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1)歷史文化名城抄保護的內容應包括襲:歷史文化名城的格局和風貌;與歷史文化密切相關的自然地貌、水系、風景名勝、古樹名木;反映歷史風貌的建築群、街區、村鎮;各級文物保護單位;民俗精華、傳統工藝、傳統文化等。
(2)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必須分析城市的歷史、社會、經濟背景和現狀,體現名城的歷史價值、科學價值、藝術價值和文化內涵。
(3)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應建立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與文物保護單位三個層次的保護體系。
(4)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應確定名城保護目標和保護原則,確定名城保護內容和保護重點,提出名城保護措施。
(5)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應包括城市格局及傳統風貌的保持與延續,歷史地段和歷史建築群的維修改善與整治,文物古跡的確認。
(6)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應劃定歷史地段、歷史建築、文物古跡和地下文物埋藏區的保護界線,並提出相應的規劃控制和建設的要求。
(7)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應合理調整歷史城區的職能,控制人口容量,疏解城區交通,改善市政設施,以及提出規劃的分期實施及管理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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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採用什麼方法
D,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靠的不僅僅是政府的規劃和管理,如果那一座城市的人沒有認同感或者說當地的群眾沒有參與到保護中來在多的措施也是杯水車薪。。。。。。
3. 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國家文物局曾聯合下發通知,對山東省聊城市、河北省邯鄲市、湖北省隨州市、安徽省壽縣、河南省浚縣、湖南省岳陽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雲南省大理市等8市縣,因保護工作不力,致使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遺產遭到嚴重破壞、名城歷史文化價值受到嚴重影響的情況進行了通報批評。
據統計,全國100多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將近20個沒有歷史文化街區,18個僅有一座歷史街區,近一半歷史文化街區不合格。
專項督察縣域單元名單 北京 東城區、門頭溝區 天津 和平區、河北區、南開區 河北 正定縣、秦皇島市山海關區、邯鄲市大名縣、永年縣 山西 太原市迎澤區、大同市城區、平遙縣、新絳縣 內蒙古 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回民區、賽罕區 遼寧 沈陽市和平區、瀋河區、大東區 吉林 吉林市昌邑區、龍潭區,集安市 黑龍江 哈爾濱市道里區、南崗區、道外區 上海 黃浦區、靜安區、徐匯區 江蘇 揚州市邗江區,蘇州市吳中區、吳江區,高郵市 浙江 杭州市餘杭區、寧波市海曙區、海寧市、臨海市 安徽 安慶市迎江區、毫州市譙城區、壽縣、績溪縣 福建 福州市倉山區、泉州市鯉城區、漳州市薌城區、長汀縣 江西 南昌市東湖區、西湖區,景德鎮市昌江區、珠山區 山東 濟南市歷城區、淄博市臨淄區、曲阜市、鄒城市 河南 鄭州市二七區、洛陽市老城區、安陽市龍安區、商丘市睢陽區 湖北 武漢市武昌區、襄陽市襄城區、荊州市荊州區、鍾祥市 湖南 長沙市嶽麓區、開福區,岳陽市岳陽樓區,鳳凰縣 廣東 廣州市越秀區、中山市、潮州市湘橋區、雷州市 廣西 柳州市魚峰區、桂林市秀峰區、北海市海城區 海南 海口市瓊山區 重慶 渝中區、南岸區、江北區 四川 自貢市貢井區、宜賓市翠屏區、閬中市、會理縣 貴州 遵義市紅花崗區、鎮遠縣 雲南 昆明市晉寧縣、麗江市古城區、大理市、會澤縣 西藏 拉薩市城關區、江孜縣 陝西 西安市雁塔區、漢中市漢台區、咸陽市渭城區、韓城市 甘肅 天水市麥積區、武威市涼州區、敦煌市、張掖市甘州區 青海 同仁縣 寧夏 銀川市西夏區 新疆 吐魯番市、喀什市、庫車縣
4. 中國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是什麼時候提出的背景是什麼
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確定並公布。是年根據北京大學侯仁之、建設部鄭孝燮和故宮博物院單士元三位先生提議而建立的一種文物保護機制。被列入名單的均為保存文物特別豐富、具有重大歷史價值或者紀念意義、且正在延續使用的城市。目前中國已公布了103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第一批:1982年2月8日公布,共24處
第二批:1986年12月8日公布,共38處
第三批:1994年1月4日公布,共37處
增補a:2001年8月10日公布,共1處
增補b:2001年12月17日公布,共1處
增補c:2004年10月1日公布,共1處
增補d:2005年4月14日公布,共1處
中國的歷史文化名城按照各個城市的特點主要分為七類即
古都型:以都城時代的歷史遺存物、古都的風貌為特點,如北京、西安;
傳統風貌型:保留一個或幾個歷史時期積淀的有完整建築群的城市,如平遙、韓城;
風景名勝型:由建築與山水環境的疊加而顯示出鮮明個性特徵的城市,如桂林、蘇州;
地方及民族特色型:由地域特色或獨自的個性特徵、民族風情、地方文化構成城市風貌主體的城市,如麗江、拉薩;
近現代史跡型:反映歷史上某一事件或某個階段的建築物或建築群為其顯著特色的城市,如上海、遵義;
特殊職能型:城市中的某種職能在歷史上佔有極突出的地位,如「鹽城」自貢、「瓷都」景德鎮;
一般史跡型:以分散在全城各處的文物古跡為歷史傳統體現主要方式的城市,如長沙、濟南。
5.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意義
政府對歷史文化名城的評定和保護,其主要目的在於保持這些城市的歷史特色、地方版特色、文化權特色和民族、民俗特色,反映城市自身的發展歷程、城市文化的時空連續,確保城市建設的有序發展,其工作重點是保護好文物、歷史地段、歷史遺址和歷史風貌。
很多歷史文化名城因其豐富的人文資源、深遠的文化影響、廣泛的知名度而吸引海內外眾多旅遊者紛至沓來,而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也為發展旅遊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環境。讓大家牢記歷史,同時也為了探索古代建築特點和工業技術。也是本國成為文明古國的有利證據。
6. 歷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護的意義是什麼
歷史文化名城和文物保護的意義是:
一、歷史文化名城因其豐富的人文資源、深遠的文化影響、廣泛的知名度而吸引海內外眾多旅遊者紛至沓來,而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也為發展旅遊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環境。讓大家牢記歷史,同時也為了探索古代建築特點和工業技術。也是本國成為文明古國的有利證據。
二、保護文物、發揮文物作用,對於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促進中華民族和社會主義祖國的興旺、繁榮昌盛有著多方面的重大意義。
1.文物保護有利於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的統一
我國自古就是一個多民族的統一的國家,中華民族的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為50多個兄弟民族所共同創造和共同享有。任何一個民族,要通過率民族的歷史文物來認識本民族,也要通過其他民族的歷史文物來認識其他民族。
大量的歷史文物作為民族團結的象徵,蘊藏著巨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在維護民族的團結和國家的統一方面發揮著無可替代的紐帶作用。
2.保護好歷史文物是進行愛國主義教育的生動教材
保護好歷史文物,用它來教育子孫後代正確認識中華民族勤勞勇敢、堅韌不拔、艱苦奮斗的光輝歷史,繼承和弘揚民族的優良傳統,增強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發揮歷史文物的愛國主義教育作用,對於培養中華民族的一代新人,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3.文物是歷史文化研究和現代科技文化創新、發展的依據
文物作為歷史文化的載體,是歷史研究的第一手史料,是科學發明和文藝創作的重要借鑒和源泉。在尚無文字記載的歷史發展階段,沒有文物資料,就沒有歷史研究可言。我國許多專業學科的歷史,正是利用了現存的大量文物資料,才得以理順其來龍去脈和演變、發展的歷程。今天的科技文化創新和發展離不開歷史文化遺產。因此說大量古代科技和藝術成果,至今還在被利用、借鑒和繼承,成為發展繁榮現代科技、文化、藝術不可缺少的條件。保護好文物對於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學術、科技、文化有重要意義。
4.歷史文物是縣道德教育的好教材,對加強德育教育,以德治國具有重要的意義
大量的歷史文物從各個不同的側面或領域展現了中華民族的精神風采,是我國歷代優秀的傳統文化和創造才能的實物見證。人們通過對文物的參觀、鑒賞和研究,可以陶冶情操,啟迪智慧,受到傳統美德和審美價值的教益,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5.促進我國與世界各國的文化交流和友好關系的發展
我國文物豐富多彩的內涵,亦可供世界其他民族借鑒和鑒賞,在出國展覽時,被譽為「文化大使」受到很多國家和地區的歡迎,甚至許多國家興起「中國文物熱」歷久不衰。中國文物在促進我國與世界各國的文化交流和友好關系方面發揮著積極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具有現實意義。
總之,我們要從弘揚民族文化、振興民族精神、實現民族復興的高度,認識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和深遠的歷史意義,認識到盡可能完整地保留祖先留下的珍貴遺產並使之傳之於後世,是我們這一代人不可推卸的歷史責任。
7.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簡介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是從保護城市地區文物古跡、風景名勝及其環境為重點的專項規劃,是文物管理和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
城市是人類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產物,是標志人類所處時代和所處地域的社會縮影,它反映了某個時代和地域在政治、經濟、文化上的最高成就,是一批長期積累起來的歷史文化遺產。
為保護這些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化遺產,世界上許多國家採取了保護政策,加強保護規劃,並專門為之立法。義大利的威尼斯基本保持了原來的風貌。法國巴黎舊城區基本保存了原有的布局。美國恢復和保護了威廉斯堡18世紀殖民地時期的古鎮。蘇聯在1949年公布了歷史名城名單,把這些城市置於建築紀念物管理總局的特殊監督之下。日本於1971年發布了《關於古都歷史風土保存的特別措施法》,對歷史文化名城加強了保護。 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許多歷史文化名城是中國古代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或是近、現代革命運動和發生重大歷史事件的地方。
在中國,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於20世紀80年代才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1982年 2月公布了第一批24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名單,它們是:北京、承德、大同、南京、蘇州、揚州、杭州、紹興、泉州、景德鎮、曲阜、洛陽、開封、江陵、長沙、廣州、桂林、成都、遵義、昆明、大理、拉薩、西安和延安。
1986年12月又公布了第二批38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它們是:上海、天津、沈陽、武漢、南昌、重慶、保定、平遙、呼和浩特、鎮江、常熟、徐州、淮安、寧波、歙縣、壽縣、亳州、福州、漳州、濟南、安陽、南陽、商丘(縣)、襄樊、潮州、閬中、宜賓、自貢、鎮遠、麗江、日喀則、韓城、榆林、武威、張掖、敦煌、銀川和喀什。
兩批共計62個。 中國的歷史文化名城豐富多彩,各具特色。
按照歷史和自然文化特徵,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可分為 7類:①歷史上以政治中心為主的都城、省城、州城或府城、縣城;②風景如畫、依託山水名勝和重點文物古跡為主的名城;③以傳統手工業、商業特別著稱的名城;④少數民族地區傳統文化特色突出的名城;⑤邊境、口岸及長城沿線以軍事防禦為主的歷史城鎮;⑥以海外交通為主的港口名城;⑦重點革命紀念地名城。其中有不少名城可以兼有幾個特徵。
中國歷史文化名城分為2級:①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由國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建設部門報國務院核定公布;②省(自治區、直轄市)歷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定公布。
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1982)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1989)等為法律依據,在城市總體規劃基礎上,根據城市的歷史價值、地理條件、民族特徵、布局現狀、建設需要和發展限度而作出的帶有綜合性的專題規劃。
劃分整個城市為不同的環境風貌分區並確定分區的基調,這是保護歷史老區和建設新區、有機結合、協調發展、對比統一、在規劃上「分而治之」的首要准則和手法。環境風貌和基調是社會生活的集中反映。歷史文化名城的這種反映,主要包括在兩類風貌分區和相應的兩大基調之中。一是來自城市歷史舞台的遺存和記憶,即反映歷史文化基調的歷史保護區,如歷史分區或歷史風貌分區;二是來自城市現代生活,以反映當代建設和發展為基調的新建區,或新建分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韓城、平遙、潮州是體現風貌分區規劃,「分而治之」經驗突出的佳例。其中,歷史分區的歷史文化傳統特色濃厚,個性突出,在老城保護與建設中,失控甚少。同時,新建分區則表現為一片新的環境風貌。二者有明確的風貌分區界限,有完全不同的風貌基調。但是在城市整體生活方面,在市政建設的道路交通、水、電設施等方面,二者卻是不可分割的統一體。
歷史分區擁有較多有價值的文物古跡、風景名勝。這類風貌分區應當最富有歷史文化特色,最能顯示有保護價值的老城傳統格局、建築、街衢、群體環境、民族特色和地方風格。另外,這類分區有的僅僅是一片地下埋藏的古城或宮殿建築、墓葬等的重要遺址,如河南省安陽定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就是因為它有舉世著名的3000多年前的殷墟文化遺址。
新建分區泛指老城、老鎮等歷史分區以外,新建、擴建、改建地區和衛星城鎮的一種風貌區。這類風貌分區,有的等於白紙畫畫、平地起家;有的屬於老區擴建或改建,但是這些老區基本上不存在什麼必須保留的歷史價值,同時也不須承受歷史風貌分區基調的遙控。但其間如分布有文物保護單位,就要依法把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范圍納入規劃,予以個別保護。對於極少數有特殊「窗口」性質的小環境,比如城市的主要出入口大門──國際機場、鐵路客站、公路客站、港口碼頭客站的小環境風貌,不論它們位於新建分區和歷史分區,都應強調突出中國特色,體現時代感和民族風格與地方個性的有機融合,給人以到了中國某地某歷史文化名城的大門,而不是別處。
有的歷史文化名城,可以在歷史分區與新建分區之間留有風貌分隔空地或綠地。這種屬於分隔、過渡性質的空間,最宜結合利用自然地形。如韓城的新建分區,就位於老城歷史分區之北的60米高的台地上;美國威廉斯堡,在歷史分區與新建分區之間留有 1.6公里寬的平面分隔空地、綠地。
8. 什麼是歷史城市保護
在城市規劃中制定措施,保存和保護有歷史價值的地區、建築群和建築物(包括遺跡),甚至整座城鎮。保護城市歷史建築,對繼承和發揚優秀文化傳統,對研究國家和民族政治、社會、經濟、思想、文化、藝術、工程技術等方面的發展歷史,均有重要意義。1964年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倡導下提出的《威尼斯憲章》,推進了全世界的歷史建築保護工作。
一、歷史文化名城特色內涵的描述應全面完整
歷史文化名城特色內涵概括地講,應包括名城的歷史沿革、各種歷史文化遺存的現狀、地方風物風俗、名人典故、古樹名目、民間傳說、地方戲劇、特色小吃等。這是展示一個名城悠久歷史和燦爛文化的重要章節,內容一定要翔實全面,也是衡量一個地區歷史文化保護工作的試金石。基礎工作夯實的地方,各種數據、材料、文獻、音像就比較豐富,因而名城內涵就突出和全面,這樣才能達到名城保護規劃的要求。
二、保護規劃的理念定位應科學合理
保護規劃的理念主要是指規劃的依據、規劃的原則、保護的體系、規劃的時序以及實現的目標等,這是名城保護規劃的框架。框架設計的合理與否,直接關繫到下一步具體方案的實施,所以定位一定要准確可行。比如,名城保護的原則,就應該突出名城歷史文脈的延續、城市個性特色的彰顯以及和諧的人居環境的整治和保護等,這些要素應該充分體現在名城保護的原則當中。
三、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范圍、層次應明確
歷史文化名城涵蓋的范圍十分廣泛,如果不能確定一個相對內涵豐富而富有特色的區域,而把整個名城的行政區域全部納入保護之中,顯然是不科學的,也是做不到的。在名城保護范圍明確以後,往往要分不同層次和區域加以保護。保護的層次一般為四層,一是舊城區整體風貌格局,二是特色歷史文化街區(包括地下文物相對集中的文物埋藏區),三是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四是文物控制單位和未確定的歷史文化遺存。對於歷史文化街區和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還要劃定必要的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和風貌協調區。特別要指出的,有不少地方在做名城規劃時,常常只對文物保護單位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而對歷史文化街區和文物控制單位卻沒有劃出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以及風貌協調區。這種只注重個體,忽視整體完整性的做法,十分欠妥,應在規劃中引起足夠的重視。
四、非物質遺產保護應加大比重
以往,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主要針對有形文化遺產,往往忽視了無形文化遺產的保護。近年來,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呼聲日益高漲,名城保護規劃中已經或多或少地涉及了無形文化遺產的保護問題,這是一個很好的苗頭。但無形文化遺產保護的力度、廣度和深度還很不夠,可操作性也不強,有不少規劃還只是停留在原則性的保護層面,這種認識和做法是很片面的。有形文化遺產和無形文化遺產是名城保護規劃中不可分割的兩個部分,是同等重要的,切不可厚此薄彼。近來,即將出台的《南京老城控制性詳細規劃》,把曾經發生在南京的歷史典故列入老城保護的內容,並匯編整理出《南京老城歷史典故的發生地保護名錄》。特別在秦淮民俗文化保護方面,著重收錄了24個節令習俗、4個婚喪嫁娶的民間習俗、9個百姓日常禮俗、6個風情習慣等。此舉在保護歷史文化名城中非物質文化遺產上開了個好頭。所以,在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時,應先期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工作,對其進行必要的分類和界定,確定保護范圍、保護項目、保護對象和保護體系。在充分摸清家底的基礎上,制定保護的措施和方案,也可以考慮把無形文化遺產進行有形再現,諸如,設置歷史典故標識牌、雕塑民間傳說、建立名人碑亭、命名老街老巷、開辟民俗民間文化長廊、恢復傳統習俗等。
五、規劃圖紙繪制應全面准確
圖紙部分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感官效果的直接反映,要盡量繪製得准確全面。一般包括名城保護規劃總圖、文物古跡和風景名勝分布圖、舊城區和歷史文化街區現狀圖以及建築年代、建築功能、建築高度、建築質量現狀圖、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圖、交通現狀圖等。特別要有未來規劃和措施的效果圖。
9.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介紹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是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協調保護與建設發展,以確定保護原則、內容和重點,劃定保護范圍,提出保護措施為主要內容的城市規劃的專項規劃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