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世界歷史)三反運動和五反運動什麼區別
目的是: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等。
「三反」、「五反」運動是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中開展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和在私營工商業者中開展的「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騙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的斗爭的統稱。
建國初,不法資本家為了牟取暴利進行違法活動。在資產階級的腐蝕和影響下,政府機關里的貪污、浪費、官僚主義現象嚴重滋長,有的幹部墮落變質。
在1951年10月開始的增產節約運動中,揭發出大量的貪污浪費現象。中共中央於12月1日和12月8日,發表重要文件。從此,三反運動在全國展開。在三反運動中,又揭發出資產階級不法分子同國家機關中的貪污分子密切勾結、從事犯罪活動的嚴重情況。
1952年2月上旬,五反運動首先在各大城市開始,並且很快形成高潮。1952年3月5日,中共中央規定了對違法資本主義工商戶處理的基本原則:過去從寬,今後從嚴;多數從寬,少數從嚴;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工業從寬,商業從嚴;普通商業從寬,投機商業從嚴。
1952年10月,三反五反運動結束。「三反」、「五反」運動,打退了資產階級的猖狂進攻,為實現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1)三反運動歷史意義擴展閱讀:
1952年4月,「三反」運動進入核實定案處理階段,中共中央相繼發出了《關於處理貪污浪費問題的若干規定》、《關於處理小貪污分子的五項決定》。
4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污條例》。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各級地方組織,根據上述文件所規定的關於「嚴肅與寬大相結合」和「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一般從寬,惡劣從嚴」等方針和政策,對於在運動中揭發出來的犯有貪污、浪費錯誤的人員,分別作出不同處理。運動高潮期間,一些地區和單位曾發生逼供性的現象,製造了一批冤假錯案。
1952年1月中旬,全國「三反」運動普遍展開,經過領導自我檢討、群眾檢舉揭發、有貪污行為者坦白,「三害」問題的基本情況已大體清楚,運動的重點開始轉入清查和打擊嚴重的貪污分子階段,即打「大老虎」階段。
② 三反五反運動是什麼時候的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在各級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內、軍隊、黨容派中進行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運動(三反運動),以及在私營工商業者中進行的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騙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的運動(五反運動)。 三反運動是指解放初期在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內部開展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運動。新中國成立後,由於資產階級腐朽思想侵蝕,以及有關制度的不完善,在黨政軍機關、人民團體和經濟部門中滋長著貪污、浪費、官僚主義的現象。這不僅給經濟建設事業造成了重大損失,也嚴重地從政治上和思想上腐蝕了少數幹部,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③ 三反五反運動的意義
「三反」、「五反」運動是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在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中開展的「版反貪污、反浪費權、反官僚主義」和在私營工商業者中開展的「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騙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的斗爭的統稱.本人覺得,三反五反運動在當代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得到迅速發展.但某些不法分子不滿足於用正常方式獲得一般利潤,以行賄、偷稅漏稅、盜騙國家財產、偷工減料、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等手段牟取暴利,在經濟上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在政治上、思想上腐蝕了工人階級和國家工作人員.這種現象又與黨和政府內部存在的嚴重官僚主義緊密相聯.因此,有必要把「三反」斗爭進行到底;在全國各地,依靠廣大群眾,向著違法人員開展一個大規模的「五反」斗爭,以配合黨政軍民內部的「三反」斗爭.「三反」、「五反」運動的繼續開展,將會對鞏固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以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了有利條件.
④ 三反五反運動的內容和意義
「三反」、「五反」運動是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中開展的「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和在私營工商業者中開展的「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騙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的斗爭的統稱。
三反五反運動的勝利,打退了不法資本家的進攻,鞏固了工人階級的領導地位和社會主義國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領導地位,在私營企業中建立了工人監督,並實行民主改革,對工商業者普遍進行了守法經營教育,創造了對私營工商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的有利條件;
同時也挽救了一批國家幹部,起了清除舊社會污毒和移風易俗的作用。為對資本主義工商業和資產階級進一步的社會主義改造創造了有利條件。
(4)三反運動歷史意義擴展閱讀
1952年6月30日,全國范圍"三反""五反"運動已經勝利結束。據統計,全國有共850萬到900萬人參加"三反""五反"運動,其中總人數的4.5%經最後核實定案並給各種處分;
全國"五反"運動以北京、上海、天津、廣州、沈陽、武漢等9大城市為例,處理結果:守法戶占總戶數的10%一15%,基本守法戶佔50% 一 60%,半守法戶半違法戶佔25% 一 30%,嚴重違法戶佔4%,完全違法戶佔1%。這兩個運動最後核實退款10億元。
⑤ 三反五反運動
「三反」、「五反」運動是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在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回中開展的「反貪污、反答浪費、反官僚主義」和在私營工商業者中開展的「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騙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的斗爭的統稱。
⑥ 為什麼要開展「三反」、「五反」運動,有何意義
「三反」、「五反」運動是1951年底到1952年10月,在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中開展的「專反貪污、反浪費、屬反官僚主義」和在私營工商業者中開展的「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盜騙國家財產、反偷工減料、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的斗爭的統稱。
開展原因:建國初,不法資本家為了牟取暴利進行違法活動。在資產階級的腐蝕和影響下,政府機關中的貪污、浪費、官僚主義現象嚴重滋長。給經濟建設事業造成了重大損失,也嚴重地從政治上和思想上腐蝕了少數幹部,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意義:「三反」、「五反」運動,打退了資產階級的猖狂進攻,為實現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⑦ 「三反」的意義
「三反」運動打退了資產階級的猖狂進攻,為實現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⑧ 怎樣評價中共歷史上的四次「三反運動」
提起「三反」運動,大家都不陌生,但若問起黨史上究竟有多少個「三反」運動,恐怕不少人都知之不詳。其實,以「三反」命名的運動共有四次,分別發生在20世紀的50、60和70年代。正是這一個又一個的「三反」運動,構成了黨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反腐倡廉的主線
側重反貪污的「三反」運動
早在1948年底中國革命即將取得全國勝利之際,劉少奇就在《對中央馬列學院第一班學員的講話》中指出:「很多人擔心,我們未得天下時艱苦奮斗,得天下後可能同國民黨一樣腐化。」並斷言:「勝利後,一定會有些人腐化、官僚化。」 他的這一預見很快被隨後的歷史所證實。
建國後不久,一些黨和政府的工作人員貪污受賄、官僚主義現象就不斷發生。尤其是天津地委書記劉青山、專員張子善貪污、揮霍、盜用公款高達196.7萬元的嚴重情況,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視。
1952年1月4日黨中央下達了限期發動「三反」運動的指示,全國縣級以上的機關單位,動員幹部和全體工作人員學習文件,統一思想,自我坦白,檢舉貪污行為。一場群眾性的「三反」運動很快在全國形成高潮。為推動運動的發展,黨中央及時抓住典型重大案件嚴肅處理。2月1日,北京市召開公判大會,由最高人民法院對七名大貪污犯進行宣判,其中兩人被判處死刑。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決,對劉青山、張子善執行槍決。
公審之前,當時擔任天津市委書記的黃敬,通過薄一波向毛澤東轉達意見說:「劉、張錯誤嚴重,罪有應得,當判重刑。但考慮到他們在戰爭年代出生入死,有過功勞,在幹部中影響較大,是否可以不槍斃,給他們一個改造機會。」毛澤東拒絕道:「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20個,200個,2000個,20000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幹部。」處決劉、張的槍聲一響,舉世震驚。對此案的處理,表明了中國共產黨反腐敗的決心和氣概。
「三反」運動於1952年10月結束,據統計,被判處有期徒刑的9942人,無期徒刑的67人,死刑立即執行的42人,死刑緩期執行的9人。
反官僚主義的「新三反」運動
1952年11月17日,山東分局紀律檢查委員會向毛澤東和黨中央提交了《關於反對官僚主義、反對命令主義、反對違法亂紀的意見的報告》,這份報告反映的基層組織存在的諸如強迫命令、打罵群眾、亂捕亂押、打擊報復、包庇反革命分子,甚至強奸婦女、逼死、打死人命等一些違法亂紀現象,令毛澤東十分震驚。他認為「這是反動統治階級對待人民的反動作風(反人民作風,國民黨作風)的殘余在我們黨和政府內的反映的問題」。並親自起草了《關於反對官僚主義、反對命令主義、反對違法亂紀的指示》,該指示由中共中央於1953年1月5日發出,從而開始了全國范圍的「新三反」運動。
「新三反」運動從山東開始推向全國,從處理人民來信入手,採取「邊反、邊防、邊建」的方針,基本方法是「抓兩頭、帶中間」,即一頭由各級領導機關及負責幹部自上而下地檢討官僚主義作風,層層帶動下級同志進行自我檢討;一頭抓突出的壞人壞事,大張旗鼓地加以處理。從1953年3月開始,中央部委機關組織了100多個檢查組深入基層。華北、西北及華東地區的許多省市領導也組織檢查組,對下級機關進行工作檢查。另外,運動還採取自下而上的方法鼓勵群眾檢舉揭發黨員幹部存在的官僚主義和違法亂紀問題,各地都嚴肅處理了一批典型案件。如湖南安化縣五區的村幹部曹春生,因活活打死提意見村民,被判處死刑。
「新三反」運動是建國以來第一次矛頭直指官僚主義的大規模群眾運動。與「三反」運動不同的是,它是在檢查和落實中心工作的過程中進行的,而沒有單純去搞運動。這場運動歷時半年之久,在全國各地、各部門都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基本上達到了預期的目的。
農村基層的「三反」運動
「新三反」運動盡管頗有成效,但因對官僚主義根源的認識局限在「反動作風的殘余」上,而沒有從制度層面上解決問題,對反貪污、浪費也只是附帶進行,加之「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特別是廬山會議後再次「大躍進」對幹部作風的嚴重影響,以致「共產風、浮誇風、命令風又都颳起來了。另外還有三風:貪污、浪費、官僚主義,又大發作危害人民」。比如,安徽鳳陽縣的一個大隊長,50天喝了70斤酒,並以每月45元的工資專門僱人為他捕魚吃。還有一個公社專門開一間小吃部,供公社幹部吃喝。
在這種背景下,中共中央於1960年5月15日發出《關於在農村中開展「三反」運動的指示》,要求在農村基層開展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運動。運動原則是以教育為主、懲辦為輔,緊密地結合生產、利用農事間隙時間來進行,不論什麼人,不論貪污、多佔、挪用的數量大小,都必退必賠。為了正確開展「三反」運動,中共中央監委召開會議制定了具體政策:對貪污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必須給予必要的處分,凡貪污1000元以上的定為大貪污犯,給予刑事處分,是黨員的開除黨籍;對犯有官僚主義錯誤的人,主要是進行教育,但對不負責、喪失職守且造成惡果者,給予撤銷職務和其他處分;對犯有嚴重鋪張浪費錯誤而造成重大損失的幹部,應追究責任,必要時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這次會議還規定對犯錯誤幹部的處分控制面應大體占參加運動幹部的3%,其中受撤職和開除黨籍處分的佔1%。
農村基層的「三反」運動特點在於把經濟上以至政治上的糾「左」與整頓幹部作風密切結合起來。這對糾正農民反映最為強烈的五風,改變幹部作風,推動農村經濟政策的調整,起到了積極作用。
擴大的「一打三反」運動
「文革」期間,毛澤東針對革委會成立不久就產生的鋪張浪費、財政失控的狀況,及時發出「節約鬧革命」的號召。1967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出了《關於保護國家財產,節約鬧革命的通知》。1968年2月18日,中央又發出《關於進一步實行節約鬧革命,堅決節約開支的緊急通知》。與此同時,中蘇關系也日趨緊張。1969年3月,中蘇邊境發生珍寶島武裝沖突;8月13日,又發生了新疆裕民縣鐵列克提事件,中蘇邊境形勢全面惡化。
鑒於當時復雜的國內外形勢,1970年1月31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打擊反革命破壞活動的指示》指出,要放手發動群眾,對反革命分子檢舉、揭發、清查、批判,對散布戰爭恐怖、盜竊國家機密、秘密串連、乘機翻案等破壞行為「必須堅決地穩、准、狠地予以打擊」。2月5日,中共中央為遏制「文革」以來的幹部腐敗勢頭,又發出《關於反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的指示》和《關於反對鋪張浪費的通知》,重申不準「走後門」,一切地下工廠、商店、包工隊、運輸隊必須堅決取締;嚴禁新建、擴建和改建樓堂館所,已施工的要一律暫停下來;任何地方不許興建高標準的城市建設工程;一切機關、部隊、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一律停止添置非生產性設備。正是上述文件吹響了「一打三反」運動的號角。
這場聲勢浩大的運動雖然也處理了一些反革命分子及投機倒把、貪污盜竊分子,對鋪張浪費現象產生了一定的遏製作用,但也造成了階級斗爭擴大化的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