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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的起源和發展歷史

發布時間:2021-02-03 04:43:48

❶ 保險學的起源與發展

保險的起源非常來久了,300多年只是商源業保險的歷史。
保險起源於共同海損,早在漢莫拉比時期,保險的法文就被篆刻在了漢莫拉比法典之上。
到後來又出現了船舶抵押借款制度。
保險不是發明,而是人們的一種對風險分攤的本質需求,幾千年前的常平倉等都可以看成是「未雨綢繆」的保險手段,只不過一直到了近300多年前,保險才開始科學化,比如哈雷的生命表和巴蓬的按照風險水平釐定費率。

❷ 起源最早的保險是

起源最早的保險是海上保險。

義大利是海上保險的發源地。早在十一世紀末葉,十字軍東征以後,義大利商人就控制了東方和西歐的中介貿易。在經濟繁榮的義大利北部城市特別是熱那亞、佛羅倫薩、比薩和威尼斯等地,由於其地理位置是海上交通的要沖,這些地方已經出現類似現代形式的海上保險。

那裡的商人和高利貸者將他們的貿易、匯兌票據與保險的習慣做法帶到他們所到之處,足跡遍及歐洲。許多義大利倫巴第商人在英國倫敦同猶太人一樣從事海上貿易、金融和保險業務,並且按照商業慣例仲裁保險糾紛,逐漸形成了公平合理的海商法條文,後來成為西方商法的基礎。

(2)保險的起源和發展歷史擴展閱讀:

保險從萌芽時期的互助形式逐漸發展成為冒險借貸,發展到海上保險合約,發展到海上保險、火災保險、人壽保險和其他保險,並逐漸發展成為現代保險。

17世紀,歐洲文藝復興後,英國資本主義有了較大發展,經過大規模的殖民掠奪,英國日益發展成為佔世界貿易和航運業壟斷優勢的大英帝國,為英國商人開展世界性的海上保險業務提供了條件。保險經紀人制度也隨之產生。

十七世紀中葉,愛德華·勞埃德在泰晤士河畔開設了"勞合咖啡館",成為人們交換航運信息,購買保險及交談商業新聞的場所。隨後在咖啡館開辦保險業務。1696年勞合咖啡館遷至倫敦金融中心,成為勞合社的前身。

現行火災保險制度起源於英國。1666年9月2日,倫敦發生巨大火災(參見倫敦大火),全城被燒毀一半以上,損失約1200萬英鎊,20萬人無家可歸。由於這次大火的教訓,保險思想逐漸深入人心。

1667年,牙科醫生尼古拉·巴蓬在倫敦開辦個人保險,經營房屋火災保險,出現了第一家專營房屋火災保險的商行,火災保險公司逐漸增多,1861年-1911年間,英國登記在冊的火災保險公司達到567家。1909年,英國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對火災保險進行制約和監督,促進了火災保險業務的正常發展。

❸ 保險起源於哪個國家距今有多少年了

保險起源於希臘羅德島,距今2900多年。
公元前916年,在地中海的羅德島上,國王為了回保證海上貿易的正常進行,制答定了羅地安海商法,規定某位貨主遭受損失,由包括船主、所有該船貨物的貨主在內的受益人共同分擔,這是海上保險的濫觴。
在公元前260年-前146年間,布匿戰爭期間,古羅馬人為了解決軍事運輸問題,收取商人24-36%的費用作為後備基金,以補償船貨損失,這就是海上保險的起源。
公元前133年,在古羅馬成立的各雷基亞(共濟組織),向加入該組織的人收取100阿司,和一瓶敬人的清酒。另外每個月收取5阿司,積累起來成為公積金,用於喪葬的補助費,這是人壽保險的萌芽。
保險 源於海上借貸。到中世紀,義大利出現了冒險借貸,冒險借貸的利息類似於今天的保險費,但因其高額利息被教會禁止而衰落。1384年,比薩出現世界上第一張保險單,現代保險制度從此誕生。

❹ 保險起源於什麼時候

保險作為應對風險的手段,目前發現並證實的有兩處起源:一是古代的互助組織;二是船舶抵押貸款。因此,保險文化有兩個源頭,即互助共濟文化和商業文化。前者是共擔風險,後者則是轉嫁風險。
公元前9世紀的古羅馬,羅馬教皇哈德良成立了一個叫「格雷基亞」的互助共濟組織。通過繳納100澤司(古羅馬的青銅貨幣)和一瓶敬神用的清酒就可以加入該組織,在之後的每個月入會者只需要繳納5澤司會費。該會成員在其死後,組織會向死者家屬支付400澤司。這應該是歷史上記載最早的「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例子,也是最早的「終身壽險」了吧。從主觀動機上來講,參加互助團體的人,都有互利互惠、利己利人的目的。
船舶抵押貸款是一種典型的轉嫁風險的手段,通過支付對價,把風險轉移給他人承擔,而接受風險的人,也收取對價。大約在公元前7-8世紀,人們在進行海上貿易的過程中,由於各種條件的限制,經常發生的海損使船東和貨主都面臨較大的風險。於是他們就將船舶或貨物作為抵押取得貸款。如果船貨安全抵達目的港,船主或貨主就將償還貸款與約定的利息。如果發生意外,則借貸關系結束。這就將航海的經濟風險轉嫁到了貸款人身上,只不過由於風險極大,其貸款利率也高於一般貸款,這是最早的海上保險,是一種商業行為。

❺ 保險的歷史

世界保險
人類社會從開始就面臨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擾,在與大自然抗爭的過程中,古代人們就萌生了對付災害事故的保險思想和原始形態的保險方法。公元前2500年前後,古巴比倫王國國王命令僧侶、法官、村長等收取稅款,作為救濟火災的資金。古埃及的石匠成立了喪葬互助組織,用交付會費的方式解決收殮安葬的資金。古羅馬帝國時代的士兵組織,以集資的形式為陣亡將士的遺屬提供生活費,逐漸形成保險制度。隨著貿易的發展,大約在公元前1792年,正是古巴比倫第六代國王漢謨拉比時代,商業繁榮,為了援助商業及保護商隊的騾馬和貨物損失補償,在漢謨拉比法典中,規定了共同分攤補償損失之條款。
公元前916年,在地中海的羅德島上,國王為了保證海上貿易的正常進行,制定了羅地安海商法,規定某位貨主遭受損失,由包括船主、所有該船貨物的貨主在內的受益人共同分擔,這是海上保險的濫觴。
在公元前260年-前146年間,布匿戰爭期間,古羅馬人為了解決軍事運輸問題,收取商人24-36%的費用作為後備基金,以補償船貨損失,這就是海上保險的起源。
公元前133年,在古羅馬成立的各雷基亞(共濟組織),向加入該組織的人收取100阿司,和一瓶敬人的清酒。另外每個月收取5阿司,積累起來成為公積金,用於喪葬的補助費,這是人壽保險的萌芽。
保險 源於海上借貸。到中世紀,義大利出現了冒險借貸,冒險借貸的利息類似於今天的保險費,但因其高額利息被教會禁止而衰落。1384年,比薩出現世界上第一張保險單,現代保險制度從此誕生。
保險從萌芽時期的互助形式逐漸發展成為冒險借貸,發展到海上保險合約,發展到海上保險、火災保險、人壽保險和其他保險,並逐漸發展成為現代保險。
17世紀,歐洲文藝復興後,英國資本主義有了較大發展,經過大規模的殖民掠奪,英國日益發展成為佔世界貿易和航運業壟斷優勢的大英帝國,為英國商人開展世界性的海上保險業務提供了條件。保險經紀人制度也隨之產生。十七世紀中葉,愛德華·勞埃德在泰晤士河畔開設了勞合咖啡館,成為人們交換航運信息,購買保險及交談商業新聞的場所。隨後在咖啡館開辦保險業務。1696年勞合咖啡館遷至倫敦金融中心,成為勞合社的前身。
現行火災保險制度起源於英國。1666年9月2日,倫敦發生巨大火災(參見倫敦大火),全城被燒毀一半以上,損失約1200萬英鎊,20萬人無家可歸。由於這次大火的教訓,保險思想逐漸深入人心。1667年,牙科醫生尼古拉·巴蓬在倫敦開辦個人保險,經營房屋火災保險,出現了第一家專營房屋火災保險的商行,火災保險公司逐漸增多,1861年-1911年間,英國登記在冊的火災保險公司達到567家。1909年,英國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對火災保險進行制約和監督,促進了火災保險業務的正常發展。
英國在1688年建立的「寡婦年金制」和「孤寡保險會」等保險組織,使人壽保險企業化。。
中國保險
1929年11月20日,太平保險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在國內、香港和東南亞地區設立了多家分機構,成為當時我國保險市場上一家實力雄厚的民族保險公司。
1949年10月20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北京成立,宣告了新中國第一家全國性大型綜合國有保險公司的誕生。
1956年,太平停辦國內業務,專營境外業務。
1958年12月,全國財政會議正式決定全面停辦國內保險業務。
1979年11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北京召開了全國保險工作會議,停辦20多年的國內保險業務開始復業。中國保險學會成立。
1981年12月31日,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 其中對財產保險合同作了原則規定,成為制訂相關法律的依據。
1983年9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升格為國務院直屬局級經濟實體,1984年1月1日從中國人民銀行分離出來,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領導管理、監督和稽核。
1985年3月3日,國務院頒布實施《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 是新中國成立之後第一部對保險企業管理的法律文件。
1988年5月28日,中國平安保險公司成立,這是我國第一家股份制保險企業,當時的平安保險公司由招商局與中國工商銀行共同出資設立,是新中國繼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國內成立的第二家全國性商業保險公司,平安保險的成立與後來發展所創造的貢獻對我國保險業的發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1991年5月13日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成立,中國太保的成立形成了中國人民保險(中國人保、中國人壽及中國再保險前身)、中國平安保險、中國太平洋保險國內數家大型保險企業並延續至今。
1991年9月,開始起草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第一部保險法。
1993年,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引進美國摩根斯坦利和美國高盛集團兩大國際投資銀行入股平安13.7%的股份,成為新中國第一家引進外資的保險企業。
1994年10月,天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
1995年1月,大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成立。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4次會議通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公布實施,標志著我國保險業邁進了法制建設的新時期。
1996年7月,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更名為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下設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等子公司
1996年8月,泰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
1996年8月,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成立。
1997年9月9日,13家全國性、區域性中資保險公司共同簽署我國第一個《全國保險行業公約》,並於10月1日起實施。
1998年11月18日,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成立。
1999年1月18日,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重組,集團公司撤銷,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繼承人保品牌,更名為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1999年1月,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更名為中國人壽保險公司。
1999年3月18日,中保再保險有限公司更名為中國再保險公司。
2000年6月,國內首家保險經紀人——江泰保險經紀有限公司在北京揭牌,成為中國第一家全國性的綜合保險經紀公司。
2000年11月16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京宣告成立。
2000年11月20日,中國保監會批准成立4家人壽保險公司:民生人壽、東方人壽、生命人壽和恆安人壽。
2001年11月30日,經國務院同意、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1929年始創於上海1956年移師香港專營海外業務近半個世紀的太平人壽 全面恢復經營國內人身保險業務,成為第六家全國性壽險公司。
2002年,中國人壽啟動了重組改制工作,2003年在紐約、香港成功上市。2003年,中國人保順利完成重組改制,人保財險在香港聯交所成功上市,成為中國內地國有金融機構海外上市「第一股」。
2003年2月4日,中國平安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完成分業重組,更名為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19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重組後更名為中國人保控股公司。
2003年6月30日,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進行重組,獨家發起設立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7月21日,中國人壽保險公司更名為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2003年由中國平安保險集團控股的平安銀行成立,平安銀行是中國第一家由保險企業絕對控股的銀行。平安銀行前身為福建亞洲銀行,2003年被中國平安保險集團收購。2006年11月中國平安收購深圳市商業銀行,2007年6月深圳市商業銀行吸收合並原平安銀行更名為深圳平安銀行,2009年1月深圳平安銀行正式更名為平安銀行(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22日,經過重組改制,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成立。
2004年12月11日起,我國保險業已經全面對外開放。
2006年6月,《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又稱國十條)正式發布。
2006年12月,由中國京安信用擔保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團)有限公司、天津市高速公路投資建設發展公司等六家大中型企業發起,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中國人壽、中國平安、中國太保登陸A股市場。泛華保險在納斯達克上市交易。
2007年6月,中國人保控股公司復名為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
2007年9月,美國上市公司ehealthinsurance旗下優保在廈門正式上線,意味著我國保險進入電子商務時代。
2009年6月3日,百年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成立。
2009年12月23日,中國太保在香港聯交所成功上市,與內地另兩大保險巨頭會師香江。
2011年12月15日、12月16日,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A+H同步上市。成為國內第一家A+H股同步上市的保險公司,同時也是國內第四支保險股。
2012年3月,中國太平被列入中央直接管理金融企業。
2012年5月14日,網金保險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成立,開心保網為該公司旗下網站,是中國技術領先的大型保險電子商務網站之一,同時也是網金保險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面向全國范圍內進行保險類產品銷售與服務提供的綜合性保險電子商務平台。
2013年6月7日,中國太平保險重組改制整體上市,將公司更名為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並整體上市。
2013年6月9日,保監會確定7月8日為「全國保險公眾宣傳日」加強社會大眾保障意識

❻ 保險起源

火災保險起源於1118年冰島設立的Hrepps社,該社對火災及家畜死亡損失負賠償責任。
??17世紀初德國盛行互助性質的火災救災協會制度,1676年,第一家公營保險公司--漢堡火災保險局由幾個協會合並宣告成立。但真正意義上的火災保險是在倫敦大火之後發展起來的。1666年9月2日,倫敦城被大火整整燒了五天,市內448畝的地域中373畝成為瓦礫,占倫敦面積的83.26%,13200戶住宅被毀,財產損失1200多萬英鎊,20多萬人流離失所,無家可歸。災後的倖存者非常渴望能有一種可靠的保障,來對火災所造成的損失提供補償,因此火災保險對人們來說已顯得十分重要。在這種狀況下,聰明的牙醫巴蓬1667年獨資設立營業處,辦理住宅火險,1680年他同另外三人集資4萬英鎊;成立火災保險營業所,1705年更名為菲尼克斯即鳳凰火災保險公司。在巴蓬的主顧中,相當部分是倫敦大火後重建家園的人們。巴蓬的火災保險公司根據房屋租金計算保險費,並且規定木結構的房屋比磚瓦結構房屋保費增加一倍。這種依房屋危險情況分類保險的方法是現代火險差別費率的起源,火災保險成為現代保險,在時間上與海上保險差不多。1710年,波凡創立了倫敦保險人公司,後改稱太陽保險公司,接受不動產以外的動產保險,營業范圍遍及全國。

❼ 保險的由來是

保險抄源於海上借貸。
1、公元前916年,在地中海的羅德島上,國王為了保證海上貿易的正常進行,制定了羅地安海商法,規定某位貨主遭受損失,由包括船主、所有該船貨物的貨主在內的受益人共同分擔,這是海上保險的濫觴。
2、在公元前260年-前146年間,布匿戰爭期間,古羅馬人為了解決軍事運輸問題,收取商人24-36%的費用作為後備基金,以補償船貨損失,這就是海上保險的起源。
3、保險源於海上借貸。到中世紀,義大利出現了冒險借貸,冒險借貸的利息類似於今天的保險費,但因其高額利息被教會禁止而衰落。1384年,比薩出現世界上第一張保險單,現代保險制度從此誕生。

❽ 保險的起源

人類社會從開始就面臨著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擾,在與大自然抗爭的過程中,古代人們就萌生了對付災害事故的保險思想和原始形態的保險方法。大約在公元前1792年,正是古巴比倫第六代國王漢謨拉比時代,商業繁榮,為了援助商業及保護商隊的騾馬和貨物損失補償,在漢謨拉比法典中,規定了共同分攤補償損失之條款。

保險客服中心系統解決方案公元前916年,在地中海的羅德島上,國王為了保證海上貿易的正常進行,制定了羅地安海商法,規定某位貨主遭受損失,由包括船主、所有該船貨物的貨主在內的受益人共同分擔,這是海上保險的濫觴。

在公元前260年-前146年間,布匿戰爭期間,古羅馬人為了解決軍事運輸問題,收取商人24-36%的費用作為後備基金,以補償船貨損失,這就是海上保險的起源。

(8)保險的起源和發展歷史擴展閱讀

保險(Insurance或縮寫為insur),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後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支柱。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❾ 保險行業的發展起源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1980 年,國內保險業務恢復,全國保費收入僅4.6億元。2000年,全國保費收入達1596億元,年均增長34%,但是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許多問題。從世界保險業現狀看,我國保險業發展水平還相當低。1999年,我國人均保費(保險密度)才110.58元(約合11.4美元),與瑞士的4654.3美元、美國的2722.7美元和香港的1072.8美元相比,相距甚遠,位居世界第78位;保費收入佔GDP的比重(保險深度)才1.49%,位居世界第66位,而發達國家一般為10%左右。從國內保險市場發展看,還存在競爭主體偏少,壟斷程度較高;中介市場和再保險市場發展嚴重滯後;保險產品單一,服務方式和手段落後;保險公司資本金不足,資產質量不高等問題。
促進保險市場發展,在發展中解決上述問題,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重要任務。
(一)增加保險機構,擴大保險市場。逐步增加中資保險公司的數量;對經營管理水平較高、償付能力充足、沒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股份制公司,增批分支機構;逐步增設一批新的代理、經紀和公估保險中介機構,發展中介市場;適當增加新的再保險公司,培育再保險市場。
(二)深化體制改革,完善市場主體。按照現代企業制度,改造國有保險公司;規范股份制保險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繼續執行分業經營政策。
(三)鼓勵創新,完善服務。精心設計和不斷完善保險品種,提供更多既安全又具有競爭力的險種,滿足社會各方面的需要。
(四)防範風險,加強監管。督促保險經營機構建立和完善內控制度,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堅決打擊非法保險活動,取締非法保險機構;規范保險公司和中介機構的經營行為,創造依法經營、公平競爭的環境,嚴肅查處欺詐和誤導投保人的行為,維護保險市場的正常秩序。

❿ 銀行保險的起源發展

事實上,銀行業與保險業相互結合已經有悠久的歷史了。例如,比利時的CGER,西班牙的La Caixa以及法國的CNP等公司,自19世紀就開始全面提供銀行與保險服務了。但真正意義的銀行保險,是從20世紀80年代的歐洲開始的。經過多年的探索與發展,銀行保險的發展遍及全球,不僅僅是歐洲保險業的主要銷售方式,更成為美洲、澳洲、亞洲等地區金融機構拓展全能型集團的重要模式。伴隨著花旗集團將旗下的旅行者財險和壽險相繼出售,現階段的銀行保險又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和方向。本書在梳理了全球銀行保險的發展脈絡之後,將其分為四個階段:
銀行保險的四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1980年以前的銀行保險是萌芽階段。在這一階段,銀行保險僅僅局限在銀行充當保險公司的兼業代理人(insurance agent)角色,即銀行通過向保險公司收取手續費介入保險領域。嚴格意義上說,銀行保險尚未真正出現,因為銀行只是介入到保險領域的分銷環節。這一階段,銀行盡管也直接出售保險單(銀行信貸保證保險),但只是作為銀行信貸業務的補充而進行的,其目的是減少銀行承受的風險,例如當時許多銀行在發放抵押貸款時要求借款方必須對其所抵押物進行保險。在這一階段的銀行保險,銀行與保險公司的關系純粹是合作關系,不存在保險產品製造環節的競爭,但為銀行以後介入保險領域積累了一定的銷售經驗。
第二階段:20世紀80年代是銀行保險的起步階段。在這一階段,銀行開發出與其傳統業務的不完全相同的資本化產品,如養老保險年金產品(投保人在銀行按年度支付保費,在約定的某一固定期限之後,一次性或分次歸還定額年金,並附加保障功能),從此開始全面介入保險領域。銀行涉足資本性保障產品的開發,被認為是銀行保險的真正起源,因為客觀上銀行已經涉足保險領域的生產環節與保險公司展開競爭。但這一階段,銀行保險的發展主要是銀行為應付銀行業之間的競爭而擴展業務范圍所致,並非主動地進入保險領域的生產環節。歐洲是這一階段發展銀行保險的主要市場。
第三階段:20世紀80年代末至90年代是銀行保險的成熟階段。這一階段的主要特點:一是銀行保險的主動發展,銀行主動參與到保險領域的生產環節和銷售環節;二是銀行保險開始向全世界擴散,包括美國、拉美、澳大利亞、亞洲在內的國家和地區都開展得如火如荼。在本階段,銀行為應付保險公司的激烈競爭,採取了新設、並購、合資等措施,將銀行業務與保險業務結合起來,不僅推出的保險產品較上一階段大大增加,銀行介入保險的形式也趨於多樣化。
在銀保產品的更新方面,銀行逐步介入了保險產品的製造環節,推出了復雜多樣的保險產品。如英國的銀行開始直接提供純保障的壽險產品,西班牙的銀行也推出了終身壽險產品。在銀行保險的發展模式方面,不同國家的不同金融機構呈現出不同的特性,在原來代理銷售的基礎上,探索出銀行保險的幾種方式:
(1)協議合作,即銀行與保險公司通過合作協議或非正式的合作意向建立合作關系,建立銷售聯盟。
(2)合資公司,由銀行和保險公司合資成立新的金融機構,結合雙方優勢,由新的機構經營銀行保險業務。
(3)兼並收購,通過並購將兩個獨立的銀行和保險公司合並。
(4)新建模式,銀行成立自己的保險公司或保險公司設立自己的銀行。可以說,銀行保險是保險公司或銀行逐步採用的一種相互滲透和融合的戰略,不僅能夠將銀行和保險等多種金融服務聯系在一起,而且通過客戶資源的整合與銷售渠道的共享,提供與保險有關的金融產品服務,以一體化的經營形式來滿足客戶多元化的金融服務需求。
在該階段,首先是歐洲掀起了銀行保險的熱潮。在金融、稅收和立法產生巨大變化的背景下,特別是歐洲一體化的進程更加快了各國金融立法的統一,使不同的金融業務逐步融合。而且,銀行隨著同業數量的增加,其間的競爭也日趨激烈,紛紛尋求包括保險業務在內的新業務的發展機會。1999年初,歐元的啟動使這一趨勢更為顯著,商業銀行藉助於其特有的資源與網路優勢,使得通過銀行銷售的保費收入占保費總額的比例大幅上升。在銀行保險相對發達的國家(法國、西班牙、葡萄牙、瑞典和奧地利)中,其實現的保費收入占壽險市場業務總量約60%;而在另外一些國家(比利時、義大利、挪威、荷蘭、德國、英國、瑞士、芬蘭和愛爾蘭等)這一比例在20%至35%之間。2002年,壽險市場保費收入按照銷售方式劃分的比例為:銀行保險65%,代理人8%,經紀人5%,保險公司職員 13%,電話直銷8%。
隨著歐洲銀行保險業的發展,其他國家紛紛仿效。尤其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全球第五次並購浪潮的到來,歐洲、美洲、澳洲的商業銀行在發展注重批發業務的全能銀行和注重零售金融業務的銀行保險方面各有建樹。
1990年荷蘭保險公司(AMEV)與荷蘭銀行VSB合並,並與比利時銀行AG合並成立的富通集團(Fortis),成為歐洲第一家綜合性金融集團,專注於銀行保險事業的發展;1991年荷蘭銀行、荷蘭郵政銀行、荷蘭國民保險公司合並成立了荷蘭國際集團(ING),業務范圍涉及批發銀行、零售銀行、ING直銷、美洲保險、歐洲保險和亞太保險;1995年瑞銀集團(UBS)與瑞士第一大壽險公司瑞士人壽(Swiss Life)締結合約;1997年瑞士信貸銀行(Credit Suisse)與豐泰保險(Winterthur)合並、組建瑞士信貸集團。1998年11月花旗公司兼並旅行者集團後共同組建花旗集團,更是將銀行保險推向了前所未有的新高潮,開創了集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資產管理等金融服務為一體的金融集團,成為全球架構「集團混業、法人分業」全能式金融保險集團的典範之作。在這股風潮之下,2000年英國大型商業銀行與勞埃德保險集團公司收購英國第六大壽險和年金公司——蘇格蘭威德斯保險公司,形成英國最大的金融集團;2001年德國安聯保險(Allianz)並購德累斯頓銀行(Dresdner Bank)、組建了德國版的花旗集團,等等,都是通過並購案實現銀行保險規模經營的典型案例。
在亞洲,韓國、馬來西亞、日本的銀行保險逐漸占據鰲頭,在中國的香港、台灣地區銀行銷售保險更是方興未艾,對引領國內銀保業務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中國近年來銀行保險的發展勢頭比較迅猛,各家保險公司爭先推出適合銀行銷售的保險產品,銀行保險主要以銀行代理保險的形式出現。
第四階段: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步入了銀行保險的後成熟階段,也被稱為專業化階段。這一階段出現了銀行保險兩種截然不同的分化趨勢:一種是向銀行保險一體化的更高形式邁進,如歐洲的富通集團、安聯集團、荷蘭國際集團等,這些集團的銀行業務和保險業務實現了高度的融合,不僅在產品開發、銷售支持能夠運用統一的管理和技術平台,而且具有很強的開發銀行客戶的能力,真正實現了客戶資源的共享,能夠向客戶提供「一站式」服務。
另一種則是將保險製造或承保業務與銀行主業相分離,實現銀行主業的專業化經營的同時,銀保模式轉為協議銷售或戰略聯盟。近幾年,由於保險市場的飽和,歐洲的一些金融保險集團開始剝離風險承保活動的交易:1999年2月瑞銀集團出售了保險的風險承保和理賠業務,瑞士人壽回購了其25%的股份且完全控股了合資公司UBS SWISS LIFE;2001年德意志銀行將其下屬保險控股公司75.9%的股份、與在義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壽險公司的全部股份,出售給蘇黎士金融服務集團;2004年豐泰保險壽險和非壽險部分的凈收入僅占集團的9%和3%,瑞士信貸集團也擬於近期將其剝離上市。
但上述案例都沒有給銀行保險事業的發展帶來重大影響,直至2005年1月31日,曾經為全球開創了銀保混業經營金融新潮流的全球最大金融保險集團——花旗集團,宣布將旗下旅行者壽險、年金業務以及國際保險業務(墨西哥除外)售出,才引發了銀行保險市場的不斷爭論。對於花旗集團放棄保險業務的製造,認為其又開創了一個專業化經營甚過全能化經營的新時代的評價似乎為時過早,但是應該承認,花旗集團對於保險業務的變遷,為銀行保險的未來發展帶來了更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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