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在歷史文化名城、街區保護方面頒布了哪些法律
國家在歷史文化名城、街區保護方面頒布了的法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專》《保護非物屬質文化遺產公約》等。
法規有:《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另有一些地方法規和部門規章。
2. 如何提升梁山書院歷史文化街區標准
梁山書院位於福建省武平縣平川鎮政協巷。清光緒十二年(1886)建,回由知縣唐志燮在原「漳南道答公館」廢址上募建而成。民國初年,縣議會設於此。
1930年6月毛澤東率領紅四軍進入武平駐此,指導武平縣委、縣蘇維埃開展工作,主持召開地方幹部、工人、婦女等座談會,發布《告武平勞苦群眾書》、《中國共產黨紅軍第四軍軍黨部宣言》、《紅軍第四軍各級政治工作綱領》等重要文件。 梁山書院是紅四軍前敵委員會舊址
3. 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標準是什麼
第七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城市、鎮、村莊,可以申報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
(一)內保存文容物特別豐富;
(二)歷史建築集中成片;
(三)保留著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
(四)歷史上曾經作為政治、經濟、文化、交通中心或者軍事要地,或者發生過重要歷史事件,或者其傳統產業、歷史上建設的重大工程對本地區的發展產生過重要影響,或者能夠集中反映本地區建築的文化特色、民族特色。
申報歷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報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范圍內還應當有2個以上的歷史文化街區。
4. 歷史文化街區久遠度怎麼劃分等級
根據《廣東省歷來史文化街區、名源鎮、名村評價指標表》,歷史久遠度反映街區、鎮、村歷史形成發展的久遠程度,具體評價由現存傳統建築、文物古跡最早修建年代來確定。其中現存傳統建築、文物古跡最早修建年代是指位於現狀街區、鎮、村建成區范圍之內,且目前尚存歷史傳統建築、文物古跡遺址的最早修建年代(歷史上經過部分或完全修復的,以尚能觀察到和鑒別的建築遺跡最早年代為准)。民初3分;明、清年代4分;元代及以前5分。
5. 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措施
保護外貌、整修內部,歷史街區的歷史建築不必像文物那樣一切維持原狀,可以進行室內的更新改造,適應現代生活的需要。對歷史性建築要按原樣維修整飾,對那些改動不合理的地方,維修時可恢復其原貌或原來的風格,對有悖於歷史風貌的新建建築可以適當改造,恢復歷史原來的風格。積極改善基礎設施,提高居民生活質量。這個問題不解決,居民就很難在這里繼續生活,保護就成了一句空話。要逐步整治,反對大拆大建。之所以提倡逐步整治的方法,是為了精心設計與施工,保存更多的真實歷史遺存,也是為從容籌集資金,減輕政府壓力,更是為保存和延續社區文化,保護其間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歷史文化街區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重點,它的保護不是簡單的規劃問題,而是一個綜合的社會實踐。要特別關注保護實施中的方法和政策問題,總結前一階段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實施。可以認為,凡是需要保護的地區,就不可能就地平衡資金,所以也不應該按房地產開發的方式進行運作。一些城市的歷史文化街區中制定了好的保護規劃,但由開發商來主導建設,為了平衡資金、追求利潤,只能是不斷修改規劃,其結果是達不到保護的目的。正確的做法是由政府主導,按著規劃的要求制定相關政策,保證按規劃實施。同時,要注意採取逐步整治的方式,尊重居民的意願,保護居民利益,調動居民的積極性,政府出資為主,居民出資為輔,要「政府主導,居民參與,逐步整治,漸進改善」,這樣才可以做好保護區的保護、整治工作。
有的地方全部遷出原住民,把房子重修再高價賣出,或變成有錢人居住的新社區、或變成高檔娛樂休閑地、或變成專供旅遊參觀的布景道具,這些都不是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方向。國外一些城市舊區的成片更新,往往針對的是已衰落的商業區、倉庫、碼頭等,很少有大量遷出原住人口的。從避免社會分隔出發,他們也不贊成「紳士化」的改造。
6. 歷史文化街區的定義
歷史文化街區 historic conservation area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應予重點保護的歷史地段,稱為歷史文化街區。
7. 如何打造歷史文化街區
南長街歷史保護街區位於無錫市舊城南門外,規劃區范圍103.53公頃,其中保護區以古運河為中心,東至興隆橋,南至5號橋路,西至新南長街,北至躍進橋,面積40.59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