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夫一妻制的好處
一是有利於社會自動管理性別比例,保證人口持續健康發展。實行「一夫一妻」制,是以男人和女人數量上大致相等為前提的。雖然現在性別比例弄得有些失調,但大齡男人可以找稍稍年輕的女人,可以打個時間差,來解決這種女少男多的現實問題,說白了就是鼓勵多吃嫩草。因為,這人口的自身生產是去了又有,生得多死得少。所以,不用擔心今天的人用了明天的資源。再說,一旦性別比例失調,生男好還是生女好,夫婦就會自我掂量,對兒女的未來進行考慮比較,從而做出明智選擇,達到自覺調整。
二是打破資源壟斷,促進資源共享。「一夫多妻」制,涉嫌資源壟斷。一個男人配一個女人,「一對一」男女雙方誰也沒話說,那種根據錢多勢大,就可以多配的婚姻制度,容易造成資源分配不公,從而造成社會不公,極大地影響安定團結。至少找不到老婆或找不到好老婆的人一多,就會形成牢騷群體。「一夫一妻」既保證不同等級資源的自主對等組合,又防止了資源過度集中,造成浪費。至於現在「二奶」現象,只能算無證開采,法律並不保護。至於找情人,那隻是民間資源共享,符合信息時代對稀缺資源利用的合理要求,需得社會調節,社會調節不了就可利用法律調節。
三是可以轉化家務紛爭,有利於社會安定。自古雲:清官難斷家務事。這老婆多了,家務事就變得多了,如果有三個老婆,安排誰掃地,就至少有三種以上選擇,家庭紛爭也就很麻煩。特別是:三個女人一台戲,這女人湊了堆,要麼就嘻嘻哈哈,熱鬧得不行。要麼你爭我斗,表面熱乎勁,心中暗較勁,不唱「將相和」,就唱「竇娥冤」。「一夫一妻」過後,就把一多半紛爭由家務事轉化為民事糾紛,在法律上就好辦得多。更能做到「有法可依」。
四是讓男人不那麼累,女人不那麼苦。「一夫一妻」制,把男人和女人全都解放了出來。過去的皇帝短壽,也大都是這原因。不能表面看男人多找老婆這檔子事兒,以為一定風光無限,其實也是一個外面光內心苦的事兒,是把自己由「白領」變「藍領」的活兒。加之這「一夫多妻」制度下的女人雖然都跟了有錢有勢人,但始終都是「看戲」多於親自「參演」,是過不好「戲癮」的。對於男人,是胡亂的霸佔資源,對於女人又是無謂地浪費資源。「一夫多妻」制是一個殺男人覺不出罪、害女人於無形的婚姻制度。
五是「一盯一」的格局,便於提高家庭自我管理的效率。一個男人管理三個以上的女人,肯定管不過來,所以便要分大老婆、二老婆、三老婆,老婆下面,再分妾,實行自我等級管理,但這種等級極有可能亂,因為男人寵誰,誰就實質性地為大,但這表面上的大就會不買賬,就會亂。男人要自己管老婆比單位管司機肯定更難,管得不好,就戴「綠帽子」。所以說,實施「一夫一妻」制,至少從宏觀上為男人大大減少了「戴綠帽」的幾率。對於女人管男人方面,因為多個領導管一個職員,肯定會發生越權越位,要麼大家都怠工,你不管我也不管,導致「失管」。所以,找多了老婆,老公還是會在外偷嘴的。「一夫多妻」制下的家庭關系,管得不好往往形成打群架的狀態,而現在多好,男女打架都是「一對一」,躲著打,白天見了人,又都是有說有笑的。萬一要離婚,也不必拿一大堆結婚證來找。哈,兩個人把各自的本本偷偷往民政局一遞,章子一蓋走人。
六是人倫輩份不容易搞錯,易形成家庭良序。妻妾成群,可能一個比一個年輕,一個比一個漂亮。這林林總總的老婆多了,並且老老少少的都有,兒孫也就多,也是大大小小的都有,老輩子找那樣多老婆,這兒孫成人過後也就只認女人不認輩份,往往就地取材,乾脆代長輩行事,也是說不準的。家有大兒小妻,焉有不出事的道理。這「一夫一妻」制可好,人倫之理,兒孫自然明白,亂來不得。
『貳』 「一夫一妻制」對於平民來說是很正常的事,中國歷史上有哪些皇帝堅持「一夫一妻制」
大家都知道我們中國有兩千多年的歷史,歷史上涌現過很多的王朝,可以說這些王朝在歷史上都有一定的意義,因為王朝的更新都代表著一段歷史的開始和結束。這些王朝在歷史上的存在是必然的原因,他們的存在也使得中國的歷史多了一份趣味感。
隋文帝楊堅大家都知道他是一個比驕清明的皇帝,他的妻子是獨孤皇後,獨孤皇後是位一夫一妻制的倡導者,她和隋煬帝結婚時就逼隋煬帝表態不可以有其他孩子,必須是自己生的孩子。楊堅當了皇帝之後,有一次沒忍住臨幸了一個宮女,獨孤皇後立即採取措施,將這個宮女殺了,保住了隋煬帝和她一夫一妻的局面。但是獨孤皇後一去世,隋文帝就冊立了好幾個妃子。看來隋文帝這個人需要有個人拿鞭子在後面監督,才能堅持一夫一妻制。
『叄』 為什麼要一夫一妻制,
我從書上看過,一夫一妻之前,都是群居,這個時候有些人互相殘殺或者強別人的配偶,這樣會造成社會不穩定,所以當時的統治者才想出了這個辦法,剛開始也是很多人不接受的,但時間一長人們也覺得這樣對誰都有好處。其實也可以是群居式的,哪樣的話很多問題是沒法解決的,就說孩子什麼的,哪你說我們是群居的下一代,沒准我們的上一代的不穩定我們都已餓死了或病死了,因為不固定的配偶就沒有固定的責任,其實社會上好些東西限止的同時也給了你很多。一夫妻就是社會穩定的一個元素吧,法律也是這樣,有的時候我們也在想被法律控制了,但它控制你的同時也控制了別人,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人類不可能就有發展了,其實所有的動物也是有屬於它們自己的法則,只是我們看不懂罷了。它們也是有一夫妻或者群居,都是因為它們的生存條件什麼的規定的,有些動物是很容易繁殖,這可能就一夫一妻,但也不全是這樣,但有時它們為了下一代的強壯或者多樣性還會選擇別的配偶,因為每一個動物的生存條件不一樣,所以也有很多不同,不像人類這么簡單一夫一妻,只少它們的智商不會想這么多問題。我覺得一夫一妻很好,就算現在好些人都在找情人什麼的,但這也是在一夫一妻的范圍內,不管你找了沒找,你的義務是非要執行的,因為這些已在法律上規定,如果不實行哪你就犯法了,這不是保護了我們每一人嗎?不能說是男女平等,而是人平等,為什麼我們的社會從很多年代改變到現在,就是因為好些不平等的東西的存在,爆發了人們的力量,如果你讓男女不平等,這樣女人就會抗議,那男人去哪找老婆生孩子。為什麼社會不斷的在發展,就是好些不平等的東西在改變,人的思想在變,如果男女不平等,哪這個社會就沒法正常運轉,如果把你自己做為社會上的最低層的人,哪你會願意為這社會做什麼嗎,我覺得出了破壞和怨恨不會再有別的。
『肆』 中國古代是一夫一妻制嗎
是的。准確的說中國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但是妾是事實上的「伴侶」、事實上有「婚姻」關系、與夫事實上組成「家庭」,所以其實也可以歸為「一夫多妻制」。
「一夫一妻多妾」不屬於「一夫一妻」,反而實際上由於妾的地位非常低下,反而比「一夫多妻」還要專制,對女性的壓迫也更嚴重,因為至少「多妻」中的「妻」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權利,而妾說白了就是性奴。
(4)一夫一妻制的歷史意義擴展閱讀:
1、一夫一妻起源於古埃及。現代意義的一夫一妻制度確立於歐洲。歐洲自從古代開始就在法律上規定了嚴格的一夫一妻制。從古代的希臘、羅馬到中世紀歐洲,再到近代和現代,都是這樣的。古代羅馬的法學家莫德斯丁即稱,「婚姻是一夫一妻的終身結合,神事和人事的共同關系」。
2、嚴格意義上的一夫一妻制從對偶婚發展而來,產生於歐洲,它的確立是文明時代開始的標志之一,並適應於整個歐洲歷史。確立這種婚姻形式,主要由於私有制的發展,在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里,男子掌握經濟大權,女子處於從屬地位。
3、1912年,即中華民國的元年,《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明文規定中國實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因為各種歷史原因,直至1950年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國才真正徹底廢除一夫多妻制。
『伍』 中國歷史上的婚姻形式及其意義摘要
我國古代的婚姻制度,通過夏、商、周三代,尤其是通過周代,基本上建立與固定下來,而到了秦、漢時期,則有進一步的發展。
一、婚齡
古人是主張晚婚的,認為一定要等性功能健全和發育成熟才能結婚。上一章雖述及《黃帝內經·素問·上古天真論》說,女子二七天癸至,即十四歲始來月經;男子二八天癸至,即十六歲才開始遺精,如果這時「陰陽和」(即性交),則可能有子。但是這時性功能並未完全發育成熟,還沒有進入合適的婚齡。女子要等到三
七二十一歲,始能「腎氣平均,故真牙生而長極」;男子要等到三八二十四歲,才能「腎氣平均,筋骨勁強,故真牙而長極」。所謂「腎氣平均」,就是指性器官和性功能得到了均衡、正常的發展,性器官和性功能都比較成熟;所謂「真牙生而長極」,指人的最後一顆牙齒「盡頭牙」長出,也表示人的身體已完全發育成熟。
這一思想對後世影響很大,許多古代書籍中都提出過這個問題,在漢代與魏晉南北朝的許多學術書籍及醫書中也強調這一點。
但是,到了漢朝,這「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理論在實踐中受到了一些沖擊,有一些行不通了。例如《論衡·齊世篇》中說:「《禮》雖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張設,未必舉行。何以效之,以今不奉行也。」
這種狀況和封建社會的發展有很大關系。在封建社會中,以一家一戶為生產單位,男子早娶則家中較早地增添勞動力,似對發展一家一戶的生產有好處;另外,封建的宗法制度十分重視子嗣,早娶則可能早得子、「早得福」。所以,雖然有些有識之士反對這種早婚現象,但收效不大。例如,漢朝有個學者叫王吉的說:「夫
婦,人倫大綱,天壽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為人父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
社會生活中有許多現象、民間有許多做法都源自經濟發展需要,它是一些十分現實的問題,帶有很強的現實性;而科學理論探索事物發展的規律,帶有很強的預見性。預見與現實之間往往有矛盾。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都會遇到這類問題。對此,固然一方面要教育,但最根本的還是要從經濟上徹底解決,這當然不是一朝
一夕的事了。
漢代早婚現象的興起,王室與民間皆然。查考《漢書》、《後漢書》,男子從十五歲至十八歲初婚者都有。如《後漢書·靈帝記》:「建寧四年四月癸丑,立貴人宋氏為皇後。」靈帝於建寧元年即位,年十二,那麼結婚時年十五。《後漢書·桓帝記》:「建和元年秋七月乙未,立皇後梁氏。」桓帝是十五歲即位的,結婚那
年應為十六歲。《隸釋》十五金廣延母徐氏紀產碑雲:「收從孫,即廣延,立以為後。年十八,娶婦徐氏。」
查考《漢書》、《後漢書》,女子出嫁從十三歲到十九歲的都有。如《後漢書·昭德馬皇後紀》:「後從兄嚴不勝憂憤,白太夫人絕竇氏婚,求進女掖庭,由是選入太子宮,時年十三。」《漢書·外戚傳》:「宣帝求得外祖母王媼。王媼家本涿郡蠡吾平鄉,年十四,嫁為同鄉王更得妻。」《後漢書·曹世叔妻傳》:「作女
誡七篇,其辭曰: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餘寵,賴母師之典訓,年十有四,執箕帚於曹氏。」古詩《孔雀東南飛》:「十七嫁為婦,心中常苦悲。」《後漢書·光烈陰皇後傳》:「更始元年六月,遂納後於宛成當里,時年十九。」
需要提出的是,古人所統計的年齡,按中國舊俗為虛歲,即剛誕生就算一歲,誕生滿一年即為兩歲,所以實足年齡比上述的還要減去一歲。
男子相配,大率以男稍長於女為常。如《漢書·霍光傳》:「光長女為桀(上官桀)子安妻,有女,年與帝(昭帝)相配,桀因帝姊鄂邑蓋內安女後宮,為婕妤,數月,立為皇後。」又《漢書·外戚·孝昭上官後傳》:「昭帝始立,年八歲,安女入為婕妤,月余,遂立為皇後,年甫六歲。」這兩段是說明了男女相差兩歲,是為「相配」。民間也是如此,《後漢書·循吏·任延傳》:「洛越之民無嫁娶禮法,延乃移書屬縣,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齡相配,同時相娶者二千餘人。」
二、婚姻途徑
在秦、漢、魏晉南北朝這一時期,由於距上古時期還不算很遠,男婚女嫁還有一定的自主權,但父母之命已日益加強,夏、商、周時代那種在有的節日里「奔者不禁」之俗在漢民族中已基本絕跡了。
在《漢書》與《後漢書》上記載了這樣幾件事:《漢書·張耳傳》:「外黃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亡邸父客。父客謂曰:『必欲求賢夫,從張耳。』女聽,請決嫁之。女家厚俸給耳。」
《後漢書·梁鴻傳》:「同縣孟氏有女,狀肥丑而黑,力舉石臼,擇對不嫁。至年三十,父母問其故,女曰:『欲得賢如梁伯鸞者。』鴻聞而聘之。」
在以上兩個例子中,外黃富人之女盡管是他人建議,自己決定,但總是表明了對婚姻有一定的自主權。孟光之嫁梁鴻,不惟有眼光,而且是完全自主的。這種自主程度, 在宋, 明以後很少見了,即使有,也會受社會打擊,被斥為「放盪」、「不規」、「有悖禮法」,而在漢代,還是時人異之,時人賢之的。
當然,以上這種現象只是事物的一個方面。從秦、漢起,婚姻由父母決定,已逐漸演變為事物的主要方面。《後漢書·戴良傳》:「良五女並賢,每有求姻,輒便許嫁。」這個父親有支配女兒婚事之權,對外也比較好說話。可是也有不好說話的父母,如《漢書·淮陽憲王傳》:「趙王復使人顧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許。」
《魏志·王粲傳》:「粲父謙,為大將軍何進長史。進以謙名公之胄,欲與為婚,見其二子,使擇焉,謙弗許。」有時,長輩對子女親事的看法有矛盾,但歸根結蒂,兒女親事還是取決於長輩。如《漢書·孝宣許後傳》:「時許廣漢有女平君,年十四五,當為內孝令歐侯氏子婦。臨當入,歐侯氏子死。其母將行卜相,言當大貴,母獨喜。張賀聞許嗇夫有女,乃置酒請之,酒酣,為言:『曾孫體近,下人乃關內侯,可妻也!」廣漢許諾。明日,嫗聞之,怒。廣漢重令為介,遂與曾孫。」再如漢高祖劉邦當初娶呂後,也有類似情況。呂後的父親呂公看到劉邦的相貌,很敬重劉邦,說自己相人多了,沒有人能及得上劉邦,要把女兒嫁給他。可是妻子呂媼發火了,她責問呂公說:「你一直說我們的女兒要嫁個貴人,沛縣縣令來求婚,你都不同意,怎麼許給了劉邦這個小子?」呂公說:「這種事女人不懂。」結果還是將女兒嫁給了劉邦。
有時,男女的婚姻還由別的親屬插手干預決定,當然這種親屬要比父母更權威。例如漢朝的陳平年輕時娶不起妻,戶牖有個富人叫張負的,在一次偶然的機會見到陳平,感到陳平相貌很好,氣度也了不起,於是就要把孫女許給他。這個孫女命不好,嫁一個丈夫死一個丈夫,共五次。可是,張負的兒子不同意把自己的女兒嫁給
陳平,說陳平窮,又不幹什麼正事,縣里不少人看不其他,為什麼要把女兒嫁給他。但是張負認為此人不會沒出息,最後還是把孫女許配給了陳平。
如果男女的婚姻不通過父母,或不從父母命,那麼父母是十分生氣的。例如漢朝的司馬相如和卓文君的事就是如此。臨邛的大富豪卓王孫有次宴請賓客,司馬相如應邀出席,在席間弄琴。卓王孫新寡的女兒文君偷偷地從窗縫看司馬相如,十分傾心,於是在夜裡跑到司馬相如處,兩人私奔至司馬相如的故鄉成鄉。司馬相如家
境貧窮,徒立四壁。卓王孫為此事大怒,說:「這個女兒這么沒出息,我不忍心殺她,但一分錢也不能給!」人們勸他,他終不聽。
無論是男女自行擇偶,還是父母決定,選擇的標准有哪些呢?
男方擇婦,一是看重形相,當然所謂形相不光是美。漢朝有個有名的循吏黃霸,「少為陽夏遊徼,與善相人者共戴出,見一婦人。相者言:『此婦人當富貴,不然,相書不可用也!』霸推問之,乃其鄉里巫家女也。霸即取為妻,與之終身。」二是看中女方的才。《華陽國志》卷十中說了這么一件事:「陽姬,武陽人也,生自寒微,父坐事閉獄。楊渙始為尚書郎,告歸,郡縣敬重之。姬為處女,乃邀道扣渙馬訟父罪,言辭慷慨涕泣。渙懇告郡縣,為出妻父,因奇其才,為子文方聘之。」三是看中女方的門弟,如《漢書·董賢傳》說:「王閎妻父蕭咸,前將軍望之子也,久為郡守,病免為中郎將,兄弟並列。賢父恭慕之,欲與結婚姻。」還有貪慕女方家財的,如前面引述的陳平娶妻的事就是如此,陳平為什麼接受張負這個守寡五次、人們都不敢娶的孫女呢?後人說是貪圖岳家多財。
女家擇婿,第一也是看男方形相,呂公之看劉邦,張負之看陳平,都是如此。《太平御覽》 五百四十一引《吳書》 說到吳國有個有名的大臣陶謙年輕時的事:「陶謙字恭祖,丹陽縣人。甘公出,遇之途,見其容貌,異而呼之,住車與語,甚悅之,因許妻以女。甘夫人怒曰:『聞陶家兒游戲無度,如何以女許之?』甘公曰:『彼有奇表,後必大成。』遂與之,後為徐州牧。」二是重男方之賢與才,古人對此是十分重視的,史書所載甚多,如《漢書·張耳傳》:「父客曰:『必欲求賢夫,從張耳。』」《後漢書·公孫瓚傳》:「瓚為人美姿貌,大音聲,言事辯慧,太守奇其才,以女妻之。」《後漢書·列女傳》:「勃海鮑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 宣嘗就少君父學,父奇 其清苦,故以女妻之。」當然,少君之父是看中了鮑宣貧而好學,有志。《太平御覽》五百四十一引《鄭玄別傳》雲:「故尚書左丞同縣張逸,年十三,為縣小吏。君謂之曰:『爾有贊道之質,玉雖美,須雕琢成器,能為書生以成爾志否?對曰:『願之。』乃遂拔於其輩,妻以弟女。」《華陽國志》卷十下說:「李燮,太尉固子也。父死時,二兄亦死,燮為姊所遣,隨父門生王成亡命徐州,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
許多古人惜才、愛才,慧眼別具,識人於草莽之中,助人於窮危之際,這種賞識與幫助往往以聯姻的形式出現,這種情況即以今天的眼光來看,也沒有什麼不好。
在那個時代,聯姻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如帶有政治目的,為了某種政治關系而聯姻。《史記》七《項羽紀》說:「張良出要項伯,項伯即入見沛公,沛公奉卮酒為壽,約為婚姻。」《後漢書·劉植偉》:「時真定王劉揚起兵以附王郎,眾十餘萬。世祖遣植說揚,揚乃降。世祖因留真定納郭後,後即揚之甥也,故以此結之。」
在秦、漢之際,指腹為婚的事也始見端倪,此風盛行於後世。如《後漢書·賈復傳》:「復兆與五校戰於真定,大破之,復傷創甚。光武大驚,曰:『我所以不令賈復別將者,為其輕敵也。果然失吾名將!聞其婦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憂妻子也!」
總之,秦、漢為中國封建社會的初期,在婚姻的途徑與目的上已日益鮮明地打上了封建社會的烙印:家法與父母之命越來越起作用,而門第之見也開始產生,從前面所引述的許多事例來看,門第相當的所佔比例不少,這種重門第、重等級之風是封建社會的特徵,而到魏晉之時達到頂點。當然,也有許多女家不嫌男方卑賤與
貧窮以女嫁之的事,一般說來這沒有什麼不好,但是深入分析,其中有許多「此男當貴」,「此人必非終於草莽者」的看法與期望,帶有一種以求有朝一日進入較高等級的希求。至於通過聯姻以獲取金錢還不太明顯,陳平欲得五嫁夫輒死之女意在金錢,也只是後人的分析。古人聯姻中以追逐金錢為目的的遠不如今日,這可能是
商品經濟還不發達的緣故。
三、婚儀
這個時期的婚儀沿襲過去的「六禮」,而且在貴族和平民中都日益普及了。如《藝文類聚》四十說:「納采,始相與言語采擇可否之時。問名,謂問女名將歸卜之也。納吉,謂歸卜吉,往告之也。納征,用束帛,征成也。請期,請吉日將迎,親謂成禮也。
但是,這一時期的「六禮」比之於古之「六禮」,繁縟得多,奢侈得多,以此來顯示地位與財富,是封建社會的特點之一,淳樸的古風已逐漸喪失殆盡。例如,從漢朝起,百官納采,用玄纁、羊、雁等禮物凡30種。《通典》五十八對此作了較詳細的描述:
後漢鄭眾百官六禮辭大略同於周制,而納采女家答辭,末雲:奉酒肉若干,再拜反命。其所稱前人,不雲吾子,皆雲君。六禮文皆封之,先以紙封,表又加以皂囊,著篋中,又
『陸』 為什麼人類發展出了一夫一妻制
人類是如何發展出一夫一妻制的呢?個人原因有四個:
第一, 一夫多妻制存在弊端以及一妻多夫制不可行。
在一夫多妻制度下,一個家庭要養活的人口數量明顯增多,一個家境一般的男性是無法承受如此重的經濟負擔的。另外,擁有多個妻子,意味著財產要被分割成更多份,不利於財富的集中。從長遠來看,財富的分散不利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進而阻礙社會經濟的進步。
一妻多夫為什麼不可行呢?像蟻後、蜂後這種生物,不就是典型的「一妻多夫」嗎?蟻後、蜂後這一生需要不斷地產卵、繁衍後代,而人類女性每個月只排卵一次,如果實行一妻多夫制,那麼後代的數量就會受到限制,不利於人類的生存。再者,在古代,嬰兒的存活率不算很高,要先提高嬰兒的存活率,需要父母的共同精心陪護。在親子鑒定還未出現的情況下,一夫多妻制不能讓男性確定單從孩子的樣貌上判斷孩子是否是自己的,為了避免「辛辛苦苦十幾年,一朝回到解放前」的狀況發生,他們不會對孩子過於盡心盡力。因此,一妻多夫制是不可行的。
一夫一妻制具有很多益處。首先是雙向選擇,即男選女,女選男。為了找到更加合適的終身伴侶,男女勢必要通過不斷提升自我來增加吸引力。這是有利於人類社會的發展的。其次,家庭成為最基本最穩固的社會組織。人類在家庭血緣中衍生了很多諸如家族等復雜的社會關系。再次,人類在培養下一代的投資中遠遠超過了撫養和教育。幾乎所有家庭的父母都希望子女發展地更好、過得更好,因此他們的這一些投資有利於人類在各個方面不斷向前發展,從而有利於社會的發展。最後,一夫一妻這種愛情觀也被後人接受,有利於培養男女之間的責任感和忠誠感。這也成為當代很多言情劇的主題。
第二,受男女比例影響,一夫一妻制更適合社會的發展。
女性一生的排卵數量有限,因此她們擁有更加稀缺的生育資源,這意味著她們擁有更多的選擇權。在男女比例相對均衡或者男性數量多於女性的條件下,如果一個男性佔有一個以上的女性,就意味著部分男性找不到伴侶,這可能會導致男性為了爭奪生育資源而引發強奸等社會問題。因此,一夫一妻制是相對公平的,有利於社會發展的。
第三,從人類進化的角度看,人類的直立行走促使男性選擇一夫一妻。
直立行走在解放人類雙手的同時也給人類帶來了一些不良影響,例如膝關節磨損,內臟下垂等。由於人類走路不像袋鼠那樣雙腿一齊前跳,而是一前一後行走,這就意味著重心要放在兩腿中間,進而導致人類的骨盆收緊、變窄。
『柒』 在中國一夫一妻制有哪些好處
嚴格意義上的一夫一妻制從對偶婚發展而來,產生於西方,它的確立是文明時代開始的標志之一,並適應於整個西方歷史。確立這種婚姻形式,主要由於私有制的發展,在生產資料
私有制的社會里,男子掌握經濟大權,女子處於從屬地位。父親的財產只能由出自父親的子女繼承,因此作為妻子必須嚴格保持貞操和對丈夫絕對服從。
傳統東方的「一夫一妻」只是對婦女而不是對男子而言的。在中國古代,男尊女卑,女子受男子統治,女子只能嫁給一個丈夫,而男子特別是剝削階級的男子則可以實行重婚、納妾的一夫多妻制。 而西方的一夫一妻對男女雙方都是一樣。
1545年至1563年,在義大利特蘭特召開的羅馬天主教大主教會議上,一夫一妻制婚姻法正式實行。早在公元前2世紀,羅馬帝政時代就已經確立了一夫一妻制的「神聖婚姻」,但那時還有自由離婚制度和佔有女奴的習俗存在。
基督教教義認為,上帝造人,起初只造了兩個人,也就是一夫一妻。因此,在神前發誓的婚約,是「安定而純潔的婚姻」,是「神聖的持續」,既已結婚,就不得離婚。一夫一妻制自產生以後,就成為基督教國家婚姻制度的根本,也成為全世界婚姻制度的主流。但是,在一些非基督教國家裡,一夫多妻制仍然存在。
中國有5000年文明史,就是從封建社會算起,也有2000多年都實行的是一夫多妻制。在實行一夫多妻制的幾千年裡,雖然發展並不是一帆風順,經歷了高潮和低谷,但總的來看,既創造了漢唐雄風,也成就了康乾盛世。那時中國 科技水平先進,生產力發達,國力昌盛,一直都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
幾千年的發展史,以無可辯駁的事實表明,一夫多妻制有利於生產力的解放,促進了科技、經濟的發展,促進了文化、社會的進步。一夫多妻制是完全符合中國國情的、適應中國不同發展階段的社會制度。承認中國的5000年文明史,就必須承認一夫多妻制的先進性、科學性和合理性。
萬分可惜的是,清代中葉以後,西學東漸,所謂「平等」、「女權」等思想開始傳入我國,且逾演逾烈,嚴重擾亂了我國傳統倫理道德的傳承,一夫多妻制這一優秀的社會制度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挑戰、摧殘和破壞,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隨之而來的,就是國力的迅速下降,中華民族從世界文明發展的顛峰跌落下來!
東方的一夫多妻制與西方的一夫一妻制相比,具有無可比擬的優越性。一夫多妻制彰顯人性,閃爍著人文主義的光輝;一夫一妻制則壓制人的慾望,束縛人的靈性。實行一夫多妻制的社會思想活躍、道德高尚、組織有序、運轉高效;反之再看實行一夫一妻制的社會,思想僵化、道德淪喪、組織混亂、運轉失靈。當中國建立起統一、強大的封建王朝時,歐洲還處於野蠻的奴隸社會;當中國的文明創造著一個又一個輝煌時,歐洲卻長期在中世紀的黑暗裡苦苦掙扎。
『捌』 你認為一夫一妻制很重要嗎
當然重要,這不只是是否鍾情一人的問題,現在已經不是封建社會,男女平等,怎麼不實行一妻多夫制度呢?一夫一妻制是對家庭對社會穩定的一種保障。
從現實情況來看,把一夫一妻製作為唯一不變的制度,作為一種制度神話來崇拜,已經越來越成為人們幸福的掣肘了。正如興登所說:「表面上與名義上,單婚制好像是防杜了不少淫逸的行為,實際上所喚起的淫逸行為比多婚制所能喚起的還要多。」
『玖』 婚姻的演變一夫一妻制從何而來
說到婚姻制度,我們可以隨口說出「一夫一妻」這個核心,但人類社會發展至今,歷史上出現過多種類型的婚姻制度,為什麼一夫一妻制會取代其他婚姻制度成為主流?馬特·里德利認為現代世界一夫一妻制的擴散的原因,是它能夠給社會帶來的有益影響,從而產生的達爾文式的文化演變,而不是一群聰明人圍坐桌邊,為了帶來和平與團結,商討出的政策。
後期
維多利亞女王
隨著商人階層的崛起,一夫一妻制最終征服了貴族,到19世紀,維多利亞女王已經馴服了貴族們的慾望,每個男人至少表面上會裝作對自己的妻子忠誠、關照、奉獻終生。威廉·塔克在傑作《婚姻與文明》中說,歐洲的整體和平隨之到來,這並非偶然。除了繼續建立在一夫多妻制上的社會(如大部分的穆斯林國家),以及突然重新發明了一夫多妻之的地方(如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一夫一妻制帶來了和平。
摩門教的一夫多妻制,引發了鄰里之間的巨大怨念,也在聖徒當中造成了緊張關系,在他們一路前往猶他州的過程中,可怕的暴力循環始終如影隨形。這種情況在1857年的山地草場屠殺事件中達到最高峰:一個摩門教徒將一名有夫之婦納入後宮,憤怒的丈夫為了報復而大開殺戒。直到1890年廢除了一夫多妻制,暴力行為才漸漸平息。(時至今日,在少數摩門教原教旨主義社區,私下裡的一夫多妻制仍然存在。)
文化演變陣營知名人類學家喬·亨里奇、羅布·博伊德和皮特·理查森在頗具影響力的論文《一夫一妻制婚姻之謎》中指出,現代世界一夫一妻制的擴散,用它對社會帶來的有益影響,能夠進行最好的解釋。這就是說,一夫一妻制不是一群聰明人圍坐桌邊,為了帶來和平與團結,商討出了這樣的政策,相反,它很可能是達爾文式文化演變的結果。
選擇了「規范性一夫一妻制」(或堅持性活動僅在獨占的婚姻關系內發生)的社會往往把年輕男人調教得更為馴服,提高了社會凝聚力,平衡了性別比例,降低了犯罪率,鼓勵男性去工作而不是打架。這樣一來,此類社會擁有了更強的生產力,更少的破壞性,更容易擴張。這3位人類學家認為,這解釋了一夫一妻制的最終勝利,美國20世紀50年代的小家庭形態是它最完美的體現:爸爸去上班,媽媽在家打掃衛生、做飯和照看孩子。
塔克還順便介紹了工資談判史上的一段迷人小插曲。20世紀初曾涌現了一場極為成功的運動,強迫僱主向男性支付更高的工資,好讓員工的妻子不必工作,這就是「家庭工資」運動。社會改革家非但不希望女性加入勞動力大軍,還支持完全相反的做法:讓婦女離開就業市場,花時間和孩子們在一起,靠收入更高的丈夫來撫養。他們提出的理由是,如果僱主能支付更高的薪水,那麼,勞動階層的婦女就能躋身中產階層,不必外出工作了。
後來,伴隨著福利國家的崛起,到20世紀末,一夫一妻制又逐漸解體了。當福利金取代了男性養家糊口的角色,許多女性就開始認為,一夫一妻制是對自己的契約奴役,沒有它女性也能過活——從實證的角度來說的確如此。社會的某些領域放棄了婚姻,並採用單身母親的做法,靠來來往往的男性(同時可以擁有多名女性)來維持。
或許,這是因為越來越多的女性傾向於認為,讓持女性主義立場的姐妹們團結起來,對年輕母親給予社會扶持,是一種更長久、更進步的做法。否則,就是男性認為自己不再需要陪伴孩子左右,照料他們安全長大,進入成年。也可能兩者兼而有之。不管你優選哪一種解釋來說明近些年來婚姻的解體,毫無疑問,這種人類制度就在我們的眼前演變著,到本世紀末,它的形式肯定會大有不同。婚姻並沒有經過重新設計;它在演變。我們直到事後才留心到它的發生。當然,這種變化並不是隨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