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文化遺產保護包括物抄質文化遺產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我國文化遺產蘊含著中華民族特有的精神價值、思維方式、想像力,體現著中華民族的生命力和創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結晶,也是全人類文明的瑰寶。保護文化遺產,保持民族文化的傳承,是連接民族情感紐帶、增進民族團結和維護國家統一及社會穩定的重要文化基礎,也是維護世界文化多樣性和創造性,促進人類共同發展的前提。加強文化遺產保護,是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⑵ 怎麼保護歷史文化遺產
歷史文化遺產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長期形成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傑作,毀之不再生,催之不可成。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產,讓她們在今天現代化中繼續發光,正是一種現代文明的象徵。保護歷史文化遺產與現代化建設似乎是一對矛盾,但實踐證明兩者完全可以共存共榮,互相促進。-二百年前,歐洲人在產業革命初期也曾大肆破壞古建築古城堡,不過他們很快覺醒,從法律制度和市民意識上著手,嚴加保護。今天,一批批中國人去法國、英國、義大利等國,看到的是古與今、舊與新之間的和諧生輝,古城區的原汁原味,幾乎看不到拆房擴路的"舊城改造",然而那裡照樣遊人如織,環境優美,經濟發達。可是,我們不少人考察回來後只記住高樓大廈,忘記了保護歷史。中國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這些年文物保護成績是顯著的,同時對文物"建設性破壞"的情況也令人吃驚。中國現有21處世界遺產中,浙江還是空白。其實浙江是文物大省,杭州、紹興、定海、塘棲等地的古城區,原先足以與平遙、麗江媲美,甚至更有優勢。她們躲過了自然災害、政治運動,卻倒在現代化建設的誤區中,真是上對不起祖宗,下對不起子孫後代,實在令人遺憾。搶救歷史文化遺產確實到了刻不容緩的時候了!最近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了《浙江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從法律上築起了又一道保護的"屏障"。只要我們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歷史文化遺產就會得到很好的保護。
為什麼歷史文化遺產的破壞屢禁不止呢?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沒有處理好如何看待"政績"的問題。客觀上,"父母官"有壓力,總想在任期內改善群眾生活條件和市容市貌。這當然是好事。我們不但不反對,而且要盡力支持,問題是怎樣正確認識並把握"政績"。我認為,建設新城是政績,保護古城、留住中華民族的優秀遺產也是政績,後者做起來更不容易,更需要有遠見。紐約、香港歷史很短,是在海島、沙灘上建成的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倫敦、巴黎、羅馬歷史悠久,精心呵護古城,同樣可以成為著名的國際大都市。周庄、西塘等江南6個古鎮,今天名聲大振,成為旅遊熱點,其實浙江原來條件更好的古鎮有不少,但都被以"破舊"、"落後"等借口一一拆毀掉了。這些古鎮雖然面貌一新,但沒有特色和知名度,也沒有遊人和吸引力。城市化進程中必須注意保護歷史,堅持特色,而百城一面、千街一面正是現代化的一忌。杭州是有2200多年歷史的古城,有層層疊疊的歷史積淀,不能將精華與糟粕一起扔掉,在古城區內不宜採用深圳、上海浦東等新興城市的辦法。仇保興同志到杭州上任不久,就與其他市領導在記者來信中批示緊急保護河坊街及其附近地區,保古城建新區,進而將西湖申報世界遺產提上議程,邀請國內外專家獻計獻策,這適合時代潮流,符合民心,我看這就是一大政績。
對外開放使我們意識到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和艱巨性,然而,我們不少人在觀念、行為上仍處於一種蒙昧或自然滿足的狀態中。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和西湖申報世界遺產,是杭州在21世紀進一步對外開放,成為國際性的風景旅遊城市的關鍵性步驟。因此,從現在起,有關的各項工作就應當按世界遺產的標准來衡量,與世界接軌。踏踏實實,一步一步努力,再大的困難也會變小,再小的希望也會增大,直至成功。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利在當代,功在千秋。
http://www.zjol.com.cn/node2/node2352/node2354/node15917/userobject12ai146874.html
http://www.china.org.cn/chinese/TR-c/17392.htm
http://www.xkdesign.net/bbs/dispbbs.asp?boardid=24&id=114
⑶ 從文化生活角度,如何解讀保護中國傳統村落的必要性
①鄉村是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透過傳統村落可認識傳統文化,促進優秀傳統文版化的繼承和發展權。(3分)
②保護傳統村落對於展現中華民族多樣的歷史文化成就具有重要作用,對研究人類文明的演進有重要作用。(3分)
③能夠傳承中華民族精神,體現中華文化博大精深的特點,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創造力。(3分)
④有利於培養我們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實現文化強國。(3分)
⑷ 中國傳統古村落的保護和開發利用問題上的幾點思考
1.解決古村落產權困擾,建立和完善古村建設開發的管理工作機制
產權問題是古村落保護困擾已久的難題。目前不少古村成為空心村,保護、修繕工作難以開展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古村中大部分老建築都屬於私人所有,修繕所需大量資金,村民自己沒有承擔能力,同時也缺乏對老建築進行保護和維修的動力,但如果是由政府投入進行修繕,一方面古村落中大量的老建築需要修復,政府未必能承擔大量的資金,而另一方面老建築的所有權並沒有改變,用公共資源用於私人物業的修繕存在不合理,在現實中很難開展。
為解決古村落中的產權問題,部分古鎮古村落的保護開發中都傾向於採取通過收回老建築的產權進行保護開發。
2.統籌新村和古村建設
新村、古村統籌建設應首先明確定位新村和古村的不同功能,做好相互銜接,其中一個重要思路應該是「利用古村吸引遊客,利用新村完善的設施服務遊客」,一方面要保護舊村的原生態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舊村的歷史文化價值,開發旅遊特色資源;另一方面是做好新村的規劃、整治,為村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環境,並建設完善古村旅遊服務的各項設施,如餐館、旅店、商品等,這些設施應大部分建在新村,避免在古村過度的建設而破化古村的古樸氛圍。
3.完善基礎設施建設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推進農村城市化進程的號角吹響了神州大地,各項政策和措施紛紛出台。我們認為農村城市化建設的精髓和關鍵在於完善農村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不能片面地理解為農村的拆舊建新,絲毫不保留農村的特點。我國很多農村的城市化多為大拆大建,將原來很多富有鄉村韻味及歷史價值的元素無形中抹殺,興建了大量現代的建築,使大部分村莊千篇一律,沒有了自己的特色和歷史底蘊,這也是當今農村城市化建設過程中的一大誤區。
完善的農村基礎設施是農村經濟社會持續發展,農民生產生活改善,傳統文化保持活力的重要物質基礎。現階段我國大部分村鎮(鄉村)的基礎設施不完善是城鄉環境反差較大的一個重要表現,同時也是一個重要原因。長期以來,由於一方面政府的相關職能部門對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沒有一抓到底,很多村鎮(鄉村)的基礎設施建設處於管理真空狀態;另一方面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財政投入不足,以各種臨時性的補助居多,而沒有一個穩定、持久的財政投入機制,致使我國村鎮(鄉村)的基礎設施建設遠遠較城市滯後,歷史欠賬較多,不能滿足現代人日常生活的需要。要縮小城鄉差別,加快農村城市化進程,首要就是完善農村的基礎設施,主要包括道路、下水道、飲水工程、電網改造、網路通信等方面。
對古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應該以保護古村的整體風貌為前提,改善居住環境。古村內的麻石巷道、紅粉石巷道是古村建築特色的重要組成部分,應進行保護,切不可全部鋪上水泥或大理石,對部分破爛,凹凸不平的古巷道可進行平整,固定石塊,清理雜草碎石,完善路燈等照明設施;對排水系統的整治應維持原狀,不進行上蓋密封,以清理淤泥雜物、疏通渠道為主,以保留巷道特色;對供電線、網路線、電視信號線等應盡量埋底鋪設,避免亂拉亂扯。
新村的基礎設施應按較高的標准進行建設,以滿足村民日常生活的需要及未來一段時間的需求。
4.維持古村的整體風貌,對老建築進行適當修繕,採取措施活化
結合股份合作式模式,對所有的古建築進行詳細的摸底調查,登記造冊,詳細了解古村內每棟老建築的現狀如權屬、破損程度、市場價值、需修繕的工作量、資金投入量等,在進行全面普查的基礎上聯合有關文化部門,聘請專業的設計單位,制訂老建築的詳細修繕方案,一是在保留原有建築風貌前提下,採取原來的特色建築材料和傳統的建築工藝,對老建築進行適當修葺和改裝,維持老建築原來的古樸外觀和建築裝飾;二是可根據老建築的用途,在盡量保留原有建築結構和風格的前提下,大力改善內部的生活設施,如廁所、水電、網路、照明等,滿足現代日常生活、辦公的需要。
古村內的老建築長期空置,將不利於古村的保護和文化的傳承,因此除了對老建築進行修繕外,還需結合古村的發展方向,在完善老建築內部現代設施的基礎上,採取各種手段合理活化古村內的老建築。
在古跡、古建築活化方面,北京、香港都有許多值得借鑒的例子。如北京皇家糧倉是一座保存完好的古色建築,始建於明永樂七年(1409年),是目前全國僅有、規模最大、現狀保護最完好的皇家倉廒。歷經600年滄桑,如今的「皇家糧倉」成為一座展示文化與時尚的會所,承辦新聞發布、慶典、論壇、年會、首映、演出、酒會等商務活動。北京三里屯1949會所原是1949年北京機電研究院在這里開設了一家紅磚廠房的工廠,在荒棄多年後,經過改造,成了中西合璧的酒吧及餐廳綜合建築,為人們提供了一個鬧中取靜的休閑去處。皇家糧倉、1949會所的做法對南社古村古建築的活化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5.結合傳統的風俗習慣,加強古村的文化建設
文化保護和建設是古村保護開發的一個重要內容。隨著原居民逐漸遷出古村,古村的生活氣息、傳統文化不可避免地逐漸流失,最終使古村變成一個只有歷史建築物,而沒有軟文化的空殼。在馬丘比丘憲章中關於文物和歷史遺產的保存和保護部分中提出「城市的個性和特性取決於城市的體型結構和社會特徵。因此不僅要保存和維護好城市的歷史遺址和古跡,而且還要繼承一般的文化傳統。一切有價值的說明社會和民族特性的文物必須保護起來。保護、恢復和重新使用現有歷史遺址和古建築必須同城市建設過程結合起來,以保證這些文物具有經濟意義並繼續具有生命力。」
加強古村的文化建設一個重要的措施是要給傳統文化注入活水的源泉。為傳統文化注入活水的源泉就是為了保留並延續原生態的生活氣息、風土人情、傳統習俗,使其與現代文明適應,在村鎮(鄉村)的不斷建設、發展中傳承下去,並散發出新的活力,而不僅僅是保護和修繕其物質載體——原來的古村落、老建築,否則將會陷落「有文物沒文化」的尷尬。
6.加強對古村周邊自然環境資源的整治利用,營造與自然和諧融合的氛圍
古村落的自然地理環境反映了祖先在建村立圍時的智慧。因此古村落自然地理環境的保護和整治也是古村落的保護開發一個重要方面。充分利用自然環境資源,營造親近自然的氛圍,開辟生態旅遊對於古村落的開發也極具意義。
⑸ 從文化生活角度解讀保護中國傳統村落的必要性
①鄉村是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透過傳統村落可認識傳統文化,促進優秀傳統文化的繼內承和發展。(容3分)
②保護傳統村落對於展現中華民族多樣的歷史文化成就具有重要作用,對研究人類文明的演進有重要作用。(3分)
③能夠傳承中華民族精神,體現中華文化博大精深的特點,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創造力。(3分)
④有利於培養我們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實現文化強國。(3分)
⑹ 我國保護傳統村落的文化意義
1、鄉村是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透過傳統村落可認識傳統文化,促進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和發展。
2、中國文化來源於傳統村落,在經濟發達的今天,這種原生態的民俗文化就尤其珍貴,是中華民族文化的最根本源泉。
3、保護傳統村落對於展現中華民族多樣的歷史文化成就具有重要作用,對研究人類文明的演進有重要作用。
4、保護傳統村落能夠傳承中華民族精神,體現中華文化博大精深的特點,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創造力。
5、有利於培養我們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實現文化強國。
(6)歷史文化村落保護擴展閱讀:
傳統村落是孕育中華文明的沃土。近年來,中國加大了對傳統村落的保護力度。
2012年印發的《關於加強傳統村落保護發展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加強對傳統村落的保護、傳承和利用,同年公布了第一批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經過四次全國性調查認定,4153個有重要保護價值的村落已經被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
根據會上發布的《首批51個國保省保單位集中成片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工程評估報告(徵求意見稿)》,項目評估課題組對首批傳統村落整體保護項目中的47個傳統村落進行了10次實地調研。
重點對工程實施進展、工程質量把控、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遺產「活化」途徑、改善當地民生、促進地方文化經濟發展的作用等各方面情況進行摸底調查評估。
其中,47個傳統村落工程完成率達84%,國家文物局下撥的經費使用率平均值為79%,文物保存質量、文物安全明顯改善,傳統村落風貌得到更好保護。
文物部門在文物修繕、活化利用、產業發展、社會參與等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創新。有一半的村落人均收入高於所在縣平均水平,70%村落的旅遊收入實現近40%的增長。
⑺ 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歷史文化保護區的保護
1. (一)歷史文化保護區是具有某一歷史時期的傳統風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區、建築群、小鎮、村寨等,是歷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歷史文化保護區中的危房,允許在符合保護規劃要求的前提下,逐步進行改造和更新,並不斷提高城市基礎設施的現代化水平。
2. (一)《北京舊城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已於2002年2月由市政府批准,必須嚴格執行。
(二)北京舊城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中有14片分布在舊皇城內:南、北長街,西華門大街,南、北池子,東華門大街,景山東、西、後、前街,地安門內大街,文津街,五四大街,陟山門街;有7片分布在舊皇城外的內城:西四北頭條至八條,東四三條至八條,南鑼鼓巷地區,什剎海地區,國子監地區,阜成門內大街,東交民巷;有4片分布在外城:大柵欄,東、西琉璃廠,鮮魚口地區。
(三)北京舊城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總佔地面積為1038公頃,約占舊城總用地的17%。其中重點保護區佔地面積649公頃,建設控制區佔地面積389公頃。
(四)《北京舊城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強調必須以「院落」為基本單位進行保護與更新,危房的改造和更新不得破壞原有院落布局和胡同肌理,須遵照執行。
(五)《北京舊城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對保護區內的建築保護和更新分為六類進行規劃管理:文物類建築、保護類建築、改善類建築、保留類建築、更新類建築、整飾類建築,須遵照執行。
(六)《北京舊城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規劃》對保護區內的用地性質變更、人口疏解、道路調整、市政設施改善、環境綠化保護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原則、對策和措施,須遵照執行。
3. (一)在舊城第一批2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基礎上確定北京第二批歷史文化保護區名單。其中,在舊城內繼續補充歷史風貌較完整、歷史遺存較集中和對舊城整體保護有較大影響的街區進行保護;在舊城外確定一批文物古跡比較集中、能較完整地體現一定歷史時期傳統風貌和地方特色的街區或村鎮,使其得到有效保護。
(二)舊城內第二批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為:皇城、北鑼鼓巷、張自忠路北、張自忠路南、法源寺。
(三)舊城外確定10片歷史文化保護區為:海淀區西郊清代皇家園林、豐台區盧溝橋宛平城、石景山區模式口、門頭溝區三家店、川底下村、延慶縣岔道城、榆林堡、密雲區古北口老城、遙橋峪和小口城堡、順義區焦庄戶。
4. (一) 應保護舊城內第二批歷史文化保護區特色
(1)皇城歷史文化保護區:是北京舊城整體保護的重點區域,內含紫禁城、太廟、社稷壇、北海、中南海及14片第一批歷史文化保護區,面積約6.8平方公里。
(2)北鑼鼓巷歷史文化保護區:位於東城區,南至鼓樓東大街,北至車輦店、凈土胡同,東至安定門內大街,西至趙府街,總面積約為46公頃。該地區與什剎海、南鑼鼓巷、國子監等三個歷史文化保護區相鄰,是皇城的重要背景,也是保護舊城整體風貌和沿中軸線對稱格局不可缺少的地段。
(3)張自忠路北歷史文化保護區:位於東城區,南至張自忠路,北至香餌胡同,東至東四北大街、西至交道口南大街,總面積約為42公頃。該街區有和敬公主府、段祺瑞執政府舊址、孫中山逝世紀念地等多處市、區級文物保護單位。
(4)張自忠路南歷史文化保護區:位於東城區,南至錢糧胡同,北至張自忠路,東至東四北大街,西至美術館後街,總面積約為42公頃。該區域處於皇城與東四三條至八條保護區之間,現有胡同格局完整,有馬輝堂花園等文物保護單位。
(5)法源寺歷史文化保護區:位於宣武區,南至南橫西街,北至法源寺後街,東至菜市口南大街,西至教子胡同,總面積約20公頃。該街區內有法源寺、湖南會館、紹興會館等文物保護單位,街區整體風貌保存較好。
(二)舊城新增的第二批歷史文化保護區佔地面積約249公頃,約占舊城總面積的4%。
(三)舊城外歷史文化保護區的特色
(1)西郊清代皇家園林歷史文化保護區:位於海淀區,包括頤和園、圓明園、香山靜宜園、玉泉山靜明圓等,即清代的「三山五園」地區,是我國現存皇家園林的精華。
(2)盧溝橋宛平城歷史文化保護區:位於豐台區,盧溝橋、宛平城是國家和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也是震驚中外的「盧溝橋事變」發生地, 具有重要的歷史和革命紀念意義。
(3)模式口歷史文化保護區:位於石景山區西北部,金頂山路與京門公路之間,為京西古道。在模式口大街以北,傳統村落的風貌保存較好,並有承恩寺、田義墓、法海寺等文保單位。
(4)三家店歷史文化保護區:位於門頭溝區永定河北岸,三家店村中現存多處文物,與煤業發展有關的建築群、會館等成為此地獨特的景觀,具有濃厚的京西地方特色。
(5)川底下村歷史文化保護區:是門頭溝區齋堂鎮的一個自然村,房屋依山而建,村中現保存著許多明清時期的四合院民居,其建築藝術相當精湛,風貌相當完整。
(6)榆林堡歷史文化保護區:位於延慶縣康莊鎮西南,元、明、清時期是京北交通線上的重要驛站之一,其平面呈「凸」字形。
(7)岔道城歷史文化保護區:位於延慶縣八達嶺鎮,是北京通往西北的重要軍事據點和驛站,其緊鄰八達嶺長城,至今原有城牆、城門尚在。
(8)古北口老城歷史文化保護區:位於密雲區古北口鎮的東北部,自古以來為兵家必爭之地。現存葯王廟戲樓、財神廟、古關址等文物和南北大街,風貌較完整。
(9)遙橋峪城堡、小口城堡歷史文化保護區:遙橋峪城堡位於密雲區新城子鄉東部,建於明萬曆26年(1599年),此堡呈方形,南面正中一座城門,至今保存完好。小口城堡位於密雲區新城子鄉北部,距遙橋峪城堡約4公里,是明代戍邊營城,城牆「北圓南方」,保存完好。
(10)焦庄戶歷史文化保護區:焦庄戶地道戰遺址屬順義區龍灣屯鎮焦庄戶村。1943年,當地黨組織和群眾,利用地道和日寇周旋作戰,創造了抗戰時期聞名的「地道戰」,被譽為「人民第一堡壘」。
(四)北京第一批、第二批歷史文化保護區合計共有40片。其中,舊城內有30片,總佔地面積約1278公頃,占舊城總面積的21%。
(五)舊城第一、第二批歷史文化保護區和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及其建設控制地帶的總面積為2617公頃,約占舊城總面積的42%。
(六)第二批歷史文化保護區名單經市政府批准後,必須盡快組織編制各保護區的保護規劃。
第六章
⑻ 請問 文物保護法關於古村落保護的相關法律責任的規定有哪些,急啊,謝謝!!!
除《文物保護法》的保護規定外,還有《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524號)
第四章保護措施
第二十一條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應當整體保護,保持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和空間尺度,不得改變與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
第二十二條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保護規劃,控制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人口數量,改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居住環境。
第二十三條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范圍內從事建設活動,應當符合保護規劃的要求,不得損害歷史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得對其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構成破壞性影響。
第二十四條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范圍內禁止進行下列活動:
(一)開山、採石、開礦等破壞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的活動;
(二)佔用保護規劃確定保留的園林綠地、河湖水系、道路等;
(三)修建生產、儲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工廠、倉庫等;
(四)在歷史建築上刻劃、塗污。
第二十五條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范圍內進行下列活動,應當保護其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和歷史建築;制訂保護方案,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物主管部門批准,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一)改變園林綠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狀態的活動;
(二)在核心保護范圍內進行影視攝制、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
(三)其他影響傳統格局、歷史風貌或者歷史建築的活動。
第二十六條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建設控制地帶內的新建建築物、構築物,應當符合保護規劃確定的建設控制要求。
第二十七條對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的建築物、構築物,應當區分不同情況,採取相應措施,實行分類保護。
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的歷史建築,應當保持原有的高度、體量、外觀形象及色彩等。
第二十八條在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新建、擴建活動。但是,新建、擴建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除外。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文物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不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或者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組織編制保護規劃的;
(二)未按照法定程序組織編制保護規劃的;
(三)擅自修改保護規劃的;
(四)未將批準的保護規劃予以公布的。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未按照保護規劃的要求或者未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規定的審批職責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城市、縣人民政府因保護不力,導致已批准公布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被列入瀕危名單的,由上級人民政府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范圍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恢復原狀或者不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單位代為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並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開山、採石、開礦等破壞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的;
(二)佔用保護規劃確定保留的園林綠地、河湖水系、道路等的;
(三)修建生產、儲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工廠、倉庫等的。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在歷史建築上刻劃、塗污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處50元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文物主管部門批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恢復原狀或者不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單位代為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改變園林綠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狀態的;
(二)進行影視攝制、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
(三)拆除歷史建築以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
(四)對歷史建築進行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歷史建築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的;
(五)其他影響傳統格局、歷史風貌或者歷史建築的。
有關單位或者個人經批准進行上述活動,但是在活動過程中對傳統格局、歷史風貌或者歷史建築構成破壞性影響的,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損壞或者擅自遷移、拆除歷史建築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恢復原狀或者不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單位代為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並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並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設置、移動、塗改或者損毀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標志牌的,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條例規定,對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中的文物造成損毀的,依照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⑼ 如何普及古村落保護開發知識
①鄉村是傳統文復化的重製要載體,透過傳統村落可認識傳統文化,促進優秀傳統文化的繼承和發展。(3分)
②保護傳統村落對於展現中華民族多樣的歷史文化成就具有重要作用,對研究人類文明的演進有重要作用。(3分)
③能夠傳承中華民族精神,體現中華文化博大精深的特點,增強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創造力。(3分)
④有利於培養我們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實現文化強國。(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