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商鞅變法對我們今天的改革有什麼歷史意義
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各國改革中最徹底的改革
變法背景
秦在春秋時期,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關東各大國。反映並加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的賦稅改革,也遲於關東各國很多。如魯國「初稅畝」是在公元前594年,秦國的「初租禾」是在公元前408年,落後186年。可是這時,秦國已使用鐵農具,社會經濟發展較快,這不僅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和土地私有制的產生過程,而且還引起社會秩序的變動。公元前384年,秦獻公即位,下令廢除用人殉葬的惡習。次年又遷都棟立,決心徹底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孝公任他為左庶長,開始變法。
變法的主要內容
商鞅變法是分兩次進行的。第一次開始於公元前359年,第二次開始於公元前350年。變法涉及內容很多,今歸納如下:
1. 政治方面
商鞅對政治的改革是以徹底廢除舊的「世卿世祿」制、建立斬的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為重點。他在這方面的貢獻遠遠超過李悝和吳起。主要內容有如下三點:
(1)制定二十級爵 制定二十級爵的作法,意味著廢除舊世卿世祿制,今後根據人們的軍功大小授予爵位,官吏從有軍功爵的人中選用。二十級爵:一級曰公士,二級曰上造,第十九級曰關內侯,二十級曰徹侯。各級爵位均規定有占田宅、奴婢的數量標准和衣服等次。又制定了「獎勵軍功,嚴懲私鬥」的辦法。獎勵軍功的作法是:將卒在戰爭中斬敵首一個,授爵一級,可為五十石之官:斬敵首二個,授爵二級,可為百石之官。宗室貴族無軍功的,不得授爵位。有功勞的,可享受榮華富貴;無功勞的,雖家富,不得鋪張。嚴懲私鬥的作法是:為私鬥的,各以情節輕重,處以刑罰。
(2)實行縣制 廢除分封制,以縣為地方政區單位。分全國為四十一縣,縣設今以主縣政,設丞以副縣令,設尉以掌軍事。縣下轄若干都鄉邑聚。後來秦在新佔地區設郡,郡的范圍較大,又有邊防軍管性質,因之郡的長官稱守。後來郡內形勢穩定,轉向以民政管理為主,於是郡下設若干縣,形成秦的郡縣 制度。
(3)實行什伍制度 秦之都鄉邑聚原來都是自然形成的大小居民點。至此時,均作為基層行政單位。居民登記於戶籍,分五家為一伍,兩伍為什,同於後代的保甲制度。為了加強管理和統治廣大居民,規定什伍之內各家互相糾察,「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
2.經濟方面
商鞅對經濟的改革是以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為重點。這是戰國時期各國中唯一用國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國范圍內改變土地所有制的事例。主要內容有如下三點:
(1)廢井田,開阡陌 在全國范圍廢除井田制度,實行土地私有制度。廢止「田裡不粥(鬻)」的原則,准許民間賣買田地。此後秦政府雖仍擁有一些國有土地,如無主荒田、山林川澤及新占他國土地等,但後來又陸續轉向私有。
(2)重農抑商政策 獎勵耕織,凡努力耕織、生產多的,免除徭役。凡從事末業(工商)及因懶惰而貧窮的,全家沒入官府,罰為官奴婢。
(3)統一度量衡 統一斗、桶、權、衡、丈、尺,並頒行了標準度量衡器,全國都要嚴格執行,不得違犯。如今傳世之「商鞅量」,上有銘文記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監造,「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為升」。知此量為「升」。由這件量器及其銘文可知,當時統一度量衡一事是十分嚴肅認真的。
3.社會方面
主要推行小家庭政策,以利於增殖人口、征發徭役和戶口稅等。具體規定:凡一戶有兩個以上兒子到立戶年齡而不分居的,加倍徵收戶口稅。禁止父子兄弟(成年者)同室居住。
與保守派的斗爭
商鞅變法,侵犯了貴族們的利益,因之遭到他們的強烈反對。太子傅公子虔和太子師公孫賈還教唆太子駟公開出來反對。商鞅在孝公的支持下,加強思想統治,新法得到推行。可是,前338年,孝公死,太子駟繼位,是為惠王。公子虔等乘機發動反攻,誣陷商鞅以「謀反」的罪名,將他逮捕並車裂。
商鞅雖死,秦惠王和他的子孫都繼續實行商鞅的新法,所以秦的國勢繼續發展,為後來秦滅六國,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Ⅱ 商鞅變法的過程 在歷史上有什麼影響
內容:首先,這一次變法在秦獻公推行的「為戶籍相伍」的做法基礎上增加了「連坐法」,也就是將全國百姓都控制在國法的法網之下,不許私藏犯法之人,隱藏犯人也要受重罰,以重刑酷法來維護封建政權。
第二,推行以小家庭為單位的生產方式,規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以加收租賦的辦法懲罰那些家有較多的勞力而不分家的貴族。這樣就加速了土地私有,便於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三,獎勵軍功,懲罰私鬥。第四,獎勵農業生產,勤於農業生產的百姓可以免除徭役;棄農經商而不能為國謀利的,要收為奴隸。
第五,廢除奴隸主貴族和宗室的世襲特權,規定沒有軍功的貴族子孫就不能世襲宗室的特權。在廢除奴隸主貴族等級特權的同時,又整理了秦國的官爵制度。
意義:歷史影響: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一次較為徹底的改革運動,大大推動了社會進步和歷史的發展.通過改革,秦國廢除了舊的制度,創立了適應社會經濟
發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動了秦國社會的進步,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同時,壯大了國力,實現了富國強兵.為以後秦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對中國歷史的發展起到了重
要的作用.
性質:富國強兵 意義:經濟上:改變了舊有的生產關系,廢井田開阡陌,從根本上確立了土地私有制.
因由二:
政治上:打擊並瓦解了舊的血緣宗法制度,使封建國家機制更加健全,中央集權制度的建設從此開始.
軍事上:獎勵軍功,達到了強兵的目的,極大的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為秦下一步的戰略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Ⅲ 秦獻公在秦國崛起中,起到的作用究竟有多麼的大
湯、武之王,乃由契、後稷,修仁行義十餘世,不期而會孟津八百諸侯,猶以為未可,其後乃放弒,秦起襄公,章於文、繆,獻、孝之後,稍以蠶食六國,百有餘載,至始皇乃能並冠帶之倫,以德若彼,用力如此,蓋一統若斯之難也!——(西漢)司馬遷《史記》
戰亂頻發的年代,往往暗示著社會即將發生重大變革,春秋戰國也不例外,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的過渡,這條路勢必不會風平浪靜。
春秋戰國,與其說是諸侯爭霸的歷史,不如說是秦國逐步強大的過程。
說起秦國是如何強大的,不少人會認為是秦孝公和商鞅的功勞,其實這種想法並不準確,因為他們只是踩著前人的腳步,走了更遠而已。
止從死,保證了青壯年的數量,讓秦國的人口結構趨向年輕化,這是商鞅變法中強兵的基礎。
行為市,進一步規范和刺激了秦國的商業發展,增加了秦國財政收入,這是商鞅變法中重視小農經濟發展的基礎。
為戶籍相伍,是官府更為方便管理臣民,這是商鞅變法中改習俗,教風化的基礎,當然也是後來嚴酷刑罰中連坐法的基礎。
正如楊寬先生在《戰國史料編年輯證》中評價:
秦獻公繼位後,推行一系列的改革,元年止從死,二年徙治櫟陽,六年初縣,七年初行為市,十年為戶籍相伍,蓋仿魏之法而有所改革,開此後商鞅變法只先路。
Ⅳ 歷史上重大改革給人們的啟示800字
什麼叫改革呢?古人把改革稱為「鼎新革故」,即「布新猷,除舊政」,或者叫做「變法亂常」。古書上是這樣來解釋改革的,用我們現在的話來說是除舊布新,打破常規。它意味著對原有的權力配置、利益關系、社會秩序乃至人們的生活習慣、思維方式、價值觀念進行新的調整。
改革往往會引發新的矛盾,因而在改革過程中,及時化解這些新出現的矛盾,保持社會穩定,就是保證改革順利進行、促進社會發展的必要前提和基礎,是實現長治久安的不可缺少的手段。這也是古人所說的要善於以「小變」來求得「大變」。
古往今來,無數歷史事實都證明,改革、發展和穩定這三者之間互為條件,相輔相成,我們只有找到這三者結合的結合點,穩妥地處理好這三者的關系,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促進社會的健康發展。
中國歷史上的改革,大體上都是在生產力與生產關系之間的矛盾激化情況下發生的。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矛盾,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矛盾。當生產關系束縛生產力發展的時候,必然導致各種社會矛盾的凸顯,危機加深。在這種情況下,通過改革來調整社會生產關系就成為克服社會發展障礙的最常見、最有效的途徑。
中國歷史上曾經發生過不勝枚舉的改革和變法,但影響比較大的改革有十幾次,研究這些不同性質、不同層次、不同領域的改革,它的發生條件以及策略和方法是否運用得當是很有價值的,無論成功的經驗還是失敗的教訓,都是我們的無價之寶。
下面我們就分別介紹幾種不同類型的改革。一是變革型改革,二是修正型改革,三是盲動型改革。我們就分三講,對三種類型的改革做一些粗略的考察和分析。
一、變革型改革
下面,我們先講第一種類型的改革,即變革型改革。所謂變革型改革,它是指在社會形態轉變時期,為了用一種社會制度代替另一種社會制度而進行的改革,從某種意義上講,變革型改革即是革命。我們將這一類改革按照它的時間和性質分成三種情況。
(一)春秋戰國時期由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的改革
第一種情況,春秋戰國時期由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的改革。春秋時代,奴隸制的生產關系已經延續了一千多年,由於牛耕和鐵器的發展,逐步地推廣,荒地開墾日益增多,私田急劇地增加,建立在集體勞動之上的井田制的弊端就日益地顯現出來,出現了公田不治,公田沒有人去耕種這樣一種現象。
隨著土地私有制的發展,「田裡不鬻」,即原來規定的田地不可以買賣的格局就被打破了。當時奴隸主之間爭奪土地的斗爭就層出不窮。上至天子,下至大夫,還有大大小小的奴隸主都在競相的購買土地。
與此相適應的是階級關系也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化,一部分奴隸主轉化為封建的地主,獲得小塊土地私有權的奴隸和平民也轉化為個體的農民,由此封建依附關系和租佃關系就產生並發展起來了,而奴隸制的生產關系就成了束縛生產力發展的桎梏,各種社會矛盾也日益地尖銳。
當時針對腐朽的奴隸制這樣一種關系,而且針對奴隸主殘暴統治的奴隸起義和平民暴動是此起彼伏,還有工匠斗爭和國人暴動越來越高漲,再有的是「私家」(指當時的大夫)對於「公室」(諸侯國君)之間的斗爭也愈演愈烈。
再有是新興地主階級向奴隸主貴族展開了奪權斗爭,比較有名的是田氏代齊,還有三家分晉這些都相繼出現。被稱為「戰國七雄」的各國國君為了避免在激烈的競爭中遭到宗族滅亡、社稷瓦解的這樣的厄運,因而他們都紛紛地變法圖強,進行了政治與經濟各方面的改革。
著名的改革有這樣幾個,如由齊國的「管仲改革」、鄭國的「子產改革」,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韓國的「申不害變法」,齊國的「鄒忌變法」,燕國的「樂毅變法」,秦國的「商鞅變法」,這些變法相繼經過了60、70年的時間。在這些變法當中最有名的是秦國的商鞅變法。
我們今天來看各國變法的性質是由於舊奴隸制度所積累的各種社會矛盾集結所以造成了各國的變法,所以在各國的變法中封建化就逐漸地實現,所以我們可以給它定性為「它是一場封建化的運動」。
各國變法的結果就使奴隸主貴族遭到了沉重的打擊,奴隸制的政治制度和經濟制度基本上被廢除,由奴隸制引發出來的各種社會矛盾就逐漸地得到了化解,生產力得到了解放,社會和經濟文化得到發展,中國歷史由此邁入了蓬勃發展的封建時代。
下面,我們就以秦國的商鞅變法為例,來介紹一下改革的內容和措施。春秋時期,秦穆公當政時期的秦國曾經是一個西方的大國,但在秦穆公以後,由於幾代當政者不求進取,所以使得秦國國勢日下,到了戰國初期的時候已經衰落得各國都看不起秦國,不與它會盟這樣一個地步。到了戰國中期以後,秦獻公繼位,奮起圖強,著手進行改革,來挽救秦國衰退的趨勢。秦獻公的改革就使得秦國的政治局面趨於穩定,國力有所恢復,但並沒有從根本上來富強秦國。
秦獻公死了以後,當時年僅21歲的秦孝公即位,秦孝公雖然年輕,但他雄心勃勃,他有志於來統一天下,成就霸業。
他在上台以後就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史書》上記載它是「振孤寡,招戰士,明功賞」,用此來籠絡人心,安定內政。同時他還下令求賢,他明確地宣布說:賓客群臣,有才華的人如果能提出奇計,使秦國富強的話,我將要給他很高的官職與他來分享這個國土。所以,這就提出了很優惠的條件來爭取各國的賢才到秦國來,商鞅正是看了秦國招賢的命令以後就來到了秦國。
商鞅他原來名字叫公孫鞅,是魏國陳,原來叫魏鞅,後來他因為帶兵打敗了魏軍,受秦王的封邑,封在了商這個地方,一共有15個億,所以人們就稱他為商鞅。他從小就喜歡「刑名之學」,抱負宏大,嚮往著李悝、吳起的改革事業。
商鞅進入秦國以後就晉見了秦孝公,主張霸道,提出了變法的主張,提出了秦孝公的賞識,雙方一拍即合,最終就確定了變法的根本大計。
秦孝公就任命商鞅為左庶長來主持變法,這個變法一共進行了20多年的時間,其中集中變法有兩次,一次是在公元前359年,一次是在公元前350年。030600.net下面我們就簡要地給大家介紹一下這兩次變法的內容。
第一次變法的內容主要有這樣幾點:一個,獎勵耕織,發展生產,實行重農抑商政策。商鞅認為:農業是本業,商業是末業,所以他下令:「僇力本業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舉以為收孥。」如果你努力地耕織,努力搞農業生產,導致你的糧食增產,你家庭富裕了,可以免除你的徭役,如果你從事商業,而導致你懶惰,結果貧窮的話,官府就要收你為奴,連通你的妻子、兒女都淪為奴隸,所以這樣一項政策就是鼓勵農民去從事農業生產。而且商鞅還把獎勵、開墾荒地作為重點,制定了幾十條措施來鼓勵發展農業生產。
同時他還發布了不少抑商的政策,如提高商稅、不準私自販賣糧食、商人要向政府登記他所擁有的各種奴隸的數量和名字,以便官府用來攤派徭役,國家還壟斷了鹽鐵和糧食的購銷,這些政策都是抑商的政策,這個政策是重農抑商的政策,從商鞅變法開始,再往後就成為中國封建社會幾千年來堅持的一個很重要的國家的政策,這個政策對封建農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增強了封建政權的經濟力量,鞏固了政權的根基。
第一次變法的第二個內容是獎勵軍功,廢除世卿世祿制度,限制舊貴族的特權。商鞅他頒布了分為二十等的軍功爵制,確定了這樣一個制度,立功受獎,怎麼受獎?具體到斬獲敵人的一個首級的話,就賞爵位一級,另外還賜給土地和宅院。軍功越大,爵位和田產就越多,同時他又明令規定:「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宗室貴族如果你沒有戰功、軍功的話,你就要被從宗室貴族的簿籍當中除名,除了名以後,你就不能再繼續享受爵祿和特權,這樣一個政策就打擊了舊貴族的腐朽勢力,為中小地主的發展創造了條件。結果就收到了這樣一個效果,有軍功的就可以享受榮華富貴,如果沒有軍功的,即使你是宗室貴族的話,你家裡可能還有財富,但你不可以鋪張,不可以炫耀,形成了這樣一個局面,這是第二個內容。
下面,變法的第三個內容,頒布了法律,編制戶籍,實行什伍連坐法。商鞅認為,國家要用法制才能夠治理好,所以他就在秦國頒行李悝的《法經》,並且實行輕罪重刑的政策,他的目的是要以刑去刑(我用刑法來去掉刑法),我雖然有刑法,但因為老百姓都不去違反刑法,所以刑法也就沒有必要存在了。
商鞅他還進一步整頓編制了戶籍,他把五家編為一伍,十家編為一什,這樣編完以後就可以使一伍一什互相監督,如果有人犯罪,就必須進行告發。如果你不告發的話,查出來以後,那十家都會受到牽連,所以這個是什伍連坐法,這個政策就使得農民被牢牢地掌握在國家政權的手中,就保證了社會的穩定和新法的順利推行,這是商鞅變法當中第一次變法的三個主要內容。
第二次變法的主要內容有這樣幾個方面:第一,改革田制,廢井田,開阡陌。商鞅下令:為田開阡陌封疆,他把田制以240步為一畝,實行一戶給100畝030600.net土地這樣的授田制度,同時,還規定:國家分配給你的土地可以終身使用,這樣就從制度上解決了秦國當時地多人少的矛盾,保障了土地和勞動力穩定地結合,和土地私有的合法化,提高了土地和勞動力利用的效率,激發了農民生產的積極性。商鞅的這項措施是對所有制實行的根本變革,也是秦國得以富強的根本保證。
第二個內容,改革稅制,均平賦稅。為了改變各地農民賦稅負擔不太合理的狀況,商鞅決定「訾粟而稅」,按糧食產量來核算田稅,以粟來交納,這項措施效果是很顯著的,它就達到了上一而民平,上面統一了,老百姓所承擔的賦稅相對地均平了,這樣的效果就有利於經濟的發展和國家賦稅收入的增加。
第三個內容,統一度量衡。商鞅命令人製造了標注的度量衡器,命令全國都以此為標准。現在上海博物館裡面展示的就有秦孝公十八年「大良造鞅」,「大良造」的是什麼呢?是商鞅督造的銅方升,一升的標准。這個標準是全國統一的,以它唯一的標注。除了升以外,還有丈、尺、權、衡,這些都全國統一。由這些出土文物,當時統一度量衡是非常嚴肅、認真的,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它有利於全國各地的經濟交往,維護了集權統治的經濟基礎。
第四項內容也很重要,廢除了分封制,普遍推行了縣制。縣作為一種行政機構,早在春秋初期,各國當中就有實行縣制的,商鞅在廢除了井田制的同時也廢除了分封制,就在全國設立了31個縣,當然有的史書記載是40餘個縣,這還是有爭議的。每個縣的長官都是由朝廷統一任命的縣長、縣令,縣以下有若干個鄉,在此之前,秦國是自然村落,沒有統一的國家的一個行政區劃,劃分縣以後,這就屬於秦國的一項重大的政治改革,它就確定下行政的體制了。這樣就有對於以後秦國所進行的統一戰爭、統一的調配軍力和物資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這是第四項內容。
第五,遷都咸陽。為了便於變法的順利進行,圖謀日後030600.net向東的拓展,商鞅建議秦孝公把國都從岳陽(今陝西臨潼的東北),岳陽這個地方舊貴族的勢力比較強,所以,為了避開強大的守舊勢力,商鞅就勸秦孝公把國都遷到了咸陽,並在那兒修建了宮殿。咸陽那個地方處在秦國的中心,地理位置非常重要,而且水陸交通很便利,農業發達,物產豐富,在政治、經濟、軍事等各方面都有利於秦國未來的發展,所以遷國都的決定是商鞅極具戰略眼光的,對他日後統一六國也是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第六個內容,革除落後的習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居。商鞅下令:禁止父子兄弟同時居住,一戶如果有兩個以上成年兒子不分開居住的話,結果加倍地徵收戶口稅,這是他定的規定,這樣一來,就使得過去同財共居的大家庭就開始逐漸地瓦解,出現了千百萬個一夫一妻制的小農家庭。這個做法就為的是增值人口,還有便於增發徭役和戶口稅,所以它是適應了當時秦國的農業發展的水平,對於鞏固小農經濟有著重要的意義。
以上,我們講的是商鞅變法的這兩次變法的內容,這些內容大家可以看出來,它是從政治、經濟、軍事各方面對於奴隸制進行了一次掃盪,促進了封建制的發展。秦國經過這20多年的改革就完成了由奴隸制向封建制的過渡,由原來的落後轉變為富強。
Ⅳ 概括秦獻公改革的特點
秦獻公早年流亡魏國,回國繼位後在秦國國內進行改革,其中包括廢止人殉、遷都、擴大商業活動、編制戶籍和推廣縣制。秦獻公的時期的改革雖然不徹底,但為秦孝公時期的商鞅變法奠定了基礎。
Ⅵ 秦孝公叫什麼名字,他做了哪建大事,對中國歷史有什麼深遠意義
秦孝公(前381—前338),戰國時秦國國君。嬴姓,名渠梁。先秦時期男子稱氏不稱姓,雖專為嬴姓,卻不叫屬嬴渠梁。秦獻公之子。前361年—前338年在位。
大事:秦孝公重用衛鞅(即商鞅)實行變法,獎勵耕戰,並遷都咸陽(今陝西咸陽東北),建立縣制行政,開阡陌,在加強中央集權的同時,不斷增進農業生產。對外,秦與楚和親,與韓訂約,聯齊、趙攻魏安邑(今山西夏縣西北),拓地至洛水以東,自此國力日強,為秦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意義:秦孝公是秦國在危急存亡之秋適時而生的天才領袖,是秦國國政變法圖強的最大推動力,是夯實整個秦帝國的基石君主,堅決的廢除了奴隸主貴族的世襲特權,取用軍功爵制度,極大地激發了國民的征戰熱情,較為徹底根除秦國的封建制毒瘤,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加強了新興地主階級的中央集權;使秦國國勢蒸蒸日上,為其後代秦始皇趙政[3][4]統一奠定了基礎,也推動了華夏文
明的進步。
了結部分:秦孝公初立,對穆公以後秦國的落後現狀痛心疾首,他能順應時代潮流,知人善用,大膽改革,使秦國一躍成為戰國七雄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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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除了商鞅變法,秦獻公對秦國的崛起起到了什麼作用
戰國時期,商鞅自魏國來到秦國,提出了變法圖強的主張,從而深得秦孝公的信任。於是,秦孝公便任他為左庶長,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後兩次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縣制,獎勵耕織和戰斗”為主要內容的變法。在很多人看來,商鞅變法是秦國崛起和強盛的關鍵。誠然,商鞅變法後的秦國不斷強盛,最終由秦始皇嬴政剪滅魏國、韓國、趙國、齊國、燕國、楚國這山東六國,建立秦朝。
據《史記·秦本紀》記載,秦獻公死於少梁之戰後的第二年,即公元前361年(秦獻公二十四年);而按《史記·六國年表》記載,秦獻公趙師隰死於少梁之戰同年,死因無記載,享年62歲,很可能是病逝的。在秦獻公去世後,他的兒子秦孝公即位。對於秦孝公來說,支持商鞅開啟變法,而就商鞅變法來說,實際上就是對秦獻公變法的借鑒和改進。
換而言之,雖然秦獻公的變法還存在不完善、不徹底的地方,但是,如果沒有秦獻公的變革,商鞅變法的推行難度將明顯增加,甚至會引起秦國上下的強烈反彈。但是,正是因為秦獻公已經邁出了一大步,商鞅變法的阻力自然明顯降低。正所謂“良好的開端是成功的一半”,在我們談到商鞅變法對秦國的作用時,一定不能忽視秦獻公的作用。
Ⅷ 管仲,商鞅,秦孝公的改革各有什麼歷史意義
管仲注重抄經濟,反對空談主義,襲主張改革以富國強兵,在全國劃分政區,組織軍事編制,設官吏管理;建立選拔人才制度,士經三審選,可為「上卿之贊」(助理);按土地分等征稅,禁止貴族掠奪私產;發展鹽鐵業,鑄造貨幣,調劑物價。管仲改革的實質,是廢除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管仲改革成效顯著,齊國由此國力大振。
商鞅變法是一次極為深刻的社會變革,在深度和廣度上都超過了這一時期其他諸侯國的改革。這次變法不僅給秦國守舊勢力以沉重打擊,而且為秦國政治、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秦國的封建法制也在變法過程中得以迅速發展與完善,為秦朝統一中國。
秦孝公任用商鞅改革是在秦國外憂內患的情況下進行的,商鞅為法家名士,自然重「法」,一切以法律為准繩,包括經濟、軍事等,可以說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嚴刑酷法也帶來的無窮後患,比如秦朝的早亡。
Ⅸ 秦獻公的政治改革是怎樣的
秦獻公元年(公元前384年),秦獻公廢除自秦武公起秦國實行三百多年的活人殉葬制度。秦獻公二年(公元前383年),秦獻公將都城從位於秦國西部的雍城遷到秦國東部、地近河西地的櫟陽(今陝西省西安市)。 秦獻公遷都一方面是向國人表明他要奪回西河之地重振秦國國威的決心,另一方面是要擺脫奴隸主聚集的舊都雍的束縛。
盡管對於土地和庄園的經營,奴隸主明顯不如地主在行,但他們對土地的渴望卻是同樣強烈的。秦獻公決定用戰爭來轉移緊張的國內矛盾,搶奪鄰國的土地來緩解國內對土地的強烈需求。秦人對與中原的交流有著強烈的願望,這也是秦獻公一直就有的夢想。
Ⅹ 商鞅變法對秦國發展有著很重要的意義,它變法的主要歷史背景是什麼
一、商鞅變法的主要歷史背景是:
春秋戰國時期是奴隸制崩潰、封建制確立的過渡時版期,權在這一時期,鐵制農具的使用和牛耕的逐步推廣,導致奴隸主的土地國有制,逐步被封建土地私有制所代替,地主和農民兩大對立的階級的產生。
新興軍功地主階級隨著經濟實力的增長,要求獲得相應的政治權利,從而引起了社會秩序的變動。因此,紛紛要求在政治上進行改革,發展封建經濟,建立地主階級統治。各國紛紛掀起變法運動,如魏國的李悝變法、楚國的吳起變法等。
戰國初期,秦國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產生和賦稅改革,都晚於其餘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落後於齊、楚、燕、趙、魏、韓六個大國。為了增強秦國實力,在諸侯國的爭霸中處於有利地位和不被別國吞並,秦孝公引進人才,變法圖強。
二、商鞅變法:戰國時期秦國的秦孝公即位以後,決心圖強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並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建立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為左庶長,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後兩次實行以「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斗,實行連坐之法」為主要內容的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