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國投資銀行的發展狀況
目前,我國的投資來銀行業發展不容樂自觀,還存在很多問題。
1、投資銀行業法制不健全,操作不規范。
2、證券經營機構自有資本少,融資能力差。
3、證券公司業務范圍狹窄。
補充:
投資銀行 (Investment Bank, Corporate Finance) 是與商業銀行相對應的一類金融機構,主要從事證券發行、承銷、交易、企業重組、兼並與收購、投資分析、風險投資、項目融資等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是資本市場上的主要金融中介。
投資銀行是美國和歐洲大陸的稱謂,英國稱之為商人銀行,在日本則指證券公司。
❷ 美國五大投行的歷史與現狀
.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2.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
3.美林(Merrill Lynch)
4.雷曼兄弟公司(Lehman Brothers)
5.貝爾斯登公司(Bear Stearns Cos.)
美國五大投資銀行包括高盛、摩根斯坦利、美林、雷曼兄弟和貝爾斯登。
1.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一家國際領先的投資銀行和證券公司,向全球提供廣泛的投資、咨詢和金融服務,擁有大量的多行業客戶,包括私營公司,金融企業,政府機構以及個人。高盛集團成立於1869年,是全世界歷史最悠久及規模最大的投資銀行之一,總部設在紐約,並在東京、倫敦和香港設有分部,在23個國家擁有41個辦事處。其所有運作都建立於緊密一體的全球基礎上,由優秀的專家為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擁有豐富的地區市場知識和國際運作能力。
2.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
是一家成立於美國紐約的國際金融服務公司,提供包括證券、資產管理、 企業合並重組和信用卡等多種金融服務,目前在全球27個國家的600多個城市設有代表處,雇員總數達5萬多人。摩根士丹利原是JP摩根中的投資部門,1933年美國經歷了大蕭條,國會通過《格拉斯—斯蒂格爾法》(Glass-Steagall Act) ,禁止公司同時提供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服務,摩根士丹利於是作為一家投資銀行於1935年9月5日在紐約成立,而JP摩根則轉為一家純商業銀行。 1941年摩根士丹利與紐約證券交易所合作,成為該證交所的合作夥伴。公司在1970年代迅速擴張,雇員從250多人迅速增長到超過1,700人,並開始在全球范圍內發展業務。1986年摩根士丹利在紐約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
3.美林(Merrill Lynch)
美林是世界最著名的證券零售商和投資銀行之一,總部位於美國紐約。作為世界的最大的金融管理咨詢公司之一,它在財務世界響叮當名字的里佔有一席之地。該公司在曼哈頓四號世界金融中心大廈占據了整個34層樓。美林證券成立於1885年,是全世界最大的全球性綜合投資銀行。其資本額高達235億美元,在《財富》雜志全球500家大公司排名中,位列證券業第一。
4.雷曼兄弟公司(Lehman Brothers)
雷曼兄弟公司雄厚的財務實力支持其在所從事的業務領域的領導地位,並且是全球最具實力的股票和債券承銷和交易商之一。同時,公司還擔任全球多家跨國公司和政府的重要財務顧問,並擁有多名業界公認的國際最佳分析師。公司為在協助客戶成功過程中與之建立起的長期互利的關系而深感自豪(有些可追溯到近一個世紀以前)。由於雷曼公司的業務能力受到廣泛認可,公司因此擁有包括眾多世界知名公司的客戶群,如阿爾卡特、美國在線時代華納、戴爾、富士、IBM、英特爾、美國強生、樂金電子、默沙東醫葯、摩托羅拉、NEC、百事、菲利普莫里斯、殼牌石油、住友銀行及沃爾瑪等。
5.貝爾斯登公司(Bear Stearns Cos.)
貝爾斯登公司(Bear Stearns Cos.)((紐約證券交易所代碼:BSC)成立於1923年,總部位於紐約,是美國華爾街第六大投資銀行,系全球500強企業之一,是一家全球領先的金融服務公司,為全世界的政府、企業、機構和個人提供服務。公司業務涵蓋企業融資和並購、機構股票和固定收益產品的銷售和交易、證券研究、私人客戶服務、衍生工具、外匯及期貨銷售和交易、資產管理和保管服務。Bear Stearns還為對沖基金、經紀人和投資咨詢者提供融資、證券借貸、結算服務以及技術解決方案。在全球擁有約14,500名員工。 現在美國五大投資銀行僅剩下高盛和摩根斯坦利。
❸ 金融業的發展歷史
現代金融業是從11世紀之後慢慢發展起來的,起源是從一個叫「聖殿騎士團」的機構開始的。
中世紀時,歐洲基督教的地盤被伊斯蘭教佔領了。到了11世紀,教皇進行十字軍東征,很快就解放了基督教的聖地耶路撒冷,然後把它開放給歐洲各地的朝聖者來朝拜。聖殿騎士團就是為了保護這些朝聖者而建立的。
但是很快地,這些騎士團的人就發現了:保護朝聖者可以作為一門生意來做。因為朝聖的路途很遙遠,朝聖者帶很多財物不安全,需要一個異地託管財物的體系。但是,歐洲當時小國林立,壁壘重重,不可能由哪一個國家建立這樣一個跨國的異地財務託管體系,只有像聖殿騎士團這樣遍布歐洲的武裝軍事力量才能幹這件事。
所以聖殿騎士團發現開展這樣的業務既方便,也特別賺錢:朝聖者可以在歐洲存錢,然後在耶路撒冷取用,跨國異地的匯兌就變得特別流行。很快地,這種業務就超出了保護朝聖者的范疇,在整個歐洲擴展開來。
在財務託管、貨幣匯兌的基礎上,騎士團發現原來金融業務才是最賺錢的業務,所以他們就拓展了業務:替英國國王保管他的王冠,替英國國王徵收稅費,替英國和法國經營皇室的債務、債券,還替各國的貴族進行信託理財。
擁有了資金實力以後,當各國國王交戰需要用錢的時候,騎士團就會給他們貸款。所以聖殿騎士團的勢力就越來越大,到14世紀,這些匯款、存貸、理財、支付等標準的信用中介業務已經隨著聖殿騎士團的拓展在整個歐洲流行起來,不單單是國王貴族,很多的普通百姓也開始在聖殿騎士團這里做儲蓄理財業務。
所以說,歐洲在14世紀的時候,整個社會已經有比較強的金融意識,而聖殿騎士團所扮演的正是「銀行」的角色,而且扮演了一個歐洲金融啟蒙者的角色。
14世紀之後,隨著英國、西班牙、法國幾個大國的興起,騎士團慢慢衰落下去。它衰落以後,歐洲還是有一個社會結構上的真空地帶,接著,其他的信用機構就發展起來,取代了它的地位。
一開始,義大利北部的銀行業興起,在地中海地區取代了聖殿騎士團的作用,為各國貴族和平民提供金融服務。到16世紀,西歐小國荷蘭的股票證券票據市場也開始崛起,成為歐洲的票據結算中心。17、18世紀之後,英國、法國的銀行業也慢慢開始發展,尤其是倫敦的債券交易所很快成為歐洲乃至全球的債券交易中心。
這一系列的金融業務,都延續了聖殿騎士團的金融遺產,在這個基礎上,歐洲就逐漸形成了以「銀行為中心」的、「分權制衡」下的信用體系,我把它稱為歐洲的「銀行貨幣信用體系」。這個體系,就是我們現在看到的歐美金融市場的雛形。
❹ 根據歷史事實,簡述投資銀行是如何由商業銀行演變而來的
從中國的歷史事實看,中國的投資銀行業務最初是由商業銀行來完成的,商業銀回行不僅是答金融工具的主要發行者,也是掌管金融資產量最大的金融機構。八十年代中後期,隨著中國開放證券流通市場,原有商業銀行的證券業務逐漸被分離出來,各地區先後成立了一大批證券公司,形成了以證券公司為主的證券市場中介機構體系。在隨後的十餘年裡,券商逐漸成為中國投資銀行業務的主體。
❺ 高盛公司的發展歷史
高盛公司成立於1869年,在19世紀90年代到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投資銀行業務開始形成,但與商業銀行沒有區分。高盛公司在此階段最初從事商業票據交易,創業時只有一個辦公人員和一個兼職記賬員。創始人馬可斯·戈德門每天沿街打折收購商人們的本票,然後在某個約定日期里由原出售本票的商人按票面金額支付現金,其中差額便是馬可斯的收入。
股票包銷業務使高盛成為真正的投資銀行,公司從瀕臨倒閉到迅速膨脹。後來高盛增加貸款、外匯兌換及新興的股票包銷業務,規模雖小,卻是已具雛形。而股票包銷業務使高盛變成了真正的投資銀行。
在1929年,高盛公司還是一個很保守的家族企業,當時公司領袖威迪奧·凱琴斯想把高盛公司由單一的票據業務發展成一個全面的投資銀行。他做的第一步就是引入股票業務,成立了高盛股票交易公司,在他狂熱的推動下,高盛以每日成立一家信託投資公司的速度,進入並迅速擴張類似今天互助基金的業務,股票發行量短期膨脹1億美元。公司一度發展得非常快,股票由每股幾美元,快速漲到100多美元,最後漲到了200多美元。但是好景不長,1929年的全球金融危機,華爾街股市大崩盤,使得股價一落千丈,跌到一塊多錢,使公司損失了92%的原始投資,公司的聲譽也在華爾街一落千丈,成為華爾街的笑柄、錯誤的代名詞,公司瀕臨倒閉。這之後,繼任者西德尼·文伯格一直保持著保守、穩健的經營作風,用了整整30年,使遭受「金融危機」慘敗的高盛恢復了元氣。60年代,增加大宗股票交易更是帶來的新的增長。
反惡意收購業務使高盛真正成為投資銀行界的世界級「選手」。 70年代,高盛抓住一個大商機,從而在投資銀行界異軍突起。當時資本市場上興起「惡意收購」,惡意收購的出現使投資行業徹底打破了傳統的格局,催發了新的行業秩序。高盛率先打出「反收購顧問」的旗幟,幫助那些遭受惡意收購的公司請來友好競價者參與競價、抬高收購價格或採取反托拉斯訴訟,用以狙擊惡意收購者。高盛一下子成了遭受惡意收購者的天使。
1976年,在高盛的高級合夥人萊文去世後,公司管理委員會決定由文伯格和懷特黑特兩人共同作為高盛產業的繼承者。剛開始,華爾街的人們都懷疑這種兩人共掌大權的領導結構會引發公司內部的混亂,很快他們發現他們錯了,因為兩位新人配合默契,高盛也由此邁進了世界最頂尖級的投資銀行的行列。
文伯格和懷特黑特早就認為公司管理混亂,表現為責權界定不清晰,缺乏紀律約束,支出費用巨大。比如多年來,每天下午4:30,都會有一輛高級轎車專門負責接送合夥人。新領導人上任的第一把火就是貼出了一條簡明的公告:「歷史上遺留下來的慣例——4:30由轎車接送——將不再繼續,即日生效。」 自此以後,合夥人的等級特權將不復存在,費用支出也受到監控,每天下午4:30也不再是一天工作的終結,而是下午工作的中段時間。盡管起步緩慢,文伯格和懷特黑特公司在70年代和80年代初期所取得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應歸功於兼並和收購業務的發展。以前,一家公司如果有意向收購另一家公司,它很可能會盡量吸引或說服對方同意,絕不會公開地強行兼並。但到了70年代,一向文明規范的投資銀行業在突然間走到了盡頭,一些主要的美國公司和投資銀行拋棄了這個行業傳統。1974年7月投資銀行界信譽最好的摩根斯坦利首先參與了惡意收購活動。當時摩根斯坦利代表其加拿大客戶國際鎳鉻公司(INCO)參與了企圖惡意收購當時世界最大的電池製造商電儲電池公司(ESB)的行動。ESB在得知摩根斯坦利的敵對意圖後,打電話給當時掌管高盛公司兼並收購部的弗里曼德,請求幫忙。第二天上午9點,弗里曼德便坐在位於費城的ESB公司老闆的辦公室。
當他得知競購價格是每股20美元(比上一個交易日上漲9美元)時,建議ESB用「白衣騎士」(受惡意收購的公司請來友好的競價者參與競價,以抬高收購價格)的辦法對付INCO,或進行反托拉斯訴訟,在高盛公司和「白衣騎士」聯合飛機製造公司的協助下,INCO最終付出了41美元的高價,ESB 的股東們手中的股票則上漲了100%。從這件事開始,在一次又一次的收購與反收購斗爭中,首先是摩根斯坦利,然後是第一波士頓都充當了收購者的角色,而高盛公司則是反惡意收購的支柱。
INCO和ESB之間的斗爭給了高盛公司在這一方面成功的經驗。同時也是好運來臨的良好徵兆。人們認為高盛公司是具備實力的,呈上升狀態的和小型、中型公司以及進入《財富》500強的大公司並肩戰斗的企業。因為突然之間,美國各公司的首席執行官們對惡意並購恐懼到了極點,除了一些最大的公司,其他公司都覺得難以抵擋惡意並購,於是高盛成為了他們的合作夥伴。當然,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高盛經常要幾度登門拜訪,對方才願意接受高盛的服務。 1976年7月,阿茲克石油公司受到了敵對性攻擊,但是他們對高盛的服務絲毫不感興趣,他們請來了律師,並初步控制了事態。弗里德曼建議重新考慮一下自已的決定,並告訴對方高盛的工作小組正在前往機場的路上,幾個小時以後就可以和他們進行私下協商。弗里德曼後來說:「我們火速趕到機場,直飛達拉斯,但對方仍然不願會見我們,於是我們就在他們公司附近住了下來,然後進去告訴對方一些他們沒有考慮透徹的事情,但是得到的回答是『我們不需要你們的服務』。我們說:『明天我們還會回來』。以後我們每天到附近的商店買一些東西,讓他們知道我們堅持留下來等待消息。」最後阿茲合克公司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也感到了高盛公司的執著精神,同意高盛公司為其提供服務。
參與惡意並購使摩根斯坦利獲得了破紀錄的收入,但是高盛公司採取了與其截然不同的政策,拒絕為惡意收購者提供服務,相反,高盛會保護受害者。許多同行競爭對手認為高盛這一舉動是偽善行為,目的是引人注目以及籠絡人心,而高盛卻認為他們是公司對自己和客戶的長期利益負責。反惡意收購業務給高盛投資銀行部帶來的好處是難以估量的。在1966年並購部門的業務收入是60萬美元,到了1980年並購部門的收入已升至大約9000萬美元。1989年,並購部門的年收入是3.5億美元,僅僅8年之後,這一指標再度上升至10億美元。高盛由此真正成為投資銀行界的世界級「選手」。
❻ 投資銀行的歷史
關於混業和分業的歷史 證券承銷是投資銀行最本源、最基礎的業務活動。投資銀行承銷的職權范圍很廣,包括該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政府機構發行的債券、企業發行的股票和債券、外國政府和公司在該國和世界發行的證券、國際金融機構發行的證券等。投資銀行在承銷過程中一般要按照承銷金額及風險大小來權衡是否要組成承銷和選擇承銷方式。通常的承銷方式有四種:
第一種:包銷。這意味著主承銷商和它的辛迪加成員同意按照商定的價格購買發行的全部證券,然後再把這些證券賣給它們的客戶。這時發行人不承擔風險,風險轉嫁到了投資銀行的身上。
第二種:投標承購。它通常是在投資銀行處於被動競爭較強的情況下進行的。採用這種發行方式的證券通常都是信用較高,頗受投資者歡迎的債券。
第三種:代銷。這一般是由於投資銀行認為該證券的信用等級較低,承銷風險大而形成的。這時投資銀行只接受發行者的委託,代理其銷售證券,如在規定的期限計劃內發行的證券沒有全部銷售出去,則將剩餘部分返回證券發行者,發行風險由發行者自己負擔。
第四種:贊助推銷。當發行公司增資擴股時,其主要對象是現有股東,但又不能確保現有股東均認購其證券,為防止難以及時籌集到所需資金,甚至引起該公司股票價格下跌,發行公司一般都要委託投資銀行辦理對現有股東發行新股的工作,從而將風險轉嫁給投資銀行。 風險投資又稱創業投資,是指對新興公司在創業期和拓展期進行的資金融通,表現為風險大、收益高。新興公司一般是指運用新技術或新發明、生產新產品、具有很大的市場潛力、可以獲得遠高於平均利潤的利潤、但卻充滿了極大風險的公司。由於高風險,普通投資者往往都不願涉足,但這類公司又最需要資金的支持,因而為投資銀行提供了廣闊的市場空間。投資銀行涉足風險投資有不同的層次:第一,採用私募的方式為這些公司籌集資本;第二,對於某些潛力巨大的公司有時也進行直接投資,成為其股東;第三,更多的投資銀行是設立「風險基金」或「創業基金」向這些公司提供資金來源。
❼ 投資銀行業務演變的歷史脈絡是怎樣的
投資銀行業務是一個不斷發展的行業。在金融領域內,投資銀行業這一術語的含義十分內寬泛,從廣義的容角度來看包括了范圍寬泛的金融業務;而從狹義的角度來看,包括的業務范圍則較為傳統。
狹義的投資銀行業務:投資銀行的狹義含義只限於某些資本市場,著重指一級市場上的承銷、並購和融資業務的財務顧問。
廣義的投資銀行業務:投資銀行的廣義含義包括眾多的資本市場活動,即包括公司融資、兼並收購顧問、股票的銷售和交易、資產管理、投資研究和風險投資業務。
❽ 投資銀行業的我國投資銀行業的發展歷史
1、發行監管制度的演變
發行監管制度的核心內容:股票發行決定權的歸屬。分為兩種類型:一種是政府主導型,即核准制。另一種是市場主導型,即注冊制。核准制是指發行人申請發行證券,不僅要公開披露與發行證券有關的信息、符合《公司法》和《證券法》中規定的(實質性)條件,而且要求發行人將發行申請報請證券監管部門決定的審核制度。我國目前實行核准制。在1998年之前,我國股票發行管理制度採取發行規模和發行企業數量雙重控制的辦法。
2003年12月28日,中國證監會頒布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於2004年2月1日開始實施。
2006年1月1日實施的經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簡稱《證券法》)在發行監管方面明確了公開發行和非公開發行的界限;規定了證券發行前的公開披露信息制度,強化社會公眾監督;肯定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進一度發揮中介機構的市場服務職能;將證券上市核准權賦予了證券交易所,強化了交易所的監管職能。
2、股票發行方式的變化
我國在股票發行方式方面的歷史變動是非常多的,按時間和方式種類大約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自辦發行。從1984年股份制試點到20世紀90年代初期。這個階段股票發行的特點是:第一,面值不統一,有100元的,有200元的,一般按照面值發行;第二,發行對象多為內部職工和地方公眾;第三,發行方式多為自辦發行,沒有承銷商,很少有中介機構參加。
(2)有限量發售認購證。1991~1992年,股票發行採取有限量發售認購證方式。該方式存在明顯的弊端,極易發生搶購風潮,造成社會動盪,出現私自截留申請表等徇私舞弊現象。因深圳「8·10事件」,這種方式不再採用。
(3)無限量發售認購證。1992年,上海率先採用無限量發售認購證搖號中簽方式。1992年12月17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對此予以了確認。這種方式基本避免了有限量發行方式的主要弊端,體現了「三公」原則。但是,認購量的不確定性會造成社會資源不必要的浪費,認購成本過高。
(4)無限量發售申請表方式以及與銀行儲蓄存款掛鉤方式。1993年8月18日,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頒布的《1993年股票發售與認購辦法》規定,發行方式可以採用無限量發售申請表和與銀行儲蓄存款掛鉤方式。此方式與無限量發行認購證相比,不僅大大減少了社會資源的浪費,降低了一級市場成本,而且可以吸收社會閑資,吸引新股民入市,但由此出現高價轉售中簽表現象。
(5)上網競價方式。上網競價只在1994年哈歲寶等幾只股票進行過試點,之後沒有被採用。
(6)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是儲蓄存款掛鉤方式的延伸,但它更方便,節省時間。它又包括兩種方式:「全額預繳、比例配售、餘款即退」和「全額預繳、比例配售、餘款轉存」。前者比後者佔用資金時間大為縮短,資金效率提高,並且能培育發行地的原始投資者,吸引大量資金進入二級市場。
(7)上網定價發行。上網定價發行類似於網下的「全額預繳、比例配售、餘款即退」發行方式,只是一切工作均利用交易所網路自動進行,與其他曾使用過的發行方式相比,是最為完善的一種。它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安全快捷等優點,避免了資金體外流動,完全消除了一級半市場,1996年以來被普遍採用。
(8)基金及法人配售。1998年8月11 日,中國證監會規定:公開發行量在5 000萬股(含5 000萬股)以上的新股,均可向基金配售;公開發行量在5 000萬股以下的,不向基金配售。1999年7月28日,中國證監會又規定:公司股本總額在4億元以下的公司,仍採用上網定價、全額預繳款或與儲蓄存款掛鉤的方式發行股票。公司股本總額在4億元以上的公司,可採用對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和對法人配售相結合的方式發行股票。
2000年4月,取消4億元的額度限制,公司發行股票都可以向法人配售。
(9)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2000年2月13日,中國證監會頒布《關於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在新股發行中試行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的辦法。該方式是指在新股發行時,將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網公開發行改為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投資者根據其持有上市流通證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購限量,自願申購新股。
(10)上網發行資金申購。2006年5月20日,深、滬證券交易所分別頒布了股票上網發行資金申購實施辦法,股份公司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採用上網資金申購方式公開發行股票。2008年3月,在首發上市中首次嘗試採用網下發行電子化方式,標志著我國證券發行中網下發行電子化的啟動。
上述方式中,有限量發行認購證方式、無限量認購申請表搖號中簽方式、全額預繳款方式和與儲蓄存款掛鉤方式屬於網下發行,這些方式都存在發行環節多、認購成本高、社會工作量大、效率低的缺點。隨著電子交易技術的發展,這類方式逐步被淘汰。上網競價方式和上網定價方式屬於網上發行,對投資者來說,更加簡便快捷。
3、股票發行定價的演變
20世紀90年代初期,公司完全沒有發行定價權,基本上由證監會確定,採用相對固定的市盈率。
1994年後的一段時間內實行競價發行(只有試點,後未推行),但大部分採用固定價格方式,即在發行前,由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在國家規定范圍內,根據市盈率法來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2005年1月1日,試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詢價制度,標志我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市場化定價機制的初步建立。
2006年9月11日,證監會審議通過《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細化了詢價、定價、證券發售等環節的有關操作規定。
4、債券管理制度的發展歷史
①國債。有關國債的管理制度主要集中在二級市場方面。1992年3月18日國務院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
②金融債。1994年我國政策性銀行成立後,發行主體從商業銀行轉向政策性銀行,首次發行人為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金融債券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面向金融機構發行。
2005年4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發行主體增加了商業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企業債。1998年的《證券法》規定公司債券的發行仍採用審批制,但上市交易則採用核准制。
2006年實施的經修訂的《公司法》規定,發行公司債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並應當符合2006年實施的《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③證券公司債。是指證券公司依法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不包括證券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債券和次級債券。
④企業短期融資券。是指企業依照《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最長期限不超過365天的有價證券。
新增內容:2008年4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短期融資券適用該辦法,《短期融資券管理辦法》等終止執行。
短期融資券的注冊機構也由中國人民銀行變更為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
⑤新增內容:中期票據。具有法人資格的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按照計劃分期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❾ 外國投資銀行在中國發展的歷史
還好你不是要從盤古開天開始哦~狂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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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成立於1912年2月,是中國歷史最為悠久的銀行。
從1912年至1949年的37年期間,中國銀行的職能發生了三次變化。1912~1928年,行使當時政府中央銀行的職能;1928年中國銀行被改為政府特許的國際匯兌銀行;1942年中國銀行成為發展國際貿易的專業銀行。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新中國政府接管了中國銀行,同年12月中國銀行總管理處由上海遷至北京。1950年中國銀行總管理處歸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領導。1953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中國銀行條例》,明確中國銀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特許的外匯專業銀行。
1979年 3月13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設出來,同時行使國家外匯管理總局職能,直屬國務院領導。中國銀行總管理處改為中國銀行總行,負責統一經營和集中管理全國外匯業務。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隨後中國銀行與國家外匯管理總局分設,各行其職,中國銀行統一經營國家外匯的職責不變。至此,中國銀行成為中國人民銀行監管之下的國家外匯外貿專業銀行。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銀行的各項業務得到了長足發展,跨入了世界大銀行的前列。1994年初,根據國家金融體制改革的部署,中國銀行由外匯外貿專業銀行開始向國有商業銀行轉化。
2004年,中國銀行由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整體改制為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名稱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中國銀行引入蘇格蘭皇家銀行和淡馬錫等戰略投資者。
2006年,中國銀行於6月1日在香港交易所上市。 7月5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2007年3月20日,中國銀行與蘇格蘭皇家銀行集團(RBS)合作向社會公眾推出中國銀行私人銀行業務。
中國銀行行牌來歷
上世紀50年代,為了以新面貌向世人展示中國銀行對外形象,時任中國銀行董事長的南漢宸邀請文學家、歷史學家郭沫若先生為中國銀行題寫行名。郭老欣然應允,寫就蒼勁、飄逸的「中國銀行」四個大字。自此,中國銀行海內外機構均使用這一行牌。
中國銀行業綜合經營20年簡史
20世紀70、80年代,隨著非銀行金融業務如證券、保險、信託及期貨、期權等衍生金融工具的迅猛發展,國際上,實施分業經營的商業銀行面臨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機,其作為貸款人的重要性日漸下降。從資產業務方面看,資本市場、投資銀行、租賃公司及外國銀行紛紛搶走了商業銀行的大批客戶和業務。從負債業務方面看,居民紛紛把積蓄投向公債、股票和投資基金以圖更有利的回報。投資基金、保險公司、貨幣基金、股票市場和養老基金都成為銀行負債業務強有力的競爭對手。隨著這些金融機構的迅猛發展,銀行資金來源急劇減少,隨之而來的是銀行利差的急劇下降。為了生存,商業銀行不得不尋找途徑開展投資銀行業務,在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兩大業務領域與投資銀行開展競爭,規范和劃分金融分業的籬笆逐漸的被拆除了。(謝平等《分業經營、混業經營及其監管問題研究》)
1、1979年,中信成為改革開放後第一家信託投資公司,1980年代,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相繼組建,並採取固定分工的方式劃定了經營范圍,使資金在系統內自上而下分配。這四家銀行分別面向農村、外匯、基本建設和城市工商提供金融服務。
1984年,國務院組織金融體制改革研究小組專門研究綜合經營的問題,基本上形成兩種意見:一種意見是贊同德國模式 ,百貨公司式的經營;另一種是以日本為代表的嚴格的分業經營管理模式。中國還是處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開始階段,德國模式在宏觀管理上有難度,所以還是決定分業經營、分業監管。但後來決定以交行作為試驗田,單獨搞綜合經營試點。
1987年4月1日,作為股份制、綜合類、現代商業銀行的試驗田,交通銀行重新組建。它可以經營本外幣業務,從事短期和長期貸款業務,也可以經營保險、證券、信託、投資、房地產等各種非銀行金融業務,成為新中國第一家綜合經營試點銀行。交通銀行的重組,打破了資金的城鄉分割、工商分割、國內與國外分割。
2、1986年建行成立中國投資咨詢公司;1987年成立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1989年,建行與其他境內外機構成立了當時國內最大的租賃公司--友聯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3、1987年11月開始,交通銀行上海分行開辦保險業務。1991年4月26日,交通銀行將保險部獨立出來成立了全資附屬保險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交通銀行行長戴相龍任公司董事長,並為太保擬定了著名的廣告詞--"太平洋保險保太平"。太平洋保險公司成為繼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之後的第二家全國性、綜合性保險公司。1995年3月9日,太平洋保險公司由交行全額投資改制為由交行控股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保險企業。
4、1988年9月,交通銀行在其證券部的基礎上成立了上海海通證券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1000萬元,是新中國最早的證券公司之一。1992年8月,上海海通證券公司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1994年1月,海通改制為全國性證券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10億元,為交行控股子公司,交行總部及各分支行一律不再經營證券業務。1994年9月27日,"海通證券有限公司"正式設立,董文標任董事長兼總經理。
5、1993年11月,交通銀行明確地勾勒出了一個混業經營的金融集團模式,"堅持綜合經營和分業管理,逐步形成兩大業務體系,即以交通銀行本體經營的傳統商業銀行業務體系和以交通銀行附屬、控股子公司為主體的非銀行金融業務體系。"
6、1995年,建行與摩根斯坦利合資成立了國內第一家中外合資的真正的投資銀行--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7、1992年下半年開始,金融機構違規經營嚴重,風險集中涌現,金融秩序混亂。1993年12月25日,國務院發布了《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規定"國有商業銀行不得對非金融企業投資","在人、財、物方面要與保險業、信託業和證券業脫鉤,實行分業經營。"199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國人民銀行法》和《保險法》也相繼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金融體制分業經營的格局確立。
8、1996年中國銀行在倫敦注冊了一家投資銀行,後來遷到香港。1998年,在香港成立了中銀國際,這是第一家中資的投資銀行,前身是始建於1979年的中國建設財務(香港)有限公司。隨後,中銀國際和內地五家大型企業合資組建了中銀國際證券公司,又投資了中國第一支產業基金--渤海產業投資基金
9、1999年8月28日,交通銀行與上海市政府正式簽定轉讓協議,太平洋保險公司、海通證券公司正式與交通銀行"脫鉤",劃歸上海市政府領導,交通銀行在兩家公司的全部出資額及相關權益也同時轉讓。
10、2002年3月,建行成為國內首家獲得人民銀行批准開展財務顧問業務的商業銀行。2003,為了推動投資銀行業務發展,建行設立了專門的投資銀行部。
11、中信集團從開始創立到現在一直以綜合經營為特徵,除了金融的綜合經營以外,在集團范圍,實還涉足許多其他領域。2002年8月8日,人民銀行批准成立中信控股公司。
12、2004年,中國光大銀行向銀監會申請在國內第一家開辦理財業務。
13、2005年,交通銀行被監管部門批准為綜合經營試點銀行,開始實施管理和發展的戰略轉型,其戰略目標是朝著"國際公眾銀行、創新型銀行、綜合性銀行、經營集約化銀行、管理先進型銀行"的目標邁進,努力創辦一流現代金融企業。
14、2005年,國內商業銀行獲准發起設立合資基金管理公司,邁出了銀行業綜合化經營的重要一步。
15、2005年8月,交通銀行和國際知名的施羅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國內大型企業中國國際集裝箱海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了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三方持股比例分別為65%、30%、5%。公司總部設在上海,注冊資本為2億元。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的成立,標志著交通銀行在綜合經營方面取得突破。公司目前已成功發行5個基金產品,管理資產規模達到594.58億元,客戶人數近200萬。
16、2007年5月,交通銀行以12.2億元並購重組了湖北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交通銀行和湖北省財政廳分別持有85%和15%的股權,並將其更名為"交銀國際信託有限公司"("交銀國信")。這是境內信託業經歷多次整頓後首次引入商業銀行作為戰略投資者,也是第一家銀行系信託公司。
17、2007年,交通銀行被監管部門批准發起設立交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並在香港成立了交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交銀國際亞洲有限公司、交銀國際證券有限公司、交銀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綜合經營領域邁出了堅實的步伐。(資料收集 吳雨珊)
❿ 投資銀行業的國外投資銀行業的發展歷史
投資銀行業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紀,但是當時投資銀行業僅僅作為商業銀行的一個業務部門被包含在銀行業的范疇之中,銀行業的含義比今天要寬泛得多。當然,在19世紀,投資銀行業務並沒有占據主導地位,大多數商業銀行的主營業務只是給企業提供流動資金貸款。而且由於當時人們普遍認為證券市場風險太大,不是銀行投放資金的適宜場所,因此對銀行從事證券市場業務有所限制。美國1864年的《國民銀行法》就嚴厲禁止國民銀行從事證券市場活動,只有那些私人銀行可以通過吸收儲戶存款,然後在證券市場上開展承銷或投資活動。可以認為,這些私人銀行就是投資銀行的雛形。盡管國民銀行和私人銀行都被稱為銀行,但在業務上,私人銀行一開始就兼營商業銀行業務和投資銀行業務。
(一)投資銀行業的初期繁榮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前,一些大銀行就已開始著手為戰爭的結束做准備。戰後,大量公司也開始擴充資本,投資銀行業從此開啟了其真正意義上的、連貫發展的序幕。雖然有1864年《國民銀行法》禁止商業銀行從事證券承銷與銷售等業務,但美國商業銀行想方設法繞過相關的法律規定,仍然可以通過控股的證券公司將資金投放到證券市場上。美國的J.P.摩根、紐約第一國民銀行、庫恩洛布公司都是私人銀行與證券公司的混合體,1927年的《麥克法頓法》則乾脆取消了禁止商業銀行承銷股票的規定。這樣,在20世紀20年代,銀行業的兩個領域終於重合了,同時,美國進入了產業結構調整期,新行業的出現與新興企業的崛起成為保持經濟繁榮的支撐力量。由於通過資本市場籌集資金成本低、期限長,導致公司的融資途徑發生了變化,新興企業在擴充資本時減少了對商業銀行貸款的依賴,這使美國的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由於證券市場業務與銀行傳統業務的結合,以及美國經濟的繁榮,投資銀行業的繁榮也真正開始了。這一時期投資銀行業的主要特點是:以證券承銷與分銷為主要業務,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混業經營;債券市場取得了重大發展,公司債券成為投資熱點,同時股票市場引人注目。銀行業的強勢人物影響巨大,在某種程度上推動了混業的發展。
(二)20世紀30年代確立分業經營框架
1929年10月,華爾街股市發生大崩盤,引發金融危機,導致了20世紀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在大蕭條期間,美國11000家銀行倒閉,占銀行總數的1/3,嚴重損害了存款者的利益,企業也由於借不到貸款而大量破產。對大蕭條的成因,事後調查研究認為,商業銀行、證券業、保險業在機構、資金操作上的混合是大蕭條產生的主要原因,尤其是商業銀行將存款大量貸放到股票市場導致了股市泡沫,混業經營模式成為罪魁禍首。由此得出的結論是:為避免類似金融危機的再次發生,證券業必須從銀行業中分離出來。在此背景下,以《格拉斯-斯蒂格爾法》為標志,美國通過了一系列法案。其中,1933年通過的《證券法》和《格拉斯-斯蒂格爾法》對一級市場產生了重大的影響,格規定了證券發行人和承銷商的信息披露義務,以及虛假陳述所要承擔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並要求金融機構在證券業務與存貸業務之間做出選擇,從法律上規定了分業經營;1934年通過的《證券交易法》不僅對一級市場進行了規范,而且對交易商也產生了影響;同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取代了聯邦貿易委員會,成為證券監管機構。
(三)分業經營下投資銀行業的業務發展
20世紀60年代以來,美國金融業及其面臨的內外環境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工商業以發行債券、股票等方式從資本市場籌集資金的規模明顯增長,資本市場迅速發展,資本商品也日新月異,交易商、經紀人、咨詢機構等不斷增加,保險業與投資基金相繼進入這個市場,資本市場在美國金融業中的地位日益上升;由於銀行儲蓄利率長期低於市場利率,而證券市場則為經營者和投資者提供了巨額回報,共同基金的興起吸收了越來越多的家庭儲蓄資金,甚至證券公司也開辦了現金管理賬戶為客戶管理存款,這使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萎縮,出現了所謂的脫媒現象;技術進步提高了金融交易的效率,降低了成本,更加復雜的衍生金融交易可以使用電腦程序安排;歐洲市場兼容型的金融業務使其競爭力更強。
(四)20世紀末期以來投資銀行業的混業經營
20世紀八九十年代,日本、加拿大、西歐等國相繼經歷了金融大爆炸,銀行幾乎可以毫無限制地開展投資銀行業務,這也是美國放鬆金融管制的外在原因。在內外因素的沖擊下,到了20世紀末期,1933年《證券法》和《格拉斯·斯蒂格爾法》等制約金融業自由化的法律體系已經名存實亡。作為持續了20餘年的金融現代化爭論的結論,1999年11月《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先後經美國國會通過和總統批准,成為美國金融業經營和管理的一項基本性法律。《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意味著20世紀影響全球各國金融業的分業經營制度框架的終結,並標志著美國乃至全球金融業真正進入了金融自由化和混業經營的新時代。
(五)美國金融風暴對投資銀行業務模式的影響
2008年美國由於次貸危機而引發的連鎖反應導致了罕見的金融風暴,在此次金融風暴中,美國著名投資銀行貝爾斯登和雷曼兄弟崩潰,其原因主要在於風險控制失誤和激勵約束機制的弊端。
美國監管機構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原投資銀行模式過於依靠貨幣市場為投資銀行提供資金,尤其是在雷曼兄弟申請破產之後,對於投資銀行的借貸就變得日益困難。如果轉型為銀行控股公司,原投資銀行機構就將獲准開展儲戶存款業務,這可能是一種更為穩定的資金來源。為了防範華爾街危機波及高盛和摩根斯坦利,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批准了摩根斯坦利和高盛從投資銀行轉型為傳統的銀行控股公司。銀行控股公司可以接受零售客戶的存款,成為銀行控股公司將有助於兩家公司重構自己的資產和資本結構。