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紙幣的發展歷史
中國最初的貨幣是原始社會末期使用的海貝。公元前200多年出現了金屬貨幣和鑄幣。秦朝(前221年-前206年)建立後,統一了幣制,以黃金和方孔圓形的銅錢流通全國。最早的紙幣是北宋(960年-1127年)時期的「交子」。
宋代銅錢和鐵錢並用,四川地區則專用鐵錢。當時,四川是鹽、茶、絲綢的重要產地,貨幣流通很大,但鐵錢非常笨重,大錢一千枚重二十五斤,買一匹羅需中錢二萬枚,重二百六十斤,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鐵錢不便流通的弊病越來越突出。
因而宋真宗時(997—1022)成都有十六家富商共同印製發行了代替鐵錢的紙幣—「交子」。「交子」上面印有房屋、樹木、人物等圖案,還有簽押作為暗記。交子可以兌換現錢,也可以在市場上流通,用交子向交子鋪兌換現錢時,須交一定數量的傭金。新舊交子三年兌換一次。
後來,由於交子鋪的富商挪用吞沒現錢,交子的兌換不能保證,常引起爭訟,官府遂禁止商人發行。1023年(仁宗天聖元年),改由政府發行交子。
民國時期紙幣: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昏庸腐朽、喪權辱國的清朝反動統治,結束了中國延續兩千餘年的封建帝制,創立了資產階級共和國,譜寫了中國近代史上的光輝一頁。辛亥革命前已在國外發行「鑄餉券」,為了軍事開支的需要,又發行了「軍事用票」等紙幣。
辛亥革命勝利後,於民國初年,原「大清銀行」改為「中國銀行」,把交通銀行定為國家銀行,先後發行兌換券,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於1916年停止了兌現承諾,1924年,在廣州設立「中央銀行」代理國庫,履行國家銀行職能,發行貨幣。
此外。經國家核準的普通商業銀行也發行了鈔票,各省省地方金融機構也先後發行了地方鈔票。民國時期,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及地方省、地、市、甚至縣,亦都相繼發行了各類眾多的鈔票,鑄行了多種金幣、銀元、銅元、鎳幣等貨幣。
世界上最早的紙幣是中國北宋時期四川成都的「交子」。首次在歐洲使用的紙幣是1661年由瑞典銀行發行的,不過那時發行紙幣只是權宜之計,並不是作為真正的貨幣。1694年,英格蘭銀行創立,開始發行銀單。銀單最初是手寫的,後來才改為印刷品。
世界上共有兩百多種紙幣,流通於世界193個獨立國家和其他地區。作為各國貨幣主幣的紙幣,精美、多側面地反映了該國歷史文化的橫斷面,溝通了世界各國人民的經濟交往。世界上比較重要的紙幣包括美元、歐元、人民幣、日元和英鎊等。
紙幣上的圖案大致能夠反應一個國家的價值取向,其內容也傳遞了一個國家的政治制度、文明程度。它是一張國家名片,呈現了這個國家在努力倡導一種什麼樣的國家倫理。
2. 人民幣發展史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同時發行人民幣,這是我國建國以來首次發行內人民幣。人民幣的發行至今已容有50多年的歷史,至目前止,已先後發行了五套人民幣。文中所提人民幣昨天、今天、明天的界定劃分是:昨天是指第一至第四套人民幣,今天指第五套人民幣,明天指今後發行的人民幣。希望通過對各套人民幣的發行背景、發行券別、版別及特點等方面的分析,與大家共同回顧人民幣的過去,展望人民幣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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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介紹一下人民幣的發展史
第一套人民幣1948年12月1日--1953年12月陸續發行;
第二套人民幣內1955年3月1日--1962年4月20日陸續發容行;
第三套人民幣1962年4月20日--提交回答1974年1月5日陸續發行;
第四套人民幣1987年4月27日--1998年9月22日陸續發行;
第五套人民幣1999年10月1日以後發行。
目前,除1、2、5分三種硬幣外,第一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幣已經退出流通,目前流通的人民幣,是第四套人民幣和第五套人民幣,以第五套為主,兩套人民幣同時等值流通;流通的紙幣有:1、5角,1、2、5、10、20、50、100元;硬幣有1角、5角和1元。
人民幣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成立後於1948年12月1日首次發行的貨幣,建國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至1999年10月1日啟用新版為止共發行五套,形成了包括紙幣與金屬幣、普通紀念幣與貴金屬紀念幣等多品種、多系列的貨幣體系。人民幣在ISO 4217簡稱為CNY(China Yuan),不過更常用的縮寫是RMB(Ren Min Bi);在數字前一般加上「¥」表示人民幣的金額。
4. 中國紙幣的發展史
貨幣"商品論"曾剝下了貨幣神秘的外衣,但在不兌換紙幣和其它現代貨幣形式出現之後,人們又在貨幣的"迷宮"中徘徊。如果象貨幣"商品論"那樣,將貨幣的本質最終歸結為"商品",我們發現那些不是商品的東西可以完全獨立執行貨幣的職能;如果象貨幣"工具論"那樣,把貨幣的本質歸結為一種流通工具,顯然又沒有揭示出決定貨幣成為價值流通工具的本質屬性,它不過是對貨幣功能的描述而已。據對諸種貨幣現象的綜合分析,我們認為:就本質而言,貨幣從來都不是商品,它只不過是在一定歷史階段採取了商品的形式;貨幣發展過程中,按幣值的形成機制劃分,可將其分為兩大階段,第一是商品貨幣階段;第二是貨幣不附依於商品而獨立存在的階段。在第一階段,貨幣基本上採取商品貨幣的形式存在;第二階段貨幣以獨立的形式存在。不兌換紙幣的產生標志著貨幣從第一階段發展到第二階段。為敘述方便,下文用紙幣代表不兌換紙幣和存款貨幣。
一、紙幣可以完全獨立執行貨幣職能,說明貨幣的本質不是商品
同一事物的本質,在該事物的存在期間是不改變的,改變的只能是它的表現形式或存在形式;當一種事物的本質發生變化,便說明該事物已轉變為另外一種事物。這一原理在我們認識貨幣本質的過程中告訴我們,若能證明紙幣或任何一種貨幣形式在本質上不是商品,便是證明貨幣的本質不是商品。因貨幣的本質無論過去、現在和將來都必須是一樣的。
要證明紙幣是能夠獨立執行貨幣職能的貨幣,而不僅僅是一種價值符號,這就需要它自身具有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這兩個貨幣的基本職能。紙幣具有流通手段職能,這已被人們普遍認識。因此,剩下的問題只是看紙自身有沒有價值尺度、能否獨立執行價值尺度職能。我們認為:紙幣的價值尺度是客觀存在的,並由其自身運動規律直接決定,不需要也不可能由外部規定;紙幣的價值尺度是可知的,完全可獨立將商品的價值表現為價格。其中紙幣的價格尺度的內在性是決定紙幣自身具有價值尺度職能的最主要因素。
(一)紙幣的價值尺度是客觀存在的
紙幣價值尺度的客觀性,就是紙幣代表商品價值的客觀性。紙幣與商品的交換,是遵循紙幣代表的價值量與商品的價值量相等的原則進行的。
當紙幣與商品交換之後,賣方所持有的紙幣就代表著他出售商品的價值,並得到社會的普遍承認。在紙幣被國家收回退出流通之前,無論被任何人持有,它都客觀地代表著一定的商品價值量,它可以和其它商品直接交換。即使它被丟失或被持有人損壞,也不會改變紙幣的這種客觀性。紙幣被丟失若被拾到人佔有,說明紙幣代表的商品價值從原持有人手中無償轉移到拾到人手中;紙幣被丟失後無人拾到或被持有人損壞,這些被丟失或損壞的紙幣代表的價值,就會通過減少流通中紙幣量--增加流通中紙幣單位幣值的機制,將其代表的價值均勻地轉移到流通中的其它紙幣上。正因為紙幣代表的商品價值量是客觀的,紙幣又正是用它代表的價值量執行價值尺度職能,因此說紙幣的價值尺度是客觀的、真實存在的。盡管與金幣相比,紙幣幣值的穩定性要差的多,但它的客觀性是不能否認的。
(二)紙幣的價值尺度是貨幣流通過程的內在規律直接決定的
在紙幣和商品的交換過程中,一般說來,紙幣代表的商品價值量必然等於和紙幣交換的商品價值量。因為,如果不等,紙幣所"媒介"的商品之間就不能實現等價交換,這是價值規律所決定的。這種關系採用等式表示即為:
與紙幣交換的商品價值量=紙幣代表的商品價值量
或
與紙幣交換的商品價值量=紙幣單位幣值×紙幣數量
根據價值規律的要求,這種等量關系只能在個別交換行為中可能被破壞,而在全社會的交換過程中是必然存在的,也是不允許失衡的,因此就有:
一定時期和紙幣交換的商品價值總量=單位紙幣代表的商品價值量×同期流通中的平均紙幣量×紙幣平均流通次數
單位紙幣代表的商品價值量=(一定時期和紙幣交換的商品價值總量)÷(同期流通中的平均紙幣量×紙幣平均流通次數)
上式說明,單位紙幣幣值的大小是由貨幣流通過程中的商品價值總量、紙幣流通量、紙幣流通速度三個因素之間的內在的必然聯系直接決定的,除此之外的其它因素對幣值的影響都是通過影響這三個因素而間接實現的。
由貨幣流通過程的內在規律直接決定的紙幣幣值,是在紙幣流通條件下社會唯一普遍承認的價值尺度。因為只有按這個幣值交換才能在商品流通過程中是堅持等價交換原則,除此之外其它任何人為規定的幣值,都是不真實的,都會在紙幣和商品的交換過程中損害某一方的利益。例如,國家雖然可以用規定含金量的辦法來規定紙幣代表的價值量,但是在不兌換金的條件下,這種規定是毫無意義的。若國家通過向市場投入商品的辦法來維護其規定的紙幣含金量,這也不表明國家能規定紙幣代表的價值量,而是表明國家可通過自覺運用紙幣幣值決定規律來控制紙幣幣值。因此,由其內在規律決定的紙幣幣值,才是社會唯一普遍承認並在商品交換中實際使用的價值尺度。
(三)紙幣的價值尺度是可以認識的
紙幣的價值尺度,即單位紙幣所代表的商品價值量是否可知,這是紙幣自身能否執行價值尺度職能的重要條件之一。這一點對金屬貨幣和其它任何形式的貨幣來說都是如此。因為對紙幣代表的價值量只有被認識後,人們才能在交換中與商品的價值量進行比較,也才能知道交換後是否合算。
盡管人們都很難回答1元紙幣此時代表幾小時的社會必要勞動,但是人們對單位紙幣代表的價值量的表現形式--單位紙幣的商品購買力是可知的。也就是說人們是通過認識紙幣的購買力來認識紙幣的價值尺度的。
人們認識紙幣購買力的過程,也就是人們核算商品成本和在交易中討價還價的過程。
(四)紙幣自身能夠把商品的價值表現為價格
紙幣能否把商品的價值表現為價格,取決於紙幣與商品之間是否具有質的統一性。按商品的科學概念,紙幣顯然不是商品,在交換中它自身的那點價值也是不予考慮的。這是否說明紙幣與商品之間不具有質的統一性,或者說它沒有能力把商品的價值表現為價格呢。這顯然是不正確的,因在現實生活中紙幣並沒遇到這類困難。
那麼紙幣和商品之間質的統一性表現在什麼地方呢?這就是紙幣代表的價值量和商品的價值量之間的統一。這種統一性便成為紙幣將商品價值表現為價格的基礎。
若僅僅認識紙幣與商品之間這種質的統一性對全面解決紙幣自身能夠把商品的價值表現為價格這個問題還是不夠的,還必須認識紙幣所代表的價值量大小的內在決定性。前面我們已闡明紙幣所代表的價值量是由貨幣流通過程的內在規律直接決定的,人們也不可能直接賦予紙幣代表的價值量。
紙幣與商品在價值這一點上建立起來的統一性和紙幣幣值的內在決定性,構成了紙幣自身能夠把商品價值表現為價格的完全必要條件。因紙幣具有內在決定的價值尺度,就完全能夠獨立地將商品的價值用自己的單位表現為價格。
上述分析表明,紙幣能夠獨立執行價值尺度職能,而它能夠執行流通手段職能又是無需再證明的。它能夠執行貨幣的這兩個基本職能,便說明紙幣是貨幣〔①〕,並不是什麼"貨幣符號"。同時,紙幣又不是商品,在與商品交換中,它自身的價值與商品的價值並不相等,相等的只是代表的價值。即紙幣是貨幣,但它又不是商品,根據同一事物本質的一致性原則,便說明貨幣的本質不可能是商品。
二、貨幣是代表商品價值的一般等價物
按照"貨幣商品論"的觀點,認為"貨幣是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在這個定義中,將貨幣的本質屬性最終歸結為"商品"。
我們通過對不兌換紙幣、存款貨幣及其它現代貨幣形式的分析,認為:貨幣的本質是代表商品價值的一般等價物。其中,貨幣代表商品價值是它作為一般等價物的基礎。我們在這里所講的"物",指的是一種客觀存在。貨幣這種客觀存在的物在歷史發展的不同時期,表現為不同的存在形式。但無論貨幣形式如何變化,也不論是金幣還是紙幣,它們在本質上都是代表商品價值的一般等價物。
在貨幣採取紙幣形式和存款貨幣的條件下,認識貨幣的本質是不困難的。因這些自身無價值的物可以獨立行使貨幣的職能,人們在進行貨幣和商品的交換時,考慮的僅僅是貨幣代表的價值。現在之所以絕大部分人還認為貨幣是"商品",只不過是受人類曾長期使用商品貨幣(即商品形式的貨幣)的習慣影響和傳統的"貨幣商品論"的影響。
在金屬貨幣形式或其它商品貨幣形式下,認識貨幣的本質都是比較困難的。因這時貨幣代表的價值和充當幣材的商品的價值基本上是一致的,越是早期的貨幣形式,這種一致性越高。正是由於這時貨幣和商品合為一體,這種商品形式的貨幣,就將貨幣的本質深深地掩藏起來。就貨幣這一事物來看,它的本質是隨著貨幣形式的發展變化而不斷暴露出來的,人們對貨幣本質的認識也只能隨貨幣形式的發展變化而不斷深化。"貨幣商品論"的產生,正是人們對早期貨幣形式認識的階段性成果。
盡管在商品貨幣形式下,認識貨幣的本質比較困難,但這時貨幣的本質特徵也是經常表現出來的,這就是貨幣代表的價值量和充當幣材的商品的價值量經常出現的不一致現象。例如金幣,假如一枚金幣在開始鑄造時是足價的,在經過多次流通後,即使不考慮其它因素,單是在流通中的磨損也會多少降低它的價值,但這時絕大多數人仍會毫不猶豫地按它鑄定的面值交換商品。人們不在乎金幣的面值和金幣自身價值的差異,不是因這種差異較小,也不是因人們都具有慷慨的性格,而是因為人們仍可用它換回與其面值等值的商品。這便說明金幣也始終是按它代表的價值量與商品交換的。在金塊充當貨幣的條件下,貨幣代表的價值量和充當幣材的金塊的價值量也會出現不一致的現象。由於金會隨生產它的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而降低它的單位價量,即使早先生產的金,它的單位價值量也會隨之降低,這與不同時期生產的完全相同的產品,在同一時間只能賣相同的價錢道理是一樣的。但是金的產地相對集中,而金塊做為貨幣則是在全國、乃至全世界流通。金的價值變動,只有經過較長的時間才能被人們普遍認識。這就使得金塊執行價值尺度職能的幣值--它代表的價值和它的實際幣值之間也會有一定差距。馬克思曾解釋過這一現象,他說:"如果價值尺度本身的價值降低了,那麼,這首先會在貴金屬產地直接同作為商品的貴金屬交換的那些商品的價格變化中表現出來。而很大一部分商品會在一個較長的時期繼續按照價值尺度已變得虛幻的舊有的價值來估價。"(《資本論》第一卷,第137頁)。其實這里所指的"已變的虛幻的舊有的價值"就是金作為貨幣所代表的價值,"虛幻"的程度也就是貨幣代表的價值與作為幣材的金自身價值的偏離程度。另外,在商品貨幣形式下,出現的"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也是貨幣本質所決定的一種必然現象。
假如說貨幣是商品,那麼對商品貨幣形式下貨幣執行價值尺度職能的價值量與貨幣自身的價值量可以偏離這種現象,就無法做出科學的解釋,因為它違背了商品交換的最基本原則--等價交換原則,即破壞了W-G和G-W兩個交換過程的等價關系。按照"貨幣商品論"的解釋,是貨幣這種商品的特殊性決定了它在與其它商品交換時可以是不足價的,甚至可以用自身沒有價值的東西代替。其實這等於說,貨幣是商品,但它在和其它商品交換時又可以不是商品,這是自相矛盾的解釋。
價值規律作為一種自然法則,它絕不會"偏愛"商品家族中的任何一員,任何一種商品,不論它有什麼樣的特殊性也都必須遵守等價交換原則。在實踐中,之所以允許貨幣自身的價值可以低於與其交換的商品的價值,正是因為貨幣不是商品,只要它代表的價值量和與其交換的商品價值量相等,就能在商品流通過程中,即W-G-W中實現W與W的等價交換。
三、貨幣發展的兩階段
在貨幣發展史上曾存在過眾多的貨幣形式,如貝幣、銅幣、銀幣、金幣、可兌換紙幣、不兌換紙幣、存款貨幣等等。這些貨幣形式的變化是由商品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所決定的。我們依據幣值(即單位貨幣所代表的價值量)的形成機制將各種貨幣形式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商品貨幣形式,即由某種商品固定充當幣材的貨幣形式;另一類是獨立的貨幣形式,即貨幣不依附於任何商品而獨立存在的價值形式。這兩大類貨幣形式也分別代表者幣發展的兩個不同階段。在貨幣產生和發展的早期,貨幣主要以商品貨幣形式存在,不兌換紙幣的產生標志著貨幣發展進入第二個階段,即貨幣獨立存在的階段。
(一)商品貨幣階段
1、商品貨幣階段的貨幣形式及發展
在各種貨幣形式中,可兌換紙幣及以前的各種貨幣形式,均屬商品貨幣階段的貨幣形式。在這個階段的貨幣,除可兌換紙幣外,其它形式的貨幣都是固定以某種商品充當幣材。正因為在這階段的貨幣從形式上看是商品,故稱其為商品貨幣。可兌換紙幣,盡管它本身不是商品,但因可兌換金,它代表的價值量就可穩定等於規定含金量的貨幣價值量,它真正是金這種商品貨幣的代表,因此也可把它算做商品貨幣形式。
在這一階段貨幣的發展趨勢是:商品經濟越是發展,社會財富和商品交易規模越是擴大,就越是由單位價值量大的商品充當幣材。其中金幣可謂是這一階段最完善的貨幣形式。但隨著商品經濟規模的進一步擴大,由於金的稀缺性,當人們不能再用金提供足夠的交易"籌碼"時,金充當幣材的歷史使命必然要結束。從貨幣發展史來看,隨著金退出貨幣舞台,商品貨幣階段便基本上終結了。
可兌換紙幣作為商品貨幣階段的最後一種貨幣形式,其實它是一種殘缺的商品貨幣形式,也是一種由商品貨幣形式向獨立的貨幣形式過渡的形式。如果用幣材為標准劃分貨幣形式的種類,它屬於獨立的貨幣形式;如果按幣值的形成機制劃分,它屬於商品貨幣形式。我們認為按後者分類對認識貨幣的本質更有意義。盡管可兌換紙幣是一種殘缺的商品貨幣形式,但它都是比任何商品貨幣形式更高級的貨幣形式,因為它能夠滿足其它商品貨幣形式都無力滿足的日益擴大的商品經濟對貨幣的需要。
如果說不兌換紙幣的產生是貨幣史上的一次革命的話,那麼可兌換紙幣對實現這次革命是功不可沒的,它至少在改變人們的傳統觀念、提供管理經驗和技術條件等方面為後來的革命做了准備。
2、商品貨幣階段的幣值形成機制
在商品貨幣階段,貨幣的單位幣值,即代表的價值主要隨充當幣材的商品的價值變動而變動。盡管貨幣流通規律對幣值形成也起作用,但由於商品貨幣自身存在著穩定幣值的機制,它實際起作用的范圍較小,只有在幣值和幣材價值偏離時,它的作用才被表現出來。
對可兌換紙幣來說,盡管它代表的價值量不是隨幣材的價值變動而變動,但卻主要隨它兌換的那種貨幣商品的價值變動而變動,貨幣流通規律對幣值形成的影響也不佔主要地位。因此說可兌換紙幣的幣值形成機制與其它商品貨幣形式是基本相同的。
(二)獨立的貨幣階段
所謂獨立的貨幣階段,指在這個階段的各種貨幣形式,不再依附於任何一種商品而獨立存在的階段。也可將其稱為信用貨幣階段。這階段的主要貨幣形式是不兌換紙幣和存款貨幣。另外根據印製現鈔的材料不同,又可區分為不同的貨幣形式。在存款貨幣中,根據記錄的技術條件不同,又可分出許多細類。
各種獨立的貨幣形式,其幣值的形成機制是相同的,即單位貨幣代表的價值量直接由貨幣流通過程中的內在規律決定。
獨立的貨幣形式與商品貨幣形式相比,它最大的優點是適應大規模商品流通的需要,適應現代化結算手段的需要;最大的缺點是自身沒有穩定幣值的機制,因而幣值易出現較大的波動,進而影響經濟的正常運行。但是它畢竟是與當前商品經濟的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是任何商品貨幣形式都無力取代的、對於它的缺點,只能靠人們提高駕馭貨幣的能力來克服。
5. 改革開放以來,人民幣改革歷史進程詳情!
1948年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發行了統一的貨幣——人民幣。1949年1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天津首次正式公布人民幣匯率。四十多年來,在不同的時期,人民幣匯率安排(exchange rate arrangement)有著不同的特點。
一、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50~1952)。由於人民幣沒有規定含金量,因此,對西方國家貨幣的匯率,最初不是按兩國貨幣的黃金平價來確定,而是以「物價對比法」作為基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建國初期人民幣匯率制定的依據是物價水平,這是一種比較市場化的匯率安排。
建國初期,由於國民黨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物價節節上漲。如上海批發物價指數以1949年6月為100,到1950年3月則上漲至2242.93。由於國內物價上漲、國外物價趨跌的價格對比關系,根據前述政策要求,我國人民幣對美元匯價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舊人民幣,調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 元舊人民幣,在一年零一個月的時間內,人民幣匯價下調49次。至於和其他外匯的匯價,則是根據它們對美元的匯價進行間接套算的結果。
從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隨著國內物價由上漲轉變為下降, 同時,由於美國對朝鮮發動了侵略戰爭,大量搶購戰備物資,美國及其盟國接連宣布一系列對我「封鎖禁運」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降低外匯匯價,以利於推動本國進口。因此,根據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匯率政策的重點也由「推動出口」改變為「進出口兼顧」,並逐步調高人民幣匯價。1952年12月,人民幣匯價調高至1美元=26170元舊人民幣。
這一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對象主要是美國,對外貿易主要由私營進出口商經營。人民幣匯率的及時調整,可以調節進出口貿易,保證出口的增長。
2.第二階段(1953~1972)。從1953年起,國內物價趨於全面穩定,對外貿易開始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而且主要產品的價格也納入國家計劃。計劃經濟本身要求對人民幣的匯價採取基本穩定的政策,以利於企業內部的核算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同時,由於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的確立,各國之間的匯價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對穩定。再加上我國同西方工業國家的直接貿易關系和借貸關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貨幣匯率變動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在國內物價水平趨於穩定的情況下,我國進行建國以來的首次幣制改革。1955年 3月1日,開始發行新人民幣,新舊人民幣摺合比率為1:10000。自採用新人民幣後,1955年至1971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是1美元摺合2.4618元新人民幣。
1971年12月18日, 美元兌黃金官價宣布貶值7.89%,人民幣匯率相應上調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幣。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政策採取了穩定的方針,即在原定的匯率基礎上,參照各國政府公布的匯率制定,逐漸同物價脫離。但這時國內外物價差距擴大,進口與出口的成本懸殊,於是外貿系統採取了進出口統負盈虧、實行以進口盈利彌補出口虧損的辦法,人民幣匯率對進出口的調節作用減弱。
3.第三階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後,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解體,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為了避免西方國家通貨膨脹及匯率變動對我國經濟的沖擊,我國從1973年開始頻繁地調整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僅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就調整了61次),而且在計算人民幣匯價時,採用了釘住加權的「一籃子」貨幣的辦法,所選用的「籃」中貨幣都是在我國對外貿易的計價貨幣中佔比重較大的外幣,並以這些貨幣加權平均匯價的變動情況,作為人民幣匯價相應調整的依據。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價政策的直接目標仍是維持人民幣的基本穩定,針對美元危機不斷發生且匯率持續下浮的狀況,人民幣匯率變動較為頻繁,並呈逐漸升值之勢。1972年為1 美元=2.24元人民幣;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幣;1977年為1美元=1.755元人民幣。
自50年代中期以來,由於我國一直實行的是傳統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對外自我封閉,對內高度集權,直至80年代初,國家外匯基本上處於零儲備狀態,外貿進出口主要局限於社會主義國家,且大體收支平衡,國內物價水平也被指令性計劃所凍結,盡管人民幣匯率嚴重高估,但它並未帶來明顯的消極影響。
二、改革後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79~1984)。1979年我國的外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改革,對外貿易由國營外貿部門一家經營改為多家經營。由於我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規定,長期沒有變動,許多商品價格偏低且比價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且出口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從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間, 我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前者主要適用於進出口貿易及貿易從屬費用的結算;後者主要適用於非貿易外匯的兌換和結算,且仍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
隨著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國相應調低了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使之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已調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幣,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持平。
2.第二階段(1985~1990)。在人民幣雙重匯率制下,外貿企業政策性虧損,加重了財政補貼的負擔,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外國生產廠商對雙重匯率提出異議。1985年1月1日,我國又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事實上,1986年隨著全國性外匯調劑業務的全面展開,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而且當時全國各地的外匯調劑市場,在每一時點上,市場匯率水平不盡相同。這種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制一直延續到1993年底。其間,外匯調劑市場的匯率形成機制,經歷了從開始試辦時的人為定價到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過程。
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物價上漲速度加快,而西方國家控制通貨膨脹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況下,我國政府有意識地運用匯率政策調節經濟與外貿,對人民幣匯率作了相應持續下調。1995年8月21日,人民幣匯率調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 日再次調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0日又調至1美元=3.20元人民幣。
從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幣放棄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做法,改為管理浮動。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幣匯率適應國際價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率再度大幅調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幣。1989年12月16日,人民幣匯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調,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幣調至當日的4.7221 元人民幣。1990年11月17日,人民幣匯率再次大幅下調,並由此前的4.7221調至當日的5.2221元人民幣。
從改革開放以後至1991年4月9日的十餘年間,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分別實施過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與公布牌價並存的雙重匯率體制,以及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體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按市場情況調整,且呈大幅貶值趨勢,這與同期人民幣對內實際價值大幅貶值以及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是基本上相適應的;三是在人民幣官方匯率的調整機制上,做過多種有益的嘗試,如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小幅逐步調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調整的方式,這些為以後實施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奠定了基礎;四是市場匯率的機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場匯率的調節作用在我國顯得越來越大。
3.第三階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我國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幣官方匯率的有管理的浮動,其基本特點是,我國的外匯管理機關即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我國改革開放與發展的狀況,特別是對外經濟活動的要求,參照國際金融市場主要貨幣匯率的變動情況,對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調低,但仍趕不上水漲船高的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
4.第四階段(1994~2005)。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一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 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次匯率並軌後,我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趨穩,並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我國政府承諾:在2000年之前,將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
事實上,1994年我國已開始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並已削除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中的絕大多數限制,如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匯率安排已完全廢除,而絕大多數經常項目交易的用匯和資金轉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後仍保留的經常帳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 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起初後即可購匯;1996年7月1日,我國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尚存的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致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將不再適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14條第2款所規定的過渡性安排,並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 我國將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此不再限制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不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和多重匯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郭樹清指出,根據中美1998年簽訂的有關協議,中國承諾將擴大人民幣彈性。因此,如果現在中國選擇釘住其它幣種或採取一攬子貨幣聯系匯率制度,不但會違背承諾,還是一種後退。增加匯率彈性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現階段仍將以穩定匯率為主,同時用足每日3‰的匯率浮動區間,使市場逐漸適應匯率波動。今後將採取措施,提高人民幣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銀行間市場匯率浮動區間;調整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善結匯制度。
三、人民幣匯率安排的新階段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 16 號文——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一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一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從此次人民幣短期升值來看,這將有利於緩解國際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同時,釋放人民幣潛在的升值壓力,並能淡化人民幣兌美元的國際矛盾。從長遠戰略來看,人民幣匯率新機制的建立,將有利於推進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最終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實現可兌換創造漸近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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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國貨幣(錢幣)發展史(歷史)
我國古代貨幣的六次重大演變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貨幣的國家之一,使用貨幣的歷史長達五千年之久。中國古代貨幣在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先後經歷了六次重大的演變:
一、由自然貨幣向人工貨幣的演變
在中國的漢字中,凡與價值有關的字,大都從「貝」。由此可見,貝是我國最早的貨幣。
隨著商品交換的迅速發展,貨幣需求量越來越大,海貝已無法滿足人們的需求,人們開始用銅仿製海貝。銅貝的出現,是我國古代貨幣史上由自然貨幣向人工貨幣的一次重大演變。
隨著人工鑄幣的大量使用,海貝這種自然貨幣便慢慢退出了中國的貨幣舞台。
二、由雜亂形狀向規范形狀的演變
從商朝銅貝出現後到戰國時期,我國的貨幣逐漸形成了以諸侯稱雄割據為特色的四大體系,即:鏟幣、刀幣、環錢、楚幣(爰金、蟻鼻錢)。
秦統一中國後,秦始皇於公元前二一○年頒布了中國最早的貨幣法「以秦幣同天下之幣」,規定在全國范圍內通行秦國圓形方孔的半兩錢。
圓形方孔的秦半兩錢在全國的通行,結束了我國古代貨幣形狀各異、重量懸殊的雜亂狀態,是我國古代貨幣史上由雜亂形狀向規范形狀的一次重大演變。秦半兩錢確定下來的這種圓形方孔的形制,一直沿續到民國初期。
三、由地方鑄幣向中央鑄幣的演變
據《漢書·食貨志》記載,劉邦建漢後,允民私鑄錢幣。豪紳富商和地方勢力乘機大鑄惡錢而牟利。文帝時「鄧通大夫也,以鑄錢財過王者。」
元鼎四年(前一一五年),漢武帝收回了郡國鑄幣權,由中央統一鑄造五銖錢。從此確定了由中央政府對錢幣鑄造、發行的統一管理,這是中國古代貨幣史上由地方鑄幣向中央鑄幣的一次重大演變。
此後,歷代鑄幣皆由中央直接經管。鑄幣權收歸中央,對穩定各朝的政局和經濟發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四、由文書重量向通寶、元寶的演變
秦漢以來所鑄的錢幣,通常在錢文中都明確標明錢的重量,如「半兩」、「五銖」、「四銖」等等(二十四銖為一兩)。
唐高祖武德四年(六二一年),李淵決心改革幣制,廢輕重不一的歷代古錢,取「開辟新紀元」之意,統一鑄造「開元通寶」錢。開元通寶一反秦漢舊制,錢文不書重量,是我國古代貨幣由文書重量向通寶、元寶的演變。
開元通寶錢是我國最早的通寶錢。此後我國銅錢不再用錢文標重量,都以通寶、元寶相稱,它一直沿用到辛亥革命後的「民國通寶」。
五、由金屬貨幣向紙幣交子的演變
北宋時,由於鑄錢的銅料緊缺,政府為彌補銅錢的不足,在一些地區大量地鑄造鐵錢。據《宋史》記載,當時四川所鑄鐵錢一貫就重達二十五斤八兩。在四川買一匹羅(絲織品),要付一百三十斤重的鐵錢。鐵錢如此笨重不便,紙幣交子就在四川地區應運而生。交子的出現,是我國古代貨幣史上由金屬貨幣向紙幣的一次重要演變。
交子不但是我國最早的紙幣,也是世界上最早的紙幣。
六、由手工鑄幣向機制紙幣的演變
清朝後期,隨著國外先進科學技術的逐漸傳入,光緒年間已開始在國外購買造幣機器,用於製造銀元、銅元。後來,廣東開始用機器製造無孔當十銅元。因製造者獲利豐厚,各省紛紛仿效。
清末機制貨幣的出現,是我國古代貨幣史上由手工鑄幣向機制貨幣的重林演變。
7. 人民幣來源歷史和走向
「人民幣」名稱演變過程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宣告成立。自12月內1日起發行中國人民銀行幣作容為華北、華東、西北三區的本位貨幣,統一流通,並收兌地方紙幣。
不過,當時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貨幣並不叫人民幣,出現過幾種不同叫法,最終確定為「人民幣」的名稱也是經反復協商的結果。
1948年11月25日《華北銀行總行關於發行中國人民銀行鈔票的指示》中稱之為「中國人民銀行鈔票」。
在1948年12月1日華北人民政/府發布的金字第四號公告中,為區別解放區鈔票,稱解放區鈔票為「舊幣」,稱中國人民銀行的貨幣為「新幣」。
在1948年12月7日,《人民日報》刊登新華社社論「中國人民銀行發行新幣」。社論也稱「人民銀行新幣」。
1949年1月31日《人民日報》關於《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新幣發行各種問題的答復一文》中稱之為中國人民銀行券。
1949年1月31日《人民日報》關於《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新幣發行各種問題的答復一文》。把中國人民銀行券簡稱為「人民券」。
1949年6月14日上海市直接稅總,直稅字第一號《上海市印花稅稽行辦法》中始稱「人民幣」,自此,「人民幣」這一名稱第一次開始出現在中國大地上。
8. 數字人民幣的發展歷程是什麼
貨幣在我國古代就被廣泛用於兩種商品之間的交換,它的演變過程先從貝殼到用金屬打造貨幣,六國統一之後,又變成了方孔錢,後來隨著時代的變遷,貨幣上面也多了年月日,後來為了方便運輸方便,就產生了紙幣,時代在不斷更迭,相應的,數字貨幣也產生了。
數字貨幣的發展歷程是近幾年才開始的。在14年的時候,中國人民銀行組織團隊開始對數字貨幣進行研究,考慮技術在哪個地方進行生產流通等一系列問題,他們著手准備很多材料,就是為了更多的人願意接納數字貨幣。
貨幣的歷史真的悠久恆長,而且出現的形式也不同。一旦它具體落實了,我們的交易就會變得更加便捷,手機沒有信號了,也可以支付,而且它的發行成本也挺低的。雖然數字貨幣還在不斷采點試驗,不斷改良加工,但相信不久的將來,數字人民幣一定會安家落戶!!
9. 人民幣的發展歷程是怎樣的
第一套人民幣的發行
1、發行背景
第一套人民幣是在統一各解放區貨幣的基礎上發行的。1948年,人民解放軍以排山倒海之勢,解放了祖國大片土地,華北、西北、東北各解放區已連成一片,發展生產、商品貿易等都要用錢、花錢、收付貨幣,但由於當時各解放區發行的貨幣不統一,貨幣比價不固定,貨幣間相互兌換十分繁難,迫切需要發行一種獨立、統一、穩定的貨幣。
2、發行券別與版別
第一套人民幣發行時間從1948年12月1日至1953年12月止,期間共發行12種券別,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券。有62種版別,其中,1元券2種;5元券4種;10元券4種;20元券7種;50元券7種;100元券10種;200元券5種;500元券6種;1000元券6種;5000元券5種;10000元券4種;50000元券2種。
3、特點
第一套人民幣帶有明顯的戰爭時代色彩。一是印製質量粗糙,印製技術、工藝不統一,紙張易磨損;二是票面設計圖案比較單調,色彩變化少;三是票券的面額、版制種類繁多;四是面額大(最大的50000元),單位價值低,在流通中計算時以萬元為單位,不利於商品流通和經濟發展,給人們帶來不便;五是票券防偽功能差。
第二套人民幣的發行
1、發行背景
第二套人民幣是在第一套人民幣統一全國貨幣的基礎上於1955年3月開始發行的。50年代初,醫治了戰爭創傷,制止了通貨膨脹,國民經濟逐漸恢復,工農業生產發展,商品經濟日益活躍,財政收支基本平衡,市場物價趨於穩定,貨幣制度也相應鞏固和健全,一個獨立、統一的貨幣制度已建立起來。但是,由於解放前連續多年的通脹遺留的影響沒有完全消除,加上第一套人民幣面額大、種類多、質量差、破損嚴重等弊病,國家決定發行第二套人民幣,同時收回第一套人民幣。
2、發行券別與版別
第二套人民幣發行從1955年3月至1962年4月,共發行了11種券別,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5元、10元券。共16種版別,其中:1分、2分、5分2種(紙、硬幣各一種);1角、2角、5角各1種;1元、2元券各2種;3元券1種;5元券2種;10元券1種。
3、特點
一是消除了戰時痕跡和通貨膨脹的影響。版別少,面額小,單位價值大,方便流通;二是版面圖案體現了各民族大團結,共同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的新風貌,具有好看、好認、好算、好使用「四好」特點;三是精心製作,印製技術和紙張質量都比第一套人民幣好,防偽性能增強;四是鈔券的印製,由部分依靠外援過渡到本國獨立印製,1961年我國自製的水印紙研製成功,即用在第二套人民幣鈔券上。
第三套人民幣的發行
1、發行背景
第三套人民幣是1962年4月15日開始發行的,60年代初,我國經歷了連續三年的經濟困難,國民經濟開始好轉,工農業生產逐步恢復,國家財政金融狀況逐漸好轉,為適應國內外經濟形勢變化,促進生產建設和商品??使用,國務院決定發行第三套人民幣。第三套人民幣的發行使我國貨幣制度進一步完善。
2、發行券別與版別
第三套人民幣在第二套人民幣的基礎上,經過了18年的逐步調整和更換,共陸續發行7種券別,有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券。13種版別,其中:1角4種(紙3種、硬1種),2角、5角、1元各2種(紙、硬各1種),2元、5元券各1種。至此,我國第三套人民幣各券別、版別發行齊全。
3、特點
一是體現了當時的建設方針和我國特有的民族風格;二是採用了手雕與機雕相結合等多種先進技術,印製精細,對各券別近似圖案顏色進行調整,使不同面額鈔券有所區別,既方便使用又美觀大方;三是體現了我國全部自行印製鈔券的能力,實現了從設計、製版到紙張、原材料、印製設備全部國產化,同時,由於油墨、紙張、製版、印刷等技術的提高,進一步增強了防偽性能;四是各種券別結構,經過調整,進一步趨於合理,加之紙幣、硬幣品種豐富,更加方便人民群眾和市場貨幣流通的需要。
第四套人民幣的發行
1、發行背景
第四套人民幣是在國民經濟迅猛發展,商品零售額大幅增長,貨幣需要量大量增加的情況下發行的。第四套人民幣的發行使我國貨幣制度更進一步得以完善。
2、發行券別與版別
第四套人民幣採取「一次公布,分次發行」的辦法,從1987年4月至1992年8月發行完畢。共發行9種券別,有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6種主幣和1角、5角3種輔幣。版別有80版和90版兩種,在80年代陸續發行的各種券別人民幣,均為1980年版,此外,50元、100元、1元、2元券開始發行1990年版。
3、特點
一是體現了政治性與藝術性的有機結合;二是突出了防偽性能,反映了我國印鈔技術水平的提高。
人民幣的今天
第五套人民幣的發行
1、發行背景
為了適應經濟發展中國家需要,進一步提高人民幣的設計、印刷和防偽技術。第五套人民幣的發行標志著我國貨幣制度更加完善。
2、發行券別與版別
第五套人民幣共有8種券別,至目前為止,共發行20元、100元50元、10元四種紙幣和1元、1角兩種硬幣。
3、特點
首先,其特點體現在:一是設計先進。第五套人民幣將國際先進的計算機輔助設計方法與我國傳統手工繪制有機結合,既保留了中國傳統鈔票的設計特點,又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既突出「三大」,即大人像、大水印、大面額數字,既便於群眾識別,又增強防偽功能;二是取消了傳統設計中以花邊、花球為框的設計形式,整個票面呈開放式結構,增加了防偽設計空間;三是增加了機讀技術,便於現代化機具清分處理;四是背面主景設計採取組合風景方式、焦點透視和散點透視相結合的技藝,體現了中國文化特色,圖紋花邊設計既保持了貨幣的傳統風格和特點,又具有防偽功能;五是票面簡潔、線紋清晰,色彩亮麗。
其次,第五套人民幣最大的特點之一就是防偽功能增加,防偽技術先進。第五套人民幣防偽種類比第四套人民幣多,如100元券僅公眾能掌握的防偽措施就有10種,20元券有8種,且公眾掌握的防偽特徵設在鈔票主要圖案的明顯處,只要通過直觀的眼看、手摸就能識別,便於群眾反假、防假。
再次,隨著經濟發展,市場貨幣需求量增大,大面額支付多,原有的貨幣結構已不適應貨幣流通的需要,如1元、2元券原作為主幣起大額支付作用,而現在只能起找零作用,同時還必須增加印刷、調運、發行費用,因此,第五套人民幣在保留第四套人民幣的大部分面額外,取消2元券、2角券,增加20元券,適應了現階段經濟發展的需要。
3、特點
第五套人民幣具有券種少,單位價值大,方便流通的特點。
10. 中國人民幣的歷史
人民幣簡介
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貨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其正式的ISO 4217簡稱為CNY(ChiNa Yuan),不過國際上更常用的縮寫是RMB(Ren Min Bi);在數字前一般加上「¥」表示人民幣的金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三章第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時,開始發 行第一套人民幣;1955年3月1日開始發行第二套人民幣;1962年4月15日開始發行第三套人民幣;1987年4月27日開始發行第四套人民幣。目前市場上流通的人民幣以第五套為主,還有部分第四套人民幣。
人民幣的單位為元(圓)(人民幣元Renminbi Yuan,簡寫「RMB」,以「¥」為代號)。人民幣輔幣單位為角分。人民幣沒有規定法定含 金量,它執行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職能。
目前,市場流通的人民幣共有12種券別,分別為1、2、5分,1、 2、5角,1、2、5、10、20、50、100元。按照法律規定,人民幣中元幣以上為主幣,其餘角幣、分幣為輔幣。 形成主輔幣三步進位制,即1元 =10角=100分。按照材料的自然屬性劃分有金屬幣(亦稱硬幣)、 紙幣(亦稱鈔票)。無論紙幣、硬幣均等價流通。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可縮寫成RMB),中國人民銀行是國家管理人民幣的主管機關,負責人民幣的設計、印製和發行。人民幣的單位為元,人民幣的輔幣單位為角、分。1元等於10角,1角等於10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發行人民幣以來,歷時50多年,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以及人民生活的需要而逐步完善和提高,至今已發行五套人民幣,形成紙幣與金屬幣、普通紀念幣與貴金屬紀念幣等多品種、多系列的貨幣體系。除1、2、5分三種硬幣外,第一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幣已經退出流通,目前流通的人民幣,是中國人民銀行自1987年以來發行的第四套人民幣和1999年發行的第五套人民幣,兩套人民幣同時流通。
【第一套人民幣】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並發行第一套人民幣,共12種面額62種版別,其中1元券2種、5元券4種、10元券4種、20元券7種、50元券7種、100元券10種、200元券5種、500元券6種、1000元券6種、5000元券5種、10000元券4種、50000元券2種。
統一發行人民幣是為迎接全國解放採取的一項重大措施,它清除了國民黨政府發行的各種貨幣,結束了國民黨統治下幾十年通貨膨脹和中國近百年外幣、金銀幣在市場流通買賣的歷史,促進了人民解放戰爭的全面勝利,在建國初期經濟恢復時期發揮了重要作用。
【第二套人民幣】
第二套人民幣於1955年3月1日開始發行,同時收回第一套人民幣。第二套人民幣和第一套人民幣摺合比率為1:10000。第二套人民幣共有1分、2分、5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5元、10元11個面額,其中1元券有2種,5元券有2種,1分、2分和5分券別有紙幣、硬幣2種。為便於流通,自1957年12月1日起發行1分、2分、5分三種硬幣,與紙分幣等值流通。1961年3月25日和1962年4月20日分別發行了黑色1元券和棕色5元券,分別對票面圖案、花紋進行了調整和更換。由於大面額鈔票技術要求很高,在當時情況下3、5、10元由蘇聯代印。
第二套人民幣設計主題思想明確,印製工藝技術先進,主輔幣結構合理,圖案顏色新穎。主景圖案集中體現了新中國社會主義建設的風貌,表現了中國共產黨革命的戰斗歷程和各族人民大團結的主題思想。在印製工藝上除了分幣外,其它券別全部採用膠凹套印,凹印版是以我國傳統的手工雕刻方法製作的,具有獨特的民族風格,其優點是版紋深、墨層厚,有較好的反假防偽功能。
【第三套人民幣】
第三套人民幣於1962年4月20日發行,共有 1角、2角、5角、1元、2元、5元、10元7種面額、13種版別,其中1角券別有4種(包括1種硬幣),2角、5角、1元有紙幣、硬幣2種。1966年和1967年,又先後兩次對1角紙幣進行改版,主要是增加滿版水印,調整背面顏色。
第三套人民幣票面設計圖案比較集中地反映了當時中國國民經濟以農業為基礎,以工業為主導,農輕重並舉的方針。在印製工藝上,第三套人民幣繼承和發揚了第二套人民幣的技術傳統、風格。製版過程中,精雕細刻,機器和傳統的手工相結合,使圖案、花紋線條精細;油墨配色合理,色彩新穎、明快;票面紙幅較小,圖案美觀大方。
這套人民幣是世界上最有社會主義特色和創新意識的貨幣,主題畫面緊扣生產力的提高,科技元素豐富。這套人民幣發行時值計劃經濟時代,貨幣發行被認為是直接關繫到全國經濟生活和鞏固無產階級專政的大事情。社會主義計劃經濟要求對生產、流通、分配、消費都能有計劃地進行。因此,貨幣發行與物資分配,嚴格由中央(並非條條專政下的中國人民銀行)綜合平衡,全面安排。其堅持貨幣一元化,鞏固獨立自主、長期穩定的貨幣,成為世界上少有的穩定貨幣。
【第四套人民幣】
為了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健全中國的貨幣制度,方便流通使用和交易核算,中國人民銀行自1987年4月27日,發行第四套人民幣。共有1角、2角和5角、1元、2元、5元、10元、50元、100元9種面額,其中1角、5角、1元有紙幣、硬幣2種。與第三套人民幣相比,增加了50、100元大面額人民幣。為適應反假人民幣工作需要,1992年8月20日,又發行了改版後的1990年版50、100元券,增加了安全線。
第四套人民幣在設計思想、風格和印製工藝上都有一定的創新和突破。主景圖案集中體現了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國各族人民意氣風發,團結一致,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主題思想。在設計風格上,這套人民幣保持和發揚了中國民族藝術傳統特點,主幣背面圖景取材於中國名勝古跡、名山大川,背面紋飾全部採用富有中國民族特點的圖案。在印製工藝上,主景全部採用了大幅人物頭像水印,雕刻工藝復雜;鈔票紙分別採用了滿版水印和固定人像水印,它不僅表現出線條圖景,而且表現出明暗層次,工藝技術很高,進一步提高了中國印鈔工藝技術水平和鈔票防偽能力。
【第五套人民幣】
1999年10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陸續發行第五套人民幣,共有1角、5角、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八種面額,其中1角、5角、1元有紙幣、硬幣2種。第五套人民幣根據市場流通需要,增加了20元面額,取消了2元面額,使面額結構更加合理。
第五套人民幣繼承了中國印製技術的傳統經驗,借鑒了國外鈔票設計的先進技術,在防偽性能和適應貨幣處理現代化方面有了較大提高。各面額貨幣正面均採用毛澤東主席建國初期的頭像,底襯採用了中國著名花卉圖案,背面主景圖案通過選用有代表性的寓有民族特色的圖案,充分表現了中國悠久的歷史和壯麗的山河,弘揚了中國偉大的民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