百萬千瓦的大型水電站、大型火電廠和核電站的建成,促進了超高、特高壓輸電、直流輸電和聯合電力系統的發展。1935年,美國首次將輸電電壓等級從110~220千伏提高到287千伏,出現了超高壓輸電線路。1952年,瑞典建成二分裂導線的380千伏超高壓輸電線路。1959年,蘇聯建成500千伏,長850千米的三分裂導線輸電線路。1965~1969年,加拿大、蘇聯和美國先後建成735 、750和765千伏線路。1985年,蘇聯首次建成1150 千伏特高壓輸電線路,輸電距離890千米。現在 ,美國正研究1100千伏和1500千伏特高壓輸電,義大利研究1000千伏輸電,日本建設250千米長1000千伏特高壓線路。高壓直流輸電(HVDC),瑞典、美國、蘇聯分別採用±100、±450 、±750千伏電壓,後者輸電距離2414千米,輸電600萬千瓦。到1985年,全世界已有18個國家、32個直流輸電線路投運,總輸送容量2000萬千瓦。輸電距離1080千米的±500千伏中國葛洲壩—上海輸電線路已於1989 年8月投入運行。特高壓輸電和直流輸電不僅用於遠距離大容量輸送電能,而且在工業大國的聯合電力系統中或全國統一電力系統中,起著主聯絡干線的重要作用。
1882年,英國商人在上海設立了電光公司,中國電力就此開始起步。以後外國資本相繼在天津、武漢、廣州等地開辦了一些電力工業企業。為配合新工業地區的建設,中國資本1905年才開始投資於電力工業,以後雖有一定程度的發展,但增長速度緩慢。中國發電量最高年份的1941年只有59.6億度,到1949年全國發電設備容量為185萬千瓦,發電量只有43.1億度。安裝了一些自動安全監測裝置。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單機容量60萬千瓦的火力發電機組已開始運行;在電站大機組上,國家對電力工業進行了大量投資,單機容量10萬千瓦以上的火力發電機組已達3094萬千瓦,電力工業得到很大發展。到1984年底,全國發電量3770億度,為1949年的87倍;全國發電設備容量7995萬千瓦,為1949年的43.2倍。
㈨ 發電廠的發展簡史
1、19世紀70年代,歐洲進入了電力革命時代。不僅大企業,就連小企業也都紛紛採用新的動力──電能。最初,一台發動機設備只供應一棟房子或一條街上的照明用電,人們稱這種發電站為 「住戶式」電站,發電量很小。
2、隨著電力需求的增長,人們開始提出建立電力生產中心的設想。愛迪生1882年在美國紐約珍珠街建立擁有6台發動機的發電廠。
發電廠起初是直流發電。美國的著名發明家愛迪生在1881年開始籌建中央發電廠,1882年總共有兩座初具規模的發電廠投產。1882年1月,倫敦荷陸恩橋的愛迪生公司開始發電,供應聖馬廠郵局橋西的城市大教堂和橋頭旅館等。
當時發電廠利用蒸汽機驅動直流發電機,電壓為110伏,電力可供1000個愛迪生燈泡用。同年末,紐約珍珠街愛迪生公司發電廠也裝上了同型機組,這是美國的第一座發電廠,內裝6台發動機,可供6000個愛迪生燈泡用電。
3、後來俄國彼得堡的芬坦克河上出現了水上發電站,發電站建在駁船上,為涅夫斯基大街照明供電。
在電力的生產和輸送問題上,早期曾有過究竟是直流還是交流的長年激烈爭論。愛迪生主張用直流,人們也曾想過各種方法,擴大直流電的供電范圍,使中小城市的供電情況有了明顯改善。
但對大城市的供電,經過改進的直流電站仍然無能為力,代之而起的是交流電站的建立,因為要作遠程供電,就需增協電壓以降低輸電線路中的電能損耗,然後又必須用變壓器降壓才能送至用戶。
3、直流變壓器十分復雜,而交流變壓器則比較簡單,沒有運動部件,維修也方便。
美國威斯汀豪斯公司的工程師斯坦利研製出了性能優良的變壓器。1886年該公司利用變壓器進行交流供電試驗獲得成功。
1893年威斯汀豪斯公司承接為尼亞加拉瀑布水力發電計劃提供發動機的合同,事實證明必須用高壓交流電才可實現遠征電力輸送,從而結束了長時間的交、直流供電系統之爭,交流電成為世界通用的供電系統。
早期發電機靠蒸汽機驅動。1884年發明渦輪機,直接與發電機連接,省去雲齒輪裝置,既運行平穩,又少磨損。1888年在新建的福斯班克電站安裝了一台小渦輪機,轉速為每分鍾4800轉,發電量75千瓦。
1900年在德國愛勃菲德設置了一台1000千瓦渦輪機。到1912年芝加哥已有一台25,000千瓦渦輪發電機,如今渦輪發電機最大已超過100萬千瓦,而且可以連續多年不停運轉。
(9)電力的發展歷史擴展閱讀
發電廠分類
1、水力發電廠
利用水流的動能和勢能來生產電能的工廠,簡稱水電廠。水流量的大小和水頭的高低,決定了水流能量的大小。從能量轉換的觀點分析,其過程為:水能→機械能→電能。
2、小水電
從容量角度來說處於所有水電站的末端,它一般是指容量5萬千瓦以下的水電站。世界小水電在整個水電的比重大體在5%-6%。中國可開發小水電資源如以原統計數7000萬kW計,佔世界一半左右。
3、火力發電廠
利用可燃物作為燃料生產電能的工廠,簡稱火電廠。從能量轉換的觀點分析,其基本過程是:化學能→熱能→機械能→電能。
4、垃圾發電廠
垃圾發電作為火力發電的一種,截至2007年底,中國垃圾焚燒發電廠總數已達75座,其中建成50座,在建25座垃圾焚燒發電廠的收益穩定、運營成本低廉並享有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能給投資者帶來穩定的收益,但是垃圾發電帶來的環境問題不容忽視。
5、核能發電廠
利用核能來生產電能工廠,又稱核電廠(核電站)。原子核的各個核子(中子與質子)之間具有強大的結合力。重核分裂和輕核聚合時,都會放出巨大的能量,稱為核能。
技術已比較成熟,形成規模投入運營的,只是重核裂變釋放出的核能生產電能的原子能發電廠從能量轉換的觀點分析,是由重核裂變核能→熱能→機械能→電能的轉換過程。
6、太陽能發電廠
太陽能發電廠是一種用可再生能源——太陽能來發電的工廠,它利用把太陽能轉換為電能的光電技術來工作的。
7、風能發電廠
截止到2003年底,全國風能資源豐富的14個省(自治區)已建成風電場40座,累計運行風力發電機組1042台,總容量達567.02MW(以完成整機吊裝作為統計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